安保部奖惩条例范文

2022-06-13

第一篇:安保部奖惩条例范文

前厅部奖惩条例

华泰大酒店前厅部奖惩条例

一、口头警告(三次以上处10元-30元罚款)

1、例会上迟到、早退、仪容仪表检验不合规定。

2、上班时间看书、阅报、吃零食、喝饮料、打瞌睡。

3、随地吐痰、乱丢纸屑、果皮等杂物、不及时清理客房区域内流动垃圾。

4、不按指定员工通道出入、穿行大堂、正门、和不应该出入的地方、下班时间着便装进入工作岗位、无故在客房逗留、高声喧哗,影响秩序,离开酒店时不主动接受保安检查。

5、违反宿舍规章制度,收到批评教育不满。

6、在规定的禁烟区吸烟。

7、当班时听音乐、看电视、玩电脑、打私人电话或使用房间电话聊天。

8、工作时间擅自离岗、串岗或扎堆聊天、不经请示擅自带酒店以外人员进入酒店。

9、对上级分派工作迟缓、拖延、工作责任心不强、粗心大意,造成工作差错,情节轻微者。

10、在公共场所和当班是仪容仪表不整不按规定着装。

11、在客用场所剔牙、挖耳、抓痒、抠鼻孔、照镜子、化妆、打响指、吹口哨、手插口袋、双手叉腰、高声喧哗等有失职业风度的举动。

12、服务不主动、不热情、不用敬语和礼貌用语,不积极解决客人所提出力所能及的要求。

13、员工有违章违纪行为,在场的管理人员不纠正,不制止,不履行管理责任,情节较轻的。

14、违反有关规章制度或部门规定,情节较轻的。

15、在卫生检查中发现多出不合格及房间不合规定着。

二、轻度过失(罚款30元-50元)

1、一个月之内收到三次口头警告不知悔改者。

2、不服从和上级命令,没有完成工作者。

3、工作中搬弄是非、诽谤他人、散步不利于团结的言论者。

4、违反各种安全守则、工作程序操作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

5、对下属不管理、发现违规不制止、不按规定处罚。

6、私自使用客用品或客用设施,擅自随意翻动宾客物品。

7、语言粗俗,对客人不礼貌,与客人争辩,未经同意擅自闯入客人房间或领导办公室。

三、小过失(处罚50元-100元)

1、两个月之内受到两次轻度过失处理不知悔改。

2、私自接受客人小费、物品、或有遗留物品未及时上交。

3、工作时间高声喧哗以致影响客人休息。

4、由于个人工作失误而影响对客人服务工作。

5、违反各岗位的工作秩序或规章制度以致造成工作隐患。

6、用不适当的手段干扰他人的工作。

7、明知财物受到损失或丢失,而不管不问不汇报。

8、提供不真实、不准确的报告、表格或材料。

9、泄露酒店机密、遗失酒店客房钥匙、单据等重要物品。

四、大过失(处罚100元-150元)

1、三个月之内收到两次记小过,处理不知悔改再犯者。

2、两个月之内收到宾客或领导投诉者。

3、工作时擅自离岗或玩忽职守造成一定恶劣影响。

4、管理不善,造成酒店严重损失。

5、上班时饮酒或带有醉意,影响工作者。

6、拒不接受领导安排的各项合理工作,太不恶劣。

7、工作失职造成停电、停水、停机等重大事故。

8、其他违反规章制度,情节严重不足辞退的。

五、辞退、除名或开除。

1、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重大损失。

2、被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贪污、盗窃、赌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者做开除处理,视情节严重者送有关部门处理。

3、一月累计矿工三天以上,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4、盗窃或私拿酒店物品,私自开客房者。

5、侮辱、诽谤、殴打、恐吓、威胁、危害客人同时和领导或大家斗殴,做开除处理,视情节严重者送有关部门处理。

6、故意损害酒店财物。

7、利用公职谋私、贪污、挪用公款。

8、对外界发表有关酒店的污蔑性言论,严重损害酒店形象。

9、记一次大过、两次小过或警告仍无明显表现者。

10、拾获财物匿名不报,据为己有者开除处理,视情节严重者送有关部门处理。

11、因病不能正常工作,予以劝退。

12、违反严重规章制度者。

六、赔偿。

1、收银员漏收、服务员少报、漏报、包括楼层固定物品或酒水丢失由负责人全额赔偿。

2、违章操作、损害财物及导致失误的一切损失由负责人按实际损失情况赔偿。

3、开错房间导致丢失客人物品有负责人照价赔偿并作处罚,严重者视情况给予处理。

4、各个班次当班人员不安规定关好水、电、气带来的损失由负责人全额赔偿。

5、交由各个或责任人保管的用品、用具、酒水及所属区域的所用公共财物的遗失不及时上报或损坏视情况照价赔偿。

七、奖惩。

对以下突出表现行为的员工按不同表现给予口头表扬、现金奖励或晋升奖励。

1、服务态度好、服务质量高、受到客人书面表扬部门领导推荐的。

2、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应急措施,避免事故发生着。

3、拾金不昧按上交现金金额给予不同奖励并上报人事部表扬。

4、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改善经营状况、提高服务质量或降低成本消耗对酒店有重大贡献者。

5、品行端正、技能娴熟、爱岗敬业、团结同事、被评为优秀员工者。

6、可得到客人多次点名表扬、领导认可的先进员工者。

7、认真完成各项工作,并认真做好督导工作多次被评为优秀督导者。

8、每月无迟到、早退、病事假及罚单不超过50元者。

第二篇: 技师部日常行为奖惩条例

提升公司品牌形象,营造健康、安全的工作氛围,为技师姐妹打造一流的职业平台,让技师姐妹健康快乐的赚钱是我们永恒的承诺。

严肃技师管理、切实提高自身素养是我们的一贯主张。各位技师姐妹应自觉、自律遵守公司规定,以大局为重,不断成长,培养 优良的工作作风,共同维护東南纤惠品牌的企业声誉,以获得公司与个人的长远发展。

《技师日常行为奖惩条例》是规范技师言行,提高东南纤惠品牌技师人才素养的重要管理制度之一,望全体监督执行。

特别说明:该条例相关条款如与管理公司其他制度冲突时以本条例为准;本条例中未涉及的条款以公司颁布的其他制度为准。

第一节 重大违规行为

1、 收取客人小费,处以收取金额的3倍罚款。

2、 在房间与客人发生性关系,立即除名,不结算、不退还、不补偿任何费用,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一切后果自负。

3、 上钟期间议论其他技师姐妹或在客人面前散布影响公司形象、声誉的不利言论,一经查实罚500元。

4、 向客人或竞争对手泄露公司商业机密(如营业状况、管理制度、内部情况等)罚500元,情节严重者除名。

5、 偷窃宾客、同事财物或捡到财物据为己有罚500元并除名,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6、 弄虚作假、虚开服务督导单罚500元。

7、 在服务过程中态度恶劣,与客人发生争吵,遭客人严重投诉罚所做项目的双倍金额。

8、 上钟时与客人发生矛盾,没有寻求管理人员帮助而不顾后果直接拨打110报警的直接除名,公司不结算、不退还、不补偿任何费用。

9、上钟期间关闭房间内所有可见光源,罚100元。

第二节 严重违规行为

1、技师上钟虚报点钟或经查证技师与迎宾、服务员、管理人员等

1 罚技师50元/次,并取消该项目提成。

2、上钟期间向客人透漏第三方客人隐私,搬弄是非造成客人投诉的,罚50元,并个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缩减技术环节、服务流程被暗访到或遭客人投诉罚100元,并承担客人全部消费金额。

4、技师挑客,或借口其他事情拒绝上钟,一次罚200元;如技师不在休息室耽误上钟,客人因等待太久而投诉的,罚该技师100元。

5、上钟期间未经客人同意离开房间,或离开太久遭客人投诉无论何种理由罚50元,并承担客人全部消费金额。

6、严禁技师在客人面前谈论其他技师年龄、婚姻状况、家庭状况、生理缺陷等,违者罚50元。

7、停钟接受技术、服务流程培训,直至考核过关方能重新上岗,停钟培训期间足浴按100元/天(SPA按300元/天)缴纳培训费。

8、除非特别原因,严禁首钟提前下钟,违者罚100元。

8、以熟卖熟、偷工减料、不守诚信,引发客人投诉罚100元。

第三节 一般违规行为

1、按规定着装(包括工牌、工衣、工鞋等),所有女技师化晚妆,头发整洁,不留长指甲,口腔不得有异味(大蒜、榴莲等)违者罚10元。

2、接到上钟通知后,必须在5分钟内到达指定房间,超时1分钟罚5元。

3、技师接到上钟通知后,不得随意改换房间,违者罚款20元。

4、技师进客房之前必须先轻声敲门,并说“您好,技师”,在得到客人同意后方可进入,违者罚5元。

5、技师进入房间后未做自我介绍,罚10元。

6、技师进入房间后应保持良好的笑容和精神面貌,即使被客人退钟也要向客人鞠躬道谢,不得因此给客人脸色,违者罚20元。

7、被客人退钟后产生不满情绪,无礼辱骂、议论客人是非者罚20元。

8、因客人或其他环境因素需要更换房间必须立即通知现场管理人员和总台,违者罚10元。

2

19、严禁上钟期间以任何理由打电话到其他客用房间与客人或同事聊天,违者罚20元;严禁打电话骚扰正在其他房间消费的熟客,违者罚50元。

20、带情绪上钟、给客人脸色遭投诉者罚50元,并承担客人全部消费金额。

21、服务过程中客人提出合理需求,必须为其提供服务,否则造成客户投诉而不买单时罚款50元,并承担此单全部消费金额。

22、服务过程中客人提出某些不合理要求时,技师应使用婉转的语言或公关技巧给客人解释,客人不理解时可通知现场管理人员来处理,不可得罪客人或自行退房,违者罚50元。

24、上钟期间客人损坏公司物品,知情不报或不阻止者,罚50元并负责照价赔偿所损坏物品。

25、服务过程中客人有事需要技师在过道等候时,必须保持规定的站姿,不得在过道东倒西歪,背靠它物或聊天,违者处罚10元。

27、严禁带手机上钟、吃零食、嚼口香糖、看电视,违者罚10元。

28、严禁上钟期间使用客用物品,食用客用饮料、小吃,违者罚50元。

30,严禁使用客房卫生间,违者罚50元/次。

31、未经同意,不得将客人物品丢弃,否则除赔偿客人损失外,另罚20元。

32、下钟时要提醒客人携带好随身物品,违者罚10元。

35、不得在技师房随地乱丢垃圾,违者罚10元。

36、严禁在公共区域吸烟,违者罚10元。

38、员工出入营业场所,必须紧靠右手墙边匀速行走,不得在厅内奔跑、嬉笑打闹,违者罚10元/次。

39、在过道碰见客人,须微笑靠边站立以15°鞠躬问好,违者罚10元/次。

40、在营业区域碰见同事必须使用固化语言问好,违者罚10元。

41、严禁在技师休息室内大声喧哗,违者罚10元。

42、与同事发生摩擦或对工作上有疑问时,应冷静思考寻求技师部经理或店长帮助解决,不可在现场发生争吵、打骂等不雅行为,否

3 50元。

43、未经允许不得在公司范围内使用明火,违者罚50元,造成灾害损失的要负责赔偿。

44、上下班按规定走员工通道,违者罚20元。

46、点名时未化晚装、未正确穿戴工作服(工号牌视为工作服的一部分)、未整理好发饰罚10元。

47、妥善保管好随身(贵重)物品、更衣柜钥匙,不可随意丢放,遗失后果自负。

53、服从管理,对上级交代工作实行先服从后上诉的原则,不得当众顶撞管理人员,违者罚50元。 。

郑重申明:

本公司倡导健康消费,有足够的条件和措施保护技师上钟时的 人身安全。经刑事侦查认为客人构成暴力强奸事实之外,除非技师自愿,其他强奸事实均不成立。

第四节 表彰、奖励、晋升

1、在公司组织的对店内暗访活动中表现优秀的技师,根据实际暗访情况,可获得20-500元的奖励。

第五节 技师房管理

为技师营造良好的工作、休息氛围,提高技师素养,现对技师房管理作如下规定:

(1)允许技师带到公司的物品包括:一套外衣、一双高跟鞋、一双拖鞋、一个小款手提包、一条毛巾、一个水杯、一个饭盒。其他物品严禁带入公司及技师房,如有违规,将没收该物品。

(3)技师每人使用一个柜子,放置鞋子和手提包。不得在技师房随意放置随身物品,违者罚5元。

(4)饭盒和水杯分别置于指定架子上,违者罚5元。 (5)技师经理每日须提供利于沟通的新闻、趣闻等以提高技师与客人交流技巧。

(8)技师房须安排卫生值日人员打扫卫生,整理技师房。各班次管理人员严格监督与执行,以保证技师房卫生,违者罚责任人

4 元/次。

(10)严禁在技师房赌博、违者没收赌具另处以50元/人/次罚款。

东南纤惠昆山旗舰店

2016年9月1日修订

签名:

第三篇:安保公司派驻银行保安员勤务工作考核奖惩办法

海南警盾安保股份有限公司派驻

银行保安员(大堂引导员)勤务工作考核

奖惩办法(初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勤务工作的管理,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促进执勤保安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模范遵守工作纪律和劳动纪律,维护好岗位范围内的治安环境,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规范从业人员行为,优化队伍形象,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和海南警盾安保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结合海口市农村信用社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 执勤保安工作应贯彻落实“文明执勤,竭诚服务;尽职尽责,乐于奉献;严加防范,维护治安;不畏艰险,保障安全”的工作方针。

第三条

本考核办法适用于银行业大堂保安人员和门卫。 第四条

保安工作目标考核,采取现场和非现场(调阅录像)检查,逐项打分的方法。

第五条保安工作目标考核,就是将保安工作任务分解,实行百分制,每月考核1次,按季兑现惩处,年终取每个月的平均成绩,作为表彰和奖励的依据(核发年终奖)。

第二章 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第六条 对仪容仪表的考核

(一)执勤时要着统一配备的制式服装或银行规定的工作制服,不准与便装混穿,衣冠要整洁、戴帽子要端正,需佩戴保安标志、警号和自卫武器(甩棍)的要佩戴完备。要统一穿平跟黑皮鞋,不准穿高跟鞋、拖鞋、高筒靴等。

(二)站立执勤时,姿态要端正,双手下垂(男)或背后(女),双脚稍微岔开一点,站成八字形,不准插兜、揣袖,精神状态要良好。坐下休息时,坐姿要端正,不准跷二郎腿、后躺或斜躺;双手可放在桌面上、双腿上或椅子扶手上。

(三)执勤时不准佩戴饰品、留异色发型、戴围巾。男保安不准留胡子、蓄长发;女保安不准浓妆艳抹、染指甲、留披肩发。

(四)执勤时不允许在银行工作区域吸烟、严禁吃零食、不允许大声喧哗吵闹、严禁用手机上网和聊天。

第六条 对礼节礼貌的考核

(一)对待有关领导要注重礼节、礼貌,遇见公司和客户单位领导及车辆出入时要立正敬礼。

(二)执勤期间要使用文明用语,顾客进出营业厅时,要给顾客开门迎送,并使用:您好!欢迎光临!请问您需要我帮助吗?请您慢走!欢迎下次再来等。礼貌、耐心回答顾客询问的相关问题。

第六条 对环境卫生的考核

(一)大堂保安要对顾客厅地面、桌子、窗台、柜台、玻璃及门前地面卫生及时打扫和清洁,要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杜绝脏、乱、差现象。

(二)门卫对警卫室地面、桌子、窗台、玻璃及警卫室门前卫生要及时打扫和清洁,杜绝脏、乱、差现象。

第七条 对工作纪律及职责的考核

(一)大堂保安:

1、大堂保安要保护好顾客厅内的设施、灭火器等各种财产及安全设施;

2、大堂保安要按规定上下班和休假(每月规定出勤23.5日若未按规定满勤,则视出勤天数计算本月工资)。

3、对使用自助取款机的营业网点,保安员必须在银行营业期间最少巡检一次,在巡查中,要提高警惕,注意安全,主要检查自助取款机安全情况,查看有无闲杂人员、有无异常增加录音录像器材等特殊情况、有无被破坏、被盗窃等情况,发现问题要立即拨打银行内公布的电话报告;

4、要做好防抢、防盗、防爆、防火、防诈骗、防破坏工作,严格执行各项突发事件处臵应急预案,发生案件、事件立即制止,如不听劝阻迅速报告客户单位领导或报警;

5、要维护好营业厅的办公秩序,协助银行大堂经理指导顾客按顺序办理业务。未配臵取号机的网点,保安人员可以采取用纸条手写顺序号的方法,发给顾客后按顺序办理(如营业网点顾客人数过多时可以采取,人数较少时应维护排队秩序)。顾客排队等候时,后面的顾客,与最前面的顾客,应维持一米的距离,以防止前面的顾客现金被抢、被盗和密码泄露。配有取号机的网点,要提示顾客办理业务前需先取号,并做好耐心解释工作,取号后坐在休息椅上等候,有空座位时不准排队等候,要按柜员发出的广播叫号提示,依次到指定窗口办理业务;

6、要实行站立式或流动式的执勤方法,累了可以坐下休息,以保持充沛的精力;

7、要集中精力,时刻提高警惕,密切关注顾客群体中,是否存在遮挡面部的、戴眼镜、口罩、头盔、面罩的人员,是否存在行为可疑、表现异常、神色慌张、假装办业务、换零钱、进入营业厅不办业务,而长时间在营业厅停留、东瞧西看、观察其他顾客现金和办公环境的人员,对长时间滞留的人员劝其离开;

8、营业厅如出现陌生人录像,在未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允许的情况下,要立即制止,并劝其离开。

(二)门卫:

1、门卫要按规定上下班和休假,要保证24小时有人在岗值班,严把人员、车辆和公有物品进出门关;

2、自卫器械(警棍)手持或佩带要规范;

3、熟知、熟记服务单位人员姓名及车主姓名、车型、车牌号;

4、执勤期间不得与其他人员说笑、打闹,要集中精力,专心致志的做好门卫工作;

5、接待来客要用规范用语,查看证件,认真详细作好来客登记、交接班登记及各大门钥匙交接的登记工作,当班情况未交代清楚不准交接班,接班人未到岗,值班人不准离岗。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岗值班,要向班长请假,内部调整好替班人员;

6、管理好门前和院内的车辆,停放有序,不影响通行。金库门前运钞车停车位和通勤楼道门前不准停放车辆;

7、外来车辆未经农信社主管人员许可,不准进入单位内停车;

8、凡装有易燃、易爆、剧毒品或有污染物品的车辆,一律不准停车;

9、对出入办事的车辆,均要求减速慢行,时速不超过十迈;

10、在单位员工下班后,要对办公楼门是否锁闭进行检查; 第八条 对能力和技能的考核

(一)警盾安保和农信社应按照保安员职责和相关规定,不定时考察队员对各项规章制度的掌握情况。

(二)现场或非现场提问保安员匪警电话号码和所在执勤单位领导电话号码?现场或非现场举例提问保安员,当发生某种事件时如何处理?如:抢劫顾客钱财、打砸、爆炸、抢劫、纵火等突发案件。考察是否能够尽职尽责、机智、灵活、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三)现场或非现场提问保安员火警电话号码?现场或非现场举例提问保安员怎样使用各种消防器材?发生火情时如何处理?报警时需讲明哪些内容?考察对消防常识的掌握情况。

第三章 评分奖励标准

第九条在保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农信社和公司应做出相应奖励;(按照考评标准进行评分或经济奖励) 第十条 面对违法犯罪行为不挺身而出、不劝阻、不制止、不报告,因而造成客户单位或顾客资金财产损失或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应予以严肃处理(辞退或开除),并按公司的相关规定或《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四章 奖惩

第十一条 每月考评,每月发放工资时兑现惩处。根据上一个月考核扣分结果,每扣1分即扣除相应比例罚款,其罚款由绩效奖励或工资中扣除。此罚款由农信社掌控,用于每月和年终对先进工作者的奖励。

第十二条 对于每季度考核平均得分在60(含)分至80(含)分之间的,给予黄色警告和批评教育;对考核得分不足60分的予以辞退。

第十三条

年终取四个季度的平均得分,按得分多少排列名次,作为评选先进个人和奖励的依据。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海南警盾安保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解释、修改。

第十五条 本办法未尽事项,参照公司有关制度和法规执行。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附件:海南警盾安保股份有限公司保安员勤务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表(1.2.3.4)

第四篇:车间奖惩条例

一、目的

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提高工作效益,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增强广大员工的纪律观念,做到奖励先进,鞭笞落后,有奖有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车间全体员工,本条例自年月日起实行。

三、员工奖励

1、对员工的奖励分为书面表扬和经济奖励两种方式。

2、经济奖励的资金打入当月工资。

四、奖励种类

1、书面表扬

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给予书面表扬:

(1)一段时间以来,为完成某项目,经常超负荷工作。

(2)因为员工主观工作努力,提前且高质量的完成某一特定工作。

(3)克服工作中的较大困难,出色完成工作。

(4)关心集体和他人。

(5)其他类似可以给予书面表扬的行为。

1、经济奖励

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可以给予经济奖励:

(1)工作中及时发现重大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公司

和车间财产受损,奖励元。

(2)为提高产品质量和工作效率,主动将工作经验和操作技能传授给同事,配合车间管理人员做好培训工作,奖励元。

(3)员工对车间管理、生产技术或其他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被车间采纳后产生较好的效益或降低生产运营成本,奖励元。

(4)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当月被评为优秀员工者,奖励元。

五、员工处罚

对员工的违纪和失职行为的处罚分为:通报批评、罚款,具体如下:

1、工作时间擅离职守,如离岗、脱岗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对当事人通报批评并罚款元,如上述行为造成生产事故者,依据事故大小酌情给予处分,屡教不改者,可以加大处罚力度。

2、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上班或早退30分钟以内罚款元,30分钟以上罚款元,1小时以上按当日旷工处理。

3、车间内吸烟,一次罚款元。造成危害者,追究其经济、行政及刑事责任。

4、无正当理由,拒绝领导工作安排,违者罚款元。

5、因工作失职或由于工艺、设计、提供材料等其他因素造成质量事故,导致公司经济损失,将按照相关工序生产工人、车

间主任等相关人员追究有关当事人和责任人的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以相应触发,具体如下:

公司承担损失成本价的%,另外%由相关当事人及责任人共同承担(具体比例依情况而定)。

6、上班时间按要求穿戴工作服,不允许短裤、赤背、拖鞋,进出生产车间必须立即随手关门,违者罚款元。

7、职工应按时上班、迟到、早退或旷工按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8、完不成当日生产任务的工序不能下班,直到完成。晚上加班者不记夜班费,完不成任务强走者每次罚款元。

9、生产中不得聊天说笑、看书、看报、打电话、吃零食、睡觉,不得擅自离开生产岗位,不得在产品上坐、躺、踩、踏,违者每次罚款元。

10、严禁跨越或坐在任何设备部位,严禁随意拆除、挪动设备。违者每次罚款元。

11、车间卫生由车间车间人员负责打扫,设备、桌凳及半成品要摆放整齐。打扫不干净,每次对车间主任罚款元,对当日不值日者罚款元。

12、中午、下午和夜班下班车间负责人负责关好门窗,关闭电源。违者每次对直接负责人罚款元。

13、不按正确之操作规程操作设备而导致设备损坏,依损坏程度责任轻重出发,酌情处以警告到大过之出发;情节特别严重致设备损毁无法使用或修复者,处以元罚款。

第五篇:员工奖惩条例

恒发照明员工奖惩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恒发照明事业持续发展,建立和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营造勤学实干、团队协作、建功立业的工作氛围,防止和处理有害于公司利益与有碍企业发展的不良行为,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坚持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即时激励与远期激励相结合、正面奖励与负面激励相结合、外部激励与内部激励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讲求重实绩、重实效、重结果。

第二章 奖 励 第四条 为了保证恒发照明激励工作的全面性和准确性,使应当褒奖的行为都能及时得到适当奖赏,根据奖惩总则的要求,特设立奖励体系如下:

一、中、长期奖项:创业精英奖(5年,1-3等)、终身成就奖(10年以上)

二、奖项:

(一)综合类:杰出贡献奖

(二)管理类:优秀管理奖(1-3等)、创新进步奖(1-3等)

(三)业绩类:岗位标兵奖、岗位能手奖、爱岗敬业奖

(四)特色类:危机公关奖、最佳合作奖、最佳服务奖、人才伯乐奖

(五)团体类:优秀团队奖(优秀子公司、店面、部门、班组、片区、门店、项目小组等)

三、即时奖项:月度明星、总裁(副总、总经理)特别奖 第五条 终身成就奖

参评对象:全体员工 评奖频次:随时评选

参评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参与评选

1、在恒发照明工作岗位累计工作10年以上,且受警告处分不超过2次,受处 分(降职、除名等)不超过1次;

2、其他经公司考核研究认可的情形。 奖励办法:

1、由恒发照明颁发终身成就奖章、证书;

2、享受公费出国旅游休假一次(费用在1万元以内);

3、从正式每增寿一岁,增加奖金100元截止10年为止。

4、享受“终身荣誉员工”待遇:恒发照明每年派指定人探望员工家属至少一次,每年组织体检一次,每年组织参加恒发照明发展情况通报会一次。

第六条 创业精英奖(1-3等)

参评对象:中层正职以上主管、优秀员工 评奖频次:1次/5年

参评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参与评选

1、在该次评奖的5个内,连任恒发照明中层正职以上职位满5年,且业绩突出;

2、在该次评奖的5个内,因业绩突出受奖员工;

3、其他经公司考评认可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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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管理方面大胆创新,采取新思路、新办法,取得显著成效;

2、在服务、区域 市场 等方面大胆创新,开发新销售政策、新客户,为恒发照明大幅度降低成本、节约费用或提高产值在100万元以上;

3、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经采用后获得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

4、等级数的设定与对应标准,在评选当年根据具体情况另定。 奖励办法:

1、由恒发照明颁发荣誉证书;

2、颁发奖金5000-20000元;

3、享受公费国内旅游休假一次(5天以内,费用在3000元以内);

4、在恒发照明公众号报上登报表彰。

第十条 岗位标兵奖

参评对象:主要奖励、营销、理财、团队管理 工程项目或其他领域取得重大成就的中低层管理人员。每年年终在各专线人员中评选1-2名。

评奖频次:1次/年

参评条件:符合条件2-5中之一,同时符合条件1者,可以参与评选

1、在相应(相关)岗位任职一年以上,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团队 合作四个方面考核优秀。

2、全面完成公司下达的销售任务,当年完成总销量(收入)比上年增长在30% 以上,且所负责的区域市场均有较大发展,无违规行为的销售部经理以上营 销管理人员;(──销售标兵)

3、在会计、财务管理工作中有重大降费增效、规避风险举措,效果非常明显的 财务管理人员;(——理财标兵)

4、在现场管理、质量管理、费用控制、提高等方面有重大创新或改进, 业绩非常突出的管理人员;(——管理标兵)

5、在其它各类岗位工作业绩突出,经认定可以评为标兵者。 奖励办法:

1、由恒发照明颁发荣誉证书;

2、颁发奖金2000-4000元;

3、享受公费国内旅游休假一次(5天以内,费用在3000元以内);

4、在恒发照明报上登报表彰。

第十一条 岗位能手奖

参评对象:主要奖励在营销、理财、产品管理等领域取得显著成就的基层管理人员或具有独特技能的员工。每年年终在各专线人员中评选2-5名(销售能手2-5)。;奖频次:1次/年

参评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参与评选

1、在公司遇到危机时,敢于迎难而上,充分发挥个人主观能动性,积极想方设 法开展公关活动,及时、有效化解危机的;

2、公司财产面临侵害时,挺身而出,化险为夷,为公司挽回重大损失的;

3、毛遂自荐,为公司化解重大问题、管理等方面难题的;

4、其它各类经考评认可的情形。 奖励办法:

1、由恒发照明颁发荣誉证书;

2、根据贡献大小,颁发奖金3000-10000元;

3、在恒发照明公众号报上登报表彰。 第十四条 最佳合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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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成员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团队管理规范;

3、内部合作良好,与其他单位高效协作,得到大家广泛认同;

4、出色完成团队的工作任务,取得很好的绩效;

5、团队成员无违法违纪行为,无重大事故,无超生超育现象。 奖励办法:

1、根据评选当年的实际情况、申报团队的性质,相应设立优秀子公司、店面、 优秀职能部门、优秀班组、优秀片区、优秀门店、优秀项目小组等不同称号。

2、由恒发照明颁发锦旗(或奖牌)、荣誉证书;

3、根据团队的实际情况、贡献大小,颁发奖金1000-5000元;

4、在恒发照明公众号报上登报表彰。 第十八条 月度明星奖 参评对象:全体员工 评奖频次:1次/月

参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参与评选

1、销售业绩综合排名第1名,团队管理好,市场无投诉的子公司、店面经理;

2、销售业绩在专线内综合排名前1名,市场无投诉的各营销专线的第一负责人;

3、销售业绩在各子公司、店面内综合排名前1名的部经理以下营销外勤;

4、工作业绩突出,经总经理推荐,事业部或恒发照明职能部门主管认可的人员;

5、其它各类经恒发照明考评委员会认可的情形。 奖励办法:

1、颁发奖金500-1000元;

2、在恒发照明公众号报上登报表彰。 第十九条 (经理)特别奖

参评对象:全体员工——对于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或个人,总裁(总经理)给予的及时奖励(现场或稍后决定)

评奖频次:不限

参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以授予

1、出色完成突发性的工作任务的;

2、克服困难,为公司解决了重大难题的;

3、采取得力措施,为公司避免了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的;

4、面对突发事件,挺身而出,为公司避免或减少了损失的;

5、见义勇为,与坏人坏事做斗争,为公司赢得重大荣誉的;

6、检举揭发损害公司利益的重大行为,经调查属实的;

7、为公司筹集资金和收回欠款作出较大贡献,或通过筹划为公司取得较大经济 效益的;

8、拒收贿赂、回扣,主动上缴公司的;

9、不断学习,通过大专以上学历或取得高级职称(含注册会计师)并在取得证 书之后在公司服务期满3年的;

10、其它(总经理)认为应当予以奖励的行为。 奖励办法:

1、颁发奖金1000-10000元(总经理特别奖),或500-5000元(经理特别奖); 对有特殊贡献者,可以同时颁发证书。

2、在恒发照明公众号报上登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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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销售凭证不全

31. 私自修改产品价格 32. 私自拿取公司物品的

被通报批评的,根据所犯错误情况,可同时给予50-500元经济处罚。 第二十二条

犯有以下过错的给予公司警告:

1、参与赌博,影响工作的;

2、横蛮粗鲁,打架斗殴的;

3、酗酒影响工作,造成恶劣影响的;

4、失职、渎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5、忽视质量和安全,损害公司形象和利益的;

6、违规操作,造成设备、物资损坏的;

7、遇突发事件有意逃避,不及时处理的;

8、旷工或擅离岗位三天以上,或迟到、早退屡教不改的;

(旷工或擅离岗位三天以上的,扣除全年的考核工资和奖金。)

9、弄虚作假,欺骗客户和他人情节较重的;

10、 在工作中与顾客争吵,造成严重后果的;

11、 泄漏公司商业机密和技术秘密,但尚未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12、 造谣生事,诬陷、侮辱他人影响较大的;

13、 不能按规定完成工作任务,影响较坏的;

14、 有吸毒、嫖娼、参与非法组织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但没有被追究进刑事责任的;

15、 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应当受到公司警告或留(转)岗试用处理的。 如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除给予公司警告或留(转)岗试用处理外,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责令按10-100%赔偿经济损失,并处罚金500-1000元。

第二十三条

犯有以下过错的给予公司降(撤)职,或解除关系:

1、公司警告期内仍不能改正错误,或又犯有新的严重错误的;

2、严重失职、渎职,擅离职守,或违反操作规程,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3、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的;

4、从事第二职业的;

5、贪污受贿、收受回扣的;

6、挪用公款或收取货款不按规定及时上交公司的;

7、制造谣言,有意损害公司名誉,造成恶劣影响的;

8、伪造、盗用、滥用公司印信、合同等造成损失的;

9、偷窃、损毁、非法侵占公司财物的;

10、拒不执行上司工作指令造成不良后果的;

11、不能按规定正常完成工作任务,经指导整改仍无法胜任工作的;

12、出卖或泄露公司商业机密和生产技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13、随意口头承诺,越权签订合同协议或补充条款给公司造成损害的;

14、煸动组织停工、怠工,以各种方式扰乱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

1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6、犯有其它情节恶劣的错误,不宜继续担任领导职务或不宜继续留在公司工作的;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员工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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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店面办公会议决定。

第三十一条

凡在奖励申报工作中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和奖励的单位及个人,一经查实,除撤销奖励外,同时给予相应处罚。

第三十二条

本条例自2018年7月7日起执行。原有奖惩规定同时废止。各子公司、店面一律不得再制订与本条理相冲突的奖惩制度,但可依据本条例制订实施细则,报恒发照明公司备案后,在本子公司、店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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