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校企联合办学的问题与对策

2022-09-11

1 校企联合办学存在的问题

目前, 我国职业教育校企联合办学在技能型人才培养方面进行了大胆的改革和探索, 取得了多方面的成功, 但是仍然存在许多问题, 其具体内容如下所述。

1.1政府方面

1.1.1国家政策指导不够

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要制度化, 这是国家的要求, 现代化建设的要求, 但现在大量中小企业怎么参与职业教育, 缺少具体政策支持, 对企业参与办学税收优惠、减免等优惠政策实行不到位, 许多政策相对于实践的滞后性在一定程度上让校企联合办学无据可盾, 无章可守, 无积极性可言, 在校企联办的推进上遇到许多执行问题。

1.1.2就业市场待规范, 就业准入制未彻底施行

我国正处在经济转轨的关键时期, 经济体制不完善, 就业市场不成熟、不规范。一方面, 虽然高素质劳动力缺乏, 粗放型劳动力过剩, 但很多岗位仍被粗放型劳动力占据, 造成就业岗位紧缺, 无法提供足够的实习岗位, 极大影响了校企联办的顺利开展;另一方面, 人才高消费, 形成一些专业的中职毕业生实习就业难, 就业空间小, 无法对口就业;再者, 由于劳动就业准入制度不健全, 执行不严, 职业资格证书的覆盖面不够, 直接影响到行业、企业对职业教育的重视, 使学校在职业资格培训方面发挥作用不大, 在校企联办实践中缺乏驱动力。这些因素都直接影响了校企联办的进一步发展。

1.2 社会方面

1.2.1 对校企联办社会认同差异较大, 思想认识不一致

尽管校企联办的培养模式作为一种不能逆转的潮流, 但总体来讲, 由于人们观念转变需要一个适应期。目前, 虽然媒体大肆渲染技工荒和高技能人才缺乏, 但人们似乎更关注结果, 却很少意识到一个高技能型人才仅靠在学校读几年书是根本培养不出来的事实。从学校角度出发, 着眼于人才培养, 大力提倡校企联办;从企业角度, 认识不统一, 主要从经济出发, 接受与不接受参半;从学生和家长角度, 还没有从传统的学校教育中转变过来, 势必要经历一个逐步认识和接受的过程。

1.2.2 终身教育观念淡薄, 职业培训重视不够

我国还未建全终身教育体系, 社会上大多数人对终身教育观念淡薄, 普遍企业对员工的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不重视, 国家对职业教育经费投入制度实施力度不够, 职业培训的经费的得不到保障, 未建立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有效机制, 在职后培训的校企合作方面, 还处在自发阶段, 随意性强, 合作面和合作层度低, 没有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和制度保障。

1.3 校企方面

1.3.1 企业参与办学的主动性不强

校企联办是学校与企业共同制定实施人才培养计划的办学行为, 但多数企业缺乏长远人才意识, 对联办的内在需求和动力不足, 与职业教育存在沟通障碍, 与德国的双元制比较, 我国企业对职业教育的热衷和关注远远没有德国高, 在经济转轨和产业转型以及直接利益驱动下, 企业在人才培养上更关注金字塔顶层, 而忽视了技能型人才的培养, 甚至回避联合办学, 造成学校只能闭门造车的尴尬局面。在一份对企业校企合作的抽样问卷调查中, 只有80%的企业愿意“加强校企合作, 工学结合”, 表明企业对参与教学改革缺乏热情和责任意识。

1.3.2 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的体制尚未建全

目前, 我国办学体制以公办为主, 多种办学体制并存。对于公办的中职校来讲, 一方面缺乏办学自主权, 另一方面受传统办学观念的影响, 许多老校还停留在计划经济时代的思想, 主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与企业联办的动力不足。在体制上, 缺乏自主办学权和企业参与投资办学的相关机制, 未建立新的用人机制, 从而影响了聘任行业、企业工程技术人员作为专、兼职双师型教师的畅通渠道, 影响了企业投资办学的热情, 影响了校企之间的深层联办。

2 解决校企联办问题的对策

校企联合办学是职业教育的一项重大突破, 对于职业教育校企联办存在的问题, 不仅是学校的大事, 也关乎国家产业和经济社会的发展, 需要政府从政策上、制度上、法律上、社会上加大扶持力度, 建立企业与学校的顺畅渠道, 同时校企双方应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逐步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校企联动、合作共赢的联办局面, 全面促进校企联办的顺利实施。因此, 对目前校企联办存在的问题, 我们要充分重视, 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对策, 现归纳起来, 其相应对策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2.1 完善校企联办的政策保障

2.1.1 制定就读职业学校的鼓励政策

校企联办主要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在就读中职校的生源数和生源质量一降再降的情况下, “巧妇也难为无米之炊”, 因此政府要通过多项优惠政策和鼓励措施吸引大量生源, 保证生源质量, 促进校企联办蓬勃发展。

学费方面, 由于接受职业教育后从事的工作比较辛苦, 进入职业学校的学生大多数来自农村, 他们的经济条件较差, 而且社会上普遍认为接受普高教育进而考入大学发展前景更好, 因此国家应尽快把职业教育的学费降到普通高中以下。

在升学就业方面, 可以享受特殊的优惠, 中职学生报考相同学科、相同专业专门大学可以优先被录取, 优秀学生还可以免试入学;毕业分配时, 同等层次的职业学校学生不仅可以优先被推荐就业, 而且就业后可以免去普通学校学生应接受的职前培训。

2.1.2 建立政府、企业、受教育者之间的教育成本分担制度

教育和培训既有益于个人, 也有益于企业和社会。政府对公共服务领域的职业培训要给予财政支持, 或者由政府主办拨款支持职业学校和社会培训机构。还要严格执行《职业教育法》第四章第二十八条规定“企业应当承担对本单位的职工和准备录用的人员进行职业教育的费用……一般企业要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素质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好的企业, 可按2.5%提取, 列入成本开支。”明确企业在职业培训中的实际责任, 包括职前教育中的现场实训和职后教育中的职工培训责任, 建议将现行政策规定的职工工资总额1.5%的培训费改为教育培训税。另外, 根据不同职业的性质和就业回报率的高低, 确定个人成本分担比例, 政府继续以助学金的形式扶持家庭贫困的学生。

2.2 建立校企联办的运行机制

坚持政府统筹领导下的校企联办。运行体系主要分为四级:

一是由国家组织相关部门单位 (教育部、发改委、财政部、人事部、农业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扶贫办和中国企联等) 的代表组成“国家校企联办教育管理委员会”, 指导、调控、推进校企联办教育的进程及工作, 出台有利于校企联办快速发展的法规、政策, 以使联合办学在政府的宏观指导下健康持续发展。

二是各省、市两级政府成立由地方政府教育、劳动、人事、社保、企联等部门代表组成地方“校企联办教育管理委员会”, 在“国家校企联办教育管理委员会”的指导下, 统领地方的校企联办工作, 指导、调控、推进地方校企合作进程, 制定地方法规、政策促进校企联办的有效开展。

三是校企双方成立“校企联办教育委员会”, 主要由学校和企业 (行业) 主要领导和专业、行业代表组成。主要任务:确定目标, 制定计划, 建立制度, 定期交流, 促进合作教育的紧密度, 确保可持续发展。

四是成立“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 具体实施合作计划:参与制定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计划, 制定和优化专业教学计划及课程开发, 进行专业设置的论证, 开展教育教学的改革, 制定和实施实习计划, 制定专业考核标准等, 将联办教育落实到每个培养的环节, 输送行业急需人才。

2.3 创建校企联办的良好社会氛围

校企联合办学除了职前的在校生培养外, 对职后的培训联办同样至关重要, 因此要在全社会传播终身教育的理念, 探索终身教育体系中的职业教育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 通过建立现代企业教育制度, 如职工带薪教育休假制度, 对弱势群体参与职业教育的经费补助和减免制度, 设立终身学习帐户制度等, 采取灵活多样的办学形式, 使各类下岗和转岗人员都能接受不同层次和年限的职业培训或正规教育, 逐步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 构建学习型社会, 促进企业、学校与政府其他业务部门之间的合作。

2.4 加强校企联办的自身建设

2.4.1 更新办学理念, 发动更多的学校和企业参与到联合办学的队伍中

校企联办是职业学校培养实用型人才的必由之路, 要以社会经济和受教育者的需求作为联办的基本出发点, 积极宣传校企合作办学的成功案例, 人才培养的创新模式, 更新校企双方办学理念。企业方面, 要树立正确的人才观, 人力资源观, 以人力资源储备和软环境建设为着眼点长远考虑校企合作的利害得失, 把自己不仅看作学校技能型人才的“消费者”, 而且看作人才培养教育者的一部分, 进而将校企联办作为营造“最具潜力的学习型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待。学校方面, 要充分认识到企业的深层次参与是学校培养社会急需人才不可或缺的条件, 要把合作伙伴的兴衰看作自己的事, 面向市场办学, 以服务为宗旨, 积极主动参与到企业的各项生产和管理中去, 同企业共担风险共度难关, 做到资源共享, 产学一体。因此, 学校和企业要通过更新理念, 发动和吸引更多的学校和企业参与联办, 实现合作共赢。

2.4.2 改革创新公办职业学校办学体制, 更好适应校企联办的发展

“十一五”期间, 继续完善“政府主导、依靠企业、充分发挥行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 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多元办学格局。积极推进公办职业学校吸纳民间资本和境外资金, 探索以公有制为主导、产权明晰、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办学体制。推动公办职业学校与企业合作办学, 形成前校后厂 (场) 、校企合一的办学实体。推动公办职业学校资源整合和重组, 走规模化、集团化、连锁化办学的路子。要发挥公办职业学校在职业教育中的主力军作用。

3 结语

在国家大力支持鼓励下, 职业学校的校企联办正处在快速发展的初期, 政策、法律滞后发展要求, 办学体制、人事机制的改革还在探索, 企业参与的主动性和学校的改革意识有待加强, 这些存在困难对校企联办既是挑战也是机遇, 校企双方要从促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推动产业兴旺发达的角度, 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 积极探索实践新形势下校企联办模式和联办机制, 认真研究探索校企联办的长效机制, 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校企联合办学之路。

摘要:目前, 我国职业教育校企联合办学在技能型人才培养方面进行了大胆的改革和探索, 取得了多方面的成功, 但是仍然存在许多问题, 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方面, 国家政策支持、法律保障不够;二是社会方面, 校企联办的宣传不够, 还未形成良好的联办氛围;三是校企方面, 职教观念认识差异大, 企业对参与人才培养的积极性不高等方面, 这已经成为当前职业院校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就这一问题展开探讨, 以期对当前我国的校企联合办学提供一点可借鉴之处。

关键词:校企联合办学,问题,对策

参考文献

[1] 王晓芳.校企联合办学的实践与思考[J].成功, 2009 (4) .

[2] 刘涛.论技工学校的校企联合办学形式[J].职业, 2009 (9) .

[3] 杨敬杰.校企联合办学的理论与实践[J].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7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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