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预防

2023-03-10

第一篇: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预防

预防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上级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管理,规范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营造我镇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省政府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云府办明电〔〕184号)、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禄政办通〔2011〕4号)和2011年1月29日县召开“全县道路交通安全暨消防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会议精神。按照2011年2月1日,州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长靳昌到调研罗次地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情况及工作要求。结合镇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科学理论体系为指导,站在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高度,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建设“平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总体要求,突出监管重点,开展标本兼治工作,管住源头,全面推进道路交通管理社会化综合治理,更好地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基础工作,健全综合协调机制,改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提高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杜绝镇农村道路交通重大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客运车辆超员、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无证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违法上路行驶、摩托车超员及驾乘摩托车不带头盔等严重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建立长效机制,使道路通行秩序进一步好转,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明显减少,交通安全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增强。

三、组织领导

开展预防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集中整治,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派出所、罗次交警中队、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及相关站所领导是集中整治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事故规律、特点的研究,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把整治行动主动权置于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之下,确保集中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工作重点

重点情况掌握:辖区内农村道路、机动车、驾驶人底数。

重点执法道路:全镇所有道路特别是乡村、山区公路。

重点整治的违法行为:客运车辆超员、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无证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违法上路行驶、摩托车超员及驾乘摩托车不带头盔等。

重点宣传教育群体:车主、驾驶人、农村中小学生以及集中出行的农村群众。

五、工作措施

(一)职责分工,形成合力,严厉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镇政府对派出所、罗次交警中队、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司法所、学校、村委会、村民小组等单位为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目标,落实工作责任,着力解决好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具体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科学调整勤务,最大限度地将力量和装备向农村道路延伸,加大对农村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扩大管控覆盖面,确保重点路段、重点时段有人员执勤和巡逻,派出所和交警中队加大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营造良好的交通秩序,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按照《云南省公安派出所全面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派出所、罗次交警中队及相关部门相互配合,针对本辖区农村赶集日等群众集中出行的实际情况,在镇重点路段设立执勤点,加强路面秩序管理,严厉查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摩托车超员及驾乘摩托车不带头盔等严重交通的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镇政府成立预防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领导机构,全面抓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分析研判辖区交通安全形势,健全“四支队伍”,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司法部门要有计划、有组织、有落实、积极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学校每学期集中对学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村委会和村民小组要在辖区内开展道路巡查及对本村机动车车辆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并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劝阻本辖区群众在公路上打场晒粮、乘坐拖拉机等违法行为。

(二)集中排查治理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和公安部、省、州、县上级部门的具体要求,组织相关部门,集中对农村道路安全隐患开展一次全面排查,特别是对交通安全设施和标志标线缺失严重,易发生事故的弯道、坡道等路段,要实施重点排查,确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留死角和空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逐一进行研究并提出治理方案和意见,并向党委、政府汇报。对一时难以治理的危险路段,采取增派人员、多次设置临时执勤点、设立标志等有效措施,加大管控力度;对正在整治的危险路段,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管,督促施工单位依法设置相应的警告标志,并要求派出所、交警中队、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安排专门人员进行交通疏导指挥;进一步加强对镇三岔路口等交通经常性堵塞点的整治力度,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消除隐患。

(三)强化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罗次交警中队和派出所以无牌无证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摩托车为重点,组织警力,深入辖区乡村道路,对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摩托车登记和驾驶证申领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彻底清理整治无牌无证机动车,建立长效机制,有效遏制无牌无证机动车违法上路行驶的现象。

(四)加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结合《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进行宣传贯彻,针对农村集市等群众集中的时间、地点,深入到公路沿线的村庄、学校和交通安全隐患突出的村组,通过派出所、罗次交警中队、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司法所、学校、村委会、村民小组等部门组织向农民群众宣传乘坐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的危险性,开展“拒绝乘坐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等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材料,建立宣传阵地,创办专门栏目,采取以案说法、曝光违法行为等形式,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宣传队”要充实力量,结合本地道路交通事故特点,运用生动的宣传教育材料,深入农村开展宣传活动,让农民群众切实认识到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违法载人的严重危害性,提高宣传实效。要在学校放假前、开学后,集中组织中小学生上交通安全课,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

(五)认真总结,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认真总结本地区推广“丘北经验”工作的情况,分析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差距,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从解决农村群众出行难入手,疏堵并举,标本兼治,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充分发挥村委会和各种社会力量的作用,落实和完善农村地区 “一盯一”、“一帮一”的监管办法,构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防控网络。

六、工作措施及要求

各职能部门要从讲政治、顾大局、讲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认清形势,树立信心,统一思想,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层层抓落实,形成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的工作局面。行政领导全面负责本辖区的交通安全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对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实行“一票否决”制,实行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真正建立起相应的责任制。派出所、罗次交警中队、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司法所、学校、村委会、村民小组等部门组织在镇政府的统一协调指挥下开展工作,各司其职,加强协作,形成齐抓共管良好格局,做出成效。对措施到位、成绩突出的部门给予表彰奖励;对措施不力,导致预防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没有成效,经督促后仍然没有效果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二篇:为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

为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阳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建立交通事故分析研判机制,大队每月一次围绕阳信辖区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特点、成因以及下一步的整改对策进行剖析和研究,使下一步各项工作更有针对性,取得显著成效。

分析研判会议首先由事故处理科向相应的勤务中队通报当月本辖区发生的交通事故情况,尤其是对频繁发生交通事故的时间、路段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整改建议,再由各勤务中队中队长根据通报情况现场剖析,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各中队也建立起相应的研判机制,科学地调整警务部署,加大对重点时段、易发生事故路段严加管控,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针对城区一般、轻微事故多发状况,城区中队采取了专门对酒后驾车、超速行驶、无牌无证、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并对根据上班前、下班后出现的繁华路段秩序混乱、轻微事故高发的实际状况,采取“错时执勤法”让执勤民警分班错时纠违,延时下岗,有效遏制了城区交通事故多发的状况。车驾管则根据研判分析,加大了源头管理,重点抓好驾驶人教育和机动车辆管理环节的事故预防工作。

第三篇: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总结

五顷塬回族乡人民政府 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总结

近年来,为确保辖区内道路安全、畅通、有序,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一方平安。我乡认真执行县政府关于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工作要求,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现结合道路交通安全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内容进行总结:

一、在组织领导方面,我乡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形成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负责的工作局面,调整充实了五顷塬回族乡预防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张正龙 政府乡长 副组长:雷颖博 政府副乡长

成员由乡政府武装部、安监站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乡综治办和安监站,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乡预备连为应急分队,队员10名。

二、为进一步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社会齐抓共管”的预防交通事故机制,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乡人民政府研究出台了《五顷塬回族乡2012年预防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施方案》,对所辖的5个村委会、乡直有

1 关单位、农村兼职交通协管员实行年终量化考核。考核办法规定,对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辖区内乡村公路,乡村道路不发生1次性死亡3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且考核成绩在80分以上的村,对其中考核前3名的村进行奖励,对考核成绩低于80分的村由负责人向乡人民政府写出书面检查;对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本单位工作人员不发生负有责任的死亡事故且考核成绩在80分以上的单位,对其中考核成绩前3名的单位进行奖励,对考核成绩低于80分的单位给予处罚。对考核达标的村委会,按每年补助相应办公经费,办公经费兑现至农村兼职交通协管员,考核不达标的不兑现。

三、在责任制的落实上,除上述乡政府跟5个村委会签定责任书外,要求各村委会与村民小组、驾驶员、村民签定了预防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与驾驶员签订了安全驾驶保证书。为督促各村重视责任书的签定,乡预防领导小组于3月份对各村进行了检查。根据农村兼职协管员考核责任状签订的情况,村委会与村民小组全部签定,与驾驶员、村民签定率在70—80%,做到了层层落实责任制。

四、在宣传教育方面,我们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是会议,乡政府召开了两次工作会议,村委会召开村民小组会议进行宣传,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二是使用标语、制作宣传牌形式进行了大量的宣传活动;三是利用学校通过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与学生家长签定预防交通事故责任书,扩大了宣

2 传面,提高了宣传效果。

五、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专项工作上,乡政府组织乡综治办、安监站到路段开展上路劝阻工作。共查处拖拉机载人、三轮车载人、超载、无证驾车、不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35起,经过说服教育,有效地预防了交通事故的发生。通过责任制的落实,大力加强宣传教育和对重点车辆管理,我乡辖区内公路、乡村道路没有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单位工作人员没有出现一起负有责任的死亡交通事故。

第四篇:学校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方案

我校地处莞、惠、深三市交界地段,各级公路贯穿全境,交通条件十分优越,各种机动车辆较多,流动性大,学校处于主干道旁,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形势非常严峻。为了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创设良好的交通环境,根据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安排,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以下工作安排:

一、指导思想

2010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宣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人为本,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二、工作任务

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周密布置,全面宣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保证师生熟悉一般交通常识,提高师生交通安全意识,以防为主,力争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为教育教学创设良好的条件。

三、工作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严格检查,完善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监管措施,狠抓责任制落实,我校成立预防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校长左振东担任,成员由学校各分管领导担任,学校要进一步提高对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师生生命安全作为重要的工作任务, 1

签订目标责任书,纳入工作议事日程和工作考核内容,学校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对相关人员督导检查,严格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制度,经常性的排查学校的交通安全隐患,每月召开一次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会议,分析交通安全工作形势,制定工作措施,创建“交通安全学校”。

2、加强宣传,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结合创建“交通安全学校”活动,经常性的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将宣传和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作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工作纳入安全文明校园建设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通过经常性的宣传活动,逐步提高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努力创造良好的交通安全氛围。

3、加强校车管理,确保学生安全

学校按照上级文件精神严格审查司机资格,不合格司机坚决辞退,严格检查校车是否合格,不合格校车坚决不许上路接送学生,确保师生安全。

第五篇: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经验做法

摩托车、客运车辆、校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宣传教育等五个方面事故预防工作的经验做法

一、摩托车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经验

(一)、坚持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活动。结合日常交通管理工作长期坚持开展摩托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在全县范围内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一是抓住重点时段,结合本县实际专项整治重点紧紧围绕在上下班高峰期时段、城镇圩日赶集时段、节假日时段、景区高峰期时段等重点时段开展;二是抓住重点路段,结合本地地形和路网结构,科学合理地选择新老城区交接口、城乡交接处、圩镇入口等重点路段为整治阵地;三是抓住重点违法行为,主要针对容易引发事故的如超速、超员、酒后驾车、不戴安全头盔、逆向行驶等重点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二)、建立常态化的宣传教育机制。采取到中小学校、厂矿企业、机关单位摆放交通安全传展板、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设事故车辆展点、上交通安全课、发放宣传资料、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片等方式,向群众、学生、工人、干部职工宣传交通安全常识,并对前来大队办理驾驶证、车辆年审等相关业务的摩托车驾驶人开展有针对性地宣传教育。

(三)、严把驾驶员考试关和车辆年审关。严格把好驾驶员考试关,对驾驶员的严格培训,确保每一位驾驶员撑握安全行驶的基本知识,严格考试制度坚决杜绝舞弊和代考现象;严格把好车辆检测关,认真勘验每一辆车,坚决做到上线检测等。

(四)、加大摩托车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大队结合涉牌涉证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对摩车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无牌、无证、未年审、无保险等的摩托车一律扣留,由大队违法处理室统一从严处理,未办证挂牌的必须办证挂牌、车辆未审全部补审、未参加保险的强制保险、该报废的坚决强制报废。

(五)、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通过党委政府发文,要求全县各机关单位、厂矿企业的干部职工文明参与交通,做到驾驶摩车不超员、不超速、驾乘摩托车戴好安全头盔、不坐超员车,不酒后驾车等起到带头示范的作用。同时向党委政府建议,发展农村客运交通发展,解决边远地区农村群众出行难问题,消除摩托车载人交通违法行为。

二、客运车辆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经验

(一)、落实责任主体,强化源头管理。大队明确车管科为客运企业的挂点管理单位,每年车科民警都会同安监、交通部门联合对我县客运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客运企业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深入查找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切实整改安全隐患,及时、全面掌握车辆安全运行状态。督促客运企业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安全管理,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每年春运前,大队都会与客运企业签订了安全责任状,严格落实安全责任主体。大队在坚持落实责任主体的基础上,加强对客运企业的日常监管,一是每年不定期会同县交通局、安监局深入客运企业对每台客运车辆安装GPS情况进行检查,保证了客运车辆系统应用到位。二是每年都将对客运企

业所有驾驶人进行一次资格审查,对驾驶人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负有责任、违法记分满12分、连续两次超员20%以上和3年内发生交通事故情况,进行摸排汇总,并将相关情况通报客运企业。

(二)、实行客运车辆一对一对口联系制度。每位民警对所挂靠的客车车主及驾驶人进行安全监管,每半月利用信息平台查询一次车辆及驾驶员信息,要求在车辆到达检验期和驾驶人需参加年度体检期前一个月对其进行提醒,对有违法记录和扣分情况的及时告知并督促其处理整改,对所监管的车辆和驾驶人发生变化时要在第一时间掌握并对新变化的车辆和驾驶人进行管理。要求民警对所挂靠的客运企业、车主、驾驶人定期联系,要求每半月对所挂靠的驾驶员进行一次交流,可通过面对面谈话、电话、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形式提示驾驶人应当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严禁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强行超车、超员载客等行为的发生,要求在恶劣天气和道路通行发生变化时适时做出提醒,谈话内容和提醒内容要做好记录。

(三)、落实抄告转递制度。每半个月对我县客运车辆、客运车辆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询,并将违法情况抄告车辆所属企业及交通运输部门。

三、校车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经验

(一)、严格源头管理。大队主动会同交通局和教体局,对中小学校接送学生的车辆及驾驶人进行一次全面核查,根据

教体局和各中小学校提供的校车数量、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建立校车档案,进一步完善汇总,纳入管理系统,做到不漏一校、不漏一车,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安全管理。对校车未参加定期检验、达到报废标准的,驾驶人未换证、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记满12分的责令停驶和驾驶车辆;针对当地学生上放学交通问题,大队积极建议政府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学生上放学交通问题,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切实解决学生家长后顾之忧。

(二)、加强路面管控。一是扎实开展中小学及幼儿园周围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活动,对各中小学校全部施划停车泊位,方便接送学生车辆的停放,规范停车秩序。同时,大队对学校周围道路进行实地考察,对需要设立信号灯的提出设置意见,报县政府和有关部门,积极争取资金,迅速设置,确保学生通行安全;二是在学校周围设立限速行驶、禁鸣标志,在学校周边路口施划人行横道线和安全提示,提醒过往司机注意禁鸣喇叭并减速慢行,为师生提供安静的教学环境,对需要的路段设置减速装置,确保学生过街安全;三是在学生接送车通行时段和路段加大管控力度,根据不同时段人车流量大小的差异,合理调配警力,在学生上、放学高峰时段要安排专门警力在校门口设立固定执勤岗点,及时纠正各种不文明交通行为,严查超速、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车辆带病行驶等违法行为,对发现接送学生车辆无外观标识或校车标牌的,在进行教育的同时,与交通运管部门积极沟通,责令其停止运营,并要求其按校车类型喷涂外观标识或补办校车标牌,同时通报教育行政

部门。

四、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一)、杜绝说情。为彰显从严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决心,树立执法权威,要求从大队领导到全体民警不得为任何人说情开脱,违者给予纪律处分。

(二)、建立建全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管理台帐。每个月开展一次对辖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分析研判,进一步指导事故预防工作。

(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零容忍。要求民警引入“零容忍”理念,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坚决做到发现一辆查处一辆,决不轻易放过;强化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大队要求将查扣的违法车辆,一律上报大队,由违法处理室严格按照处罚标准和程序进行处罚,使处罚率达到了100%。

五 、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一)是建立健全农村交通安全协管网络。各镇人民政府大力推广“镇-村-组”三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网络模式。各村民委员会和社区要成立由支部书记或主任担任组长,村民小组长为交通安全信息员的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机构。

(二)是各镇人民政府积极行动起来,建立了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机制。充分发挥指导、监督、协调作用,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各项责任制,积极协调公安、交通、安监、中小学校以及站(股、所)和村两委会等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当前农村

交通安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一步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重点加强对摩托车、拖拉机、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的管理,坚决制止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实提高农村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坚决遏制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是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发动村(居)委会和有关单位干部积极参加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每季度对村民(居民)以及有车单位、专业客(货)运输企业进行逐一见面宣传、订立交通安全责任状,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法,重点宣传违法驾驶、乘坐违法车辆的危害,让驾驶人、有车单位(人员)、乘车人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养成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习惯。

(四)是各单位经常组织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干部、职工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维护交通秩序。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并教育引导家庭成员、左邻右舍、亲戚朋友、本单位职工,在城区主街道要走人行道,过街要走人行横道(斑马线),骑自行车要靠右走非机动车道;驾乘摩托车要戴好安全头盔;驾车时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行驶,不超载超速,不闯红灯,不乱停乱放车辆,严禁无证驾车、酒后驾车。

(五)是杜绝说情和徇私行为,维护正常的执法环境。各级领导干部的家庭成员、左邻右舍、亲戚朋友、本单位职工违反交通法律法规,影响城区交通秩序需接受处罚的,领导干部不能出面说情、打招呼,以维护公正、良好的执法环境。

(六)是严肃执纪,根除交通陋习。党政机关、公务人员、

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以及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广大群众自觉维护城区交通秩序。对多次违反交通法律法规受处罚,或因交通违法行为被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曝光的干部职工,将给予诫免谈话或通报批评。同时,交管大队要将干部职工交通违法行为抄告县纪委。

(七)是执行考核机制。县政府将把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落实情况纳入到各镇、街道办、各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并与各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社会综合治理等评先评优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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