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证明材料范文

2022-06-07

第一篇:所需证明材料范文

留学证明所需材料

一. 缴费方式及相关说明:

1、经国家发改委批准,每件学历学位证书认证费为人民币360元。

2、如申请者同时提出两件或两件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的认证申请,每件费用按收费标准第一条执行。

3、缴费方式:

(1)现金支付:仅限于直接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交认证申请材料的申请人。费用在递交申请材料时收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交费发票;

(2)银行汇款:申请人在外埠验证点递交申请材料,请将认证费汇到以下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成府路支行

户名: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账号: 0132014210001422 (只可汇学历学位认证费,共360元人民币;汇款时须注明认证申请人姓名)

* 如需退款,每笔退款,银行收取5.5元手续费;

* 请汇款时务必在汇款单的“附加信息及用途”中注明认证申请人的姓名、生日和认证费,填写格式如下:“张三19820301认证费”。

* 办理完汇款手续后,请将汇款单存根的清晰复印件附于申请材料内。发票将在认证工作结束后与认证结果一并寄回外埠验证点。

二. 您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如下:

1.一张二寸彩色证件照片;

2.在国外获得的所有源语言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正本原件及复印件;3.需认证学位的完整、官方正式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国外研究学位获得者,需

提供学校开具的官方证明信原件及复印件,证明信内容涉及学习起止日期,研究方向,所授予学位等信息;

4.需认证的国外证书和成绩单(研究证明)的中文翻译件原件(须经正规翻译机构

(公司)进行翻译,个人翻译无效);

5.申请者留学期间所有护照(含所有留学期间的签证记录及出入境记录)原件及

复印件

6.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出国前最后高等教育文凭原件及复印件。

另需额外出具的相关证明有(以下材料均需准备原件及复印件):

1. 若留学期间护照上交或丢失,请提供:

(1)申请者亲笔签名的无法提交留学期间护照的情况说明

(2)新护照首页或户籍簿

(3)如属因公护照上交的情况,请提供公派证明和护照上交证明

(4)如属因私护照丢失的情况,请提供留学期间在文凭颁发国家学习居留情况(包括居留时间、所持签证种类等内容)的相关证明,如出入境记录、社保证明、外国人注册登录情况证明等。

2. 涉及跨境教育的申请者需提交高中毕业证、内地校方开具的成绩单和学习经历

证明(或结业证)。

3. 如申请者出国前在国内高校接受过高等学历教育,且未获得毕业证书,则应提

交该高校为申请者个人开具的《退学证明》。《退学证明》必须明确申请者在该高校接受过普通(或成人)高等学历(研究生或本科、专科(高职))教育,且因故未完成学业而退学。

4. 单位或组织集体派出的留学人员需提供派出单位出具的公派留学证明和公派留

学人员名单。公派留学证明内容包括公派项目名称、启动时间、批次、派出人员人数及基本情况、国(境)外接收院校名称、专业、学业组织等。如涉及到在国内组织的行前培训,需说明培训内容(外语/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其他)、时间、有无学分转移情况等。证明与学员名单须为盖有单位公章的原件;

5. 尚未获得学位证书但持有所就读学校出具的已获得学位的证明信者,需翻译该

证明信及成绩单;

6. 在俄语国家取得学位证书者,需提供预科证明;

7. 在爱沙尼亚取得学位证书者,需提供英文和爱沙尼亚文证书;

8. 在日本取得论文博士学位者,需提供研究证明、学位申请书主论文摘要及副论

文的题目列表;

9.在美国学习取得学位证书者,如持F-1签证,需提供I-20表格;如持J-1签证,

需提供DS-2019表格;

10.在加拿大留学的回国人员需提交加拿大移民局开具的学习许可(study

permit);

11.在菲律宾取得学位证书者,如就读学校为国立大学,需提供菲律宾外交部认证;

如就读学校为私立大学,需提供菲律宾高等教育委员会和外交部认证;

12.在南非取得学位证书者,如之前获得了国家文凭(National Diploma),需一

并提交该文凭;

13.欧洲部分国家须提交留学期间居留卡或学生证;

14.马来西亚双联课程申请者,须分别提交马来西亚校方出具的整个学习期间(包

括双联课程期间)的成绩单或学习证明,以及第三国高校的双联课程成绩单;

15.在国(境)外 学习首先获得高等教育文凭(Diploma),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深

造,获得学士学位者,申请该学士学位认证时,须提交高等教育文凭及高等教育文凭学习阶段成绩单、学习期间所有签证(或签注)及出入境记录;

16.如委托他人代理递交认证申请材料,代理人需提供《代理递交认证申请材料委

托书》(模板可参见系统首页的“文档下载”)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上述所有材料原件经现场审验后即行退回,复印件由认证中心留存。

特别提示:

1、本中心暂无法受理直接邮寄材料原件的申请。请您不要把申请材料原件寄至我中心,以免丢失或出现其他意外。

2、在递交认证申请材料过程中,需申请者本人签署授权声明,因此尽量请申请者本人前往我中心各验证点办理认证申请手续。

三. 您选定的验证点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213号

邮编:210029

电话:025-83238876

传真:025-83238880

四. 特别说明:

1)因申请材料不全(包括翻译件原件)、未缴纳认证费均无法开始认证。

2)如属向国外教育机构核查而对方不能及时回复等特殊情况引起的认证时间延长,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将提前向申请人解释说明。

3)因申请者没留下有效联系方式而引起的认证时间延长,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第二篇:出生证明所需材料

1、 儿童保健手册

2、 男女双方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户口本

3、 生育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4、 出院结账

5、 采血单据和听力筛查

6、 出生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7、 孕妇信息录入卡(IC卡)

8、 确定孩子的姓名和落户地址 注意:

1、 以上材料必须齐全,缺一不可

2、 出生证明一旦打印既无法更改

3、 出生证明办理最迟不超过3个月

第三篇:办理计生证明所需材料

1、 夫妻双方身份 证

2、 户口簿(首页、夫妻双方、子女)

3、 结婚证

4、 独生子女证

以上需复印件两份

5、配偶单位出具的符合计生政策的证明(盖章)

第四篇:办理学历证明所需材料

中等专业学校学历证书遗失,可以由证书验印部门出具学历证明。学历证明与学历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一、需准备的材料:

(1)就读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公函,写明性别、出生年月、在校时间、所学专业、学制、毕业证号)。

(2)招生录取花名册(招生录取表)本人名字所在页,复印后加盖学校公章。

(3)毕业验印底册,专业所在页和本人名字所在页,复印后加盖学校公章。

(4)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小二寸彩色照片两张。

第五篇:办理征免税证明所需材料

办理征免税证明所需材料:(性质不同,所需资料不同)

一、内资鼓励项目办理征免税证明所需材料

1、填写的征免税证明申请表

2、进口设备的合同、发票

4、海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二、外资企业办理征免税证明所需材料

1、填写的征免税证明申请表

2、备案登记证和资产登记手册(2001年10月后成立的企业不需提供资产登记手册)

3、进口设备的合同、发票

4、主管部门批复的进口设备清单

5、海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三、科教用品办理征免税证明所需材料:

1、填写的征免税证明申请表

2、进口设备的合同、发票。

3、设备样本说明。

4、科研单位如已转制为企业,需提供该进口设备所用于的项目的课题报告。

5、海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四、远洋渔业项目办理征免税证明所需材料:

1、填写的征免税证明申请表

2、货物的提单、发票。

3、远洋渔业企业运回自捕水产品申报单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农业部远洋渔业资格证书。

6、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

7、农业部办公厅本年度的远洋渔业项目函。

8、海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五、无偿援助项目办理征免税证明所需材料:

1、填写的征免税证明申请表

2、进口货物的合同、发票

3、外国政府、国际组织的赠送函或含有减免税条款的协定、协议、国际条约。(复印件)

4、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的委托书或外国驻我国大使馆、国际组织驻中国代表处的证明函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及我国履行国际条约进口物资证明》和进口物资清单

6、受赠单位或项目执行单位的法人证书

7、海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单证。

六、残疾人项目办理征免税证明所需材料:

1、填写的征免税证明申请表

2、进口货物的合同或境外捐赠的正本复印件及发票

3、民政部或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审核签章的《残疾人专用品进口证明书》及《残疾人专用品清单》

4、民政部或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直属企事业单位或所属福利机构、假肢厂、荣誉军人康复医院及康复机构的法人单位证书。

5、海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单证。

七、扶贫、慈善捐赠项目办理征免税证明所需材料:

1、填写的征免税证明申请表

2、境外捐赠函正本及中文翻译件各一份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3、由受赠人出具的《政府部门或社会团体接受境外扶贫、慈善性捐赠物资进口证明》,并应随附《捐赠物资分配使用清单》正本各一份;进口物资若分配到全国若干省、市、自治区使用的,需分别作《捐赠物资分配使用清单》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4、由外方出具的能表明无偿赠送之物品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单位、金额、币制的形式发票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受赠单位公章

5、海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单证

八、救灾捐赠项目办理征免税证明所需材料:

1、填写的征免税证明申请表

2、由民政部、全国妇联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出具由其审核签章的《接受境外救灾捐赠物资进口证明》

3、救灾捐赠物资清单

4、境外捐赠函正本复印件

5、海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单证

注:如果企业委托代理公司代办进口设备的征免税手续,代理公司需提供企业的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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