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中心制度范文

2022-06-01

制度是工作的抓手,也是长效机制形成的保障。那么你真的知道如何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的收集整理的《急救中心制度范文》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第一篇:急救中心制度范文

产科急救中心制度1

涟源市妇幼保健院

产科急救中心管理制度

一、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监护制度

1、凡遇急危重症病人,产科抢救小组成员,主管医生、主治医生,必须立即到达现场,由科主任统一指挥组织进行紧张有序的抢救。并报告急救中心急救小组组长。

2、护士长带领有关护士,密切配合医生进行抢救,准备好一切抢救药品及器械。

3、由一名护士专人严密观察患者生命体征及各种监护数据变化,准确记录,随时向有关医生报告,及时处理。

4、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负责详细随时记录病情变化,开出医嘱及有关项目检查。

5、严格执行医嘱,精心做好各项护理,防止交叉感染。

6、保持抢救室安静、整洁。

7、医生、护士认真做好交接班,除交接班记录外,还须做好床前交班。

二、孕产妇转运急救制度

1、具备各种难产诊疗技术、产科及新生儿危重症的抢救、麻醉等技术和相应设备以及急救药品,而且急救物品随时处于功能状态。

2、向全社会公布急救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免费接诊孕产妇。接电话后5分钟内出车,危重孕产妇到达医院后5分钟内处置。

3、在偏远地区或交通不便的地区,应动员社区力量来解决转诊所需要的交通工具和人力,必要时一面用人力转运产妇,同时由医院派出救护车,两种方法相结合,尽量缩短转运时间。

4、转诊、接诊的医务人员在转运途中进行院前急救。并根据病情需要,保持与医院联系,以便更好地做好抢救准备工作。

3、转诊过程的要求:医院如遇有特别危重或合并严重并发症的孕产妇,本院在技术或设备上确有困难的应及时上转。对下级医院转入的 病人必须认真接待,并将诊断、治疗、处理结局等信息及时反馈。

三、高危妊娠管理制度

1、医生在孕早期建卡时,应详细询问病史及分娩史,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高危因素。按高危评分标准对孕妇定期进行高危因素筛查,做好评分登记及高危标记,并进行高危妊娠的专册记录,实行专案管理,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严密追综随访。

2、严格执行高危门诊诊疗常规,对疑难危重病人处理有困难时,应及时主动请上级医师会诊。

3、对基层转入的高危孕妇必须进行登记,反馈病情;高危转归后,仍回原单位进行交流管理。

4、高危孕妇必须要求住院分娩。入院后,医务人员必须详细了解病史,进行有关检查,针对病情做好解释安慰、卫生宣教工作,以解除病人的恐惧和顾虑,严密观察病情,及早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对危重和痛苦呻吟的病人应分别安置,病情严重时,应保持镇静,注意不影响其他病人。

6、保持病房安静,保证病人休息,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尽量不在病人休息时间内进行检查与治疗。

7、保持病房空气流通,每天早晨进行开窗通风一次,大小便器随时洗涮,痰孟和垃圾要及时处理,保持清洁卫生。

8、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工作。

四、会诊制度

1、凡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2、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应邀医师一般要在当天内完成,并写会诊记录。如需专科会诊的轻病员,可到专科检查。

3、急诊会诊:被邀请的人员,必须随请随到。

4、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5、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科要有人参加。

6、院外会诊:本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应邀医院应指派科主任或主治医师前往会诊。会诊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必要时,携带病历,陪同病员到院外会诊。也可将病历资料,寄发有关单位,进行书面会诊。

7、科内、院内、院外的集体会诊: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史,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会诊中,要详细检查,发扬技术民主,明确提出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

五、新生儿窒息复苏、产儿科合作制度

1、凡高危孕产妇或估计在分娩当中可能对新生儿有危害的,在分娩时均应提前通知儿科医生到场,并做好对新生儿窒息复苏的一切准备。

2、妇产科医生或助产士要密切配合儿科医生做好新生儿窒息复苏。

3、儿科医生在新生儿出生和出院时要进行体格检查。对母婴同室的新生儿做好医疗保健工作,每天至少查房两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转儿科治疗。

4、保健科、产科、儿科医生要密切配合,从孕期、分娩期到产褥期共同管理高危围产儿。

5、儿科医生要向家长交待新生儿情况,指导并教育母亲有关新生儿护理知识。

6、保健科与儿科共同做好高危新生儿随访工作。

六、急危重症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急危重症病例讨论会:凡遇急危重症病例,应立即组织讨论,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2、术前病例讨论会:对重大、疑难及二次手术病例必须进行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士长、护士及有关人员参加。提出手术方案、术后观察事项、护理要求等。对需二次手术的病例,必须提出手术理由。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3、死亡病例讨论会:凡死亡病例,一般应在死后一周内召开,特殊病例应及时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后进行,但不迟于二周。由科主任主持,医护和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务科派人参加。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七、危重病人抢救报告制度

1、加强对危重病人抢救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积极、及时、有效地进行抢救,做到组织落实、制度落实,措施落实。

2、遇有危重病人抢救时,应立即报告急救小组组长组织抢救,同时向院长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凡正在抢救的危重病人,要常规填写病危通知单一式三份,分别上报医务科、家属或单位,留一份进病历。并对其病情的发展和预后作详细交待和说明,做好思想工作。

4、凡经抢救的病人,必须详细记录病情变化及治疗经过和效果,及时总结分析情况,以便补充、修改或调整治疗方案。必要时应请求紧急会诊。

八、急救药品、设备管理制度

1、抢救室(产房)的急救药品要加强管理,实行四定:定人员管理、定基数保存(用后及时补足)、定位置存放,定时间检查,发现过期失效或变质药品及时清理,及时补充,保证抢救药品随时有用。管理人员每天检查一次,护士长每周督查一次,护理部每月督查一次。分管领导随时进行抽查。

2、所有配置的仪器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一律不准外借及随意挪动位置(如特殊情况必须外借时应经有关领导批准),

3、保持仪器清洁,所有仪器用后必须及时清洁消毒,如有损害,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或人员进行修理,保持抢救设备功能状态。

4、产科医护人员必须掌握抢救室各种监护设备的使用。

九、抢救用血管理制度

1、配血和输血工作人员应有高度责任心和熟练的操作技术,以保证病员输血安全。

2、严格掌握输血指征,履行审批手续。

3、输血前要与患者或家属进行谈话并签字。

4、输血前常规定血型、做输血四项检查并使用正确的交叉配血方法。

5、确保输入血与病人血无相斥性,必须有2人同时核对,确认血液或血液成份及接受输血的病人两者正确无误并签名。

8、严格执行“三查八对”。查血液有效期及容器(袋)、查血液质量、查输血装置;对病人姓名、床号、住院号、血袋号、血量、血品种、血型、交叉配血化验单,也包括献血员姓名、血型、编号、交叉配血化验单等。

7、不能将药物加入血液或血液成份中一起输注。

8、根据病情决定输血速度。原则上是开始速度应慢,5ml/分,观察10~15分钟无异常后适当加快速度,急性失血性休克或心功能差者酌情加快或减慢。

9、严格执行无菌技术和操作规程,实行一人一针一管,

10、输血后,应将输血反应记录卡于24小时内送回血库,瓶内余血应保留24小时,以备发生输血反应时复查。

十、接受转诊病人情况反馈制度

1、建立母婴安全绿色通道,保证辖区内高危孕产妇转诊24小时

畅通。

2、转诊单位按上级要求填写好高危转诊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存转出单位,一份交接诊单位)。

3、接诊医生应详细了解病情和用药情况,做好交接班工作,必要时参与抢救,并做好院前急救记录及接诊有关登记。

4、在病人出院后将诊断、治疗、处理、结局等信息用电话反馈给转诊单位的妇产科。如由医生送来的高危孕产妇,当时已作出了诊断的,应立即将情况反馈给医生,并嘱转诊医生参与处理,以提高其业务技术水平。

5、每月4号前将上月的高危孕产妇数字上报保健科,每年10月4号前将全年高危孕产妇的花名册上报保健科。

十一、业务培训制度

1、由医院继续教育领导小组兼管。医务科、护理部负责日常工作及计划并具体实施。

2、培训时间:每年对急救小组人员进行至少2次的培训和演练。

3、培训内容:职业道德、各种抢救常规、急救仪器的使用、心脏骤停人工复苏技术、急性心功能衰竭、失血性休克的抢救、合理用血、急救药品的使用等。

二、抢救小组工作制度

1、抢救小组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责任感,保证通信畅通,随叫随到,抢救患者时做到人员到位、行动敏捷、有条不紊、分秒必争。

2、抢救时做到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

3、参加抢救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抢救技术和抢救常规,确保抢救的顺利进行。

4、严密观察病情变化,认真、及时书写有关记录。记录内容完整、准确。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未能及时记录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如实补记,并加以说明。

5、严格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在抢救患者过程中,正确执行医嘱。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护士执行前必须复述一遍,确认无误后再执行;保留安瓿以备事后查对。

6、抢救结束后及时清理各种物品并进行初步处理、登记。

7、认真做好抢救患者的各项基础护理及生活护理。烦躁、昏迷及神志不清者,加床档并采取保护性约束,确保患者安全。预防和减少并发症的发生。

8、每日核对抢救物品,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各种急救药品、器材及物品应做到“五定”:定数量品种、定点放置、定专人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抢救物品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必须处于应急状态。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保证在有效期内使用。

十三、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

一、必要性

妇产科工作繁忙,危急重症多,如宫外孕、产前、产后大出血、羊水栓塞、各种原因引起的休克、DIC、心衰、肾衰、子痫、颅内出血等,往往发病急、病情重、变化快,涉及学科众多,如不能实施迅速、有效的救治,必然危及母子两条性命。必须拥有完善的学科体系,技术力量雄厚。因此借助学科优势,建立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使抢救能够畅通、严密的进行,是保证抢救成功的关键。

二、目标

1、 对危急重症患者,要迅速组织实施有效的抢救,需相关科室会诊时,要求会诊人员10分钟到场。

2、 化验、检查、输血等优先进行,确保失血性休克病人在60分钟内实施抢救手术,特别紧急情况下30分钟内由急诊科或抢救室直接进入门急诊手术室实施救命手术。

三、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要求

1、 各级人员在岗在位,随时准备应对危重患者,确保绿色通道24小时畅通,产科常规预留绿色通道急诊床位。

2、 门诊危重患者诊治的整个过程要有绿色通道标志,化验、检查、术前准备、手术、交费、取药及住院等各环节见到绿色通道章均应优先实施。

3、 门诊病人抢救,由门诊妇产科医师与急诊科护士长负责实施,并与产科主任联系,病人入病房途中派医生陪同。

4、 产科病人出现紧急情况时, 值班人员或产科主任启动产科绿色通道。

5、 孕产妇急救组织由急救领导小组、急救专家组和急救小组三级组成。领导组由业务副院长、医务科 、妇产科主任、护理部、外科 值班医师组成。专家组由产科主任、相关科室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组成。急救小组由妇产科的

一、

二、 值班人员及产科护士长组成。

6、 负责抢救的产科主任为急救小组总指挥,要做到人员到位,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紧密配合,严密观察、详细记录。护士长安排特护人员,落实护理分工,医护密切配合。

7、 急救小组成员必须做到随叫随到,要求10分钟到达抢救现场。有特殊情况不在位时,要安排好相应职称的临时替班人员,并报医务科。

8、 药品、器材放于固定位置, 保持完备和使用状态。

9、 血库见产科绿色通道专用章,要优先保障产科抢救用血,有血型的要做到30分钟发血;没有血型的抢救患者要取两份血样,同时送临检科和输血科。输血科先配血,待临检科血型核对无误后,立即发血,时间不超过40分钟。

10、临检科见产科绿色通道专用章,要立即进行相关化验检查,20分钟出结果。

11、外送标本人员要熟悉白天和夜间不同时间各种化验需送达标本地点,保证不因此耽误化验结果上传。

12、抢救结束后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发现不足及时整改。

13、由妇产科副高以上人员掌握绿色通道的使用。一般病人救治不得使用绿色通道,确保危重症患者的救治及正常医疗秩序。

急救中心值班制度

一、“120”值班及接诊制度

(一)蒋四桂同志负责做好产科医生接诊的派班工作。每月30日前将下月排班表交医务科并负责通知接诊医生。被派班的医生必须24小时保持电话畅通;其它科室不排班,通知科主任临时安排。

产科排班要求:每月由一名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医师和一名助产士或一线医师负责接诊,另配一名助班协助。接诊医生在当班或有重要公务缠身,如手术、接生等无法脱身者,由值班护士、医生通知助班完成“120”的接诊任务。

(二)接送方式采取灵活机制的原则

1)转送上级医院的危重病人或去各乡镇卫生院接诊抢救由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和护士长或助产士 共二名接诊,接送时要将孕产妇或患者的危险情况告知家属并签字,方可接送,特别危重的病人建议直接转送上级医院,根据病情安排医护人员护送转诊,同时报告科主任或医务科和上级医院联系。

2)社会接诊:临产妇及高危 产妇由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另带一名助产士或一线医师接诊,有临产先兆及普通产妇由助产士或一线医师一名接诊。如果只需要120 接而不需要医生接诊来住院的孕产妇由产科直接通知司机接诊,接来医院住院后由产科当班医师接诊并负责登记司机出诊情况。

3)妇外科、儿科的120接诊通知由所在科室主任及护士长安排接诊。

4)“120”急救电话设产一科住院部,电话有来电显示,以便查询,产一科值班护士和医生负责24小时电话接听,了解病情及接诊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并认真做好相关记录,同时负责通知夏卫华司机,告知具体出诊情况及出诊医师,并做好急救药品、物品、接生包、临时用药品和器械准备,急救小组必须在5分钟内离开医院出诊。妇外科及儿科接诊通知由所在科室主任及护士长安排接诊。

5)产科值班医师通知夏卫华,如夏卫华确实因出差离开涟源时或电话关机及不接电话时立即报告医务科,由医务科通知刘向荣负责接送。如夏卫华联系医师不能出诊或电话不通立即报告蒋四桂另行安排。并按第五款第三条规定处理。

6) 在接送转诊途中由司机负责电话联系患者。

7)医师接诊回院后,负责向产科住院部值班医师交接患者并登记接诊处理情况,接诊者负责补充本次接诊所用的物品和药品。

8)梁志银平时负责检查及准备急救药品、物品、接生包、临时药品或器械的领取和更换工作。

9)蒋四桂负责做好产科出诊人员和出诊司机登记补助的领取和发放工作,并检查督促接诊人员“120”急救接送处理记录本的登记 。其它科室的接诊由接诊医师处理并报告科主任登记办理。

10)蒋四桂出差外出,由肖美满负责,梁志银出差外出由龚孟权负责。医务科长出差外出由护理部主任负责。

11)接诊危急重病人来院须抢救者必须及时报告科主任,科主任依危险难度情况及时报告医务科,以便通知相关人员组织抢救及是否转送上级医院。

二、院内急救中心值班制度

1)院内急救中心值班由医院总值班、产1科、产2科当班医师和护士、产房当班助产士、手术室当班麻醉师和护士负责。 2)值班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应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串岗,保持手机和值班电话通畅,不得长时间占用手机和值班电话聊天或接听工作以外的电话。

3)接到与本科室相关的危急重症抢救病人的通知后,必须立即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认所有抢救设备、药品、场地等多处于备用状态。

4)院内值班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2分钟内到达抢救现场实施抢救,同时须报告科主任。

第二篇:急救中心管理制度

急救站管理制度

一、急救站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对急救医疗管理、人员管理、车辆管理等全面负责。

二、急救站医护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三、值班人员必须遵守各项劳动纪律,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出现脱岗现象。

四、上班要做好出车准备,待命期间坚守工作岗位,不离站外出。

五、遵守电话、电台、车载系统的使用规定,使之时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六、值班人员负责随时接受并记录调度指令,严格服从调度安排,做到令行禁止,接到调度指令后按规定时间迅速出车。

八、救护车辆未经中心领导批准,一律不得挪作他用;行政用车必须经医院院长批准,上报中心领导同意并备案;社会保障用车由急救中心统一调度、安排。

九、出车人员对待患者及家属要文明礼貌,廉洁正派,热情服务。

十、实际行车要坚持安全第

一、安全与速度相统一的原则,遵守交通规则。

十一、护士负责抢救药品、物品、仪器设备的应用、补充和维护,并遵守相关制度和操作规程,药品、物品、氧气等当班使用,当班补充,仪器设备保持性能良好。

十二、司机负责救护车的使用、维护和保洁。护士负责车辆消毒。 十

三、爱护急救站内一切物品,各种物品的管理要负责到人,保持室内整洁,保持室外的环境卫生。

十四、在日常急救工作中,各急救站如有违反救护车使用制度及院前急救工作制度者,将由120传真,责令其书面检讨、答复,并汇总交自控委员会讨论,将列入医院医疗考核指标。

第三篇:产科急救中心管理制度

一、、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监护制度

1、凡遇急危重症病人,产科抢救小组成员,主管医生、主治医生,必须立即到达现场,由科主任统一指挥组织进行紧张有序的抢救。并报告急救中心急救小组组长。

2、护士长带领有关护士,密切配合医生进行抢救,准备好一切抢救药品及器械。

3、由一名护士专人严密观察患者生命体征及各种监护数据变化,准确记录,随时向有关医生报告,及时处理。

4、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负责详细随时记录病情变化,开出医嘱及有关项目检查。

5、严格执行医嘱,精心做好各项护理,防止交叉感染。

6、保持抢救室安静、整洁。

7、医生、护士认真做好交接班,除交接班记录外,还须做好床前交班。

二、孕产妇转运急救制度

1、具备各种难产诊疗技术、产科及新生儿危重症的抢救、麻醉等技术和相应设备以及急救药品,而且急救物品随时处于功能状态。

2、向全社会公布急救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免费接诊孕产妇。接电话后5分钟内出车,危重孕产妇到达医院后5分钟内处置。

3、在偏远地区或交通不便的地区,应动员社区力量来解决转诊所需要的交通工具和人力,必要时一面用人力转运产妇,同时由医院派出救护车,两种方法相结合,尽量缩短转运时间。

4、转诊、接诊的医务人员在转运途中进行院前急救。并根据病情需要,保持与医院联系,以便更好地做好抢救准备工作。

3、转诊过程的要求:医院如遇有特别危重或合并严重并发症的孕产妇,本院在技术或设备上确有困难的应及时上转。对下级医院转入的 病人必须认真接待,并将诊断、治疗、处理结局等信息及时反馈。

三、高危妊娠管理制度

1、医生在孕早期建卡时,应详细询问病史及分娩史,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高危因素。按高危评分标准对孕妇定期进行高危因素筛查,做好评分登记及高危标记,并进行高危妊娠的专册记录,实行专案管理,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严密追综随访。

2、严格执行高危门诊诊疗常规,对疑难危重病人处理有困难时,应及时主动请上级医师会诊。

3、对基层转入的高危孕妇必须进行登记,反馈病情;高危转归后,仍回原单位进行交流管理。

4、高危孕妇必须要求住院分娩。入院后,医务人员必须详细了解病史,进行有

关检查,针对病情做好解释安慰、卫生宣教工作,以解除病人的恐惧和顾虑,严密观察病情,及早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对危重和痛苦呻吟的病人应分别安置,病情严重时,应保持镇静,注意不影响其他病人。

6、保持病房安静,保证病人休息,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尽量不在病人休息时间内进行检查与治疗。

7、保持病房空气流通,每天早晨进行开窗通风一次,大小便器随时洗涮,痰孟和垃圾要及时处理,保持清洁卫生。

8、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工作。

四、会诊制度

1、凡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2、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应邀医师一般要在当天内完成,并写会诊记录。如需专科会诊的轻病员,可到专科检查。

3、急诊会诊:被邀请的人员,必须随请随到。

4、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5、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科要有人参加。

6、院外会诊:本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应邀医院应指派科主任或主治医师前往会诊。会诊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必要时,携带病历,陪同病员到院外会诊。也可将病历资料,寄发有关单位,进行书面会诊。

7、科内、院内、院外的集体会诊: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史,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会诊中,要详细检查,发扬技术民主,明确提出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

五、新生儿窒息复苏、产儿科合作制度

1、凡高危孕产妇或估计在分娩当中可能对新生儿有危害的,在分娩时均应提前通知儿科医生到场,并做好对新生儿窒息复苏的一切准备。

2、妇产科医生或助产士要密切配合儿科医生做好新生儿窒息复苏。

3、儿科医生在新生儿出生和出院时要进行体格检查。对母婴同室的新生儿做好医疗保健工作,每天至少查房两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转儿科治疗。

4、保健科、产科、儿科医生要密切配合,从孕期、分娩期到产褥期共同管理高危围产儿。

5、儿科医生要向家长交待新生儿情况,指导并教育母亲有关新生儿护理知识。

6、保健科与儿科共同做好高危新生儿随访工作。

五、急危重症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急危重症病例讨论会:凡遇急危重症病例,应立即组织讨论,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2、术前病例讨论会:对重大、疑难及二次手术病例必须进行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士长、护士及有关人员参加。提出手术方案、术后观察事项、护理要求等。对需二次手术的病例,必须提出手术理由。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3、死亡病例讨论会:凡死亡病例,一般应在死后一周内召开,特殊病例应及时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后进行,但不迟于二周。由科主任主持,医护和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务科派人参加。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七、危重病人抢救报告制度

1、加强对危重病人抢救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积极、及时、有效地进行抢救,做到组织落实、制度落实,措施落实。

2、遇有危重病人抢救时,应立即报告急救小组组长组织抢救,同时向院长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凡正在抢救的危重病人,要常规填写病危通知单一式三份,分别上报医务科、家属或单位,留一份进病历。并对其病情的发展和预后作详细交待和说明,做好思想工作。

4、凡经抢救的病人,必须详细记录病情变化及治疗经过和效果,及时总结分析情况,以便补充、修改或调整治疗方案。必要时应请求紧急会诊。

八、急救药品、设备管理制度

1、抢救室(产房)的急救药品要加强管理,实行四定:定人员管理、定基数保存(用后及时补足)、定位置存放,定时间检查,发现过期失效或变质药品及时清理,及时补充,保证抢救药品随时有用。管理人员每天检查一次,护士长每周督查一次,护理部每月督查一次。分管领导随时进行抽查。

2、所有配置的仪器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一律不准外借及随意挪动位置(如特殊情况必须外借时应经有关领导批准),

3、保持仪器清洁,所有仪器用后必须及时清洁消毒,如有损害,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或人员进行修理,保持抢救设备功能状态。

4、产科医护人员必须掌握抢救室各种监护设备的使用。

九、抢救用血管理制度

1、配血和输血工作人员应有高度责任心和熟练的操作技术,以保证病员输血安全。

2、严格掌握输血指征,履行审批手续。

3、输血前要与患者或家属进行谈话并签字。

4、输血前常规定血型并使用正确的交叉配血方法。

5、确保输入血与病人血无相斥性,必须有2人同时核对,确认血液或血液成份及接受输血的病人两者正确无误并签名。

8、严格执行“三查八对”。查血液有效期及容器(袋)、查血液质量、查输血装置;对病人姓名、床号、住院号、血袋号、血量、血品种、血型、交叉配血化验单,也包括献血员姓名、血型、编号、交叉配血化验单等。

7、不能将药物加入血液或血液成份中一起输注。

8、根据病情决定输血速度。原则上是开始速度应慢,5ml/分,观察10~15分钟无异常后适当加快速度,急性失血性休克或心功能差者酌情加快或减慢。

9、严格执行无菌技术和操作规程,实行一人一针一管,

10、输血后,应将输血反应记录卡于24小时内送回血库,瓶内余血应保留24小时,以备发生输血反应时复查。

十、接受转诊病人情况反馈制度

1、建立母婴安全绿色通道,保证辖区内高危孕产妇转诊24小时 畅通。

2、转诊单位按上级要求填写好高危转诊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存转出单位,一份交接诊单位)。

3、接诊医生应详细了解病情和用药情况,做好交接班工作,必要时参与抢救,并做好院前急救记录及接诊有关登记。

4、在病人出院后将诊断、治疗、处理、结局等信息用电话反馈给转诊单位的妇产科。如由医生送来的高危孕产妇,当时已作出了诊断的,应立即将情况反馈给医生,并嘱转诊医生参与处理,以提高其业务技术水平。

5、每月4号前将上月的高危孕产妇数字上报保健科,每年10月4号前将全年高危孕产妇的花名册上报保健科。

十一、孕产妇工作流程图制度

十二、业务培训制度

1、由医院继续教育领导小组兼管。医务科、护理部负责日常工作及计划并具体实施。

2、培训时间:每年对急救小组人员进行至少2次的培训和演练。

3、培训内容:职业道德、各种抢救常规、急救仪器的使用、心脏骤停人工复苏技术、急性心功能衰竭、失血性休克的抢救、合理用血、急救药品的使用等。

十三、抢救小组工作制度

1、抢救小组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责任感,保证通信畅通,随叫随到,抢救患者时做到人员到位、行动敏捷、有条不紊、分秒必争。

2、抢救时做到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

3、参加抢救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抢救技术和抢救常规,确保抢救的顺利进行。

4、严密观察病情变化,认真、及时书写有关记录。记录内容完整、准确。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未能及时记录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如实补记,并加以说明。

5、严格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在抢救患者过程中,正确执行医嘱。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护士执行前必须复述一遍,确认无误后再执行;保留安瓿以备事后查对。

6、抢救结束后及时清理各种物品并进行初步处理、登记。

7、认真做好抢救患者的各项基础护理及生活护理。烦躁、昏迷及神志不清者,加床档并采取保护性约束,确保患者安全。预防和减少并发症的发生。

8、每日核对抢救物品,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各种急救药品、器材及物品应做到“五定”:定数量品种、定点放置、定专人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抢救物品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必须处于应急状态。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保证在有效期内使用。

第四篇:便民中心中心考勤制度

附件2:

白露街道办事处

便民中心中心考勤制度

一、“中心”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

二、“中心”实行刷卡考勤,每天刷卡4次,即周一至周五。

打卡时间:

上午08:00--08:30、11:30—12:00;

下午14:00—14:30,17:00—17: 30;

加班打卡时间:

上午08:30--09:20、11:20—12:00;

下午14:30—15:20,17:00—17: 30。

因故不按时到岗或早退的,须向“中心”办公室说明情况。

三、“中心”工作人员不得擅离岗位,因公事外出或其他原因需请假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1、中心工作人员因事需请假的,应先填写“中心”统一印制的请假单。

2、请假1天以内的,报“中心”办公室主任批准。

3、请假1天以上的,经“中心”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报“中心”领导批准。

4、各类请假经批准后,应在外出前将请假单送中心,因特殊情况事前未能办理手续的,应在上班之日说明情况,补办请假手续,并送中心办公室备案。

5、病假凭医院证明,按规定执行。

6、休假按规定执行。

四、工作人员请假(休假)期间,为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原岗位的工作由“中心”办公室主任妥善作好安排,部门进驻窗口人员较少的,应事先确定顶岗接替人员后,方可准假。

五、临时顶岗人员,应熟悉审批业务和服务规范。

六、有以下情况的不计当月全勤:

1、当月迟到5次以上或早退5次以上;

2、当月事假1天以上;

3、当月无故旷工半天以上。

七、“中心”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报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

1、一个月内,无故旷工一天以上的;

2、全年事假累计超过十五天,或病假累计超过九十天的;

3、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及以上,或受行政记过处分及以上的。

八、每月考勤汇总后报园区纪检、白露街道书记、主任、纪工委书记备案。

二〇一一年八月一日

第五篇:120急救中心外单位调查资料管理制度

==市急救中心资料调查管理制度

1. 接警记录、录音及病历资料属重要医疗文件,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私自查阅。公安或刑警查询相关资料时,应热情接待,告知其查阅流程,须按相关规定执行。

2. 外单位人员(公安、交警、法院等)来科室调查接警、出诊、病历、录音等相关资料,必须有有效证件及单位委托证明。

3. 对要核查的相关内容确认可以查询后,按医院审批程序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4. 医院审核批示要求:医务科对证件内容核实后,签署审核意见,科长签字或加盖公章后方可生效,请示科主任或护士长后可查询相关内容。病历资料、接警记录需要复印的,复印件加盖医务科公章方可有效,本科接待人员负责原件的完整性审核,必要性查阅其相关证件。

5. 录音资料现有程序不能优盘拷贝,可通过第三媒介复制,做好记录。

6. 查询完成后,由查阅人在证明材料上注明查询内容、时间、事由,并签全名,与查阅资料装订一起归档保存。

7. 对复印的相关资料由科主任、护士长对复印件审核,注明原件科室保存,由原件复印的说明,便于法律机关核定。

院前急救2012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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