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剩余分配制度管理论文提纲

2022-10-10

论文题目:中国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变迁的历史唯物主义研究

摘要:农业作为“创造物质生活本身”的重要生产部门,在人类文明的发展进程中始终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若没有农业生产的物质资料,人类只能通过采集与狩猎获取食物和皮毛,无法摆脱完全依赖于自然的迁徙生活;若没有农业的稳定发展,人类就失去了开展新事业的可能,无法向更高层次的文明迈进。农业以其独特的生产属性,保障着每一个人的生存所需,支持着人类社会的发生与发展。因此,无论到什么时候,农业的基础性地位都是不可动摇的。纵观世界历史,每一个国家都非常重视农业的发展,在中国尤为如此。中国自古以农立国,是世界上最早开始农业生产的国家之一。中华文明绵延五千年不曾断绝正是得益于农业的稳定发展,这种世代相传的农耕记忆成为每一个中国人心中不可磨灭的文化基因。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有学者认为农业正是中国文化的根基所在是有道理的。中国因其独特的社会历史条件,也形成了农业独特的发展脉络。在人地关系高度紧张的基本国情矛盾和城乡对立二元结构的基本体制矛盾的双重制约下,结合小块土地耕种方式下的小农村社经济的特点,中国所面对的不是孤立的投入产出的农业发展问题,而是农业、农村、农民三者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辩证统一的“三农”问题。中国农村基本经济制度作为包含着土地制度、管理分配制度及组织载体等丰富内涵的综合管理制度,正是将农业、农村、农民三者有机联系起来的制衡点和联结点。因此,对中国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变迁的原因及内涵的研究,有助于对中国“三农”问题的理解和认识,从而为解决“三农”问题,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农业发展提供理论支持。正是基于这样的理解,有关农业发展的各种议题,包括对中国农村基本经济制度的理解和认识始终是学界讨论不朽的研究热点。然而,传统的研究思路总是将“三农”问题看作既定的、本体化的对象,以农业抓农业、以农村论农村、以农民看农民,总是从一个方面对问题进行解释,因此无法避免其结论的片面性。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对中国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变迁进行研究,强调中国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变迁和整个国家社会主义建设的密切联系,从整体性、历史性以及具体普遍性的视角来把握制度变迁的实质,并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中,从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中,从对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性与偶然性统一的理解中,从对“现实的个人”在社会历史中的主体地位的肯定中去探寻中国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变迁的真实内涵,从而得出对制度变迁背后的真实动因和现实意义的全面而准确的认识和评价。在肯定过往发展农业农村的基本原则和整体思路的基础上,指导中国农村基本经济制度的未来发展和完善,为新时代背景下中国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探索一条以实践贯通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道路。马克思和恩格斯对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认识是基于他们对英国、德国、法国、美国的现代工业化发展的研究,以及重视工业化对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的基础上形成的。他们肯定了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性地位,农业的稳定和发展不仅保证了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资料的生产,更为重要的是农业劳动生产率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人类其他社会生产部门的发生和发展。马克思和恩格斯详细论述了关于城乡二元对立产生的原因,并提出城市与乡村的融合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必然产生的结果。马克思和恩格斯站在“实现个人全面而自由的发展”的高度上真切的关怀农民的现实处境,并在充分分析不同阶层的农民的特点的基础上,论证了他们关于工农联盟的设想。《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作为运用唯物史观分析社会历史事件的经典之作,完美的呈现出马克思关于“三农”问题研究的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首先,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是解释一切社会历史事件的黄金钥匙,马克思和恩格斯多次强调,经济基础是归根结底影响社会历史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其次,经济基础虽然是起决定性作用的因素,但却不是影响社会历史发展的唯一因素,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同样不能忽视。再次,马克思恩格斯强调了社会历史的发展是不同的意志合力完成的结果,这体现了社会历史发展必然性与偶然性的统一。最后,马克思始终以“人”的终极价值的关怀为基础,提出“现实的个人”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前提条件,一切事件最终都因人类有目的的活动而获得意义。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回看中国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变迁的历程,为制度变迁的研究打开了全新的理论空间。新民主主义发展时期,土地改革运动彻底废除了封建土地制度,第一次实现了农民“耕者有其田”的终极理想,为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奠定了基础。随着朝鲜战争的爆发,初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面对的是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面对被西方国家集体封锁的尴尬境地,一穷二白的新中国不得不从新民主主义发展路线转变为社会主义过渡时期总路线,从分步走的发展战略转变为集中一切力量优先发展重工业,开始了艰难曲折的社会主义建设探索之路。在没有更多资金支持的现实情况下,重工业发展所必需的原始资本积累,只能无奈地通过提取农业剩余来完成。随着工业的发展,又出现了工业产品该销往何处的新问题,在外无世界市场的情况下,国家一方面以极低的价格统购农产品以维持城市居民的低工资和低消费,另一方面又利用农业生产消化工业产品,通过工农两大部类产品交换的价格剪刀差,源源不断的将农业剩余投入到支持工业发展中。然而中国自古以来的小块土地生产为主的小农村社经济,以及人地关系高度紧张的基本国情矛盾,使得农民各自分散且封闭,造成了国家与农民交易成本过高的必然结果。再加上分散的小农没有可供机器使用的条件,这才有了兴办合作社,搞集体经济的制度安排,并在长期积累的制度影响下激化了城乡二元对立的基本制度矛盾,最终导致了农业的衰败。这就是为什么在今天人们提起这一段改革的经历,早已先入为主的抱着否定的态度。然而,结合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农业、农村及农民的相关论述,并根据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重新审视这段历史,将会发现当时特定的社会历史背景对制度安排的要求,并形成了一条合逻辑的前后相继的因果链条。即便在当时政策具体实施过程中的确存在左倾的问题,但制度本身并无对错或好坏之分,只有是否适合当下特定的社会历史背景的区别。如今我们批判这段历史,但在当时的特定历史背景下,确实是不得已而为之的必然选择。因此,由制度所造成的恶果,也是中国在那个特定的发展阶段必须承受的制度成本。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思想的解放,农民自发创造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中国农业农村的发展打开了新的局面,从人民公社时期开始被长期压抑的农民生产积极性被迅速激发,极大的促进了农业的发展。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到家庭承包制,农村基本经济制度经历了“合”、“分”、“再合”的发展路径,实际上是符合马克思主义“否定之否定”的发展必然。因此,我们可以说,中国农村基本经济制度的变迁实际上正是跟随时代的洪流,根据当下特定的社会历史背景而产生的合理变化,是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原理通过实践在现实中的映照。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入了新时代,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也从“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样的变化意味着农业发展也一并进入了历史新阶段,对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无论是乡村振兴战略,还是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要求,都是立足于中国新时代背景下的社会历史条件而提出的,是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有机整体。历史上,还没有哪个国家像中国一样,在拥有十四亿庞大人口的现实情况下真正实现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这意味着中国的发展只有依靠自身不断实践、不断探索、不断试错,从而走出一条独一无二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道路。从这个角度上来说,实践正是联通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与中国国情的关键所在。在新时代背景下,无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还是中国农村基本经济制度的继续完善,都应该继续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并立足于中国基本国情,在充分利用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的前提下,继承和发展我国在三农问题上一以贯之的辩证发展思路,从而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实现做出应有的贡献!

关键词: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中国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实践

学科专业:马克思主义哲学

指导教师对博士论文的评阅意见

评阅小组对博士论文的评阅意见

答辩决议书

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选题缘由及研究意义

二、研究背景及研究现状

三、研究思路及主要内容

第1章 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三农问题的研究

1.1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农业问题的论述

1.1.1 关于农业基础性地位的理解

1.1.2 关于农业劳动生产率的理解

1.1.3 面向未来的农业生产

1.2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农村问题的论述

1.2.1 城乡二元结构的产生

1.2.2 城乡融合的实现

1.3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农民问题的论述

1.3.1 农民的解放

1.3.2 工农联盟的建立

1.3.3 农民政策的具体设想

1.4 《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的历史唯物主义研究方法

1.4.1 解释整个政变的黄金钥匙: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

1.4.2 阶级斗争贯穿始终: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

1.4.3 意志合力论:历史发展的必然性与偶然性的统一

1.4.4 “现实的个人”是历史发展的重要前提

第2章 中国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变迁的历程

2.1 旧中国的农村基本经济制度

2.1.1 内部制度

2.1.2 外部制度

2.1.3 商业资本的侵入

2.2 新中国建立之初的农村基本经济制度

2.2.1 建国之初的新民主主义发展战略

2.2.2 社会主义过渡时期总路线及农业合作化运动

2.2.3 合作化高潮

2.2.4 大跃进及人民公社化运动

2.3 改革开放以来的农村基本经济制度

第3章 中国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变迁的反思

3.1 新民主主义发展时期的中国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彻底废除封建土地制度

3.1.1 不可回避的制度约束:人地关系高度紧张的基本国情矛盾

3.1.2 土地改革运动并未从根本上改变农业生产关系

3.1.3 国家政权侵入导致土地产权的残缺

3.2 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中国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全力支持国家重工业建设

3.2.1 基于现实国情再认识:优先发展生产力与优先发展生产关系之争

3.2.2 从“意志合力论”看农村集体化的成败得失

3.2.3 中国工业化发展必须承担的制度成本:城乡对立二元结构的基本体制矛盾

3.3 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农村基本经济制度:集中精力发展生产力

3.3.1 大包干体现自觉的生产关系的调整

3.3.2 大包干体现“现实的个人”是历史发展的重要前提

3.3.3 大包干以来产生的问题及其解决办法

3.4 农业的贡献

第4章 中国农村基本经济制度的未来发展

4.1 对农业在国民经济中地位的重新认识

4.1.1 保障粮食安全:农业基础性地位没有改变

4.1.2 中国社会结构变化:农业在国民经济中已处于从属地位

4.2 立足于国民经济发展全局来完善中国农村基本经济制度

4.2.1 工业与农业:科技投入发展农业生产力

4.2.2 城市与乡村:县域发展促进城乡融合

4.3 坚持中国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发展的基本原则

4.3.1 坚持从国情出发

4.3.2 坚持共产主义解放理想

4.3.3 坚持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

4.3.4 坚持改革开放以来三农问题上的辩证发展思路

4.3.5 坚持以实践贯通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道路

结语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及科研成果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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