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实训设备管理制度

2023-04-09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我们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人类社会人们行为的标准。我想学习制定制度,但不知道该如何写?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实验实训设备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第一篇:实验实训设备管理制度

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一、实验实训室指定专人值班及维护。实验实训室设备保管责任人为实验室值班人员和实验室维护人员。第一责任人为实验室值班人员。

二、实训实验室建立仪器设备档案,详细记录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资料。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与实验室值班人员、维修人员,应明确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的状况。

三、实验实训室钥匙由值班人员管理。不得转借、遗失,其它工作人员不能私自配备钥匙;如值班人员因故不能上班,在履行请假手续时,应先交钥匙并上报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代管钥匙及值班人员。

四、值班人员应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清理,由值班人员与维护人员共同签字并记入值班表。如发现损坏、遗失等情况,应及时上报。

五、部门负责人应定期检查或随机抽查仪器设备保养维修情况。检查结果应详细记录,并作为值班人员和维护人员的工作考核成绩。

六、因值班人员失职造成的仪器设备遗失及人为损坏的,由值班人员负全额赔偿责任;因维护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操作所造成的损失,由维护人员负全额赔偿责任;如不能明确责任人,由维护人员及值班人员各赔偿一半。因学生造成仪器设备遗失或人为损坏的,值班人员如未能及时发现,不能确定丢失时间、班级,由值班人员负全部责任。

七、教学仪器设备仅为教学服务,原则上一律不得外借。如需外借,须由外借部门或单位提出申请,由学院主管院长、教务处负责人签字同意,由值班人员与外借方履行完必备手续后,方可外借。

第二篇:实训设备管理制度

1.所有实训设备主要用作学生实训使用,若需挪作用它用必须经主管校长批准。

2.实训设备的管理除部分交各专业科管理处,其余均属教务出管理。

3.专业课管理的实训设备由专业课指定专人管理,教务处定期检查。

4.各种实训设备均应根据设备要求定期开展保养,维修及测试工作。

5.在实训期内由指定教师负责办理使用手续,并负责使用期内的设备管理,保养工作,实训结束由指导教师归还。

6.实训设备如在实训使用期内发生损坏,由主管部门,指导教师及使用学生一起检查损坏原因及负责人,并将处理方案报主管校长,经主管校长批准按处理方案执行。

7.应就位的实训设备均应有专点就位并在专点使用。

8.所有通电的实训设备,均应有严格完善的接电,以免产生安全事故。

第三篇:实验室设备管理制度

为加强实验中心仪器设备的管理及使用,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保证实验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大型精密仪器管理办法》及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等有关规定的精神要求,特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

第八条实验中心所有仪器设备和器材,在学校主管部门和主管实验中心的院长的领导下,由实验中心指定副主任负责统一管理(包括:建文件档案、计算机数据库、仪器卡片、定购审批、检查验收等工作)。并根据实验教学的需要统一调配。仪器分布及管理。除公用设备和大型仪器设备安放在仪器室外,其余仪器设备及器材根据实验教学需要安放在中心下属各实验室。仪器室和各大型仪器设备由中心主任派专人兼管。各实验室的仪器由实验室负责管理人员进行管理,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准使用、移动、调换、拆卸、借出仪器设备,建立技术资料档案和计算机管理数据库。各实验室均要配备管理专用计算机,建立仪器设备管理数据库,实行计算机管理。实验中心仪器管理数据库应建立总仪器信息和各实验室信息;各实验室仪器设备和器材计算机数据库应落实到存放位置、使用情况。各种仪器负责人对每种仪器制定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实验中心负责汇编成册,每学期开学初借给学生阅读。学生在学期初前两周利用实验室开放时间,进实验室培训本学期使用仪器设备。仪器设备一律面向实验教学,并实行对外开放,实验教学用仪器设备、器材均由实验室管理人员统一编号,学生也对应分组编号,仪器、器材损坏或丢失按《实验设备及器材借用损坏丢失赔偿制度》执行。使用时必须经主管仪器、器材的负责人同意,按仪器操作规程使用。各管理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实验教学使用。使用仪器设备前,仪器负责人必须对学生进行严格的操作技术培训,经考查合

格者,才可直接操作使用仪器。在使用中,如损坏仪器设备必须及时上报实验室主管人员,并查清原因,做好事故记录,并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实验中心主

任审批。损坏仪器不报者,一经查出,按《实验设备及器材借用损坏丢失赔偿制度》加倍处罚。

第九条全部仪器设备都要由仪器主管人员负责编写操作规程、注意事项、维修和使用

管理制度,并做好仪器设备使用记录,仪器资料完整无缺,并作为技术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实验中心建档妥善保管。

第十条仪器设备损坏,实验室设备管理人员要及时登记并组织及时维修,要求自己能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

第十六条

第十七条

解决的故障当天解决;不能当天解决的及时向中心主任书面汇报,并等候主任指示。仪器管理人员必须做好仪器设备的维护维修和保养工作,使仪器处于完好状态。确保仪器设备安全,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工作。仪器设备不得随意拆改,如确需拆改时,必须经实验室主任批准。五万元以上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拆改,需经系主任批准,并申报设备实验管理处备案。仪器设备的部件及附件不需拆卸改作它用。如确实需要,由实验室主任批准,报设备实验室管理处备案。拆改部件,应做书面记录,防止错乱。实验中心所属各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和器材,均要建档编制成软件管理,要求做到帐、卡、物一致。仪器设备的报损和报废,由实验中心主任审核后,按有关规定执行。实验中心所属各实验室的仪器、器材、管理人员,年终由实验中心主任根据对设备、器材管理的好坏,写出考核意见,存入本人档案,作为评定职称和晋级的重要内容之一。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采矿与安全工程实验教学中心

第四篇: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本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安全和正常运行,实验室所有工作人员及进入本实验室的外来人员均需遵守以下管理制度:

一、实验药品和试剂的管理

1、实验药品和试剂要分类存放,常用药品及试剂放在试剂架上,其他药品要放在指定位置,对特殊药品及试剂要注意防潮,防光照等影响。

2、有毒和无毒药品要分开存放,剧毒药品和危险品(如浓H2SO4)要专柜、专室存放,由负责人保管,擅自不得动用。

3、对易燃、易爆的有机试剂要放在指定位置,不得随意堆放。

二、玻璃仪器及化学器皿用具的管理

1、所有仪器及器皿分别、分类放在指定位置,做到不挤压,不堆放,各柜应张贴仪器的标签。

2、所有玻璃仪器用后必须洗干净,不得在容器内遗留油脂、酸、碱液及毒性物质,用后需归放回原位。

3、玻璃仪器和器皿不得随意外借,外借时必须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并严格做好仪器外借登记。

4、实验室负责人要定期对实验室玻璃仪器及器皿进行数量清点和统计,若仪器不能达到实验需求,需及时向导师及相关负责人反应。

5、实验操作人员在损坏玻璃仪器及器皿时要及时向负责人反应并做好登记,对贵重仪器要进行相应适度赔偿。

三、精密仪器的管理 (包括实验室现有的大型精密仪器如高效液相色谱、紫外分光光度计、精密电子天平、实验操净台、高压灭菌锅等)

1、 以上仪器须由专人保管、负责,仪器操作者必须熟悉本仪器的性能和操作方法,未经允许操作仪器的实验室人员及非本实验室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操作仪器;

2、 各设备应张贴责任卡,明确设备性能时间等,应配备使用、检查、维护、交接登记表和记录表;

3、 设备及其配套工具均应指定专人负责,该责任人对设备负有全面责任;

4、 仪器操作者使用仪器时必须经责任人允许并严格按照仪器操作使用规定进行操作,必须严格执行仪器设备运行记录制度,记录仪器运行状况及时间,仪器出现故障时应及时向负责人员反应。

5、 责任人定期对仪器设备及配套工具进行检查维护,对检查维护情况进行如实记录并及时向导师及相关领导反应。

6、 若责任人因故需变动时必须依照登记表做好交接工作并做好交接登记。

7、 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时因由责任人查明情况并上报相关领导。

8、 设备性能无法满足实验要求或因故无法使用时应上报导师及相关领导。

9、 实验完成时,要按各仪器规定要求关闭电源,离开实验室时要确保所有仪器电源全部关闭。

第五篇: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条 各种分析仪器、测试设备是保证科研工作进行的重要条件。为了加强管理,提高仪器的利用率、完好率,提高使用效益,特制定仪器管理制度。

第二条 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由仪器设备负责人负责实施具体管理。

第三条 实验室工作人员由于调离、退休等原因不再担任仪器设备的负责人时要作好仪器设备的交接工作。交出者要移交资料(如说明书,使用记录,维修记录等),说明仪器设备现状;接收人要掌握仪器使用方法,清点仪器附备件数量,资料数量。

第四条 实验室的大中型仪器的管理必须按要求建立技术档案,各种资料应完整保存,归档资料包括:订货申请、订货合同、装箱单、说明书、安装调试验收报告、仪器零配件、登记表和维护记录。

第五条 仪器设备的登记建档、账目管理、报废等工作由实验室财产管理员负责;仪器设备负责人负责仪器设备的验收、使用操作、功能开发、维护维修,办理借用手续,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度,制定仪器管理制度等具体工作,并督促其他仪器设备使用人员按求操作仪器设备。

第六条 实验室大型仪器设备实行专人操作使用和培训使用两种型式,特别贵重及操作复杂的仪器设备由专人操作使用,原则上大型仪器需经过培训后方可使用;中小型仪器设备实行借用制度,使用人经过简单培训后,办理借用手续自行操作使用。

第七条 仪器设备的使用人员有责任配合仪器设备负责人作好仪器设备的开发工作。

第八条 对于仪器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各种事故,实验室将组织事故认定小组进行责任认定,并提出处理意见。重大事故交由学院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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