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函授点管理办法

2023-02-24

第一篇:教育部函授点管理办法

改进党校函授教育的几点思考

蒋文祥

一、招生把关是“严进严出”还是“宽进严出”?

党校函授教育自开办之日起,一直贯彻“严进严出”方针,中函本科入学考试录取分数线至今居高不下。开办伊始入学考试3门课200分才能录取,1998年南通地区提高到210分,有的地区甚至被提高到230分,平均每门课的分数要达到75分以上。而在这同时,入学资格却放得过宽。有的地区每年招生竟达5000—7000人。与其这样,倒不如资格审查严一些,少招那些不符合条件的非党非干部;而把录取分数线适当降低,3门课考试及格180分即可录取。真正体现“党校是培养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学校”这一特色。

二、到课分到底该扣不该扣?

现行函授考试分数的分布,一般每门学科平时成绩占20%,期末考试占80%。中函本科外语平时成绩占30%,期末考试占70%。而平时成绩一般又由平时到课和课堂作业两部分构成。

平时到课分制度从函授教育管理的角度看无疑是“蛮有道理”的。但是,如果设身处地为学员想想,恐怕就不应该这样做。要是这门课某个学员确实基础很好,没有必要再来听课,这有何不可呢?他完全可以将这个时间用来做其他工作或者用来自学其他课程。我们的到课分有时扣得确实有点不合情理。

三、计算器为什么不准带进考场?

不准带书报笔记本之类进考场,当然是应该的。但是,不准带计算尺、计算器进考场,却有些令人费解。大家知道,党校函授开设的管理数学、统计学、会计学、审计学乃至货币银行学等课程,都有一定数量的计算题。如果允许考试使用计算器计算,则要方便快捷得多。为什么函授考试禁止使用计算器,非要学员在草稿纸上苦苦笔算不可?

四、给异地监考泼点冷水

对异地监考的做法尝试一下未尝不可,但普遍推行却并不适宜。这一做法徒然增加了各级党校函授办学单位的交通费、食宿费、招待费不说,仅就如何有效激励党校函授办学人员强化管理这一点而言,也并非明智之举。教育不是万能的,监督也不是万能的。端正考风的关键在于学员自己不作弊;严肃考纪的关键在于各级党校函授办学人员自身从严执纪,而不是靠上级来人监督,同级互相派人监督。关键还是靠各人管住自己。异地监考不是长久之计。

五、党校函授教育改革势在必行 我们的党校函授教育成绩是主要的,但毋庸讳言还有很多不能尽如人意之处,不少做法仍然带有计划经济时代的烙印。党校函授教育要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知识经济的到来,要着眼于未来、着眼于更高层次,办出自己的特色。党校函授教育改革势在必行。

党校函授教育必须搞出自己的创新体系,包括教材体系的创新、教学体系的创新、以及教学设备的更新、教员队伍的纳新等等。党校函授教育应该成为科教兴国的强大生力军和知识经济发展的不竭“动力源”,培养出大批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领导人才,把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全面推向21世纪。

(本文发表于1999年第6期《南通学刊》)

第二篇:党校函授教学的几点思考

王峰忠

李星辰

党的十六大胜利召开,国内新形势新发展,给党校函授教育新发展提供了难得的良好机遇。中央党校常务副校长虞云耀同志指出,党校函授教育要按照党的十六大的要求上新水平。他强调,要使十六大精神特别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课堂、进教材、进学员头脑,更加突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党校教学中的地位和分量。党校函授教育是党的干部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与时俱进,有新思路、新举措,注意发挥党校特点和优势,充分利用党校优质教师资源,充分运用现代教育手段,以适应提高干部素质的需要。笔者根据自己多年的党校教学实践,对党校函授教学悟出几点不成熟的看法,仅供大家思考。

一、 突出理论性,把握时代性

曾庆红同志指出,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新办法,创造性地运用这些经验,使党校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不断开创党校工作的新局面。他强调,不断开创党校工作新局面,一定要坚持党校姓“党”的原则,并使之体现到党校教育的各个环节,贯彻到党校工作的各个方面;一定要始终密切联系实际,上好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艰苦奋斗、执政

1 为民四个方面的教育课;一定要充分发挥党校在干部教育培训教育工作中的主阵地、主渠道作用。

党校函授教学面对的多是来自于基层的学员,他们大多都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但由于平时他们忙于应付工作、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很少有时间读书看报,对当前的时事政策尤其是前沿性的理论知知甚少,了解的就更少了。面对这种情况,在授课时应把学员实践经验与所学理论挂起钩来,使理论更加丰富完美,让学员拿丰富了的理论去指导工作,这样学员学习劲头就更足了。在编写教材、组织教学内容过程中,要注意内容更新换代,要与时俱进。因为学员多是工作在第一线,接触群众最多,接触实际最广泛,如果他们用老眼光看事情、老办法解决问题,后果将不堪设想。

为了切实搞好党校函授教学工作,使教学突出理论性,把握时代性,要做到四个“结合”:一是教学与科研结合起来,调整教学内容,以增强教学的针对性。进入新世纪,我们的所有班次都应按照新的教学布局的要求,让“三基本”、“五当代”教学内容全面进入课堂。围绕教学选择一些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尤其是对紧密结合形势发展的带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现实问题要进行专题辅导和研讨。以教学带科研,以科研促教学,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二是教学与学风建设结合起来,改进教学方法,加大研讨式教学力度,坚持双向交流制度,做到教学相长,学学相

2 长;在教学全过程中,发扬马克思主义学风,解决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的问题。三是教学与落实中央《决定》结合起来,用创新理论来武装学员,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将新时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装入学员脑海之中。四是教学与理论、实践结合起来,加强党性教育,让学员学会用所学理论去指导实践,用实践经验再丰富理论。在把党性教育贯穿于教学全过程的同时,把总结党的历史经验和开展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教育结合起来;把党建理论教学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结合起来,通过对优秀党员干部先进事迹的介绍和对典型腐败案例的分析,从正反两方面对学员加强党性党风教育。按照“三个代表”要求,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努力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

二、 讲究艺术性,增强趣味性

函授教学传统的教学方法,绝大多数课程的面授教学是以课堂教学即讲授为主。这是由党校函授教育的特点所决定的。笔者认为,课堂教学是师生共同参与的动态行为。课堂艺术是一项综合艺术活动。讲究艺术性,增强趣味性,是提高党校课堂教学质量的关键一环。

首先,注重教学组织艺术是进行课堂教学的重要前提。大家知道,党校的教育对象不同于普教,他们具有知识层次参差不齐、生活阅历相对丰富、求知欲望相对低下的特点,难以管理。对这样的成人教育,进行课堂组织教学不是可有

3 可无,而是很有必要,且要注重组织艺术。一般说来,凡是有经验的教师都是非常注重这一环节的。一要保证课堂秩序良好,有理有据地评论发生的每一件事;二要给足学员的面子,以不经意的眼神或手势去阻止他的不正当的行为。总之,当课堂出现了不尽人意状况时,既不能不说不管,又不能当场训斥、挖苦,要尊重学员的人格,从正面循循善诱加以巧妙引导。或讲一个小故事,或说一个小笑话,或做一个引人动作,是学员迅速转移到教师讲课上来。只有把学员组织好安顿好,才能顺利进行课堂教学。我深信,课堂教学效果是从这里起步的。

其次,讲求教学方法艺术是解决教学认知的基本手段。这就是说,过河要解决船与桥的问题。党校教育要达到教书育人的目的,就要在教学方法上下功夫,讲求教学方法艺术。 在教学方法上,介于党校函授教学的特殊性,坚持自学为主、读原著为主和加强研讨的方法;坚持联系国内大局和国际大局深化理论学习的方法;坚持结合个人工作实际和思想实际促进主观世界改造的方法。

笔者认为,互动式教学是值得提倡的教学方法。一个教师,教学效果的好坏,教学水平的高低,教学内容是根本,但如果缺少很好的传授形式,内容再好,学员听不进去也是枉然。因此,实行互动式的教学方法,对于提高教学效果是十分必要的。虽然我们强调不能搞满堂灌的方式,但目前的

4 教学形式仍是教师讲学员听。据心理学研究表明,人的兴趣点不是固定不变的,是依参与程度的深浅而改变的,对本来毫无兴趣的东西由于要参与其中,也会有兴趣。因此,要多采用讨论式、启发式、研讨式、答疑式的教学方法,调动学员的积极性,激发学员潜在的创造性,鼓励引导学员参加讨论、发表自己的见解。为了活跃课堂气氛,营造浓厚的情感和共鸣,在充分准备的情况下,有些专业性较强的课程,可以就某一章节请有专业特长的学员到讲台上去讲课,从而增强学员的参与意识,形成互教互学、教学相长的良好氛围。

再次,探讨课堂讲授艺术是完成教学任务的主要渠道。课堂讲授是教师传道授业的主要方式。在讲授过程中,要尽量做到科学性、知识性、趣味性三位一体,辨证统一。党校是宣传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的阵地,是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的大熔炉。党校教育任重道远。党校教师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要与党中央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课堂教学是党员干部进行宣教的主阵地,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课堂授课语言要讲究艺术性。党校教师要提高授课水平,除需具备较高的政治理论素质和广博的文化知识外,还必须在驾驭语言艺术的能力上狠下功夫。尤其在语言的“三性”上下功夫,一是概括性,要善于把冗长的学术问题转换成简洁的讲课“话题”;二是通俗性,要善于把深奥的学术语言转换成通俗易懂的“自己的话”;三是生动性,要善于

5 把枯燥的学术语言转换成生动活泼、富于表现力的语句。为什么许多文学作品和影视剧会产生强大的吸引力?其中有个重要原因,就是语言中巧妙地应用了设悬念的方法。这种方法如果恰当地运用于面授教学中,同样会产生强大的吸引力。其方法有两种:一种用在授课前,一种用在授课中。讲课前设悬念,就是抓住这门课的重点和关键,提学员感兴趣又非解决不可的问题,造成“要知此事如何,且听下边分解”的悬念,从而吸引大家的注意力,拨动他们求知的心弦。授课中设悬念,就是举例说明观点时,先将结果说出来,使学员产生非要追根溯源找出原因弄清来龙去脉的强烈欲望,从而保证教学任务的圆满完成。一句话,党校函授教学要有强大的“磁性”,才能紧紧吸引学员,取得上佳效果。

第四,选好用好事例,是增强趣味性之关键。课堂举例是理论阐述、知识传授过程中极重要的一环,它能提高学员学习兴趣,使理论形象化,提高学习效果。运用举例要注意以下两点:一要选好事例。选择事例时一定要“言出有据”,切忌道听途说,信口道来。并且要选我们周围的、大家熟悉的、有共性的、与所授课程联系密切的事例。二要用好事例。实力是为教学内容服务的,是对抽象理论的形象说明,绝不要为了举例而举例,本来理论已说得很清楚了,就没必要再举例子了。否则,生硬的举例,就会变成画蛇添足了。一般说来,学员对光讲理论不会激发兴趣,如果用事例来讲理论,

6 给以正确生动的解释及说明,就会提高学员对课程的关注及兴趣。

总而言之,讲究艺术性,增强趣味性,提高函授教学质量,党校教师应该做到“五个必须具备”和打好“五个基础”,即:必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扎扎实实地打好思想基础;必须具备深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扎扎实实地打好理论基础;必须具备科学合理的知识结构,扎扎实实地打好知识基础;必须具备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扎扎实实地打好实践基础;必须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教学能力,扎扎实实地打好能力基础。

三、 实现解惑性,提高应用性

解疑释惑是所有教育教学之目的,党校函授教学也不例外。提高学员综合运用多学科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是其主要教学目的。如为了解决学员理论与实际脱节问题,党校函授教学要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方针。作者认为,具体到党校教学上,就是要坚持“两为主,一加强”的教学方针。坚持“两为主”,就是要求学员认真读书,特别是认真阅读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原著和党和国家的重要文献,努力在党校造成一种认真学习的风气;在教学安排上要保证学员有足够的自学时间。坚持“一加强”,就是要加大研讨的分量,提高研讨的质量,使学员通过研讨,开拓解决问题的思路,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理论联系实际,既包括联系改造客观

7 世界的实际,也包括联系改造主观世界的实际。理论联系主观世界的改造,要实现两种转化:一是理论转化为能力,二是转化为品德。在党校的课堂教学中,“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问题”和“毛泽东思想基本问题”教学阶段如何联系实际,是一个难点问题。作者对此也有自己的深刻见解。我认为这两门课的联系实际要做到“四个结合”:一是结合历史实际,了解经典作家在什么历史条件下,针对什么历史课题,回答了什么基本问题,从中学习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掌握具有普遍意义的科学原理,用以思考、分析、解决我们所面临的现实问题;二是结合总结历史经验和教训,澄清对马克思主义的误解和曲解,提高辨别真假马克思主义的能力;三是结合干部思想实际,解惑释疑,澄清模糊认识,提高干部的思想理论水平;四是结合马克思主义发展的历史进程,阐述科学的马克思主义观和对待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态度,提高干部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自觉性。

“解惑式”教学法是提高教学质量的一种有效方法。应用好此法, 首先是寻“惑”。为使教学内容更贴近学员的实际,更符合全面提高素质的需要,建议在制定函授教学计划时,第一次面授课以介绍相关学科的知识体系、重点和指导自学为主,同时要求学员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一定数量的问题(包括学习和工作中的问题),并对所提出的问题,进行初步探索求解。还可以组织学员深入实际,采集问题。

其次是定“惑”。将征集的问题按一定的标准分类、汇总,通过分析寻找其中有深度、有价值的问题。主要是与大纲规定的教学内容有关的、共性的、代表性的问题。并弄清哪类问题由哪些课程来解决,哪些问题的解决需要综合运用哪些学科知识。在此基础上,依据教学大纲的总体要求和面授的课时计划,将分类汇总的结果进行筛选,并按照一定的比例确定教学的主要内容。

第三是解“惑”。教学内容确定后,一方面,主讲教师要研究问题的解决方案,并根据需要组织相关的调研活动。另一方面,让学员参与求解,以求集思广益,做到教学相长,学学相长。通过学习、调研、讨论,真正使学员感受到,学有所思,学有所用,确确实实能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特别是能解决现实生活中的一些困惑的或棘手的问题,那学员满意之情就不用言表了。

党校函授教学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把握理论性、时代性、艺术性、趣味性、解惑性、应用性,是满有新意的,但不是一成不变的。我相信,随着党校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一些新的教学方法、新的教学模式会更优秀地展现出来,我们这些党校工作者,一定会不余遗力地尽最大努力搞好党校教育事业。

作者:李星辰系邢台县委党校教学副校长

王峰忠系邢台县委党校教研室副主任

第三篇:在党校函授点开学典礼上的发言

在党校函授点开学典礼上的发言2007-03-01 23:47:

54在党校函授点开学典礼上的发言

—《错过了太阳,不要再错过月亮》

各位领导/老师、同学们:

正值收获时节 ,中央党校使我们这些来自各行各业的朋友们聚首一堂,组成了一个非常亲切的名词同学。我代表全体新同学,向各级党校的领导和教师们致以最诚挚的谢意!

曾几何时,有人把全日制高等教育比作”正规军”,而把函授教育比作”游击队”。这个比喻从另一个侧面正好体现出当今函授教育的特点和生命力。我们不能不承认这样一个现实: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无论是民主革命时期、抗日战争时期,还是解放战争时期,哪一场

战役没有体现游击战争的威力?又有哪一次战斗少得了游击队的配合?因此说:函授教育是具有强大生命力的事物,函授学员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一支劲旅。我们有信心、有毅力打好这场”游击战”。

被马克思称做”英国唯物主义和整个现代实验科学的真正始祖”的培根曾留下过这样的名言:”知识能塑造人的性格,求知可以改进人的天性。”我们参加函授学习正是出于这样的考虑。我们决不做文凭的附庸,更不当分数的奴隶。我们需要的是知识,追求的是理想!

我们在座的大部分学员都是在”文革”期间度过的学生时代,饱尝了知识不足的苦楚。在知识日新月异的今天,我们已经错过了”太阳”,但千万不能再错过了”月亮”。我们只有迎头赶上,别无选择。我们没挤上通往大学的那座”独木桥”,但必须涌进通向函授教育的这个”双行道”。否则,我们将要面临被淘汰的危险。我们坚信,在党校这座育人的熔

炉里,我们一定会成为千锤百炼的一块好钢。当然,这还需要我们加倍地努力。

最后,我代表全体学员郑重宣誓:我们一定不辜负党校的厚望、人民的重托,刻苦学习、努力探索,以优异的成绩作为回报!

第四篇:湖北省高等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管理办法

附件:

湖北省高等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管理办

为了加强我省高等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以下简称函授站)的管理,确保高等函授教育的质量,根据原国家教委《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函授教育辅导站暂行规程>的通知》(教成[1993]12号)、《关于建立函授站登记制度的通知》(教成司[1995]64号)、《关于调整函授站布局和加强函授站管理等问题的通知》(教成司[1997]84号)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以函授、夜大学方式举办本专科教育的意见》(教高[1999]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办学资格

凡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本科学校可以自主举办成人函授、夜大学本专科教育;凡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经教育部正式备案)的高职高专学校,经省教育厅同意,可以举办函授、夜大学专科教育,不得举办本科教育。

二、建站资格和原则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职高专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普通中专学校、成人中专学校、与中专学校办学条件相当且经常开展培训的市(州)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的培训机构和大型企事业单位的培训机构,各市(州)电大和有条件的县(区)电大,自有独立校园、校舍的民办高校、民办中专均可申请设置函授站。

2、主办高等学校不得与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签订建站协议。

3、个人不得建立函授站,承办高等函授教育;主办学校不得与个人或变相与个人签订建站协议。

4、主办高等学校必须以学校名义与设站单位签订建站协议,学校成教(继教)学院及其它校内部门不得对外签订建站协议或委托校外组织和个人开展成人函授教育活动。

5、函授站只能建在生源比较集中、交通比较方便的县以上的城市。函授站无权与其它组织、机构签订办学(招生)协议。未经主办高等学校、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函授站不得随意变更办学地址。函授站不准站外设站、站外设点,不准将招生、办学权转让或变相转让给中介机构或他人。

6、主办高等学校应根据系统、行业或地方的人才培养要求和本校函授教育发展规划合理设置函授站,函授站的数目和函授站的分布须与学校的办学力量和管理能力相适应。每所本科学校在省内所建的函授站一般不应超过15个,每所高职高专学校在省内所建的函授站一般不应超过10个。原则上,每所学校在同一城市(县、市)只能设一个函授站,每个函授站只能为一所高校承办函授教育。

7、主办高等学校函授教育开设的专业须是学校普通本、专科教育已有的专业。临床医学、外语、艺术等科类的专业未经教育部同意不得举办函授教育,主办学校不得在学校所在城市之外的地方开设临床医学、外语、艺术等科类的专业。

8、省属高校的函授站及招生的范围,一般不超出本省;部属高校的函授站应根据部委对系统、行业的人才培养和函授教育布局、规划,合理设置函授站。

三、备案手续及程序

1、在鄂高等学校在省内建立函授站,按原国家教委《关于建立函授站登记制度的通知》要求,填写《湖北省高等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备案登记表》(一式四份,省教育厅、市州教育局、主办学校、建站单位各一份)和建站协议(协议双方须有法人资格、必须加盖单位行政公章)于每年5月底前送函授站所在的市州教育局审查同意后,报省教育厅备案。必要时省教育厅可组织有关专家对函授站的办学条件等进行实地核查。

2、省外普通高等学校在鄂建立函授站,要提供教育部批准同意开展成人高等教育的有关文件、学校在鄂建站的书面申请、开设的专业、收费标准、管理制度、教学保障、建站单位的基本情况及学校所在省、市、自治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其在鄂建站的意见等相关材料,经我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审查、备案手续(办理程序参照第1条)。

3、在鄂普通高等学校(主要是部委属院校)确需在外省、市、自治区建立函授站,先由主办高校向省教育厅提出申请,经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方可到外省办理相应的审查、备案手续。主办高校每年9月底前,将其在外省市设立函授站的情况报省教育厅。

4、主办高等学校所设的函授站若有变更,应于每年6月份将变更情况报省教育厅,同时抄送函授站所在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

5、实行年检和评估制度。我省函授站于每年9月份前由主办高等学校进行年检、自查,省教育厅组织专家抽查,对年检合格的函授站予以公布,不合格函授站将暂停其教学活动,整改验收合格后,才能继续开展函授教学活动。省教育厅每三年对全省的函授站进行一次教学及管理工作评估。评估不合格者,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撤销。当年备案的函授站,可不参加年检。

6、对经查实严重违规办学,并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函授站,省教育厅责成主办高校对其予以撤销,并向社会公布,遗留问题由主办高等学校负责处理。

7、省教育厅于每年10月公布通过备案的函授站名单。凡未予公布的函授站,主办高等学校一律不得安排招生计划,不得开展函授教学活动,违者以不规范办学查处。未经备案,各主办高等学校不得自行设立函授站,开展教学活动。

四、职责分工

1、省教育厅负责全省函授站的宏观指导工作和省内所有函授站的备案、公示等工作。

2、各市州教育局负责对本区域内设立的函授站进行审查和日常管理,审查内容包括建站协议是否完备、设站双方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办学条件是否符合国家的要求、专业设置是否规范等。凡是不符合国家要求的函授站一律不予审查。

3、主办高等学校要组织函授站学习国家有关函授教育的方针、政策;对函授站所进行的教学环节和教育质量负责;制定函授站招生、学籍管理、教学管理等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派遣主讲教师,聘任或派遣辅导教师;定期会同市州教育局对所属函授站工作进行检查或评估,对工作不负责任或不能胜任工作的人员,应与设站单位协商予以批评教育或调整;对办学条件不能保证、管理混乱的函授站,应会同设站单位进行整顿;对不能保证教学质量的函授站,提出处理建议,按照有关程序办理相应手续,并负责妥善处理好遗留问题。

4、设站单位要主动配合主办高等学校落实函授站的建设,同主办高等学校共同做好函授站工作人员的配备及管理工作,定期研究和检查函授站工作。

5、函授站要协助主办高等学校做好本站所在区域的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执行主办高等学校交给的教学及管理任务,为师生创造良好的教学和生活条件,做好函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配合主办高等学校及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对本站的检查评估工作,每学年向主办高等学校、设站单位和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报送工作计划和总结。

6、此管理办法也适用于在我省设立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的外省市高等学校。其他事宜仍执行国家原有相关政策和规定。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由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第五篇:桂林理工大学校外函授教育教学站点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校外函授教育教学站点管理,保证校外函授教育教学站点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校外函授教育教学站点由成人教育学院代表学校统一设立,实行学校、学院分级管理,学校、学院与设点单位三方按照各自的职责组织实施管理与教育教学工作。

第三条校外函授教育教学站点的管理、教学等工作,与校本部函授班的要求相同。

第四条成人教育学院作为学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业务主管部门,代表学校管理、协调校外函授教育教学站点的工作。

第二章设置

第五条校外函授教育教学站点的设立应考虑当地生源、条件、交通、管理等各个方面的因素,在充分考察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符合设点要求者,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由成人教育学院与设点单位签订合作办学协议书,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拟设立函授教育教学站点的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提倡在各级各类学校、企事业单位教育培训中心或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校外函授教育教学站点。

第七条设立校外函授教学点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有连续或隔年开班的生源(开班的最低人数原则为20人);

2.有符合教学要求的教学场所和其它教学条件;

3.有满足需要的管理队伍;

4.有满足函授生集中面授所需的食、宿条件;

5.能就地就近聘请合格的公共课教师和部分专业基础课教师。

第八条校外函授教育教学站点设点双方应明确双方的职责、义务与权利,确定经费分配等问题的方案,协商重大问题的处理原则等,其内容须在设点协议书中予以明确,便于双方依照履行。

第三章管理

第九条校外函授教育教学站点实行学院与设点单位两级管理。合作双方应分别落实专人负责教学点的工作,要健全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要配备班主任,加强对函授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学习的组织与管理、面授期间的教育管理等工作。

第十条加强对收费工作的管理。严格按照上级物价部门核定的项目、标准收费,不得擅自增加项目和提高标准收费。教学点代收的学费、教材资料费等,应在新学年开学后一个月内,按双方约定的程序、方法分别与成人教育学院和教学单位结清。学员缓交学习费用,应征得主办单位同意。毕业班学员学习费用不交清者,学校不予办、发毕业证书。

第十一条校外函授教育教学站点学员的学籍统一归成教院管理,学员的学籍异动(转学、转专业、休学、复学、退学等)手续由成教院统一办理。教学点可备份学员学籍档案,以便于开展有关管理工作。

函授新生按规定时间持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到教学点报到、交费、注册后上报,由成教院统一注册学籍;老生按规定交清新学年的费用、办理注册手续后,取得新学年学籍。无故(不经批准)不注册、不交费者,自动取消学籍。

成人高等教育的学员一般不予转学或转专业。个别学员因特殊情况需转学或转专业者,须按下列规定办理:

转学须经转出和转入学校同意,并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审批表》(一式三份)。在本区范围内转学报自治区教育厅审批;跨省(市、自治区)转学,报自治区教育厅和对方学校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学员在本校内转专业,拟转入专业与原专业应属相近专业,并按以下程序办理手续:

1.由学员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桂林理工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内部转学表》;

2.经转出和转入单位领导签署意见,成人教育学院审核批准;

3.报自治区教育厅备案。

第十二条校外函授教育教学站点的教学工作按照校本部函授班的要求组织开展,根据教学计划的规定,按成人教育学院下发的教学进程组织实施教学活动,不降低要求,不压缩教学时数,不“省略”教学环节。主办单位与设点单位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认真扎实地组织、安排好面授教学工作,确保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

第十三条校外函授教育教学站点公共基础课和部分专业基础课的教师可由教学点就地就近选聘,选聘的教师名单应在开课前由教学点报主办单位审核备案。选聘的教师应有较深厚、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责任心强,有中级或中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专业课的任课教师原则上由主办单位按要求选派。教师除了完成好面授教学任务外,还要负责布置、指导学生自学,布置与批改作业、实习实验报告、辅导答疑,参与命题阅卷和考核工作等。

第十四条校外函授教育教学站点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根据教学进程和选课情况,实施集中面授教学。面授教学每学年安排二次,也可利用双休日进行。课程考试安排在期末进行。

第十五条校外函授教育教学站点按以下流程组织安排教学工作:自学——作业——面授——答疑(个人复习)——考试。

自学是函授教育的重要教学环节,学员每周自学时间不得少于10小时。要根据各门课程的要求制订详细的个人自学计划,合理安排时间,坚持“长流水,不断线”,按计划进行自学。

学员必须按时参加面授,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凡未经请假或超假者,一律作旷课论。每缺、旷一节课,均在该门课程总评成绩中扣除一定分数。

第十六条校外函授教育教学站点的面授教学实行主讲教师负责制。主讲教师应认真备课,讲课应符合成人教育的特点,既注重理论知识的传授,又有自学

方法的指导。讲授应力求重点突出,着力解决难点和疑点;要积极反映本学科的新成果、新进展;注意教学方法,启发学生思维,培养学生能力;基础理论教学要以应用为目的,以必需、够用为度,以讲清概念,强化应用为教学重点,专业课教学要加强针对性和实用性。讲普通话,语言清晰流畅;板书简洁明了,书写规范。切忌照本宣科,罗列堆砌,平铺直叙。要按照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要求实施面授教学,不得擅自增减授课时数和随意调整教学要求。教学点要积极创造条件,为教师教学创设良好条件与环境。

第十七条作业是函授教学的重要环节之一,每门课程必须有详尽的教学大纲和自学指导书。自学指导书中要布置一定数量的作业(不含面授时的课堂练习和测验),留待学员在自学中独立完成。学员应按要求认真完成作业,并按时交到教学点,由教学点收齐登记后转交任课教师批改。任课教师要认真批改学员作业,并在批阅完毕的作业封面上写明成绩、签署姓名及时间,同时将成绩登记入册(作业、实验、阶段测验等占总评成绩的40%)。

第十八条加强对校外函授教育教学站点考试工作的管理。教学点的考试工作由主办单位根据教学进程统一安排,成人教育学院组织抽考课程的统测工作。卷面成绩占总评成绩60%。

要加强考风考纪教育,提高学生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对有夹带、偷看、换卷、代考等作弊行为者,都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要认真组织考试工作,安排好考场、监考教师;每个考场安排2名监考员。考前要进行考试资格审查,未参加课程面授或缺课达1/2者,未完成作业(实验)者,未交费注册者,均不能参加考试。函授学员凭学校颁发的学生证参加考试,监考员要检查是否人、证相符,无证或人、证不符的,不准参加考试;实行单人、单行、单桌考试;认真清理考场,凡带进考场的书籍、资料、笔记、提包等,均应放在指定位置,不得放在考生座位上下或旁边。

考试结束,监考人员要认真、如实填写《考场记录表》。试卷和《考场记录表》由函授教学点留存备查。

第十九条校外函授教育教学站点所用的教材资料由成教院组织供应,教材

资料费用由教学点与成教院结算,并向学员公布(教材资料费按实支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二十条校外函授教育教学站点学员申请免修、免试课程,由教学点收集免修、免试申请书并审验合格成绩证明(自考单科合格证书等)原件,交申请书和合格成绩证明复印件到成人教育学院审批。

第二十一条每学期末各教学点须将相关教学资料整理后存档,并将重要资料报成人教育学院,以备上级检查。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学校对校外函授教育教学站点的工作将不定期进行考察评估,若教学点条件不足或管理不善,须尽快整顿加以改善,如无改进,将予以撤销。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自行文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由成人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上一篇:教育部幼儿园去小学化下一篇:军训最后一天要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