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新形势下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监管

2022-09-15

据不完全统计, 目前我国有害有毒企业已超过1600万家, 有超过2亿的劳动者面临以粉尘和高毒物品为主体的职业危害的威胁, 每年仍有许多职工步入尘肺病的群体, 职业危害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随着改革步伐加快步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 招商引资工作力度的加大, 经济结构发生很大变化, 非公企业经济迅速发展, 特别是个私经济、外商投资等从业人员队伍不断壮大。目前职业病危害不仅广泛分布在煤炭、冶金、化工、建筑等传统产业, 在电脑、汽车制造、医药、生物工程等新兴产生和第三产业的30多种行产中也有出现。传统职业危害尚未得到完成控制, 新的职业危害不断产生, 新旧职业病危害叠加。现行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制已经不能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要求。如何适应新情况, 新要求, 改变被动局面, 是当前做好职业健康监管工作面临的新课题。

今年是职业健康监管职能调整后的第一年,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安全生产政策研究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 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 是进一步推动安全监管工作再上新水平。结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 (2009-2015年) 切实加强职业监管工作的通知》文件, 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将是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也是安全生产水平提高到一个更高层次后必须认真抓好的一项重要工作, 同时也是改善民生、提高从业人员生活和工作层次的内在需要。尤其需要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的理论和政策研究, 摸清情况, 理清思路, 提出对策措施。

各地区安监局结合自身特点, 以启动开展职业危害申报为切入点, 稳步职业健康专项工作。首先, 推进职业危害申报是为了对企业职业危害现状进行再摸底、再排查, 加快依法申报工作进度, 明确职业危害申报程序和时限, 规范申报内容, 摸清职业危害存在和分布, 建立职业危害基本情况资料数据库, 更加准确了解和掌握职业危害现状, 提出并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治措施。其次, 以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为突破口, 开展企业职业健康管理试点工作及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 并将在申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归纳、整理, 通过组织培训、座谈和咨询活动进行宣贯, 规范企业的申报, 结合申报工作的开展, 为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各行业、各地区的职业健康现状, 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 提出相应对策和措施, 要求各区县、各行业对用人单位数量、接触职业危害人员、职业病情况、职业危害体检总数、职业危害培训人数、职业病危害行程和警示标识设置、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等情况全面调查摸底, 分析评估本地区、本单位存在或产生的主要问题, 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 结合区域实际和职业病防治规划, 确定工作重点, 提高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指向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加强宣传培训, 普及防治知识。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等形式, 对典型案件进行曝光, 认真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普及职业健康知识, 提高作业人员依法保护自身健康的意识和能力, 提高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和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使职业健康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力争培训率达到90%以上。让企业真正担负起职业危害防治的主体责任, 一方面要依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人员培训, 实行持证上岗, 从理念上强化企业对担负防治职业病主体责任的意识, 另一方面, 政府有关监管部门要强化监管力度, 严肃查处危害劳动者健康的违法行为;同时, 坚决杜绝片面强调经济发展搞“先上车后补票”的做法, 严格把好企业立项、准入关。

加大监察力度, 督促企业责任主体落实。我国对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的认识长期停留在“经验型”和“事后型”的基础上, 在管理思想和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方面缺少创新。这种管理模式, 势必造成对待职业健康安全工作松松紧紧, 抓抓停停的局面, 无法有效地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 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要由过去的“被动型”向“主动型”转变, 明确企业是职业危害防治的责任主体, 建立和完善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有效机制。

督促企业建立以责任制为核心的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企业要通过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 将责任层层落实到单位的各级负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个岗位的劳动者;要通过明确单位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和专 (兼) 职管理人员, 建立、健全以责任制为核心的职业健康管理网络和管理制度。以上内容企业要以文件形式下发, 并贯彻落实。各县 (市) 、区安监局要做好企业上述工作的督促、检查。

提取职业危害防治的专项经费, 加大投入。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个人防护用品是预防职业危害的最后一道防线, 企业要在完善工程卫生防护设施和技术措施的同时, 为接触不同职业危害因素的员工配备符合防护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 并监督、指导员工正确佩戴、使用。各县 (市) 、区安监局要依据《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劳动保护条例》和《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切实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检查。

完善职业健康监管法规标准体系。为规范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进行安全生产、保护劳动者健康、预防职业病和工伤事故的发生, 应当把职业病防治指标和任务纳入各级政府政绩和企业年度安全生产考核的重要内容, 修改考核细则, 做到监管有依据、考核有标准、奖罚有规定, 使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得到落实。

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 需要政府、社会和企业从多方入手: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机构队伍和监督员队伍建设;建立职业健康危害申报制度、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危害监督检查制度和许可证管理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构筑法律法规标准体系、职业健康危害因素检测检验和评价等技术服务支撑体系、宣传教育培训体系、信息保障体系。

摘要:2010年4月, 贵州省施秉县恒盛有限公司对在岗在册和部分已离厂的工人总共1337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最终195名工人被确诊为矽肺病人, 矽肺病检出率高达14.58%。这一数据创下了企业一次性检出矽肺病人数全省之最, 而该企业为2009年当地“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好典型”。这一事件在相当程度上反映了职业病的危害之大, 杀伤力之强, 已经成为我国亟待解决的重大的公共安全健康问题和社会问题。现行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制已经不能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要求。如何适应新情况, 新要求, 改变被动局面, 是当前做好职业健康监管工作面临的新课题。

关键词:职业危害,监管,申报制度

参考文献

[1] 夏天南.徐州市职业安全卫生工作探讨[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 2006, 2:35.

[2] 杭一平, 熊敏如, 陈小春.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与控制职业病危害效果的影响因素[J].实用预防医学, 2005, 12: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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