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慢与偏见读后感8篇

2022-12-13

第一篇:傲慢与偏见读后感8篇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5篇

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傲慢与偏见》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

《傲慢与偏见》是奥斯丁最著名的作品之一,小说以达西和伊丽莎白为主线,描写了几对年轻人的故事。关于这部小说,我读得十分详细,细细品味一番,也有一些感想。

首先,伊丽莎白十分有个性,语言也及其犀利。这是伊丽莎白给我留下最深的印象。或许是个人喜欢辩论,所以对语言较为敏感,也较为喜爱犀利的语言,这部小说正有许多精彩的地方。在达西邀请伊丽莎白跳舞的时候,有这么一段话。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伊丽莎白和达西先生的爱情故事,但围绕该故事的是另外三个故事,总体上是通过描写四对恋人的经历来阐述作者自己的爱情观。

最差的一对是伊丽莎白的妹妹莉迪亚和魏肯先生。莉迪亚为人轻浮,喜欢追求年轻帅气的军官,爱慕虚荣,是班纳特太太的心肝。在姨母家小住的时候日日与军官们狂欢,最后竟在魏肯的引诱下与之私奔。魏肯是更复杂的一个人,他是达西先生家里的管家的儿子。管家去世后,达西的父亲答应要好好培育他,并给他留了一个牧师的位置。但魏肯本人好赌,且不务正业,用这个牧师的位置跟达西交换了一笔钱吃喝玩乐去了。在积蓄花光之后,靠人借钱捐了个军官去做。他处处污蔑达西为人刻薄,给伊丽莎白讲很多达西的坏话,造成伊丽莎白最开始很讨厌傲慢的达西。《傲慢与偏见》读后感2

我渐渐地长大了,读的书也比以前“更上一层楼”了。所以这次我读的是《傲慢与偏见》。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人物是:

一个中产阶级家庭的五个女儿的成长故事。“势力眼”的母亲,一见到富家公子宾利和达西前来小镇。便迫不及待地安排女儿“钓金龟”。大女儿跟宾利的爱情发展的很顺利,但到了关键的时侯却发生了波折。二女儿伊丽莎白对居高临下的达西存有偏见两人明明相爱,却不断用语言刺痛对方,好在误会最后冰释。最终,五个女儿都有了好结果。

其实有时候在日常生活中,难免会有一些,会看某一个人的第一眼如何,来定他(她)的人品、性格等等,因而产生了偏见。只要其中一个人改正、包容或往深了思考一下,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还记得有一次,我画画班的某某某看到了一个小女孩正在抢夺“别人”的“星级卡片”。那个某某某越看越生气,他觉得她是一个刁蛮的小女孩。便大声怒吼道:“小孩!你怎么抢别人的东西!?”小女孩委屈极了,就像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一样,她不得不小声的嘀咕:“那……那是我的卡片呀!呜……”“什么!”那个某某某大吃一惊。他顿时无语了,他竟然把这“受害者”教训了一顿!唉……

所以请同学们千万不要用第一眼来看别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诸多误会。如果你有这个坏习惯,那就请把它改正一下吧!否则,后果很有可能发生类似上面这样的这个例子。《傲慢与偏见》读后感3

最近《傲慢与偏见》这本书又引起了巨大的关注,我在周末闲暇的时候重新的看了遍这本关于婚姻的书。故事的背景是在英国中产阶级与贵族阶级之间,男主与生俱来的傲慢令女主产生了偏见,两人在不断接触的过程中,逐渐拨开迷雾看清楚对方以及心灵上的逐渐契合。

虽然《傲慢与偏见》看上去是在说我们如何婚姻,但每个人身上发生的故事都让我们可以追寻到自己的影子,简看上去沉默不做声,实际上温柔有力量,中间与爱人发生了误会,风清云淡的告诉妹妹自己已经忘记了所有的事,可以重新好好生活。而好友夏洛特与牧师最终结成伴侣,因为牧师可以给他带来无忧的生活,这在伊丽莎白看来并不是一个对自己负责的决定。伊丽莎白想要的是自己的灵魂伴侣,所以拒绝了牧师的求婚,最后成全了好友。

贵族资产给达西带来的对他人的猜忌傲慢与伊丽莎白因为贵族而给达西的偏见,在达西逐渐清晰自己的感情,与伊丽莎白的解开种种误会,两人互相靠近,最终在一个有雨露召回与薄雾清晨,达西向着伊丽莎白缓缓走来,吞吐的言语表达了内心深藏的心意,最后她们是幸福的。

人都有自己傲慢的一面与对他人有偏见的时候,而我们都应该克服这些人性中所带来的缺点,用自己的真诚去拥抱身边的人。《傲慢与偏见》读后感4

想必大家都听说过一句话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这个寒假,我在学校任务与自身好奇的驱使下加入了读书人的行列。阅读了不算多的五本书籍,在其中,我还是想说说看完《傲慢与偏见》之后的想法。

《傲慢与偏见》写于现实主义小说作家简奥斯丁笔下,被毛姆列入十大著名小说之一。它属于简奥斯丁前期的作品,初稿写于1796年10月到1797年8月,最初取名为《初次印象》。1813年1月30日,《傲慢与偏见》经

历些许波折后终于问世。简奥斯丁于1811年至1818年期间,先后刚发表了六部小说,分别为《理智与情感》、《傲慢与偏见》、《曼斯菲尔德庄园》、《爱玛》、《诺桑觉寺》以及《劝导》。虽着六部小说均是以男女青年

的恋爱及婚姻为题材,而与其余五部小说所不同的是,《傲慢与偏见》的主线为男女主人公的爱情纠葛,共计描写了四起姻缘,是简奥斯丁最富于戏剧素材也最引人入胜的一部作品。

文章中,女主人公伊丽莎白贝内特的家庭是以一个顾家、温文尔雅却又不愿被麻烦事缠身的乡间老绅士为父亲和一个只想着叫女儿们嫁个有钱人家为母亲以及性格个性均不相同的五姐妹组成的,大女儿简贝内特是一

个乐观、思维缜密、温柔、漂亮、善解人意却又比较内敛的女孩,深得大家的喜爱,二女儿也就是女主人公伊丽莎白贝内特是一个聪明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并且会为他人考虑的女孩,是老绅士贝内特一

直最喜爱的孩子,三女儿玛丽深深扎住在学习的海洋里,四女儿凯瑟琳与小女儿莉迪亚经常在一起,所以她们有相同的观点和想法,而小女儿由于从小不受约束,养成了放荡不羁、贪慕虚荣、轻信盲从的不良性格,并且这种

性格导致了她失败的婚姻。《傲慢与偏见》读后感5

《傲慢与偏见》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作品描写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与偏见的二小姐伊丽莎白、富裕的单身贵族彬格莱与贤淑的大小姐吉英之间的感情纠葛。

其实这本书,在初一时已经接触过了,但当时对于剧情的繁杂很没有耐心,看了几章就没有了兴致,便一直搁在一旁,直至今日才重新拾起。不过再看开头几章时还是觉得很无趣,到后来才明白这里是在为以后的情景埋伏笔。一眨眼,三十几章已经过去了,人物的性格也很明显地被作者刻画出来了。这本书中似乎只有两种人:聪明的和愚蠢的,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骗子韦翰也许除外。他利用了自己巧妙的奉承能力以及一付“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地为自己洗刷冤情,中伤达西。可笑他的话里充满破绽,而聪明过人的伊丽莎白虽能与彬格来小姐辩驳,与咖苔琳夫人顶撞,却还是被韦翰牵着鼻子走。说实话,我并不认为伊丽莎白被骗说明他是一个“愚人”。人,总是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还怎么对他产生好感?对于旁人的点评又怎能轻易的置若罔闻?对达西产生偏见是很正常的。我说的旁人自然就是指相貌堂堂的韦翰了。不可否认,韦翰长着一张英俊的脸,表面上也装得非常“绅士”。虽有“人不可貌相”“知人知面不知心”之说可就连我这个活在二十一世纪,以旁观者的身份看这个故事,仍然对韦翰产生好感,又岂能怨伊丽莎白这一个生活在过去时代的姑娘?

合上这本书,仔细地品味一番,方才发现,整部小说,之所以吸引人,完全是因为它轻松幽默的格调。伊丽莎白的嘲笑讽刺,正将那些自视绅士、淑女的贵族的本来面目暴露无疑。而伊丽莎白的父亲班纳特先生竟然以嘲笑太太、女儿为家庭快乐,幸哉?不幸哉?《傲慢与偏见》读后感6

《傲慢与偏见》的这段文字流露出的那种淡然有致的叙事情绪和作者暗涌的激情和喜好,着实让人抓狂,每次读的时候,我都会用窃笑来表达自己的认同。书中的女主角Lizzie的舅舅与舅妈原本计划带她到湖区度假,后来因为临时有事要缩短行程,就只好改去德比郡Derbyshire了,上面的这段文字讲的就是这件事,翻译成中文大概是这样的:“重新拟订的行程只能到德比郡为止。

其实德比郡一带的风景名胜已经足够他们参观了,可以消磨三个星期的时间,该地区很是让加德那太太心生向往的,她从前就曾在那儿住过几年,现在能够旧地重游,所以禁不住对马特洛克Matlock、ChatsworthHouse、达夫河谷Dovedale和皮克峰Peak等地的名山秀水心驰神往起来……”

“噢!ChatsworthHouse。”每次念到这个词的时候,都会心跳加速、血压上升,并且伴有轻度的胃痉挛,呵呵,查茨沃斯庄园。ChatsworthHouse是英格兰的十大豪宅之一,说什么此生也要去看一次的美丽大房子。在简·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中几次提到的Pemberley庄园,ChatsworthHouse就是潘伯利庄园的原型。“噢!达西先生的家。”小小的胸口又一紧。《傲慢与偏见》读后感7

书中的莉迪亚恋上的是一个穷小子,当传出她与威科姆私奔的消息,在生活的那个小镇上人人都觉得贝内特家是最倒霉的。但当简要嫁给宾利的消息传出后,人们又开始传开说他们家是最幸运的,唯一的区别就是,宾利很有富有而威科姆则是一贫如洗。那爱情和财富究竟哪个更重要?书中没有明确的回答,但是看到夏洛特和贝内特先生的婚姻,在潜意识里,奥斯丁倾向于金钱。

书中还有许多对比的`角色和情节以及美恶的展现,威科姆的欺骗谎言、达西的原谅不计前嫌;贝内特太太的虚荣和愚蠢、简的单纯和美好、宾利小姐的表里不一和势力、伊丽莎白的聪慧与个性……全书对于人物的描写很细腻,多数通过语言展现,慢慢读那些用词,会感受到这个人物的气息。全书我最喜欢的角色是达西,从头到尾,他都是最真实的最坦诚最勇敢的人,在他向伊丽莎白袒露自己的喜欢的时候,他说出了他担忧和纠结的原因,完全没有隐瞒,活的坦荡荡明明白白。

当他得知自己被误会之后,也没有过激的行为,在信里解释了一切,就不再纠缠,但是却默默的继续关心着伊丽莎白,还暗地里处理了她妹妹的丑事即使是在帮自己的仇人。忠于自己的心,只要认定了就不会后悔和退缩,他的一切在感染和打动着伊丽莎白。也许这就是我的爱情观,再深的喜欢都不必过多的在嘴上表达,行动才能证明一切。活的勇敢坦然,忠于自己的内心。

这本书看的很慢,不知道花了多久的时间,所以读的很细,不是最喜欢的书,却也是无法再忘记的一本书。《傲慢与偏见》读后感8

读过《茶花女》里的萧条,叹然小仲马赋予玛格丽特奢靡而又坎坷的人生;看过《巴黎圣母院》中的凄惨,感慨雨果赐给丑陋却善良的敲钟人以神圣不可侵犯的意志;品读《傲慢与偏见》中的人物,悲伤着过去社会女性的地位低下。

这本书以乡间生活为背景,描写了出身中产阶级的伊丽莎白和出身上层社会的达西之间从相互误解到误会消除,互相欣赏以至互相爱慕的过程。

一开始给人一种傲慢感觉的达西,对达西抱有偏见的伊丽莎白,书名就这么而来,又可叫作《第一印象》。我也带着“偏见”去读了这本书的开头,感觉就是一位“偏执狂"妈妈竭尽全力去把自己的女儿们嫁出去。

读着读着,我越发喜欢书中的伊丽莎白了,她虽然没有姐姐那么美丽有气质,但她读过很多的书,这使她具有较好的分辨能力,拥有一种很特别的灵性。她活泼却又不失文静,理智却又不失感性,她感情丰富,有自己的感情原则。

最初,在盛装的舞会上,达西始终是一副冰冷的样子,当大家都沉浸在喜悦中时,他的冷淡显得那么不入流,人们都认为他是不合群的人。在伊丽莎白的眼中,她觉得他充满了傲慢,因为他拥有着丰厚的家产,这在那群中产阶级的眼中是一个很好的择婿对象,各家都在努力让自己的女儿能有更多的机会与他交谈。但,伊丽莎白她不,她不刻意逢迎,也不避讳什么冒犯的话,她只是想说出自己想说的话。她这一点,深深地打动了我。她是那么真实,那么勇敢地做自己。

对于一名小学生的我来说,我想做最好的自己:努力去多读好书,让自己充满智慧与勇敢,善于思考,爱憎分明……《傲慢与偏见》读后感9

这本书是由简·奥斯丁作,出生于1775。这部小说或详或略涉及了五门婚事。

小说主要墨于伊丽莎白和达西。他们两人有着不同的性格。伊丽莎白外向,活泼可爱,而达西内向,给人的感觉非常傲慢。在一次舞会上,达西得罪了伊丽莎白。后来伊丽莎白又听信了别人对达西的看法,觉得他可恶至极。同时他们门第与财产也有区别,达西大富大贵,伊丽莎白家只算中产阶级,由于膝下无儿,财产还得由一个远亲继承,而且她的母亲脑子笨,常出洋相,妹妹行为不轨,都被达西瞧不起。然而伊丽莎白的聪明被达西深深吸引,无形中坠入爱河,把门第之差抛到了一边。伊丽莎白了解了事实的真相后,不但消除了误会,发现达西心地善良、品德高尚。而且觉得性格正好互补,这两人的婚姻有爱情又有财产作基础,是美满的婚姻。

伊丽莎白的姐姐简与宾利的婚姻和伊丽莎白有相似之处,就是既有感情又有财产作基础。

伊丽莎白的妹妹莉迪亚真心喜欢威克姆,结了婚,却无幸福可言,因为她只注重外表。

伊丽莎白的好友夏洛特与牧师柯林斯结了婚。夏洛特只求生活依靠,柯林斯只要取道一个女人就行。虽然远远比不上伊丽莎白和简,但比莉迪亚强多了。

伊丽莎白的父亲和母亲。伊丽莎白的父亲以为找一个漂亮的女人就能幸福,虽然如愿以偿的取道了一个漂亮的女人,却不幸福。《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0

爱情是建立在两性之间平等的基础上,这是每个现代人的共识,这却不是古往今来的共识。这个共识是经过很长历史的进化,很多人的勇敢争取来的。在男女不平等的年代,有一个女性站出来争取自由而平等的婚姻,这份勇敢就值得我们敬佩和谨记。17世纪,在英国的小镇上有一位不俗的女子,她用她的笔,为世间所有的女子指明一条爱情的正途:在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的男女间才会有真正的爱情。

我最喜欢的《傲慢与偏见》就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地方土乡绅的二女儿伊丽莎白是个聪慧敏捷思想前卫的女孩子,得到了大庄园主达西先生的爱慕,达西很快求婚,但是遭到了伊丽莎白的拒绝,伊丽莎白在不明就里的情况下听信了别人的谣言,认为达西是破坏自己姐姐的爱情的罪魁祸首,她认为,达西人格很缺陷,配不上自己。可是后来,随着俩人的进一步接触,伊丽莎白发现达西并非人们传说的那样不堪,相反,他是一个正人君子,帮助别人,也帮助自己解决了很多的事情。在误会一点点解除后,有情人终成眷属。

爱情有一个过程,这个过程在于两个人的人格的是不是能走到一起,伊丽莎白和达西是两个处于不同阶级,不同环境的两个人,之间有不可避免的有隔阂,而在相处中他们渐渐的消除了这个隔阂,同时发现了对方的闪光点,互相赢得了理解,赢得了尊重,也赢得了爱情。

爱情就该是如此的:我理解你,所以我尊重你;我爱你,所以我愿意理解你。《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1

不知道为什么,忽然很同情伯朗特家的小女儿,本来是个单纯的孩子,为了不属于自己的感情,强求之间又夹杂着计谋,用曹先生在《红楼梦》中对王熙凤的点评就是: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女人,还是单纯简单点的好,起码,凡事莫强求!该是自己的跑也跑不掉,不是自己的也强迫不来,这,就是我的感悟:得之我幸,失之我命!或许你说它太过消极,但又谁说庄子的中庸之道不是最好的处世之法呢?譬如,譬如伊丽沙白的最终归属,譬如夏绿蒂的幸福结局。

我想感叹的只有一句话:红颜如花花似梦。

年华似水,红尘若梦。悠悠岁月里,天上多少云朵飘过,地上多少花朵开落。任是才华盖世的雪芹重生,宁其穷尽一生心力,可能也道不出这世间的万紫千红。

世上没有不败的花朵,世间没有不老的红颜。青色三分,终归是两分尘土,一分流水。

再品《傲慢与偏见》,感悟中多了抹释怀——原来,原来生活可以这样悠闲;原来,原来日子可以不紧不慢;原来,原来感情可以慢慢寻觅……

一直在等待,等待自己的仙人掌骑士,不想把自己交给任何人,哪怕,他有满满一掌的真心,就像,就像守候玫瑰花开的小王子,单纯而又充满期待的守望着……

风中有多少朵花开落,世上就有多少个红颜或传说。岁月悠悠,梦中曾有花开花落,霎时芳华。

花开,花谢,花谢,花开……

红颜如花花似梦。《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2

多年前,我对《傲慢与偏见》的点评是:几百年前的玛丽苏爱情故事。显然,这句点评虽然没错,但是不全面的。《傲慢与偏见》相比起爱情小说的这个定位,它更适合称为社会小说。

找金龟婿近于疯狂的班纳特夫人为首的一群太太们映射了当时在中层家庭中流传着追名逐利、攀高枝的风气,受别人歧视的夏绿蒂又代表着当时社会中一群被外界鄙夷的目光吓得手足无措的未婚姑娘们,而宾利的家人则是代表了当时属于上流社会对普通人民的鄙夷、看不起。

在当时种种丑陋的嘴脸里,主角伊丽莎白和达西是那么与众不同,伊丽莎白正直善良、敢爱敢恨,达西虽然是一副少爷的样子但是心存正义和善良,幸而伊丽莎白细腻又直爽性格碰上达西行动上的理解和体贴,他们才拥有了与当时凑合过的、为了钱权而结合的婚姻不同的真挚感情。相比他们这段天作之合的感情,姐姐简和宾利的感情更像一场童话故事、更加的乌托邦,在当时的社会里,能越过阶级、越过阻拦坚定彼此选择的感情又会有多少呢?更多的可能是夏绿蒂那样将就的生活,甚至是像莉迪亚那样被欺骗。他们的每一段感情线中都埋伏着许多社会生活所结成的果,这也是简奥斯丁文笔的高明之处,写得十分贴近当时人们的生活。

《傲慢与偏见》通过描写几对年轻人在人生必修课——感情路上的故事,向我们还原了当时英国社会中的阶级问题和崇拜地位金钱的恶俗风气,但与枯燥的读本不同,文中又写了美好得犹如童话的感情,相信是作者在这样的社会里对美好的渴望和追求吧。

我想《傲慢与偏见》之所以能成为名著也是因为她既能描这一段有趣的故事,又能以此映射社会问题向人们提出劝告,还能向大众传输美好的祝愿吧。《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3

简。奥斯丁,不善于运用拜伦式慷慨激昂的抒发,也不善于惊心动魄的现实主义描写,而善于以细腻的手法描绘那一场一场的舞会、一次一次的串门喝茶、一顿一顿的家宴和一桌一桌的纸牌,还有那数不清的散步、闲谈…就是这些小题材让夏绿蒂。

勃朗特说:“我可不愿意在她们的那些高雅而狭窄的房子里跟她的那些绅士淑女们呆在一起。”可是,活动天地小就限制了作者的视野吗?主人公伊丽莎白的一句话显然阐述了作者的观点:“可是人本身变化那么多,你永远可以在他们身上看出新的东西。”

是的,正是这“乡间村庄里的三四户人家”的家务事,实实在在地反映了英国社会的阶级状况和经济关系。篇五:《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当班纳特太太得知尼日斐庄园将住进一位有财产的单身贵族的时候,她马上催促丈夫去拜访,幻想五个女儿中任何一个能攀上这样一门好亲事。结果似乎如她所愿,杉格莱先生看上了大小姐吉英。但却因为班纳特家有些不体面的亲戚,杉格莱小姐耻笑她们,好朋友达西也拼命拆散他们。是经济、数字决定了人们的生活与命运,决定着婚姻关系。

班纳特夫妇没有儿子,财产要由远亲继承。五个女儿没有生活保障,只能等着结婚。所以当那位远亲试图娶伊丽莎白为妻以减少班纳特一家的损失的时候,班纳特太太赶忙逼迫女儿答应他的求婚。可惜伊丽莎白拒绝了这种婚姻,这不得不叫班纳特太太伤心万分。最终,远亲柯林斯牧师与伊丽莎白好友夏绿蒂以最快的速度完成了这种标准化的婚姻——金钱交易与利益的结合。

他们之间显然没有真正的爱情,但这次联姻却让卢卡斯夫妇很是满意,夏绿蒂从这桩婚事中得到了房子、小园子、家具陈设等一个舒服的小家。《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4

一次巧合,让我结缘了由简·奥斯丁的著作——《傲慢与偏见》。

《傲慢与偏见》讲述了伊丽莎白与达西的曲折爱情故事。他们在初次的家庭舞会中,一个态度傲慢,另一个心怀偏见。哦,现在你肯定知道了,傲慢是指达西,而对他有偏见的便是伊丽莎白。但随着后续故事的发展,两人冰释前嫌、终成眷属。

说实话,达西和伊丽莎白应该感谢嘉蒂娜太太,因为是她重新让你们认识了对方。接下来,我想分别跟你们说说我的心理话。

首先,当然是身为丈夫的达西喽。“达西,你在第一次见到伊丽莎白的时候,为何要如此伤一个女人的心!你可知道这是你以后求爱的最大障碍。你外表的高冷,被人深深地误会了你,让讨厌的韦汉先生阴谋得逞!”我说道,“但是你对伊丽莎白是那么的痴情,甚至不惜与仇人成为亲戚,这能说明你是多么爱她。还有,在宾格莱小姐不停地说你心上人的坏话时,你毫无置疑地坚信自己的耳朵与眼睛!哦,你可真是个绅士!”

接下来,我想对伊丽莎白说几句忠告:“哦,丽萃,我不得不批评你。你为什么要偏听韦汉先生的一面之词,就来断定达西的好坏。你可知道,一旦自己对别人有了成见,无论对方做什么,在自己眼里都是错误的,所以你辜负了达西的一片好心!当然,你聪敏机智、风趣幽默,对爱情和生活有着自己独立的见解,不然怎么会是贝内特先生最宠爱的女儿呢!”

最后,我想说:“一个人不应该用高冷的身份去伪装自己善良的心,一个人也不应该凭一面之词去评判别人的善与伪”。所以,做人要眼见为实,活出真正的自己!《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5

以前当无聊或者烦躁时就会看书,调整一下自己情绪,勇敢的人。

仔细回忆一下,发现自己看过的书不少,也挺杂的,当然也买了不少书。

但《傲慢与偏见》绝对是最特殊的,不仅因为是最早看的一些书,也是记忆很深刻的一本,高中时同桌无聊让我讲一些看过的书,当时冲入脑海的立马就是她。

也许是当时看了几遍了,将故事和主要人物性格都有一定的把握,记得当时为了让同桌更好的理解,在解释书名时就说,傲慢说的是达西,偏见说的是伊丽莎白对达西的偏见

对于经典,总是有些害怕,不敢看电影或电视剧,害怕会让自己失望,也是因为越来越浮躁了,只是偶尔拿起来历史相关的书来翻翻,很少想以前那样隔段时间就买本书仔细看上一遍,

也是突然又看到了电影版的,就想着来看看,看影评有好有坏,着实担心一把,但不管对于别人如何,反正这两个小时我觉得很值,电影中虽然有了些改动,

但对白大都参照书上的,尤其是最后加的一些段关于Mrs. Darcy的(书中的达西其实在她面前还有一些畏惧,没有说太多话,作者解释为爱)

每个人的感受都只有自己才确切知道,简爱、飘(这本书因为太厚上课时看不太好隐藏,还被老师没收一次,幸亏成绩比较好,又要回来了。

还有傲慢与偏见的女主角都是勇敢的人,但伊丽莎白又是一个不同的人,调皮中带着一些固执,和达西一样的固执,也许会受到伤害,但宁愿免除不了这些伤害也不能缺少自己的性格,

不光有自己的想法,她也是一个敢于表露自己观点和承认自己错误的人,这样也才能真正有主见。

也许自己太浮躁了,该清静一些了。

第二篇:故乡读后感600字(8篇)

【篇一:故乡读后感】

读完故乡,心中有着些许感慨。而那闰土的身影更是挥之不去的。

少年闰土是那么的天真、活泼,无拘无束地在土地上玩耍,知道许多有趣的事,但是到了中年,却成了一个麻木不仁的“木偶人”。可悲可叹。通过闰土,鲁迅先生深刻揭示出现实,使人印象深刻。

但是,时过境迁,当年的情景不会再现,我只能通过想象来再现,总是不那么真切,但少年是的闰土与迅哥儿之间的对话和关系却引起了我强烈的共鸣,让我心中积压已久的感情如洪水一般涌来,少年时的闰土虽然家境贫寒,要干许多活,可是他是快乐的,是自由的,是海边的精灵,大地的宠儿,他亲近自然,感受生活,乐观积极,他少年时的种种令我羡慕不已。在看看迅哥儿,尽管生活在大户人家,生活条件要比闰土好很多,但他并不快乐。为什么则大概是那害人的“之乎者也”吧现在的我们境况与迅哥儿都像啊!有人说我们是幸运的一代,这并不错,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一定是幸福快乐的一代。物质上的享受的条件是精神上的痛苦,面对铺天盖地的作业、试卷,我不禁茫然:路在何方?

这个问题的答案多种多样,道理自然也是数不胜数,可是我们这些学生真正认同的又有几条?

或许有得必有失吧,我只能以此麻醉自己。撇开《故乡》那不在贴近生活的主题,我看见了少年时快乐的闰土中年时颓唐样,我不禁暗叹一声。也许,真的为了以后的幸福,我要独自承担起责任,面对重如泰山的压力,我没有退路,后面是万丈深渊,而面前是万重青山。

我愿痛苦早日过去,光明永照……

【篇二:故乡读后感】

现实社会是无情的,人与人之间有太多的规矩、疑惑、胆怯,因为富与穷的不同。产生了太多的阻碍,太多的差距。太多的差距,让人拒之千里。人们说的懂事啦,我觉得也只不过是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又越来越远了,因为他们的童心与无邪已被显示那昏黑、阴冷,无情一点一嗲的磨光了,在这个漫漫的岁月之中,在这个凄凉的社会之中……长大了,我们就要一点点地顾到自己的面子问题。所以说认为弹珠比宝石要好的时候你是有一颗纯洁的童心的。

就比如说闰土在岁月里一点点一点点地长大,成了一个大人。他不但是身体上的改变,也是心里之中的改变,他对鲁迅恭恭敬敬地叫:“老爷。”而先前那欢笑着叫鲁迅:“迅哥儿!”的。那闰土早已经在社会的冷酷之中淡淡,消亡了。让人费解。所以说以前的社会是吃人的。才让鲁迅要拿起笔去反击这个社会,为后人开出一条大道来,让后人走过这条道开出新的路来,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人们常常说要懂事,可这不一定,还不如天真无邪,欢声笑语要好的多。

当看了故乡,我感到了一种凄然的感觉,自己不禁颤了一下,难道友谊在时间的过滤之后会褪色,会暗淡吗?当鲁迅激动得叫了一声:“闰土哥!”而闰土默不吭声。之后,又喊了一声:“老爷!”我知道他俩的友谊不那么深,原来的大海已如一条溪水。

我变得恐惧起来,我害怕现在的挚友会贬值,多年以后,也许知识记得有这么一个人。我不希望这样,就像鲁迅不希望水生和宏儿。走他们的路。哎,难道世界上没有永恒的友谊吗?

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我早听过了这句话,但一直不明白这句话,读了之后,我懂了:就一条规律,本没有它而做的人多了,就成了一条规律。每件事情总有一个开端,当每个人都认同他时,便成了合理的事情了。

我恍然大悟,哦,原来父母做的,那些在我们看来不合理的事情,都有他的意义存在啊。

感情会褪色,会变质,而只有记忆不会变,多年以后,对他变感情不是你的错,而不认识他就是你的错。

【篇三:故乡读后感作文】

大概是生活的劳累所至吧,“我”很兴奋见到了闰土,总觉得有很多话要说,却“被什么挡着似的,单在脑里面回旋吐不出口外去”,闰土见了“我”却站住了,有些木然,脸上显出“欢喜和悲凉”,接着恭敬地叫“我”——“老爷”……而不是“迅哥儿”,“我”此时似乎打了一个寒噤——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家乡由此变得阴晦悲凉了。昔日纯朴天真的少年终不堪多子饥荒兵匪官绅的压迫而如其祖辈们一样命运悲惨了。

“老屋离我愈远了,但我却并不感到留恋”,“我”不愿留恋的是“闰土”似的乡亲要了香炉和烛台去敬奉陈腐而落后祖辈并沿袭封建祖制过着木偶似的世代辛苦而麻木的生活。朦胧中,“我”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那圆月下的少年不再是项带银圈的闰土,而是宏儿正在想念的”应该有新生活“的水生。

时间轮转到二十一世纪,我有如“我”一样的美好的少年时的回忆:放野火,打野仗,赌硬币……还有那郁荫葱茏炊烟树下的茅舍和生产队的大晒谷场上孩子们极情的追逐嬉戏,还有我常和父亲总在月高霜白的冬夜船行二十多里水路在大湖上放网捕鱼,鸡唱三轮之时,仓满船归,舟行波随……如今,我不是”我“,我却似闰土继承了我的祖业,当了一名渔夫,然而我不供奉”香炉与烛台“我不想辛苦麻木的生活,也不愿意辛苦展转而生活。我脑海里常常影现父亲因多子与世事等羁绊的人生阴影,我总在父亲的人生轨迹上抗争,我力图要开辟一条自己和路……

我不知道水生是过的一种怎样的生活,也许是”我“和我理想中的新生活吧。

【篇四:故乡读后感】

鲁迅回故乡,是为了买房搬家,接自己的母亲和侄子;鲁迅离乡,是因为故乡的人和事。

豆腐西施杨二嫂,说话时的尖利,顺手牵羊的贪婪,骨子里头的势利;中年闰土的寡言少语,辛苦麻木……还有那些没有写进去的人和事,是不是也类同呢?

教高中语文的刘老师说,鲁迅的这篇小说反映了当时在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双重压迫下,广大农民在夹缝里的生存的真实状态,面对残酷的剥削,生活的艰难拮据;传统封建思想的等级观念,产生的人与人之间的隔膜……

严肃正经的讲解,我还是坚持下来了,因为心中那份对文学的挚爱,具体说是对鲁迅的敬意。我联想到历史课上的辛亥革命的不彻底性,或许跟小说的背景有那么一点关系吧。辛亥革命虽然结束了两千多年来的清王朝的封建统治,打击了外国侵略者的嚣张气焰,并且在思想上开启了民智,促进了民族的觉醒,但是却有其局限性和不彻底性的,在社会的底层尤其是农村,甚至在上层社会,仍然还存在着封建残余,比如后来的袁世凯复辟,掀起“反孔复古”的逆流,就是例证。而《故乡》中的杨二嫂、中年闰土便是社会底层的典型代表,他们在封建思想的樊篱下甘于庸俗,保持着封建统治下固有的国民的奴性。

如今,当我再次翻开书页,有关《故乡》的往事也如同潮水般涌来,在我平静的内心击起一簇簇浪花,晶莹剔透。

我还在沉思着,试图磨练一双犀利的眼睛,像托尔斯泰一样洞察世界,像契诃夫一样捕捉人间的冷暖。

【篇五:故乡读后感】

最近,不知道为何,突然想读鲁迅的书来,关于小说,关于散文,是赫然一棒的顿悟,还是回首过往的一时冲动呢?说不清,道不明。反正我是看了,还有种温故知新的感觉。

“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还记得这段就算童年也向往的画面吗?没错,这是初中时的一篇课文《少年闰土》——节选于鲁迅先生的《故乡》。那时候,我们坐在教室里一边朗读,一边发挥自己的想象,在脑海里构造自己心目中的闰土,想到那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嘴角不禁流出口水……

教我这篇课文的老师我也还记得,他姓何,总是喜欢一身西装革履,却不是严肃得令人畏惧的;眉清目秀,文质彬彬,一股子书生气,而又不像鲁迅的私塾先生那样“之乎者也”,严肃得厉害。他见人总是面带微笑,你跟他交流总能感受到一种慈祥,就连偶尔生气时的拧起眉头也不觉得恐惧。

当时,老师讲解课文还是会深入其中的主旨和情感的,毕竟要面对考试,其实更重要的是,逐步地培养我们的理解能力,如果不讲都懂,那还要什么老师呢?所以每当何老师讲到这里的时候,同学们都兴味索然,就像刚刚沐浴阳光的花儿霎时蔫了。好学生坐在那儿,也是勉强逼着自己认真听讲,至少得装出个听懂了的样子来,免得挨批,可终究是一知半解,懵懵懂懂的,艰涩乏味,枯燥的像一碗白米饭。至于我,这种滋味也一直延续了很长一段时间,有时买本辅导书作参考,好在何老师点名回答问题时秀秀自己的悟性,博得老师的表扬沾沾自喜。一开始感觉不错,后来渐渐地也烦腻了,心里有种愧疚,甚至觉得羞耻,尤其是被人发现后,我便有所收敛。

【篇六:故乡读后感】

第一次接触《故乡》这篇文章应该是在小学六年级的时候,那个时候只是节选了其中的一段《闰土》,读第一段闰土刺猹的情景时,脑子里就真的浮现出来一个少年在月光下看瓜的情景,浮现出来的那个画面是能动的,觉得那是一个充满朝气的少年,当时觉得那是无比快乐的生活。

对于“我”看到的“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记忆犹新,有一种被关在监狱里的感觉。小的时候我也是用闰土一样的方法捕鸟的,不过只有麻雀,而不会有什么稻鸡,角鸡,鹁鸪,蓝背……于是我也很羡慕闰土。因为其中的一些段落是需要背诵的,还有其中的一些重点句子是要有他的深意的,然后语文老师就把他的意思写下来,这些重点词句的深意最多的竟然有百十来字,我们每个人都抄了去背,其中就有“四角的天空”这一段的含义,所以记忆深刻。

那个时候我们班分了8各小组,我还是一个小组长,负责这一个小组的背诵任务,我记得一个同学背“闰土”的一些深意一直背不下来,天都快黑了,还是背不下来,我也替他着急,因为当时老师也还在办公室,要检查的,背不下来不让走的,那个语文老师是一个极其认真的人中年男子,刚上六年级的时候教我们数学,教的极好,后来因为种种原因教我们语文了,教的也是极好,现在好像已经是校长了。

最后终于在我的一再提醒下他终于结结巴巴的背下来了,我大着胆子去跟老师说他背下来了,老师竟然没有检查,就说:那就走吧。大概老师也是看天太晚了吧。

【篇七:故乡读后感】

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地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这是《故乡》中的一段景色描写。通过这段描写,我们仿佛看到了一幅五彩缤纷的神异图画,一个活灵活现、聪明伶俐、机智勇敢的少年形象跃然纸上。

《故乡》是大作家鲁迅先生写的,当时是1921年,鲁迅先生四十一岁。在《故乡》中,鲁迅先生巧妙地通过人物描写,来反映当时的社会,闰土就是人物之一。小说中写了两种不同的闰土形象。少年时,闰土有着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顶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天真、热情、善良、纯朴、活泼。但时隔30年,闰土却变成这样:先前的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都肿得通红……他头上是一顶破毡帽,身上只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索着……那手也不是我所记得的红活圆实的手,却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

仅仅30年,闰土就从一个活泼勇敢的少年变成了木讷、瑟缩的农民,变化的原因,文中也有交待:“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通过闰土的人物描写,揭露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和农民的悲惨生活状态。

现在,我们国家取消了农业税,还给农民发放各种补贴,鼓励农民多种田。农民种田也用上了各种现代化的机械:播种机、收割机,减轻了农民的体力劳动,以前要人干好几天的活儿现在半天就能干完。农民的命运再也不会象闰土那样了。但是,还有一些地方,一些贪官把政府补贴给农民的钱偷偷装进自己的腰包,还有一些地方官向农民乱摊派,用各种理由增加农民的负担。我希望国家政府部门管一管这些贪官污吏,再也不要出现鲁迅笔下的闰土了。

【篇八:故乡读后感】

鲁迅先生是十九世纪二十年代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他小的时候看到穷苦人缺医少药,饱受疾病之苦,立志学医,希望用自己高超的医术为穷苦人治病救命。然而,整个社会的腐败和没落,使他感到只靠自己高超的医术救苦救命远远是不行的。于是,他弃医从文,他要用自己的大声《呐喊》唤醒沉睡的国人,实现社会的革命和进步。

《故乡》就是鲁迅先生1921年通过自己“回故乡、在故乡、离别故乡”的亲身经历,描述了1921年前30年间中国农村经济凋零,农民生活日益贫困的现象,揭露了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主义的压榨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剥削给劳苦大众造成的灾难,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后农村破产,农民痛苦生活的历史现实。二十年的变化,使活泼可爱、机灵能干的少年闰土变成了一个“脸上刻着许多皱纹,只管吸烟身体全然不动,仿佛石像一般”麻木、畏缩的人。“多子多福”的封建观念,苛捐杂税的摊派,兵匪及官僚的盘剥,是闰土家庭的生活“苦”的无法形容,问一句说一句,简直形同木偶一般。还有“豆腐西施”杨二嫂由一个美丽的女子变为一个庸俗、自私、刻薄的人。

面对现实,鲁迅先生不由自主地发出“救救孩子”的大声“呐喊”:要人们冲破封建制度和封建礼教的束缚和压迫,推翻“吃人”的社会,“去寻求别样的人生”。

近百年来,鲁迅的“呐喊”唤醒了一批批新时代的青年人,他们求真理谋变革,唤起民众千千万,开创了新的社会、新的时代。如今,我们重温这片文章,使我们深深认识到:在任何时候,人——不能墨守陈规,要敢于创新;人——不能失去希望,失去了希望,就失去了动力和方向。我们是祖国的未来,社会的希望,中国的伟大复兴正期待我们少年来继承、来接班,中国梦、复兴梦,正期盼着我们新的一代,“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有了希望和不懈的努力,相信成功的路就在不远的前面!

第三篇:《蓝鲸的眼睛》读后感8篇

【篇一:蓝鲸的眼睛--读后感】

人都有善的一面,也有恶的一面。男孩给自己爱的人摘掉蓝鲸的眼睛,但他又把自己的性命还给了蓝鲸。

失去眼睛的蓝鲸它开始报复人们,船一在海上,蓝鲸就用尾巴把帆船打翻,但它又帮人们赶走鲨鱼群,不让鲨鱼伤害人类,最后又把光明留给了小女孩。

年长的爷爷宁可让孙女的世界继续黯然无光也不让这些渔民失去大海。

小女孩得到了蓝鲸的眼睛,重获光明,但当她知道那是蓝鲸宝贵的眼睛时,她又把眼睛还给了蓝鲸。

我们要做个善良的人,不要做自私的人。也不要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伤害别人!

【篇二:蓝鲸的眼睛读后感】

故事大概在讲相传很久很久以前,蓝鲸是天上的使者,蓝鲸的眼睛可以让失明的人重见光明,一个青年夺走了蓝鲸的一只眼睛,给了一个双目失明的女孩,但女孩并不快乐,因为她知道,她的快乐给别人带来痛苦,女孩很珍惜这颗眼睛。一天,那只受伤的蓝鲸来报复渔民,青年为了证明渔民的清白,当着蓝鲸的面,杀了自己,蓝鲸游走了。一天夜里,女孩的爷爷和村里所有的渔民企图杀死蓝鲸,他们将蓝鲸的那只眼睛埋在土里,眼睛会因为没有空气而闷死,那样蓝鲸也会死。女孩知道了一切后,便去找那颗眼睛,女孩的鲜血流了下来。终于女孩找到了蓝鲸的那只眼睛,并且还还给了蓝鲸,蓝鲸升上了天空,那颗眼睛作为礼物送给了女孩。

当我读完这篇文章,泪珠在眼眶里打转。最后,我总结出两个字:“放弃”。难道不是吗?我们来看一看,蓝鲸放弃了仇恨,女孩放弃了快乐,青年放弃了生命,最后,他们发现:放弃会使你得到更多,青年放弃了生命救回渔村,女孩放弃了快乐得到了光明,蓝鲸放弃了仇恨得到了永恒。

今天,我又收获了一个道理:放弃会使你得到更多。

【篇三:《蓝鲸的眼睛》读后感作文】

自从我阅读了《蓝鲸的眼睛》这本书以后,脑海里一直不断地呈现着一幅幅又一幅幅的画面,让我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使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讲述了在海上发生的故事,蓝鲸是大海中不容冒犯的神灵,它只吃在海面上发光的星星。蓝鲸最珍爱自己的眼睛,因为那最纯净的蓝光里蕴藏着大海的灵魂。一天深夜里,一个年轻冒失的渔民,带着阴冷而白森森的钩矛,前往大海的深处去夺取蓝鲸的眼睛,蓝鲸发出了一声短促的、痛苦的叫喊声,这时一个善良的小女孩找回蓝鲸的眼睛,于是她天天抱着那眼睛坐在岸边,想把眼睛还给蓝鲸,蓝鲸拿回了自己的眼睛,从此过上了太平的生活。

让我最感动的是年轻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以后敢做敢当,他为了让蓝鲸不再抱复渔民,勇敢地献出了自己的生命。

这个故事给我最大的启发就是:在我们的生活中,也许有很多人犯了不可原谅的错,但我们不能一味的指责他们,而要试着用我们宽广的心胸去包容他们,多站在他们的立场上去思考。

【篇四:《蓝鲸的眼睛》读后感】

这个故事太感人了,讲述了蓝鲸的故事。无忧无虑的生活着,一个小女孩每天都过来挑望大海,但是她患了眼病,她知道,只有蓝鲸最宝贵的眼睛才能治好她的病,但是她并不想要那宝贵的眼睛,因为蓝鲸是海上的神灵。

有一个年轻人却想得到蓝鲸宝贵的眼睛,于是他把钩矛刺向蓝鲸的眼睛宝贵的眼睛,眼睛从眼眶里出来了,可是却没到年轻人的手里,小女孩看见了蓝鲸的眼睛,就把她抱回了家,她的眼睛也得到了光明。

有一天,年轻人意识到自己错了,他就到海上拿着匕首自杀了。蓝鲸还在疯狂地报复渔民,爷爷为了全部的渔民,也不管他孙女的光明,就把蓝鲸的眼睛埋了,小女孩在蓝火的指引下找到了蓝鲸宝贵的眼睛。最后,蓝鲸的灵魂升到了天上,它却把宝贵的眼睛留给了小女孩。

读了这个故事,我觉得我们要做关爱别人的人!

【篇五:读《蓝鲸的眼睛》有感】

《蓝鲸的眼睛》是中国当代著名童话作家冰波写的一篇优美的梦幻童话。故事讲蓝鲸是大海中不容冒犯的神灵,它只吃海面上闪闪烁烁的星星。它最珍爱自己的眼睛,因为大海的灵魂就在它的眼睛里。

有个女孩,她有一双美丽的大眼睛患了病,视力一天天在明显地减弱。各种药都医不了,所有的医生都叹息着微微摇头。这个世界的光亮和色彩,在她眼中,一天比一天显得模糊,最后,她将投入永远的黑暗之中。

为了这个可怜的小女孩,一个勇敢但是冒失的年轻人,却向蓝鲸发起了挑战。年轻人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蓝鲸的眼睛。

读了《蓝鲸的眼睛》这本书后,无论做什么事都需要足够的勇气和决心。

【篇六:《蓝鲸的眼睛》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本很有意义的书,书的名字叫《蓝鲸的眼睛》。它讲述了一只有着一双发着幽幽蓝光的眼睛的蓝鲸,却被一名年轻人用钩矛刺中它的一只眼睛。蓝鲸生气了,它来报复,破坏了海上的渔船,却又帮助渔民赶跑了鲨鱼,救了大家。那个年轻人为了大家他自杀了。那颗蓝鲸的眼睛被一个要失明的小女孩拾到了。她要把那颗蓝鲸的眼睛还给蓝鲸。之后她等啊等啊,然而蓝鲸的眼睛被爷爷埋起来了。小女孩发现了,急忙挖出来。最后女孩将蓝鲸的眼睛还给了蓝鲸。小女孩的眼睛也变得是那么清澈、明亮、温柔、纯洁。蓝鲸也唱着那悠长而舒缓的歌远去。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保护蓝鲸,保护大自然,让这个世界更美好!让世界更和平!

【篇七:《蓝鲸的眼睛》读后感】

在无边无际的大海里,蓝鲸的眼睛是最珍贵的。有许多人都想要它的眼睛。因为得到了它的眼睛盲人就会看见东西,普通人的眼睛会变的清晰。可是没人敢去碰它的眼睛。有一位年轻人,他用鱼钩把蓝鲸的眼睛钩了上来。可是就在碰蓝鲸眼睛的一瞬间,鱼线断了。

蓝鲸的眼睛流到了一个小女孩的身旁,小女孩每天都洗那个蓝鲸的眼睛。她听爷爷说:“蓝鲸只吃海面上闪闪发光的星星。”所以以后小女孩每天都带蓝鲸的眼睛去海面上,给蓝鲸看闪闪发光的星星。最后小女孩把蓝鲸的眼睛还给了蓝鲸。

【篇八:《蓝鲸的眼睛》读后感】

我看完《蓝鲸的眼睛》这本书,脑海里浮想翩翩。

蓝鲸的眼睛是灵魂的光。盲人得到它可以重见光明。有一个勇敢而冒失的少年,为了让一个弱视的女孩能够重见光明,他将蓝鲸的一只眼珠取了出来,蓝鲸失去了宝贵的眼睛,痛苦、愤怒涌上了蓝鲸的心头。于是,它开始疯狂的报复渔民们。小女孩得到了那只眼睛,她的眼睛亮了,但当女孩知道那是蓝鲸宝贵的眼睛时,她选择了放弃好不容易得到的光明,把眼睛还给蓝鲸。她一直坐在海边,希望蓝鲸能来寻找自己的眼睛。而少年为了平息蓝鲸的愤怒独自一人乘船出海,他以自己的鲜血和生命,抚慰了心灵受伤的蓝鲸。蓝鲸的灵魂得到了升华,它将一只眼睛留给了女孩,而那个少年却再也回不来了。

读了这篇感人的童话,也许有人会认为那个少年是自作自受,因为那都是他错。但我认为不,因为他之所以会去取蓝鲸的眼睛,是为了使一个女孩重见光明。当蓝鲸报复渔民们的时候,他完全可以一走了之,但他没有,他选择了用自己的生命来抚慰蓝鲸受伤的心,用生命来解除蓝鲸对渔民们的报复。这种献身的精神我觉得这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少年在给女孩光明的时候,同时也伤害了另一个生命,每个人都会有做错的时候,谁都会犯下无可挽回的错误。但是,当我们面对自己错误造成的后果,大多数人都会选择逃避,而很少有人去承担。少年是勇敢的,他用生命来偿还了自己的过错,很少有人能做到这一点。少年他值得我们尊敬。

这个故事给我的启发是:在我们的生活中,也许有人犯了不可原谅的错,但我们不能只是一味地指责他们,而要试着用我们宽阔的心胸去包容他们,多站在他们的立场去思考。同时,犯了错误就要大胆的面对,勇敢的承担,及时的改正。

第四篇:《老王》读后感范文(通用8篇)

细细品味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积累了属于自己的读书感悟,何不静下心来写写读后感呢?到底应如何写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老王》读后感范文(通用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老王》读后感1

这篇写人记事的散文,材料琐碎,但是经过作者的组织,成为一个有机整体。作者是怎样组织的呢?

研究这个问题,可以先列提纲,再探究为什么这样安排。可以看出,作者是兼用逻辑顺序和时间顺序来编排的。开头四段先写老王的三点基本情况。这三点是按逻辑顺序安排的。一是职业,这是老王的谋生手段,二是生理缺陷,这是老王谋生的困难,三是居住条件,这是前两点的结果,收入少,当然生活苦。下面三段,按时间顺序,回忆老王的工作与为人,两个片断写他为人好,一个片断写文革时期,他的生计越来越艰难。最后一个片断,是老王离世前一天的事情,最能见出老王心地善良。

除段落安排有序之外,还应该探究贯穿全文的线索。可以看出,作者是以与老王的交往为线索的。坐老王的三轮,一路说说闲话,作者平易近人,老王也肯把身世相告。写老王眼疾,说到女儿给他大瓶鱼肝油,可见一家人对老王很照顾。老王对钱家也好,在服务费上双方总是非常客气。三轮改平板三轮,没法坐了,作者还是很关心老王,对老王有好处,所以老王总觉得欠了一笔人情,在生命最后的日子也要表示感谢。以彼此交往为线索,全文一脉相承,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老王》读后感2

缓缓地合上杨绛先生的《老王》这篇文章,望着远方阴暗的天空,我心中感慨万分。

老王,一个社会底层的卑微人物,一个不幸的人:自己没有亲人、只能住在破败的屋里。家,没有。自己唯一的希望就寄托在一辆破烂的三轮车上。可惜,因为他一只眼瞎了,另一只也有病,连别人都不愿坐他的车,甚至诽谤他。生活贫困潦倒。

即使这样,也不能影响他人性的光辉,生活没有让他屈服,他没有一辈子做生活的奴隶。反而帮杨绛家送冰,送作者丈夫去医院又不肯收钱,逝世前一天,也靠着仅有的一点意志拖着重病的身子向杨绛表示谢意,最后才安然离世。

老王尽管命运坎坷,却不忘关心他人,其它车夫的那些恶习他都没染上,或者根本没想到。在文中,钱,成为一面镜子,照出了老王不慕钱财﹑忠厚老实﹑知恩图报的优秀品质。这些品质像金子般闪耀在他的身上,成为老王的财富。是任何人不可劫掠的。

老王只是一个平凡的人,然而正是这种平凡才让我们觉得真实,倍感不凡。他一生充满了苦难,然而,他用自己的双手,活出了人生的尊严,赢得了杨绛一家的尊重。平淡而不平庸,平凡而能平静。“善良的心地,就是黄金。”老王的品质如金子般地发光发亮,照亮了作者的人生,也照亮了我们的人生。

卢梭说过:善良的行为使人的灵魂变得高尚。我们也要像老王那样,把这份财富用来修复人与人心中的隔阂。想到这里,心中的块垒不觉悄然逝去。远方的天空中出现一颗微小而明亮的星星,我想,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老王》读后感3

从课文写《老王》的生活片断可以看出,老王穷苦卑微却纯朴善良。他靠一辆破旧的三轮车活命。文革期间载客的三轮车被取缔,他的生计就更加窘迫,只能凑合着打发日子。他打了一辈子光棍,孤苦伶仃。住在荒僻的小胡同里,小屋破破烂烂的,他的眼睛又不好,一生凄凉艰难,是一个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不幸者。但是老王心好,老实厚道,有良心,关心人。他需要钱,可是做生意从不多收一分钱,而且非常讲感情,讲仁义,常愿意尽义务,或者少收钱,是一个精神上没有受到任何污染的极其纯朴的好人。

作者对老王这样的不幸者不是冷漠、蔑视而是本着平等观念和人道主义精神去关心、爱护他。知道老王有夜盲症,就送给他大瓶鱼肝油。老王的善良也有许多表现:愿意给我们带送冰决,车费减半;送钱先生看病,不要钱,拿了钱还不大放心,担心人家看病钱不够。老王的善良更表现在,受了人家的好处,总也不忘,觉得欠了人情,去世前一天还硬撑着拿了香油、鸡蛋上门感谢。

老王在生命最后的日子里,身子僵直,样子非常怕人,作者心里只有同情和悲酸。老王死了好几年了,作者每每想起来还感觉有愧于这个不幸者,总觉得在他生前,对他关爱不够。所有这些,都是人道主义精神,正是公民道德建设所提倡的。《老王》读后感4

老王,一个贫穷的人。他仅靠一辆破旧的三轮车为生。住在邋遢的小屋里,没有什么亲人,有一只眼睛是“田螺眼”,另一只还有夜盲症,生病了,花钱不知吃了什么药,总不见好。老王,真是一个不幸者。

老王,一个善良的人。老王送的冰比他前任大一倍,冰价相等,“他没有看透我们是好欺负的主顾,大概压根没有想到这点。”他送没存去医院却不肯收钱,它欣然在三轮平板的周围装上半寸高的边缘,好像有了这边缘乘客就围住了,不会掉落,弥留之际,把好香油和大鸡蛋慷慨送给了杨降……

生活非常拮据且病重的老王,却能慷慨的送给别人香油和大鸡蛋,即使他现在生病了。老王真是一个好人。

读了《老王》,读了他的不幸,更读到了他的善良与朴实,同时,也表达作者对老王那样的不幸者的关心,同情和尊重。发出一个引人深思的呼声:社会应该以人道主义精神来关心不幸者。再贫困也阻碍不了她的热心肠。像老王这样的人,真的很少了。《老王》读后感5

为什么作者一家对老王那样的不幸者能那么关心、爱护?社会地位、生活条件比较优越的人往往瞧不起卑微者,要有什么精神才能像作者那样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

从文章看,最主要的是平等观念。在作者那里,人是生而平等的,各人境遇不同,甚至差别很大,不过是幸运与不幸造成的差别。所谓幸与不幸,包括天赋条件、成长条件、生理条件,幸运者只有关爱不幸者的责任,没有歧视不幸者的理由。有平等意识,才会平等对话,才会感觉人家上门来没请他坐坐喝口茶水是很抱歉的。

再是人道主义精神。这种精神要求社会关心个人、同情个人,尊重个人对社会作出的贡献,尊重人格,维护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并促进全体劳动者的全面发展。作者一家对老王是怀有这种精神的。知道老王有夜盲症,就送了大瓶鱼肝油。他们总是照顾老王生意,坐他的车,让他挣点钱。老王收钱常常客气,他们总是照原价付。平板三轮不敢坐了,还是关心老王是否能维持生活。总之,对不幸者怀有一颗爱心,才能这么关心人,爱护人。

老王在生命最后的日子里,身子僵直,样子非常怕人,作者心里只有同情和悲酸。老王死了好几年了,作者每每想起来还感觉有愧于这个不幸者,总觉得在他生前,对他关爱不够。所有这些,都是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正是公民道德建设所提倡的。《老王》读后感6

老王,何许人也?一个底层的三轮车夫,一个身弱多病的老年人,一个平凡的人,甚至有些许卑微,些许愚昧。但,正是这样一个社会底层的人,用自己的一生,诠释了什么是人间真情,什么是笑对人生。

老王,是世间的一颗微尘,一颗平凡的微尘。纵观老王的一生,没有春风得意,没有惊人壮举,更没有豪情万丈,有的,只是随波逐流,只有命运留给他无尽的不公。一人,一辆破旧的三轮车,行走在繁华的首都,像只过街老鼠,努力躲闪尘世中人们刺痛他心灵的目光,为一天的温饱疲于奔波。老王,一个底层的劳动人民,在这个都市里,过着卑微的一生,除了杨绛先生,无人关心,无人注意,至死,也无人陪伴,只有他的灵魂,继续忍受着漫漫的长夜,无尽的孤独深渊。他的一生,轻于鸿毛,像极了一颗尘埃,一颗无人问津的尘埃。

老王,一片叶,一片在狂风中无依无靠的叶。家,心灵的港湾。老王的心灵,却无依无靠,没有亲情的慰籍,老王便常有失群落伍的惶恐。他,是这个城市突兀的闯入者,在这个城市中单打独斗,彻夜品尝着孤独的滋味。叶落归根。他,却无家可归。他这片叶子,注定无法“化作春泥”,只能独飘零。

老王,一束光,一束在漫漫长夜中的黎明之光。

作为一个极不幸的老人,他完全有理由自怨自艾。但他没有,他选择了“忧患来临,一笑置之”。身世的不幸,他人的议论,对于他只是云淡风轻。他没有“以怨报怨”,只是默默忍受着,用他乐观的心态慢慢消化着。这个世界并没有给予他厚爱,他却燃烧自己的生命,为这个黑暗而混乱的世界带来温暖,带来幸福,用尽人生最后一份力量,为作者一家,送上了一份震撼人心的大礼。

或许,某日,在街头看见一位朴实、善良的三轮车夫,那就是他了,那个三轮车夫老王,那个笑对人生、奉献至死的老王。《老王》读后感7

隐隐约约地,好像看见了老王。那毫无血色的脸上透出疲惫与沧桑,那提着鸡蛋和香油的双手不住颤抖着,那轻轻的一声“我不吃”,竟成了他永远的定格。

老王,大家都知道,你很不幸。作为动荡社会里的下层人民,我无法想象,你经历了多少厌恶与鄙视。人们恶意地揣测你,妄加推论,甚至将此作为一种乐趣。你默默忍受着风、浪,那本就扬得不高的帆在风中肆意地狂舞着,但最终,没有落下。家的温暖,于你而言,就像清水缓缓流过指尖,有那么一天,会渐渐淡漠在心底。亲情之爱,在眼睫闪动的瞬间,已飘飞不见。岁月为何要将你的那只眼当做纪念?无人知晓。在生命的终点,你悄悄地拉上帷幕,从此,你静默在了大家的世界里。

老王,纵使生活再无情,你也依旧是那个真诚的你。岁月轮回,光阴似箭。你为他人奉献着,且不求回报。你从不吝啬一分钱,从不谋取眼前的一丝利益。你坚守,你执着,山河的变迁并没有让你就此沉沦。也许,我在你的身上看到了祥子的影子,但你,比他高洁,比他坚定。周围时不时的乌烟瘴气该是多么熏人,你依旧找到了属于自己的灯塔,也依旧卑微,但你,从不动摇。

那一份“最后的礼物”,亦不知凝结了多少的心血。也许拥有了他们,你可以继续感受世间万物,你可以看到光亮,看到温暖。可你没有。你知自己与杨先生的情谊深厚,纵使病痛已将你折磨得麻木,你还是用一颗朴实善良的内心,让我们热泪盈眶。

老王,大家只能这么称呼你了,我终不知你从何来,终不知你的名字,但我知道,你亦平凡,亦伟大。岁月的磨难使得这么多人忘记了自我,心甘情愿地陷入世俗。你没有。

物质上的支持本可以让你的生活有新的希望,你也本可以拿到更多的钱。你没有。老王,我看见你的背影,渐行渐远,终,消失在了茫茫夜色之中。《老王》读后感8

相信读过这篇文章的人无不被悲苦不幸却善良真诚的老王深深打动。老王的感恩之心是平凡的,却是最真挚的。时刻敲击着我。

老王,底层的人力车夫,常常有“失群落伍”之感,没有亲人,“没出息”,有一只田螺眼,住在破败的小屋里。但就是这样“卑微”的人,却有着自己高尚的灵魂。“他从没看透我们是好欺负的主顾,他送的冰比前任的大一倍,冰价相等,车费减半”,特别在默存去医院时他坚决不肯拿钱,哑着嗓子悄悄问我还有钱吗?一个“悄悄”,一个“哑”写出了老王的善良,他怕丢了杨绛面子。可杨绛对老王的情感,对老王这种心态,有点像现在的人对那些在建筑工地上劳动的建筑工人一样。他们感激建筑工人给城市带来的变化,同情他们的辛劳,但他们从来只把他们当作民工,当作下层人民,甚至时时刻刻提防他们,怕他们给自己带来麻烦,给城市带来不安。

杨绛对老王付出的情感顶多是同情,同情他的苦,同情他的残疾,同情他的贫困。老王对杨绛是亲人般的爱,而杨绛付出的顶多是怜悯。

在那个贫穷的年代香油和鸡蛋是奢侈品,老王花了多少时间积攒下一桶油,他不给同院的穷哥们,不给他的侄子,只是因为在那荒凉的年代,在那势利的年代,他没有知音,没有亲情,他在这人世间唯一觉得给他温暖记忆的是杨绛一家人。他觉得杨绛尊重他,理解他,以至他要在生命的回光返照的时候,去感谢她。去和他这一辈子最亲的人告别,或许他希望得到心里安慰,或许他希望得到临终关怀。

当老王说我不是要钱的,杨绛解释说:“我知道,我知道。”其实她并不知道,在那一瞬间她只知道用物质交换精神,她把人世间的东西看得太狭隘,太复杂。老王需要的只是一点临终关怀就那么简单,她却本能地拒绝了,几年过后,她才明白那是一个幸运的人对一个不幸者的愧怍。

托尔斯泰说过:“理解是爱的别名。”杨绛不理解这种大爱,她本能地拒绝了和他不是同一阶层的底层人。知识分子的清高让她看不到老王人性的魅力,人性的光辉。

因为字里行间让人看不到杨绛温暖的心肠,“直僵僵地镶嵌在门框里,面如死灰,他简直像棺材里倒出来的,就像我想像里的僵尸,骷髅上棚着一层枯黄的干皮,打上一棍就会散成一堆白骨。”面对如此虚弱的老王,他没有一句问候,没有请他进屋,没有送他下楼,她不知什么疾病,也不了解用什么药,老王去世十多天后竟然才从老李那里顺便知道,竟也不问葬在哪里。

杨绛对自己的冷漠仅仅用“我不懂,没多问”来为自己开脱。字里行间我们感受到的是一种冷冰冰的俯视,一种居高临下的俯视,纪伯伦说过:“别人请求,我们给予,这是美好的;别人没有请求,我们给予,这是更美好的事。”但杨绛在此时做的,没有让我们感受到美好,让我们感受到的是不同阶层之间的不平等,不同阶层之间的隔膜。她不主动示好,她仅仅站在心灵的高处,偶尔以一种怜悯之心去伸出援助之手,她没有做到以心换心,用平等心、真诚心、关爱心去交换一颗老实心、善良心、厚道心。

现代生活中是否还存在老王?但愿他像老王却又不是老王!

第五篇:饥饿的冬季读后感大全(8篇)

【篇一:饥饿的冬季读后感】

这个寒假我看了许多书,《饥饿的冬季》是我觉得最好看的一本,特别是《饥饿的冬季》这一章节。故事讲的是:由于整个夏季和秋季,天空中没有掉下一滴雨,人们种下的庄稼全都颗粒无收。然而,寒冷的冬季还是悄悄来临了,它不带着一丝怜悯。米缸、米桶空了,饥饿的孩子们也越来越瘦,似乎一阵风都能把他们刮倒。村里的树鱼是个十分贪玩的孩子。一天,他无意中发现了一棵柿子树,上面结了36个红艳艳的柿子,在饥饿的冬季,这是多么宝贵呀!后来,他把这鲜为人知的秘密告诉了寻找他的37个孩子,并约定谁也不说出去。临近过年时,树鱼曾经的对头——丘石儿病倒了,小伙伴们含着晶莹的泪花摘了一个火红的柿子送给他。至此,枝头挂着的35颗就再也没少过。春天终于来了,鸟儿叼走了所有的柿子,但却没人后悔曾把它们留在枝上。

我是在寒假里读的这个故事,刚好也是冬季,没有积雪,没有饥饿,有的是温暖的取暖器和可口的美食,我只是想象了一下,当我整个冬季都不能拥有它们时,这将是件多么可怕的事情啊,而那些小伙伴们的环境比这还要恶劣千万倍,所以冬季才变得漫长,像一条黑洞洞的隧道我很同情可怜他们。

当树鱼和其他孩子发现了柿子树后,我真想摘下来发给他们每人一颗,但孩子们都约定好不摘。而且从始到终,他们就真的没摘,这份诺言,我觉得比山还重。我又想到自己,有一盒精美的饼干,原来打算分几天吃完,但后来总忍不住,一会儿就偷吃完了,好惭愧呀。小伙伴们的诚信与坚持值得我好好学习!

那一树红灯笼般的柿子呀,在寒冷的冬季里,它们代表着希望,也温暖了38颗纯真的心灵。哦,不,是39颗

【篇二:饥饿的冬季读后感】

静静的小河,温暖的三角地,会说话的铃铛这个寒假,曹文轩伯伯用优美的文字,把我带进了小说集《饥饿的冬季》。

这本书是由六个独立的故事组成的,故事不长,但却催人泪下,我几乎是噙着眼泪读完的。沿着清水湾村前安静的河水,我和鸭宝一起走上回家的路,明白了不能欺骗,要做个品行高尚的人;在饥饿的冬季,我和小伙伴们保护着那些藏匿在山坳中晶莹闪亮的柿子,感受到希望就在我们心中;在三角地,我又与兄妹五人一同品味着成长的滋味,懂得了不抛弃、不放弃,有家就有期待;还有那会尖叫的皮卡、傻得可爱的丁丁当当,一个个鲜活的人物、感人的故事都让我难以忘怀。每读完一个故事,我都会感到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善良、尊严、顽强、诚信这一切都散发着人性之美的光辉,不断地冲击着我的心灵,告诫我不忘初始,要做个纯真的人。

书中最让我佩服的是《三角地》中的大哥。他生活在一贫如洗的家庭里,爸爸是酒鬼,妈妈是赌徒。作为大哥的他,不仅要上学,还要照顾三个弟弟和一个妹妹,生活的艰难可想而知。但他没有怨天尤人,反而分外勇敢和坚强,挑起了家庭的重担,想尽办法把家里管理得井井有条。当二弟的成绩严重下滑时,他绞尽脑汁赚钱请家教,甚至身受重伤也在所不惜;当三弟偷东西时,他代替父母严厉地管教了他,并带着他向别人道歉;当妈妈重病时,他宁愿退学,也要在床边伺候妈妈一幕幕感人的画面跃然纸上。曹文轩通过时而诙谐幽默,时而优美感人的文字,让我看到了一个无私的大哥的形象。正是在他的影响下,爸爸妈妈戒酒戒赌了,弟妹们的成绩越来越好了,全家人过得其乐融融。人性的善良美好在这里表现得淋漓尽致。是什么让这个濒临破碎的家重新振作起来?是浓浓的爱呀!这流淌的爱温暖了主人公全家,也感染了手捧书本的我。它让我明白了:我们只要心中有爱,满怀希望,即使再大的困难也能坚强面对。

在成长的岁月长河中,我们也会经受种种挫折与困难,比如说:考试成绩下降了;受到了不公正的批评;学新本领学不会这些都让我们痛苦,止步不前。但是,不管有多大的困难,我们都要去勇敢地面对,不放弃,不退缩,不改变纯真的内心。阳光总在风雨后,相信美好的生活总会在不远处向我们招手。

《饥饿的冬季》这本书魔力般地吸引着我,它让我懂得了真、善、美,体会到了生命的力量,感受到了人性的光芒。它就像一瓶陈年老酒,酒味甘甜如岁月一样绵绵流长,越品越香。

《饥饿的冬季》是一本永远值得珍藏的好书!

【篇三:《饥饿的冬季》读后感作文】

读了《饥饿的冬季》这本书,让我感触颇深。《饥饿的冬季》这本书是曹文轩的精品集。曹文轩是北京大学文系教授,北京作家协会副主席。

从整个夏季和秋季,天空没有掉下一滴雨,所以有的庄稼全部枯死,冬季来监时,这百户十人家的山村,开始接受饥饿的煎熬这里我感受到:这个山村上的人们非常可怜,在两个季节里,没有下一滴雨,农民们颗粒无收。从全部两字感受到:没有下雨,不只是一家的庄稼枯死,而是百十户家的庄稼全部枯死。树鱼说:你们不想到山那边看看吗?山底下有条小溪,说不定有鱼呢!我们可以抓鱼烤了吃!草丛里有橡果!你们都不饿吗?这里我感受到树鱼他非常大方,不小气,原来这一树柿子是树鱼发现的,他不但没有自己吃,还让朋友一起去吃。说明树鱼非常有爱心。从车里躺着的是丘石儿,他眼睛又大又亮,很瘦,躺在被子里都看不出被子里躺着一个人。但丘石儿微笑着,仿佛很高兴出远门去,很高兴躺在板车里让爸爸拉向别处去。这里感受到丘石儿,他已经很久没有吃东西,才只剩皮包骨头。树鱼才摘下来一个柿子,放在丘石儿面前。这一树柿子,三十六个,只用一个,说明这些孩子诚实。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一个道理:要做一个人,要诚实,要有永不放弃的精神。

【篇四:《饥饿的冬季》读后感】

《饥饿的冬季》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包含了许许多多感动人心的故事,这些故事为我们讲述了一个个不同的道理:尖叫告诉我们做事不可鲁莽,并且要有一颗孝心;丁丁和当当向我们讲述了两个傻兄弟的故事,告诉我们要学会对别人友好,即使是傻孩子也会有属于自己的幸福最喜欢的还是:三角地的故事。

在两个路口相交的地方,有一个三角地,那里住着一家人,爸爸是一位酒鬼,而妈妈却好赌博,家里一共有五个孩子,分别是大哥、大弟、二弟、三弟、和小妹。大哥是一位经常打骂弟弟们的人,也弹得一手好琴;而大弟是一位学习成绩非常好的人,足球踢得也非常棒;但二弟却与大弟的性格完全相反,他喜欢装模作样,讨好大家,学习成绩也差得无法比喻;而三弟的年龄才10岁,别看他年纪不大,但他偷偷摸摸的历史已经有很多年了;到了最后的小妹,她长得美极了,人人见了都会情不自禁地夸奖她,而她的哥哥们唯独对她最好。

原来的时候,三角地的名声很臭,酒鬼爸爸爸爸经常喝酒,喝醉后就瘫倒在大街上,因此,大哥失去了自己唯一的好朋友。大哥看到这一切后,下定决心一定要把三角地的名声变好。因此在她的领导下,大家凑钱为这个家做出了很大的贡献,让三角地焕然一新:小妹穿上大家为她凑钱买的新衣服后,变得越发精神了;三弟改正了自己的缺点,再也不做那些偷偷摸摸的事情了,而是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获得属于自己光明正大的财富;而二弟呢,大家通过自己的劳动,大哥也冒着被打的危险,为二弟凑集钱财请来家庭教师,二弟也通过自己和家庭教师的努力,把成绩提高了上去;大弟也成为了一名在城市里小有名气的足球运动员;而大哥呢?也和自己唯一的好朋友和好了。变化最大的还有数他们的爸爸妈妈了:爸爸回到家后看到自己的孩子们这么懂事,把自己的酒罐全砸了;妈妈也发誓再也不去赌博了,和爸爸一起开了一家咖啡店,过上了平稳、安静而又幸福的生活。

看完了文章的最后一句话,我早已泪流满面。一个摇摇欲坠的家,却因为的大哥不懈努力与坚持把它挽救了回来,让爸爸妈妈醒悟;让家里的人都改掉自己的毛病;让三角地有了名声。这需要多么大的毅力呀!他也曾被打过、骂过,但他为了这个家,用自己瘦小的肩膀扛住了这个家,努力改变自己,努力改变大家,使这个大家庭更加完美、幸福。

我佩服他,他是一个值得让我们佩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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