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剧本版权合同

2022-07-08

第一篇:电影剧本版权合同

电影发行及版权代理销售协议

甲方: 乙方:

电影《

》(以下简称该片)由

共同出品,该片在获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后,甲方委托乙方为该片独家发行方,全权负责该片宣传发行及国内外版权销售事宜。 乙方为依法注册成立并已取得电影片发行资格的法人单位。

甲方、乙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相互尊重的精神,就甲方许可乙方宣传发行影片《

》及影片国内外版权销售事宜,于

日在上海市静安区达成如下协议,一经签署,将严格遵守本协议下各有关条件和条款:

1. 影片基本信息

片名全称: 导演: 国别: 类型: 片长: 规格:

出品单位: 发行单位:

2. 授权范围

2.1 授权地区:中国境内所有地区及院线和海外。

2.2 授权期限:本条2.4、2.5款所列各项权利,期限为

年,自本合约签订之日起计算。

2.3 授权语言:甲方允许乙方根据宣传发行需要,以任何语言,对“授权内容”进行配音或者配字幕,由此产生的费用(除中文对白语言)将由甲方垫付。

2.4 独家发行权:电影院放映权,包括35毫米、16毫米及数字影院(或数字厅)、城市社区数字放映,农村院线放映。

2.5版权独家销售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指互联网、有线网络及无线网络等各种现有网络向公众传播授权节目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网络点播、直播、轮播、广播、下载、手机、PAD等)、IPTV、交互式数字电视、音像复制发行权、电视频道播映权、VOD视频点播权、其他新媒体权利等。

2.6 转 授 权:乙方有权与第三方签订再许可合约,授权该第三方于规定区域(或院线)和时限(或甲乙双方另外达成的期限)内,在不超越本合约的许可范围的情况下,行使发行权。

2.7 防盗维权:乙方有权自行打击盗版或与第三方签订维权合约,授权该第三方于发行地区内,在不超越合约的范围的前提条件下,行使维权权利。甲方配合乙方并提供所有维权所需的版权文件材料。乙方在防盗维权过程中支出的费用应列入该片发行成本,如获得赔偿也应列入该片发行收入。

2.8 代理形式:独家代理。

3. 收益分配形式

4. 统计、会计报告与结算

5. 宣传发行工作及宣传发行开支

5.1 乙方应于授权期限内有效安排发行该片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安排院线、安排上映档期、协商院线分账比例、拷贝数量等。乙方同意该片发行过程中的发行放映合同由甲方与各院线公司、发行放映单位签订,但发行放映合同的权利义务范围不得超出本合同约定的范围。

5.2 乙方应与甲方共同协商及共同书面制定宣传方案和市场行销策略,包括但不限于阵地广告、媒介宣传、公关活动、路演、试映、首映、记者招待会、赞助和联合宣传、口碑营销等。甲方同意该片发行过程中的除甲方与各院线公司、发行放映单位签订的发行放映合同外的其他各种宣传发行合同及相关合同均由乙方与相关第三方签署,但签署合同不得偏离对该片进行宣传、推广之目的。

5.3甲方负责影院的回款工作。

5.4 乙方负责与监察公司签订监察合同,监察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计算,费用由甲方支付。监察中若发生问题,乙方需第一时间与甲方报告并协商,并及时予以解决。

5.5乙方有权采用影片的部分内容自行制作或委托第三方制作宣传推广中所需宣传片或预告片。

5.6 乙方负责设计制作在宣传过程中所需的宣传品物料和非卖促销品。

5.7甲方负责设计制作宣传过程中涉及全国各电视台相关的推广及广告,但宣传中所使用视频、花絮、片花、访谈及其他素材需符合影片统一的宣传策略。

6、资料交付

6.1 《公映许可证》:甲方应在公映许可证取得后10天内向乙方提供该证。

6.2 发行/销售授权书:甲方应在签署本合同的同时签署附件授权书,并将授权书随合同一并交付给乙方。乙方视情况需要可不时要求甲方出具授权书。

6.3 版权证明文件:甲方在不迟于该片在代理地区公映前30天,向乙方提供该片的全部版权证明文件。

6.4 拷贝及资料:甲方应在不迟于该片在代理地区公映前30天向乙方提供: (1)可供加工洗印该片拷贝的洗印素材(翻正翻底)各一套; (2)可供数字公司进行数字母板制作的数字素材一套;

(3)可供制作宣传品使用的该片高质量宣传完整素材(文字资料、电子版海报、剧照、BT带母带、宣传预告片母带等相关资料)一套。

以上拷贝及资料提供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6.5 海外发行,甲方同意按照发行的实际需求提供相应材料。

7. 其他

71 署名权与排名顺序:

8. 违约责任

8.1 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保证其拥有该片的相关著作权,若甲方仅为该片著作权人之一,其必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已获得该片其他著作权人授权且有权利签署本合同。若因甲方的权利瑕疵,导致乙方因版权纠纷产生的乙方损失,甲方应全额赔偿乙方。

8.2 甲方收讫中影集团数字发展有限公司(如需要)及各地院线结算款之后的10个工作日未按时与乙方结算,逾期每日按照发行净收入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8.3 乙方在收讫国内版权销售收入未按约定期限与甲方结算的, 逾期每日乙方按照已经收取的版权销售收入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乙方在收讫海外发行收入后未按约定期限与甲方结算的,逾期每日乙方按照已经收取的海外发行收入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9. 通知

任何根据本合约规定要求或规定发出的书面通知,可以亲身、传真、电信、电报或预付挂号空邮方式送交或寄予写上正确地址的有关人士的注册办事处或该等人士提供的其他地址,而该通知将被视为已适当地送达。

10. 独立性

本合约每一条文均为独立。如任何条文被判定为无效,将不损害本合约其余条文的有效性;而各方必须就判定无效的条文予以协商,做出相应及各方满意的修改。

11.合约修改

本合约每一条文均为独立。如任何条文遭有关当局判定为无效,将不损害本合约其余条文的有效性;而各方必须就被判定无效的条文予以协商,做出相应及各方满意的修改。

12. 不可抗力条件

如遇不可抗力的情况,各方互不承担责任,但遇不可抗力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并负有尽量减少损失的义务。

13. 保密

13.1 未经各方共同许可,任何一方均不得故意向任何其他方(本片的其他投资方(如有)、有关法律、法规、政府部门、证券交易所或其他监管机构要求和各方的法律、会计、商业及其它顾问、雇员除外)泄露本合约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合约的签订及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约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

13.2 本合约终止不影响本保密条款的法律效力。

14. 争议的解决方法

各方在履行本合约中发生争议,各方应本着公平公正、互谅互让的精神,友好协商以求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5. 其他条款

15.1 本合同一式肆份,各方各执贰份为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5.3 本合同附内容为物料交付的附件一份,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期:

日期:

第二篇:版权授权合同

版权授权协议书

甲方:

地址:

乙方:北京德慧智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市××××路××××城××××室

鉴于:

1、 甲方是本协议项下授权图书之完整著作权和邻接权的合法拥有者。

2、 乙方是拥有合法经营资质的图书发行公司,适于本协议项下授权图书的出版发行。

3、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决定就甲方授权乙方使用其享有著作权及邻接权的图书《》之事宜签订本协议,条款如下,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授权内容

1、 授权图书:《 》(暂定名)之所有影音制品,曲目见附件一。

2、 使用载体: CD 。

3、 使用方式:乙方享有授权节目之专有复制、发行权和专有信息网络传播权。

4、 授权区域: 中国大陆地区 。

5、 授权期限: 三 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

第二条 关于节目复制发行:

1、 依据甲方授权许可,乙方享有该授权节目之所有影音制品在授权区域内的专有复制、发行权。

2、 甲方负责在协议签订之日起 3 日内向乙方提供质量完好的 CD-R 格式的母盘。

3、 甲方负责提供报批、封面设计、发行、宣传所需之全部资料,如设计图片、文案、表演者的相片、签名、录音录像花絮片段、MTV宣传碟及甲方的商标样图等。

4、 甲方承诺在提供母盘的同时向乙方免费提供该授权节目的 5 首主打歌曲的MV(时间长度约为 30 分钟/首),以供乙方宣传使用。

5、 依照音像行业的惯例,乙方有权在该授权节目之出版物上合理使用甲方的全部商标,亦有权合理使用甲方商标用于该授权节目之必要宣传。如有乙方不得使用的商标,甲方应向乙方作书面通知并附付该商标的样图。否则,视为默认许可使用。甲方保证许可乙方使用商标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若因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6、 乙方负责授权节目的出版报批、生产、复制及封面包装的设计、印刷、上市发行、营销宣传。

7、 乙方可在授权节目之封面、海报及电视、网络、电台、多媒体、通讯、平面杂志等宣传渠道中使用甲方提供的全部资料,但仅限于本协议目的之用途。

8、 授权节目上市发行后,乙方免费向甲方提供成品共计 50 张,但甲方不得将其作任何不合理使用或用于任何营利性商业用途。

9、 在授权有效期内,如发现有侵犯该授权节目之着作权、邻接权的行为,乙方有权自主决定向侵权者采取包括法律手段在内的一切行动以维护自身权益,甲方应全力予以配合。

第三条 关于信息网络传播

1、 依据甲方授权许可,乙方享有该授权节目之所有影音制品在全球范围内的专有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乙方有权与提供移动增值服务的公司(下称SP商)或电信运营商合作,通过提供电信增值服务,供终端用户付费使用Mobile Device点播或下载该授权节目。

2、 授权使用的业务范围为所有已知和未知的电信增值服务业务种类。

3、 出于电信增值服务的需要,乙方有权许可合作第三方对该授权节目进行数位化编译或重置,但此用途仅限于本协议项下之电信增值业务。

4、 自乙方开展该等业务之时起,乙方将定期向甲方通报信息网络传播的授权使用情况,并将每三个月与甲方结算一次信息网络传播业务的收益。

5、 结算方式为扣除合作之SP商的运营成本、收益分成及电信运营商的通道费、代收信息费(代收信息费的比例依据电信运营商的执行标准)后,每月信息费净收入由双方按照以下比例进行分配:甲方 50 %,乙方 50 %。乙方届时提供的收益报表及相关凭证将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6、 如因合作之SP商或电信运营商迟延结算的原因致使无法按时提供收益报表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同时收益结算期限顺延,乙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 保证条款

1、 甲方保证对授权节目享有合法、完整的着作权及邻接权,并保证对其提供的设计资料及商标享有合法的使用权。甲方担保确有授予乙方行使本协议约定事项的权利,其许可乙方使用并不构成对相关着作权人、邻接权人及任何第三人的侵权。

2、 为履行本协议之所需,甲方保证将应乙方要求出具该授权节目之完整的版权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权节目之歌曲的词曲作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及相关权利人的授权使用证明等(见附件二)。

3、 甲方保证在授权期限内不再将授权节目之任何载体形式的出版、发行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转让或授权给除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使用。

4、 乙方保证按本协议约定的范围、方式和期限使用授权节目内容。

5、 乙方保证按本协议约定的版税支付方式向甲方按时支付足额的版权使用费。

第五条 版费结算

1、 支付标准:甲方按保底销售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制作成本费用,即版费,具体标准如下:

其中:

a) CD 版费:甲方以 元/张的成本支付乙方,乙方负责生产成品并通过乙方销售渠道进行销售。

b) 甲乙双方按照销售利润分成,即甲方得50%,乙方得50%。

2、 结算方式:

a) 自合同签订生效的 3 个工作日内支付版费的 30 %;

b) 自双方对该授权节目之设计定稿确认的 3 个工作日内支付版费的 30 %;c) 自该授权节目上市发行之日7 个工作日内支付版费的 30 %

d) 该授权节目实际销售回款超过保底总额后,每三个月向甲方结算分益。

3、 自本协议签订之后,乙方须依约在中国大陆地区以人民币向甲方交付着作权使用费。甲方应于收款的同时根据每次收款金额向乙方开具等额正式发票。

第六条 保密条款

对涉及双方任一方尚未向第三方公开的数据和信息,双方须保守秘密。任何一方对因签署或履行本协议而接触或了解到的对方未公开的数据和信息,亦须保守秘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透露有关数据和信息。

值服务的公司(下称SP商)或电信运营商合作,通过提供电信增值服务,供终端用户付费使

用Mobile Device点播或下载该授权节目。

2、 授权使用的业务范围为所有已知和未知的电信增值服务业务种类。

3、 出于电信增值服务的需要,乙方有权许可合作第三方对该授权节目进行数位化

编译或重置,但此用途仅限于本协议项下之电信增值业务。

4、 自乙方开展该等业务之时起,乙方将定期向甲方通报信息网络传播的授权使用

情况,并将每三个月与甲方结算一次信息网络传播业务的收益。

5、 结算方式为扣除合作之SP商的运营成本、收益分成及电信运营商的通道费、代收信息费(代收信息费的比例依据电信运营商的执行标准)后,每月信息费净收入由双方按照以下比例进行分配:甲方 50 %,乙方 50 %。乙方届时提供的收益报表及相关凭证将作为双

方结算的依据。

6、 如因合作之SP商或电信运营商迟延结算的原因致使无法按时提供收益报表时,

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同时收益结算期限顺延,乙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 保证条款

1、 甲方保证对授权节目享有合法、完整的著作权及邻接权,并保证对其提供的设计资料及商标享有合法的使用权。甲方担保确有授予乙方行使本协议约定事项的权利,其许

可乙方使用并不构成对相关著作权人、邻接权人及任何第三人的侵权。

2、 为履行本协议之所需,甲方保证将应乙方要求出具该授权节目之完整的版权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权节目之歌曲的词曲作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及相关权利人

的授权使用证明等(见附件二)。

3、 甲方保证在授权期限内不再将授权节目之任何载体形式的出版、发行权及信息

网络传播权转让或授权给除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使用。

4、 乙方保证按本协议约定的范围、方式和期限使用授权节目内容。

5、 乙方保证按本协议约定的版税支付方式向甲方按时支付足额的版权使用费。

第五条 版费结算

1、 支付标准:甲方按保底销售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制作成本费用,即版费,具体标

准如下:

其中:

a) CD 版费:甲方以 元/张的成本支付乙方,乙方负责生产成品并通过乙方销售渠

道进行销售。

b) 甲乙双方按照销售利润分成,即甲方得50%,乙方得50%。

2、 结算方式:

a) 自合同签订生效的 3 个工作日内支付版费的 30 %;

b) 自双方对该授权节目之设计定稿确认的 3 个工作日内支付版费的 30 %;

c) 自该授权节目上市发行之日7 个工作日内支付版费的 30 %

d) 该授权节目实际销售回款超过保底总额后,每三个月向甲方结算分益。

3、 自本协议签订之后,乙方须依约在中国大陆地区以人民币向甲方交付著作权使

用费。甲方应于收款的同时根据每次收款金额向乙方开具等额正式发票。

第六条 保密条款

对涉及双方任一方尚未向第三方公开的数据和信息,双方须保守秘密。任何一方对因签署或履行本协议而接触或了解到的对方未公开的数据和信息,亦须保守秘密,非经对方

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透露有关数据和信息。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如有违约或延迟或不履行本协议条款而导致相对方发生损害时,违约方不但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还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按守约方损失的一倍

计算。

2、 任何一方如有违反本协议第四条保证条款之重大违约行为的,守约方无须事先

征得违约方同意,即可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3、 如因前款违约行为造成对第三方侵权损害的,违约方还应负责出面解决,并承

担由此而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及其他经济损失。

第八条 不可抗力

1、 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

不可抗力事件引起的延误期内中止。

2、 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事件通知另一方,并提供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明文件,并应尽力消除或减轻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 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60天或存在明显无法恢复履行本协议情况的,本协议即

自动终止。

第九条 争议解决及适用法律

1、 就本协议内容或执行发生任何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

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 本协议的提前解除或终止不影响各方于本协议提前解除或终止之日以前根据本

协议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2、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于乙方取得出版发行审批的行政批文之日起生

效。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协议有效期将自动顺延壹年。

3、 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

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有限公司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盖 章: 盖 章:

日 期: 日 期:

第三篇:版权购买合同

签约日期:2012年11月30日

美国道布尔迪出版集团(美国纽约曼哈顿 (以下简称“版权方”))及中国XX出版社(中国安徽合肥(以下简称“出版方”))

版权方享有丹·布朗所著《达芬奇密码》 第4版的版权

版权方与出版方就以下条款达成协议:

版权许可及使用范围:按此协议,版权方仅授予出版方翻译此书为中文简体版本,并自行承担印刷、出版和销售的费用。遵照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和条件,此专有出版权的作品仅允许在中国大陆(不包括香港、澳门)出版精装本。 未经版权方书面同意, 出版方不能复制版权方对作品的封面设计,也不能使用版权方的标识、商标和版权页。本协议授予的权利不及于该作品的其他后续版本

1.本合同有效期为签约之日起5年。合同到期时,无需书面通知,合同提到的所有权利自动返还版权方。合同有效性:本合同双方签字后方可生效,版权方收到预付款后方可执行。

2.保留权利:本合同没有明确授予出版方的所有权利,毫无限制地归版权方所有

3.保证:版权方保证持有本合同中的转让作品的权利,并授予出版方,版权方也保证有能力执行本合同

4.权利转让:不论是自发或是通过法律程序,出版方均不可将本合同以及合同中授予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作品的译作未经版权方书面允许,如上所述,不可发表在出版方署名之外的地方

5.版税及预付:出版方应预付合同中署名之版权方100,000美元,此预付金不可退还。现列出如下版税:依据出版方目前的零售价格表,基于所售册数:售1-5,000册税率6%;售5,001-10,000册税率7%;售10,000册以上税率8%

6.账目核算:出版方应在印刷、销售和半年收益方面遵守版权方规定,即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后90天内,完全结算账目。出版方应付版权方的所有应付款项应及时支付。未能结算,合同将自动中止,无需发表任何声名,本合同提及的所有权利立即返还版权方,并毫无疑义地承担任何可能对版权方造成的损失。(版税报告应记录:印数;及附加印数 损坏册数;及赠送出版社为宣传使用的册数销量;及附加总销量出版方脱销日期)

7.出版:出版方应在签约之日起12个月内出版译作,印数不得少于5000册。若出版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发行译作,所有本合同中的授权返还版权方,出版方并毫无疑义地承担任何可能对版权方造成的损失

8.出版日期:出版方应尽快将出版日期书面通知版权方,不得晚于出版之日后10天

9.免费赠送:出版后,出版方应免费分发10册译作给版权方

10.版权方的许可:若有要求,出版方需提交译作给版权方,以获得出版许可。在这种情况下,出版方收到书面许可通知前,不应继续印刷译作。版权方不得毫无理由地推迟许可

11.翻译:出版方保证作品的翻译忠实准确,未得到版权的书面同意之前,不得对作品进行省略、修改和增加,并应在可执行的范围内保持原作之精神。在出版方看来,作品包含任何损害他人名誉的或其它违法之处,或违反任何现行版权法的,出版方可向版权方递交一份从

译作中删除此类内容的书面请求。出版方收到版权方的书面许可,此类内容才可从译作中删除

12.广告:未经版权方书面许可,不管是出版方还是其分支机构都不得在任何版本的译作中刊印广告

13.翻译的版权保护:出版方不应做出或允许做出任何引发侵犯版权方版权,或引发作品译文流传到译作可能传播到的任何国家的公开领域的行为。若版权方版权被任一方侵害,出版方应立即通知版权方,并尽可能中止版权侵害

14.书名:出版方在每一册译作上刊印作者姓名,依下执行。未能在每一册作品中刊印版权信息,合同自动中止

15.任何被授权者都应在译作的显著位置刊印以上版权信息。未能做到的将视为违约

16.脱销:出版方通知版权方作品翻译的需求停止,或出版方承认作品脱销,而又未能在收到版权方书面通知6个月内发行新版本,则版权方有权选择中止合同。中止合同的选择在版权方书面通知出版方后生效。出版方的库存为100本或更少时,也视为“脱销”

17.版权方应向出版方保证其有权利和能力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国法律该作品绝不会侵害任何现存版权,或违背任何现存协议,该作品中不含有任何内容会引起刑事或民事纠纷,否则因此而给出版方造成的损失、伤害或开支,版权方应予以赔偿

18.中止:若出版方宣布破产、已提出诉状或违反合同条款,而未于收到版权方书面通知一个月内更正,则所有合同中的授权将立即返还版权方。权利返还视为合同中止,出版方应毫无疑义地赔偿任何可能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并毫无疑问地支付应付款项。合同中止情况下,出版方有责任依据本合同条款尽力付清所有款项

19.若出版方在任意12个月的时间内销售少于300册,版权方可依据自己的意愿,通过书面通知中止合同

20.通讯:所有条款应通过航空邮件或其他适宜之途径送达合同中列出的地址

21.完整的合同:此处条款包括双方制定整个合同,并取代之前双方关于此话题的所有口头或书面的交流与谅解。若非双方书面签署,合同不得有任何改动

版权方(代表签字):

出版方(代表签字):

20

12、

12、12

张明卓

T01014165

编辑出版专业

2012 . 11 . 30

第四篇:网站作品版权合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一直以来,_________坚持原创文学发展的规范化、市场化。并致力于为原创作者提供良好的创作、刊发环境,提供应得的经济利益,尊重、保护作者的相应权利。基于以上的认识,甲乙双方就作品《_________》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第一条 甲方授予乙方独家拥有该作品在全世界范围通过互联网传播、刊载汉文版(包括简、繁字体)的专有权利;甲方授予乙方独家拥有该作品在全世界范围以电子、数字格式或软件等形式传播、销售汉文版(包括简、繁字体)的专有权利。甲方不得将上述权利在合同有效期内授予第三方。

第二条 甲方保证拥有第一条授予乙方的权利。因上述权利的行使侵犯他人著作权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第三条 甲方的上述作品含有侵犯他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等人身权内容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第四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许可第三方出版上述作品的非电子版的,须事先取得乙方的书面许可。相关事项见本合同第四章。

第五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将上述作品刊载到其它网站,不得许可他人以任何方式通过网络传播该作品。

第六条 在合同有效期间,甲方不得将上述作品的全部或一章、或将其内容稍加修改以原名称或更换名称授予第三者以互联网方式另行出版。甲方若违反本规定,将适当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第七条 甲方应保证作品的情节、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八条 甲方应积极完成作品的创作,并保证作品的质量。

第二章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乙方拥有对于作品的第一章第一条所述权利,并可以向第三方授予转载权。其他网络媒体如需刊登该作品,需经乙方授权。

第二条 乙方可以通过行使权利获得经济利益,同时拥有因宣传、推广、学术等行为而无偿通过互联网、电子、软件等形式传播该作品的权利。

第三条 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对作品的优先非电子版出版权。

第四条 乙方拥有对作品的改编权,改编后的版权由甲乙双方共同拥有。

第五条 乙方保证充分尊重作者署名权、作品修改权和作品完整性权。乙方因正当理由,对上述作品作适当修改或增删序言、后记和评论等内容,应征得甲方同意。

第六条 乙方应对作品积极宣传,积极为甲方联系非电子版的出版、包括报刊、杂志、实体书等。

第七条 乙方可以通过在乙方网站独家刊载该作品的方式、发行电子书的方式以及其他方式获取经济利益,并依据具体方式向甲方支付报酬。相关事项见本合同第三章。

第三章 甲方的收益

第一条 作品在乙方网站独家刊载,按乙方现行《作品稿酬说明》的标准支付稿酬。

第二条 乙方对作品发行电子书,甲方获得销售额的40%作为报酬。

第三条 乙方对作品采用其他方式获利,甲方收益由双方协商。

第四条 作品稿酬支付时间、方式以乙方现行《_________》为准。

第五条 乙方向甲方提供查询作品收益情况的网址或其他方式。

第六条 乙方现行《_________》在乙方网站(_________)公示。

第四章 作品的非电子版出版

第一条 合同期间,作品的非电子版出版一年内,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行使第二章第一条所述权利;已经在互联网刊登的章、已经发行的电子书或采用其他方式发行的章不予撤销。

第二条 合同期间,作品的非电子版出版一年后,乙方可自由行使本合同所述权利。

第五章 其他规定

第一条 甲乙双方同意对在合作过程中获得或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及其它技术和经营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并不得利用该商业秘密和信息谋取不当利益。因为对方的行为,使另一方遭受名誉或者利益方面的损失,则受损失一方可以视损失的情况保留对对方的处罚程度,并有权利追究所带来的损失。

第二条 法律规定的不可抗拒原因外,一方未遵守本合同条规的,另一方通知对方,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解决,协调未果后有权中断合同,并得到应有赔偿。

第三条 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将争议提交_________仲裁机构仲裁(或向_________司法机构提起诉讼。)

第四条 合同的变更、续签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五条 除上述规定外,合同的终止须由双方同意。

第六条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七条 本协议的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合同签署之日起。到期后_________个月内如果双方都没有异议,则本协议的有效期自动向后顺延_________年,直至有异议为止。

第八条 以上条款为双方共同达成之协议,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本协议的解释权在乙方。

第九条 本合约壹式贰份、拥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为凭。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五篇:歌曲词曲版权转让合同

合同编号:

歌曲词/曲版权转让合同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艺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系本合同约定歌曲的词/曲作者并独立拥有作品的全部版权。

2.乙方愿意有偿受让约定作品的版权。

为此,甲乙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区订立条款如下:

1.转让标的:

1.1 歌曲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又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英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甲方自己独立创作了上述歌曲的歌词/乐曲(以下简称“本作品”),并拥有该歌词/乐曲的版权。

1.3 甲方创作上述本作品时间为_______年_____月,且本作品未曾转让给他人或许可他人经营。

1.4 甲方承诺:本作品的版权完整、独立且无任何法律瑕疵。

2.版权转让:

2.1 甲方同意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将本作品在全球范围内的版权完整转让给乙方,但乙方在取得本作品后应对甲方作为作者予以署名。

2.2 乙方取得本作品版权后,可自行进行使用、经营、管理和处置。

3.转让价格:

3.1 双方同意:本作品版权的转让价格为:(税前/税后)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

3.2 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后_________日内,将上述转让价款支付给甲方。甲方指定账号(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其他事项:

4.1 双方确认,本作品转让属于整体性买断,甲方取得本作品版权后,可自行进行经营、处置,并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修改、改编和演化为其他形式的知识产权作品。

4.2 甲方保证:其创作本作品时不存在抄袭、剽窃他人作品或侵犯任何其他第三人知识产权或智力成果的情形;本作品为原创之作品,甲方拥有完整版权,并保证乙方享有和行使本作品版权不会构成对他人侵权或其他违法行为。否则,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整,并承担全部法律后果。

4.3 乙方在对本作品经营、处置过程中,应确保甲方的合法署名权。

4.4评奖:

4.4.1乙方可以本作品申报参加国内外词/曲类评奖活动,所获全部奖项均归甲方,但其中所获词/曲“作者”类别荣誉奖可归甲乙双方共同享有。

4.4.2如乙方决定不参加评奖活动,经乙方同意,可由甲方申报参加词/曲“作者”类别的评奖活动,但参加评奖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参加评奖所获荣誉归甲乙双方共同享有,所获物质则在扣除双方或单方承担的申报费用后按照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的比例分配。

4.5违约责任:

4.5.1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约内容,将是违约;任何一方没想违约或/及每次违约时,违约方均应一次性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本合同其他条款对违约金另有特别约定的,则以特别约定执行)。

4.5.2甲方违反本协议中的义务或保证义务,导致甲方不能按约向乙方交付本作品或甲方对作品的著作权存在瑕疵,或者因甲方的原因、行为导致乙方遭受第三人权利主张或有关主管机关处罚,甲方除承担本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外,还须赔偿乙方向第三人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和乙方的其他全部损失(包括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害)。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前述情形,乙方还可立即解除本协议。

4.6争议解决:

4.6.1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

4.6.2如协商不成,按照第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依照其最新生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向__________地(如:甲方所在地或乙方所在地或本合同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7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4.8本合同双方的联络方式如下,任何一方改变其联络方式,均需书面提前通知另一方,否则送达至原授权代表或以原联络方式送达即视为有效送达:

甲方指定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通信地址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

乙方指定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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