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营改增”对建筑业税负影响及政策建议的研究

2022-09-12

“营改增”政策一经提出, 便受到了社会各界人士的高度关注, 站在建筑行业角度来说, “营改增”的出现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建筑行业实现税收的规范化管理, 并对其未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就目前实际情况来看, 建筑企业在纳税方面的工作没有与新的“营改增”政策相适应, 进而引发赋税数额增加的现象。为了解决这一问题, 必须对税负控制的科学路径进行研究。

一、“营改增”对建筑业税负的影响

整体来看, 在“营改增”的作用下, 导致建筑行业税负增加的原因有很多, 其中, 部分企业对“营改增”税收政策的改革内容了解不够深入, 再加上相关筹备工作开展的不到位, 从而对“营改增”税收工作带来了严重影响。

(一) 材料增值税抵扣对税负的影响

对企业而言, 材料增值税的抵扣可以降低企业的赋税金额, 提升企业经营的利润点。但建筑企业在具体施工过程中, 只有从正规渠道购买钢筋、水泥等建筑材料, 才能通过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获取抵扣税收, 但在一些混凝土等材料的购买上, 很容易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 最终不能完成抵扣, 降低了增值税抵扣款的资金数额, 增加了企业的赋税。根据我国相关政策规定, 在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混凝土等建筑材料时, 或者是其他矿物材料连续生产的砖、瓦等, 可以按照6%的征收率来计算并交纳增值税, 如果建筑企业能够成功对增值税发票进行获取, 便可以将进项款项的6%进行抵扣。但站在建筑行业角度来说, 增值税销项税率达到了11%, 在材料购买过程中, 需增加5%的纳税成本, 从而为企业带来更大的税负压力。除此之外, 通过正规途径获取到的增值税发票, 可以对部分材料增值税款进行6%抵扣。但在很多中小型企业之中, 并不具备专业的增值税发票, 还有一些材料是从当地个人处购买, 此时专业的增值税发票无法被获取, 最终导致这部分税款无法得到抵扣, 增加了企业的赋税金额。

(二) 劳务费对税负的影响

建筑施工企业中的施工工人劳务费用占整个工程成本的25%左右, 这些工人的主要来源是农民工以及建筑派遣单位。其中, 建筑派遣单位属于建筑行业中的一部分, 为企业施工工作的开展提供专业化服务, 最终所获得的收入按照增值税的11%进行计算, 但几乎没有进项税款可以完成抵扣。建筑派遣公司属于微利行业, 如果不能对高额税负进行承担, 将会引发破产的风险。与此同时, 农民工属于零散的工作人员, 所产生的劳务费更无法获得正规的增值税发票, 导致进项税款无法得到抵扣, 进一步增加了建筑施工企业的人工费税负。另外, 施工企业现场管理人员薪资待遇同样无法得到税款抵扣, 促使企业总体税负金额进一步增加。

(三) 财税核算对税负的影响

在财税核算过程中, 需要以正规发票作为工作开展的基本依据。由于建筑施工过程中所需要的材料种类较多, 材料生产地以及供应商分布也极为零散, 想要在短时间内完成财务核算, 并获取所有材料的正规增值税发票显然存在很大困难。另外, 在增值税进项发票整理过程中, 一旦受到外部因素的干扰, 整个流程便会出现不规范的操作行为, 甚至在有效期内无法将发票认证工作完成, 降低可抵扣的税款额度, 因此提升了企业赋税。

(四) 地方政府政策补贴的实施

站在企业实际发展情况来看, 部分企业的增值税税负存在畸高现象, 有些企业的增值税税负甚至达到了11%。换句话说, 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没有得到任何的进项税款抵扣机会, 该种类型的企业大都集中在县城地区, 以计税销售为主, 这种现象显然对企业的未来发展极为不利。另外, 部分建筑企业会享受到政府的补贴政策, 一般以“多交多补、少交少补”为主, 但在此过程中, 很多企业故意不取得相关材料发票进行抵扣, 从而引发增值税税负畸高的现象出现。

二、建筑行业“营改增”方面的政策建议

(一) 健全建筑产业链中的“营改增”政策

如果政府单纯对建筑行业实施11%的增值税收政策, 并不对上下游产业实际情况加以考虑, 很容易增加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税负负担。因此, 在原材料供应环节之中, 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对供应商的税收政策实施。营业税政策内容明确指出, 建筑企业只需要将营业税3%当作纳税金额即可, 不会涉及任何款项的抵扣问题。另外, 在增值税政策的要求之下, 企业必须对一些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获得, 只有这样, 才能将税负金额降低。但从一些偏远地区的发展来看, 其财务监督力度显示出了很多不足之处, 让建筑企业在购买原材料时无法及时获得抵扣发票。因此, 在国家税收政策制定过程中, 应该将建筑行业的特殊性考虑在其中, 对上下游产业链同时实施“营改增”政策, 最终实现监督力度的有效加强。

(二) 对企业固定资产进行适当增加

在“营改增”政策的推行下, 机械费用在建设成本工程中的作用变得越来越重要, 由于很多小规模的机械设备租赁企业都没有专门的增值税发票, 因此企业的进项税额无法得到有效抵扣, 从而使企业的税负压力增加, 为此建筑企业必须对“营改增”新政策中的内容给予灵活应用。“营改增”新政策内容中明确指出, 建筑企业新增固定资产, 则能够以17%的比例进行抵扣, 因此可抵扣的进项值会相应提高, 而固定资产的折旧及入账价值就会相应降低, 从而使企业利润得到相应提升, 因此企业可以通过适当提升固定增产来拓展效益空间, 降低机械费用的支出, 以此获得一定的进项税额抵扣, 缓解税负压力。

(三) 建议建筑行业使用6%的增值税率

自2011年起, 我国税率出现了新的标准, 即13%和6%, 与建筑企业相对应的税率为11%。但建筑行业具有很强的特殊性,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较低, 很容易导致企业整体税负金额的增加。为了避免利润下降问题的出现, 建筑行业只能对产品提高售价, 这对于国家发展产生了极大影响。因此, 相关部门可以维持原有的营业税税负不变, 对具体项目中的增值税平衡水率进行测算, 最终得到的税率范围为5.01%到7.08%。从这里也可以看出, 6%的增值税税率十分适合建筑行业的发展。

(四) 不同业务之间实行差异化税率

“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具有很强的敏感性特点, 也会由于建筑企业具体项目性质的不同而产生变化。在偏远地区的建筑项目建设过程中, 进项税发票的获取难度更大, 如铁路、水电站等民生项目建设过程中, “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必然会增加企业的经营成本。因此, 在各种与民生有关的建筑项目施工过程中, 可以利用6%的增值税政策来平衡企业发展, 避免经营利润出现大幅度下滑, 而其他类型的建筑项目依然以11%的税率实施。

(五) 对原材料实施简易化税收政策

从现阶段的项目建设情况来看, 企业原材料的获得水平参差不齐, 导致原材料税收发票很难获取, 进一步提升了企业的税负额度。因此, 各地区政府可以制定出新的税收政策, 对于企业规模较小的纳税人实施简易税收方式, 以3%的税率征收为主。其次, 可以按照运输行业、农产品行业等抵扣方式, 实施原材料部分金额的抵扣策略, 避免进项税款额度不足所产生的赋税增加问题。除此之外, 我国政府还要进一步加强“营改增”的改革步伐, 并对税收政策体系进行健全, 确保派遣企业可以为建筑行业输送更多人才, 同时按照具体的金额的获取增值税发票。为了避免相关问题的再次出现, 国家可以在劳务成本税务上实行6%抵扣, 提升企业的发展动力。

三、结语

综上所述, “营改增”政策的实施是我国税收制度改革的重要环节, 尤其是在相关政策推行过程中, 可以避免企业出现双重税收情况。但在该项政策推行初期, 理论计算和实际情况往往存在较大差距, 建筑企业需要找出新的政策应对方式, 对税收制度进行改革和完善, 将轻税目的展示出来, 为企业健康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摘要:“营改增”是我国近几年中税收政策改革的重要举措, 促使税收种类发生了极大的变化, 对从业者的赋税也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本文以建筑行业为例, 总结了“营改增”对建筑业税负的影响, 并从健全建筑产业链中的“营改增”政策、给予合理的过渡期、建议建筑行业使用6%的增值税率、不同业务之间实行差异化税率、对原材料实施简易化税收政策五方面, 论述了建筑行业“营改增”方面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营改增”,建筑行业,税负影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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