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三年工作规划

2022-10-03

第一篇:民政局三年工作规划

二0一三年民政工作自查总结

2013年,我办民政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通揽,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突出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主题,努力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深化城市社区建设,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全面落实双拥优抚安置政策,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体、特殊群体、优抚群体的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我办民政事业呈现出前所未有的良好态势,在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现简要总结如下:

一、项目工作

1.气象局片区改造项目:

按照《庆阳市旧城改造实施意见》成立气象局片区协商指导领导小组,选出联合村旧城自行改造委员会,完成了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确定出一期改造范围;制定了《气象局片区改造一期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及《气象局片区一期改造项目竞争性招商方案》已经区政府审批,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招商,经过竞争招商,确定庆阳市永泰房地产开发公司为开发商家,并正式签订了《气象局片区一期改造项目合作开发协议》;完成了发改部门的项目前期工作函;完成了规划部门的项目用地选址区位、地形图测绘、项目用地选址意见函、一期规划设计方案;完成了国土部门的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报告;完成了一期145.07亩地面附属物丈量登记工作,入户丈量登记、折价75户,并进行了公示,现正在入户商谈,签订协议32户。11月15日开始付款,付款后一月内完成拆除。1

2.南盘旋项目:

完成南盘旋西北角1户(王怀荣)拆迁协议的签订和拆除工作。

二、中心工作

1.按照“城市管理提升年”活动要求,按时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参加了环境卫生整治劳动,联系联合村完成了西部蔬菜市场卫生整治工作。

2.负责协调监管联合村“两违”建筑,及时上报“两违”工程强拆进展情况,积极参与了单位统一组织的“两违”集中强拆工作。

3.完成了“双联”活动2013年帮扶计划,多次进村入户走访“双联”户,并创建示范户1户,撰写典型材料1份。

4.以“三学三讲”为载体,转变了工作作风,扎实了工作态度,每人摘抄学习笔记60页左右。

5.完成危房改建15户,并通过区级验收。

6.完成了气象监察预警村村通工程,加强防灾减灾工作。

三、业务工作

1.认真落实农村低保各项政策措施,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2013年申报并批准低保户85户,256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通过“一折通”账户直接发放的低保户的手中。截止到目前为止,全年最低生活保障金已经全部发放到低保户手中,共计发放低保金407202元;整理区、乡、村级低保档案255册,768人;

录入低保信息85户,256人;为提高办事效率,区社会救助管理局为各乡镇配备电脑一台,打印机一台,照相机一台。

2013年中旬对所有的低保户进行了年审工作,10月在区政府的统一安排下进行了农村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迎接了国务院督查组的检查和验收。11月全面入户调查,对每户的家庭收入、户籍状况和家庭财产进行登记,并依据这三项对和组家庭收入进行倒排序,每个组产生出2014年的拟低保户,随后在各村召开农村低保听证会,由群众代表在拟保障对象中投票选举出2014年的低保户。

2.继续加大医疗救助宣传力度,增进广大群众对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情度,到目前为止共上报医疗救助对象56人,现正在审批之中。

3.以维稳为前提,按照双拥优抚有关条例,及时准确发放优抚资金,争取双拥工作取得新突破。截至目前共发放2012各类优抚对象剩余优抚资金35195元、 2013年各类优抚对象优抚金55900元,共计91095元,现均已发放到位。

4.建立完善了辖区内60岁以上老人档案,更新了55周岁以上老年人老龄数据库,督促各村办理老年证工作,动态管理90岁以上老人基本情况,共申报80周岁以上老人享受高龄补贴82人,其中男27人,女55人。在各村组织开展了以“关爱老人,喜度重阳”为主题的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协同区老龄办慰问90周岁以上老年人10人,为他们送去了生活保健用品和过冬棉衣,

给3位百岁老人发放慰问金2100元,各村组共慰问60周岁以上老人350余人,送去慰问品和慰问金共计174000余元。

协调东门村建设以日托照料为主要内容的日间照料中心一处, 占地面积200平米以上,内设日间照料室、休闲娱乐室、图书阅览室、健身康复室等活动场地,为辖区60周岁以上老年人提供了生活护理、家政服务、精神慰藉及文化娱乐等服务。

5.建立救济、救灾应急方案,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及时掌握救助困难群众。按照防汛值班安排,建立了领导带头值班,值班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各村按照上报的值班安排也做了相应的值班工作。今年汛期我办辖区因灾共造成58户村民、两个市场及火巷沟沟体滑坡不同程度的损失,防汛办和各村对汛情、雨情、灾情信息的上传和下达快速及时准确无误,并做了相关信息传输报送工作记录。坚持日报告零制度制,新增防洪物资共计3万元,组建的应急分队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了抢险演练,确保关键时刻出动迅速、反应灵活。

2013年区民政局共下拨我办救济救灾资金共计150000元。今年年初,开展救灾宣传活动,及时上报灾情,先后发放各类救济资金75420元,给秦坝岭村村民梁志栋发放优抚对象医药救助23110元,2013年共救助贫困户82户324人/次,及时缓解了贫困群众的生活困难。

6.做好收留孤儿工作,定期回访,做好宣传,增加了群众的认知能力 。

7. 完善的政务大厅的基础设施工作,配备工作人员10人,办公电脑2台,打印机1台,花卉2盆。政务服务大厅被定为西峰区观摩点,接待省、市、区及各乡镇观摩5次,完成了西街办政务信息录入与运作。

8. 加大了临时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按季度及时申报救助资料,及时准确发放了救助资金,共发放自然灾害救助85户259人/次,救助金额25000元,冬令春荒救助户97户,324人/次,救助金额45500元,临时救助6户,17人,救助资金2400元。

9.做好危房改造工作,及时上报了相关资料,建立了档案,发放了2012年危房改造资金312500元,发放对象25户。

四、阶段性工作

完成了从1980年至2000年婚姻登记信息录入工作,共录入登记对象1213人。

第二篇:财政局个人近三年思想工作总结

2007年以来,在办事处党委政府、财政局的正确领导下,本人紧紧围绕全办、全局工作中心,团结带领办公室全体同志扎实工作,积极进取,各项工作取得明显进步,圆满完成了办事处、财政局交办的各项任务。200

7、2008两个年度连续荣获“全区财政系统先进个人”, 2009年荣膺“六安市会计领军人才”。现将三年来的履行职责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报告如下:

一、持之以恒抓学习,不断提高思想、业务素质

(一)在政治思想和财政业务学习方面。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要想履行好岗位职责,当好合格的财政干部,必须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做到“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本人通过持之以恒地抓学习,不断提高了自身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三年来,我认真学习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注重学习法律法规、财经管理、财政业务、信息技术等知识,拓宽了知识面,增长了才干,牢固树立了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理念和正确的业绩观。能够做到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和政府保持高度一致,识大体、顾大局,自觉维护稳定、和谐,在工作中能以身作则,忠实履行职责。

(二)在党性原则和党性修养方面。能自觉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

装头脑。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时刻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坚决服从领导的安排部署,对主管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能尽职尽责,高标准、高质量的去完成。

二、多措并举干工作,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为认真做好财政工作,针对财政业务特点,以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法制型、绩效型、和谐型”五型机关为目标,分别以财政“规范管理年”、“能力建设年”、“学习提升年”为抓手,充分发挥积极性、能动性,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狠抓素质建设,业务能力进一步增强。自觉围绕办事处党委政府、局党组班子运转,做到了“思想、目标、行动、步调”四个高度一致,工作能力大大增强,确保了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一是发挥务实作风。自觉贯彻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认真完成党委政府和财政局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到了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政令畅通。二是发挥民主作风。坚持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经常与同事交流,沟通思想、探讨工作、增强合力。三是发挥敬业作风。以身作则,廉洁奉公,勤政为民,带头维护团结,顾全大局,兢兢业业,努力搞好各项财政工作。

(二)抓制度建设,提高财经规范化管理水平。一是进一步完善办事处各项规章制度。先后对接待管理、财务管理、车辆管理等方面建立完善了一整套规范的制度,对财政财务等各个环节进行科学管理,更加严格操作程序,使全办每个

同志都在制度的约束和激励下工作。二是强化财政所制度建设与管理。制定科学的学习制度、考勤制度、岗位制度,实行目标责任制,既明确了各财政岗位职责,又做到了财政人员人人有任务、人人有担子。紧紧围绕办事处党委政府和财政局中心工作,积极开拓工作新思路、研究工作新方法,积极为领导科学决策做好参谋。

(三)抓业务建设,优质高效完成财政目标任务。紧紧围绕提高办事处与财政局设定的各项财政业务工作目标,细化分解工作任务,狠抓工作落实,提高业务实效。在工作中,注重做到抓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技能,特别是加强近年来财政、惠农、民生新法规、新政策、新业务的学习,提高驾驭新业务、新工作的能力,有效开展财政各项工作。一是切实抓好为民服务各项工作。大力推进“为民服务中心”建设与运转、做好财政惠民资金发放相关业务、组织民生工程有序顺利实施、着力落实家电汽摩下乡工作,让政策雨露普撒大地、让党的温暖惠及百姓。二是切实抓好财政保障服务工作。坚持财政“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的基本目标,明确财政保障重点,区分轻重缓急,全力促进各项行政工作平稳有序。三是切实抓好财政支持经济建设工作。围绕重点工程、经济建设工作,确保财政财务不拖后腿,做好谋划与后勤,搞好经建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提高资金绩效。四是切实抓好各项财政工作改革与规范管理。抓好业务流程建设,落实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目标,注重工作创新,加强财政所业务信息化建设与档案管理,创新家电下乡“销售网点代垫直补”模式,搭建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平台。五是切

实抓好工作协调、联动。保证上下之间、部门之间、工作之间的有机联系、合理衔接,促进了财政工作高效运转,助推政府行政工作有序开展。

三、严于律己树形象,不断提高公信力、执行力

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劳筑贪腐防线,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及上级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身作则,防微杜渐。一是坚持认真参加办事处与财政局组织的党员干部廉政学习教育活动,撰写学习笔记、读书心得,提高思想认识。二是坚持杜绝工作“吃拿卡要”,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讲、事难办”,杜绝“争名逐利”,心态平和干工作、一心一意闯事业,坚持按相关纪律要求办事,切实做到“大事小事,秉公办事;大财小财,干净理财;大节小节,守廉为节”,公正做人、公平做事,不断提高工作威信力与执行力。

回顾三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组织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如:学习还不够系统,政治理论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平时忙于事务性工作较多,对一些调查研究还不够深入。在以后的工作中将不断加以改进,更加努力工作,务实拼搏,为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和谐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10年10月21日

第三篇:某民政局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X XX 民政局 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民政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民发〔2018〕90 号)和 XX 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关于印发<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X 民发〔20XX〕X 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坚持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应救尽救,坚持正确引导、统筹衔接、综合施策。进一步优化政策供给,完善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保障性扶贫措施,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作用,切实保障好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的基本生活。

二、主要措施

(一)实行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分类保障。结合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和低保动态管理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的认定工作,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并认定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其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经济收入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对象,认定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一类对象,按照农村低保标准全额发放低保金;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有一定经济收入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对象,认定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二类对象;对有可能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对象,认定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三类对象;二、三类对象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差额发放低保金。

(二)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制度。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重病重残对象纳入低保的政策办法。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不含整户纳入低保范围的贫困人口),经个人申请,可参照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范围。重度残疾人是指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重病患者是指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获得重特大疾病

医疗救助的人员。各县市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要尽快建立支出型贫困救助政策,细化家庭收入核算范围和计算方法。对于家庭成员因残疾、患重病等增加的刚性支出在本内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上家庭年收入 2 倍以上的;对于家庭成员因接受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全日制学历教育增加的刚性支出在本内累计超过上家庭年收入 2 倍以上的,在核算家庭收入时可按规定程序适当扣减。同时,对必要的就业成本在核算家庭收入时可适当扣减。各县市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扣减办法和扣减标准。要全面应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加强对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收入、财产状况核对。要建立低保渐退机制。脱贫攻坚期内,对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后,允许不超过一年的渐退期,实现稳定脱贫后经民政、扶贫部门联合认定核实,再退出低保范围。各县市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措施办法。

(三)稳步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和农村低保救助水平。各县市区要综合考虑当地物价水平、财政保障能力、城乡统筹发展需要等因素,科学制定农村低保标准,切实维持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建立农村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既要保证农村低保标准高于国家扶贫标准,也要从当地实际出发,避免增幅过高不可持续。

(四)全面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对农村建档立卡人员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要及时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做到应救尽救、应养尽养。合理确定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原则上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 1.3 倍,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用分别按当地上最低工资标准的十分之一、六分之一、三分之一安排,确保特困人员能够获得符合要求的救助供养服务。实施区域性(中心)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和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照料护理区改造三年规划,加大对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和设施改造支持力度,用三年时间确保每个县市区新建或改建 1-2 所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各级财政要将政府设立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运转经费足额列入财政预算,并通过安排编制、公益性岗位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按不低于 1:10、1:6、1:3 的比例分别为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特困人员配备护理人员。同时,鼓励有条件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逐步为农村低保、低收入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老年人、残疾人,提供低偿的照料护理服务。

(五)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临时救助。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

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贫困家庭,要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各地要进一步细化明确临时救助对象范围、类别、救助标准和救助程序。对于急难型临时救助,可简化申请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民主评议和公示环节,直接予以“先行救助”,再按程序要求补齐相关资料,进一步提高救助时效性。临时救助金额较小的,县级民政部门可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报县级民政部门备案。对已给予最高临时救助金额后生活仍存在困难且符合医疗、教育、住房、交通意外等专项救助条件的救助对象,当地“救急难”联席会议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整合相关救助部门资金,根据救助对象实际情况确定“救急难”救助金额。

(六)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关爱保护体系。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保护是民政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脱贫攻坚中要给予特殊关注的重要方面。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关爱保护体系,加强农村养老和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关爱设施建设,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作用,实行定期探访制度,完善信息统计台帐,细化关爱保护帮扶措施。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意识,督促落实家庭监护责任。

(七)切实加强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街接。坚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农村低保对象“符合条件,互

相纳入”的原则,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规定程序纳入低保范围,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差额发放低保金;对符合扶贫政策的农村低保家庭和农村特困人员,按规定程序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范围,并针对不同致贫原因予以精准帮扶。加强动态管理,对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要开展定期复核,原则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低保对象每年复核一次,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低保对象每半年复核一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其他低保对象每季度复核一次,不符合条件的按程序退出,重新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要有效推进基本生活救助与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农村危房改造等政策的衔接协同,综合解决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两不愁、三保障”问题。

(八)加大帮扶力度。对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要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帮扶力度,切实解决其生活、生产等方面的困难。县级人民政府要制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的具体帮扶政策和措施,对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和农村特困人员要建立一户一档,明确帮扶内容和措施。要以村(居)委会为基础建立帮扶机制,充分发挥村支两委作用,发动村支两委干部、党员、村民小组长对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实行生活帮扶。要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爱心人士与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结对帮扶。要大力提倡邻里互助,形成良好

的乡村风气,帮助解决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日常生活照料问题。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县乡人民政府要将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作用。进一步完善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健全各级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领导机制。统筹做好社会救助与医疗、教育、住房等其他扶贫政策以及促进就业扶贫政策的有效衔接。民政部门要完善低保制度,健全低保对象认定方法,做到应保尽保;要动态调整低保标准,确保低保标准不低于国家扶贫标准,稳步提高救助水平,切实保障其基本生活。扶贫部门要配合提供已脱贫和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相关数据,协同组织参与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的入户调查、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核对、联合认定审批工作。教育部门要保障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家庭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确保有学上、上得起学。卫计、人社部门要建立完善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平台,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等农村贫困人口健康扶贫政策全覆盖,保障基本医疗需求,确保大病和慢性病得到有效救治。

住建部门要保障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基本居住条件,确保住房安全。

(二)加大资金投入。各级财政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将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所需资金足额列入财政预算,统筹安排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和运转、护理区改造、照料护理费等资金。各级财政安排的社会救助补助资金,要向财政困难、工作任务重、工作成效突出的地区倾斜。各级财政、民政等部门要加强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三)加强基层能力建设。按照“乡镇每万人配备 1 名民政干部”的要求,统筹安排好乡镇民政工作人员;要全面建立村级民生协理制度,每个村(居)委会设置 1 名兼职民生协理员;要全面推行政府购买民政服务,购买社会救助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

(四)加强检查督查。各地要加强工作检查指导,及时总结交流推广成功经验、做法,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困难和问题。强化履职尽责,对因工作重视不够、管理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而发生重大问题或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地方要严格责任追究。要加强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的工作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确保责任落实、作风扎实、措施精准、管理规范。

(五)加强宣传引导。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和宣传栏、宣传册、明白卡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不断提高社会救助信息公开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完整性。注重激发社会救助对象脱贫增收的内生动力,防止“一兜了之”。新闻媒体要发挥正面舆论引导作用,强化脱贫光荣导向,强化子女赡养父母的法律意识,注重培养贫困群众自力更生实现脱贫致富的意识,注重提高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

各县市区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的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进展情况及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办。

第四篇:昆明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国有企业深化改革与加快发展三年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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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国有企业深化改革与加快发展三年规

划》的通知

关于国有企业深化改革与加快发展三年规划

为贯彻落实省第七次党代会、全省深化国企改革试点单位座谈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国企改革的若干意见》精神,特提出如下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国有企业改革的正确方向,坚持“三个有利于”的标准,进一步解放思想,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按照以退保进,以放促活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针对国企改革中存在的难点问题,突出重点,抓大放小,扶优扶强,做大做强一批大企业、大集团;彻底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全面有序地退出国有资产,加快发展民营经济;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加快社区建设步伐,基本完成社会保障的社会化管理;加快国有企业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结构调整,努力营造良好的体制环境,使企业的经济效益全面提高,活力不断增强,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二、目标任务

根据省委、省政府对全省国企改革的战略部署和对试点城市的总体要求,我市三年内完成国企改革任务的分阶段目标是:

--2002年4月底前,完成市及14个县(市)区组织领导机构的建立、改革规划方案的制定、全市深化国企改革政策性实施意见的出台,以及分县区、分部门、分行业确定改革试点企业名单,举 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免费法律咨询3分钟10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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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改革目标、任务、政策学习培训班,召开全市试点企业工作会,全面部署正式实施。试点企业要成立深化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组织做好宣传教育和思想发动工作,认真开展资产清查,立项评估。在吃透政策精神的基础上,针对制约企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理清改革思路,确定试点内容,拟定企业改革、改制试点方案,提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上报审定。

--2002年5月底以前,完成试点方案论证和审批,抓紧组织实施。市深化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指导小组要协同主管部门深入到市确定的试点企业,就企业试点方案中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协调解决,逐户加强帮助指导,检查督促工作进度。组织实施试点企业工作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2002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改革试点企业确定的各项任务。通过试点,在产权制度改革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国有资产和国有股权从试点企业退出,发展民营经济,推进产权多元化进程;转换职工身份、分流富余人员迈出实质性步伐;分离企业办学校、办医院取得明显进展。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嵩明、东川6个先行试点的县(市)区各项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其余县(市)区完成改革的前期工作。

--2002年7月至12月底,在推广改革试点企业经验的基础上,铺开全市面上的改革。年内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完成产权制度改革的户数不低于总量的30%;年底,改革试点企业进入总结验收阶段;另外70%左右的企业要做好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准备工作。

--2003年,为全面深化改革年。基本完成全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资产退出、规范法人治理结构、转机建制、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为主要内容的改革。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安宁、 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免费法律咨询3分钟10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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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宜良、呈贡8个县(市)区基本完成国企改革任务,改革面达100%,其余6个县区国企改革面要达到70-80%。

--2004年,全面完成深化改革任务。全市国有企业改革面达到100%;实现全市国有资产和国有股权从一般竞争性行业及中小企业退出的目标;一批大企业(集团)做大做强的目标基本实现;现代企业制度基本建立和趋于完善;应分离企业办学校和分离改制办医院职能基本完成,企业负担得到切实减轻;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完善;企业体制不顺,机制不活,管理粗放,包袱沉重等难点问题进一步得到解决;改革、改制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技术创新能力明显增强,经济效益明显提高。

三、基本原则

--坚持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按照“三个代表”要求,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摆脱陈旧观念和传统思维模式的束缚,坚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改革方向,以推进二次产权改革为突破口,大胆探索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和民营经济。

--坚持把国有经济布局调整、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与产业结构调整结合起来,以培育优势产业、优势产品、优势企业为重点,做大做强一批大企业(集团),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坚持市场导向,拓宽融资渠道,改变政府单一投资方式,强化企业自主融资意识,通过开辟资本市场、建立新型银企关系、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和促进国有资产合理流动重组等多种途径,筹集改革成本和发展资金。

--坚持综合配套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社区建设,提高社会保障能力,依法理顺劳动关系,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为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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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推进企业机制、技术和管理创新,依照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则,规范和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强化对经营者的激励与约束,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营运机制。

--坚持改革、发展、稳定相结合,正确处理改革的力度、职工和企业及社会承受程度与发展速度三者的关系,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通过改革促进发展,实现发展,确保稳定。

四、重点工作

1、做大做强优势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

围绕昆明经济“十五”发展的主线,以经济结构调整为重点,继续推进大企业(集团)战略。从增强国际国内市场竞争力的高度,努力把优势产业和企业做大做强,重点培育和发展一批主业突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着力提高企业的整体素质。

继续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改组,把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同所有制结构调整结合起来,优化产业结构。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适当收缩战线,依托现有优势企业,以增强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以市场为导向,通过组织结构调整、授权经营、股权多元化、境内外上市等形式,在现有的35个行业中,将机械、轻工、纺织、化工、建材、医药、食品行业作为市属工业产业发展的重点。在巩固提高现有企业集团的基础上,培育成套设备、化工、食品等企业集团,通过股权多元化,重点解决宏华集团等20户国有控股企业的“一股独大”问题;通过嫁接改造解决云南水泥有限公司等10户国有控股企业产业提升的问题;通过技术改造解决云内动力等20户国有控股企业做大做强的问题。到“十五”末,培育上市公司3-5户,培育一批销售收入5-10亿元的大企业(集团),使之成为市属工业经济的骨干力量。同时,加快工业布局调整步伐,完成主城区内工业企业的搬迁改 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免费法律咨询3分钟10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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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和调整提高。改善马街、茨坝、海口等老工业基地的基础设施和发展条件,鼓励加工企业到高新区、经开区和县(市)区发展。

加快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和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优化产业结构。以信息化带动工业的特色化、产业化和现代化,实现昆明工业的跨越式发展。巩固现有优势产业,大力发展特色产业,着力培育4-5家技术创新能力强、市场开拓前景广、经济效益好的大公司和企业集团。2004年力争市属化工、森工、电气机械、烟草机械等行业产值达到50亿元,建材、印刷、成套设备制造、医药等行业产值超过30亿元,扶持发展一批有较高科技含量的企业,科技进步对工业经济的贡献率由“九五”的47%提高到52%。其他行业企业的结构调整,主要立足于自身优势,围绕市场需求,重点发展为卷烟、信息产业及医药、食品行业配套的造纸、彩印、包装行业,以医药、食品、香料为主体的生物资源深加工行业和以工艺美术品为主体的旅游产品行业。

以适应现代物流发展方向为目标,通过嫁接改造和引进管理,推进商贸流通企业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变,促进仓储超市、连锁经营、物资配送等现代营销方式的建立和完善,培育扶持一批重点骨干商贸企业和现代物流企业集团。

树立现代城市经营理念,采取市场化方式加速推进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将有条件市场化、社会有投资热情的公路建设、城市煤气、供水、污水处理、公路交通等城市基础行业和产业法人化、公司化,将市政公用事业的所有权、经营权、养护权剥离于政府,交由社会法人多元投资和经营。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扶优扶强工作,要在搞好试点的基础上,找准面上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明确三年发展规划,使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各项政策扶持措施逐步到位,采取股权多元、嫁接改造、资产重组等措施,组建成套设备、蜂窝纸版、森工、降解塑料、公汽等企业集团;巩固发展云内、 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免费法律咨询3分钟10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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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三龙、烟机、宏华等大企业(集团);促成云变、电缆等企业上市;积极推进云纺、彩印等企业上市工作;做好昆百大、西南商业大厦、赫威集团国有资本退出工作。充分发挥大企业(集团)在产品开发、开拓国内外市场、辐射和带动地区经济发展等方面的优势,建立经济支柱群,使试点企业的主要经济指标力争比上年增长10%以上。

2、放开搞活中小企业,加快发展民营经济

按照“以退保进、以放促活”原则,加大产权制度改革力度,引导中小企业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租赁承包、合资合作、拍卖出售、托管联合、破产兼并等形式大胆探索,创造符合企业实际的改制形式或经营方式,着重从所有权上放开搞活。建立劣势企业退出市场的机制,对亏损微利的中小企业实施产权改革,促使国有资本尽快退出,实现民有民营。鼓励企业职工、国内外客商、非公经济组织、社会法人和自然人等购买国有产权,自主经营。同时适应产权变更需要,转换职工身份,调整劳动关系。

采用灵活多样方式出售国有资产或国有股份,所得收入用于安置职工和加强社会保障。在保持政策连续性的基础上,原改制为股份制企业用国有净资产配股、让渡、预留部分,明确为转换职工身份的经济补偿,股权归个人所有;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职工安置费,明确为员工个人股。

建立企业股权流动机制,打破股权平均格局,促使股权向经营班子、技术人员和骨干群体集中,中层以上干部持股占职工持股的50%、经营班子持股占中层以上干部持股的50%、经营者持股占经营班子持股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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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优惠政策,引导中小企业向科技、出口型的“专、精、特、新”的方向发展,为国内外大企业加工配套或与大企业集团,建立专业化协作关系。健全和完善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人才培训、社会化服务和融资担保的服务体系。

我市国有企业中,除少数公益性企业外,其余都要全面放开搞活,逐步减持或全部退出国有资产。对未改制的国有企业要加快产权制度改革步伐,本着宜股则股、宜破则破、宜卖则卖的原则进行改革改制;对已改制企业,凡产权制度改革不到位的要进行二次产权改革;所有的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企业都要进一步规范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积极稳妥地进行国有产权和国有职工身份“两个转换”;进一步深化以分配制度为重点的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

3、加速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机制。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确定董事会组成人员,大企业(集团)不超过13人;中型企业不超过9人;小型企业或股东在100人以下的不超过7人。经营层出任董事的不超过董事会成员的1/2。董事不得兼任监事。大企业(集团)董事会、总经理必须分设,有条件的公司可聘任独立董事。监事会组成人数按董事会2/3的比例设置,但一般不得少于3人组成,监事必须由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和职工代表出任,监事会召集人列席董事会、经理层的日常会议,行使对董事会和经理层决策、经营管理行为、财务运行进行监督和检查,对股东大会负责。股份合作制企业也要参照《公司法》规定,产生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4、建立退出市场机制,破产重组劣势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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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加大兼并破产、资产重组的力度。充分利用国家继续实施破产、债转股等政策,争取一批大中型特困企业列入国家破产计划。对资不抵债、扭亏无望、长期关停,符合破产条件而未能进入计划的企业,采取政府收回国有划拨土地、社会保障部门解决职工基本生活保障、经济主管部门负责资源配置的方式,依法实施破产。对不符合产业方向、长期亏损的企业、“五小”企业和“三废”排放不能达标的企业,继续加大关停并转破的力度。推进破产企业的资产重组,盘活和发挥现有存量资产的作用,壮大优势企业。通过减持股权、资产变现、嫁接改造等多种形式,促使国有资本从非优势产业的竞争领域逐步退出。争取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市属150户左右已陷入困境、难以为继的国有企业依法破产、有序退出市场的问题。

5、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按照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采取完全分离、共建共管两种基本模式,加快实施我市分离企业自办中小学校的步伐,三年内完成昆明地区国有企业自办的145所中小学校剥离工作,其中,中央、省、部属企业办学校112所,占企业学校总数的77%。分离企业办学校所需经费,实行四年过渡期。分离当年,仍由企业按前三年办学经费的平均数拨付;从第二年开始,企业承担的办学经费按25%的比例逐年递减,所需经费由省、市、县三级政府共同承担。对地处远郊、难以分离的企业自办中小学,在教学业务纳入当地政府教育部门管理的同时,由当地政府全额返回教育附加和部分城建税。

昆明地区现有中央、省、市属国有企业自办医疗机构879所,拥有病床10482张(其中50张床位以上的医院有61所),在职职工11896人。按照《昆明市分离企业办医院职能的实施意见》抓紧做好分离改制工作,三年内基本完成拥有50张病床以上的企业自办医院的分离或改制。通过分离改制,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化管理,达到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实现医疗资源的社会整合 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免费法律咨询3分钟10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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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优化配置,进一步方便职工和人民群众就医,促进分离出来的医疗机构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增强医疗单位的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能力的目的。50张床位以下的医疗机构,可采取出让、租赁、承包等形式进行剥离。鼓励大医院成建制兼并和收购企业所办医院。分离出来的企业自办医院,按属地原则统一管理,实行三年过渡期的特殊政策。对分离后的医院,三年内免交所得税,专项用于医院的发展。

6、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支持国企深化改革

继续做好“两个确保”工作,确保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达到100%。继续做好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确保2万余名下岗职工平稳出中心。加快建立和完善以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五位一体”的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强化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力度,以确保三年国企改革期间,养老保险覆盖面国有企业继续保持100%、集体企业达100%、三资企业达98%、私营个体工商户达85%,失业保险参统人员由现在的66?74万人增加至70万人,医疗保险的参统覆盖面力争达到95%,企业生育、工伤保险覆盖面维持100%。继续推进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巩固养老金100%社会化发放。实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按照先试点后推开的原则,在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安宁各选择一个社区居民委员会进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试点,取得经验后在全市铺开,逐步将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市、县(市)区两级政府要加大劳动力市场建设力度,创造条件实现计算机联网,促使劳动力资源信息全市共享,充分发挥劳动力市场资源配置作用。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就业服务机构要多形式、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努力安置失业人员,确保全市失业率控制在3?5%。加快社区建设步伐,积极推进社会和劳动保障工作进入社区管理,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劳动和社会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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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完善劳动与社会保障政策体系,制定国企改制中职工身份转换给予经济补偿的有关政策,及时调处职工劳动关系,职工与企业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继续做好社会保险关系接续,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企业和有关部门要及时接续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关系,着力研究解决特困企业、特困职工群体医疗保险问题,解除职工的后顾之忧。努力做好分流安置工作,进一步完善就业改革,把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的政策延伸到失业人员。为减轻企业职工养老统筹金费用负担,三年内逐步将全市养老金单位缴费比例降低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以内。企业变现资产,所得收入优先用于安置职工和缴纳社会保险费。认真做好改制企业原已进中心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工作,确保人心稳定和社会稳定。

五、方法步骤

1、广泛宣传发动。各县(市)区、市级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学习省第七次党代会、省委经济工作务虚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若干意见》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通过深入广泛的宣传发动工作,尽快形成有利于深化企业改革的强大声势,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投身改革的积极性。市属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大力宣传中央和省市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方针、政策和决定,跟踪报道试点进展情况,总结推广改革的成功经验,努力在全市范围内营造一个关心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2、狠抓责任落实。各县(市)区、市级有关部门要对所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现状进行摸底调查,在对企业现状进行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找准制约改革的主要问题及突破口,做好指导意见和政策性文件的起草制定工作。在实施改革中,各县(市)区、部门、单位的主要领导要挂帅出征,组织精兵强将,因地制宜,因企施策,实施分类指导,及时了解掌握企业在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为企业排忧解难,确保深化改革任务的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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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做好维护稳定工作。企业是深化改革的主体,必须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主动承担起深化改革的重任。稳定是改革发展的前提。在深化国企改革的过程中,改革的信心不能动摇,同时也要积极而慎重地做好各方面的工作,把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作为第一位的政治任务切实抓好。要认真研究社会利益关系调整和变动中出现的新矛盾和新问题,全面准确地宣传中央和省市深化国企改革的方针政策,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要关心困难企业特别是关心低收入职工的生活。努力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千方百计确保稳定,促进改革向纵深发展。

4、总结完善验收。各县(市)区、市属有关部门和企业,要认真按照省市有关规定,从自身实际情况出发,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层层狠抓落实,以确保改革任务的圆满完成。要及时总结深化国企改革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并将工作总结上报市深化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市深化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专门机构,按照三年规划的目标要求,分阶段对各县(市)区、各部门、各企业完成任务的情况进行验收,落实目标责任考核。

六、组织领导

1、成立深化国企改革领导小组。为积极推进试点企业深化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市、县和企业都要成立“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主抓我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指导和协调试点单位开展工作。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杨健强同志担任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章振国同志和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刘绍忠同志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市级有关部门主要领导组成。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试点企业也要成立相应的精干高效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认真负责地搞好本辖区内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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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成立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骨干具体负责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市政府刘玉坤副秘书长、市经委刘瞳主任、市体改办黄智主任为总协调人。黄智同时兼任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产权制度改革、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企业破产兼并、扶优扶强、社会保障、政策方案制定等五个专业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各项改革工作。

3、成立县(市)区国企改革指导小组。市委、市政府将抽调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市改革指导组,深入各县(市)区和企业协调、指导、帮助工作。各县(市)区和企业也要抽调得力干部组成企业改革指导小组,定时间、定任务、定奖惩,逐厂逐户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指导推动企业改革的深入开展。

4、实行领导和机关干部联系企业制度。市级领导联系县(市)区和重点企业;县(市)区领导联系所属企业;各主管部门领导联系本系统企业并抽调专人督促落实。加强对重点企业和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及时协调和指导,使深化改革的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5、建立主管部门联系会议制度。试点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办公室工作汇报,及时研究处理有关重要问题。办公室每周召开一次例会,收集、整理、研究推进改革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协助处理日常有关业务并加强与省深化国企改革指导小组的联系和汇报。

6、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各县(市)区、各主管部门和有关企业,每月要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改革进展情况的书面报告,及时沟通信息,交流经验。同时,针对进展情况和问题,采取相应措施,确保三年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第五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的通知

陕政办发〔2011〕 13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陕西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陕西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2011—2013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意见》(陕政发〔2010〕51号),加快普及学前三年教育,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发展现状

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发展学前教育,以普及学前三年教育为目标,创新体制机制,坚持发展与规范并举,学前教育普及程度和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截至2010年底,全省共有幼儿园(班)3928所,其中,城市822所,县镇668所,农村2438所;公办711所,占幼儿园总数的18.1%;民办 3217所,占幼儿园总数的81.9%。全省学前两年在园幼儿53.7万名,毛入园率为73.81%;学前三年在园幼儿68.16万人,毛入园率 62.19%。专任教师3.6万人,专业合格率97%。与此同时,我省学前教育发展也面临着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教育资源严重不足,公办园数量过少,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幼儿园严重短缺,城市“入园难”、“入园贵”问题突出。

二、指导思想

将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作为贯彻落实《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 见》的突破口,作为重大民生工程,作为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任务;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夯实各级政府责任,以市为主, 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扎实推进;按照“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要求,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加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 设,鼓励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推动学前教育又好又快发展,力争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

三、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按照“省定标准、以奖代补,市级统筹、布局规划,以县为主、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制定出台相关标准及政策。通过新建、改扩建、购买服务等方 式,大力推动县、乡公办幼儿园建设,每个县(市、区)城至少建成一所标准化幼儿园,建成1000所符合国家标准的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按照大村独办、小村 联办的原则,使幼儿园(班)覆盖全部行政村;形成学前教育县(市、区)、乡(镇)两级骨干体系和县(市、区)、乡(镇)、村三级服务网络。完成15万名 教师和1800名园长的培训任务。基本实现学前一年免费教育。积极推进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到2013年底,全省学前两年毛入园率达到85%,学前三 年毛入园率达到75%。

(二)任务。

1.2011年工作任务。

(1)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建成35所县(市、区)城标准化幼儿园,其中西安、宝鸡、咸阳、渭南、延安、榆林、汉中、安康各建设4所,商洛2所,铜川1 所。建成406所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其中,西安市31所,宝鸡市34所,咸阳市41所,铜川市8所,渭南市60所,延安市41所,榆林市45所,汉中市 56所,安康市49所,商洛市40所,杨凌示范区1所。实施好国家中西部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试点项目。

(2)推动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逐步实现小区配套幼儿园与小区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支持街道、农村集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举办普惠性幼儿园。城镇小区、行政村幼儿园覆盖率达到40%。全省学前两年毛入园率达到77%,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65%。

(3)全面启动学前一年免费教育。从2011年9月起,全省所有公办(包括教育部门办、集体办、其他部门办)幼儿园免收入园保教费,民办幼儿园 比照公办幼儿园免费标准减收保教费。所需经费由省、市、县各级财政予以保障,省级根据适龄幼儿人数、毛入园率及各地学前一年免费工作开展情况等因素实行以 奖代补,市、县(市、区)应足额安排本级应承担资金。

(4)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合理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逐步配足配齐,并根据生源变化情况及时予以调整。根据编制定员和工作需要,由省教育厅 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制定实施方案,启动全省统一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新任教师工作。充分利用省、市、县(区)三级教师培训网络,对5000名教师、 600名园长进行培训。其中省级培训800名教师、200名园长,市、县(市、区)级培训4200名教师、400名园长。省上举办50—100人的培训管 理者培训班。拓宽幼儿教师培养渠道,扩大高等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招生规模,为普及学前教育培养足够数量的合格教师。

(5)积极发展早期教育。扩大0—3岁早期教育试点范围。开展特殊儿童随班就读工作,每个县(市、区)选择1所幼儿园,建立特殊儿童随班就读康复资源中心,开展对特殊儿童及家长的教育指导。

(6)规范管理。规范办园行为,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强化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工作,配备专职安保人员,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 按照全面排查、分类治理的原则,逐步清理整顿无证办园。不断提升幼儿园办园水平,各市符合国家标准的幼儿园达到行政区域内幼儿园总数的70%以上。积极推 进幼儿园教育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启动学前教育办园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建立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开展信息化管理试点工作。

2.2012年工作任务。

(1)继续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建成35所县(市、区)城标准化幼儿园,其中西安、宝鸡、咸阳、渭南、延安、榆林、汉中、安康各建设4所,商洛 2所,铜川1所。建成290所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其中,西安市17所,宝鸡市22所,咸阳市29所,铜川市7所,渭南市45所,延安市30所,榆林市 33所,汉中市42所,安康市36所,商洛市28所,杨凌示范区1所,使全省新建、改扩建乡镇中心幼儿园达到700所左右。

(2)加强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的检查。继续支持街道、农村集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举办普惠性幼儿园。城镇小区、行政村幼儿园覆盖率达到70%。全省学前两年毛入园率达到81%,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0%。

(3)继续实施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完善政策措施,稳定保障水平。

(4)在编制定员以内,全省统一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新任教师。省级完成800名教师、200名园长、50—100名培训管理者的培训任务;市、县(市、区)完成4200名教师、400名园长的培训任务。根据需要调整高等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招生规模。

(5)积极发展早期教育。认真抓好特殊儿童随班就读工作,全省建立200所特殊儿童随班就读康复资源中心,开展对特殊儿童及家长的教育指导。

(6)严格规范管理。坚持“以游戏为主,保教并重”的原则,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努力消除安全隐患。加 大清理整顿力度,逐步清理整顿无证办园。各市符合国家标准的幼儿园达到行政区域内幼儿园总数的80%。推进学前教育办园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完善幼儿园信息 管理系统,扩大试点范围,覆盖全省30%的幼儿园。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和城乡结对帮扶长效机制,全省100个省级示范幼儿园对口帮扶100个 县(区)。

3.2013年工作任务。

(1)完成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确定的县(市、区)、乡(镇)幼儿园建设任务。建成35所县(市、区)城标准化幼儿园,其中西安、宝鸡、咸阳、 渭南、延安、榆林、汉中、安康各建设4所,商洛2所,铜川1所。建成304所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其中,西安市20所,宝鸡市28所,咸阳市30所,铜川 市7所,渭南市46所,延安市31所,榆林市34所,汉中市41所,安康市37所,商洛市29所,杨凌示范区1所。

(2)继续加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支持街道、农村集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办好普惠性幼儿园。幼儿园覆盖全部城镇小区和行政村。全面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学前两年毛入园率达到85%,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5%。

(3)继续全面实施学前一年免费教育,进一步完善政策和保障机制,提高保障水平。

(4)在编制定员以内,继续组织全省统一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新任教师。省级完成800名教师、200名园长、50—100名培训管理者的培训任务;市、县(市、区)完成4200名教师、400名园长的培训任务。根据需要调整高等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招生规模。

(5)加强对0—3岁早期教育机构的审批和管理,形成科学的早期教育指导方案。继续抓好特殊儿童随班就读工作,总结、交流和推广经验。

(6)进一步规范管理。继续坚持“以游戏为主,保教并重”的原则,使“小学化”倾向得到有效遏制。加强幼儿园安全防护工作的监管,努力消除安全 隐患。继续通过分类治理、改造提升和督促整改的方式,全面排查、清理整顿,基本消除无证办园。全省幼儿园基本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推广学前教育办园体制改革 试点成果,扩大试点范围。幼儿园信息管理试点范围覆盖全省50%的幼儿园。继续完善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和城乡结对帮扶长效机制,总结推广先进经 验,展示帮扶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加大统筹力度,将学前教育设施建设纳入到城镇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建设规划中。把学前教育纳入基本公共服 务体系。建立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统一协调教育、发展改革、财政、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人口计生、建设、土地、规划、公安和物价等相关部门, 全面推进学前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推进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学前教育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制定完善相关标准。在深入调研、摸清情况的基础上,省级有关部门要加快制定完善各类幼儿园办园标准、收费标准、教职工编制标准及学前一年免费教育的实施办法。

(三)做好发展规划。按照建设任务,统筹编制学前教育推进工程专项建设规划。要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富余校舍和公共资源,按照办园标准改扩建公办幼儿园。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要统一标准、统一设计。

(四)加大资金投入。省上每年安排2亿元学前教育经费,其中省级预算内计划投资和省财政专项资金各1亿元,用于支持城乡幼儿园建设和学前一年免 费教育。各市、县(市、区)也要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省上实行以奖代补,每新建一所乡镇中心幼儿园奖励50万元,改扩建一所奖励30万元。

(五)加强政策扶持。制定和完善财政、税收、金融和土地等优惠政策,在资金、设施设备、师资配备等方面鼓励和扶持城镇小区、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力 量捐资、出资举办普惠性幼儿园。着力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入园,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鼓励大中型企业建设幼儿园,按公办幼儿园统一管理。采取激励政策、专业 培训、提高待遇等措施,鼓励和吸引符合条件的人员从事学前教育工作。市、县(市、区)政府要建立考核奖励机制,制定考核标准,按照考核等次给予相应奖 励。

(六)强化管理。学前教育以市为主统筹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立专门机构,对学前教育实行统一归口管理。加强对标准化幼儿园的审批和管理,规范办园行为,不断提升办园质量。开展理顺学前教育办园体制改革试点。坚持科学保教,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

(七)加强督查督导。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监督体系,加大对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督查力度。省委、省政府已将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作为每年 考核市委、市政府教育工作的重

要指标,并将县(市、区)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的情况作为创建“双高双普”和“教育强县(区)”的重要评估指标。省、市、县 (市、区)要逐级签订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责任书,明确任务,夯实责任。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大对目标任务落实、经费投入、教师队伍建设、保教质量、 安全管理以及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学前教育推进工程等重点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每年将督导结果向社会公布。

2013年底,省政府将对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总结,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市、县(市、区)以及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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