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中的民法论文提纲

2022-08-27

论文题目:民间借贷中以房抵债协议的法律问题研究

摘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部分民事主体在日常生产、生活中对于资金的需求日益增长,但受限于银行为代表的正规金融机构所制定的严苛的贷款政策,诸多民事主体转而将目光投向了民间借贷,而以房抵债的现象便是在这一背景下产生的。一方面由于以房抵债过程中所涉及的债权债务关系较为复杂,另一方面由于房屋作为价值较高的不动产在市值方面存在较大的波动性,导致以房抵债在实践中容易产生相应的纠纷,给司法实务带来审判上的困难。同时以房抵债现象也推动了以房抵债协议的产生,笼统地说,只要是在操作层面上能够实现或约定意欲实现用房屋来抵偿债务的效果的协议,都可以被认定为是以房抵债协议,因此以房抵债协议在现实生活中具有多种表现形式,但其中最为常见的便是双方当事人在已有的借款合同的基础上另外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在特定情形下通过履行房屋买卖合同的方式来清偿债务。在《民法典》颁布之前,只有《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和《九民纪要》等零星分散的司法解释、司法政策文件针对以房抵债协议作出了部分说明,这也使得以房抵债协议在立法上呈现出欠缺直接系统的法律规定、已有文件法律效力层级较低且不具备普遍适用性的尴尬现状,而法学理论界的学者们针对以房抵债协议在认识方面也存在诸多分歧,也正是由于立法和理论的不完善,使得各个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对于以房抵债协议的认定,尤其是以房抵债协议性质及效力的认定存在不同看法,进而导致以房抵债同案不同判的现象频繁发生。为厘清上述问题,本文尝试在《民法典》实施背景下,通过对典型司法案例以及现有学说观点进行梳理,筛选出更符合现代民法发展趋势,更具科学性及合理性的解释路径和完善路径。本文共分为七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对研究背景及意义作了介绍,同时对国内外研究现状进行了梳理总结,并提出本文的创新点。第二部分通过对司法实务中有关以房抵债的典型案例的列举及解读,针对目前法院不同的裁判观点,对其中所存在的争议焦点进行分析总结,揭露以房抵债类型案件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第三部分对民间借贷中的以房抵债协议进行了较为系统的概述。对以房抵债协议的概念及产生背景进行了说明,介绍了以房抵债协议主要的表现形式,同时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对以房抵债协议进行了分类,并进行了简单的评析。第四部分对规制以房抵债协议的规则的演变历程进行了介绍。对有关以房抵债协议的法律条文、司法解释以及司法政策文件进行了梳理,总结归纳了以房抵债协议在立法上存在的问题,同时结合《民法典》的最新规定,针对以房抵债问题未来解决路径进行了展望。第五部分则针对以房抵债协议的法律性质展开了分析。结合司法实践中最为常见的根据签订时间不同对房抵债协议进行划分的背景,通过对目前理论界已有的关于以房抵债协议法律性质的学说观点的比较分析,分别对不同时期签订的以房抵债协议的法律性质进行了探析。经过分析比较认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的以房抵债协议本质上属于让与担保或后让与担保,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的以房抵债协议应当被界定为新债清偿或债之更改。第六部分则针对以房抵债协议的法律效力进行了探讨与研究。根据签订时间的不同,对现存有关以房抵债协议法律效力的争议分别进行了分析,认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签订的以房抵债协议不违反物权法定原则,也不属于流质押条款或通谋虚伪意思表示,具有担保的功能,不会因上述原因而无效。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的以房抵债协议只要不存在《民法典》所规定的无效事由,均应有效。第七部分则针对目前以房抵债协议在司法实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处理以房抵债协议的建议。针对我国以房抵债的现状,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如明定以房抵债协议的法律属性、完善以房抵债协议的公示方法、设立专门的评估机构、拓宽以房抵债协议的实现方式以及加强对虚假诉讼的防范等,从而帮助以房抵债协议走出所面临的困境,开拓解决的新思路。

关键词:民间借贷;以房抵债;以房抵债协议;法律性质;法律效力

学科专业: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一、研究背景

二、研究意义

第二节 文献综述

一、国外研究现状

二、国内研究现状

第三节 创新点

第二章 问题的提出

第一节 以房抵债典型案例案情简介

一、朱俊芳与山西嘉和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二、杜冲法与浙江俊兆置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

三、刘玉宝与崔志成买卖合同纠纷案

四、高加成、元龙建筑有限公司等买卖房屋合同纠纷案

五、彭德平、周道贵民间借贷纠纷案

第二节 以房抵债典型案例争议焦点分析

第三章 民间借贷中以房抵债协议的概述

第一节 以房抵债协议出现的原因

第二节 以房抵债协议的表现形式

第三节 以房抵债协议的类型

一、以签订时间为标准进行分类

二、以功能为标准进行分类

三、以物权变动状况为标准进行分类

四、以诉讼阶段为标准进行分类

五、以房屋性质为标准进行分类

第四章 规制以房抵债协议规则的演变历程

第一节 法律条文的演变

一、《民法典》出台前相关的法律条文

二、《民法典》中的相关法律条文

第二节 司法解释的演变

一、2015年《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中的相关规定

二、2020年《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中的相关规定

三、《民法典担保制度司法解释》第68条的规定

四、其他相关司法解释

第三节 司法政策的演变

一、《八民纪要》第16、17条的规定

二、《九民纪要》第44、45、71条的规定

第五章 以房抵债协议的法律性质分析

第一节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的以房抵债协议的性质

一、附解除条件说

二、流质押契约说

三、抵押权说

四、代物清偿预约说

五、让与担保说

六、后让与担保说

七、作者观点

第二节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的以房抵债协议的性质

一、代物清偿说

二、新债清偿说

三、债之更改说

四、作者观点

第六章 以房抵债协议的法律效力研究

第一节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以房抵债协议的法律效力

一、以房抵债协议不违反物权法定原则

二、以房抵债协议不构成通谋虚伪意思表示

三、以房抵债协议不违反流质押条款

四、具体效力分析

第二节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以房抵债协议的法律效力

第七章 完善处理以房抵债协议问题的法律建议

第一节 明定以房抵债协议的法律属性

第二节 完善以房抵债协议的公示方式

第三节 设立专门的评估机构

第四节 拓宽以房抵债协议的实现方式

第五节 加强对虚假诉讼的防范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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