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工作职责制度

2022-10-24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的使用越来越多,制度是一种需要共同遵守的规章制度。如何制定一个合适的制度?以下是小编为您收集的《实验室工作职责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篇:实验室工作职责制度

医院实验室工作制度医学实验室工作制度

(一)凡直接面向病人开展各类检查项目的医学实验室,必须严格执行卫生部颁发的《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治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二)临床检验项目准进治理

1、承担为临床服务的实验室的室内质控、室间质评、实验项目比对或其它验证方法必须符合北京市及医院的有关规定。对临床检验项目比对有困难时,实验室应对方法学进行评价,包括正确性、精密度、特异性、线性范围、稳定性、抗干扰性、参考值范围等,并有质量保证措施。

2、符合上述条件的实验室,其检验结果必须能与医院计算机信息系统接口,检验项目结果可以在检验科及临床科室终端设备查询。

3、医院应对检验结果报告单同一设计格式,出具报告时间符合北京市有关规定(≤2个工作日)。

4、上述实验室应能够为临床提供检查结果的解释和咨询服务。

(三)医学实验室检验项目的质量治理及控制要求

1、检验科:负责全院所有为临床提供服务检验项目的实验室的技术治理和指导,负责贯彻行业治理规定和接待有关行业检查;负责对实验室技术质量治理,技术培训和定期检查;对其业务治理要等同于检验科各专业组质量治理要求。

2、实验室:为临床提供服务的实验室必须严格执行医院相关治理规定;服从检验科的技术治理和业务指导;定期向检验科报告质控结果。

3、医务处和科研处:共同负责所有临床检验项目的治理协调工作,在检验科的技术指导下,负责定期质量监视工作。(九)供给室

1.预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目、质量、清洁度。

2.发器械包时,查对名称、消毒日期。

3.收器械包时,查对数目、质量、清洁处理情况。

(十)特殊检查室

(心电图、脑电图、超声波、基础代谢等) 1.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查目的。

2.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

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其他科室亦应根据上述要求精神,制定本科室工作的查对制度。

二十九、会诊制度

1.凡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2.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应邀医师一般要在两天内完成,并写会诊记录。如需专科会诊的轻病员,可到专科检查。

3.急诊会诊:被邀请的职员,必须随请随到。

4.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职员参加。

5.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职员参加。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科要有人参加。

6.院外会诊:本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应邀医院应指派科主任或主治医师前往会诊。会诊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必要时,携带病历,陪同病员到院外会诊。也可将病历资料,寄发有关单位,进行书面会诊。

7.科内、院内、院外的集体会诊:经治医师要具体先容病史,做好会诊前的预备和会诊记录。会诊中,要具体检查,发扬技术***,明确提出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

第二篇:实验室工作保密制度

1、 HIV抗体检测实验室由专人负责妥善保存各种实验记录、报

告单档案,不得擅自修改和销毁;不得带出实验室;未经实检验室负责人批准,不得借给他人阅览。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未经省、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许可,不得向无关人员或单位提供任何情况。

2 、HIV抗体初筛实验室(含筛查中心实验室)检测的阳性结果不

是最终结果,应及时送确证室做进一步确认。初筛实验室不能出具HIV抗体阳性的结果报告,更不能告知受检者本人。

3、 HIV抗体确认实验室确认的阳性结果,以机密级向送检单位

出具阳性报告并有领取报告单记录。其他无关人员无权领取果报告单。

4、 送检单位接到阳性报告后,应报告当地疾控部门艾防科。在

对阳性者告知检测结果时要先做好法律、医学、生活等方面的咨询。

5 、所有经确认的阳性标本,HIV抗体初筛实验室(含筛查中心

实验室)不得擅自处理,应由市级或以上CDC确认实验室长期保存。

6、 实验室留存的标本,销毁时应经彻底灭活后焚烧,同时做好

记录。

龙场中心卫生院

第三篇:2实验室工作制度

楚雄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工作制度

1、实验室设更衣室(间),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必须更换工作服、鞋、帽,必要时戴防护面罩、手套。

2、工作人员工作服等防护性用品要保持清洁、整齐。

3、非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需经批准,并遵守实验室有关规定。

4、讲究个人卫生,在实验室内禁止会客、吸烟、饮食、随地吐痰等。

5、实验室仪器设备、器材、药品试剂等应摆放整齐,布局合理,保持洁净;经常清理消毒培养箱、冰箱等,并及时用消毒品处理使用过的培养基、试管及其它物品,防止污染、腐败变质。

6、实验完毕及时消毒处理使用过的实验用品,清洗、包装、消毒后备用。无菌室用后及时消毒,每15天用福尔马林熏蒸一次。

7、保存的一般菌种、病料一个月后应销毁,有价值的菌种、病料按有关规定保存,转让时,必须经领导签字,并做好登记。

8、受检的一般病料在检验报告出示一周后销毁,对疑难病或有价值的病料作好保存。

9、做好统计、检验记录,不得私自外借传阅。

10、定期全面保洁,保持办公区、实验区等公共场所卫生。

第四篇:实验室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制度

实验室个人防护制度

1在实验室工作时,任何时候都必须穿着连体衣、隔离服或工作服。

2在进行可能直接或意外接触到血液、体液以及其他具有潜在感染性

的材料或感染性动物的操作时,应戴上合适的手套。手套用完后,应先消毒再摘除,随后必须洗手。

3在处理完感染性实验材料和动物后,以及在离开实验室工作区域前,都必须洗手。

4为了防止眼睛或面部受到泼溅物、碰撞物或人工紫外线辐射的伤害,

必须戴安全眼镜、面罩(面具)或其他防护设备。

5严禁穿着实验室防护服离开实验室,(如去餐厅、咖啡厅、办公室、

图书馆、员工休息室和卫生间)。

6不得在实验室内穿露脚趾的鞋子。

7禁止在实验室工作区域进食、饮水、吸烟、化妆和处理隐形眼镜。 8禁止在实验室工作区域储存食品和饮料。

9在实验室内用过的防护服不得和日常服装放在同一柜子内

第五篇:艾滋病实验室工作制度

1、工作人员必须经省级以上职能部门培训,取得合格资格后方能从事本工作,并定期接受复训;进入实验室必须着装,做好个人防护;遵守二级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要求。

2、实验室工作人员要熟悉生物安全操作知识和消毒技术。树立严肃科学态度,严格遵守《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操作正规,结果准确。

3、实验室内一切物品要妥善保管,整齐、清洁。不可将私人和无关的物品带入实验室。严禁吸烟、进食、会客、洗晾衣物。

4、进入实验时必须穿戴手套、工作衣和隔离服,加强自我防护。

5、实验过程中严禁用戴着手套的手触摸暴露的皮肤、口唇、眼睛、耳朵和头发等。

6、工作结束后,要对工作台面消毒,操作时有标本、检测试剂外溅时应及时消毒,实验过程中的污物、垃圾必须经有效消毒处理后方可带出实验室弃去。

7、遇有意外事故,应立即处理并分别以口头和书面报告上级部门。

8、发生高危意外事故时,除进行局部处理外,要及时报告上级部门,立即采取综合预防措施。

9、离开实验室时,要细心检查水、电及门窗,防止事故。

10、筛查阴性结果要及时出具报告,筛查阳性结果要及时送上级实验室确认,在报告发出前后要做好保密和咨询工作。

11、实验记录要完整、真实,不得任意修改,并保存15年以上。对外发出的报告要履行严格的审核、签发手续。

艾滋病实验室保密制度

1、HIV抗体检测实验室要妥善保存各种实验记录、感染者档案,不得擅自修改和销毁。

2、全科室工作人员均有保守国家机密的职责,必须遵守保密制度,未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许可,不得向无关人员或单位提供任何情况,做到不该说的机密接不说,不该知道的机密接不打听。

3、凡检验结果、科研资料等,未经签发,不得私自外传。仲裁样品、只写编号,对送检单位和样品来源必须保密,检验人员不的打听。

4、检验人员不得私自复制抄录检验报告。

5、在媒体、杂志、报刊上等外事活动过程中,不得泄露单位机密。初筛实验室检测的阳性结果不是最终结果,应及时作进一步确认,故本实验室不能出具HIV抗体阳性的结果报告,更不能告知受检者本人。

6、HIV抗体确认实验室确认的阳性结果,以机密级向送检单位出具阳性报告;送检单位接到阳性报告后,应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在对阳性者告知检测结果前要先做好法律、医学、生活等方面的咨询。

7、所有经确认的阳性标本,包括实验室留存的标本,应送上级HIV抗体确认中心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单位保存,不得自行保存或擅自处理。

8、使用计算机保存各种文件和记录,并给文档加密,严防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致使文档泄密。

实验室工作制度

1、进入实验室必须着装,做好个人防护。离开时将着装放在固 定位置,着装如有污染应及时按规定先消毒处理并保持清洁。

2、实验室内一切物品要妥善保管,整齐、清洁。试剂分类存放, 标签明晰。请领有登记,消耗有记录,损坏有报告。标准试剂要定期标定。

3、树立严禁科学态度,采用先进的实验技术,操作正规,结果 准确。

4、样品要及时登记、编号,明确检验目的,不合要求的样品必 要时重新采样。凡有时间性要求的检品随到随检,一般样品登记后妥善保存尽快检验。剩余样品保存一月,责任检品保存三月以上。不得擅自处理。

5、各实验室,应有设计方案和完整的实验记录,检验士以下人 员的实验记录要有上级医师(检验师)复核。实验报告书写必须工整。对外发出的报告要有主管检验师以上人员签名,科长或主任检验师核发。

6实验室内不得会客、吸烟、进食、洗晾衣物。

7、离开实验室时,要细心检查水、电及门窗,防止事故。

8、本制度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

实验室样品接收、登记、送检保存制度

1、送检样品、凭介绍信由主办科室登记,与有关科室或送检人 员联系同意后,对样品进行编号,确定检验项目,开列送检单,将样品送交各有关实验室具体承办人员。

2、送检样品由科室监督人登记、编号、确定检验项目,开列送 检单,并将样品交各有关实验室。

3、科室样品的编号,要有统一的格式,并由中心办公室登记备案。

4、办妥手续的样品,由具体承办人员及时交给检验人员,需其它科室配合协同样品、项目,由科室负责人负责与有关科室协商解决。

5、接收协同检验的科室,检验完毕,应按规定将检验结果交回主管科室汇总。

6、样品的保管应在检验前留取样品的1/3作为保留样品,保留样品须包装完整,密封并贴上标签,以备复查。保留样品根据样品的性质分别存放于室温或冰箱保存。保存时间从发出报告之日起计算。

7、定期检查保管样品的保存质量,核对存放数量。废弃样品按不同样品的规定保存期限,需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后再进行处理。

8、本职责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

实验室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病毒学实验室标本含有强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工作中经常使用电源和易燃物品,为防止发生实验室内传染与火灾、烧伤、触电等意外事故,特制订《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1、严格按操作规范操作,对感染性及非感染性实验要在特定区域及工作台面操作,以防交叉感染。标本及毒株应严格按有关规定妥善保藏。

2、如有传染性物品污染桌面或地面,应立即选用敏感消毒液倾覆其上半小时后方可抹去。

3、如有传染物污染工作服,应立即将工作服脱去,进行消毒处理。如传染物污染手臂,应立即将手臂侵入敏感消毒液浸泡5----10分钟,再以肥皂及流水刷洗干净。

4、如有酸或碱溅在皮肤上或溅入眼内,应立即用水反复彻底冲洗,再进行医护治疗。

5、易燃物品如酒精、氯仿、乙醚、丙酮等有机溶剂应远离火源保管及操作,烤箱、电炉、等电器用后立即切断电源。如遇有着火情形,应立即进行扑灭或报告,必要时按规定使用消防栓及报警装置。

6、工作结束后,要注意检查电器工作状态是否良好,电器是否关闭,以确保水、电及仪器的安全。工作人员应将双手用肥皂与水刷洗干净,如有特别注意事宜应先细告知同室人员,确保安全。

病原生物实验室安全制度

1、实验室内保持整洁、干燥,在进行病毒接种无菌操作前后,均应用紫外线照射灭菌,必要时用消毒液擦拭或用甲醛、高锰酸钾进行熏蒸消毒。

2、进入操作室,须先洗净双手并用消毒液浸泡双手,更换拖鞋、戴口罩和帽子,穿洁净隔离服,戴手套操作。

3、实验操作中,如果有液体溅出应及时进行消毒处理。实验完毕后,所穿拖鞋、口罩、帽子,实验服不得穿出室外,须经消毒清洗两手后方能离开实验室。

4、一个接种操作室,严禁同时进行两株病毒株的传种,吸取病毒材料时,勿于悬空吹出或打出,以防止局部形成气溶胶。

5、凡粘病毒材料的吸管、试管等器具,须用适合的消毒液浸泡,或煮沸消毒后方能进行洗涤。

6、凡带有感染性的实验材料或动物尸体,须盛入容器内高压消毒后,方能携出室外进行深埋处理或丢弃。

7、实验室人员在收到送检样品时,应立即进行登记并妥为保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并做好实验记录。根据送检要求尽快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单。

8、实验人员要注意个人安全防护和操作,建立医学健康档案。定期进行医学健康体检和从事的相关疾病的抗体水平检测,上岗前作好疫苗的免疫接种工作。患有相关疾病是应暂时离开实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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