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借阅管理制度

2022-08-15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和公约的总称。如何制定一般制度?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资料借阅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篇:资料借阅管理制度

图书、资料借阅制度

课外图书是师生拓宽知识面、吸收信息的有效途径,坚持长期课外阅读,能培养师生的自学能力、拓展知识面。为保证图书借阅活动正常开展,特定如下制度:

一、借阅时间:教职工每天上午借阅;学生每天下午

7、8节、晚饭时间借阅。

二、借阅方法:教职工借阅须先说明借阅书目,填写登记后由管理人员取出,不得私自在书架上翻取。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办理借书证(填写姓名、班级、学号,由班主任亲自签名或盖章),由专人凭借书证统一借阅、归还。

三、借阅要求:对于图书不得随便撕扯、勾画。每次借阅期限为两周,不得施延。

四、对丢失、损坏的图书,按版本、类别,严格执行学校规定的图书丢损赔偿标准:①绝版书赔偿原价20倍;②工具书赔偿按原价翻倍;③一般图书按原价3倍赔偿;④教本、教参、大纲按原价翻倍赔偿;⑤认养图书分类别按上述标准赔偿。

五、学生借阅的图书资料每学期清理一次,教师借阅的图书、资料、教材每学年清理一次。

第二篇:档案资料借阅制度

(1) 借阅的档案资料,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准带出,只准在办公室内查阅。

(2) 借阅的档案、资料需摘录时,需经管理人员允许,资料应摘录在工作手册上。

(3) 严禁在档案、资料上图点、划道,注字、涂改和折页等,严禁把档案、资料弄脏损坏。

(4) 借阅人员要爱护办公室内的物品,保持安静,不随地吐痰,严禁吸烟。

(5) 如因特殊情况,借阅的档案需要带到单位外,应妥为保管,不得损坏丢失。不准私自转借他人。借出档案、资料要按时归还,如因故不按时归还,应电话联系延长时间,并在借出档案、资料手续单上注明延期归还时间。

第三篇:档案室资料收发借阅管理规定

技术与质量档案室资料收发借阅管理规定

为了不断完善检验技术中心技术与质量档案室文件资料收发借阅管理工作,明确管理职责,进一步规范技术与质量档案室文件资料收发借阅程序,避免在收发借阅过程中出现损坏、丢失、泄密现象,保证技术与质量档案室资料的完整和长期使用性,更好地为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服务,特制定此规定:

1、设备与基建图纸资料以及说明书、与管线项目有关的技术资料、工艺文件、焊评、首批与过程控制检验报告、水压爆破试验报告、CTOD检测报告、HIC检测报告、SSC检测报告等由技术档案资料室归口管理。

2、生产过程检验记录、钢板与钢管质量证明书、焊材质证书与入厂检验资料、水压试验数据与曲线图、射线底片或抓图、2#连探波形图、质量报表、收库记录、质量分析资料、过程不合格品统计表、理化报告单、不合格钢管记录、喷字传递信息、外来检测报告等由质量档案室归口管理。

3、收发技术与质量资料,借阅检验技术中心技术与质量档案室资料,都必须履行相应的收发与借阅手续。

4、所有接收与发放的资料须为纸质资料,并提交相应的电

子版资料做为电子备份。

5、钢板订货技术条件、技术标书等对外文件,技术档案室在接收到正式文件后2小时内传递发放到相关对口部门。需提交给监理单位的报告资料,如首批报告、水爆报告等,技术档案室在接收到正式报告后4小时内传递给监理单位。

6、借阅人必须填写“巨龙钢管公司档案资料借阅审批单”,经检验技术中心领导(批准人:检验技术中心主任、副主任)、公司业务主管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借阅。非检验技术中心人员借阅,除上述审批人签字外,还需借阅方主管领导签字。同时,由借阅人在资料借阅登记本上做好记录,并写明借阅事由、借阅日期、资料名称等。

7、负责向检验技术中心质量档案室移交资料人员,在借阅本职工作范围的资料时,经检验技术中心领导同意,只需在资料借阅登记本上登记即可。若借阅非本职工作范围的资料,必须办理借阅手续。

8、外单位借阅时,借阅人必须持其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必须经检验技术中心主任同意后,再按照要求办理资料借阅手续,并登记备案。否则,不予借阅。

9、在资料借出期间,借阅人对所借资料承担安全、保密责 任。应妥善保管,保守机密,不得私自带出公司、转借他人、随意放置、拆散、涂改,不得私自复印、扫描、拍摄、摘抄,只允

许查阅批准范围内的资料内容。若因借阅人保管不善造成资料泄密、损坏、遗失等责任由借阅人全部承担。

10、因工作需要,借阅人需要所借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时, 除需按照条款6中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外,同时,还必须填写“巨龙钢管公司资料复印审批单”(必须写明复印或扫描用途、数量等),经检验技术中心领导、公司业务主管领导签字批准,并进行登记。借阅人只能复印或扫描批准资料内容、数量,只限用于批准事项。在复印资料时,不允许拆开,若因特殊情况必须拆开时,必须经检验技术中心主任同意后,方可拆开。但必须保证所拆资料不被损坏,若损坏,由借阅人承担赔偿责任。

11、借阅人必须在10天之内将其所借资料归还档案室,若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归还的,必须经检验技术中心主任同意后,方可延期归还。但最多不得超过一个月,一个月后若仍不能归还的,必须重新办理借阅手续。

12、借阅人在归还资料时,应与档案管理员办理资料归还交接手续。档案管理员对所归还资料进行检查,若有涂改、损坏、缺页、丢失等现象,应马上向检验技术中心主任汇报,档案管理员有权拒绝接受办理资料归还手续。造成的损失或不良后果,全部由借阅人承担。

13、以光盘、软盘为介质的文件资料不外借。

14、本规定从2012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15、本规定条款中,若有与巨龙钢管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条款相抵触的,以公司相关规定内容为准。

第四篇:中小学图书室书刊资料借阅制度

一、为加强对中小学图书室藏图书、音像资料等的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校图书室实行全开架或半开架借阅。

三、借书时请勿携带包、袋及个人所有书刊入书库。

四、书刊借阅前,请查看有无破损、缺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声明。

五、教师借书应签名,并注明书名,借书日期。学生借书由班长统一办理借书记录(注明班级、姓名、书名、借书日期),办理完借阅手续后,方可持书离开。

六、借阅期间应爱护图书,不得在书中涂抹、撕剪、损毁、折角、圈点、眉批、划线等,如有人为损坏,一经发现可按照有关制度进行赔偿。

七、借还手续须经图书室工作人员办理,任何读者不得自行办理。

八、借阅数量:教师每次借书不超过5本,学生每次借书不超过2本。

九、借阅期限:学生每次借阅时间不超过30天,如需继续使用可续借一次,累计时间不超过60天;教师借阅专业参考书,以半年为限,若需继续使用,应重新办理借阅手续,但累计时间不超过一年;非专业参考书,以30天为限,如需继续使用可续借一次,累计时间不超过60天。

十、教职工调离,学生毕业、退学、转学离校时均须要求还清全部书刊,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第五篇:图书室借阅 办理资料

单位:定方水中心校 时间:2009年-2010年

图 书 角 图 书

存放记录

单位:定方水中心校 时间:2009年9月

图书室工具书 存放记录

单位:定方水中心校 时间:2009年9月

图 书 室 图 书 存放记录

单位:定方水中心校 时间:2006年9月-2009年9月

图书室阅览室 规章制度

单位:定方水中心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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