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作管理制度

2022-08-05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的使用越来越多,制度是一种需要共同遵守的规章制度。如何制定一个合适的制度?以下是小编为您收集的《消防工作管理制度》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第一篇:消防工作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工作制度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消防法》及公安部61号令,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对员工进行消防 常识的教育,让员工熟知消防常识,做到人人都企业消防工作负责。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逐级签订安全防火责任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真正把消防工作落实到实处。

3.加大检查.整改力度,除每周组织专项检查外,每天都要有保卫部三级巡查制检查安全防火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4.每年组织企业灭火疏散演练不低于二次。

5.做好重大节日期间防火工作,并制定具体保卫方案。

6.加强火源,电源的管理,落实好天然气.液化气的检查制度,电气线路设备的检查制度,及时清楚火险隐患。

7.建立企业消防档案,组建义务消防队,做到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加强吸烟管理制度,工厂为无烟工厂。

8.坚持做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专项治理和检查工作,对发生火灾或火线隐患整改不及时部门,将加倍处罚责任人。

9.保障消防设施设备在位,完整好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落实维护责任人

第二篇:消防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一、学校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分工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校领导组织实施。

二、学校成立义务消防队,建立定期培训制度。各重点防火部位(如实验室、人员密集场所、图书馆、仓库等)的工作人员,必须熟悉与本专业有关的消防知识,加强对易燃

易爆物品的管理,积极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各单位人员应了解本单位消防器材的放置位置和一般性能,并设专人保管,所有人员都有责任爱护消防设施,禁止随意搬动、损坏和挪用。

四、严格用火安全管理,不准在室内、外乱烧废纸、垃圾树叶等杂物。

五、加强用电安全管理,遵守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严禁私自乱拉电线,随意更换保险丝规格,增加用电设备。批准使用电炉、电烘箱及其它大功率电器的单位或个人,要切实加强安全管理,经常检查电器安全和电路情况,发现隐患要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六、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必须报公安(消防部门)审核防火设计,进行完工验收,种类消防设备应纳入校园建设的统一规划。

七、任何人发现火险,火警都有义务和责任及时报警,奋力扑救,并注意保护好现场;消防器材未经保卫部门同意不得随意挪用或它用。

八、学校及各重点防火部位要有完善的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案,经常保持足够的水源和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学校对重点防火部位、消防设施及电源等定期检查,对火险隐患下达整改意见书。

第三篇:消防工作制度

汤阴县职教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努力减少火灾的危害,保障学校的各项工作秩序稳定,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学校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党支部负责人、分管副校长、政教处、总务处、实习处等各部门的负责人组成,校长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为各部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学校将消防安全纳入综合治理工作的内容,常抓不懈。

2、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县消防工作的指示,将消防工作纳入学校常规工作,及时总结,不断提高。

(2)大力宣传《消防法》,结合开学、学期结束、119消防日和课堂教学,经常对师生进行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师生掌握正确的安全防火知识以及安全逃生办法。

(3)组建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义务消防员学生政治、学习业务,熟练掌握、使用消防器材。在人员变动时,要及时调整,保证组织健全。

(4)在学校扩建、装修时,同时考虑消防安全。对消防重点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组织检查,保证完好。

(5)时时刻刻保持高度警惕,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灭火抢救。

(6)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贡献者,及给予奖励;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二、消防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1、学校确定将宿舍、食堂、保管室、图书馆、实验室、电脑室等列为消防重点要害部位。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2、消防要害部位要设立禁火标志,并建立消防档案。严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烟,一旦发现,要立即制止。

3、根据有关规定,学校配备的消防器材、砂箱、灭火器,要放在明显的地方。管理人员要学习、掌握有关的消防知识,会正确使用灭火器,会报警。要经常检查灭火器,健全保养制度,如发现过期,要及时向总务处报告,更换药剂。

4、电工要经常检查电器、电线的使用情况,不准乱拉临时电线,经常宣传安全用电知识。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电脑室管理人员在启动电脑、空调等设备时,先检查线路、插头的安全情况,使用结束时,要切断电源。

6、仪器保管员不准在仪器室里做易爆易燃剧毒的演示实验,易爆易燃剧毒物品坚持严格审批专人领用,多余回收,化学危险品室每周至少打开1~2次。

7、图书馆的保管员打开门窗时,要保持室内有人,人离开时,随时关好门窗,严禁火种入内。

8、教师要认真贯彻消防法规认真执行消防制度,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组织学生活动,要认真考虑消防安全,确保学生不受火灾侵害。

三、应急措施

1校长是学校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学校的现场内,最高职位的干部为总指挥,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2在教室里,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场的任课教师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3在公众聚集场所发生火灾时,第一是组织撤离,师生要有秩序地离开,第二报警,第三组织灭火。

4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四、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制定、履行本单位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

2、经常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消防意识。

3、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违法违章行为,防止和消除火灾隐患。对暂难以消除的火灾隐患必须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对公安机关指出的火灾隐患,应限期改正,并将改正的情况报告公安机关。

4、完善消防设施,配备消防器材。重点部位必须安装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设备。消防设备、设施和器材必须有专人负责维护管理,保证完善和应有的使用效果。

5、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制定并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定人、定点管理。

6、建立防火安全值班、巡逻制度。值班、巡逻人员必须身体健壮,责任心强,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及时发现、处理不安全因素。

7、建立防火组织,制定灭火方案,定期组织灭火演习。发生火灾应立即报警,组织扑救,抢救人员、物资,并保护火灾现场,协助公安消防机关做好事故查处工作。

8、房屋、场地的出租单位和工程的建设单位,应与有关单位签订防火安全责任制度,按规定明确各处的防火安全责任制。

9、建立本单位实施安全责任制的考核、奖惩制度,奖优罚劣。

五、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1、拟订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

7、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8、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9、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棠张中学消防安全制度》,负责落实我部门防火安全责任制。

2、负责向全校师生员工进行消防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防火知识教育,做好防火宣传、演习,普及防火、灭火知识。

3、建立健全各项安全防火制度,遵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加强防范,抓好落实。

4、掌握学校消防设施的布局,消防栓的位置、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在发生火灾时,能快速准确的组织防火灭火。

5、定期进行消防防火检查,尤其是防火重点部位,发现问题限期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6、负责编报消防经费计划、实验室内灭火器材的购置、配备、维修、保养,做到器材设备底数清、情况明、档案全。

7、负责建立健全安全防火及消防档案及管理工作,灭火作战计划,特别是重点防火部位要有初期火灾作战计划。

8、发生火灾事故后,由消防人员负责查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报学校领导进行处理。

9季度和寒暑假、重大节日,负责组织防火大检查,对查出的火线隐患,要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

10认真填写《每日设备检查表》,做好每天的工作日志,遇到问题应及时上报领导。

11共同做好学校的防火、防盗工作。

12完成学校消防责任人、学校管理责任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防火巡查由学校消防工作人员组织完成,防火巡查每日进行一次。下班后应对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2、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3、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表,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发现火灾隐患的,巡查人员应填发火灾隐患当场整改通知书或火灾隐患整改意见书,落实整改措施。

4、防火巡查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5)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八、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组织学习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了解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学习掌握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会报火警、会扑救初期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与技能

九、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学校重要安全出口数目不少于2个,疏散门和走道宽度,应按其通过人数每100人不少于0.65米计算。

2、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台阶。疏散门应向外开启以利疏散,而且疏散门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门,疏散口不得设置门帘、屏风、堆放杂物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

3、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楼梯口,必须设置符合标准的发光疏散标志,疏散标志必须有文字指示和必要的图案,指示标志应当设在门的顶部和疏散走道或转角处距地面一米以上的墙上,设在走道上的指示标志间距离不大于20米。

4、疏散走道和楼梯口内必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照明时间不得少于90分钟,灯光疏散标志亦满足照明救宜。

5、事故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应有玻璃或其它非燃材料制作保护罩。

6、能够挂放的灭火器材,一定要符合规定要求,从顶部至地面距离不得超过1.5米。

7、对于不能挂放的灭火器材,应装在器材箱内摆放,如因资金较为困难,不能解决器材箱时,也可制作铁架、木箱并添刷红漆摆放。

8、灭火器材的设置位置与所防护物品的距离,手提式灭火器不得大于20米,手推式灭火器不得大于40米。

9、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必须指定专人并挂牌管理,不能有积尘、锈蚀、损坏等现象,确保消防器材完整好用。

10、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属于特种装备,严禁挪作他用。

十、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职能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对火灾隐患当场整改通知书和火灾隐患整改意见书,必须正确对待,在规定的期限内务必整改完成。

2、防火巡查、检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3、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有关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报告,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十

一、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各重点部位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预案应当包括下以内容:

(1)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信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组; (2)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3)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4)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5)通信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2、按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3、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做好安全防事故工作。

4、消防演练后,应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预案。 十

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一)、 单位对消防安全工作实行半年和年终考评工作,根据考评成绩实施奖励和处罚。

(二)、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据情况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1、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绩者;

2、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告者;

3、发现初起火灾及时报警和灭火,避免重大损失者;

4、在火灾情况中判断正确,处置果断,扑救事迹突出者;

5、积极参加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在消防业务理论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6、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

1、不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对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响者;

2、擅自使用和遮挡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器材和消防疏散指示标志者;

3、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内摆放物品者;

4、不会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和不会报火警者;

5、无故不参加消防培训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未经许可擅自施工装修造成火灾隐患者;

2、违章使用电器设备和私拉乱接电线者;

3、未经允许动用电气焊及明火施工者;

4、违规使用或出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者;

5、损坏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者(不包括赔偿金);

6、装修使用易燃材料和不按规定进行阻燃处理者;

7、违规安装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者;

8、不遵守消防法规引起火灾或造成重大火灾隐患者(不包括火灾造成的损失赔偿)。

9、其它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四篇:消防工作奖惩制度

1、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表彰或奖励: (1)模范执行和遵守防火安全规定有显著成绩者。 (2)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整改火险隐患有显著成绩者。

(3)发现不安全因素积极整改,采取有效措施,预防火灾事故有显著成绩者。

(4)及时发现火灾报火警和扑救火灾,积极支援邻近单位和居民扑救火灾,避免重大损失,有显著贡献者。

(5)敢于揭发、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事迹突出者。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直至追究行事责任: (1)损坏消防设备或将消防设备挪作他用者。 (2)在火灾危险场所违章用火、用电者。 (3)拖延整改火险隐患者。

(4)谎报、不报或故意延误报告火灾情况者。

(5)违反建筑放火设计规范,未经消防部门审批,擅自乱搭乱建者。 (6)造成火灾事故的责任者。 (7)其他违反消防法规者。

3、对需要表彰或处罚的,由保卫部门组织材料,提出表彰或处罚的意见,报防火负责人审批;对触犯法律法规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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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消防监护工作制度

1. 根据公安部61号令,沪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是消防监护工作的消防安全责任主体,依法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2. 消防监护工作应当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并确定专职或者兼职的消防管理人员。

3. 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具体责任人。

4. 应当进行消防监护每艘船次的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签名确认。

5. 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应当对消防监护人员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6. 制定消防监护工作责任网格图,确定岗位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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