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员一般考核办法

2023-01-26

第一篇:管理人员一般考核办法

关于一般管理人员聘任办法

公司一般管理人员聘任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推动和建立“能上能下、有效激励、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促进工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基建管理局一般管理人员聘任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一般管理人员竞聘上岗必须坚持“任职条件、聘任程序、聘任过程、竞聘结果”四公开原则,确保竞争择优,动态运行,平稳操作。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公司一般管理人员。

第二章 岗位范围及职数设置

第三条岗位范围。一般管理岗位是指公司机关科室长及公司属各大队级单位领导人员以下管理岗位。

第四条岗位职数设置。一般管理岗位设高级主管、主管、主办、助理主办四个岗序,岗位职数由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和工作需要提出设置意见,报公司组织人事部审批。

第三章任职资格条件

第五条高级主管任职资格条件

1、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有一定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能够独立开展本岗位工作。

3、具有适应本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理论知识,具备一定的语言文字写作与表达能力,以及较高的计算机操作和外语水平。

4、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坚持原则,团结同志,具有较高的群众威信,身体健康。

5、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第六条主管任职资格条件

1、有一定政策理论基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熟悉本岗位业务,能够独立开展业务工作。

3、具有适应本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理论知识,具备一定的语言文字写作与表达能力,以及相应的计算机操作和外语水平。

4、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一定的群众威信,身体健康。

5、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第七条主办和助理主办任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基础理论知识。

2、有一定管理能力,熟悉本岗位业务管理工作。

3、具有从事专业技术、生产及经营管理相关专业知识及相应的计算机操作和外语水平。

4、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身体健康。

5、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主办应具有相关专业助理级及以上职

称。

第四章 聘任程序

第八条聘任方式。聘任方式分公开竞聘和直接聘任两种方式,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报请组织人事部审批后确定。

第九条公开竞聘。公开竞聘适用于编制缺员岗位及低职高聘人员。一般按公布岗位及任职资格条件、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核、竞聘发言、信任投票和聘任上岗等程序进行。

1、公布岗位及任职资格条件。由组织人事部发布竞聘公告,公布竞聘岗位和任职资格条件。

2、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的方式,组织推荐的,需征得本人同意。报名由各单位负责受理,进行资格初审后报人事部进行资格审查。

3、组织考核。组织人事部对经资格审查合格人选进行组织考核,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4、信任投票。由各单位组织召开竞聘会,按照提名讲话、竞聘发言、信任投票等程序进行。组织人事部派人进行监督。信任票原则上按以下权重统计计算:单位(部门)负责人占30%,其他人员占70%。信任投票结果当场公布,得票率在60%以上(等额竞聘的须达到70%以上)方可确定为拟聘任初步人选。

5、聘任上岗。根据组织考核情况和信任投票结果,经公司党政领导班子审批后,按程序履行上岗手续。

第十条直接聘任。直接聘任适用于本单位相近岗位变动及高职

低聘人员。一般按资格审查、组织考核和聘任上岗等程序进行。

1、资格审查。由各单位根据公司岗位规范任职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2、组织考核。各单位对经资格审查合格人选进行组织考核,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3、聘任上岗。根据对资格审查合格人选的考核情况,经本单位领导班子研究决定,按程序履行上岗手续,报组织人事部备案。

第十一条高职低聘人员须报公司党政领导班子审批后,履行聘任上岗手续。

第十二条不符合岗位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准参加相应岗位竞聘。

第五章 聘任管理

第十三条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聘任上岗的一般管理人员须签订岗位聘任协议书,实行聘任目标管理。由各单位按协议书规定的责任、目标,每年组织进行一次业绩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兑现业绩奖金。按组织人事部统一安排组织进行民主测评。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公司属各级单位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公司人事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篇: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了正确考核公司高管人员的工作表现,提高高管人员的工作效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考核的范围为集团本部各部门(室)、各子公司副总经理(含)以上,总裁(含)以下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包括董事长和不具有上述行政级别的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

第三条 各次考核由董事会组织,形式为“月考核、季测评、年述职”,考核的时间和次数为:

1、月考核:共8次,时间分别在1月、2月、4月、5月、7月、8月、10月、11月的集团月例会。

2、季测评:共4次,时间分别在第1季度、第2季度、第3季度的集团季度例会和第4季度末(12月)。

3、年述职:共1次,时间在年度股东大会。

第四条 考核的方式为高管进行个人工作情况汇报,主要陈述个人在当月(季、年)中的工作表现,内容围绕“德(个人的意识和价值观修养)、能(个人的工作能力、业务知识提高和管理思路创新)、勤(个人的敬业精神和组织纪律)、绩(个人的工作成绩和目标完成情况)”等四个方面,内容要切实可靠,用具体数据和事例说明,不得有空话、套话。

第五条 对高管的月考核由董事会进行考核,季度测评和年度述职由全体股东以无记名方式进行考核和评价,评价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考核结果于现场公布。

第六条 集团公司将根据考核的结果,对高管进行相应的奖罚,具体

办法如下:

1、在一年中,如高管连续两次或累计超过三次(含)的月考核不合格,公司将取消其参选年度优秀执业经理人的资格。

2、如在季度测评中,有超过50%(含)的股东给予某高管的评价为“不合格”,则公司在下一个季度对该高管执行试用期工资;如在一年中,在超过两次(含)季度测评中,有超过50%(含)的股东给予某高管的评价为“不合格”,则董事会对该高管给予降职处理。

3、如在年度述职中,有超过50%(含)的股东给予某高管的评价为“不合格”,则公司在次年的第一季度对该高管执行试用期工资,同时,董事会可酌情给予其降职或解聘处理。

4、在每年度的处罚施行后,即不再累计;受到本条

2、3款所述处罚的高管,不得参选年度优秀执业经理人。

5、如在季度测评中,有超过80%(含)的股东给予某高管的评价为“优秀”,则公司对该高管给予3000-5000元的现金奖励;如在一年中,在超过三次(含)季度测评中,有超过80%(含)的股东给予某高管的评价为“优秀”,或在年度述职中,有超过90%(含)的股东给予某高管的评价为“优秀”,则该高管自动当选该年度优秀执业经理人,公司给予其5000-10000元现金奖励,董事会可酌情给予其升职奖励。

第七条 在各次考核的过程中,监事会要进行全程监督,保证考核的公开和公正;集团综合管理部要配合董事会组织和实施各次考核。

第八条 本办法经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于2011年()月()日颁布实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三篇:十一、管理人员考核办法

根据公司得管理要求,实行项目承包责任制,一改以往大锅饭的模式,为充分调动项目管理人员及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体现多劳多得、奖勤罚懒的原则,充分发挥所有施工人员的主观能动性,项目部对管理人员将采取以下形式进行兑现。

1、管理人员工资及其考评标准

管理人员应遵守公司的规章管理制度和项目上的各项管理规定,服从项目管理,对照各自的岗位责任制,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做好本职工作,才能得到相应报酬。

管理人员的工资采取浮动制,根据各自工作责任的大小,工作水平的高低,工作质量和工作业绩以及团结协作精神进行考核。

本项目属于承包形式利润盈余属于项目部集体,对有作出贡献的都有享受二次分配的权利。积极为项目出谋划策,创造较大经济效益者,项目上进行工资额外奖励。不积极工作,人为造成经济损失者,除承担相应责任外,还盈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2、岗位责任制及其责任追究制

80 项目经理岗位目标责任制

1、项目经理是项目现场的直接责任人,指挥现场生产,策划现场调度,统筹施工管理,加强自身建设,严格遵章守法,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2、尊重科学,在任何时候坚持把工程质量放到第一位,参与并过问重要的施工技术质量交底,并坚持在现场的实施,确保质量“巴渝杯”,努力提高工人的素质,积极组织和实施作业班组的操作技能竞赛活动,表扬鼓励先进。

3、施工现场必须执行“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安全目标“0123”。树立职工的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做好职工上岗前的培训及三级安全教育,负责劳动安全保证合同书的签订,尤其是很抓特殊工种及新工人上岗前的培训工作,确保培训合格率100%,杜绝一切安全隐患,加强劳动保护。

4、加强现场文明建设,很抓文明施工管理,创重庆市文明施工红旗工地。

5、培养自身超前意识,遵循“计划、布置、检查、处理”的原则,实行项目各环节的跟踪管理,做到班前先综合交底后施工,班中检查,班后处理,确保定额人工、材料的耗用控制目标的实现,确保机电料具设备的施工完好率100%。

6、遵循“长计划短安排,日计划保周计划,小计划保大计划”的原则,坚持每天下班前召开碰头会,检查布置工作,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确保合同任务在工期内完成。

81 施工科长岗位目标责任制

1、施工科长负责现场施工技术,质量管理,安全生产,计划成本控制,必须确保公司下达的各项目标的实现。

2、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章程,现场实施项目的组织设计方案,了解设计意图,熟悉各专业施工图纸,解决现场施工技术问题和质量问题,确保质量“巴渝杯”。

3、负责做好现场施工测量放线、基线复核工作,实行各工种的合理协调及生产机械的合理调配,做好操作面的落手清工作,确保文明现场。

4、加强职工的劳动保护意识,树立“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防护规范化,正确处理好进度、质量、安全之间的关系,防患于未然,实现安全目标“0123”。

5、加强成本核算,签发定额下交付及材料计划单,下发施工任务通知书,做到无下交不施工,实现公司下达的项目人工、耗料用计划控制目标。

6、参加职工培训几现场各项检查评比活动,用度依据施工任务书,核定作业班组定额完成情况,并拟订工资方案及拿出成本分析上报经理。

82 质检员岗位目标责任制

1、质检员是主任工程师的得力助手,是项目管理中质量管理的直接责任人,为确保质量“巴渝杯”,必须抓好工人质量意识教育,教育每个职工爱岗敬业,用自身的工作质量保障工程质量,制定工程质量与职工的经济效益挂钩的制度,对产品质量实行奖优罚劣。

2、质检员应熟悉图纸、施工规范、操作规程及各类洽商变更。质检员应根据质量计划、工艺流程及施工方案,明确自己的质量管理与管理措施,做好分部分项质量交底,对施工过程中的各工序进行有效控制,指导并监督作业班组执行“三过程”管理,上道工序对本道工序负责,本道工序对下道工序负责,层层把关进行检查控制。

3、加强原材料的检查工作,严格执行各种材料的验收工作制度,加强对现场计量工作的管理,使计量工作规范化,确保工程质量。

4、严格执行质量检查验收,坚持自检(互检)、交接班检查、专职检查的质量“三检制度”,在执行过程中要认真学习规范,及时做好预检、隐检工作,并请建设方、监理方、质检站代表终检。

5、严格执行样板作业(包括工序样板、分项工程样板、样板墙、样板间、样板段、样板门框扇、样板回路等)及首检制度,实行样板引路,制定各项质量保证措施。样板做好后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质量首检,经各方确认后,方可大面积施工。

6、组织质量检查活动,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并于每月月底召开一次通病攻关会议,由技术质量管理人员及好的技工组成,通过面上的检查分析,取每个工程合格率最低的项目作为下月的质量攻关重点,并抓住这些内容不放,

83 找出根源,提出措施,并解决好。同时,于每一层楼板、墙体拆模后,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技术骨干和班组长要做一次“会诊”,查出问题,追究责任,分析原因,拿出下一层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并复查整改效果,方能更上一层搂。

7、做好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查评定,由专职质检员逐项填表,经工程技术负责人签字后及时归档。

8、质量控制已预防为主,措施确保跟踪检查、专职检查与大检查相结合,各工种月度综合评分,以分部分项作业区间打分为主,但基本的分检查次数不少于五次,平均后汇总报经理部作为工资发放的依据。

84 安全员岗位目标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各项政策、法规,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健全各项目安全台帐,确保完成达到现场管理大纲中的安全目标。

2、建立健全以项目经理为首的,以专职安全员主管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制定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以确保安全生产,促进生产顺利进行,并明确主控网点,重点环节须进行重点控制。

3、对新入场的工人和交换工种的工人进行安全教育,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经安全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使之熟悉工种操作规程。

4、抓好施工现场的帽风管理工作,正确使用“三件宝”,保证“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措施有效,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施工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5、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生产标语、标牌,危险区主要通道口都必须有警示牌,对现场违章者可在暴光后罚款,做到警钟长鸣。

6、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按分部分项式分工种交底,交底双方手续齐全,每天坚持班前安全生产交底、班中检查、班后总结,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检查后的整改应严格执行“三定”和“不推不拖”的制度。

7、认真做好施工现场用电线路、用电设备的安装与使用工作,严格按《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电规范》执行,现场配电室由专职电工值班,各楼层的配电箱、线路按规定要求铺设,所有电闸应做到“五有”。

8、加强机械管理,一切机械严禁带病运转,要定人、定机操作,做好机械运转台班记录。对特殊工种组织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资料存档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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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现场塔吊的安全装置(四限位两保险)必须齐全、灵敏、可靠,起重机作业严格执行“十不吊”,吊索应定期检查,使之有足够的安全系数。

10、施工脚手架应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搭设,搭设高空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持证上岗。外架搭设按规定执行,所有材料要符合要求,连墙设置齐全,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

11、现场建立义务消防意识,现场配备足够的安全防火器材,做到布局合理,随时保证启用状态。易燃、易爆物品应有足够的安全隔离及保管措施。现场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

12、加强门卫管理,严格执行出入门管理制度,将现场保卫工作纳入所在生活区公安部门管理范畴,确保一方平安。参与安全事故的管理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形成正当合理的手续。

13、执行制度,遵章罚款,秉公办事,若徇私情,感情用事,双倍罚款。安全管理实行跟踪监督检查,月度集中检查三次,每周各分队组织自查一次,查出隐患落实专人限期整改合格,检查成绩汇总月度形成简报。

86 施工测量员目标责任制

1、认真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管理制度、劳动纪律制度及安全规章制度

2、认真熟悉图纸,根据各工种的特点,结合现场实际条件,编制相宜的施工测量方案。

3、测量工作是工程施工的第一步,积极配合工程施工,提前作好测量放线工作,决不影响工程施工。

4、认真仔细作好测量放线。做到快速、准确,万无一失,弹好墙、柱边线,给施工带来方便。

5、及时整理测量资料,交技术部门,爱护测量仪器,经常保养维护,并定期检查校对。

6、及时做好在建工程的沉降观测或其它有关设计要求的变形观测,并详实记录存档。

7、协调好土建与水电安全的关系,对预留、预埋工作与水电工长经常接触,施工中互相配合,共同搞好施工,力争问题消灭在图纸上。

87 项目经理职责及违规处罚规定

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对项目工程的委托代理人或企业法人委托人再次对项目工程的委托、委派人员,对项目工程负全部责任,应按授权范围负责项目合同全面履行,其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的政策、法规,落实公司的各项管理章程和规章制度。

2、维护公司的企业形象和社会信誉,尊重业主的意见与要求,协调与业主的关系。

3、制定和主持实施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图纸交底工作。

4、时刻掌握项目的安全、质量和效益动态情况。

5、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关心爱护职工,公正、公平、公开地处理各种矛盾,开展各种竞赛活动,协调职工的生产积极性。

6、抓好安全工作和岗位培训工作,开展文明施工达标活动。

7、按照授权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认真履行内外和上下的承包合同内容。

8、工程竣工后负责编写项目工程施工总结报告,报工程处或公司职能科室。 如出现下列行为超出法律范围,将交由司法部门进行处理,够不成犯罪的给于经济和行政处罚:

1、违反国家政策法规和不执行公司管理章程和规章制度经教育不纠正者,免去项目经理职务,次年不与年检并扣除当年奖金。

2、因管理不善人为造成经济损失超过2万元者,扣除当年奖金并处1000~3000元罚款。

3、出现重大事故或伤亡事故,免去项目经理职务,扣除当年奖金,并处1000~5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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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违反财务规定,有贪污行为和利用分包机会收贿行为的,或利用材料采购拿回扣者,免去项目经理职务,构成犯罪的交司法部门处理,构不成犯罪的罚1000~3000元。

5、因管理不善出了问题,采取措施不力造成经济损失,完不成承包指标,扣发当年奖金,并处以1000~3000元罚款。

6、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抓得不紧,发生政治事件或超级上访情节恶劣者,罚500~2000元。

7、因工作不负责任,工程结算时漏算漏项,造成大的损失者,除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2000~5000元处罚,其漏项损失由前方承担50%。

89 技术人员的职责及处罚规定

技术人员是项目技术管理工作的组织指挥者,是项目经理的参谋(应视不同的工程情况,设置技术责任人员:一般民用住宅设置技术员即可:大型项目可设置技术负责人和技术员,分别履行职责。一般民用住宅设置的技术员,同时履行技术负责人职责),其职责是:

1、执行国家的政策法规,遵守企业的管理章程和规章制度。

2、负责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现场的实施,负责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工作,编制安全方案。

3、负责项目质量,严格按技术规范施工,按图施工,发现并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问题。

4、严把进场材料及现场加工半成品的质量关。

5、参与制订垂直运输设备的安装拆除方案,并做好验收工作。

6、协调好技术、质量、施工、计划等部门及土建、水电、安装、装修等相互关系。

7、做好“四新成果”的试推广应用,并及时做好总结和推广。

8、大型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领导下的技术员应做好技术负责人所分配的工作。

9、坚持测量放线为生产服务的原则,使测量工作能够与生产密切配合,不影响工程进度。

10、测量人员应密切配合做到测量有计划,测量过程中有检查,测量后有复查,层层检查,责任明确。

90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给予处罚:

1、执行国家的政策法规,不遵守公司的管理章程和规章制度者,免去技术负责人或技术员职务。

2、因图纸会审不负责任,技术交底不清,造成无法弥补的经济损失,超过2万元者,给予1000~3000元的罚款;数额巨大者,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部门处理。

3、因设备垂直运输、安装、拆除方案有缺陷造成重大事故者,免去技术负责人资格,并处罚金2000~5000元。

4、无能力协调项目单位之间的关系,或不公正处理施工矛盾造成窝工、误工现象严重者,免去技术员职务,并处罚金500~1000元。

5、对公司要求推广的“四新成果”推广不力,无谓地加大工程成本者,给500~1000元罚款。

6、因个人得失故意刁难采购进场材料质量而造成不能正常施工,群众反映强烈者,处500~1000元罚款。

7、未严格坚持测量放线为生产服务的原则而造成延误的(不可抗力除外),给予测量人员每次500元的处罚。

8测量人员未密切配合,做到三检制,造成放线偏差超允许偏差者,除立即予以改正外,每次处以500元的罚款。

91 质检员职责及处罚规定

1、认真熟悉图纸和相关规定,领会设计意图,准确地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2、做好质量预控,制订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目标和质量保证措施,并就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提前采取对策,分析总结经验,进入下道工序。

3、严格把好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质量关,样品须经技术质量部门鉴定认可后订购,进场材料严格验收,未经二次化验,不得进场使用。

4、加强过程控制,及时发现,避免大面积的返工和延误现象的出现,对工程负有认真检查,正确核实,严格把关和及时上报的责任。

5、坚持跟班作业,质量检查要做到“四勤”(眼勤、手勤、腿勤、嘴勤),严把质量关,对质量问题不要人情放过,不懒惰放行,不达要求不过关。

6、组织质量验收和报验工作,认真做好与质量相关的资料整理工作。

7、严格履行“三检制”,参与轴线投放,标高施测等施工测量工作,并履行好交接手续,监督和检查班组自检及交接检的执行情况,做好专职质检,严格按质量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9、认真检查,及时督促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对质检员的处罚规定:

1、质检人员未做好预控工作,未落实工程施工前制定相应的质量目标与质量保证措施,造成相应损失,按造成事故的严重程度分别处以1000~2000元罚款,或调离质检岗位,造成犯罪的交司法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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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把好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质量关,造成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除及时返工外,对质检员处以1000元罚款。

3、未加强过程控制,在检查中“三检制”未贯彻到位,给工程造成损失,除追究相应班组的责任外,质检人员应承担过失责任,承担工程损失的10%,若屡次出现类似现象,调离质检岗位。

4、常见的质量通病未杜绝,质量监督失控,工程保修中影响企业信誉,扣除质检员项目施工中的奖金。

93 工长的岗位职责及处罚规定

工长是工种的带头人,是该工种安全、质量、效益、文明施工的直接责任人,其职责是:

1、严以律己,带头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执行公司、项目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

2、熟悉图纸、精通业务,严格按操作规程及方案交底施工,坚持班前“六交底一处理”,即“六交底”:作业内容、完成时间、工日含量、安全防护、质量标准、文明施工落手清;“一处理”:处理前一个班组中检查发现的问题。

3、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现场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三级教育及培训,未经岗位培训和签订书面手续的严禁安排工作。杜绝违章作业,做好工人的劳动保护工作。

4、实行跟踪管理,对操作人员的作业内容,质量、效益动态及机电设备的完好率做到心中有数。

5、督促班组做好自检工作,并完善手续,为交接记录做好准备,为下道工序的施工创造条件。协调班组工作,解决施工中一般性难题,杜绝违反程序施工。

6、积极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各项活动,收集整理各类资料,配合项目部做好作业人员的工资分配表,确保项目部分配目标实现。

对违规工长的处罚:

1、工长未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及项目部的各项规章制度,由此而造成

94 直接损失的两倍予以罚款。

2、未熟悉图纸,在工作中没有严格按操作规程及方案、技术交底施工,没有认真做好“六交底一处理”,发现一次,由项目经理予以警告;发现两次,由项目经理处以300元的罚款;发现三次以上(含三次)调离所在工长岗位。

3、未对现场操作人员进行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培训,除该批人员应立即予以停工进行教育外,同时处以工长500元/次的罚款;安排工人违章作业,发现后应立即予以制止,同时处以工长1000元/次的罚款,造成事故者,由工长承担主要责任,构成犯罪的交司法部门处理。

4、工长未对现场工作进行跟踪检查,未积极为一道工序做条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的施工,除承担影响下一道工序的相关费用外,每次处以1000元的罚款。

5、每月未在规定时间将月度作业人员工资表报经理部。每次处以500元的罚款。

95 统计员的职责及处罚规定

1、及时正确编报月、旬报表,原始记录和临时性调查统计表。

2、收集、整理、核实、提供各项统计数字。

3、建立健全各项统计台帐。

4、加强原始记录的发放、填报、收集、核对、登记、汇总工作的管理。

5、经常深入施工班组、施工现场,掌握生产动态,检查、指导班组原始记录的填报工作。

6、定期检查计划指标完成情况,及时提供统计信息,实行统计监督。

7、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章制度。

8、接受上级统计部门的检查、指导,努力提高统计服务水平。

处罚规定:

1、不能按时准确、完整编报统计报表和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完成上级部署的临时性统计调查任务者;

2、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者;

3、迟报、拒报统计资料者(每月25日前以公司驻地邮戳为准);

4、统计原始资料不健全者;

对违反以上所列行为之一者,一经检查属实,有关责任人将给予100~1000元的处罚,直接从其工资中扣除,年终不得参与评先。

96 安全员岗位责任制及处罚规定

1、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法规,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及管理工作,及时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经验。

2、经常深入基层检查督促安全生产,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不安全的生产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并强制执行。

3、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负责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4、参与基层各工程处做好新工人进场和特殊工种的安全知识教育、训练、考核发证工作。

5、负责作业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督促检查。

6、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

7、对违反有关安全技术、劳动法规的行为,经说服劝阻无效时,有权强行制止,并可越权上告。

8、定期向主管领导及主管部门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并做好安全施工日记、安全月报等工作。

9、对重大事故坚持好“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好对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对工伤事故进行统计分析。

构成下列情况之一者,将给予处罚

1、对违章操作、不遵守纪律、不听劝告而造成轻伤,经济损失在300元以下者,给予警告及100~500元罚款。

2、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而造成轻伤或重伤的,给予警告直至记大过

97 处分,并处500~1000元罚款。

3、擅离职守、擅自动用设备而造成设备损坏或人员伤亡的,将给予撤职处分,罚款1000~5000元,构成犯罪的交司法部门处理,情节轻微的,视情节给予赔偿和罚款。

4、发现事故隐患、危险情况,不及时采取措施,不及时报告领导而造成伤亡事故的,将给予行政开除处分,并处5000~8000元罚款,构成犯罪的交司法部门处理。

5、事故发生后,不保护现场而故意破坏现场,造成有关部门无法鉴定的,将给予行政开除处分,并处1000~5000元罚款,构成犯罪的交司法部门处理。

6、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除对直接责任人处罚外,对负有间接责任人员将给予1000~3000元的罚款。

98

第四篇:公司中层管理人员考核办法

随着系统内分支机构的不断壮大,管理类人员日益增加,为使系统内各分支机构对所管辖的管理类人员的绩效考核达到统一,以便于横向管理,特制订此绩效考核标准,各分支机构的高管人员需以此标准为蓝本进行所管辖的管理类人员绩效考核工作。

一、 被考核人员范围

1. 各分支机构的部门经理级、副经理级人员;

2. 隶属于分支机构的分公司经理级、副经理级人员;

3. 岗位重要的科级人员。

二、 考核程序

1. 各分支机构的部门经理级、副经理级人员;隶属于分支机构的分公司经理级、副经理级人员考核人为总经理;

2. 岗位重要的科级人员第一考核人为部门经理,总经理为考核成绩调整人。

三、 考核方法

1. 所有被考核人员均采取自我述职报告和考核人综合评判的方法,每季度、年终进行一次;

2. 述职报告:须按规定时间要求交书面述职报告给所属考核领导;

3. 上级评价:采用级别评价法,即直接领导初评打分、考核领导复评打分的方法。

四、 考核时间

1. 季度考核:于每季度的倒数第四天前将个人本季度的工作述职报告及下季度的工作计划交直接上级,直接上级于下季度的3日前完成上级评价并交所属考核人总经理审核终评后,报管理小组并交本机构人资人员处备案;

2. 考核:于每年12月25日前将个人全年工作述职报告及下个人工作计划交直接上级,直接上级于12月30日前完成上级评价并交所属考核人总经理审核终评后,报管理小组并交本机构人资人员处备案。

注:由分支机构的人资人员将考核资料整理归入员工个人档案。以考核成绩为准核发年终奖金。试用期员工不参加年终考核。

五、 考核内容

1. 岗位职责考核

指对被考核管理人员要担当本职工作、完成上级交付出的任务中所在地表现出的业绩进行评价。基本要素由工作目标、工作质量、工作交期和工作跟进等构成。

2. 能力考核

指对具体职务所需要的基本能力以及经验性能力进行测评。基本要素包括担当职务所需要的理解力、创造力、指导和监督能力等经验性能力以及从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工作效率、方法等。

3. 品德考核

指对达成工作目标过程中所表现出的工作责任感、工作勤惰、协作精神以及个人修养等构成。

4. 学识考核

指对达成工作目标过程中所表现出的相关知识进行测评。基本要素包括担当职务所需要的管理学识、专业知识以及其他一般知识等。

5. 组织纪律考核

指对达成工作目标过程中所表现出的纪律性以及其他工作要求等进行测评。基本要素包括遵纪守律、仪表仪容、环境卫生等。

六、 考核等级

1. a级(优秀级)95—100分 工作成绩优异,有创新性成果;

2. b级(良好级)85—94分工作成果达到目标任务要求标准,且成绩突出;

3. c级(合格级)75—84分工作成果均达到目标任务要求标准;

4. d级(较差级)60—74分工作成果未完全达到目标任务要求标准,但经努力可以达到;

5. e级(极差级)64分以下工作成果均未达到目标任务要求标准,经督导而未改善的。

七、 考核结果的应用(工资指基本工资)

1. 季度绩效考核

季度考核成绩将作为被考核管理人员年终评比以及职务和工资升降与奖金的重要依据。当本分支机构编制内各级岗位遇有空缺或扩编增加员工额时,凡考核成绩优异人员将予先递补。

1.1考核成绩为a级者,当月工资额多发原有工资的5%;

1.2考核成绩为b级者,当月工资额多发原有工资的2%;

1.3考核成绩为c级者,享受全额工资;

1.4考核成绩为d级者,当月扣除工资额的50%,并给予留用三个月处理。如下季度考核不合格,给予辞退处理;

1.5考核成绩为e级者,当月扣除工资额的100%,并给予留用一个月处理。如仍不合格,给予辞退处理;

1.6连续3个季度考核成绩为a,或全年累计3个a者,下年工资额增加5%;

1.7全年业绩考核成绩达到4个a者,下工资额增加10%。

2. 绩效考核

考核成绩主要应用于被考核管理人员职位升降使用,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升降考核。

2.1考核成绩为a级者,享受a类年终奖;

2.2考核成绩为b级者,享受b类年终奖;

2.3考核成绩为c级者,原有职务、工资不变,享受c类年终奖;

2.4考核成绩为d级者,给予留用察看二个月处理,不享受年终奖;

2.5考核成绩为e级者,辞退,不享受年终奖。

八、 考核纪律

1. 考核人考核时必须公正、公平、认真、负责,不可对相关部属予以过高评价;考核人不负责任或利用职务之便考核不公正者,一经发现将给予降职;

2. 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组织、慎重打分。凡在考核中消极应付、敷衍了事者,一经查实,将给予免去全月奖金;

3. 考核工作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完成。被考核管理人员未按时交总结及计划者扣除考核总分的10%;不按时报送考核表考核人,扣其考核总分的15%;

4. 扣分必须要有依据,做到认真、客观、公正;

5. 弄虚作假者,一律按总分的50%扣分。

第五篇:路政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十五)路政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七大精神,促进我县的公路路政管理工作,有效、科学地组织公路路政管理,打破铁饭碗,培育新的合理分配制度,充分发挥和激励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路政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一、考核范围

以各科室、中队、治超站为单位,实行分值考核。大队每月不定时组织考核各单位的各项工作,正副大队长由公路局领导考核。

二、考核基金

路政大队每人每月实行500元考核基金。每月底考核一次,由大队组织各单位检查当月的工作情况,以中队、站点为单位,按检查评定标准打分,巡查中队90分、治超站95分、综合科及办公室人员99分、财务室人员100分不奖不惩,其余每超(减)一分每人奖惩20元。

三、考核内容

(一)、考勤制度。

1、各单位认真、严格考勤,按时上下班,迟到、早退半小时每1人次扣1分;

2、工作时间原则不请假,如需请假需书面形式,一天以内中队负责审批后报分管领导签署意见,两天以上逐级签署意见,报办公室备案;请假无书面假条1次扣1分;

3、 要求如实填写考勤表,弄虚作假一次扣1分;

4、无故不请假视为旷工,每1人次扣2分,并按《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处理。

(二)、会议学习制度

1、各单位每月组织不少于1次的政治业务学习,总结上月工作,安排下月工作以及相关的会议精神传达学习,以记录为准,缺1次扣1分;

2、各种会议及学习活动,无故不参加的,每1人次扣1分,并按《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三)、着装制度

外勤人员必须按规定统一着装,佩带行政执法证件,仪表严整,举止端庄,不按规定着装及佩带证件的每1人次扣1分。

(四)、报送制度 各类报表、简报、信息、档案、资料,各科室、中队、治超站必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准、快、全”地报送,否则,每次扣1分。

(五)、廉洁自律制度

任何工作人员不得接受管理相对人的宴请和礼品,禁止向当事人索贿和受贿,禁止收费不开据。否则,发现1人次扣20分,并调离路政岗位,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案件办理制度

法律文书必须齐全、规范、调查真实、证据充分、适用条款准确无误、处罚适度,法律文书缺1件扣1分,造成当事人损失的,由责任者承担全部损失;每月报送大队的路政案

1 件档案各中队、治超站不得少于4件,每缺1件扣单位2分。

(七)、卫生检查制度

各科室、中队、治超站,必须保持环境整洁、卫生,文书、档案存放有序,检查不合格,每次扣1分。

(八)、路政巡查制度

1、原则实行每周5天上路巡查制,每天上路巡查不得少于7小时工作制。

2、办理行政许可,必须经分管领导或大队领导同意。否则,1次扣1分;

3、占用公路有效行驶路面未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得力的,每处扣1分;

4、因开山取石、修建建筑物或其他建设项目而造成公路边沟、涵洞堵塞,而未制止处理的,发现1处扣1分;

5、擅自在公路红线内修建地面构造物、构筑物,没及时制止处理的,发现1处扣1分;

6、擅自挖掘公路以及公路设施,没及时制止处理的,发现1处扣1分;

7、损坏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而未及时查处的,发现1处扣1分;

8、在公路上加水、洗车,没采取有效措施管理的,发现1处扣1分。

(九)、值班、通讯制度

节假日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单位领导必须与大队保持通讯联系,遇突发事件随叫随到。否则,每人次扣1分。

(十)、治超站管理制度

1、要求逐车登记,漏登和不登发现1次扣1分;

2、不允许治超人员代收过磅检测费,发现1次扣1分;

3、治超站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工作,严禁脱岗,发现1人次扣1分,并按《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处理;

4、严禁私放人情车,发生1次扣2分;

5、上班期间不得饮酒,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发生1次扣2分;

6、不得擅自降低处理标准,发现1次扣1分;

7、发现车辆冲站没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的,发现1次扣1分。

(十一)、办公室管理制度

1、是否制定建立学习制度、值班制度、考勤制度;是否有考勤签到表;对上级通知的会议、交办的事项是否有记录。缺1项扣1分;

2、对上级要求办公室报送的各种报表及重大信息有无及时报送,造成不良影响的1次扣1分;

3、对办公设备、物资、车辆管理调度不妥造成后果的,发生1次扣2分;

4、办公室工作人员,在接到来电、电信、来访时,必须认真做好记录,并做出妥善安排,造成不良影响的1次扣1分;

5、认真接待各部门及上级检查,因接待、准备不充分造成不良影响的,发生1次扣2分;

6、认真做好一线职工的后勤保障工作,因工作不到位、不落实,1次扣1分;

7、对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未及时完成的1次扣1分。

(十二)、财务管理制度

1、依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目标责任管理办法》开展财务工作。否则扣1分;

2、熟悉国家有关财经纪律、会计制度,及时提出合法、真实、准确的会计信息,及时报送有关财务报表,并向有关领导汇报财务状况,否则,每次扣1分;

3、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办理会计事务,做到帐目清楚,报表凭证合法、齐全、规范,否则每次扣1分;

4、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不得以权谋私和假公济私,确保国家资产安全,否则每次扣1分;

5、对单位发生的财务收、支,计算和处理应及时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坚持票据报帐审批制度,否则每次扣1分;

6、负责全队票据的领用、发放,掌握各队票据使用情况,以保证票据的正常使用,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反映相关情况,否则每次扣1分;

7、保守财务秘密,除法律规定和单位领导同意外,不得向外提供或泄露单位会计信息,并按规定建立和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否则每次扣1分;

8、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技能,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三)、综合科管理制度

1、负责贯彻实施路政法律、法规的监督、宣传工作。

2、负责组织、讨论、参与重大路政案件的处理,并提出合理的处理意见,因方法不当造成后果的发生1次扣1分;

3、负责路政人员的业务培训及指导工作,年初无计划或计划不落实的扣2分;

4、按时、客观、实是地组织考核评比,弄虚作假送人情的发现1次扣1分;

5、负责路政案件档案的审查工作,因工作粗糙,应付了事发生1次扣1分;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否则扣1分。

各单位按照目标责任书签定的要求,积极主动、想方设法完成好任务,后向领导汇报工作结果,累计三次考核85分以下的,中队集体解散,并按《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相关规定处理。罗小述协调江里片区工作,参评江里中队考核;李镜协调东里片区工作,参评东里中队考核;李嵩协调浦里片区工作,参评浦里中队考核。

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目标考核办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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