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信贷组织发展论文

2022-04-24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额信贷组织发展论文(精选3篇)》相关资料,欢迎阅读!摘要:本文围绕农村金融服务现状,重点分析了影响农村金融服务发展的几大因素,这里面既有政策原因,也有市场逆向选择的因素。本文提出应改革国有银行的业务考评机制,建立资金回流制度,使农业存款更好的服务于三农。

小额信贷组织发展论文 篇1:

温州民间金融发展问题及对策研究

摘 要:中小企业的发展在中国市场经济中的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在解决就业、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近年来发生在温州中小企业的危机让我们看到了目前中国中小企业生存的艰难现状。而这背后深层次的原因则是中国金融行业的滞后发展,导致大量一般性中小企业融资困难。以此次危机为例,探究民间金融的发展方向。

关键词:民间金融;利率双轨制;中小企业;温州

温州民间借贷危机:2011年的温州企业倒闭潮,比金融危机爆发时的企业倒闭潮来得更猛烈。2011年第三季度,温州市注销企业1 347户,同比增长7.59%。此外,注销企业数在二、三季度环比增长较快,第二季环比增长59.63%,第三季环比增长21,24%,注销企业数呈现上升趋势。据相关媒体报道,从2012年四月份起,陆续有40家中小企业还不起债务的温州老板们开始失踪出逃,并在9月达到高峰。一直被冠以民间资本晴雨表的温州遭遇了一场罕见的民间金融风暴,集中反映了经济运行中的一些深层次同题。

一、民间金融的现状与特点

1.融资规模总量不断增长。据央行2011年一季度金融统计数据报告,从2002—2010年,中国社会融资规模由2万亿元扩大到14.27万亿元,年均增长27.8%,比同期人民币各项贷款年均增速高9.4个百分点。2010年社会融资规模与GDP之比为35.9%,比2002年提高19.2个百分点。在温州等经济发达地区,民间金融在中小企业融资中占重要地位,融资比例已超40%。

2.融资范围不断扩大。民间借贷也从人民的生活急需转向住房贷款。

3.公开化程度不断提高。在民间金融占据很大比重的就是民间借贷。据调查显示,在温州特定区域,近九成的家庭都参与民间借贷。在温州,作为非正规化的民间金融有着和正规金融一样的家喻户晓度。另外,加之融资范围的不断扩大,民众参与民间借贷的范围也随之扩大,公开化呈明显趋势。

4.民间资本相对集聚。行业风险有所积累。温州很多中小企业贷款投资于房地产,于是民间资本集聚,尤其是在房地产业累积较多,从而使得企业存在风险隐患。

二、民间金融风险成因

1.利率双轨制对民间金融的影响。温州金融市场行情异常火爆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利率双轨制——以—般社会主体借贷利率衡量的民间利率大大高于银行贷款加权利率与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例如在2011年5月温州—般社会主体借贷利率为18%,同期银行贷款加权利率不足8%,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仅在6%左右。利率双轨制影成了巨大的套利空间,一方面银行存款实际利率为负导致存款流入民间金融市场寻求保值增值。另一方面一些能够获得低息貸款的大企业将银行贷款转手放高利贷充当资金掮客坐收渔利。甚至一些银行也主动向融资性中介机构伸出橄榄枝,资金被银行正常利率贷出然后再被中介公司以高息贷出,所获利润由银行和中介公司分享。

银行利率之低首先归咎于贷款利率上浮空间有限。银行业的大主顾——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和国有企业,他们基本上没有能力承担较高的信贷资金成本。而在中国银行业利润来源主要依赖于存贷利差,贷款利率不能提高就表明压低存款利率由广大储户来为银行利润买单。利率双轨制带来的根本危害是资金价格信号混乱价机制丧失有效配置资金的功能。一些投资效率低下的大型项目能够获得廉价贷款,而具有更高效率、代表经济成长方向的国营部门即使甘愿接受贷款利率上浮其贷款申请也很难获准。

2.国家宏观经济政策限制了其发展。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是影响民间金融的重要因素。中小企业陷人钱荒境地,纷纷寻求民间借贷也正是与央行连续上调存款准备金率,银行信贷收紧有关。这点在近几年表现得明显。从2008年以来货币政策逐渐转为稳健的货币政策,随后由于物价上涨的压力,中央人民银行从2010年以来不断提高存款准备金率,使得商业银行向央行贷款的利率升高,从而成本上涨,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得不到银行融资的满足速本应催生出一大批适合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新型中小型金融机构,而这些机构的出现正是属于所谓的金融增量改革范畴。改革开放三十余年我们获得的一个基本经验是增量改革往往产生巨大的边陆效应,例如体制外民营企业的崛起对中国经济增长奇迹的铸就功不可没。然而由于监管部门对金融风险的疑虑多少年来我们在金融增量改革上可以说是踯躅不前。

3.投资者产权保护和担保制度缺失。由于民间金融的非正规性,一直存在着投资者的产权保护缺失同题。在这种缺失产权保护的制度环境下,放贷者从事民间金融所面临的交易风险和契约风险会相当高。另外,担保制度也存在着缺失。存在欠缺的担保法律会导致银行提高贷款利率以弥补借贷风险,最终导致信贷萎缩。

4.金融监管对创新的保护和激励机制尚未形成。民间金融长期游离于政府监管制度外,不可避免地会引发这样或那样各种负面问题。而监管制度是政府有效实施金融管制的保障。但中国金融监管制度存在监管主体的重叠、监管强度过高、监管能力缺失等问题。

三、发展民间金融解决办法

既然搞民间借贷有利于纾解中小企业融资之困境,若是压制它会使市场上的信息不对称,就会使资本市场上出现资金供需不平衡,闲置资本就会蠢蠢欲动,大量流入民间借贷,民间金融市场鱼龙混杂,操作隐藏于地下,不依照市场规律办事,投资渠道单一且违背法律和道德等缺点日益突出徒增金融风险,因此不如让其浮出水面,堂堂正正进入金融市场。这样,方面可以降低民间借贷的变易成本,让具有融资需求的中小企业得利,另一方面也便于监管而从有利于控制潜在的金融风险。

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引导民间金融规范化发展。首先,要承认民间金融的合法性,逐步放松对金融市场的限制。包括市场准入、投资领域和业务范围。由市场承认更多的基础性配置功能。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放任自由,忽视金融监管的制约性。因此,政府监管部门要制定法律法规明确其市场准入资格,并通过民间金融中介组织的信息披露。其次,民间金融的存在形式、演进方向可根据不同的经济环境进行适应。如像温州这样经济发达的地区,民间金融可以逐步过渡到正规金融。而在经济欠发达省份的农村,由于商品经济不发达,决定了正式金融难以到达这些地区,带有明显互助合作的合会、私人借贷等非民间金融的低级形式会继续保留下来。最后,要增强民间金融债权人的法律保护。例如扩大担保物范围及改善担保方式,提高执行效率,避免因担保物贬值而使担保权落空。为防止温州民间金融危局愈演愈烈,2011年10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的金融财税政策等9项措施,包括要求运行对小微型企业的贷款增速不能低于全都贷款平均增速,提高对其贷救不良率的容忍度,提高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出台力挺小微型企业的政策措施可解救燃眉之急,但一些行政命令的匆忙执行从长期来看也会产生有害的后果。比如由正规金融来为当前温州民间借贷危机埋单就有违审慎金融原则,会引发道德风险,从而进一步鼓励投机行为,我们应该守住正规金融体系与民间借贷之间的防火墙。只有这样才能倒逼温州模式加速转型升级。

2.完善信息公开平台,逐步推进民间金融利率市场化定价。根据温州市人民银行的监测,民间金融的市场利率呈现逐月上升的趋势,其中2011年9月份的综合利率更是升至1 125.44%,创下历史新高。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报告显示,全国平均民间借贷利率为24.4%,折合月息超过两分,比去年同期上涨了3.4个百分点。如此高的市场利率的根源在于借贷双方的信息不对称。这样的高利率无疑会吸引更多的民间资本在缺乏考虑的情况下注入其中,一旦经济形势发生变化,其背后的高风险和不稳定性无疑又使投资者面临血本无归的境地,造成社会的不稳定。所以,建立一套灵活有效的利率决定制度显得尤为重要。通过建立行业商会或其他类似的监管机构,加强对民间金融机构的资格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建立真实有效的信用评级体系,并通过各种媒介提供各民间金融机构的实时借贷利率、资本容量、风险测算、信用评级等有效信息,为需要进行融资的中小企业提供全面的信息支持,促进各金融机构间的公平竞争,维持市场的稳定和促进市场的良性发展。同时民间金融的市场化进程无疑将为中国金融生态环境进一步改革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民间金融的快速健康发展,越来越多的商业银行依托自身的强大资源优势以第三方的身份参与到民间借贷的金融活动中来,不断创新服务项目,例如,为民间金融机构提供项目风评估和价格测算、个人资信评估、资金托管和信息公开平台等业务。

3.支持小額信贷组织发展,积极构建民间金融体系。小额信贷组织是中国民间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温州的民间金融发展史来看,鼓励小型投资机构、信用合作社等小额信贷组织是目前最好的选择。并且要积极构建民间金融体系。当金融市场体系逐步建立发展完善成熟后,机构的各类属性就会通过交易行为由市场进行选择,在正规经营和信息分散直接找到—个效率最大化的边界。同时应鼓励民间金融进行更多的创新,给民间金融必要的制度空间,有效吸收民间闲置资本,并将所吸收的资金合理有效地投入市场。以宽容的心态对待民间金融的发展,发挥民间金融利率的有效机制。比正规金融机构受到管制的利率机制更为有效,能起到目前银行利率调节无法达到的效果,这对于国家制定利率政策及推动利率市场化都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因此在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放开金融市场的进入和退出壁垒,确立公正、有效的市场竞争规则,使民间金融充分发挥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海鸣.中小企业民间金融支持及创新研究[J].企业改革与发展,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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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张赫,蒋婷,刘宏翔.进一步放开民间金融,活跃中国金融市场[J].财经界,2010,(8).

[5] 曹爽.浅谈中国民间金融的存在与发展[J].法制与社会,2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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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杜彪.关于中国农村金融制度变迁的思考[J].农业经济问题,2007,(10).[责任编辑 吴明宇]

作者:刘枥柽

小额信贷组织发展论文 篇2:

农村金融服务新途径

摘 要:本文围绕农村金融服务现状,重点分析了影响农村金融服务发展的几大因素,这里面既有政策原因,也有市场逆向选择的因素。本文提出应改革国有银行的业务考评机制,建立资金回流制度,使农业存款更好的服务于三农。并提出要发展农村金融,引入民间资本、创立以龙头企业为牵引的互助担保机制、建立借贷人信用档案以及创新小额贷款抵押物是行之有效的方法,他们很好地解决了当前农村信贷供求问题。

关键词:农村金融;金融体制;担保

一、农村金融需求面临的难题

现在,农民创业已不是稀罕事了,特别是国家鼓励大学生创业以来,有很多的大学生选择回到自己家乡进行投资创业。但他们往往由于缺少必要的启动资金,更缺少合适的抵押物从银行取得贷款,往往只能求助于亲朋好友或者转向民间借贷。目前,农村的金融需求面临的难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1.1金融服务滞后

随着农村工商业的发展和个体创业的增加,农村经济对金融服务的要求趋于多样化,但目前在农村的金融机构仍以存贷汇业务为主,缺少针对农户个体、农村中小企业的金融产品,不能满足当前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农发行作为政策性银行,负责粮棉收购资金的运作,只有少数的农村龙头企业可以享受到贷款;农行和邮政储蓄银行的农村金融网点基本成为吸收存款的窗口,吸收来的存款用于农村建设贷款的很少,很大一部分资金外流,支农功能弱化;现在,作为农村支农的主力军,农村信用社正处在体制改革当中,无论是从资金实力,还是服务手段上来讲都落后于农村金融需求。

1.2 民间借贷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中异常活跃,但缺乏有效监督

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不完善导致非正规金融市场的不断扩张。民间借贷对于抵押要求不高,且手续简单,特别适合农村中小企业对于资金的需求。据了解,在浙江温州的部分县里,60%的企业需要参与民间融资,其融资额占其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4%。农村民间借贷主要以高利贷为主,普遍的利息在3分左右,在农户能够承受的范围之内。但我国尚未对民间资本建立管理和监督体系,不能及时掌握非正规金融市场的规模和动态,对此可能引发的问题缺少重视。

1.3农业信贷政策与农村经济发展之间矛盾突出

一个时期以来, 政府在战略布局和资源分配上强调城市过多,农村发展得不到足够重视,与迫切需要发展的农村经济形成了强烈反差。比如现行个人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基本上是按大城市的标准来制定的,根本不切合农村实际,一般的农村企业及大量的个体经营和承包户因资产、销售规模限制很难达到评级要求,被排挤出信用企业之外,无法得到信用企业的授信待遇。即便申请个人贷款, 由于现行法律规定农村集体土地等均不允许抵押,可用于抵押的财产很少,也往往因为提供不了符合金融部门要求的抵押物而被拒之门外。比如目前,大部分省市农户小额贷款的授信额度只有1 万元到2 万元,支农力度最大的地区小额贷款的最高限额也只有5 万元,在当前通货膨胀的情况下,使大多数经营大户扩大经营得不到资金支持,发展受到了限制。

1.4农村资金外流严重

目前, 国有商业银行每年在农村吸储余额约为2000 亿至3000 亿元,很大部分通过上存净流出农村。邮政储蓄银行仍以“贴水”揽储方式抽取大量的农村资金,加剧了农村资金“体外循环”。目前,每年约有近千亿元资金通过邮政储蓄从农村流入城市。各商业保险开办存款性的保险业务,抽走了部分农村资金,加剧了农业资本的稀缺。少数农村信用社在赢利动机的驱使下,通过“农转非”把资金投向获利机会较大的非农领域。信用社超过存贷比例以外的25%存款资金通过购买国债等方式转移出农村,从而使资金流向城市,削弱了其支持“三农”的资金实力。由此造成的农村经济大量“失血”将加剧新农村建设资金的严重不足。

二、影响农村金融服务发展的因素分折

2.1缺少龙头企业,银行放贷缺少项目

由于农村的集体土地,农户土地作为抵押物还缺乏有效性,农业生产又存在一定的风险性,少了国家政策性支持,银行是不愿将钱放贷给个体农户的。而少数农村龙头企业往往在资金技术方面实力雄厚,又拥有自己的厂房设备,从银行贷款不是难事。目前的情况是农村的个人、家庭小作坊式企业较多,他们实力弱,比较分散,不能形成一定规模。

2.2银行经营考核体系限制了农村金融投入

银行经营考核体系实质上是限制农村金融投入银行经营考核体系在银行业务经营中起着“指挥捧”的作用。在目前银行经营考核体系中一般都侧重于考核负债业务和中间业务,对资产业务则主要是从贷款的收贷收息率和不良率方面进行考核,这对商业银行的基层行来说,无疑是限制放贷,“与其冒着风险放贷款,不如花大力气抓存款”。这样既保证了单位效益和职工福利,又保住了政绩和“帽子”。商业银行的考核机制使金融机构成为从农村吸收存款的“抽水机”。

2.3土地政策的制约

我国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在集体和国家,农民只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所以不能将所承包的土地作为抵押物从银行取得贷款。

三、农村金融服务新途径

3.1提高联合担保的放贷额度

目前,由农户间相互担保在农村信用社所能取得的贷款额度普遍是5万元以下,这显然不能满足农户扩大生产的需要。不少搞养殖或大规模种植的农户苦于没有资金扩大生产,或者没有钱作为周转资金。政府应该鼓励龙头企业与农村互助合作组织建立贷款担保机构,为一定区域的农民提供担保。龙头企业往往在在市场、信息、技术和资金方面拥有优势,承贷能力强,通过农户与龙头企业之间的捆绑,使龙头企业为农户小额贷款提供信用担保,这样,银行也打消了放贷给农户担心本息可能收不回的忧虑。银行可适当地提高房贷额度,满足农户的需求。此外,国家也应通过财政贴息,税收减免等方式重点扶持龙头企业,加强其在互助担保中的纽带作用。

3.2建立农户贷款信用档案

目前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以及产业化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扩大,贷款周期一般在一年以上,不少水产养殖,比如甲鱼,往往要进过2年以上才可以收获。贷款周期的延长,农业产品价格的起伏又比较大,对于银行来说增加了放贷的风险性。农户的借款也由以往的一次性借款发展到经常性的借款,银行与农户之间的来往是多次的。银行可以建立一套农户信用档案,对农户的借款用途,借款金额,借款人财产资质,按期还款记录做一统计,区别出按期还款的信用良好的农户,在以后的借贷过程中可以适当放宽借贷条件或者可以零时调高借贷额度,这样既减小了银行的放贷风险,又提高了放贷资金的使用效益。

3.3引导商业银行提高支农作用

重构县域国有商业银行考核指标体系,强化金融服务的“爱农”意识根据县域经济特点,国有商业银行不但要重视存款业务的考核,也要重视贷款考核,要建立负债、资产、效益全面考核的指标体系。避免由于过分侧重于负债业务的考核,而导致农村资金外流,成为名副其实的存款银行。尤其应该适当下放贷款审批权限,建立一种面向农村的正向激励、自主评定、风险内控的信贷考核制度,考核机制要树立服务“三农”的思想,能够切实提高基层信贷员放贷的热情,同时应该规定县域信贷客户量按县域人口和经济总量确定,规定最低贷款户数比例,这样既可通过制度促进县域金融有效地寻求信贷资源,又进行了有力的风险控制。其次,国家应加强对农村信贷的宏观调控,规定金融机构特别是县及县以下商业银行支农资金投入比例,对当地新增的支农贷款给予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同时纳入监管范围,保障农业资金投入。

3.4 推进小额信贷组织发展

因地制宜建立农村社区金融服务机构,积极推动小额信贷组织试点发展小额信贷组织在农村具有可行性,在一定范田内可以允许条件具各的民营资本开办规模适度的金融企业,培育自然人、企业法人或社团法人发起的农村社区金融机构,形成与农村信用社、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共同竞争的局面。小额信贷组织要立足支持新农村建设,不允许其跨区经营; 资金运用主要限定在对农户、个体经营者和微小企业发放贷款,不对外投资; 资金来源以自有资金、捐赠资金或单一来源的批发资金等形式为主; 贷款利率由借贷双方自由协商,不吸收存款,股东最多不能超过5个。小额信贷组织成立后,恩格尔系数在0.5-0.59之间的农村温饱户以及创业期间中小企业在资金需求量大、银行直接融资不具各条件时,可以向小额信贷组织借款,极大地便利农村农民融资,有利于完善新农村建设的金融服务。

3.5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为抵押贷款

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允许土地流转,土地所带来的权益就可以发生转移,这使得其具有交换价值、具有可让予性,为最终变现标的物创造了条件。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抵押物,实质上是有保证的信用,其能起到信用增级或信用约束的作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可以解决农村信贷一直解决不了的抵押品问题,使得农民建立起守信意识,金融机构承担的贷款风险得以降低。不少沿海农村,土地的流转速度很快,当地也开发了滩涂优先转让权等质押物。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有其发展的可行性,以及有益性。其实施过程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土地制度的完善、健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建立科学的土地评估方法等难题,需要在实践探索中逐步化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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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郭琪. 农村互助担保:形式创新与制度缺陷[J]. 当代经济管理2010.1

[5] 王翰墨. 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对策思考[J]. 吉林金融研究 , 2009.1

作者:赵峻

小额信贷组织发展论文 篇3:

关于金融机构改革的思考与前瞻

[内容摘要]本文在讨论了改革与危机关系的基础上,阐述了中国金融业进一步改革的目标及主要设想。第三部分讨论了三个金融机构改革基础性问题:(1)认为前30年的金融改革是以略滞后于经济改革为目标的,这为农村改革和企业改革的成功争取了时间,并减轻了压力。今后的改革应略微超前于经济改革,使金融发挥引导作用。(2)认为金融业在过去30年的贡献主要有两个:一是承担了经济改革的巨大成本;二是过去30年的大规模建设,大多由金融业提供,为中国经济起飞打下了基础。(3)讨论了金融市场与金融机构的数量和质量对经济增长的影响,认为金融市场的规模与金融机构的数量与一个经济体的规模有关。

[关键词]金融机构改革;商业银行兼并;海外扩张;存款保险

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经济面临崩溃的边缘,邓小平同志提出了经济改革的战略思路,从而解决了经济的长期后退问题,走上蓬勃发展的道路。宏观经济周期中,进入危机就是下一轮改革的开始,通过危机来暴露经济中存在的问题,是一种不得已的方式,却又是最能提醒人们关注问题的方式,成为问题获得解决的前奏。金融机构的改革,也是在不断地出现危机之后才得以采取行动的。

一、改革与危机的关系

最能体现危机与金融改革关系的事件,莫过于20世纪20年代末30年代初的全球金融危机。在那场危机中,绝大多数金融机构未能幸免。危机后法律的修改颁布使美国银行体系和证券交易体系得到极大改变,奠定了美国金融业延续近70年的基本模式。现代国际金融体系一方面由于国际化进程加快,使资金交易与资金流动的量和速度都与以前不可同日而语,各种金融产品创新对冲掉一些风险,使全球市场保持了相对稳定;另一方面,由于这种资金流动的趋利性,在缺乏有效制约的情况下,国际游资对某一市场的冲击容易导致全球性危机,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给我们提供了教训。而现在美国的次贷危机,会不会演变为一场冲击全球金融体系的危机还是一个未知数。如果不是,则国际金融体系将保持相对稳定,若是,则意味着全球性金融的重组,国际金融体系正在酝酿一场新的改革。

中国的金融体制改革更是在困境下进行的。在计划经济时代,中国自成体系,这种封闭和随之而来的动乱使中国经济濒临崩溃。改革势在必行。经历了多样化金融机构的构建,经历了中央银行体系的确立,经历了金融市场的兴起,经历了金融法律系统的设计,国有银行体系最终转变成了商业银行,多种金融机构参与的竞争提高了社会福利,金融市场交易的快速发展成为经济主体的有效融资场所。

1992年南方经济泡沫又一次使中国经济陷入危机。经80年代改革后的金融体系在90年代初出现了较好的市场化道路,这时,海南开放成为经济快速增长的启动器。初步市场化的金融体系成为一个脱缰的野马,大量的银行资金涌入海南以及与海南相邻的南方地区,结果,经济泡沫出现并很快破灭。政策决策者认识到,必须把银行办成商业银行,按照商业原则经营银行,于是,《商业银行法》、《保险法》等相继出台。随后几年,经济调整使得增长率不断放缓,从两位数的GDP增长降为8%左右,这样的宏观经济环境根本就无法使金融机构的资金从这样的泥潭中拔出来。再加上为了解决企业改革问题,金融业不断地向改革中的企业输血,银行就更无力去解决自己的不良资产。商业原则无法得到遵守。90年代中期,海南泡沫破灭4年以后,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尽管中国未受这次危机的直接冲击,但是,这几个因素叠加在一起,使中国的金融业陷入了另一场危机:中国银行业的不良资产以每年2个百分点的速度上升,到1999年,海外研究者认为,中国的银行业已在技术上破产。

从改革开始,中国还从没有想过从技术上破产所包含的意义。我们的改革是认真的,又是严肃的。这种严肃,使我们对每一步改革都要反复地自问:它符合我们头脑中的社会主义定义吗?它符合我们头脑中的广大群众利益吗?因此,我们长时间地认为,银行的企业化经营是改革的正确道路,坚持国有商业银行是正确的道路,银行不要为自己的盈利而努力,而要为社会的稳定和企业的发展而努力等等。但是,这样的努力换来的是银行赢利能力低下,不良资产水平极高,甚至面临破产的可能。银行的破产对经济的损害与企业破产不可同日而语。我们严肃认真地改革与发展经济,难道最终却得到一个破产的银行体系?只好进一步改革,剥离国有银行的不良资产。首先剥离四大国有银行1.3万亿不良资产,这大大超过了四大银行过去50年的利润总和。

中国的金融改革进入最后的阶段。所有严肃思考后应走的路都走了,应该采取的措施都采取了,但是,金融体系走向了破产边缘。股份化改革成为唯一的,又是最后的一条路。

从2003年起,通过国家注资,冲销坏账,形成国有商业银行较好的财务状况,从而获得海内外资本的青睐,四大银行中三大国有商业银行终于成为股份公司在海内外上市,银行的资本金、竞争力、透明度以及由此而来的利润大幅上升,都证明这次改革取得了初步成功。同时,对十多家经营不善的证券机构实施关闭、接管,净化了证券市场,一些大证券公司也接受了国家的注资进行重组,证券市场得到极大恢复。这个改革的成功不仅使金融业获得了稳定,而且成为中国经济下一步发展的基础,同时也是中国经济及金融业向国际市场发展的基础。国有银行的股份制改革实际上使中国百姓通过对上市银行的投资,分享了中国经济增长的红利,符合社会主义的原则。

二、还需进一步改革吗

改革的成功仍是初步的,若不进一步改革,改革成果还可能退回去。我们能否打破危机——改革的循环,形成一个持续的过程,逐步补足金融体系中的短缺部分,以构成一个比较完整的体系。我们的思考形成了以下的一个改革框架:改革的最终目标是商业银行、保险机构和证券机构相互支撑的机构体系;农村金融服务实现一定程度的多样化;逐步放松对金融业进入的过严控制,推动社区银行、小额信贷组织发展,向中小企业和个人提供更多金融服务;保留少量政策性银行,逐步实现政策性业务的竞争性招标改革;尽快建立存款保险机构,保护小额存款人利益;发展为金融服务的中介机构;形成金融业、为金融业服务的中介机构、金融市场机构和金融监管机构相互服务、互相制约的机构体系。

(一)进一步推动商业银行改革上市并向海外发展

通过上市达到了两个效果:一是增加商业银行的外部约束。这是说上市后,一家商业银行不再完全受一至两个股东的约束,也即减小了行政干预的可能,便于按照商业原则处理业务;同时,由于资本市场对上市公司透明的要求比较高,受股东关注度更大,从而对商业银行的行为有更大的约束,改善商业银行的行为模式。二是通过资本市场筹集资金可以较快地实现资本增长。在银行监管越来越多地依赖资本监管的国际环境中,资本金的大小和资本擴张的速度对商业银行的发展至关重要。按照巴塞尔银行委员会的监管原则,商业银行的资本金总额应不低于经风险加权资产总额的8%,这个规则也将在中国得到逐渐强化。中国快速

增长的经济,使商业银行的资产增长很快,对资本金的需求也是巨大的。

多年来,中国的大银行都处在恶劣的经营环境中,应付国内经济与金融问题成为主要业务。经过这一轮改革,这些问题得到初步解决,因此,银行应该将眼光从国内转向国际,通过寻找国际扩张的机会来平衡国内国外的收益与发展。在向海外扩张的过程中,我们现有的优势是有资金,而劣势是无经验。多年来,商业银行的海外扩张战略是在海外设立分支机构,特别是力争在发达国家设立分支机构,来表现其国际化银行的概念。其实,这是不对的。我们的优势、劣势分析告诉我们,在海外经营需要的是经验,目标是市场,目的是盈利,这需要对海外的相关法律和业务相当熟悉,并要与当地银行业以及企业建立良好的关系。这些都是我们的劣势,并在短期内很难有根本的改观,这可能与意识形态的差异有相当程度的关联。发达国家的法律法规相当完整而繁杂,人力成本极高,市场早已瓜分完毕,因此,就算没有意识形态的障碍,中资银行在发达国家的发展空间相当有限。主要从事的业务是当地华人华侨、当地中资企业以及部分与中国有关的贸易结算服务。因此,我们认为,中国大银行的海外战略应从开设分支行转向收购兼并当地一些有潜力中小银行,或者通过参股海外大中银行,小比例持有其股份,派出人员参与管理或经营,间接进入国际市场并培养相关人才,这应成为现阶段中国银行业在发达国家扩张的主要方式。

国际大银行无不通过收购兼并实现其扩张目标的,但它是横向或向下扩张,即在发达国家之间扩张,或向发展中国家扩张。中国的扩张却是逆向的,即从发展中国家向发达国家扩张,这注定胜算不大。正确的扩张路径是:在发达国家设立机构应是象征性的,实质性扩张应该向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与我国经贸业务量大的发展中国家和与我相邻的国家。与我国经贸业务量大的国家,银行跟进顺理成章,这是其利润的重要来源,而所在国的银行不如中资银行经验多,中资银行容易取得优势,这是向下扩张的路径。中国的银行体系经改革后,增大了对周边邻国银行体系的优势,这包括资本金优势和技术优势,若再挟地缘优势,可能会使中国的银行业逐步找到国际化的新路径。

(二)组建和完善金融控股公司

银行的综合化经营已成国际趋势,对于大银行而言,以单一业务立身,不再具有競争优势。综合经营有两种基本模式:一是在一家金融机构中,比如在一家银行中开展多种金融业务,一家银行可以既做传统的银行业务,也可卖保单,同时设立投资银行部,开展证券业务。二是设立一家金融控股公司,在旗下建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其他金融性公司。控股公司也可以控股两家以上的银行,形成关联银行关系,提高竞争力。对于第一种模式,银行业务与证券业务难以清楚划分,容易被人攻击为内幕交易,也容易因证券市场的崩溃影响银行的稳健经营。因此,建立金融控股公司比较好。中国的大银行已开始以控股公司的名义开展活动,但是在法律和监管规则上还未能给以确认。银行要办保险公司还不那么容易,而保险办银行已获通过。中国的金融控股公司法还未出台。我们认为,金融控股公司就是控制两家或两家以上金融机构的公司,这种控股既指具有绝对控股权,也指具有相对控股权的情形。若一家金融机构只占有另外金融机构的少数股权,则不应将其列入金融控股公司管理,而只要求这家机构将所持少数股权明确列入自己的资产负债表。

中国的大商业银行已形成金融控股公司,而汇金公司(以及国家外汇投资公司)也是一家金融控股公司,一些金融机构如平安保险、人保集团都可视为金融控股公司。当务之急是要制定控股公司法或者金融控股公司法,规范金融控股公司的建立与管理,防止可能出现的垄断并带来福利的损失。

(三)小金融机构与社区银行应得到更大的发展空间

小金融机构的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公司治理与稳定性。对于公司治理,要解决的是投资者的权利保护。无论该机构以股份的形式还是以合作制形式,投资者在其中的作用不能仅仅是食利者,他们应该对机构的决策负责。

农村信用社应区别不同地区采用不同的形式。在发达地区,可以将农信社合并成农村商业银行,因为这些地区城乡差别小,按商业银行原则经营是个合理选择;相对不发达地区的农信社要商业化经营,以股份形式吸引投资者,做到自主经营,自求平衡,保证财务上的可持续性。落后地区的农信社应回归合作性质,通过社员的合作,一人一票,向农村地区提供金融服务。由于财务上的约束并根据金融业务量的大小,信用社经营可以考虑实行一定程度的业余化。在不发达地区,信用社除主要业务人员外,可以聘请兼职工作人员开展业务。省联社的权力应受到有效约束,各信用社可以根据提名选举联社主任,而信用社主任应由信用社聘请或理事会任命。

推动小额贷款机构,增加农村金融服务的竞争性。小额贷款组织由于不吸收存款,全部可贷资金来自于贷款机构的自有资本,或向固定的几个债权人的借入资金。因此,它可能不被当作金融机构注册登记但是它可以向本区域内的企业和个人提供贷款,增加金融服务的供给,由此产生的风险基本由贷款者自己承担,不会像存款机构那样影响到存款人,形成社会风险。

发展农业保险。可以通过以下路径发展农业保险体系:一是鼓励现有保险机构拓展农业保险,政府给予财政补贴和政策优惠;二是可以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出资组建农业保险公司,甚至成立专门的农业政策性保险公司;三是开展农业保险与农业合作社合作的试点工作,探索发展合作性保险。

发展扩大农产品期货市场。期货市场的发展有利于建立公司+农户的农产品经营模式,公司在与农户签约后,也需要有市场来锁定风险,确定价格。

适度放开社区银行,解决小区域发展与小企业、个人资金需求。一个国家或经济体中,中小企业占绝对多数,他们可能不是创造GDP的主要力量,但却是增加就业和稳定社会的重要力量。美国曾于1977年颁布了社区再投资法(theCommunity Reinvestment Act,简称CRA),要求存款机构必须把一定比例的存款用于本社区信贷发放,积极支持社区的发展。即使在发达国家,中小企业和个人的金融需求都是金融机构竞争的对象,也是金融机构利润的重要来源。

(四)建立存款保险公司

随着中小存款类金融机构的设立以及监管部门适度放宽市场准入的限制,金融将面临的另一个问题是金融机构的稳定性。中小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一样,资本金少,抵抗风险能力较低,金融体系的脆弱性可能会因为中小金融机构的“失败”而表现出巨大的破坏性。存款保险公司的建立就是为建立中小金融机构设立的稳定器。有一种观点认为,存款保险制度会增加金融机构的“道德风险”,国际学术界对此有很多研究,证明此言不虚,但是这些证明都是对比该国(地区)设立存款保险制度前后金融机构风险变化得出的结论。就中国的情况而言,现在的储蓄存款实际上是被全额保险的,一旦存款机构倒闭或被行政关闭,个人的储

蓄存款将被百分之百连本带利偿还,或由倒闭机构的资产处理来支付,或由中央银行代为支付。若将百分之百的存款保险制度改为有限折扣偿还,实际上是降低存款机构被保险的比率,且将过去的隐性保险改为显性保险。按照国际学术界的证明,是降低了“道德风险”,而不是增加了风险。如此一来,设立存款保险似乎就是增加金融体系的风险了。对于这个问题,我们认为,过去的隐性全额存款保险,确实使中国的金融机构无倒闭之忧,但造成了大量“道德风险”,这种“道德风险”形成的损失,又成为一种倒逼机制,逼迫政府或中央银行通过多发货币或多负债来偿还,或让其继续低效率经营以维持其不倒,这是巨大的资源浪费。存款保险机构的设立,可以让金融机构的淘汰机制成为一种常态,推动竞争,提高效率,使金融机构配置资源的能力得到有效加强。

另一种观点认为,在中国设立存款保险是正确的,但现在还不是时候,因为中国存款机构的贷款拨备覆盖率还低,只有大约50%,覆盖率接近100%时才可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近两年来,中国宏观经济一直保持良好状态,以致微观银行业利润颇丰。除已经改制完成的大型商业银行的利润大幅增长外,中型商业银行继续保持着盈利的增长,而小型存款类金融机构也扭转了亏损局面,实现了全面盈利。因此,在此环境下,应该对商业银行的利润分配进行适度限制,要求存款类金融机构首先要增加贷款拨备覆盖率,而不能将利润全部分配给股东,从而快速地解决拨备不足问题,扫清设立存款保险机构障碍。 再有一种观点认为,大商业银行参加存款保险不合算,因为大商业银行本身比较稳定,不需要用存款准备制度作保障,因此,其交纳的存款保险费是一笔不当开支。一个折中的办法是分类确定保险费率,适度降低大商业银行的成本。

因此我们认为,存款保险机构设立的条件已经具备,应当立即建立。

(五)强化证券公司资本金,推动私募基金发展

近两年是券商全面盈利时期,应抓住这个机会补充资本,做强自己。证券业的盈利状况在过去十多年里经历了高——低——高的变动过程。20世纪90年代的高盈利期,证券公司凭借市场的高成长性和不规范的经营获得了大量利润,其中挪用保证金自己炒股行为最为普遍,在市场不断上升的情况下,监管部门不加以严格约束,短期不会出现大问题,但是若市場出现波动,被挪用的保证金不能及时归位,就可能出现证券机构的流动性问题。然而,市场在进入2000年以后真的出现了持续的下跌,券商陷入危机。另一个使券商陷入危机的盈利模式是接受委托理财。券商以固定高额保底回报的承诺吸引一批客户将大量资金交给券商炒股,但是当市场出现系统向下跌时,券商的损失是巨大的。

这两种盈利模式的风险在2001年后表现出了巨大杀伤力,证券业从这一年起进入全面亏损。那么,系统风险产生的原因是什么呢?我们认为源于两个因素:一是证券业长期的不合规经营未能得到有效制止,风险不断积累,成为市场系统风险;二是中国特有的“股权分置”一直未能解决,积累到一定程度后形成市场对未来的恐惧预期。但是,要注意的是,这是中国股市的高涨时期,若不趁时增加券商的资本积累,注重增强资本实力,在将来的竞争中是无法取得优势地位。而且若股市再次进入下行周期,交易量萎缩必然导致证券公司盈利的再次萎缩,甚至再次出现券商的系统危机。

发展私募基金将是今后几年证券市场发展的另一个重点。私募基金由于法律的修改,在设立方面已无大的障碍,但是对私募与非法集资的法律界限要更加慎重地把握。私募基金大量进入中国资本市场,将会加速改变以散户为主的市场,使其逐渐成为以机构投资者为主的市场,这将改善证券市场的交易行为。

三、关于中国金融改革问题的讨论

近三十年的中国金融改革引起争论的问题不少,但无可争议的是,几乎没有人再认为金融不重要了。但对于金融体系改革的一些基本问题,仍然是不清楚的,因此有必要加以讨论。

(一)金融改革应该是超前、同步或相对落后于经济改革

这个问题的争论一直贯穿在经济改革的全过程中。大多数人认为,金融改革应超前于经济改革,有一个高效的金融体系才能推动经济的改革与发展;另外一些人认为,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任何一个系统的超前改革都注定是高成本的,必须统筹规划,稳步推进;再有一些人认为,.金融改革应略微滞后于其他经济改革,特别是要滞后于企业改革,因为金融的基础是企业,企业没有改革,金融是无法进行改革的。

我们认为,金融改革应分两个阶段讨论:在大多数企业改革完成以前,金融改革应略为滞后;当大多数企业已经市场化后,金融改革应该适度超前。

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的金融改革,直到九十年代中期,基本上遵循着跟随经济改革的策略。尽管有不少人呼吁加快金融改革的步伐,金融业也推出了不少改革措施,但都未能涉及金融改革的核心,即金融业以利润为目标。七十年代末分设专业银行,是因为改革从农村起,需要一家专门从事农村金融的银行,农业银行就分设出来了;又由于改革开放的大目标中,对外开放需要一家专门的银行推动对外贸易,中国银行就分设了。1984年中国人民银行专司中央银行职责,是因为专业银行体制需要有一家专门的管理机构。其后金融机构得到爆炸式发展,则是作为央行的中国人民银行不能面对四家大专业银行垄断进行博弈。但是,这些金融机构,特别是银行仍是从专业银行向企业化经营的过程,还未进入商业银行改革的过程。因为这时的企业基本上还是以国有、集体等为主体,银行还要以社会贡献为目标而不能以利润为目标。

资本市场的改革也基本同样。现在有不少人说中国的资本市场一开始就是为国有企业上市而设立,这是完全不对的。中国资本市场建立之初,相当多的人是反对的,直到1992年还处于“允许试”的阶段。因此,从80年代的非组织资本市场到90年代中期的有组织资本市场,上市公司基本是集体企业而非国有企业。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后国有企业上市才占了主角。现在大家认识到,没有资本市场,一国的金融体系将是无效率的。这一共识在中国花了二十多年才获得。

20世纪90年代企业改革逐渐走上了正轨。民营企业得到了正面对待,并获得了大的发展,相当部分的国营企业完成了转制,一部分成为上市公司。可以说,九十年代后半期是国有企业上市的重要时期,而银行的改革也由企业化经营转入商业银行改革时期。进入本世纪后,企业改制取得阶段性成果,金融业的改革再一次被提到议事日程,金融改革加速。自2003年以来的商业银行改革,是自1994年以来最重要的金融改革,它建立了一个可以实施的以利润为目标的价值评价体系。它在大多数企业改革完成前是不可能实施的,因此,要让金融业实现超前改革是不现实的。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完成以后,金融业将可能以适度超前的改革措施推动经济改革与发展,引导经济主体按市场原则经营。当然,从金融资产的增长速度来看,它要快于GDP的增长速度,这是否可以看作是金融改革

快于经济改革标志?我们并不这么认为。即使排除通货膨胀的因素,通过经济转轨,一部分在计划经济中未能以货币表示的资产有了市场价值,进而转化为企业或个人的、以货币来表示的资产,并转入银行的存款账户,使银行的资产增长比GDP增长快。这种“金融深化”并不一定表示金融体系有大的改进,相反,恰好是经济体制有了大的改进。当然,如果这时金融体系也进行了改革,由于改革导致金融效率的提高,可以促进经济增长的加速。如果金融改革未能达到有效配置资源的程度,那么,尽管金融资源在增加,但金融效率仍然低下,将导致不良资产的增加,大量快速增长的金融资产在一段时期后会成为银行的坏账。

(二)中国的金融体系对经济改革贡献

跟随型的金融改革确实会形成大量不良资产,从中国的金融改革中也清楚地看到了这一点。有学者分析,中国银行业的盈利水平在80年代与国际水平差不多,到90年代中期,其回报率就大大低于市场经济国家了。银行的资产相对于80年代增长了几倍,但利润总额还不到80年代的一半。上世纪末,中国的商业银行被国际上认为在“技术上已破产”。按国际投资银行的估计,不良资产占商业银行总资产的比重超过40%。按中国剥离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数量,1999年剥离的不良资产约为1.3万亿,随后三大国有商业银行通过改制还剥离或冲销了近万亿,正在改制的中国农业银行可能还将有8000~9000亿元左右的不良资产。中国的商业银行从1949~2003年创造的全部利税,也远没有1999年剥离的不良资产多。因此有人认为,中国的银行业对中国经济的发展基本没有贡献。

我们的分析不接受这样的结论。80年代企业和银行都未进行大规模的改革时,银行对企业的贷款基本是国家银行对国家企业贷款,其核算体系由国家决定其利润或收益放在哪一方。若要银行有更多盈利则提高利差,或督促企业按时还贷;若要企业利润高一些,则给银行定一个极低的利差,要求银行体现其社会责任,这基本体现的是平衡。90年代中期加速的企业改革,使银行的经营环境急剧恶化。为了推动大中型国有企业“脱贫减困”,国家允许不少企业对银行贷款停息挂账,或将银行的贷款转为无管理权的股份;一些企业也采取其他逃债手段:从原企业抽出优良资产组建新公司,然后上市,将企业的负债全部留给一个空壳公司;有的干脆“假破產真逃债”,将原有企业破产,同时将原有企业相对优良的资产和原班人马重新组建一家公司。中央银行制定了一个极低的利差,甚至负利差的信贷政策。在利率管理环境下,没有哪家银行可能在无利差的环境下获得可持续的财务条件。从宏观上看,这实际上是利用银行业在改革中积累起来的资源为大规模的企业改制提供财务支持,改革成本被转嫁给了银行业,这是中国银行业过去十多年来所作出的最重要的贡献。更极端地说,没有3万多亿的不良资产,就不可能有现在20多亿的上市公司市值。另一个贡献是,过去十多年,银行业对中国的大规模基础建设,提供了大部分资金。中国的高速公路、港口、电子供应等等,无一不是中国银行业贷款支撑。最终形成的现代化的交通网络,成为国际大资本可能进入的基础条件,成为中国GDP总量超过20万亿的保证。

因此,如果没有银行业承担改革成本,中国的经济改革是不可能这么平稳实现的。进一步的推论是:跟随型的金融改革是经济改革的缓冲器,是渐近式经济改革的最重要的策略之一。

(三)金融市场与金融机构数量和质量对经济增长的影响

一国的资金数量在某一时点是固定的,为什么我们要放开市场,让众多金融机构参与竞争,而不用一家或少量几家金融机构存储和管理这些资金?这在改革中经常争论的问题,现在依然潜在地存在于一些人思想之中。大多数学者对此的解释来自于垄断所造成的低效率和福利的损失。这是基于一般的经济学理论所作出的解释。其实,放开市场还有更为重要的金融学的解释,这就是:

1、众多金融机构在吸收与管理资金时,除因竞争而改善服务质量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外,机构之间的资金交易与流动会产生信用创造效果。假若一个经济体中只有一家商业银行,则所有的资金交易与流动都在这家银行内部进行,银行的分支机构通过贷款而创造出来的存款,要纳入银行整体的资金计划之中,因此,这种信用创造将不会是充分的。若经济中有大量银行存在,每一家银行都是一个局部利益主体,在对客户的贷款而产生的存款或许是在本银行,也可能成为另一家银行的存款,每一家银行都在努力使自己的资金最大地贷出,从而使整个社会的货币“派生倍数”达到最大。这种信用创造的能力,是体现一个经济体活力的重要动力之一,这就是金融发达地区与不发达地区在信用创造上的巨大区别,从而形成可用资金总量的差异,再进一步成为经济差异的重要原因。

2、金融市场与机构数量的发展,与一个经济体资金量的大小成正比。以中国的经验,深圳与上海股票交易所为深沪带来的巨额资金,对深沪的经济发展产生了巨大推动作用,但更为重要的是,发达的金融市场和大量金融机构的存在,为该经济体提供了一个快速筹集资金和配置资金的通道。不同的机构有不同的利益取向和对未来的不同看法,不同的投资人也同样有不同的看法,这样的市场与机构,为这不同的思想和行为提供了可供选择的通道,它一方面使社会经济运行变得更加平稳,减少了一致预期带来的市场冲击;另一方面,由于不同利益中心的形成,市场的资金不会流向单一方向,而成为带有散点的分布。这有利于一国调整经济结构带来自动调节机制,减少行政干预的不良后果。

曾经有人认为,企业在资本市场上融资不如直接找银行贷款那么方便而快捷,因此认为资本市场没有实际用处,反而助长投机。其实这是极为不正确的。在资金中介化过程中,由于资金盈余部门对资金短缺部门的信息不了解,若要找到合适的可使用资金的对象,所花的成本较高,因此,金融中介的出现可以了解资金供求的需要,并在短期内低成本地完成资金配置。银行成为资金交易中不可或缺的一环。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资本市场上对资金需求方的信息披露已比较充分,资金供给方可以根据这些信息作出决策。因此,直接融资越来越多地替代了间接融资,金融脱媒成为趋势。由于资本市场的出现,非市场化的企业资本获得了市场价格,从而使一个经济体的非货币化资产成为可用货币度量的资产,更进一步,使不同性质的企业可以用同一尺度衡量,方便了投资者决策。由于货币化后的资产价格往往大于非货币化资产,使经济体中的资金总量产生一个快速增长,这最终又会体现在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上,金融资产出现远远超过实际GDP的增长。资本市场的建立和发展成为推动经济发展、改善金融条件的重要因素。

因此,当我们说中国的流动性过剩时,仍然有一些部门缺乏资金。比如农业部门和中小企业获得的资金相对较少。其中,有这些部门本身的问题,如财务制度不完整,使风险加大,除此以外,缺乏相应的、愿意承担较大风险的金融机构,也是原因之一。因此,进一步放开市场,允许更多资本进入金融行业,完善金融市场,仍是金融改革的重要内容。

责任编辑:单丽莎

作者:唐 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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