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与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

2022-10-24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 我国的贫富差距也越来越大, 为促进我国社会的和谐发展以及缩小贫富差距, 我国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来提高我国居民的幸福指数。其中最重要的理念就是进行农村的产权制度改革, 以此来增长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本文通过对农村产权制度的理性分析, 着重阐述了阻碍我国农民财产性增长的因素, 以及农民财产性增长的意义。

一、对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分析

(一)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是增加农民财产收入的关键环节

随着国家的不断发展壮大, 我国对农村越来越重视, 为了能够提高农民的财产收入, 那么做好“城乡统筹工作”是一个关键的环节, 同时也是一个复杂的工程。在这基础上, 最重要的是要根除制约农村发展的原因, 也就是城乡二元化结构, 因此, 就有必要建立出完善的农村的产权及物权制度以及城乡统一的市场体系, 以此来推动农村产权的有效的流转, 打破传统的模式, 将农村产权变为资本, 进而增加农民的财产收入。因此, 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向农业现代化发展, 是农村城镇化的关键环节之一。

(二) 确权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

想要改革农村的产权制度, 就有必要清晰的明确产权, 而明晰产权有一定的流程, 例如确权、登记、办证等过程, 确权必须在经过实地测量并结合农民承包地的账册来确认农民、家庭等所享有的相关的权利, 颁发土地证仅仅是一个颁证的形式, 其最关键的一步是在于通过一系列的制度来落实法律中的《物权法》的物权法定制度。而这其中也关系到了农村金融制度的创新和农村产权制度的完善, 同时也关系到农村产权通过融资的方式进行流转的环节。

(三) 调动农民积极性, 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

农村的产权制度改革是一个复杂的过程, 这不仅是因为包含有沉重的历史, 还因为包含有复杂的现实问题。因此, 在当代社会下, 要想对农村的产权制度进行改革, 就是要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 将农民的主体作用发挥到最大。这就需要通过一定的方式进行, 例如对农民进行还权赋能, 让农民切身感受到自己做主的感觉, 同时通过一定的组织机构, ;例如村民议事会、村民监管会等来解决一些实际的问题。这不仅是改革农村产权制度的内在需求, 也是完善农村基层治理结构的必然要求。

(四) 要有科学发展观的理念

为顺应时代的要求, 科学发展观不仅仅是体现在科学技术上, 还应该体现在保护耕地和环境上, 在此基础上通过城乡统筹以及综合配套来实现城市与农村的市场一体化, 如此才能达到信息、劳动力、土地等资源共享, 进而让公共服务变得平等化。城乡一体化的并不等于城乡一致化, 也并不意味着要将城市的生活方式或者消费形式都照样搬到农村中去, 也没有必要让农村变得高楼林立或者车水马龙, 农村应该有自己的特色, 这是保护生态环境以及资源承载能力的要求, 也是科学发展观的一个展现形式。

二、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的意义

让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增长是促进社会和谐的一个重要因素, 尤其是贫富的差距, 当贫富差距越来越大, 尤其是到了一定的程度, 那么贫穷的群体在改变生活的能力上会越来越弱。在我国边远地区很大一部分的农民就属于贫穷的群体, 他们只能通过简单的劳动, 但是又不能参与社会财富分配的其他的方式, 这对于他们而言, 是一直处于一个不利的地位。因此, 我国领导人非常重视于此, 力求让国民的物质生活上能够逐步地接近理想状态, 进而在物质享受上获得幸福感, 以此来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所以国家看中居民投资事物, 让更多的人能够加入到经济发展中去, 并成为各项经济活动的主体之一, 如此一来, 不仅能够活动劳动报酬, 同时还有机会获得经济事务总成果的分享, 这是遏制贫富差距的有效途径。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 并有着悠远的历史, 在中国的人口中有百分之八十是农民, 因此加快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对提高农民整体的收入水平, 缩小贫富差距等, 都有着积极的意义。再加上, 近年来我国颁订的各项惠民政策的实施下, 使得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得到很大的提高, 使得农民的人均收入都有明显的提高, 但是财产性收入的总量下, 尤其是占比低的情况比较明显。因此增加农民的财产收入是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课题, 也是缩小我国贫富差距的重要因素。

三、阻碍农民财产性增长的因素

(一) 农村社会缺乏相关的保障机制

在收入水平一定的情况下, 农村家庭支出水平的高低, 会严重影响到财产的拥有情况。由于我国的农民缺乏相关的医疗和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 在收入水平一定的情况下, 因为要支出医疗和养老等方面的费用, 所以农民的财产拥有量就低下, 而拥有量是衡量财产性收入的一个重要因素。再加上农民的收入本就不是很高, 除了医疗和养老费用外, 还要考虑到子女的教育费以及疾病等突发事件, 即使有一定的存余, 为考虑到财产的安全, 也只有存放在银行类的金融机构, 更不会进行更风险高收益的投资。所以说, 农村缺乏相关的社会保障机制, 是导致农民财产性收入低下的一个重要因素。

(二) 农业经营模式分散

自我国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农村普遍实行的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因此, 农民的生产经营活动都是以农户为单位的不过每一农户经营的土地是非常有限的。所以想要把农民的农业收入持续提高, 以及在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基础上, 是非常困难的。再加上农民的种植以及牲畜的养殖等生产经营行为都是分散的, 因此农户的经营行为的协调性就不高, 并且组织化的程度也比较低, 这就使得农户经营行为存在一定的盲目性。这就导致了在当代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没有有利的优势, 也就导致农民的财产性收入的增长不高。

(三) 农民的理财观念比较落后

农民理财观念因为环境、条件、知识等限制, 缺乏现代化的理财观念, 很多农民的主要理财方式是银行储蓄, 并且有部分农民仍然是活期储蓄, 对其他的理财方式不熟悉或者不知晓, 例如:国债、基金、股票等投资方式。甚至有部分农民贪图方便, 竟然将大量的现金放在家里。这些陈旧的理财观念以及农民的经营素质低下, 直接关系到了农民的财产性收入。要知道财产性收入的获得, 不仅仅是根据财产的多少来直接分配, 更是要根据人们的经营理财的水平。由于我国的农村长期处于自然经济以及半自然经济的状态, 这就导致农民的文化水平低下, 以及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也相当的缺乏, 尤其缺乏经营财产的能力, 这一因素完全不利于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增长。

(四) 农村产权制度不完善

土地是农民的根本, 也是最重要和最主要的财产, 但是因为产权的主体的不清晰明了, 导致土地市场化的功能并不完全发挥。虽然从表面上看土地是属于集体所有的, 但是实际情况是集体组织的管理者却没有处置土地的权利, 这不仅不能够完全发挥出土地的市场化功能, 还使得土地的利益和责任没有得到对称。而在农村建设用地流转过程中, 与土地增值的总额相比较, 农民所得到的收入和补偿是远远低于市场价格的, 根据调查土地用途转变增值权益的分配中失地农民只得到了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左右, 甚至更少。由其看来, 农民从土地用途改变的涨价中获得收益真的是很微薄, 这根本不利于农民的财产性增长。

四、结语

由上述可知, 提高我国的农民财产性增长是一个复杂的过程, 不仅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还要结合现实社会的实际情况。阻碍农民财产性增长因素主要体现在上述的四个方面, 其中最主要的问题就是农村产权制度的不完善, 因此有必要对农村的产权制度进行改革。在对农村产权制度的改革进行前, 还要有一个理性的分析, 针对社会的实际情况来做出有效的改革方案和措施。以此便于更好地促进农民的财产性增长, 该项改革对我国社会的和谐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

摘要: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 自古以来, 我国的农民就占了全国人口的很大一部分,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 各个行业的经济的突飞猛进, 越来越多的农民不甘于在农村务农, 其根本原因在于我国的农村产权制度以及农民财产收入的低下, 完全不能够维持一个家庭的生计, 所以有很多的农民选择到繁华的大都市务工。为保持我国的粮食的生产量, 就非常有必要对农村的产权制度进行改革, 进而刺激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

关键词:产权制度,农民财产,收入与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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