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考作文的思考

2022-09-10

第一篇:关于高考作文的思考

对高考作文的冷思考

近年来,有几个围绕高考作文打圈圈的现象,颇发人深思:

其一,每年高考之前,各有关网站、各语文报刊,必定利用自身优势,约请若干学者教授、作家名人严阵以待,高考作文试题一经公示,各位先生便会在“第一时间”极力吹捧当年试题如何如何出奇、如何如何有新意、如何如何有突破„„对权威们的高论,前几年,师生们都觉得新奇;形成模式之后,人们却不但不以为然,而且多少有些反感。因为在下一年,大师们又得如此这般地说上几句,那么,前一年的命题岂不是被部分否定甚至完全否定?常言说得好:“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其实,试题一经公示,孰优孰劣,一目了然。有些命题,尽管专家如何肯定,师生们(包括老百姓)却是不敢恭维的。

恢复高考制度以来,作文试题已超过200道,但真正可以成为经典的试题却寥寥无几,而具有较大影响和领军意义的作文命题则更是凤毛麟角。以2010年18套试题为例,与前三年的命题方向基本相同,没有哪一道试题特别出色,不值得过分吹捧褒扬。从模式来看,无非是命题作文、话题作文、材料作文、看图作文等,全在师生意料之中;从检测目标来看,仍然是以检测考生知识储存、文化含量、审美悟理水平及表达能力的高低为宗旨,这也是理所当然的。至于试题文字怎样表述,那是各省市命题人员的权力,无须多言。

但是,专家们是否也注意到了十分糟糕的试题呢?2007年重庆卷,要求考生参照题干材料,以“酸甜苦辣说高考”为话题,写一篇文章。这道题审题难度虽然不大,但是,认真审视之后,却发现有两处失当:一是“酸甜苦辣”缺乏新意,少了文化底蕴,失之俗套,给考生以似曾相识之感;一是命题有太多的沧桑感,难以调动考生抒发真情实感。题干中的两句话“今年是我国恢复高考制度30周年”“尽管社会上对高考众说纷纭,但不能否认的是,有许多人通过高考改变了自己的命运”,对于考生来说,不但没有什么意义,而且有误导作用。须知,参加当年高考的“举子”们,95%以上是十几岁的小青年,“高考制度”恢复了多少年,知与不知,无关紧要;至于“有许多人通过高考改变了自己的命运”,那是四十岁上下、甚至更年长的成年人的感悟,或者是那些屡试不第的复读生的追忆。这95%以上的考生并不是“过来人”,体会何来?因而,这些话,不但对其作文没有任何帮助,相反,却形成了一个干扰源,似诱导初涉考场的孩子们故作沧桑地写“苦辣酸甜”。而结果必然是,由于没有生活经历,考生只好编织谎言,言不由衷。然而,就是这道很糟糕的试题,当年竟然被专家教授们吹得云山雾罩的。这又说明什么呢?

又如,2009年湖南卷“踮起脚尖”,也很令人费解。试题公开之后,专家教授便大唱赞歌,溢美之辞连篇累牍,师生们却普遍以为,踮起脚尖,虽可尽目力所见,穷心力所思,看人生百态„„的确予考生以广袤的想象空间和多维的理性思考,但是,“吾尝跂而望矣,不如登高之博见也”这个道理妇孺皆知。为什么非要“踮起脚尖”?对于一个高中生(包括所有人)来说,无论是形象感知还是抽象思维,都不免悬虚迷茫。有人尖锐地提出:“请问命题老师,你有过几次‘踮起脚尖’的欲念和亲历?与其费劲地‘跂而望矣’,何不轻松地拾级而上,‘更上一层楼’呢?”诚然,倘能由此及彼,“虚”而实之,借“虚”以构制全文,倚“虚”而升华主题者,可望夺取高分。但能这样写作的考生,毕竟凤毛麟角。简言之,“踮起脚尖”没有考虑面向全体学生,难以调动大多数考生的真情实感。

这样看来,高考作文试题的命制,只是一种权力。如果以水平而论,全国数以千计的老师都有资格为之。君不见,试题一经公开,各杂志社闻风而动,即刻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各界宣布:“我刊某题某题与今年某省某市高考试题不谋而合!”“我刊历年来与当年高考作文试题挂钩题展示”„„学校方面也有类似的言辞,语文老师辛苦一年,命题数以百计,也可能有一两道题与当年的试题相仿。殊不知,这些“不谋而合”的命题,“与当年的试题相仿”的试题,都出自普通语文教师之手,这种几率近似于零的巧合虽纯属偶然,但毕竟给“碰上了”!

所以,命制高考作文试题并不神秘。文题可以是“早”(2010年湖南卷),“春”又怎样?“绿”又如何?倘若命之曰“缘”“诲”“悟”„„照样会有专家吹捧,照样有某校老师在高考冲刺时侥幸偶遇,照样有大量华章佳作让阅卷老师喜形于色,甚至拍案叫绝。“肩膀”(2006年辽宁卷)、“提篮春光看妈妈”(2007年安徽卷)、“人之常情”(2008年天津卷)、“品味时尚”(2009年江苏卷)、“找回童年”(2010年江西卷)等试题虽有特色,“追寻”“错位”“优胜劣汰”“遭遇‘二难’”等命题就没有优势?至于看图作文、话题作文、材料作文,因为涉及到古今中外,涉及到文理百科,命制将更加自由宽广,怎么设计都不会出轨,怎么设计都难挑毛病,所以也用不着专家们“激扬文字”了。

其二,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同题作文”突然十分流行。每年高考一过,作家名人、写作高手、大学教授及高中教师纷纷捉笔,乐此不疲。2010年,居然连外国人也加盟。可是,稍加思索,便会觉得这“时尚”格外的无意义。

众所周知,作文是高考语文中的“大头”,举足轻重,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写作任务,但开考前一秒钟,谁都不可能知道试题是什么。我们不妨这样设想,如果先生们的“同题作文”与考生们的应试作文一同被评阅,这些费了老大气力再三加工润色的文章却不一定会得满分;非但如此,有的文章说不定还不能及格——现实就是这样残酷!还有一个事实也同样残酷:公开在网络之中的“同题作文”不乏累累,吹捧文章也多,可是,点击率并不高。高三师生基本没有兴趣阅读,他们感兴趣的是“满分卷”,甚至“零分卷”,因为这些文章更真实,更切合考生写作实际。无论是经验还是教训,都可以给师生以启发和借鉴,而“同题作文”却没有这些功能。因此,先生们写“同题作文”,基本上是无效劳动。如果真心要为师生做点有实际意义的事,建议先生们加入到点评“满分卷”或“零分卷”的大军中来,而不要费力不讨好地写什么“同题作文”。

其三,近年来,“零分卷”已成热议。所谓“零分卷”,一般界定为完全抄袭者,白卷或几近白卷者,无主题或文不对题者,废话连篇言之无物者,文理不通者,语病百出者„„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零分卷”应该比“满分卷”更少。但是,“零分卷”却并不少。读了几十篇“零分卷”,不禁为孩子们抱屈。平心而论,被公布到网上的“零分卷”,与其说是对考生“烂文章”的曝光,毋宁说是对评卷标准的嘲弄。这些文章,除极少数文不对题、不知所云、恶作剧、瞎起哄外,多数文章,无论检测其构思、主题、知识储存、文化含量、表达方式的优劣,或者考量其悟理审美程度之高下,都不该记零分。考生们曾对这种草菅“文”命的做法提出过抗议:“只要你出则对得起天地间的浩然正气,入则经受得了良心深处的拷问,你随便给。不然也无可奈何,就算我在任何一条街上咒骂,也不能损你一根毫毛。”够尖锐吧?

举两个典型例子:

2005年湖北卷高考作文,要求考生根据王国维《人间词话》中的一则文字的感悟,自定立意、自选文体、自拟标题,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

一女生以《出得厅堂入得厨房之王国维可以休矣》为题,撰写了一篇文章,该文长达2000余字,虽然观点有些愤世嫉俗,文章有些不雅之词;但总的看来,主题比较鲜明,论据比较充分,视野开阔,涉猎古今,结构、文笔等都很有特色。请看几个精彩段落:

王国维在他的《人间词话》里说:“诗人对宇宙人生,须入乎其内,又须出乎其外。入乎其内,故能写之。出乎其外,故能观之。入乎其内,故有生气。出乎其外,故有高致。”他的意思,不外乎做人做事要灵活跳脱,不能死板,不能在一棵树上吊死;看待一个事物,它是否完美,也要从内到外考察,内涵好,从外在看起来又高雅精致,那就没的顶了。但在我看来,从现实的社会意义上说,不如理解为人的身份,人的能耐,不能拘泥于某个地方,要灵活变通,才能在社会上左右逢源,获得成功。

王国维绝望了,自杀了,“在一棵树上吊死”了,这是必然的。他观察和表现宇宙人生的态度和方法,和他从论诗反映出的人生态度天差地别,可叹可笑啊!王国维对一些雕虫小技如诗歌的欣赏癖好,仿佛一个冒着铜臭的权贵富翁,把玩着一个上古的鼻烟壶,或前朝宫廷贵人使用过的一樽精致夜壶。生活早已给了我们更多更深的感悟,他却在《人间词话》中絮叨,我看,这《人间词话》可以扔到垃圾桶了。王国维可以休矣。

就是这样一篇有思维力度、有文化内涵、有真情实感、有鲜明个性、行文流畅的好文章,不知触痛了哪位先生的神经,大人朱笔一挥,居然判其为零分卷!

再看2009年广东卷零分作文《常识》的片段:

老师,你有没有常识啊?

俗话说: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作为一个考试时代的人族子民,每天去上学让我感到非常无语,我总是哀学生之多灾多难。这种感觉,有时候让人宁愿回到石器时代,那个时代,谁不让我睡觉?我捡一块石头就可以表达我的强烈不满了。每当晚自习放学走出学校,抬头看见天空一轮凄凉的明月,我不禁发出千古一问:老师,你有没有常识啊?难道你不知道是人都要睡觉的吗?竟然不让我在课堂上睡觉。

我们新一代的祖国花朵多幸福,天天早上7点到学校。但是,我要睡觉啊„„老师你竟然说,上课要睡觉的同学回家睡„„我觉得老师没常识,校长没常识,教育界没常识,现在高考写常识,无疑就是给我机会,表达我对整个中国教育界的强烈的不满,还有深深的鄙视。你们没常识。学生是要睡觉的„„学校是我们的,也是你们的,但归根结底,还是你们的„„人是要睡觉的„„我要睡觉„„睡觉„„

考生结合自己的实际,以“我要睡觉”起笔,论证了张弛有度的哲理,进而对老师、学校、甚至整个教育部门违背“常识”的做法提出质疑,既切题,也有深意。虽然言辞有些激烈,但他说的却是真话、实话。

说到这里,突发奇想:如果能将近年来各省市高考作文“零分卷”汇集成册,恐怕会比刊行“满分卷”更抢手,因为它给师生们的启迪和思考并不啻于“满分卷”!

最后,谈谈高考作文语言体式问题。 2001年作文是根据提供的一段故事,要考生对“诚信”作出评价,江苏南京十三中蒋昕捷一篇《赤兔之死》,在全国引起不小的震动。这篇用古白话写就的佳作让阅卷老师拍案叫绝,给出了满分。作者以熟谙的三国故事为基础,编撰了赤兔马为诚信而殒身的感人故事,凸现了“真英雄必讲诚信”的主题,并抒写了人生当择善而从、唯诚信是瞻的志向,使文章主题立意更上层楼。更难能可贵的是,作者通篇遣用纯熟的古白话,明白晓畅,文采飞扬,其语言功夫使众多考生无法望其项背,也令阅卷老师赞叹不已。

自此,每年高考作文“满分卷”中,各省都有几篇是用文言文完成的佳作,令阅卷老师兴奋异常。试举之则有:

《转折》(2003年北京卷)作者:北京101中学理科实验班耿亮

《珍珑》(2006年福建卷)作者:不详

《吊李白歌并序》(2007年浙江卷)作者:高志远

《站在黄花岗陵园的门口》(2009年湖北卷)作者:武汉汉南区二中周海洋 2010年,江苏如皋中学高三12班学生王云飞一篇《绿色生活》轰动全国,这是继2001年《赤兔之死》后又一篇文言文高分作文。这位“古字奇才”,通篇都用文言文写作,而且用了一堆冷僻古字,难倒了若干专家教授。江苏高考作文阅卷组长赞其“简直绝了”,古典文献专家也“惊呆”了,东南大学中文系教授王步高说:“一个高中生能写出这样的文章,即使北大清华的学生也很难有这个水平。”6月29日,东南大学先北京大学一步,向王云飞颁发了土木专业录取通知书。

这一事实说明:高考作文用日益远离我们的文言体式表达,也是符合国情、顺应潮流的。写文言文虽不宜倡导,但也不必排斥,我们不要以为“宣传这种作文就是提倡复古”,提倡复古肯定不对,但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民族,不能没有古典情结。所以,国家考试中心和各省市语文命题组有必要考虑在高考作文“要求”之“不少于800字”后加上“文言文600字左右”的文字,越早越好。这有利于高校选拔人才,有利于学生扬长避短,展示才华。

“删繁就简三秋树,领异标新二月花”是“扬州八怪”郑板桥题书斋之联,本指作画。他主张以最简练的笔墨表现最丰富的内容,“以少少许胜多多许”。要“自出手眼,自树脊骨”,不可赶浪头、趋风气,必须自辟新路,创造与众不同的新格调。用文言文作文,虽然并非“辟新路”之举,也谈不上什么“领异标新”,但如果“文言文600字左右”的“要求”有朝一日出现在高考作文试卷上,那么,评卷老师将欣喜地看到,文言体式的佳作华章恰如姹紫嫣红的“二月花”般怒放花丛,同样会令人赏心悦目!

(湖南永州市七中;425006)

第二篇:高考作文命题的演变及对高中作文教学的思考

摘 要:在国家教育改革的不断延伸下,高考作文经历了一系列的演变,使高考作文改革不断走向成熟,让更多的学生在作文演变中关心到政治以外的事务,能够把自身对社会的认知能力同实际生活联系在一起,能够表达自我感受,关心综合类文字知识,并能够向社会传递出更多的正能量,不断充实学习生活,完善自身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在未来的作文改革中要坚持人性、理性的改革思路,不断提高学生思维的理性化,更好的引导学生用多角度去看待生活。

关键字:高考;作文;演变;思维

在高考作文命题的演变中应坚持以下轨迹。第一,从最初的关注政治到走向开放,逐步贴近生活,不断符合学生的考场心理,使学生有更大的表现自我的空间。第二,经过演变能够考查学生对自然学科、人文类学科和综合知识的理解能力,加强对社会、人生和大自然的感悟能力,并完善道德品质。对高中作文教学的思考要注意以下方面。第一,要坚持人本化、生活化、理性化的改革趋势,逐步提高的语言文字把握能力。第二,不断提高理性思维、逻辑思维能力,培养学生的语言美感,要通过各种引导方式去培养学生的多角度思维。

一、高考作文命题的演变。

(一)从最初的关注政治到走向开放,逐步贴近生活,不断符合学生的考场心理,使学生有更大的表现自我的空间。

在高考论文的演变中从最初的只设定对政治的认知能力和感悟能力到后期题目逐渐走向开放,让更多的学生了解到政治以外的生活,能够加深对各类生活的感悟,使学生关心到更多有价值的生活事务,使更多的学生不断的贴近生活,让学生能够关心到百姓的真实生活,并认识到在实际生活中发生的各类有意义的事件,使学生从生活中得到更多的人生感悟。

在高考作文的演变中能够不断的符合学生的考场心理,能够挖掘学生的内心感受,使学生能够在命题中引起对高考和生活的共鸣,同时使学生有更大的表现自我能力的空间,使学生可以在作文中表达对生活的感悟,能够抒发自己对各类事物的真实看法,不断实现对自我的认知能力,学生能够抒发对周围事物及精神生活的理解并能够发挥出自身的能力,抒发自身最真实的情感,培养对事物的理解能力,使学生在接触生活琐事过程中更加热爱生活。

(二)经过演变能够考查学生对自然学科、人文类学科和综合知识的理解能力,加强对社会、人生和大自然的感悟能力,并完善道德品质。

在高考作文命题的演变中,通过一系列的改革使高考作文能够考查出学生对自然类学科的理解能力,使更多的学生了解自然学科、热爱自然学科,通过对各类自然事物的了解和感悟,明确自身探讨自然人生的使命。同时学生可以更加了解人文类学科,通过对文字学和汉语言学的掌握,能够加强自身对周围事物的理解并能够表达出对事物的热爱,使学生对综合知识有了更深的认识,并加强对各类知识的学习兴趣。

二、对高中作文教学的思考。

(一)要坚持人本化、生活化、理性化的改革趋势,逐步提高的语言文字把握能力。

在高中作文教学的未来发展中要坚持人本化的发展道路,要坚持以提高学生的整体思维能力和认知能力为主线,使学生了解到社会生活中要不断坚持以人为本,要不断提高学生的精神修养,让学生了解到开展教学、加入多种学科是为了提高学生的整体能力,使学生了解社会,热爱生活,最终使人性得到回归,使人类通过不断的学习得到更精彩的生活。在改革中要坚持生活化,要把作文教学同生活化结合在一起,使学生回归到生活中,并在生活中得到启发,实现更准确的认知能力。

要把改革向理性化推进,要培养学生理性思维,使学生辩证的看待各类事物,用准确的思维和眼光来体验和领悟生活的内涵,用发现的眼光来寻找生活的真谛。要逐步提高语言文字的把握能力,要使学生扎实的了解最基本的语言文字功夫,并能够把握对不同文字的使用能力,可以通过对基础文字知识的不断了解和领悟,实现语言知识能力的不断延伸和进步。

(二)不断提高理性思维、逻辑思维能力,培养学生的语言美感,要通过各种引导方式去培养学生的多角度思维。

在高中作文教学的未来发展中要不断提高学生的理性思维,使学生思考到各类事务所具备的理性特点,并且使思维具备连贯性和准确性,能够辩证的分析周围的事务,发现生活的本质,了解事物的各种特征和发展导向。要提高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使更多的学生根据正确的思考方向来分析问题,了解事务各阶段的变化特征,使各项事务能够有秩序的开展工作,不断丰富思维的思考内容,使学生在变换的事务中准确找到平衡点,不出现方向上的错误。

要培养学生的语言美感,使学生用更具美感的词汇描述周围的事务,使更多的人在文字中体验到生活的美好,同时使学生的文字表达能力得到提高,实现较高的文字涵养。要通过各种引导方式去培养学生的多角度思维,使学生从简单的事务中得到不同的人生答案,能够从多角度理解人生,认知人生,能够通过不同背景、不同层面的事务中得到不同的人生看法和人生真谛,培养学生的多角度思维能力,完善学生的认知观和人生观。

总结:

在高考作文命题的演变中,通过一系列的改革和创新,使过去命题中出现的弊端得到改革,同时加入了更多的考核形式,使高考命题的演变能够提高学生的整体能力,使学生的思维能力、认知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不断得到提高,在未来的改革中要不断对高中作文教学进行思考,不断发挥作文命题的优势,使作文演变同提高学生多方面能力联系在一起,实现教学改革的最初目的。

[参考文献]

[1] 王兵;;一道习题的演变[J];数学教学通讯;1990年04期

[2] 崔屹;试谈“是”的古今用法及词性演变[J];咸阳师范专科学校学报;1994年05期

[3] 朱迪光;上古宗教活动与“报”字词义的演变[J];衡阳师范学院学报;1995年02期

第三篇:高考作文“抄袭”现象引发的著作权法律思考

内容摘要: [摘 要]:近年来高考作文中“抄袭”事件频频发生,引发了媒体的广泛关注和社会公众的热烈讨论。事件过后,它留给我们的仍然是一连串的法律思考,如何在理论上对这个问题进行准确的法律界定,并在实践中对其规范化的处理和解决,成为亟待探讨和研究的新问题。本文作者从法律的视角出发,对高考作文“抄袭”这个新的法律命题进行了尝试性的探讨和剖析,并基于社会利益平衡的考虑,对立法内容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关键词]:抄袭;适当引用;著作权

一、“抄袭”概念之法律层面界定

抄袭,原本只是日常生活中常用语汇,在《著作权法》制定过程中,因被引入到法律条文中而成为一个法律词汇。我国《著作权法》第46条第一项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 一)剽窃、抄袭他人作品的;”由此可见我国法律把抄袭和剽窃乃视为近义,但是《著作权法》并未对这两个法律用语做出明确解释。

为便于明确界定其法律概念,我们首先需考证于各部权威典籍。《现代汉语词典》(2002年增补本)对抄袭所下的定义是:“把别人的作品或语句抄来当做自己的。”而《辞海》给出的定义是:“窃取别人的文章以为己作。”但是语义学的解释并不能直接作为法律的定性标准,因为法律追求的是概念的严格、准确、无歧义以及实践中的可操作性。根据上述权威典籍的语义解释,并借鉴其他有关学者的相关论述,笔者认为著作权法中的抄袭应是指,行为人在作品创作过程中,将他人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不加修改,或者对形式和内容稍作改动,使之成为自己作品一部分或全部的一种侵犯著作权的违法行为。

对此概念界定,笔者认为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抄袭的对象应限定为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法律并不是对他人创作的任何文字内容都提供的保护,法律规定抄袭类侵权行为,其目的是为了对他人著作权提供法律保护,如果原作者对其作品不享有著作权,则自然谈不上对其著作权的侵犯了,因此也不属于《著作权法》上的抄袭。

2、抄袭,根据表现形式的不同,可以分为原封不动的抄袭和改头换面的抄袭。

前者是指抄袭者将他人享有著作权的的原作品不作任何改变(如修改等)地抄写或剪贴在自己的作品中以自己的名义发表的行为。[1]而后者是指抄袭者出于欺世盗名的目的要对所抄袭的作品进行程度不同的修改和组装,要对被抄袭的作品作一番整容手术。这种抄袭又可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抄袭者将一件已有作品经过整容之后用于自己作品的各个部分;另一种是抄袭者杂取数件已有作品,拼凑合成所谓自己的作品。[2]二者相比较而言,后者欺骗性和隐蔽性更强,在实践中存在情形也更普遍。

3、抄袭行为不需要符合发表要件,即使未用以发表仍可构成抄袭。

对此笔者不赞同《国家教育考试法》课题研究组核心成员谭宗泽副教授的观点,谭副教授认为,从著作权法看,高考试卷在考试前是绝密文件,在考试后属于不能任意公布的“档案”文件,考生对他人的作品没有以个人名义公开发表,不能构成侵权。[3]很显然,谭副教授把以个人名义公开发表视为抄袭行为认定的必要条件。笔者认为,发表只是抄袭他人作品后的一种具体使用方式,也是认定抄袭的重要证据之一。抄袭的本质是占用他人作品内容以为己用,是否发表只会影响给著作权人带来负面作用的范围,而对抄袭的认定不应有影响。而且倘若采发表要件说,则势必对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保护不力,因为如此将会使得非通过发表途径而侵犯著作权人署名权的行为,难以定性和处罚。

二、抄袭行为的认定要件分析

抄袭是一种严重的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在最直接层面来说,它侵犯的是作者的署名权,即占用他人智力成果,而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发表,使作品所带来的精神性利益归于自己名下。这既是对作者署名权的一种侵犯,同时也是对一个国家和社会文化秩序和精神利益分配规则的破坏,若不加禁止,必将滋生人们好逸恶劳,不劳而获的消极思想。因而我国《著作权法》第46条也将此类行为列为侵犯著作权行为的首要情形加以规定。但抄袭作为一个法律概念,在实践中对其做出准确认定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它牵涉到抄袭行为与一系列相近范畴,如巧合、适当引用、模仿和借鉴等的法律界限划分问题。因此有必要对抄袭的法律认定要件做详细的分析。

抄袭行为作为一种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自应符合侵权行为的一般构成要件,即主体、归责原则、侵权行为、损害赔偿及其之间因果关系。笔者在此限于篇幅,仅对以下几个认定要件做细致的分析。

1、首先,在归责原则上,笔者赞同学界通说,即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因为在我国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已由我国《民法通则》第六章作出了严格的限定,除此之外的一切侵权行为,一律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在过错责任原则下,笔者认为抄袭行为的过错形式既包括故意,也包括过失情形。在绝大多数情形下,抄袭行为均是在故意心理状态下做出的,“在抄袭行为中,抄袭人实施这一行为的目的和动机,多是为了骗取名誉和获取利益。在行为的实施过程中,其主观心理态度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而有意窃取为己作。”[4]但是抄袭行为亦有在过失心理支配下的情形,而且在古今中外文学创作实践中亦有许多有过失抄袭的例证。[②]在抄袭中的过失是指抄袭者应当预见出现在自己作品中的表达是出自他人之作,由于主观上的原因没有预见,反而误为己作的一种心理态度。所谓过失抄袭是指抄袭者在创作自己的作品时并未直接地借用原作,而是在创作之前(这可能是很早以前的事)阅读或者欣赏了原作品,并有意无意地将作品的内容、结构、语言等信息储存在大脑中,在创作时将这些信息潜意识地再现出来,并写入自己的作品中,成为自己作品的一部分或全部分,从而构成抄袭。[5] 抄袭行为采用过错归责原则,也就排除了主观上无过错的情形,亦即文学创作中巧合现象。巧合指的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作者,在毫无关联的情况下,分别独立创作完成彼此相同的或类似作品的行为。此时两个作品虽有完成先后之分,但是双方均是独立完成,彼此不是源和流的关系,因而均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2、此外,抄袭作为一种占用他人智慧成果的行为,还应符合一定度的要求,并不是任何引用他人作品的行为均可定性为抄袭。

各国著作权法中均规定了各种对著作权的合理限制,亦即合理使用原则,在文学创作中它主要表现为“适当引用”。“适当引用”是指为了介绍、评论、报道之目的,对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适度的引用,不需要取得原著作权人的同意,也无需支付报酬,但应当注明引文的出处,并不能损害作者的其他合法利益。知识在不断的创新和发展过程中,适当引用和借鉴往往是必要的手段和途径,闭门造车只会导致重复前人已经完成的劳动,造成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的巨大浪费,阻碍知识的进步和学术的发展,正如牛顿所说的,他在科学领域获得如此卓著的成就仅仅是因为其站在巨人的肩膀上。

抄袭和“适当引用”有着很多的相似性,如二者都是对他人受保护文学成果的利用,但是在性质上二者则是截然不同的。要把握二者区别的实质,我们有必要首先对“适当引用”的基本特征进行必要的分析。各国立法对“适当引用”都作了原则性规定,其中美国现行《版权法》第107条规定较为详细。下面笔者借鉴美、英及其他国家的相关立法和判例,对“适当引用”应当符合的基本特征总结如下:

一、我国《著作权法》规定,“适当引用”的对象仅限于已经发表的作品,否则,即应定性为抄袭。

二、“适当引用”必须尊重著作权人的其他合法权利,如注明出处,指明原作者的姓名等,而抄袭则是对别人的成果直接占为己用,使人误信作品内容为自己所创作。

三、“适当引用”需要符合特定的目的,这在不同国家有不同的要求。我国《著作权法》规定“适当引用”仅限于为了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而美国则包括但不限于审查有关使用是出于商业目的还是非营利目的。

四、“同整个有著作权作品相比所使用的部分的数量和内容的实质性”。这里既有质上的限定又有量上的要求,应该综合加以判定。关于被使用作品的数量要求,许多国家都立法中都作出了具体规定。[③]而对于作品实质性内容的使用要求,各国著作权法尚未提供限制性的具体标准。吴汉东教授认为,“作品的实质部分是整个作品的灵魂和精华所在。它在文学作品中,表现为作者独自性的构思安排、独创性的情节描述、独特性的人物塑造;在音乐作品中,表现为具有艺术个性的旋律、节奏、和声、复调的安排和设计;在科学作品中,则表现为作者独立性和创造性的思想阐发和理论说明。”[6]

五、引用对原作市场销售、 存在价值的影响程度。由于新作与原作往往是同一题材的创作,新作的出现有可能影响原作的销售市场,或减少其收益,甚至有可能取代原作。因此必须考虑使用的经济后果。

第四篇:2013年浙江省高考作文的审题立意及思考

题目:阅读下面文字,按照要求作文:

中国作家丰子恺说:“孩子的眼光是直线的,不会转弯的。”英国作家赫胥黎说:“为什么人类的年龄在延长,而少男少女的心灵却在提前硬化?”美国作家菲尔丁说:“世界正在失去伟大的孩提王国,一但失去这个王国,就是真正的沉沦。”

综合上述材料,你有什么所思所感?写一篇不省于800字的文章。

①选择好角度,确定立意,自拟题目。②不得脱离材料及含义范围作文。③明确文体但不得写诗歌。④不得抄袭、套作。

这是一篇材料作文,作文题目由材料、要求和提示语组成。要写好这篇作文,首先对材料的阅读和思考是关键。材料由三句话组成,这三句话从三个角度阐述了同一个话题——“童心”。①作家丰子凯的话“孩子的眼光是直线的,不会会转弯”,是用一种形象的语言来阐释“童心”。我们都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孩子的眼光”实际上就是“孩子的内心”。“直线”实指“纯真、天真、直率、单纯”,“不会转弯”是比喻孩子童言无忌,不会遮掩,不会拐弯抹角。②英国作家赫胥黎的话“为什么人类的童年在延长,而少男少女们的心灵在提前硬化?”,是对现实社会的现象提出质问,对“童心”泯灭的一种思考。在他眼里,童年与童心不成正比,而成反比,“童心的硬化”实指“童心”的丧失,人类童年的那颗柔软而敏感的心灵正变得冷漠,变成铁石心肠。作家赫胥黎对此感到吃惊和无奈。这也给我们带来思考:是什么让“童心”丧失?③美国作家菲尔丁的话“世界正在失去伟大的孩提王国,一但失去这个王国,那就是真正的沉沦”,显然是站在一个更大的视野去论述童心的价值意义。我们可以延着他的论述作一番推论:一个失去童心的人,是真正沉沦的人;一个失去童心的社会,是真正沉沦的社会,一个失去童心的世界,是真正沉沦的世界。

经过此番分析,我们知道这三句材料共同阐述了“童心”的可贵,丧失“童心”的可怕。由此,我们可以确立作文的立意:无论是个人、社会还是这个世界,都需要保持一颗纯真的童心。

作文虽然要求题目自拟,文体规范,但从提示语“请结合自己的思考和感悟”中可知,这篇作文以写议论文较为适宜。

如果考生没对材料作认真的思考分析,在审题上就容易出问题。如谈论“保护孩子”“珍惜童年”“面对青春”,或议论“正直”“诚实”等,可以说都是没抓住作文的关键,有偏题、离题的现象。

虽然,解决了审题和立意问题,然而,我们有东西可写吗?尤其是我们这些乡镇学校的学生?除了课本几乎不看其他任何和文化和思想沾边的书的学生?他们有东西可写吗?

这几年整体的作文题都越来越倾向于现实社会和精神状态的思考,不看点文章还真没东西可写。

平时热衷阅读的人就可能发现,今年的高考作文来自于2012年《读者》第15期的《童心百说》(刘再复)

加强阅读吧,读有思想更有内涵的书,关注社会的热点,思考热点背后的问题。

要写好这篇作文,主要还是决定于学生的思想,一个不善于思考,或思想肤浅的人是定然写不出好文章的。而思想只能来自于阅读,所以语文学习一定要

培养学生多读多思的习惯。

另外,面对这道作文题,既觉得命题者的“良苦用心”,又在内心涌上一丝苦味。我们的教育剥夺了孩子们的童真和青春,却让孩子们去思考童真和青春的沦陷。真正该写这篇作文的应该是我们每一个教育工作者尤其是那些教育主管部门吧!

20

13、

6、10

第五篇:关于高考之后的作文

高考结束后,生活并没有想象中的高兴,刺激,一切变得更宁静,无趣。进入了最轻松的一个假期,紧张三年后的一个假期,不再有高三的压力,不再有同学的竞争,不再有做不完的试卷,不再有考不完的模考,不再有。但是,我仿佛并没有因此而感到轻松,生活也变得没有了奋斗的目标,不习惯这一种生活方式,变得喜欢用发呆,沉思来打发无聊的一天天。

我开始怀念:怀念以前的生活,怀念我的老师,同学,我的校园,我紧张而充实的高三生活,我纯真而美好的友谊,我为自己的未来奋斗的青春岁月。也许我的青春并没有结束,我人生的新篇章刚刚拉开,我就要迎接我生活崭新的开始,这个假期只是新生活开始前的宁静。我还记得高考前的一切:高考前几天,我和我的好友们一起计划着高考结束后的生活,我们讲要一起喝酒,一起看恐怖片,一起旅行,一起献血,一起打工,一起。但现在呢?我们早已各奔东西,复习的复习,回家的回家。早分散在了不同的地方,现在感觉真的是物是人非,风淡云轻。也许高考对每一位学子来说都是一场洗礼,经历高考后,会变得不再稚嫩,心境也会跟着成熟,由以前的打打闹闹一下变得安静,面对问题也变得更理智。就算经历了失败,也不是想象中的要死要活,能够马上调整好心态。

面对现实,开始为下一年奋斗。也许这就是高考后的收获吧。人生就是一次长途旅行,不在乎终点站在哪,重要的是过程。高考只是我们人生中众多驿站中的一个。无论结果如何,只要经历过就是一种收获。这永远是我们人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不会磨灭,永远有光。现在我经常畅想我的大学生活,心里会感到害怕,害怕第一次的背井离乡,害怕第一次远离父母,这是人类的自然反应,会对未知世界感到恐惧。但我又会感到激动,我将要开始尝试我的新生活,我开始脱离父母,我开始成为大人,大学结束后我就要走向社会,开始我的独立人生。

我要开始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回报社会,实现我的人生价值,发挥我的作用。我相信我的大学生活会很精彩,我会结识许多朋友,会接触许多新事物,会学到许多知识,大学就是一个小社会,我们在那里学习待人接物,学习为人处世。也许刚开始会是痛苦的,难过时没有朋友的安慰,哭泣时没有家长的怀抱,高兴时没有亲人的祝福。但这一切都不能阻挡我们进步的脚步。我们会是暴风雨中的海燕,顶着风,冒着雨,迎着浪,展开我们勇敢的翅膀,高傲地飞翔。我们会对着天空呐喊:让暴风雨来的跟猛烈些吧。我们会飞翔,我们会成长。

[关于高考之后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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