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繁停电原因范文

2022-06-04

第一篇:频繁停电原因范文

频繁修宪原因

20世纪我国宪法变迁显示出明显的民族特色,主要是:

1、立宪、修宪频率过高。近百年来,我国的宪法、宪法修正案起码有25个,平均不足4年就有一部宪法或宪草或宪法修正案通过,这在世界上并不多见。如果去掉外敌入侵和内乱无法立宪的时期,则宪法变迁更为频繁。

2、有实效的宪法不多。20世纪上半叶,形式上生效的宪法最多3部(临时约法、1923年宪法、1946年宪法),三者加起来也不足5年时间。就实效而言,则除了宣示权力的内容以外,几乎全无,特别是关于约束权力、保障公民权利的内容。20世纪下半叶,情况有了某些改观,但是宪法实效仍然是大问题。1954年宪法几乎从通过之日就处于搁置状态,直到被1975年宪法取代,1975年宪法本身违背宪政精神和宪法基本原则,1978年宪法未有大的改观。即从现行宪法来说,其实效也很有限,许多违宪的规范和违宪行为得不到纠正就是证明。

3、修宪的政治导向过浓。从修宪程序的发动和修宪程序本身来看,政治导向过浓。修宪的主要冲动和力量不是来自社会,不是来自学术界,更不是来自司法界,而是来自政治权威,由政治权威拍板,属权威主导型修宪。且不说上半叶各派政治权威频繁修宪,即使在下半叶,文化大革命的发动者和阶级斗争为纲理论的阐述者催生了1975年宪法,粉碎四人帮的新的领导人制定了78年宪法及其修正案,进一步改革开放的权威推动了82年宪法的产生,1992年的南巡讲话是1993年宪法修正案的决定力量,而1999年的修正案则是第三代领导人的功劳。这一特点当然有其合理之处,但是其负面效应也是显然的。择其要者有:(1)宪法成为表达政治权威主观意志的工具,最突出的是1975年宪法,该宪法成为毛泽东语录的汇辑,最高指示汇编。(2)宪法难以规范政治权威。既然宪法成为政治权威的政治宣言,政治权威的偏好得以充分表达,同时政治权威可以将不合己意的宪法随时修改,当然宪法无从拘束政治权威。所以,当有人无视宪法非法剥夺依法选举的国家主席职位乃至自由并一声号令发动文化大革命的时候,宪法的规范效力就不如蜘蛛网。(3)宪法与法律和社会脱节,形成宪法规定归规定,行为归行为两不相干的宪法悬置现象。1954年宪法多条关于保护财产权的规定未变,社会上已由高级社到人民公社,建成全民所有制经济了。

4、修宪的程序化程度比较低。且不说上半叶谁有权谁就立宪、修宪,即使在下半叶和平时期,修宪的程序也不甚明确。前四部宪法(含共同纲领)本身均无修改程序的规定,到82年宪法才以一条(64条)规定了简略的程序,只有修宪提案和通过的人数比例的规定。加上长期没有人民代表大会工作程序法,现行两部法律又过于简略,修宪的程序显得很简单。缺乏关于宪法起草组织的规定以及通过程序的规定,尤其缺乏宪法辩论的规定,使修宪的关键性、决定性步骤都在幕后进行。最严重的是75年宪法的通过。通过该宪法的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完全在秘密状态中召开,只是在会议闭幕以后才向外界公开。

5、宪法的直接效力和违宪的司法审查始终未能入宪。宪法的直接效力是现代宪法的基本效力原则。上半叶的修宪最终通过宪法解释形成了宪法间接效力原则。这一传统被新我国立法界司法界继承,至今宪法始终没有直接效力。关于司法审查也是如此。现行法律(含行政立法)中违宪者不少,特别是违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宪法原则的法律、法规时常出现,司法不能介入,只能适用之,这实在是对宪法尊严的亵渎。

6、推倒重来的多。旧中国固然是谁上台谁来一部宪法,即使是新中国,半个世纪已五易(立)其宪,平均10年出一部宪法,而局部修宪方法到近年才被采用。这表明国人对追求什么样的宪法,用宪法干什么并未达成共识,宪法实践积累不够。宪法有过重的意识形态成分,而这些成分稳定性极差常随政治权威的偏好的改变而改变,当宪法宣示的意识形态的主体易人时,宪法的推倒重来就不可避免。宪法是民主的产物,它的最大特色是抽象的规范性,她设

定抽象的“位置”以待国人,她给各种意识形态留下足够的空间。这样的宪法才能稳定,才可以避免被全部推翻,也只有这样的宪法,宪法修正案的形式才能奏效。

7、修立宪行为频繁而新内容不多。本世纪上半叶宪法的基本框架在1913年宪草已基本形成到1946年宪法,实质性内容并无多大改变。下半叶的4部正式宪法中,从54年宪法到82宪法实际上只是转了一个弯,大部分内容是向54年宪法的回归,其中部分内容甚至还未达到54年宪法水准例如关于公民权利的某些规定和司法独立的表述统观整个百年宪法变迁,其时除了立宪主体及权力结构的变更以外,宪法基本结构及其内容未见大改。上半叶修宪侧重于权力分配,下半叶修宪集中于意识形态宣示,结果都是相互否定的多,也有否定之否定者。

8、正式修改和非正式修改并存。本世纪上半叶谁有权谁立宪修宪,甚至有时修立宪的主体是否合法都成问题,例如南北政府对立时期。下半叶情况有了根本好转,正式修宪成为主流。但是也有非正式的事实上的修宪甚至废宪。主要表现为:(1)以政党的文件修改宪法。合作化开始时许多社会变革都以政党文件形式出现,而这些文件事实上都违反了宪法或修改了宪法。发动文革的中共中央5.16通知实际上废止了54年宪法。(2)以普通法修改宪法。由实质意义上的宪法规定的事项由普通法规定的情况屡见不鲜,也有宪法已有规定而普通法加以修改者。例如,54年宪法规定全国人大为唯一立法机关,而1955年全国人大的一项决定却赋予人大常委会以立法权;1978年宪法规定的仍是一级立法体制,但是1979年地方组织法却赋予省级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权。时下的《立法法》则进一步全面规定立法权限。按宪法法理、惯例,立法权限的划分无疑属于宪法内容,因为立法权限的划分属组织政府这一主权行为,而非治权行为。起草立法法的一些学者认为修宪难,企图通过立法法来规定立法权限,以解决立法混乱的现状,其用意是好的,但是代价太大:损害了宪法的权威。

我国宪法百年变迁史之所以呈现出如此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有相当复杂的原因,要对它作出全面分析是困难的,笔者只能举其要者如下:

1、人治文化传统。中国 素来没有宪法,只有皇帝高高在上统御百官和臣民的王法,宪法这个全新的由下(人民)而上(政府)控制的法律是与中国的文化传统,特别是法制传统格格不入的,所以宪法就难免受到社会的漠视甚至对抗,宪法就难免权力化。

2、立宪主体与政治权威的合一。立宪的主要目的在于规范政治权威,使政治行为合法化。所以良好宪法的产生有赖于立宪主体与政治权威的分离。本世纪上半叶,中国的立宪主体——国会本来其成员大都为军政要员,独立性不强。从袁世凯的御用机关到曹锟收买的国会、再到国民党一党独裁,立宪主体逐渐与政治权威合一。所以对政治权威来说立宪行为不是一个外在的规范行为,而成了他的自律行为(好的权威)或者借机扩权的行为(恶的权威)。所以大陆法系的国家大多有一个立宪机关专事修宪,或者国会成员来自真正的民间选举,而不是“官派”,不是没有道理的。

3、修宪的社会力量不足。现代宪法是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分离的产物,立宪的冲动来自市民社会的权利要求。中国历来的社会是“家族社会”,家族社会关注的是家庭伦理,而不是个人的权利,同时家族社会本身依附于政治国家。直到清末,才允许个人开矿办厂、结社,逐渐产生脆弱的市民社会。而这个社会严重先天不足,依附于政治权力。就农村来说,则仍然是“家族社会”和后来成为政治国家一部分的“集体社会”、“单位社会”。这样的社会本身没有立宪冲动,它只要找到一个好的统治者。所以立宪便成为政治国家单方面行为。如此则宪法要

想成为规范政治国家行为的最高规范自然便失去了内在依托,修宪的较量便发生于少数精英人物之间,其关键的因素就看谁抓到那只“鹿”。

4、独立的法学家群体的缺乏。近百年来,中国的知识分子只是无足轻重的依附于“皮”的“毛”,在相当时期内是否存在有独立谋生能力、独立利益和掌握特殊法律技能并形成独特法学思维方式的法学家群体,本身是大可怀疑的;即使有,则独立性是根本没有的。良好的宪法变迁中法学家应唱主角,没有法学家唱主角的宪法变迁就始终发生于“法律体系”以外,成为奢华的摆设。

5、法理念的统治者工具论。总体来讲,我国的法理念是排斥宪法的。最严重的是统治者工具论。统治者工具论内则源自“王法”观念,外则来自西方19世纪的规范法学派、20世纪初狄骥的社会连带主义法学和苏联维辛斯基法学。宪法产生于“法上之法”的法理念,即要有一个评价、规范法律,从而约束统治者、包括立法者的在普通法之上的法律——宪法。在统治者工具论理念之下,治者和被治者对立,且不能互换,统治者的行为具有天然正当性,不受外在标准的评价。这样,宪法或者没有必要,或者成为统治者的工具,无法规范统治行为,从而失去宪法的本真。

第二篇:空气开关频繁跳闸的原因和解决方法

空气开关频繁跳闸问题的研究

空气开关是低压配电系统和电力拖动系统中非常重要的一种电器,它集控制和多种保护功能于一身。除了能完成接触和分断电路外,尚能对电路或电气设备发生的短路、严重过载及欠电压等进行保护,同时也可以用于不频繁地启动电动机。空气开关跳闸有一下几种情况: 一是,负荷过载;

整改措施:可更换负荷大点的空开。

二是,线路有问题,有线路接地了,或者线路碰头了; 整改措施:电工排查所有电气线路和控制设备。 三是,用电设备有问题;

整改措施:电工排查每一台用电设备,一个一个排除看哪个设备有问题。

四是,开关接线太松、接线端没有压紧或有松动造成接触不良,用电时发热就跳闸; 整改措施:把开关的进出线拆下来,查看线头有没有氧化或有杂物沾在上面把它清理干净装入时上紧螺丝(如果开关接线端有烧熔就该换新的了)。 五是,开关本身问题,如空开机构损坏。 整改措施:将开关更换即可。 六是,电压升高(凌晨)或过低。

整改措施:检查供电线路增设稳压设备或通过调整发电机油门将输出电压调整至额定电压。 七是,外部高频中频加热设备投入使用导致谐波增加。 具体常用消除方法:

(1)变频系统的供电电源与其他设备的供电电源相互独立,或在变频器和其他用电设备的输入侧安装隔离变压器,切断谐波电流。

(2)在变频器输入侧与输出侧串接合适的电抗器,或安装谐波滤波器,滤波器的组成必须是LC型,吸收谐波和增大电源或负载的阻抗,达到抑制谐波的目的。

(3)电动机和变频器之间电缆应穿钢管敷设或用铠装电缆,并与其他弱电信号在不同的电缆沟分别敷设,避免辐射干扰。

(4)信号线采用屏蔽线,且布线时与变频器主回路控制线错开一定距离(至少20cm以上),切断辐射干扰。

(5)变频器使用专用接地线,且用粗短线接地,邻近其他电器设备的地线必须与变频器配线分开,使用短线。这样能有效抑制电流谐波对邻近设备的辐射干扰。

第三篇:牙龈肿痛症状频繁,原因在于口腔清洁工作不到位

牙龈肿痛症状频繁,原因在于口腔清洁工作不到位 身边有不少的朋友都跟我一样有口腔问题,不是牙龈出血,就是牙龈肿痛等问题。因为我个人平时比较关注一些保健养生的栏目,所以在怎么样对抗一些口腔问题方面也比较有经验。不怕大家笑话,之前自己经常会出现牙龈肿痛症状,而且一痛就是好几天,这种心情相信大家都应该有所体会。我的牙龈肿痛的问题是佳洁士全优7效牙膏帮我解决的。

佳洁士全优7效牙膏含有亚锡氟,在对抗牙龈肿痛、牙龈出血等一般性口腔问题上面有良好的作用,而且可以给牙龈消炎。当然了,光刷牙还不够,平时最好定期去检查牙齿,洗牙,不要偷懒或是舍不得花这个钱,等到口腔问题真的开始爆发出来的时候再去解决,牙龈就已经受到很严重的损伤了。多做护理工作,定期检查口腔问题才是保护口腔的最好方法。

第四篇:车祸频繁发生的原因的调查报告 Word 文档

车祸频繁发生的原因的调查

“如果有什么是神圣的话,人类的躯体就是神圣的。”——惠特曼(Walt whitman)的不朽名句为人的生存权做出了最好诠释。

目的:探究车祸多发原因

研究背景:

百多年来,车祸夺去了无数人的生命,还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然而,同样给人类带来灾难与创痛的车祸事故,却并未引起人们足够重视,车祸甚至失去了新闻的关注。早年的杂志封面或报纸的头版尚能刊登街道上的车祸场面,随着车辆增多事故频仍,媒体对地球上无时无处不在发生的车祸已经习焉不察,习非成是了。 

方法:

一、运用调查问卷调查。

二、通过图书、媒体、网络等途径收集资料。

问卷内容:

1、您认为最近几年的交通事故频繁吗? 

2、您认为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是什么?

3、当一起交通事故在您面前发生时,您会怎么做? 

4、您对交通安全状况有何看法? 

5、您对中国交通管理的看法及意见?

过程:

取材,资料的搜集、整理,得出结论,启示。

一、调查的情况

1、公路交通事故多,公路交通的事故死亡率远高于城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率。

2003年,全国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389773起,造成80589人死亡、322694人受伤,分别占总数的58.4%、77.2%和65.3%,城市道路发生交通事故277734起,造成23783人死亡、171480人受伤,分别占总数的41.6%、22.8%和34.7%,公路与城市道路事故起数比为1.4:1,而公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是城市道路死亡人数的3倍,公路上平均每5起事故死亡1人,城市道路上平均每12起事故死亡1人。

2、绝大多数交通事故都是由于交通违法而引起的。

根据2002年道路交通事故统计,因疏忽大意、超速行驶、措施不当、违规超车、不按规定让行、违规占道行驶、酒后驾车造成56128人死亡,占交通事故死亡总数的51.3%,占机动车驾驶员原因造成死亡总数的 65.3%。。

3、因大货车、摩托车肇事致死人数下降幅度较大,因小货车、农用运输车肇事致死人数略有增加。

4、道路交通事故按全年、全天成时间不均衡分布,早、中、晚上下班高峰期是事故的高发期。

二、道路交通事故原因分析

(一)、人的因素

1、驾驶员

(1)近年来,我国的驾驶员平均年龄水平一直呈下降的趋势,只要花上2000到3000元到驾校学上一两个月就可以进行考试,而这些年轻的驾驶员群体文化素质不高,安全驾驶技术水平也不高,他们在行驶时速度过高且缺乏职业道德,交通违法行为严重。 (2)驾驶员疲劳过度,尤其是长途汽车的司机,因长时间开车睡眠不足、意力分散导致休息不充分而引发交通事故。

(3)驾驶员超速行驶、酒后开车、措施不当、违规超车、不按规定让行,也是其中重要的因素。同时,驾龄在2-

3、4-5年的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次数多,死亡人数多,而驾龄为1年的驾驶员人数在驾驶员总数中并不占优势,但造成损失的比例却是最大的。血液中酒精浓度与驾驶能力的关系酒精会使大脑高级神经紊乱,从而破坏人们正常的生理机能。所以酒后开车所造成的交通事故在世界各国都占有相当比重。

2、行人

行人不走人行横道、地下通道、天桥;翻越护栏、横穿和斜穿路口;任意横穿机动车道,翻越中间隔离带;青少年或儿童突然跑到道路上,对突然行进的车辆反应迟缓、不知所措;不遵守道路交通信号及各种标志;摩托车闯红灯等,从而导致交通事故。

(二)车辆因素

(1)我国机动车种类多,动力性能差别大,安全性能低,管理难度大。

(2)我国机动车(各种汽车、农运三轮、装载车与摩托车)拥有量增长迅速,数量激增的机动。有些本地的不符合标准,安全技术检测状况差以及报废的车辆仍在行驶,有些个体户的出租车昼夜兼程,多拉快跑,只用不修,导致车辆技术性能差,故障多,机件很容易失灵,引发交通事故。

(三)管理因素

由于交通管理不足而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表现为: (1)道路交通设施欠缺。

(2)交通科学技术管理落后,科技含量不高。

(3)群防群治,综合治理,社会化管理交通的各种措施没有落实。 (4)各有关部门在管理立法规划等方面,缺少严密和长期的合作。以香樟路段来说,在人流量较大的地段会有电子眼,但是在香樟路电子眼是没有效力的,而且即使电子眼打开了,车辆还是“我行我素”,即便闯红灯了,我们也没发现此路段的违规现象有所减少。

(四)交通法规因素

道路交通管理法规是秩序化交通,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前提。道路交通规则的意义就在于秩序化交通,减少因无序交通而产生的交通堵塞、交通碰撞及因碰撞现象给人的生命和财产造成的不必要的损失,维护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共同利益,让每一个交通者都能平安、顺利地实现交通目的。然而目前,由于我国刚颁布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还没有被广大老百姓完全的了解,有的地方老百姓甚至都不知道《道路交通安全法》,在这样的情况下,致使各种交通隐患得以上路,从而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而路上尽管有一定的秩序规范,但它不仅缺少对隐患的制约能力,而且对路面秩序控制能力也明显不足。

三、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对策

(一)提高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和事故预防工作的认识

道路交通安全,是一个地区文明程度和管理水平的综合反映,直接关系到当地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因此,各地要扎扎实实地建立和健全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机制,切实把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和事故预防工作抓实抓细抓好。特别是要遏制群死群伤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促进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明显好转。

(二)加强对运营驾驶员的培训和管理,严把从业资格关

道路交通事故原因分析表明,80%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是由于驾驶员违章驾驶造成的。因此,严把运营驾驶员从业资格关,提高驾驶员从业资格关,提高驾驶员职业素质是从源头上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预防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一是要实行驾驶员考试制度改革,提高考试工作的科技含量。如逐步实行无纸化考试,红外线桩考仪和异地考试等;二是加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监督管理,严把运营驾驶员培训质量关;三是严格驾驶员的违章和事故记录的审查,对记分达到12分的,一律进行安全教育和复验考试;四是强化对客运车辆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行车安全监督,不断提高客运车辆驾驶员队伍的技术素质和交通安全意识。要严格客运线路驾驶员的资格审查,对考试不合格者,一律不得从事客运车辆运营。

(三)强化客运车辆源头管理

一是要加强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监管。严格实行车辆进出站的检验制度,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车辆,不得进站和运营,二是要加强对客运车辆的技术管理,严把客运车辆技术状况关。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车辆,一律不得上路行驶;三是要加大路面执法力度,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车辆,应坚决予以取缔,对报废车辆必须强制报废。

(四)加大对农用车、摩托车的治理力度

一是公安交警和农机部门要各负其责,互相配合,加强对农用车的管理。特别要加强对农用车载客、违章行驶、牌证发放的管理,重点检验其灯光、制动、转向等安全技术状况,禁止非法拼装的农用车辆流入市场;二是采取有效措施,重点加强对无证驾驶摩托车、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不按规定载人、酒后驾驶、超速、逆行、占道行驶、乱停乱放和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等违章行为集中治理,形成严管态势。

(五)加大对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危险路段的整改力度

按照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3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对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危险路段的投入。

(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全社会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一是要以人为本,以“保护生命,拒绝违章”为主题,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二是要有针对性地在县乡道路沿线和乡村对山区农民开展形式多样、生动丰富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七)加快基层交通安全预防体系的建设

一是要贯彻落实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印发的《“交通安全村”和“交通安全社区”建设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交通安全村和交通安全社区的建设工作。二是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意见和考核办法。

启示:

要将宝贵生命从无情的车祸中解救出来,就必须首先改变我们传统的价值观念,尊重人的生存价值和生存权利,建立人性化的交通方式,使我们的技术能力服务于人的发展和完善,使我们的社会、经济与文化生活的改变能够激发并推进人的成长和活力。如同弗洛姆(E.Fromm)所言:“是人,而不是技术,必须成为价值的最终根源;所有计划的标准不是生产的最大限度的发展,而是人的最理想的发展。”

第五篇:印度大停电的主要原因分析

2012年7月末印度大停电的主要原因分析

7月30日,印度北部地区发生大停电事故,造成首都新德里在内的1/3国土、

3.7亿人口的电力供应中断;7月31日,印度再次发生大停电事故,造成首都新德里在内的过半国土、6.7亿人口受到停电影响。印度连续两次大停电成为全球迄今为止规模最大的停电事故,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尽管两次大停电具体原因尚在调查之中,但从客观上看,印度电网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

一是电力供需矛盾突出,发电能力不足。目前印度装机容量虽然达到2亿千瓦,但由于有效出力不足,导致印度近年来电力供应持续紧张。据印度国调中心分析,2012年印度电力缺口约为8%。地方各邦经常超计划份额用电,加剧电力供需矛盾,一旦重要的发、输电设施出现故障,停电就难以避免。

二是调度体制不顺,执行力不强。印度是联邦制国家,全国电网由北部、东部、东北部、西部和南部5个区域电网组成,各区域电网中又包括不同的邦电网。由于体制原因,中央电力调度机构对各邦缺乏必要的约束力。资料显示,7月31日大停电事故前一段时间内电网频率低于48.8赫兹时,北方邦、哈里亚纳邦、旁遮普邦和拉贾斯坦邦仍有违反国家和区域调度中心指令、继续透支用电的行为。统一调度的缺乏,导致调度指令执行有偏差、不及时,在紧急时刻难以实现对事故快速处置。

三是电网结构不合理。印度南部电网与相邻电网采用直流异步联网,其余4个区域电网之间以交直流混联方式组成同步大联网。两次大停电事故均发生在同步电网范围内,特别是第二次电网事故首先发生在北部电网,由于同步联网未能及时解列,导致北部、东部、东北部3个区域电网相继大面积停电。

四是电力建设投入少,设备老化,可靠性低。印度电力系统长期投入不足,现有电力系统设备老化严重,降低了电力系统可靠性,尽管印度总理辛格虽然已提出4000亿美元的电网翻修计划,但进展较慢。老化的输电设施故障率高,电网安全面临挑战。

五是电力投资面临政策壁垒。为保护印度本土电力设备制造商利益,印度政府7月19日批准了对进口电力设备征收21%的进口税,取消对装机容量100万千瓦以上的发电项目的免税措施。这一举措不仅对国外电力设备制造商进入印度形成阻碍,客观上也影响到印度电力设施建设进程。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上一篇:培优帮困计划范文下一篇:培优辅差心得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