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的哲学研究范文

2022-06-20

第一篇:教育的哲学研究范文

民国时期教育哲学研究概目

1、 范寿康《教育哲学大纲》 商务印书馆 1923年出版

2、 吴俊升《教育哲学大纲》 商务印书馆 1934年出版

3、 钱亦石 《现代教育原理》中华书局1934年

4、 余家菊《教育原理》 中华书局1923年出版

5、 余家菊 《教育哲学论稿》 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 (新版 有)

6、 程其保《教育原理》 商务印书馆1928年

7、 崔载阳 《教育哲学》(云五社会科学大辞典)

8、 姜琦《教育哲学》群众图书公司1933年

9、 范锜《教育哲学》世界书局

10、 张怀《教育哲学》传信书局

11、 朱经农 《教育思想》

12、 肖恩承 《教育哲学》

13、 世英《教育哲学

14、 傅统先 《教育哲学讲话》

15、 林砺儒《教育哲学》

16、 张栗原《教育哲学》

17、 李浩吾《新教育大纲》

18、 陆人骥《教育哲学》

译著

19、 (美)柯布 著

20、 波特著孟宪承

21、 (英)亚丹士 著

论文

22、 范寿康 《教育哲学的体系》

23、 孟宪承 《教育哲学之一解》

24、 -----略(见黄济《教育哲学》1933年(有)1935年商务印书馆 1944年商务印书馆 1926年 ABC》 世界书局世界书局1947年开明书店 1946年(有)生活读书新知书店 1949年(有) 南强书局 1941年上海商务印书馆 1935年(有) 译《新教育的原则及实际》中华书局译《教育哲学大意》译 《教育哲学史》《学艺》4卷 1-7号 1922年7月 《新教育》第5卷 第5期 1922年12 附录)崔载阳余家菊月

第二篇: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发展报告项目指南

附件3: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发展报告项目指南

一、区域战略系列发展报告

1、《中国西部发展报告》

2、《中国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报告》(已立项)

3、《成渝统筹城乡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发展报告》

4、《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发展报告》

5、《沈阳经济区新型工业化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发展报告》

6、《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发展报告》

7、《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发展报告》

8、《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报告》

9、《珠三角区域发展报告》

10、《京津冀区域发展报告》

11、《浦东新区发展报告》

12、《滨海新区发展报告》

13、《深圳、珠海、厦门、汕头经济特区发展报告》

14、《我国沿海经济带发展报告》

15、《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报告》

二、教育问题系列发展报告

16、《中国学前教育发展报告》

17、《中国义务教育发展报告》

18、《中国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报告》

19、《中国职业教育发展报告》

20、《中国高等教育发展报告》

21、《中国继续教育发展报告》

22、《中国民族教育发展报告》

23、《中国特殊教育发展报告》

24、《中国民办教育发展报告》

25、《中国农村教育发展报告》(已立项)

26、《中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报告》

27、《中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报告》

28、《孔子学院发展报告》

29、《国际教育政策与发展趋势报告》

三、国际问题系列发展报告

30、《亚太区域经济合作发展报告》(已立项)

31、《国际金融发展报告》

32、《全球气候问题研究报告》

33、《东北亚地区发展报告》

34、《非洲地区发展报告》

35、《中东地区发展报告》

36、《欧洲地区发展报告》

37、《南亚地区发展报告》

38、《中亚地区发展报告》

39、《拉美地区发展报告》

40、《大洋洲地区发展报告》

41、《联合国发展报告》

42、《二十国集团发展报告》

43、《上海合作组织发展报告》

44、《世界贸易组织发展报告》

45、《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发展报告》

46、《中国博鳌亚洲论坛发展报告》

四、其它重大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系列发展报告

47、《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报告》(已立项)

48、《中国经济增长报告》(已立项)

49、《中国宏观经济分析与预测》(已立项)

50、《中国资本市场研究报告》(已立项)

51、《中国现代物流发展报告》(已立项)

52、《中国社会保障改革与发展报告》(已立项)

53、《中国农民状况报告》(已立项)

54、《中国都市化进程报告》(已立项)

55、《中国财政发展报告》(已立项)

56、《中国能源发展报告》(已立项)

57、《中国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报告》

58、《中国旅游业务发展报告》

59、《中国出版业发展报告》

60、《中国市场经济发展报告》

61、《中国国有经济发展报告》

62、《中国保险业发展报告》

63、《中国粮食安全发展报告》

64、《中国食品安全发展报告》

65、《中国水资源与安全发展报告》

66、《中国知识产权发展报告》

67、《中国人口问题发展报告》

68、《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报告》

第三篇: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发展繁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的若干意见》精神,鼓励高校教师厚积薄发,加强基础研究,勇于理论创新,推出精品力作,特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后期资助项目)纳入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统一规划。 第三条 后期资助项目经费的资助强度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等同。 第二章 资助范围和对象

第四条 后期资助项目的资助范围:

1.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 2.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

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 4.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 第五条 后期资助项目的对象和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资助对象必须是高等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身体健康,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2. 每个申请者每次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3. 申报的项目必须已完成研究任务的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研究工作部分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

4.已得到过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资助的成果以及已得到过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成果,不得申报。 5. 在规定期限内,承担教育部各类研究项目尚未结项者,不得申报。 第六条 申报的项目须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推荐。

第七条 地方所属高等学校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为单位、国务院其他部门(单位)所属高等学校以部委所属教育司(局)为单位、教育部部属高等学校以学校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第三章 项目评审

第八条 后期资助项目的评审标准: 1.申请者必须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进行科学研究;

2.申报成果必须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达到本研究领域领先水平; 3.申报成果具有重要理论价值或应用价值; 4.申报成果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5. 申请经费及经费预算安排合理。

第九条 教育部负责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实行回避原则,不从申报者所在学校聘请评审专家。

第四章 项目管理

第十条 后期资助项目的管理按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一条 后期资助项目原则上在1~2年内完成,确有需要者,经评审专家一致同意,可延长至3年。

第十二条 后期资助项目的资助经费实行一次核定、分期拨付的办法,首期拨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资助总额的50%。 第十三条 后期资助项目原则上不得更换项目名称、项目承担单位和首席专家。

第十四条 教育部对后期资助项目进行抽查,对项目进展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对后期研究工作及经费使用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五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教育部视情况做出撤销项目处理:

1.首席专家和课题组不具备按原计划完成研究任务的条件和能力,或难以取得预期的研究成果; 2.经查实,首席专家和课题组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有违反《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的行为; 3.由于各种原因不能正常开展研究工作; 4.研究成果质量不符合本办法的要求。

第十六条 后期资助项目完成全部研究工作后,由教育部组织专家进行鉴定。鉴定合格后方可结项。

第十七条 后期资助项目的最终成果,由教育部与有关出版社协商,统一装帧出版。出版的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注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字样。

第四篇:悲的人生哲学研究

关键词:悲;人生 哲学 ;王国维和鲁迅

(一)王国维“悲观主义”的人生哲学与叔本华

1、“情”投“意”合

2、“命”、“性”、“理”的幻影

王国维最初同其他近代思想家一样,是站在反对儒家道德宿名论的立场上接受西方唯意志论的。在编入《静庵文集》的《论性》、〈释理〉和编入〈静庵文集续编〉的〈原命〉、〈人间嗜好之研究〉等文章中,王国维通过考察中国传统哲学的“命”、“性”、“理”等范畴,表明了自己反对儒家天命论的立场,同时也为他接受叔本华悲观主义人生哲学打下了理论基础。

王国维 分析 传统的“命”有两层含义:一是“言祸福寿夭之有命者谓之定命论fatalism”,二是“言善恶贤不有之有命而一切动作皆有前定谓之定业论determinism”(《原命》)。他对正统儒家“死生由命,富贵在天”那套粗俗的宿命论持不屑一顾的态度。经过科学和西方唯意志论洗礼的王国维十分自觉地突出了伦理学中“自由意志”和“定业论”(决定论)的矛盾。他说:

“此二论之争论而不决者盖有由矣。盖从定业论之说,则吾人对自己之行为无丝毫之责任,善人不足敬而恶人有辞矣,从意志自由之说,则最普遍最必然之因果律为之破灭,此又爱真理者之所不任受也。”

王国维不同意康德以二元论来解决自由与必然矛盾的做法。康德认为,在现象世界中,一切事物必有他事物为其原因,所以在我们的经验中,到处受因果律决定,因而是必然的而不是自由的。但在经验所不能到达的本体世界,空间、时间、因果律都不能适用,那里是自由的而不是必然的。人作为感性存在者,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受自然 规律 和自身欲望的支配,没有意志自由;作为理性的东西,人属于“自在之物”,可以超越现象界,不受自然律和欲望支配而达到意志自律。所以我们必须假设有有一个摆脱感性世界而依理性世界法则决定自己意志的能力,即所谓自由。王国维赞同叔本华认为因果律在自然界与人的意志中同样存在的说法,认为意志进入经验界就无处不受动机支配,意志的本体有没有自由我们无法知道,但在经验的世界中,自由不过是一个空虚的概念,没有实在 内容 ,人的行为总是受因果律支配。王国维在《原命》中宣扬了叔本华的因果律,为生命受幻影支配的悲观主义奠定了哲学基础。

王国维认为意志自由“不过一空虚的概念”,并不等于他赞同儒家道德宿命论。自从孟子讲性善,一直到朱熹讲“性者,人之所得于天之理也”,“性即天理,未有不善者也”,儒家都把人说成先验的具备善性,并把儒家伦理形而上学化,结果导致了道德宿命论。王国维认为抽象地谈论人性的本质或普遍的本性是不可能的,因为人性是什么,关系到知识的内容,普遍必然的知识只能是形式的知识,而经验得来的人性知识,又必定杂以人性以外的因素,也不是原来意义上的“性”。“性”之为物,“超乎吾人之知识外”。(《论性》)王国维认为超出经验范围论性都是空论,都表现自我矛盾,所以人们不得不从经验界来谈性。他列举中国哲学史上的诸主要派别,证明不管是性善说还是性恶说,都必然变成性善恶二元论。王国维以此否定了儒家的性善理论,而且已经猜测到抽象地谈论人性是没有意义的,因而蕴涵着否定先验人性论的倾向。

但是,王国维并没有向否定先验人性论的方向去发挥他的理论。而是得出一个极为悲观的结论:人性不过是善与恶永恒的战场。“ 政治 与道德、宗教与哲学,孰非由此而起乎?-----历史之所纪述,诗人之所悲歌,又孰非此善恶二性之争斗乎?”(《论性》)而且善恶是绝对对立的,无法相互转移。实际上,王国维认为人类本质上就是极端自私自利的。按照叔本华的唯意志论,人本质上不过是盲目的求生意志,所以人对人是狼。在《人间嗜好之研究》中,王国维说,在博弈之战中,“吾人竞争之本能遂于此以无嫌疑无忌惮之态度发表之,于是得窥人类之极端之利己主义”。总之,王国维从经验界,从人的行为来推断人性,认定人都是服从动机律的,无所谓意志自由;人在本质上是利己的,是追求自身幸福的,人生就是善与恶的永恒争执。

2、“命”、“性”、“理”的幻影(续)

王国维对人生的这种悲观态度,由于他的非理性主义而更为加深。

鉴于儒家道德宿命论同理性专制主义的内在联系,王国维的非理性主义同时也具有反儒家道德宿命论的意义。他写了《释理》来研究“理”的概念,认为从语源学说,“理”可以有广义的“理由”和狭义的“理性”

两重含义。王国维运用叔本华《充足理由律的四重根》中的观点来解释它们:

“理之意义,以理由而言为吾人知识之普遍之形式,以理性而言则为吾人构造及定概念之关系之作用而知力之一种也。故理之为物,但有主观的意义而无客观意义。易言以明之,即但有心理学上之意义而无形而上学之意义。”(《释理》)王国维把批判的笔触伸向朱熹等客观唯心主义,他们先从具体事物中抽象出一个普遍概念(理),然后割断它与具体事物的联系,把它当作独立的实在,结果“皆预想一客观的理存在于生天生地生人之前,而吾心之理不过其一部分而已。”(同上)随之又按照理一分殊的理论,万物都从它派生出来,万物之理都从一理(太极)出,人性也就是天理。这里继戴震以后真正从哲学的高度来批判程朱理学的道德宿命论和形而上学的“理一分殊”说。

但是,王国维批评客观唯心主义的理论武器是唯意志论这一主观唯心主义理论。他从“理”的客观的假定和主观的性质来解析理,所以他认定:“理者,主观上之物也。”拒绝“理”有客观法则的一面。

对于王国维来说,“理”,无论从广义上解释还是狭义上解释,从客观的假定到主观的意义,从理性的意义或从理由的意义来解释,都只是主观的东西,没有客观的性质。“理”“不存在于直观之世界,而惟寄生于广莫暗昧之概念中。易言以明之,不过一幻影而已矣。”(同上)“理”是幻影,这就是王国维释理所得的结论。

王国维无论是在论“性”、是在释“理”、还是在原“命”,都没有离开叔本华的充足理由律,没有离开叔本华的“直观”。理不外于吾心,吾心是理、性和动机意志所从出,吾心即是宇宙、宇宙即是吾心,存在于吾心中,最后不过是一幻影,所以宇宙是幻影,人生也是幻影。他反对儒家的道德宿命论,但又贬低理性的意义,认为道德教育无非依赖于个体的直观。然而叔本华的直观,归根结蒂是人体悟意志的荒谬与世界的虚无之手段,是解脱生存痛苦之道德,王国维于此又有所怀疑。于是,在王国维面前便呈现出一幅悲惨的图景:人生是善与恶的永恒苦斗,理性不能改善而只能加剧这场战争,解脱之道又是如此虚无飘渺,那么人类的希望在哪里、生命的意义又在哪里呢?王国维一时彷徨不已,只得在诗歌中吟唱他的痛苦、惶惑的心境,在诗歌创作中倾注他的所爱与理想,抒写他悲慨的人生感叹。王国维悲观主义的人生观不仅在理论著述中,也在诗歌、评论中大量表现出来。他常常在诗歌中描写盲目的带悲剧意味的人生。以一首《蚕》为例:

“余家浙水滨,栽桑径百里。年年三四月,春蚕盈筐筐。

蠕蠕食复息,蠢蠢眠又起。口腹虽累人,操作终自己。丝尽口卒屠,织就鸳鸯被。一朝毛羽成,委之如敞屣。喘喘索其偶,如马遭鞭箠。呴呴濡祝其卵,怡然即泥滓。明年二三月,蠡蠡长孙子。茫茫千万载,辗转周复始。嗟汝竟何为?草草同生死。岂伊悦此生,抑由天所畀?畀者固不仁,悦者长已矣。劝君歌少息,人生亦如此!”

这首诗对受生存意志驱使而盲目地生生息息的人生作了悲悯而无可奈何的描述,很可以代表王国维的人生态度。王国维相当自觉地把唯意志论与诗歌结合起来,通过完整的意象和妥贴的比喻表达人生哲学,使诗和哲学融为一体,而能够在具体鲜明的文学形象中融进普遍而深沉的人生哲学,表明唯意志论及其人生哲学已经内在于王国维的思想血脉,而不再是单纯外在的理论了(参见高瑞泉《天命的没落》一书)。

3、“欲与生活与痛苦三者一而已矣”

王国维真正将文学和哲学结合起来,全面系统地阐发了其唯意志论思想和悲观主义人生哲学的作品还是《红楼梦评论》。

我们知道,王国维的人生哲学主要来自叔本华建立于生命意志学说上的悲观主义。王国维一而再、再而三地说《红楼梦》是“绝大著作”、“宇宙的大著述”,是我国美术史上的“唯一大著述”,把这一著作看成是首屈一指的艺术作品,其意义并不专指它的艺术价值,而是在于他的意识深处认为没有一本小说或一首诗能如此反映唯意志论思想,能如此反映人生的究竟。

王国维从分析生活的本质开始评论《红楼梦》。他曾说:“夫吾人本质既为意志矣,而意志之所以为意志,有一大特质焉,曰生活之欲。”在他看来,无论是个人还是种族都是为了延续生命,生活的本质就是“欲”。“欲”具有普遍意义,也是促使政治、科学、文化发展的动力。他说:“故吾人之知识遂无往而不与生活之欲相关系,即与吾人之利害相关系”。科学文化的发展又使人们的生活之欲增进无穷:“故科学上之成功,虽若层楼杰观,高严巨丽,然基址则筑乎生活之欲之上与政治上之系统立于生活之欲之上无以异。”同时,人生于有限的世界,而要求满足无穷的欲望,就必然产生竞争。这样,在王国维眼中,世界的本质除了生命之欲外,还有势力之欲,驱策其智力和体力的活动,不仅在物质上要求满足自己欲望,而且在精神上也要胜过他人。但王国维又认为人类在生存斗争中,弱者、愚者、失败者当然陷于痛苦之中,即便强者、智者、胜利者也不可能获得永久的快乐。

因为一是欲之性无厌,永无满足之日,越是强者、智者欲望就越多越高;二是即使某一欲望得到满足,但另一欲望没有发生之时,就会感到空虚、无聊,这也是一种他之为“消极的痛苦”,而在求得欲望满足的奋斗过程中,用智慧、耗精力则是一种“积极的痛苦”。所以天才是世界上最痛苦的人。

总之,在现实生活中,由生活之欲而来的快乐也罢,由势力之欲而来的“势力之快乐”也罢,“既偿一欲,则此欲以终。然欲者被偿者一,而不偿者什百;一欲既终,他欲随之。故究竟之慰藉终不可得也。即使吾人之欲悉偿,而更无所欲之对象,厌倦之情即起而乘之,于吾人自己之生活若负之而不胜其重。”所以人生正如叔本华所说的钟摆,往复于痛苦无聊之间,如环无端,而不知其所终。王国维由此对宇宙人生的本质下了结论:“欲与生活与苦痛三者一而已矣。”

王国维分析了《红楼梦》第一百十七回中贾宝玉还玉给和尚的一段对话,认为不幸的生活是由自己之所欲,而拒绝、出世也不得不由自己。所谓玉者,欲也,还玉即意味着抛弃生活之欲。由此,《红楼梦》的伟大之处就在于它不仅提出了人的生活之欲的大问题,而且看到痛苦产生于意志,终究也要由意志来解决。《红楼梦》的精神就在于“以生活为炉,苦痛为炭,而铸其解脱之鼎”,从而体现了人生的究竟,宇宙的究竟。“生活”、“苦痛”、“解脱”,这是全部人生的三要素,除此之外,没有人生,也没有世界。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尽管王国维在接受叔本华唯意志论哲学的过程中,曾指出叔本华的伦理学有宿命论与唯意志论的矛盾、天才说与意志同一说的矛盾并进而在《红楼梦评论》及《叔本华与尼采》中对叔本华遁入涅磐的解脱之道有所怀疑,因此,王国维对叔本华哲学是有所批判的。但问题的关键在于,这种怀疑所怀疑的只是解脱的方式而不是解脱本身,因而并没有妨碍王国维在大致反映了叔本华哲学原貌的基础上对其唯意志论哲学——进而是由之产生的悲观主义人生哲学——加以接受。

王国维认为,我们在知识和实践两方面,无往而不与生活之欲相关系,即与痛苦相关系。有一个东西能使我们超然于利害之外而忘物我的关系,这个东西就是美术,他认为科学越发达,物质财富越丰富,人的欲望就越高,痛苦就越深,所以发展物质财富来满足人的欲望就无异于饮鸩止渴,而哲学和艺术是探求精神上永久的真理,人生哲学就在于揭示人生即痛苦这一真理及解脱之道。

他之所以盛赞《红楼梦》是悲剧中之悲剧,是一部伟大的著作,就在于“以其示人生之真相,又示解脱之不可已”,“凡此书中之人有与生活之欲相关者,无不与痛苦相终始。”他认为,《红楼梦》第十五回的〈晚韶华〉词揭示了人生真义,即自罹罪、自惩罚。而悲剧之伟大就在于感发人之情诸、洗涤人之精神,哲学与艺术的价值是相同的,区别只在于前者表之理论,后者示以形象,但都是揭示宇宙人生的真理。

由于世界上千百年才出现一两个像柏拉图、康德、叔本华这样的哲学家且“可爱而不可信”,真正哲学家之难求可想而知。因此与叔本华相比,他更强调艺术对人的感化作用,他认为艺术是超乎利害之外,使人忘物我之关系,“吾人之心中无丝毫生活之欲”(优美)或“使吾人生活之意志为之破裂”(壮美),由于“优美与壮美皆使吾人离生活之欲而入于纯粹之知识者”,所以艺术具有使人超然物外,忘记利害关系,获得精神上的慰藉,求得暂时解脱的功效。一切文学、美术的任务就在于描写人生的痛苦与其解脱之道,一切文学、美术的目的就在于使我们离开生活之欲的争斗,得到暂时的平和。

王国维始终没有走出悲观主义“生活---苦痛---解脱”的思维方式,他怀疑叔本华的解脱之道只是因为按照叔本华的意志同一说,则人人都是天才,这显然是不可能的,只要意志同一说在,个人解脱的可能性就十分可疑。

但他并不怀疑叔本华的天才说,所以他认为叔本华的解脱之道是天才的解脱,天才的痛苦只有天才能解脱,而天才是罕见的,对于众人来说,美术之解脱是最为现实可行的解脱方式(实际上即便常人也应该象天才那样拒斥生命意志:“法斯特〈即浮士德〉之苦痛,天才之苦痛。宝玉之苦痛,人人所有之苦痛也”,而宝玉是拒绝了生活之欲的)。

王国维由于“可信”与“可爱”的矛盾而对于叔本华的解脱之道有所怀疑,终究使他抛弃哲学而到文学中求“直接之慰藉”,但因为从本质上说“究竟之慰藉终不可得”,使他终于陷入悲观中的悲观,绝望中的绝望。

(二)、王国维“悲观主义”人生哲学与尼采

在前面的论述中,我们有意识地没有讨论王国维同尼采哲学的关系,这主要是因为与叔本华对王国维所起的决定性作用相比较,尼采哲学对王国维人生哲学形成的影响是微乎其微的。有人曾经认为,王国维在“人类之于生活,既竞争而得胜矣,于是此根本大欲复变而为势力之欲”的表述中以“势力之欲”替代了“生活之欲”,表明他的立场已从叔本华转到了尼采。这一论点是站不住脚的。我们姑且不说王国维所称一切“文学美术”的心理根源均“不外势力之欲之发表”这一说法中的“势力之欲”概念并非来自尼采,而主要是来自席勒“游戏冲动说”中那种“剩余之势力”即满足生存必需后剩下的多余力量,即使就王氏“人类之于生活„„..”一句而言,后面尚有“此势力之欲可谓之生活之欲之苗裔,无不可也”,表明“势力之欲”是以“生活之欲”为基础。“嗜好”是势力之欲的产物,为的是“医空虚的苦痛”,“若谓其与生活之欲无关系,则甚不然者也。”王国维很清楚地指出了没有生活之欲就没有势力之欲,没有势力之欲就没有空虚的苦痛,而没有空虚的苦痛就没有嗜好和游戏,也没有高尚的嗜好如文学、美术。更为重要的是,王国维固然认为“意志之寂灭之可能与否,一不可能之疑问也”,“使其物质上与精神上之生活超于他人之生活之上”的“势力之快乐”听起来也好象很有尼采“权力意志”的味道,但实际上正如我们在论述王国维人生哲学时已经讨论过的那样,“势力之欲”于王国维,仍是一种对伴随着生活之欲而来的苦痛的解脱,仍是王国维在《红楼梦评论》中所说的“即尝一欲,则此欲以终„„.一欲既终,他欲随之”这一“生存——苦痛——解脱”的人生回环中的一环,王国维不仅固守着“究竟之慰藉终不可得”、人生的本质是“欲与生活与苦痛三者一”的叔本华式的悲观主义信条,没有转向尼采,更以他对“势力之欲”及两种解脱方式的论证,对叔本华思想作了进一步的发挥。

王国维对叔本华、尼采哲学的这种不同态度,在他1904年所作的《叔本华与尼采》中表述得十分清楚。王国维指出,叔本华和尼采都“以意志为人性之根本”、“然一则意志之灭绝,为其伦理学上之理想,一则反是;一则由意志同一之假说,而唱绝对之博爱主义,一则唱绝对之个人主义”,所以“世人多以尼采暮年之说与叔本华相反对”。但他经过比较,发现尼采后期和叔本华的显著对立只是一种表面现象,在他看来,“尼采之学说全本于叔氏”,尼采不仅在早年艺术时期全盘接受了叔本华的思想,他的后期哲学也没有背离他的老师;“尼采之说,乃彻头彻尾发展其美学上之见解,而后用于伦理学”,叔本华与尼采“一专以知力言,一推而论之于意志,然其为贵族主义则一也”、“一则攻击其乐天主义,一同并其厌世主义而亦攻之,然其为无神论则一也”、“叔本华说涅磐,尼采则说转灭。一则欲一灭而不复生,一则以灭为生超人之手段,其说之所归虽不同,然其欲破坏旧文化而创造新文化则一也”。所以,“吾人之视尼采与其视为叔氏之反对者,宁视为叔氏之后继者也”,他们两人的关系,就象树根和树叶一样,“其所趋虽殊,其性质则一”。王国维毫不掩饰地表露了在他心目中叔本华哲学对尼采的压倒性优势,使至关重要的差异性在他对共同性的强调中被淹没了。

第五篇:2012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

2012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

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

1.哪些人员可以作为首席专家参加攻关项目的投标?

——凡符合《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投标条件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教授,经所在学校同意并提供担保,均可组织课题组参加投标。

2.课题组成员可以是非高校系统人员吗?

——可以。课题组成员既可是高校教师,也可是非高校系统的人员。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鼓励联合攻关。

3.首席专家可以是两个人或更多人吗?

——不可以,首席专家只能是一人。如果是校内多家单位或者是多校联合投标,也只能由其中一人作为首席专家来进行投标。

4.哪些情况不能参与攻关项目的投标?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投标:

(1)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尚未完成者;

(2)承担历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重大项目尚未完成者;

(3)正在承担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首席专家在2012年3月10日前,未提出最终成果鉴定申请者。

5.招标课题名称可以进行改动吗?

——不可以。按照“关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2012招标工作的通知”的投标要求,投标者不得自行改动投标课题名称,也不能增加副标题。

6.投标材料需要报送几份?

——投标文件由学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在确认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后,将7份投标文件分别装袋盖章密封(含1份原件),密封袋外正面贴投标书的封面,背面贴背面粘贴表(包括校内外课题组成员名单)。

7.投标材料内外都需要加盖公章吗?

——投标材料内部《投标评审书》需要加盖学校公章,投标密封袋封口必须有学校密封章、密封袋封面有学校公章且无破损。

8.攻关项目网上申报如何操作?

——2月20日开始,由各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在线填报投标项目基本信息。

已开通申报系统账号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以原有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并及时核对单位信息;未开通账号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请登录申报系统,登记单位信息、设定登录密码,打印“开通账号申请表”并加盖管理部门公章,传真至010-62519525。待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申报系统进行操作。

3月20日截止网络申报,高校科研管理部门须在此之前对本校所投标项目的基本信息进行在线审核确认,在线打印《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2012投标情况一览表》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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