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工作管理制度

2022-07-05

在当今社会,在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技、文化教育的发展对维护社会公共秩序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如何制定一般制度?以下是小编收藏的《财务工作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更多范文可通过本站顶部搜索您需要的内容。

第一篇:财务工作管理制度

财务工作管理制度

文章标题:财务工作管理制度

[找文章到☆好范文 wenmi114.com(http:///)一站在手,写作无忧!]

为了正确贯彻执行国家和财政部的有关财务制度,规范和统一本单位

的收支行为,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拟定本制度。

一、业务收入管理

医院所有的业务收入必须通过收费部门,各收费室必须按照收费登记表所列项目,对每一张处方或其他业务收入款项进行逐项登记,收款后给交费人开据有效发票,每天中午药房交班前与药房核对后结帐,除特殊情况及银行原因以外当天的业务收入款项,当天必须存入银行,不准坐支或挪作他用。

二、业务及费用支出

1、药品卫生材料采购的管理

各组长及药房负责人,因开展业务需购进药品或卫生材料,先填制《药品材料采购计划》一式三份,交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批后由单位统一购进;药品或卫生材料购回后,由药品库房负责人及组长清点、签字后填写药品入库单一式二份,单位统一结算。

2、费用报销

A:为个人目的:职称评定及考试、继续教育、自学考试、函授教育、电大、夜大、或证件填发为个人名字考试学习等发生的差旅费不能报销,也不能报销其他任何费用。

B:通过单位安排的其他不同形式的医学讲座、学习、学术交流会议等。在报销会议费时,应有税务部门印章的正式单据,并附会议通知文件或复印件。

3、差旅费的报销

A:职工因公出差报销标准严格按照县委、县府县财政局文件规定。

B:因公出差每人每天住宿费最高:省外一般地区30.00元,省外经济特区35.00元,成都市区25.00元,省内其余地市州(包括绵阳市)15.00元,北川县城12.00元,北川县的各区乡10.00元。

C:住宿费只按规定标准报销,因公派出参加各种讲座、学习、学术交流或会议,不得按召开单位超标准收取住宿费的票面处理,超过标准部份一律由当事人处理。

D:因公出差每人每天在途出差补助或住勤补助(每天每人只能填报其中一项):省外一般地区10.00元,省外经济特区15.00元,省内8.00元,绵阳市5.00元,县内4.00元,小坝辖区内1.00元,本乡内无补助;往返区间车票及往返市内公共汽车票据实报销,包括三轮车及中巴车在内的出租车费一律拒报。出差人员返回单位后,半个月内必须结清包括差旅费在内的经济手续,过期不愿意报销差旅费者作为自动放弃处理,以后不再补报。

4、公务接待费

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和费用开支管理,接待费开支总额不得超过本单位全年公务费的2%,接待费财务上单独列项反映。

5、奖金、取暖费及职工医药费

A:奖金开支:除工资、医药费、取暖费及特殊规定(需另附批准文件)外,所有发放的个人部份应视为奖金,其发放标准按文件之规定,全年发放月奖、年终奖及其他名称的奖金,总额度不超过全院增收节支总额的28%。按税务部门规定,月工资超过国家平均水平者,进行纳税,并由纳税人主动缴纳。

B:取暖费开支:从上年的12月、次年的元月和2月,标准每职工每月10.00元。

C:职工医药费:由医院义务代管,由职工个缴纳特殊医疗保险,同时按年度职工本人工资总额的2由个人计缴;按全院职工年工资总额的6由单位缴纳。

职工门诊及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北川县社会保障局文件规定执行。年末时,职工将手续齐备的医疗费单据主动交到财务处,由医院归集后到县社保局报领费用,医院不越权为职工垫支或报销任何医疗费用。

6.职工因病或生小孩不能上班(生小孩假期为75天,难产、剖腹产或双胞胎增加15天),工龄在10年以上者,享受下列工资待遇,工龄不满10年递减总额10。

A:不能上班的两个月内执行:固定工资+活工资。

享受护士工资系列的职工需要重新计算活工资,以下相同。

B:从第三个月起执行:(固定工资+活工资)×90。

C:从第六个月起执行:(固定工资+活工资)×70。

D:满一年起执行:(固定工资+活工资)×50。

E:满三年起执行:(固定工资+活工资)×40。

三、职工借款

原则上职工不能借支公款,若特殊情况,例如:长时间出差、因病住院、批准外出办公事或批准为单位代购物品者,可由借款人开据财政统一格式的借据,经院长审批后,出纳方可支借款项--出纳无权私借公款,返回单位后及时归还借款,逾期一个月未归还者单位(出纳)有权在次月工资中抵扣。职工因私有急事,除上述手续外,一

第二篇:财务工作管理制度

为规范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工作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及学校制定的各项财务制度,财务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不徇私情。

2、建立健全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办事有要求,工作有检查。既要明确分工,又要密切合作。

3、根据事业计划,正确编制财务计划,办理有关业务。

4、组织合理收入,严格控制支出。凡是该收的要抓紧收回,凡不符合财务标准和开支计划的要拒付,临时必需的开支应按审批手续办理。

5、当好领导参谋,及时汇报业务收支,财产管理等情况。

6、学校对外所有开支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原始凭证由经手人、证明人和主管负责人签字后,经财务人员审核制单后,出纳付款结算。一切空白纸条,不能作为正式凭据,出差或因公借款,须经学校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结账报销手续。

7、大型开支必须经校委会、教代会商议,理财小组签字通过方可报账。

8、财务人员要及时清理债务、债权,防止拖欠,避免呆账。

9、财务工作人员应与学校有关部门做好配合工作,定期对房屋、设备、家具,教学仪器等资产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清查库存,防止浪费和积压。

10、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或以“白条”顶现金库存。严禁挪用公款,或以长补短,出现差错应如反映,经领导研究处理。

11、做好收款收据存根及时复核工作,并签章,发现差错后能更正的立即更正,需要赔偿的应及时汇报领导,酌情给予赔偿处理。

12、做好原始凭证、账本、财务核算资料的归档、整理和保管工作

巨野县开发区马庄小学

第三篇: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我校的财务管理工作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我校的财务管理工作,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严格财经纪律,特制订《财务管理制度》,以规范我校的财务收支行为。

一、预算制度

1、每年12月份,学校制订出第二年财务开支预算,每学期开学再视其收入,具体修订预算表。

2、除常规开支以外的大额经费开支,应写出书面报告交学校校长,在校长办公会上研究同意后,才能纳入预算内开支。

3、每年的开支,不得超出当年的收入。

4、不得私自开支经费。计划外的开支,未经校长办公会批准,不予以报销。

二、统一审批制度

1、实行校长“一枝笔”审批制度,先由经办人签字再由总务处主任审核签字,最后由校长签字报销。

2、对不合理的开支和未经审批的开支,出纳不得付款,会计不能入账,并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教职工不得无理纠缠出纳员或会计员。

三、各类费用报销制度

1、会议费、活动费及招待费的管理(1)学校举行大型活动确需经费,需经分管领导拟出报告,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并决定其总金额方能开支。

2014年度细分行业报告汇集

制造行业报告 互联网行业报告 农林牧渔行业报告

2(2)对外活动的接待费,按学校有关制度规定由校长同意,并确定出接待标准(视其接待规格而定)、参陪人员、就餐地点后,方能就餐。就餐结束由经办人当面结账,并签字报销时附件附后。先斩后奏者,一律不予以报销,由经办人负责。(3)上级的各项收费,报销发票时,要出具上级征收费用的文件或通知。

2、差旅费的管理按校有关制度执行 。

3、办公用品添置费的管理(1)添置办公用具、设备,由各部门、处室负责人向总务处申报(填写申请购置表),总务处根据学校经费计划权衡后,报审批权限相应的领导审批,再由总务处实施。先斩后奏者不予以报销。(2)办公用品,一律由总务处统一购买,不得私自购置,否则不予以报销。购买的物品一定要登记造册(实验仪器在实验保管员处、电教器材在电教员处),再由有关部门、处室或有关人员领用。

4、其他费用(1)教职工生病住院,学校由校工会组织人去看望,并可开支50元以内的慰问费。(2)教职工或教职工直系亲属有丧事,送120元以内的祭礼(含花圈)(3)接待如需用烟、用酒水等,由校长指派采购员购买。

四、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31、要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定期清查,年终必须盘点,做到帐物相符。对丢失、毁损的要查明原因,属于人为损坏者,由当事人照价赔偿。

2、对所有固定资产都落实责任承包制(使用者为责任承包人),人员变动时(学生使用部分每学期清理一次)进行清理,丢失、损坏照价赔偿。

3、固定资产的报废变买,原价值在100元以内的由后勤主任把关处理,超过100元者,必须报学校研究同意方能报废或变买。

4、不得私自将公物借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需借用者应征得学校的同意,持借条到保管员处借取,借物单位或个人不按时归还,联系人和保管员有责任追回。

5、学校楼舍等维修,由学校研究后实施。

五、民主理财制度

1、学校财务管理必须坚持扭亏为盈、量入为出民主管理的原则,成立以教职工代表为主,有关领导参加的民主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教职工选举产生,并由学校委派。

2、民主管理小组有权监督财务的实施情况,有权对资金的使用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编制情况进行检查,有权检查现金、存款、固定资产和会计账目。

3、民主管理小组参与学校重大开支的讨论和决定。

六、会计报表制度

第四篇:学校财务工作管理制度

学校财务工作管理制度加强学校财务工作管理,合理使用学校公用经费,把有限的经费用在刀刃上,充分发挥每一分钱的作用,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工作,确保学校工作能正常运转,学校财务人员应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热忱为教育教学工作服务,从而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进而达到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目的,学校财务工作管理制度。因此,根据国家教委颁发的《中小学财务制度》和县教育局对财务工作的要求,结合各校(点)实际,特拟定本学校财务工作制度,希各校(点)遵照执行。

一、各校(点)要严格按上级有关收费文件要求对学前班学生进行收费,且要进行收费公示。一至六年级已免杂费和书费,不允许另设收费项目向学生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二、收费统一使用“贵州省中小学学杂费收费收据”,入实填写好收费票据,所收经费要统一上交镇财政后,再有计划地划拨使用。

三、各校(点)要结合学校实际拟定学校财务工作管理制度,保管制度。中心校行政办将对各校(点)的财务工作进行检查,并将学校财务工作列入学校工作进行考核,考核成绩记入学校工作成绩。

四、对上级拨给的生均公用经费,应在学校的统一安排下,本着勤俭办学的原则,有计划地合理使用,确保教学所需,坚决杜绝不合理的开支,在确保教学所需的前提下,要挤出一定的经费用于校园建设。

五、购买的各类物品要如实交保管人员核实后,进行编号造册登记,要做到钱物相符,管理制度《学校财务工作管理制度》。

六、公用经费的使用要合理、合规、合法,要经得住检查和审计。不合理、合规、合法的开支坚决不予报销。

七、公用经费的使用严格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黔教计发(2011)221号文件规定执行,不准开支的项目坚决不予开支。

八、所收经费要建帐,收支要有凭据,支出发票需写明用途、经办人、审核人、时间,经中心校领导签字后方可入帐报销。

九、收支凭据要规范,支出发票必须是正规发票才能报销入账。

十、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加大经费使用透明度,自觉接受教师的监督,财务人员要按月进行帐目公布,并建立财务公开制度。

十一、帐目要做到日清月结,记帐清楚,帐目相符。严禁挪用学校经费,对确有困难需借款的教师,只能借用当月工资,且当月借下月还。

十二、为合理使用经费,大笔开支应经学校教代会研究后方可开支,需经政府采购的项目必须由政府采购。

十三、要认真搞好学校编制预算工作。所需开支的经费,先拟出经费使用计划或报告上报。各校必须于12月25日前将全年经费收支情况按财务科目如实填报中心校行政办,便于搞年终决算。

十四、各校(点)每月19日上午9:00要按时到中心校行政办报账。

十五、要按时发放财政补助的班主任补帖、代课教师工资和遗属补助等,发放时应认真核对,避免出现错误,引起误解而影响工作。

十六、各校(点)每学期要对治理教育乱收费情况进行一次自查,于每学期开学后第三周上交一份自查报告到中心校行政办。

十七、公用经费的使用要严格按预算进行使用,如果超预算的科目要拟调整预算报告上报,经批复后,才可按调整后的进行开支。

十八、各校(点)的财务人员和保管人员要分开,不能由一个人既搞财务工作又当保管员。

十九、各校(点)要及时收集每月支出票据,当月票据当月报销,否则过时就不予报销。

十、各校(点)要层层签订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书,责任书的签订列入对学校工作考核内容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列入学校的工作成绩。

二十一、各校(点)必须建现金日记帐,完小必须建明细帐。

第五篇:财务工作管理

财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对公司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公司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会计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二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会计、出纳员记账,都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字。

第四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五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六条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七条 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

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八条 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九条 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条 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主管副总经理监交。

支票管理

第十一条 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十二条支票 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账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十三条 财务人员月底清账时凭支票领用单转应收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账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十四条 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到月底按第二十一条规定处理。

凡一周内收入款项累计超过10000元或现金收入超过5000元时,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凡与公司业务无关款项,不分金额大小由承办人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十五条 凡1000元以上的款项进入银行账户两日内,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十六条 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现金管理

第十七条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第十八条 除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十九条 公司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账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二十条 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一条 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二条 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二十三条 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二十四条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二十五条 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账凭证。

第二十六条 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总经理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账凭证,进行账务处理。

第二十七条 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主任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主管副总经理复核后,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二十八条 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须审核《汇款通知单》,

分别由经手人、部主任、总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有关凭证。

第二十九条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账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账款相符。

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十条 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一条 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账、主管),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三十二条 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三十三条 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处罚办法

第三十四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保留账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七)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三十五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账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上一篇:财务部各岗位职责下一篇:财务管理实习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