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理解平等权

2022-10-12

第一篇:如何正确理解平等权

如何正确理解权利凭证

如何正确理解权利凭证 1.权利凭证的定义

物权法意义上的权利凭证是指以标准化或法定的方式,完整、明确和简洁地记载权利义务人、客体、期限等内容的独立契约,权利人可凭此享有对客体的完整权利。权利凭证可以是纸质,也可以是电子凭证;可以记载权利人,法律规定必须记载的,以记载为准,也可以不记载,持有人即为权利人。我国物权法明确规定的权利凭证有: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2.权利凭证与权利凭证、合同权利

表面看来,权利凭证与权利证明都有凭证载体,但两者完全不同。权利证明是指权利登记机构或权利义务人依据其登记簿记载出具的、用于证明权利人享有特定权利的文书,权利证明记载与登记簿记载不一致时,以后者为准。首先,两者记载权利内容的方式和载体不同。权利凭证在凭证上完整记载权利内容,其本质是一种契约;而权利证明所指权利记载在登记机构或权利义务人依据其登记簿,其本质仅是一种证明。其次,法律效力不同。权利凭证所有人(或持有人、记载权利人)即为权利人,而权利证明所有人(或持有人、记载权利人)不一定是权利人,应查证权利登记机构或权利义务人登记簿记载。再次,一般来说,权利凭证只有一份,原权和他项权均在凭证上完整地记载;而权利证明则可能将原权和他项权多个载体记载。在我国,最为典型的是土地权利的记载,土地所有权以法律条文的方式记载,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抵押权则均由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分别颁发《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他项权证》。因此,土地使用权证、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证书,是一种权利证明。

权利凭证是标准化或法定方式记载的合同权利,权利内容记载规范、完整、明确,可以普遍地使用;而绝大部分合同则由平等的民事主体逐条款商定,不是标准化的,是个性化的。

第二篇:谈谈如何正确理解企业文化

一、企业文化现象无处不在 每时每刻,我们都在与企业文化打着交道。当我们接触到其他企业时,这些企业中最明显、最不同寻常的特质常常会引起我们的关注和兴趣,如索尼公司、松下公司员工们对公司和企业产品的热忱,微软公司异乎于传统的经营方式等。而当我们身居其中,企业文化现象又时隐时现,难于察觉。只有当我们有意实施一些与企业文化的核心价值观念和标准相抵触的新策略时,我们才可能真切感受到企业文化那实实在在的力量。

索尼公司的前身东京通信工业株式会社成立之初,创始人井深大就说:“我们要凭着别的公司都无法超越的决心,创造我们自己独一无二的产品。”后来盛田昭夫回忆说:“建立公司之初,我们并没有写一首公司之歌,但是我们确实有一个我们信奉的纲领,称之为‘索尼精神’。首先,我们说索尼是开拓者,它决不跟在人后,随波逐流。公司将‘始终是一个未知世界的开拓者’。”

二、企业被文化所围绕但文化常会被忽略

&(新世纪范本网http://,原创范本免费提供下载基地。)nbsp;不管你是否注意,文化其实就在你的身边。不同的企业有着不同的文化。比如,当你进入不同的企业,你就能“感觉到”该企业所处的氛围,人们是如何彼此打招呼的,或他们是如何看待你的。人们谈论的事,或人们保持沉默的事,办公室的设备、布告栏以及许许多多不出声的暗示都能向你展示公司的文化。

我们经常由于一些原因而忽略了文化的存在。首先,我们往往不会觉察到文化,这是由于文化已经如此深地扎根其中。我们的信念,价值观和行为方式已经变得极其的内在,以致文化过程也变得令我们毫无察觉。

第二,文化的组成部分难以捉摸。假定我们要求人们对其企业文化进行描述,

即便是从那些来自相同文化氛围的人,你获得的回答也可能会相去甚远,因为人们关注的方面各不相同。

第三,往往只有在我们所习惯的事物发生变化时,当我们遇到了不同于我们所习惯的事物时,我们才会深刻地注意到文化的存在。事实上,我们常常期望其他人也有与我们相似的风俗习惯和文化意识,而在他们并不具备这些东西时,我们会感到奇怪。如果你在一家企业工作了一段时间,然后又调往另一家企业,或者如果你们的公司有了一次并购经历,你对其间的文化差异就会具有深刻体验。

三、目前企业文化尚无统一定义

企业文化又称公司文化。这个名词的出现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一种新的概念和理论在形成过程中,往往会发生众说纷纭的现象,企业文化也不例外。

迪尔和肯尼迪在《公司文化》一书中指出,企业文化是由五个因素组成的系统,其中,价值观、英雄人物、习俗仪式和文化网络,是它的四个必要的因素,而企业环境则是形成企业文化的最大的影响因素。

威廉·大内认为,企业的传统和氛围产生一个企业的企业文化。企业文化表明企业的风格,如激进、保守、迅速等,这些风格是企业中行为、言论、活动的固定模式。管理人员以自己为榜样把这个固定模式传输给一代又一代的企业员工。

爱德加·沙因认为,从企业的各层面上来说,文化就是根本的思维方式——企业在适应外部环境和内部融合过程中独创、发现和发展而来的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被证明是行之有效的,因而被作为正确的思维方式传输给新的成员,以使其在适应外部环境和内部融合过程中自觉运用这种思维方式去观察问题、思考问题、感受事物。约翰·科特和詹姆斯·赫斯克特在其《企业文化与经营业绩》的著作中指出,企业文化通常代表一系列相互依存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的总和。这些价值观念、行为方式

往往为一个企业全体员工所共有,往往是通过较长的时间积淀、存留下来的。

迈克尔·茨威尔在其著作《创造基于能力的企业文化》中谈到,从经营活动的角度来说,企业文化是组织的生活方式,它由员工‘世代’相传。通常包含以下内容:我们是谁,我们的信念是什么,我们应该做什么,如何去做。大多数人并不意识到企业文化的存在,只有当我们接触到不同的文化,才能感到自己文化的存在。企业文化可以被定义为在组织的各个层次得到体现和传播,并被传递至下一代员工的组织的运作方式,其中包括组织成员共同拥有的一整套信念、行为方式、价值观、目标、技术和实践。杰克琳·谢瑞顿和詹姆斯·斯特恩在《企业文化:排除企业成功的潜在障碍》中指出,企业文化通常指的是企业的环境或个性,以及它所有的方法面面。它是“我们在这儿的办事方式”,连同其自身的特征,它很像一个人的个性。更确切地说,我们可将企业文化分成四个方面:(1)企业员工所共有的观念、价值取向以及行为等外在表现形式。

(2)由管理作风和管理观念(管理者说的话、做的事、奖励的行为)构成的管理氛围。

(3)由现存的管理制度和管理程序构成的管理氛围。(4)书面和非书面形式的标准和程序。

查尔斯?希尔和盖洛斯?琼斯认为,企业文化是企业中人们共同拥有的特有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的聚合,这些价值观和行为准则构成企业中人们之间和他们与企业外各利益方之间交往的方式。

四、如何理解企业文化

那么究竟应如何理解企业文化?我们认为,企业文化是社会文化的—个子系统。企业通过自身生产经营的产品及服务,不仅反映出企业的生产经营特色、组织特色和管理特色等,更反映出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战略目标、群体意识、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它既是了解社会文明程度的一个窗口,又是社会当代文化的生长点。因此,在国内

外学者观点的基础上我们可以对企业文化作如下定义:

企业文化是指现阶段企业员工所普遍认同并自觉遵循的一系列理念和行为方式的总和,通常表现为企业的使命、愿景、价值观、行为准则、道德规范和沿袭的传统与习惯等。

理解企业文化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文化具有时段性。文化总是相对于一定时间段而言。我们所指的企业文化通常是现阶段的文化,而不是指企业过去的历史文化,也不是指将来企业可能形成的新文化,即目标文化;第二,文化的本质在于其共识性,只有达成共识的要素才能称为文化。企业新提出的东西,如果没有达成共识,目前就不能称之为文化,只能说是将来有可能成为文化的文化种子。企业文化代表企业共同的价值判断和价值取向,即多数员工的共识。当然,共识通常是相对而言的。在现实生活中,通常很难想象一个企业所有员工都只有一种思想、一个判断。由于人的素质参差不齐,人的追求呈现多元化,人的观念更是复杂多样,因此,企业文化通常只能是相对的共识,即多数人的共识;第三,文化具有范围性,文化总是相对于一定范围而言。我们所指的企业文化通常是企业员工所普遍认同的部分。如果只是企业领导层认同,那么它只能称为领导文化;如果只是企业中某个部门中的员工普遍认同,那么它只能称为该部门的文化。依据认同的范围不同,企业中的文化通常可以分为领导文化、中层管理者文化、基层管理者文化,或部门文化、分公司文化、子公司文化、企业文化等;第四,文化必定具有内在性。企业所倡导的理念和行为方式一旦达成普遍的共识,成为企业的文化,则这些理念和行为方式必将得到广大员工的自觉遵循。

第三篇:如何正确理解领导讲话精神

1、“我们”其实是指“你们”

主席台上的领导发言:“我们一定要学习丛飞”、“我们一定要无私奉献”„„这里的“我们”其实是指台下的“你们”。真实的含义是:你们一定要学习丛飞、你们一定要无私奉献。

2、“他们”其实是指“我们”

主席台上的领导发言:“一定要解决好他们的温饱问题、教育问题、就医问题,让他们没有后顾之忧”、“一定要给他们创造好的环境,让他们有好的空间施展自己的才华”„„这里的“他们”其实是指发言者自己、“我们”。真实的含义是:一定要解决好我们的各种问题、让我们没有后顾之忧,一定要给我们创造好的环境、让我们加官进职。

3、不要“发牢骚”就是一定要拥护上级

在中国特色的词语解释中,上级同意下级的观点叫做肯定,上级不同意下级的观点叫做指正;下级同意上级的观点叫做拥护,下级不同意上级的观点叫做发牢骚。因此,领导在发言中说“不要发牢骚”的含义就是:不要质疑上司的观点、一定要拥护上司的观点。

4、“希望”其实就是必须

“我给大家提几点希望”、“我希望大家要如何如何”,这里的“希望”其实是要求、命令。真实的含义是:你们必须如何如何做,而我自己除外。

5、“顺便”其实是强调

主席台上的领导埋头苦念发言稿,忽然抬头:“我顺便说几句„„”,请注意,他念的稿子都是秘书写的,只有这个“顺便”才是他的心里话、想强调的话。

6、“但是”后面才是真话

“大家都很辛苦、做得也很好,但是,有些方面还有待于提高„„” “但是”前面的话其实都是幌子、帽子,后面才是想表达的真实意思。

7、“当头等大事来抓”其实就是什么也不能耽误

“这件事情要提升到政治高度”、“当作头等大事来抓”,其实就是说这件事情你要做、而手头别的活也不能放下,要不然倒霉的肯定是你。

8、“只有„„才„„”、“不„„就不„„”其实就是没话找话

有本事的讲办法、讲措施,没本事的人讲愿望、讲意义,讲废话、空话、大道理。讲废话、空话的一个重要手段就是运用“只有„„才„„”、“不„„就不„„”或者“没有„„就没有„„”。

比如,说吃饭重要时就说:“只有吃饭才能生存”、“不吃饭就不能生存”、“没有饭就没有生命”;

说喝水重要时就说:“只有喝水才能生存”、“不喝水就不能生存”、“没有水就没有生命”;

说拉屎重要时就说:“只有拉屎才能生存”、“不拉屎就不能生存”、“没有屎就没有生命”。

总之,都是傻子也明白、说了也白说、浪费时间的废话。

9、“如果大家都„„就一定”其实就是耍流氓

民政部门说:“如果大家都像丛飞一样无私奉献,山区的孩子们就一定能上学读书了”;

公共安全专家部门说:“如果大家都见义勇为、挺身而出、跟犯罪分子玩命,社会治安就一定能搞好”;

工商部门说:“如果大家都擦亮眼睛、学会识别假货的方法、坚决不买假货,假冒伪劣就一定没有立足之地”;

卫生部门说:“如果大家都不买假药、不去地下诊所,黑心诊所和庸医骗子就一定无法生存”;

纪检部门说:“如果大家都坚持正义、不走后门、不送红包,贪污腐败就一定没有滋生的土壤;”

老百姓们说:我们都“如果”了,还要你们干吗?

第四篇:如何正确理解和把握“中国梦”

少年智则中国智

少年强则中国强

我的梦是中国梦

中国的梦是我们的梦

中国的梦是我们历史的点点滴滴如散落在偌大沙滩上的沙石贝壳。沙滩上有一颗饱经沧桑的贝壳,那是中国遥遥五千年的故事。从黄帝开创历史到如今的我们诵读历史,我看到太多太多的事迹,每个中国人都拥有着同样的中国梦。富强!富强!中国梦的口号在继续。中国梦流淌过每个日日夜夜、每个中国人的内心。不管有多大的困难,地震、泥石流、洪灾,还是会有饱经沧桑后成功的微笑。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然而什么是中国梦?百度百科中指出:中国梦是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参观《复兴之路》展览时指出:[2]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 这一时代的解读,都充满了近代以来中国历史的深刻洞察,也彰显了人民的共同心愿,宏伟愿景,为党带领人民开创未来指明了前进方向。

“生活在我们伟大祖国和伟大时代的中国人民,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的机会„„”这是习主席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会上,向全国人大代表发表自己的就任宣言。有媒体统计,他将近25

分钟的演讲中9次提到“中国梦,40余次提到“人民”,并且获得了10余次掌声,有关“中国梦”的论述更是被掌声打断。为什么“中国梦”会引起所有人强烈的共鸣呢?因为中国梦归根结底是中华民族的梦,是全体中国人的梦,是必须依靠人民来实现的,必须不断为人民造福的。

习近平主席用了“三个必须”来明确指明实现“中国梦”的路径:实现中国梦必须走中国道路;实现中国梦必须弘扬中国精神;实现中国梦必须凝聚中国力量。

但是中国梦的确切含义是什么?我们又如何定义、追求我们的梦想呢?

根据许多年前曾经盛行的“美国梦”的说法,“美国梦”表达了处于社会底层的人通过自己的不懈奋斗、努力攀登,最终取得成功,电影《当幸福来敲门》就很生动地诠释了“美国梦”这一概念。而中国梦还有一种类似“美国梦”的解释,一部名为《出路》的纪录片将中国的教育问题摆在了所有中国人面前。影片介绍了一名学生因为高考成绩原因只能进入三本学校,毕业后就业时面对的困难,以及另一名学生高考失利进入了专科学校的学习很生活。影片以一家职业专科学校的招生老师为主线向我们揭示了中国现在着的同一个主题:“为什么贫穷”。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虽然她的某些方面可以与发达国家比肩,但是我们不能否认,贫穷仍然是摆在世界眼前的中国的真实写照。对于广大的劳动人民来说,摆脱贫穷应该是他们的“中国梦”。

习主席指出:中国梦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这条道路来之不易,它是在改革开放30年的伟大实践中走出来的,是中国建国60多年的探索中走出来的,是有着5000年的历史文明的中华民族走出来的传统,具有深厚的历史渊源和广泛的现实基础。中华民族是一个具有非凡创造力的民族,我们祖先已经创造了这个伟大的文明古国,我们才能够继续扩大,并采取了适合中国国情的发展道路。全国各族人民一定要加强对社会主义理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任度,中国将坚定不移地沿着正确的道路,开拓进取。“中国梦”要求所有的中国人都团结起来,中国梦是每一个中国人的梦想。只要我们紧密团结,为了实现共同的梦想,而努力奋斗。梦想的力量非常强大,我们只有实现了共同的梦想,才能拥有更广阔的空间来我们实现自己的梦想。我们生活的时代,我们的的祖国给我了我们共同享受一次梦想成真的机会,一个与我们的国家一起成长和进步的机会。

中国梦是一个中华民族的梦想,更是中华民族每一个炎黄子孙的梦想。

第五篇:公务员如何正确理解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点击数:77日期:2009-07-10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权力的本源和所有者,人民赋予我们权力,是为了让我们为人民服务的。我处在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面对手中的权力要头脑清醒、严格自律,摆正自己与人民的关系,那么什么是权力观和正确的权力观,为什么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怎么样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是新时期每一个国家公务员必须要清醒认识和认真面对的问题。

什么是权力观

所谓权力观,是指人们对权力的总的看法,包括对权力的来源、掌握权力的目的、行使权力的方式、为谁掌权、为谁服务等问题的认识和态度。在不同的社会、不同的政党,对权力观有着不同的认识。

什么是正确的权力观

对我们共产党人来说,到底什么是正确的权力观呢?这必须从社会性质和党的宗旨的高度来理解。

正确权力观的思想基础是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共产党人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党的领导干部的权力观,必然要求建立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基础之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也是正确权力观的灵魂。只有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权力与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与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才能真正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正确权力观的本质是权为民所用。毛泽东同志早就说过,我们的权力是谁给的?是人民给的。谁授权,就要为谁服务,就要对谁负责,这是政治学的一条普遍原理,也是权力运行的一条基本法则。背离这一法则,权力就有丧失的危险。胡锦涛同志指出:“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是否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是区分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的分水岭,也是判断马克思主义政党的试金石。”这个“试金石”同样是衡量权力观正确与否的根本标准。每一个党员干部都要清醒地意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人民是权力的所有者。对领导干部而言,权力只意味着责任和义务,权力越大,责任也就越大。决不能把权力当作以权谋私、巧取豪夺、中饱私囊的工具。

正确权力观的核心,是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实践证明,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最大危险就是脱离群众。之所以如此,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执政党及其各级领导干部手中掌有一定的权力。因为有了权力,就容易高高在上、脱离群众,这是一个比较普遍的问题。世界上一些老牌共产党丧失执政资格,最根本的原因是他们背离了人民的意志和利益。这种历史教训,我们必须引以为戒。因此,所有党员干部必须真正代表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把权力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从而确保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这是权力观的一个核心问题。

为什么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迫切需要。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关键在于搞好党的建设,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我们党要求各级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就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一条重要措施。党的执政能力的提高,既体现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也体现在党的干部队伍的素质上。在一定意义上,要执好政,就要用好权,就要有高素质的干部队伍,而这一切都要以正确的权力观为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与树立正确权力观之间这种密切的内在联系,要求我们党必须把党的干部队伍管理好、建设好。最根本的是要把他们的思想政治基础打牢、思想政治防线筑严,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是解决干部队伍中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近年来,我们党之所以反复强调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是有的放矢的,是针对一些领导干部在权力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来的。应该说,我们的绝大多数领导干部都能把人民赋予的权力视作为人民服务的手段,牢记党的宗旨,自觉践行“三个代表”,殚精竭虑,一心为民;但也有少数领导干部不能正确看待自己手中的权力,有的把权力当作获得金钱、美色的工具;有的把权力当作个人飞黄腾达、光宗耀祖的途径;有的把权力视为个人“私恩”的产物,甚至把权力作为对个别人效忠的工具;还有的把权力当儿戏,对人民赋予的权力极不负责,敷衍塞责,得过且过,甚至胡作非为,草菅人命,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这些权力“错位”现象,虽然发生在少数领导干部身上,却引起了群众的强烈不满,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败坏了党的形象和威信。这些问题的存在,更加突出了树立正确权力观的重要性,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从事关党的执政地位是否巩固的高度,从事关国家前途命运的高度,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是保证权力廉洁、预防腐败的迫切需要。权力观问题,始终与权力的廉洁与否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腐败问题的发生,无不是权力腐败的表现,而权力腐败的出现,又在很大程度上由权力观错误所致。大量事实证明,一个领导干部如果在权力观上出现偏差,把权力视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就必然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出现失误,把权力变成中饱私囊的手段。因此,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迫切要求广大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尤为重要的是,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是预防腐败的一道牢固防线。近年来,我们党反复强调,反腐倡廉要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不断提高预防腐败的能力和水平。预防腐败需要多种措施,而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则是一项非常有效的重大举措。只要正确的权力观真正树立起来了,能够在广大干部中蔚然成风,能够成为行使权力的行为准则,就一定能够减少腐败的发生。

怎样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一、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必须强化“公仆”意识 “公仆”意识实际就是党的意识。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就决定了人民群众既是国家权力的主人,又是国家权力服务和受益的对象。因此在我国,权力就是为人民服务的工具,其核心和实质就是“服务”,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最广大的人民群众谋利益。那么掌握权力的领导干部就应责无旁贷地时刻摆正“主仆”位置,甘当人民的“公仆”。而不是为一己私利把手中的权力私有化甚至商品化,那些身居高位的腐败分子,就是因为没有把权力看作为人民服务的工具,而是作为个人谋取私利的资本,结果在“权力关”前败下阵来。马克思曾说过执政党最大的危险就是脱离群众,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那么要想保证我们的源泉永不衰竭,就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为民掌好权,为民用好权,一切为民,一切围民。时刻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把群众安危冷暧放在心上,诚心诚意为群众谋利益。只有殚精竭虑,一心为民,我们的权力才能真正发挥作用,才能维护我们的衣食父母;才能摆正个人利益与人民利益的关系,正确对待个人的名誉、地位和利益,做到居上而不骄,处下而不忧,不为名所累、不为利所缚,不为权所动,不为欲所惑,自觉地为党尽责,为民分忧。

二、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必须强化“自律”意识。 所谓自律,就是一种自我约束、自我提醒,即:能够自觉地遵章守法,不做犯法违纪的事情。自律意识是维护和巩固正确权力观的一个重要基石。因为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它既可使人成为“清官”流芳百世,如:焦裕禄、孔繁森。也可使人成为“贪官”遗臭万年,如成克杰、慕绥新。领导干部要想把握好这个界线,就要靠自律来时刻敲响警钟。回想我们有些领导干部在刚刚走上领导岗位时也是踌躇满志,一腔热情的,但就是由于在瞬息万千的变幻中不拘小节,缺乏自律,而逐步使权力观甚至是人生观一点点的错位,而导致了无法挽回的局面。古语云:珠莹则尘埃不能附,性明而情欲不能染也。因此领导干部要做到两袖清风,清正严明,就必须要筑牢自律意识,树立正确的金钱观、苦乐观、荣辱观,不仅仅在工作圈,还要在生活圈、社交圈及亲属圈都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自己。做到“自重”即时刻想到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要珍重;做到“自警”即时刻想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权力周围布满了“陷阱”,要处处把握好道德、纪律、法律这三道防线;做到“自省”即要贵有自知之明,敢于正视缺点,敢于挑战缺陷;做到“自励”即要先天下之忧而忧,永葆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更要在错综复杂的新形势下做到“慎独”,即在没有组织监督独处时能够洁身自爱,力戒贪欲,淡泊名利;“慎微”,即从细微处做起,防微杜渐,勿以恶小而为之。“慎终如始”,即要从始到终全过程都一以贯之,不能有丝毫的松懈和怠慢。

三、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必须强化“责任”意识。 权力就意味着责任,而责任就意味着服务,意味着奉献。所以说权力观就是责任观,要想树立正确的权力观首要的就是要树起强烈的责任意识。而有的领导干部只看到了“权”和“利”,一味地去享受其带来的种种“好处”,或一味地追求形式主义,以夸大自身的政绩来证明自身的“责任”,却看不到权力实际就等同于责任,就等同于奉献。从古到今,一切有所作为的仁人志士,在其成长的道路上都不乏责任的动力,“天下兴亡,匹夫有责”,造就了无数民族英雄,对国家与民众的高度责任感,既能给人以战胜困难的勇气和智慧,又能帮助人不断修正前进的方向,有效地抗拒金钱与美色的诱惑。一名领导干部,只有尽到对国家的责任,才能是好公民;尽到对下属的责任,才能是好领导。履行责任的标准越高,其人生价值就可能越大。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必须从“责任”二字做起,才能去为人民、为百姓服务,才能不求索取地无私奉献。

四、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必须强化“监督”意识。 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敢于对权力的监督。对权力的监督,是领导干部正视自身缺点的一面镜子,这不仅仅是一种勇气,更是一种崇高的境界。很多领导干部把监督看成是一种束缚手脚、不信任的消极因素,不要说自我监督,就是群众的监督也不愿接受。而任何失去监督的权力都是十分危险的,是最容易导致腐败的。因此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就要正确地认识监督,把监督做为一种爱护、一种信任,自觉地接受来自方方面面的监督,自觉地开展自我监督,主动地营造对权力监督的氛围。建立行之有效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增强权力运作的公开度和透明度,拓宽监督的渠道和范围,使手中的权力真正置于监督之下

一、公务员权利的含义及维护公务员权利的重要意义

权利与义务是辨证统一的,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如果说过去强调的主要是义务的话,现代社会则愈来愈主张权利本位。权利本位包含两层含义:一是指在权利与权力的关系上,应当树立权力来自权利,权力为权利服务的理念。二是在权利与义务关系上,应着重保护相对人的权利,尽量减轻相对人的义务和负担。权利本位有利于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经济本质上是一种自由经济、权利经济,是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积极性、创造性的制度,从某种程度上说,正是自由保障了市场经济永恒的活力,而权利则是获得或实现自由的方式,只有获得权利才能得到自由。权利本位也有利于法治社会的建立。现代法是维护人的尊严、尊重人的价值、保障人的权利的法。现代法治的核心价值就是保护权利,权利保护程度是衡量一国法治和依法行政发展进程的标尺之一。美国著名法学家德沃金指出“如果政府不给予法律获得尊重的权利,它就不能重建人们对于法律的尊重。如果政府不认真对待权利,那么它也就不能认真地对待法律”。权利本位的价值不仅在于保护权利,而且还有利于规范国家权力。如果忽视权利,就会造成权利与义务的不平衡,最终也必然影响义务的履行,只有在重视义务的同时也重视权利,才能实现权利与义务的统一。但长期以来,我们强调义务过多,权利过少,《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则开始对公务员的权利给予高度重视,把“义务与权利”作为重要内容列为总则之后的第二章,就说明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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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公务员的权利,是国家法律对公务员有资格享受某种利益或不作出某种行为以及要求他人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所谓公务员的义务,是国家法律对公务员必须做出一定行为或不得做出某种行为的约束和强制。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具有同一性、法制性、平等性、不可放弃性。

那么,公务员权利有哪些呢?公务员权利的规定具有哪些重要意义呢?

我国公务员暂行条例里在规定了公务员有8条义务的同时也规定了8条权利

(一)非因法定事由和非因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职或者行政处分;

(二)获得履行职责所应有的权力;

(三)获得劳动报酬和享受保险、福利待遇;

(四)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培训:

(五)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六)提出审诉和控告;

(七)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辞职;

(八)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如休息、退休的权利。从公务员与政府之间的法律关系来分,可分为:

(一)身份权利,即政治权利、经济权利、名称权、执行公务时名誉、人身受到保护的权利、依法辞职的权利。

(二)执行权利,包括公务员中心公务的职务权和工作条件的要求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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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补救权利,即申诉、控告权利。规定公务员的权利具有重要的意义:一有利于公务员行使职权(身份保障权、履行公务职责的权力和工作条件等),执行公务的有效保证,也是使公务员系统得以正常运转的的保证。二有利于实现公务员管理的民主化、法制化,促进社会民主化和法制化进程;三有利于维护公务员的合法权益,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四有利于在公务员管理中体现权利本位。

二、我国公务员权利维护取得的进展及其存在的问题

暂行条例施行以来,公务员的权利得到很大体现。如公务员的培训权利,来全国开展各类公务员培训超过1700万人次。辞职权利也得到了体现,据不完全统计,从1996年到底,全国共有28626人辞职。申诉控告制度实施以来,各级人事部门共受理公务员申诉案件300余件,其中撤消或者建议撤消原处理决定的占20%,使不公正的人事处理得到及时纠正,公务员权利有了保障。正因为公务员的权利得到有效维护,特别是经济收入和职业稳定的权利得到有效维护,才使公务员这一职业成为现在最有吸引力的职业。

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公务员的权利并没有得到充分的落实和体现,这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暂行条例里规定的,但没有得到贯彻落实,或者常常受到侵犯。如

1、经济权力。很多地方都存在强行捐款,如州内某县去前年搞的“自愿”集资。按照条例第70条规定,工资是公务员的法定经济权利,国家行政机关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或扣减公务员的工资。强行捐款的方式是一种违法行为。

2、培训的权利。由于很多单位的领导没有意识到培训对人力资源的开发、组织目标的实现具有的重要意义,把公务员的这一义务与权利看成可有可无,或者看成是对某一个人的施舍,致使很多人的合法权利受到了侵犯。

3、批评建议的权利。由于政务公开力度不够,以及实际生活中存在的提意见的人常常受到打击报复或遭冷遇的情况,使很多人意见不敢提,建议缺乏畅通的渠道。另一类是暂行条例没有规定,但实际应该享有却没有享有或没有充分享有的。如:

1、关于对奖励情况、评选情况不服可以进行申诉控告的权利。暂行条例第27条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以及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国家公务员给予奖励。”并例举了9条应该奖励的表现,但其中并没有将获得奖励作为权利规定下来。这使公务员获得奖励成为一种消极行为。

2、不执行上级违法命令的权利。先看一个案例即福州王凯峰案:,福建省长乐市财政局先后与27家企业周转金借款合同,并由企业所在地的乡镇财政所提供担保(财政所是财政局的派出机构)。这27家企业倒闭后,财政周转金有745.8万元尚未收回,长乐市人民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处王5年6个月徒刑。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条规定“国家机关不得作为担保人“。王大喊冤枉,认为他是按照市《关于研究协调第三批产业扶持资金安排有关问题》的文件落实的。故有人称其为“政策和法律的牺牲品”。这一案例引出一个话题:如何保障公务员不执行上级违法命令的权利?如果不保障的话,违法的是上级,承担责任的是执行命令的下级。因此,应该维护公务员对不服从命令的权利。其合理性基础是:公务员对上级的服从是职务的服从而非身份的服从,具有适当限制的不服从是稳定宪法秩序的基础:执行违法命令不是公民担任公职的初衷;公务员独立健全的判断是正确执行命令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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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述问题存在的原因及其解决措施

(一)原因

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从根本上说有以下几方面:

1、有法不依。如捐款。公务员的工资权利明明有明文规定,但很多人为了其政绩仍强令捐款,违者还会被批评为“觉悟不高”。

2、立法滞后,救济途径狭窄。

(1)对一些应保护的权利没有纳入立法范围。如上述所述的对奖励情况、评选情况不服等几个方面。在执行上级命令的问题上,权利方面没有规定,义务上倒是规定要“服从命令”,纪律上也规定不得“对抗上级决议和命令”。这就使公务员在面对违法的命令时无所适从。

(2)救济途径狭窄。从法律的角度看,公务员与其他劳动者一样,他们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均应受法律的保护。既然有人拖欠、扣发工资,受害人当然有权寻求司法救济。法律为劳动争议设置了仲裁与民事诉讼两个解决渠道,但公务员却无法直接援引这些法律依据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因为《劳动法》第二条规定的适用对象仅限于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内的劳动者,以及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公务员似乎并不在其列。由此看来,通过劳动仲裁与民事诉讼也无法解决公务员的工资权利,相关部门与法院一纸不受理的决定或裁定就可以将这类事件推得远远的。而《行政诉讼法》也无法解决此类事件。因其第十二条第三款说:因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提起的行政诉讼,法院不予受理。相关的司法解释更明确指出上述"决定"就是特指:行政机关作出的涉及该行政机关公务员权利义务的决定。“扣工资”的决定不幸成为了行政法通常所说的“内部行政行为",而解决公务员工资权利的愿望在这里难免会再次落空。而暂行条例也规定了受理公务员申诉控告案件都是行政机关而非法院。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公务员可以援引这一条保护自己的合法财产,但合法财产以外的合法权益被侵犯的时候怎么办?他们从行政和法律上很难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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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打死不告官的文化土壤。

(二)措施

1、加强立法。

(1)抓紧出台《公务员法》,并抓紧制订《工资法》、《惩戒法》、《培训法》等下位法,使公务员在权利的维护方面具有更有效的解决途径和可操作性。

(2)在法律上扩大公务员合法权利的范围。

2、加强监督。重点是加强仲裁和监督机构的建设,必要时成立法院。按规定,我国受理申诉、控告的机构是原处理机关、同级政府人事部门、上级行政机关或行政监察机关,这些机关在决定受理公务员申诉后,就要组成临时性的公正委员会进行对问题的处理。可见,这一机构是临时性的,随着公务员权利意识的日益复苏,这种临时性的机构越来越不适应形势的发展。为适应形势的发展,必须加强这一类机构的建设,必要时还可成立专门法院,如英国和法国,英国于1919年成立劳资仲裁法院以仲裁协调机构惠特利委员会难以协调的问题。1923年该法院又设立文官特别庭,专门审理惠特利委员会难以协调的工资、工作时间及工作环境等方面的问题。法国在拿破仑期间成立了最高行政法院,其主要职能是参与制定公务员法规,对公务员管理提出咨询性意见和建议,以及监督公务员法贯彻执行情况。近年来,发达国家公务员改革的力度很大,总的趋势是收缩职能,精简机构,但保护职能却在加强。美国在人事管理局之外,分设了联邦劳雇关系局和功绩制保护委员会。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发达国家政府机构和人员裁减了一半以上,但处理政府劳雇关系和功绩制保护的职能却得到了保留和加强。

3、整个社会都积极努力,建立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法治环境。并以这一环境鼓励公务员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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