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织监督机制范文

2022-06-16

第一篇:党组织监督机制范文

党组织监督工作机制

和静县第八小学党组织监督工作机制

干部监督工作作为组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需要我们不断拓宽视野,积极发现新问题,研究新情况,探索新方法,创造新经验,增强干部监督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明确新要求,强化监督责任

第一,党的先进性建设对干部监督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保持党的先进性,关键在于要建设一支高素质、能够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善于驾驭复杂局面的党员干部教师队伍。而建设高素质的干部教师队伍,培养教育是基础,选拔任用是关键,管理监督是保证。只有强有力的监督,才能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防腐拒变能力,抵御各种不良风气的侵蚀,始终保持先进性。近年来,中央就干部选用、党内监督、公务员行为规范等方面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和法规,为切实做好新时期的干部监督工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因此,加强干部监督工作,事关维护党的形象、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第二,建设和谐干部教师队伍对干部监督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地方和部门违纪违法案件涉案人员的职务越来越高,经济数额越来越大,问题性质越来越严重。究其原因,除了干部自身放松学习,忽视世界观的改造,也与对干部教育不够及时、

监督管理不够有力有很大关系。因此,对干部的不良苗头及时提醒教育,对权力运行进行动态监督,对发现的情况和问题进行全面客观分析,是促进干部健康成长的重要前提。学校要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强化预先防范,健全完善预警机制,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注入生机和活力。同时,要注意发挥监督的潜在功效,将监督的出发点放在关心爱护干部上,将监督的落脚点放在提高干部自身修养、增强干部免疫力、遏制干部不轨行为的诱因上。

第三,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对干部监督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教育教学工作需要为经济工作服务。阿克苏市党代会提出的“又好又快、优势优先”经济发展奋斗目标,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干部监督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和服务的大局。要把宏伟蓝图和美好前景变为现实,需要一大批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担当起这一光荣而艰巨的历史重任。加强监督既可以把那些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选拔上来,又可以把那些弄虚作假、不思进取,甚至存在这样那样问题的干部从领导岗位上换下去,还可以起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弘扬正气的作用,引领全市广大干部始终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和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投身到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的伟大工程中去。因此,要把干部监督工作放到实现我县跨越式发展去研究、去部署,找准科学定位,采取有效的措施,推动干部监督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二、丰富新内涵,延伸监督触角

第一,将领导干部的作风状况作为干部监督工作的新重点。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大力倡导“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要求,为干部监

督工作指明了新的方向。一是加强教育,提高领导干部思想作风素质。二是突出重点,督促领导干部严格遵守组织原则和纪律。对涉及决策、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这“三重一大”问题,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不断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营造上下级之间、同事之间融洽和谐的同志式关系。要加强与群众的联系,坚持和落实校领导群众接待日、处理来信来访、走访慰问家长等制度,促使领导干部深入基层,了解实情,解决问题,转变作风。三是完善机制,严格规范领导干部的用权行为。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屏障,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形成促进作风建设的长效预防机制。要建立完善领导干部考核办法,把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五方面的表现,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和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第二,将领导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作为干部监督工作的新领域。当前,干部的社会联系和活动空间日益呈现出增大的态势。每一个干部既有无形的思想、作风空间,也有工作、生活、社交等有形空间,做好干部监督工作既要了解干部在“思想圈”中的政治表现、道德修养,又要合法地了解干部在“工作圈”、“社交圈”和“生活圈”中的情况,真正做到领导干部权力行使到哪里,活动延伸到哪里,监督就行使到哪里,不留“空白地带”。特别是要把握生活、社交领域,切实搞好纪律监督。

第三,将领导干部任中情况作为干部监督工作的新时点。一方面,前移监督关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任中经济

责任审计、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制度,经常性地了解领导干部作风状况,及时发现和纠正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中的不良苗头。另一方面,不定期对领导干部的用人行为、工作作风、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抽查。对一些重要的时间点,如重大节日、各种庆典和婚丧娶嫁之际,各级党组织及干部监督部门要进行实时监督,及时把好关口,对个别领导干部借机敛财、影响不好的,要及时作出处理,以提高干部监督的时效性。

三、借助新载体,拓宽监督渠道

第一,强化群众监督。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干部生活在群众之中,要改“暗箱操作”为“阳光操作”,增强权力使用的透明度,让群众享有更多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依靠群众选人,选群众信得过的人。近年来,许多地方实行的村务公开、政务公开等,就是加强群众监督的有效举措。要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创造一个群众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能够监督的良好氛围。要不断健全完善群众信访举报制度,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的受理核查工作,搭建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的平台,营造有序参与监督的良好环境,把握监督主动权。

第二,强化舆论监督。“从善如流”、“惩前毖后”是我们党一贯的传统和作风。舆论监督和其他监督形式一样,目的都是为了暴露问题、解决问题,从而改进工作。领导干部要重视和支持舆论监督,自觉和主动听取来自基层各个方面的意见,并根据舆论监督的要求推动和改进工作。要切实尊重舆论监督的权利,不搞“不公平待遇”,

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把舆论监督与党内监督有机结合起来,让党组织、干部都能置于各种形式的监督之下。

四、寻求新突破,完善监督机制

第一,建立和完善干部监督问责机制。从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快速、健康发展的大局出发,对全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问责。首先,通过定期督查、个别抽查、暗访调查、组织测评、群众评议、听证质询等等形式,了解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存在的问题。然后,对情况进行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并对问题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问责方式应包括:提醒并责令整改、做出书面检查并在全县通报批评、诫勉半年到一年、调整工作岗位、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降职或免职等。

第二,建立和完善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应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靠得住、有本事”的用人标准,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切实把好干部选拔任用关,真正把那些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清正廉洁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从源头上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

和静县第八小学

第二篇:创新基层民主监督机制 规范村级组织权力运行

创新基层民主监督机制规范村级组织权力运行

——四川省古蔺县创建村(居)民监督委员会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进一步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古蔺县以这一精神为指导,认真总结基层民主中存在的问题,探索农民群众日益增强的民主意识和村级组织权力制约机制短缺之间的矛盾的解决途径,创造性的在全省首创村(居)民监督委员会(简称监委会,下同),填补了村民自治“民主监督”中监督主体不确定的空白,为村级组织民主监督提供了实体支撑,完善了村级组织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体制,在深化村务、党务公开,推进村民自治,扩大基层民主,密切干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社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村监委会提出的背景

村级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村级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能否得以贯彻落实,村级组织将起重要作用。长期以来,在《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对村级组织明确了其工作职责和要求,但是村级组织在自我管理中,部分村干部没有严格按照《条例》和《组织法》履行职责,而在现有的体制中又没有对村“两委”的工作进行日常的约束和监督,随着群众民主意识的增强,群众对村级组织在管理村级事务中存在的问题日渐不满,干群矛盾日益加剧,群众信访、上访增加,导致农村党群、干群关系紧张,甚至诱发群体恶性事件发生。究其原因,主要反映在群众对党务、村务的不明白、干部的不清白。党务、村务的不公开、怕公开、公开的不规范是诱发基层矛盾的一个重要原因,具体表现:一是该公开的没公开。如项目资金的开支、生育指标的安排、公益事业的建设、救济款物的发放等村务公开中要求公开的内容,也是群众关心的事项始终得不到公开,公开的内容,都是些无关紧要的公众信息,搞形式应付检查,敷衍了事;二是怕公开。有的村干部素质低下,在有关惠农政策安排中优情厚友,从而怕公开,也就找理由不公开。三是公开不规范。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党务公开在每年的6月和12月各公开一次,村务公开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月末公开,专项党务、村务工作做到及时公开。部分村级组织在工作中是想公开就公开,不想公开就不公开,由少数人说了算。四是公开面窄。村级组织虽然都建有固定的党务、村务公开栏,但是由于公开栏建在不醒目的位置,公开的内容在短时间内又被风雨或他人试镲掉,群众知晓率低。另一方面通过公开栏的形式公开,群众不识字也起不到知晓的作用。五是公开形式单一。在有关规定中要求党务、村务公开以会议和公开栏方式,这种公开方式已不适应目前农村的状况,一方面参会群众有限,另一方面公开栏受气候影响大,不能持久。由于群众对村级事务的不明白,产生对抗情绪;干部有的是怕公开,有的是公开不明白,这一信息不对称造成的矛盾对立体,是引发基层干群关系紧张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建立村监委会的基本做法

(一)创新载体,建立村级组织分权制衡的“三驾马车”

如何解决这一矛盾,建立有效的权利监督机制,古蔺县以2007年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为契机,把监委会的选举工作纳入换届工作的内容之一,在全县286个村(社区)选举产生了监委会,建立了与村(社区)党支部、村(居)委会并驾齐驱的“第三驾马车”。新建立的监委会组成 人员由村(居)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以公道正直、热心村(居)务为基本要求,在“两委”成员以外的本村(居)党员、知名人士、退伍军人、企业代表、离退休干部等人员中推选,一般由5-7人组成,其中1人任监委会主任。监委会对村(居)“两委”党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公益事业建设管理等进行监督,直接对乡镇党委、政府、纪委

1负责。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村(居)委会、监委会共同管理村(居)务,完善了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分立、相互制衡、协调配合的权力运行体制。

(二)加强督导,不断提高村监委会业务水平和监督实效

为加强对监委会的业务指导,古蔺县开展监委会专题培训40余场次,实现了全县269个村17个社区的286个监委会共计1539名监督员培训工作全覆盖,督促乡镇及时向各监委会印发全年监督要点、季度监督重点、专项监督热点,推动了监委会工作规范运行。在年初冰雪灾害发生后的救灾款物发放、抗震救灾期间群众捐款和“特殊党费”交纳等热点工作中,各乡镇纪委及时组织监委会进行了专项监督,取得了监督的实效。

(三)财政支持,为村监委会正常运转提供经费保障

为确保监委会监督工作高效运行,古蔺县将监委会工作经费纳入了县财政预算,由县财政每年划拨86万元作为监委会工作专项经费,按每村(社区)每年3000元的标准,划拨到各乡镇财政。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由县纪检、组织、民政、财政等部门联合行文件明确作出规定:其中监委会主任每月发放固定误工补助100元,其余1800元作为日常办公经费,由乡镇纪委考核发放。工作经费保障制度,为监委会充分履行监督职能提供了必要的条件,保证了监督工作的正常运行。

三、监委会运行的成效

(一)充分发挥参与作用,提高了村“两委”的决策水平和执政能力。按照《古蔺县村(居)民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规定,监委会对公益事业建设、救济救灾物资发放等村级事务监管过程中,前移监督关口,参与村“两委”的决策研究,减少村“两委”决策失误,提高了村级组织决策水平和执政能力。比如:今年初德耀镇集美村研究冰雪灾害救灾款物的分配方案,监委会积极参与,在涉及到困难户袁体珍是否享受本次救济时,村“两委”与监委会的意见发生了分歧:村“两委”认为,袁体珍虽然家庭确实困难,但过去历次救灾救济她都享受了,这次受灾面大,如果她每次都享受,群众会有意见;监委会通过调查后认为,袁体珍在特大冰雪灾害情况下如果断了补助,80多岁的袁体珍将无法生活。最后,村“两委”采纳了监委会的意见,一致同意给袁体珍发救灾补助,分配方案公示后,得到了群众的普遍认可。由于监委会及时参与,促进了村务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充分发挥监督作用,促进了村“两委”干部廉洁自律。随着中央惠民政策的不断增多,惠及群众的各项政策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监委会自觉履行监督职能,积极配合完成各项中心工作,把低保户的审核、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惠民项目资金的安排落实等作为监督的重点,认真开展监督检查,最大限度地增强了村级权力运行的公开透明,从制度机制上有效预防了村干部的腐败。比如,今年年初古蔺镇各监委会按照监督程序对城乡低保户进行例行审核时,把200多户不符合条件的及时清理出来,使真正困难的群众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又如,石宝镇可贝村村主任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改变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粮食直补方案,将自己的面积扩大了12.5亩,骗取国家粮食直补资金1021元,监委会发现后,立即报告镇纪委,镇纪委立即对该村的粮食直补进行了纠正,按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方案进行落实,并责令村主任写出书面检查,在全镇村干部中通报批评。通过对可贝村村主任违纪行为进行处理并曝光,对全镇村干部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

(三)充分发挥宣传解释作用,实现了干部清白群众明白。监委会的建立,在干部和群众之间架设了一座“连心桥”,成为了密切干群关系的重要纽带。这一纽带畅通了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及时化解了群众与干部之间的疑团,尊重了党员主体地位,调动了党员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如石宝镇监督委员会在重点项目落实前就印发资料到户,特别是对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标准、粮食直补的政策等协助村“两委”及时为群众做好宣传,从而使干部更加清白,同时,又增进了群众对党和政府政策法规的了解,成为了真正的明白人。

(四)充分发挥协调作用,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和谐。监委会在对村“两委”工作实施有效监督的同时,还主动参与调处民间纠纷,化解干群矛盾,及时从源头上消除了农村不稳定因素,促进了社会稳定和谐。2008年上半年,全县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576件(次),比去年同期下降11%;其中反映村务、党务不公开或有关村“两委”干部的来信来访由去年同期的75件减少到今年的32件,下降了43%。

四、开展村民监督的启示

(一)村务监督是发展民主的有效载体。村务监督和发展民主是辩证统一的,村民的监督权利是农村民主自治的表现形式之一。只有让村民在村务管理中切实参与进来,保障村民的权利,才能激发村民参与村务的热情,才能使村务监督切实有效。实践证明,古蔺县建立村监委会,使农村干群关系得到进一步融洽,群众气顺了,干部腰直了,真正实现了群众明白,干部清白。

(二)发展民主必须打破村级组织决策、执行和监督同体的格局。监委会既是群众性自治组织,是村(社区)“纪委”,也是乡镇纪委在村一级的工作延伸,是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有力抓手。在农村设置一个与村“两委”不存在隶属关系的“第三驾马车”,符合权力运行的基本规律,改变了“两委”干部既是决策者、又是监督者,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不合理局面,顺应了农村民主监督机制在新形势下的发展要求,解决了村民“自治”体制下群众诉求难以“自决”的问题。

(三)建立适合村民实行民主监督的硬约束制度。目前,我国法律赋予村民的民主监督权利,但是没有具有操作性的刚性法规和有效措施,也没有形成法定制约力。因此,要真正发挥民主监督权利,就必须建立适合村民实行民主监督的硬约束制度,以此提高村务监督的权威性和实际性。

第三篇:完善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

加强对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实施的监督

目前,普遍存在对各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监督难,难监督情况,如何落实中央关于对单位“三重一大”事项进行有效监督?是摆在各级面前大的问题,也是有效防止腐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大事,同时纪工委能否有效履行监督职能?直接关系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工作成效和职能的发挥。努力破解对监管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工作中存在的范围界定难、监督执行难、责任追究难等问题是目前重要课题和工作,经过调研,吸取外地经验,结合本地实际,现提出以下对监管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实施有效监督,破解监督难题的粗浅认识。

一、明确监督范围,破解“三重一大”范围界定难题 “三重一大”范围界定是监管工作的基础工程,于整个监管过程至关重要。县纪委统一或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要制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让“三重一大”事项的范围标准和监督机制细化、量化。

一是明确内容。针对所辖管单位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的内容予以明确,使监督者与被监督者能够准确把握某项工作是否属于“三重一大”范畴。

二是明确标准。根据各单位性质,划分为几个档次和类别。比如,按有无专项资金分类可分为有项目资金分配职能的单位和 1

党政部门无项目资金分配职能的单位,或按有无收入等性质划分单位类别,并按类别制定相应档次标准。

三是明确规则。各单位要将“三重一大”事项的讨论决策权纳入本单位党政领导班子会议的议事范围,并制定科学合理的议事规则,对讨论、决策、审批等程序严格进行规范。针对各单位重大决策的内容和大额资金使用的标准各不相同的情况,规定各单位可结合实际适时予以调整,调整后必须书面报纪工委监察分局备案,以便议事规则与“三重一大”配套。规定所管辖和联系单位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事项外,重大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都要公开,纪工委定期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二、明确监督程序,破解“三重一大”监督执行难题 纪工委、监察分局为使监督检查不走过场,要制定《关于“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办法》,注重从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阶段强化对所属部门“三重一大”事项实施过程的有效监督。

一是抓好决策环节的监督。实行部门党组(党委)会议提前报告制度,所辖部门在召开党政领导班子会议研究涉及“三重一大”事项时,须提前报告纪工委监察分局并提交会议相关资料供审核。纪工委监察分局在列席会议时,重点针对重大决策是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要干部任免是否经有关职能部门核准、重大项目安排是否按主管部门审查要求依法进行、大额度资金使用是否符合政策规定等内容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是抓好实施环节的监督。在重大决策方面,重点抓好是否存在不执行、乱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等问题的监督。在重要干部任免方面,重点抓好对资格审查、考试、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党组(委)研究决定及任前公示等环节执行情况的监督。在重大项目安排方面,重点抓好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是否按规定程序实施,是否存在串标、围标等违规行为,主管部门是否进行严格审查,项目质量及资金使用是否按法定程序报经有关部门审查核准等情况的监督。在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实行增加和变更固定资产备案制度,对增加的固定资产,纪工委监察分局主动对其是否经相关部门批准、资金来源是否正当、政府采购及公开招投标程序是否完备等情况进行审核。对变更的固定资产,所属部门必须主动将经有关部门审核后的方案报纪工委监察分局备案。在大额度资金使用方面,纪工委监察分局会同财政、审计部门重点抓好纳入预算的罚没收入、行政性收费、基金,以及应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是否坚持“收支两条线”,是否存在“小金库”,政府投资项目资金、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等内容的监督。

三是抓好后续监督。主要通过信访和开展检查进行监督。纪工委监察分局建立信访初核制度,在其所管辖单位设立举报箱,向社会公布信访举报电话,及时受理涉及所属部门“三重一大”的举报,采取倒查的方式组织初核。认真抓好日常和专项报告工作,每年开展一次党风廉政、纠风、专项资金治理、收支两

条线、五费一票、执法执纪等综合检查,定期对所属部门的“三重一大”事项进行专项督查。对群众反映属实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和处理,并督促其整改。

三、明确监督责任,破解“三重一大”制度执行难题 制度发挥作用关键在于有力地执行。纪工委要紧紧抓住制度执行不力这一难题,明确监督责任,有力推进“三重一大”制度的落实。

一是建立监督纪实档案。实行“一事一记”,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全过程纪实监督,将时间、地点、责任人、参与监督的过程或环节、结果等真实详细地记录,形成专门的监督纪实档案,为检查、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提供可靠依据。对监督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监督职责,被监督者规避监督、不配合监督和干扰监督的,都必须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促使监督者和被监督者有效配合、全面履职。

二是健全监督制度。建立“三重一大”事项责任考核制、预报告制、票决制、备案制四项制度。即将执行“三重一大”监督规定的情况纳入各单位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严格考核;各单位在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之前,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纪工委报告,纪工委根据报告的内容及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列席会议;各单位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时,实行党政“一把手”未位发言制和无记名票决制,只有应到会班子成员三分之二以上投票赞成的决策事项才能付诸实施。而且票决情

况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报纪工委备案。

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和管理,对应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而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的,或不告知、不报告、有意规避监督的,视情节给予有关责任人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处理;对变相规避监督,严重违反“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和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不认真落实有关规定,决策出现重大失误或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引发严重社会矛盾的,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一票否决”,并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党政纪责任;对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不认真履行职责、监督缺位或不到位造成所管辖和联系单位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则由县纪委监察局依照派出纪工委监督约束制度和绩效考评办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失职失察责任。

第四篇:内外监督机制

[编者按:建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是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切实做到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山西省晋城市国土资源局在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同时,聘请了一批长期担任市委、市政府以及各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老干部担任国土资源监察专员,并请他们参与该局的重大决策。这些老干部拥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广泛的社会关系和很高的政治素养,在监督国土资源部门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反映人民群众呼声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地推进了该局的行风建设,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最近,国土资源部发出《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的通知》。晋城局在建立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方面所做的积极探索,对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贯彻落实部《通知》精神,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有一定的学习和借鉴价值。]

山西省晋城市国土资源局围绕依法行政这个主旋律,在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国土资源管理内外部监督机制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果。

内部形成相互制约监督机制

依法行使法定权力,就必须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制约机制。晋城市国土资源局成立后,在全局制定了内部会审制、集体决策制、承诺制、督察制、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重点科室、重点岗位实行重点监管,建立了干部职工廉政档案,形成相互制衡、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今年该局又采取了如下举措:

一、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对审批项目能取消的彻底取消,能下放的立即下放,能公开的全部公开。在完善窗口办文、内部会审、集体决策、每日公示等制度的基础上,加大督察、催办和限时承诺力度。凡不能在承诺期限办结的审批事项,由局纪检监察室查明原因,属于办事推拖、效率低下的给予通报批评。

二、规范内部监督制度。在已建立的竞争上岗和廉政档案基础上,完善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责任制,以岗定职,以人定责,严格责任追究程序,建立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岗位培训、业务考试、不合格人员离岗和辞退制度,做到持证上岗、文明执法。对违法作为或消极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听证制度,完善行政复议制度,保证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继续加强国土资源系统行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没。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责任制,细化指标,认真考核,并落实谈话提醒制度。教育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把严格执法同主动服务经济建没有机结合,改变衙门作风,形成国土资源系统政令畅通、执法严格、优质服务、廉政勤政的行业新风。

外部聘请监察专员加强监督

相对于内部监督而言,外部监督范围更广,约束力更强,监督的力度更大。为加强对国土资源管理的外部监督,目前,该局正式聘请了28个国土资源监察专员。

相对于其他形式的外部监督,该局实行的监察专员监督机制,有着许多有利条件和优势。一是监察专员的素质高。该局聘请的都是曾经长期担任着市委、市政府和各部门主要领导的老同志,他们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工作联系面广,社会影响力大,有着很强的组织领导、调查研究、分析问题、建言献策的能力。二是监察专员被赋予一定的参与决策的职能。该局出台的各项政策、工作部署,都定期或及时向监察专员通报。在一些重大事宜上,还将直接邀请监察专员参与决策。国土资源部门的工作头绪多,监察专员可以通过开展专门调研,反映真实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避免国土资源部门在决策上出现重大失误。三是监察专员集监察、信息、宣传工作于一身。受聘的监察专员都有丰富的工作经验。专员们既对国土资源部门依法行政进行监督,又能搜集各方面信息,及时反馈给国土资源部门。在开展监督调研工作的同时,专员们还能向当地群众宣传普及国土资源法律知识。

为保证监察专员顺利开展工作,该局提出对受聘的监察专员做到四个确保:第一,定期进行工作通报;第二,为监察专员每人订阅一份国土资源报刊,让监察专员及时了解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及各地国土资源管理经验;第三,提供必要的补助经费,保障监察专员搞好调研活动;第四,在全市国土资源系统,监察专员对所有行政执法有监察的权力,所到之处必须予以配合。

国土资源监察专员制度是一种互动和良性循环的外部监督机制。监察专员通过参与决策、指导工作、监督管理。使国土资源部门的各项工作能及时在实践中得到检验,并不断完善提高。通过监察专员反复的上情下传、下情上达,使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进而推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五篇:强化履职监督机制

强化履职监督机制 努力提升履职能力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能力,加快农行业务经营转型和改革发展步伐,现就如何建立长效机制,保持县支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监督检查常态化、制度化,以此促进县支行各项业务经营保持快速、持续、健康发展作如下探索。

一、目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监督检查中需要解决的几个突出问题

(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监督检查体系有待进一步加强

要想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监督检查常态化、制度化,保持长效机制,目前仅凭阶段性履职检查是不够的,还需建立健全科学的监督检查体系,建立由上级行定期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情况进行检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自身履职情况进行定期自查、支行干部员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情况进行民主监督体系,形成一个自上而下的全方位履职监督检查网络。

(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接受监督检查的意识不强

从近年金融系统领导干部发生的违规违纪案件情况来看,领导干部权力过度集中、内部监督弱化、外部监督不力,是发案的主要原因。主要表现在自我监督缺位,认为自己觉悟高,自控能力强,不会犯错误,不需要监督;权力观错位,怕监督失去权力,不愿意接受监督。

(三)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检查意识不强

主要体现在:一是从工作关系上看,往往领导者是被监督者,监督者是被领导者,实施起来有一定的难度;二自觉主动接受上级行监督的意识不强,上级行监督的难度越来越大。三是监督检查人员碍于情面,存在监督不全面、跟进不到位,有些环节得不到有效监督。

(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检查机制不完善

1 主要表现在:一是缺乏有效的制度约束和保障。有些制度内容设计上,重外部监督,轻内部监督,对权力的内在有效制衡、合理配置上缺乏具体规定。二是监督主体间缺乏必要联系和沟通,致使信息滞后,监督大多是事后监督。三是监督检查资源整合不力。承担监督职能的纪委、监察职能部门缺乏有效的配合协调机制,没有真正形成监督检查的合力,充分地发挥监督检查的整体作用。

(五)干部员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作用发挥不够 主要原因有:一是员工知情监督的渠道不畅。现阶段尽管干部员工的监督热情不断提高,但真正做到知情监督的条件仍不具备。公开范围不够广,干部员工获取信息还存在不对称问题。二是员工反映真实情况的渠道不畅。目前仍然缺少一种能让干部员工畅所欲言的情况反映机制,信息失真、信息滞后等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造成监督上的被动和不力。三是干部员工实行民主监督的渠道不畅。虽然当前各级行在开辟干部员工民主监督渠道上做了大量工作,但干部员工民主监督渠道还是显得不够充足。

二、创新监督机制,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常态化、制度化履职监督。

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履职不力、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始终是我们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监督检查追求的目标。为此,上级行把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把“创新监督机制,服务业务经营发展”作为实践载体,这就要求我们坚持把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提升经营业绩、提高同业市场排名和市场占比份额经营理念贯穿于监督检查工作的全过程,将提高履职能力与创新监督制约机制同步实施,把支持业务发展、服务业务发展、促进业务发展和保障业务发展作为监督检查的根本任务,把业务经营目标变得更直接更具体,把监督保障变得更超前更有效,做到在发展中监督,在监督中发展。

(一)增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监督检查意识,形成监督检查的良好环境。

形成有效的良好环境:一是加大监督检查的宣传教育力度,增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履职中乐于接受监督的意识,引导领导干部主动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增强行使监督权利的使命感和荣誉感。二是建立监督权利的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积极保护干部员工行使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权利,鼓励干部员工关心农行业务发展,激发干部员工的主动监督意识。三是强化监督机构人员的监督意识,充分发挥专门监督机关的职能作用。拓宽监督渠道,形成多角度、宽覆盖的监督体系。

(二)突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监督检查重点,强化监督检查的综合效果。

1、要加强领导班子对业务经营是否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上级行的要求,重点对支行开展业务经营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是否保持了业务经营的平稳较快发展,同业占比份额和排名是否有所提高,是否有违规肓目发展的行为;风险管控能力是否有所提高;以“调结构、升质量、快发展”为主线推进各项目标任务是否完成;在业务经营中是否坚持依法合规经营,是否注重了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协调发展。

2、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廉洁从业监督。实行“一岗双责”,推进全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进行定期监督;党委班子起好模范带头作用,贯彻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及廉洁从业的情况进行重点定期监督检查。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的权力谋取私利的行为的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3、加强对领导干部履职重点金融领域、重点部位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上级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职能,建立联合检查的监督方式,对重点领域信贷、财务费用、固定资产购置、网点装修招投标等关键环节进行监督检查,重点预防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做违纪违规行为,触犯相关法律法规,给单位造成较大损失。对重大领域、关健环节进行全程监管,严肃处理违纪违规问题,维护好单位、员工的切身利益,决不姑息迁就。

(三)创新监督检查制度,健全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 按照上级行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监督检查活动实施方案,要保证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监督检查常态化、制度化,还需严格执行三项制度、完善三项机制。

1、严格执行三项制度。一是严格执行县支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状况测评制度。形成常态化,按年测评,把不作为、乱作为和严重损害员工利益等行为作为问责重点,严肃追究给单位利益和员工权益造成严重损害的行为;二是严格执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定期述廉、述职制度。关健是落到实处,取得成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不是写一个报告、在大会上作一下报告就算完成,而是要实实在在的总结、剖析、反思,自己是不是有违规行为、工作履职是否到位,作风是否民主。上级行相关部门进行考核检查,围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以及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作风建设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等,开展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帮助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解决存在问题。三是严格执行对重点领域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县支行重点金融领域、重点部位实施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使重点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2、努力完善三项机制。一是完善重点金融领域、重点部位监督检查机制,进一步理顺纪检监察等监管部门监管职能,明确监管责任,落实监管措施,确保监管“无缝化”。二是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4 履职事项办理情况考核机制,将各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中,提高工作效率,工作业绩;三是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权力运行机制。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决策、执行、监督相互结合,达到权力制约。

(四)拓宽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

1、实施有效党内监督。进一步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制度,创新民主生活会和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组织办法、程序、内容等,创造性地开展党内谈心系列活动,完善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大力发扬党内民主。

2、创新监督手段。继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和纪委书记巡查制度,坚持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并举,确保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有效监督。

3、充分发挥员工监督的作用。积极开展员工对领导的监督,对员工反映的领导干部在履职中存在的轻微违规行为进行诫勉谈话、提醒谈话,帮助领导干部及时改正轻微违规行为,避免小错变成大错。

(五)加强组织协调,打造监督检查的体系。

1、要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主导作用。必须充分发挥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强化其他部门的监督职能,加强与各部门的工作联系,多渠道、多方位了解掌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重点工作方面的情况,形成各部门密切配合,相互支持,齐抓共管的良好势头。

2、推行履职公开。深入推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公开,加强对工作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推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完善监督、评议制度,保障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3、发挥群众的参与作用。建立健全民主评议、行风评议监督体系,积极受理员工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把群众监督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结合起来,为群众参与监督创造更多的有利条件。

4、整合监督检查力量。加强纪委检查监督、监察部门监督、员工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种监督工作,把各种联席会议和联系制度有机的结合起来,在各自履行监督职责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实现监督互动,优势互补,着力构建多层次、多角度的监督检查网络体系,增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监督检查的综合效果。

(六)注重治本功能,把握监督检查的工作方向。

1、要以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作为教育的出发点。坚持以育人为本的思想,把监督检查工作作为教育引导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的全过程,发挥监督检查的教育功能。

2、要以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作为监督的着眼点。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督促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认真整改。对暴露出来的问题及原因要作深刻剖析,制定预警措施,使监督的关口前移,重点突出,增强监督的针对性。

3、要以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作为建制的立脚点。通过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体制、机制、制度上存在的缺陷,针对薄弱环节“亡羊补牢”,建立和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监督检查制度,用制度确保监督检查到位,强化监督检查的约束力。

三、加强领导,建立履职监督检查常设领导机构。

各级行应成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并成为常设机构,负责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领导班子成员在履职中的不足,在经营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给予提示,以便领导班子成员及时调整思路,及时整改。

四、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能力经常化、制度化的监督检查,提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履职能力。

通过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监督检查常态化、制度化,并建立长效机制,从而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履职能力,主要提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以下几方面的能力:提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习 6 能力;提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管理能力;提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能力;提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践能力;提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决策能力;提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协调能力;提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能力。

五、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履职量化考核和定期评价,提高经营业绩。

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履职情况由上级行定期开展量化评价, 并在同行进行通报,对履职差的进行诫勉谈话,对履职好的进行表扬,并作为绩效考核和评先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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