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建立决策机制

2022-07-27

第一篇:如何建立决策机制

关于建立农信社分析决策机制调研思考

当前,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已经进入实施阶段,与之相关的改革也要同时进行。农村信用社的资产质量低下,风险大、包袱沉重、人员素质低。究其原因普遍看法是由体制造成的,但是我们认为主要原因是农村信用社缺乏科学、系统的分析、决策机制和分析、决策的频频失误造成了一系列的损失和风险。尤其目前是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分析和决策的正确与否将更加成为

农村信用社兴衰成败的关键。农村信用社在体制上、硬件上目前还暂时无法与其他金融机构相竞争,但是在自身管理和对项目投资行为上的分析、决策如果再出现失误,那么农村信用社的竞争力将进一步削弱,经营风险和损失将不可避免地出现。对此,农村信用社在改革期间加快建立和健全科学的分析、决策机制已是刻不容缓。

一、当前农村信用社分析、决策的现状

(一)缺乏相应的分析、决策机构和组织。农村信用社所设科室普遍是以业务经营为主而设立的,没有专门为管理层提供研究、分析的机构和组织,也没有相应的决策管理组织。管理层需要进行决策时,往往是按照决策项目的内容,由与之相关科室或部门提供相应的报告、资料作为管理层进行决策的依据。

(二)内部民主集中制式的决策。目前农村信用社的决策体制基本上是按照内部管理班子讨论研究进行决策的。经营方案、重大事项极少经过社员代表大会进行讨论、决策,而由内部管理者对决策方案、决策项目,按照自身需要和自己的思维理解、判断,进行表决,最后形成“比较统一”的集体讨论研究结果,由一把手拍板定案,属于群体决策下的民主集中制式的决策机制。

(三)按照管理者的经验进行决策。目前,农村信用社的管理者基本上都是来自本系统,都是在农村信用社工作几十年或者长期从事农村信用社工作的老农信干部担任,有着比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目前农村信用社的业务仍然主要是贷款业务为主。就贷款发放而言,虽然破除了过去的“一支笔”的贷款方式,制定了贷款管理权限制度,实行审贷小组或审贷委员会,但是实际在贷款发放过程中,特别是大额贷款的审批中,对发放对象的信用程度,行业趋势、产品销路、市场竞争力、发展走向,申请人的道德、管理能力等情况的分析,基层大多数信贷员并没有给决策者提供一个科学、详细、完整的可行性分析论证报告,而是根据自己多年的贷款经验,编写模式化的调查报告进行上报,管理者则是凭借以往的老实战经验进行研究、判断和决策的。

(四)完全按照上级布置要求进行决策。农村信用社无论是在经营上还是内部管理上,都是全盘硬性按照上级要求、规定布置各项工作和 “一切照办”式决策。由于农村信用社地域广阔,网点分散,各地经济状况不尽相同,往往在贯彻执行上级布置的工作中,或多或少会出现不适合本地区或本部门的情况和问题,完全按照上级布置要求去决策,虽然不会犯错误和受到上级的批评,但是必然会打乱正常的经营管理和影响信用社自身的全盘经营计划和自主性的决策。

二、当前农村信用社分析、决策存在的问题

(一)对分析机制重要性缺乏必要的认识和足够的重视。当前农村信用社还没有设立专门的研究分析机构,而农村信用社管理层对设立分析机构的认识不到位,从而忽视了分析机制在农村信用社决策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认为农村信用社为“三农”服务,项目小、项目多、投入小、风险小,没有必要投入过多的人力和精力进行分析论证。因此在农村信用社的经营中,无论在贷款业务、中间业务、内部管理、项目投资等分析决策中,都缺乏相应的、必要的、科学的、完整的、系统的分析报告作为决策的依据,造成在决策中不可避免地出现盲目性和随意性,从而带来了诸多的风险隐患。

(二)项目决策缺乏必要的可行性论证分析。农村信用社在重大项目和对企业进行贷款决策时,所提供的调查分析报告,缺乏系统性和科学性。以贷款方面为例,在对企业进行贷款时,贷前调查报告没有从行业趋势、产品周期、内部管理、风险状况、中长期影响等方面进行分析、论证,所提供的调查报告缺乏详细、严谨、周密、科学的分析、分析,而是内容简单雷同、模式化、有的分析甚至只有一两句话,而管理者基本上只是按照信贷员的提供的贷前调查进行决策的。例如某信用社对一家造纸行业进行贷款,原有贷款存量已达1040万元,而今年初又对该企业发放60万元,所提供的贷前调查报告和该企业的贷款申请内容几乎一样,报告的最后结论是“该企业实力雄厚,不会出现风险”,这样的报告通过层层审批最后得到实施。如果该企业排污达不到环保标准和要求,那么该企业就会很快跨掉,信用社投入的资金也会随之化为乌有。类似这样的调查报告模式,在农村信用社普遍存在,这样就不可避免地会给决策者的决策产生误导、偏差或错误,继而带来的将是风险的存在和发生。

(三)项目决策缺乏对宏观经济形势趋势的判断。农村信用社由于没有专门的分析机构和缺乏素质较高的分析人员,管理层在经营管理和

决策中,普遍存在信息不畅、视野狭窄,对国家宏观经济走向的判断极容易出现偏差性和滞后性,继而带来了经营和管理上的风险。例如国家对小水泥、小造纸、小钢铁、小煤窑、小铝业等限制行业的投资在早几年前就发出了风险预警,提示不要盲目对其进行投资。我们知道与宏观经济政策逆向而动的行为,最后吃亏的总是自己。但是部分农村信用社对此反映迟钝或由于局部

利益所驱动,对限制性行业不但不压缩贷款,反而增加投资,等到国家强制性压缩或关闭此类企业的时候,信用社的贷款已经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

(四)缺乏中长期分析发展规划。目前农村信用社正值改革时期,在经营管理中变数较大,现有的分析、决策都是跟着现状走。中途不得不对目标进行经常性的调整来,继而形成经营管理决策缺乏连续性、稳定性和自主性的局面。但如何研究、分析农村信用社中长期发展趋势、同业竞争方向、金融衍生工具的开发、高科技在农村信用社中的应用等方面,农村信用社普遍处于空白、缺乏和滞后。造成这一现状的原因一是和农村信用社管理层的任职期限有关,管理者注重的是任期内的目标,维持现状,造成中长期分析规划难以形成。二是对分析、论证的作用认识不足,忽视了中长期发展分析规划的制定。三是现有的人员素质还不能满足制定分析规划的需要。

(五)决策负责机制没有建立。目前农村信用社决策的制定大部分没有分析论证方法的选择,普遍采用民主集中决策形式或一把手拍板形式来代替科学分析论证。许多决策者经常喜欢用拍胸膛,打保票代替全面的决策分析论证;使决策的制定缺乏程序分析论证和实施详细记录,导致决策责任不清,出现决策失误没有具体的人为之承担责任,不能明确地确定责任人,形成出现问题时,谁都负责,谁都不会负责的局面。

三、对策与建议

(一)提高对分析机制重要性的认识。导致农村信用社许多决策失误的主要原因是决策层对分析机制认识的不到位和重视程度不够所造成的。对此,农村信用社决策层要将建立健全分析机制作为防范风险的一个重要环节来抓。首先是认识分析机制的在管理经营中重要性和作用,无论决策者、员工都要对此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引起重视,把分析论证当作风险防范的第一道屏障。其次对有关人员进行系统培训,使其掌握分析基本技能,学会分析和提供分析报告,减少以主观愿望而形成的报告,为决策层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三是对分析人员的待遇要高于其他部门,考核按照分析报告给决策结果形成的绩效大小来决定。

(二)建立相应的分析机制。农村信用社无论管理和经营都要尽快与现代企业制度接轨,规范管理操作行为。要防范和杜绝决策出现风险,就必须建立和建全分析机制,成立相应的分析机构和组织,负责对农村信用社各类重大项目、投资、决策进行论证分析。一是建立项目风险评价分析制度。规范分析评价制度,实行逐级负责项目评价分析,同时承担相应的风险责任。二是注重信息收集。对项目投资对象、本行业、同行业、其他金融机构等对手和对象相关的数据进行搜集,把竞争对手的经营管理业绩和能力与己进行分析比较,可以促使改善自己的管理和业绩。通过对竞争对手一些重大经营活动的记录,可以分析对手在市场竞争中的态势和在竞争中将会采取什么样的行动和反应。尽可能掌握对方的经营管理动向及其可能对自身产生的影响,形成规范、严谨、科学的分析报告,为决策者提供高质量的决策信息。同时建立自己的数据资料库,做到知彼知己,不断提升农村信用社自身的竞争优势。三是研究宏观经济、政策走向。分析部门要密切关注国家政策的变化,随时关注宏观经济走势的变动和趋势,并预测政府的政策走向,及时调整经营方向和经营策略,避免因政策变化而引起的政策性风险。四是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要有稳定的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预期发展目标,分析部门要按照农村信用社自身经营状况和未来形势发展趋势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规划要符合农村信用社的发展方向和趋势,要跨越决策层的任期,以避免决策层在任期内的短期行为给农村信用社带来的风险隐患。

(三)加快农村信用社决策体系建设。逐步改变重大决策由农村信用社内部社员来实现的模式,构建和完善重大决策由“三会”决定的管理模式。决策体系要分层次,充分授权,使得每一个部门都能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由基层信用社对决策项目进行论证,论证报告完后交联社有关科室进行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后,最后提交理董事会进行审批决策,必要时可以聘请决策方面的顾问参与决策。一是要提高农村信用社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在外部要让外部社员知道信用社的经营管理状况,使其积极参加信用社的决策管理,发挥外部社员的参与意识和作用。二是对内要让基层信用社人员参与分析论证,实行一定的分权、授权,使决策管理系统层次分明、责权分明,有利于提高决策效率和决策质量,也有利于政令畅通,指挥有力,管理效率提高。三是发挥法人治理结构的职能,管理层要根据各自的职能和权限进行分析、决策,避免日后产生后遗症。四是建立农村信用社内部信息共享机制,打破组织壁垒,做到信息相互沟通、共享,确保各个职能部门分析决策的有效性、准确性。

(四)建立决策负责制。目前农村信用社决策机制的不健全、不完善和对决策者的决策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使承担决策责任的人在决策时容易产生随意性、盲目性,导致在决策过程中无所适从,该拍板时犹豫不决,错过决策的最佳时机,不应拍板时乱拍板,带来风险时又无人承担相应的责任的局面。对此,建立决策负责制已是势在必行。将责任和权限按照职能进行划分,杜绝非理性地决策,形成谁决策,谁负责的决策机制,做到责权分明。同时还要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监事会和社员代表大会的作用,对管理层的决策进行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有利于提高决策质量和效果,即可以有效防止个人或单方专断决策出现的局限性和弊端,又可以确保决策的合规性、正确性和有效性,同时也有利于保证和维护农村信用社的整体利益不受到损害,有效防范风险的发生。

第二篇: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决策机制的意见(试行)

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维护和保障群众

利益决策机制的意见(试行)

(2011年7月28日)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决策机制,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落实到各项工作中,使各项决策更加符合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推动江西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建立健全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决策机制的重大意义

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的性质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集中体现,是指引、评价、检验我们党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利益主体日益多元化,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切实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十分紧要。建立健全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决策机制,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重要保障;是实践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始终保持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具体体现;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统筹协调社会利益关

1 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我省各地各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部署,积极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决策机制,切实维护和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有力地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但同时也应看到,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损害群众利益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比如,有的地方和单位作决策脱离实际,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有的决策不尊重民意,听取群众意见流于形式、走过场;有的决策执行不力,给群众利益造成了损失,等等。这些问题违背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影响了党和政府形象,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必须认真加以解决。各地各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建立健全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决策机制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大力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使各项决策符合客观实际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建立健全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决策机制,必须坚持把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制定政策的依据,做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必须坚持群众利益至上,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决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决策,不能损害群众既有的合法利益,要让群众得到现实利益、看到长远利益。在处臵突发自然灾

2 害和重大安全事故时,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必须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保证各种不同意见和利益诉求得到客观充分表达。必须坚持统筹兼顾,正确把握现阶段群众共同利益和不同利益主体特殊利益的关系,引导群众正确处理眼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利益关系,增强决策的稳定性、连续性、均衡性。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把尽力而为与量力而行结合起来,注重优先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保障和改善民生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二、建立健全集中民智、反映民意的决策形成机制 (一)畅通民意反映渠道。采取多种途径畅通民情民意反映渠道,准确掌握群众所思、所忧、所盼。注重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拓宽群众诉求渠道。进一步完善“民声通道”、“政风行风热线”工作,设立舆情信息直报点,建立健全信息收集、处理、反馈、回访完整的社情民意工作链。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接访制度,设区市党委和政府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日每季度至少安排1次,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日每月至少安排1次,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每个工作日轮流接待群众来访,乡镇(街道)领导干部随时接待群众来访。市县领导接访日期、主题应采取一定形式提前公示。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长效机制,省级领导干

3 部每年下基层调研时间不得少于1个月,市、县(市、区)和省、市直部门党政主要领导每年下基层调研时间不得少于2个月。建立和完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映重要情况和建议的“直通车”制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可适当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众代表参与决策。

(二)实行重大决策咨询、论证和听证制度。设立重大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委员会,对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决策前应开展政策咨询、专家论证和社会听证。在咨询论证中,承办单位应向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咨询相关政策和规定;根据决策事项的内容和复杂程度,从相关领域选择3名以上专家,对决策备选方案开展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论证;重大决策事项应提交2个以上可供比较的决策备选方案。完善决策听证制度,通过听证会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并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听证意见采纳情况及其理由要以适当形式反馈或者公布。科学合理地遴选听证代表,保证各利益相关方有代表参加。重大决策听证时,纪检监察机关应派员参与监督。重大决策方案应视情征求下级党组织和政府部门意见,听取人大、政协及各人民团体的意见,并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党外人士进行民主协商。

(三)推行重大事项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

4 查制度。严格贯彻执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见》。对涉及民生问题的重大决策,涉及多数群众的改革改制事项,涉及多数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规划、基础设施和市政建设项目,涉及较大利益诉求群体的重大政策制定或调整,在政策出台或审批前,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重点评估政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安全性。凡未经风险评估或经评估认为风险不可控的,不得作出决策。对经评估预测风险可控的决策事项,承办部门要及时制定防范和化解风险的工作预案,防止因工作不细、操作不当引发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发生。重大决策应由同级政府法制机构对决策草案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能提交会议讨论、作出决策。

(四)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和民主权利。对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必须以适当方式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涉及土地征收、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等重大决策事项,应当充分征求被征地农民、棚户区居民和被征收房屋居民意见,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对群众抵触情绪大的事项不能或暂缓进入决策程序。涉及企业改制、职工裁减和安臵等重大决策事项,应当提交企业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并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或职工代表出席,且获得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赞成票通过方能有效。涉及群众共

5 同利益的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处臵,应当按照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程序,提交村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居民)会议审议,并经过半数以上群众同意方能作出决策。

(五)规范决策议事规则和程序。决策议题的提出和确定必须遵循相关规则和程序。党委、政府所属工作部门或者下一级党委、政府提出的重大决策建议,经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党政主要领导确定是否进入决策程序;党委、政府分管领导提出的重大决策建议,报党政主要领导确定是否进入决策程序;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提出的重大决策建议,直接进入决策程序。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不得临时动议。对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未经广泛听取民意、充分调研、专家咨询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不得列入议题。重大决策事项必须提交党委常委会(党组会)或政府常务会(部门行政会)讨论,涉及全局和长远的问题必须提交党委全委会或政府全体会议讨论决定。严格落实省委《关于党委(党组)实施“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若干意见(试行)》和《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认真执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领导班子会议作出决策,必须有半数以上的组成人员到会方能表决。建立重大决策事项讨论情况记录备案制,将讨论意见、表决结果和表决方式记录在案,作为决策检查和问责依据。重大事项决策,应及时向

6 上一级党委、政府请示或报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文件,出台前应报上一级党委、政府法制机构备案审查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建立重大决策公示制度。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除依法需要保密,以及发生自然灾害或者危及公共安全的突发事件需要立即作出决策的以外,决策正式出台前都要将决策方案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决策方案的主要内容,制定决策的理由、主要依据等。对公示过程中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要进行认真整理和分析研究,合理的要吸纳到决策中,不合理的要做好解释疏导工作。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向有关新闻媒体和社会公布决策情况,使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落到实处。

三、建立健全权责明确、高效畅通的决策落实机制 (一)实行决策落实责任制。对重大决策事项要明确责任主体、任务分解、工作目标和进度要求,形成权责明晰的决策落实工作机制。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对重大决策事项的落实,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按照权责统一的原则,形成多层次抓落实的目标体系和岗位责任制。建立任务分解制度,对重大决策事项的落实进行分解立项,提出完成工作的目标、任务、时限、基本要求以及考核

7 评价方法,使重大决策和部署变成具体工作目标,量化到岗,细化到人。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落实情况报告制度,决策执行单位要及时上报落实结果。

(二)切实提高决策落实效率。决策主体应当及时了解掌握重大决策执行情况,协调解决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进一步完善落实决策的措施。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决策事项,决策主体应明确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以及各自职责,加强相互之间的协调沟通,形成决策落实的工作合力。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电子公共服务平台,提高决策信息透明度,让群众及时知晓和参与监督,确保各项决策落到实处。要科学设计工作流程,减少中间环节,防止决策实施过程中出现扯皮拖延、打折扣、执行走样等现象。加强对惠民政策落实和资金运行的实时监控,重点解决惠民政策实施过程中的项目管理、信息平台、对象审核、发放形式、服务质量等问题,防止惠民资金被截留、克扣、挪用等与民争利行为的发生。积极推广采用“一卡通”形式发放惠民项目的资金,不断完善“一卡通”管理制度。

(三)建立健全群众疏导和矛盾化解机制。加强决策宣传教育,使群众全面了解决策带来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积极支持决策执行。对一些从长远看符合经济社会发展方向和群众根本利益而群众一时想不通、不理解的决策,要做好释疑解惑。对少数不按决策执行或对决策有严重抵触情绪的对

8 象,要做深入细致的疏导工作,依照法律和政策办事。建立市、县、乡干部联系服务群众的常态化、全覆盖机制,探索有效管用的宣传、教育、联系、服务群众的渠道和方式。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法治观念,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表达诉求。坚持依法解决群众利益诉求和保障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干部下基层、排忧解难促和谐的长效机制。省、市、县机关每年应抽调一定数量干部深入到问题较多和困难较大的村(社区、企业),及时了解民情,帮助解决困难,并作为了解社会动态的联系点长期保持联系。乡镇(街道)干部要完善重点和难点村(社区)定点联系和帮扶制度。切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基层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强化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能,使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完善决策成效评估和纠错机制。建立健全重大决策执行情况跟踪与决策效果反馈制度。重大决策实施后,承办单位应采取抽样检查、跟踪调查、专家评估及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方式,收集分析决策实施相关信息,及时了解决策执行情况,全面客观评估决策实施效果,注重评估成果运用。完善决策失误纠偏纠错机制。承办单位发现决策有偏差或者执行中存在问题,应当及时向决策主体提出调整、补充、修正和完善相关决策方案的建议,使决策更为科学合理,更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对群众反映强烈、实践证明造成群众利

9 益受损的错误决策,应立即停止执行,并采取补救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错误决策造成的损失。

四、建立健全考核严格、纪律严明的决策保障机制 (一)完善决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考核制度。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本级和下一级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对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定期检查、专项督查、情况报告等制度。各级人大应当依法对重大决策及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决策职责履行和行政效能的监督检查,审计机关要加强对政府重大投资专项资金使用等决策执行情况的审计,司法机关要加大查处重大决策和执行中涉及的违法案件力度。把决策落实情况作为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接受群众监督。通过发挥各类监督主体的作用,形成督促决策落实的监督合力。进一步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考核评价体系,把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完善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决策、谁负责”和“谁执行、谁负责”的原则,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执行权和执行责任相统一。对违反程序规定作出错误决策,不执行、延误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决策,以集体决策为名谋取个人或部门利益等行为,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造成重大损

10 失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按照党纪政纪相关规定和《江西省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案件。加强对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深入开展教育、医疗、涉农、资金监管、食品药品安全等涉及民生重要领域的专项治理,健全专项治理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长效机制。严格依纪依法办案,严厉查处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重点查处损害群众经济权益、政治权益、人身权利的案件,侵占各种惠民补贴、土地补偿、扶贫救灾、移民安臵等专项资金以及擅自处臵集体资产资源、侵吞集体收益的案件,违法违规征地拆迁、严重侵害群众人身权利的案件,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的案件,教育、医疗、农资、住宅建设等乱收费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建立健全对损害群众利益案件查处的部门协作机制,充分发挥职能部门在维护群众利益方面的作用。综合运用党纪政纪法纪手段,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

各地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切实抓好本意见的贯彻落实。

第三篇:如何让三重一大决策机制落到实处

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应由领导班子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为保证三重一大决策机制落到实处,应形成以下几方面的制度措施:

一、调查研究制度。“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应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

二、论证、咨询和评估制度。“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应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并形成相应的报告,提交会议决定。

三、形成程序。应形成一套完善的“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提出程序:哪些人提出,多少比例的人提出,应提交哪些准备材料等。

四、实名讨论表决制度。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时,党组成员应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对决策建议应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因故未到会的班子成员可以书面形式表达意见。实行实名投票表决,表决时以赞成票超过全体党组成员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党组成员的书面意见不计入票数。

五、会议记录制度。“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应形成会议记录,各种意见、理由、表决情况形成详细的会议记录,确保可追溯性。

六、跟踪反馈制度。应建立包括对决策执行过程中的监督、检查、调整、建议等内容的跟踪反馈制度,为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提供依据。

七、形成重大决策失误连带责任制度。对决策形成重大决策失误和过失的,追究领导班子集体和个人的连带责任。个人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在新的决策出台前,无条件执行,同时按组织程序向决策集体反馈意见、向上级领导部门反映意见的,可以免责。

“三重一大”,即: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 “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简称“三重一大”制度) 。

第四篇:我国如何建立反腐机制

腐败问题是各国都存在的通病,而我国腐败现象发展迅猛的势头,既危及和破坏法律的权威性和有效实施,又破坏我国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动摇着我国社会的政治基础。腐败问题已经对党,对国家和社会构成了潜在的威胁。

腐败危害国家,同时也给伤害家人。人民网有专家指出:“说起腐败,人们往往想到贪污,其实抢劫也是腐败的一种类型。早期资本主义列强贩卖黑奴、剥削工人、大搞全球殖民地、掠夺全世界的原材料、能源、文物,这不是腐败吗?是腐败。叫作腐败还不足以体现其恶劣,用„奴役‟和„反人类‟这些词描述更加恰当。”所以,应对腐败问题已经成为了社会发展的重中之重。为此,我国建立了如下机制以消减腐败现象。

一、 查办案件:重点查处干部违法。

二、 专项治理:使“小金库”无所遁形。

三、 教育监督:让廉洁成为从政准则。

四、 制度建设:反腐倡廉走向规范化。

五、 改革创新:信息化实现“通天举报”。

追溯历史,新中国成立后,腐败现象曾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在一些领域,缺乏制约的权利钻了管理上和法纪上的漏洞,权钱交易、官商勾结,使腐败现象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

 腐败由个体行为发展为有组织的群众行为。

 腐败分子由低层次向高层次发展。

 腐败之风由个别领域蔓延到社会的全部领域。

 知法犯法,执法犯法人员增多,作案手段越来越隐蔽。 要想根治腐败现象,还要从法治入手,乱世须用重典,值此腐败现象日益猖獗的时期,应对腐败人员加大惩处力度,健全的法治是遏制腐败行为产生的震慑力和强制力。要想根治腐败行为,还需做到以下几点:

 强化法治观念,提高职业道德水平。

 健全法律体系,依法办事依法行政。

 依法治理权力,加强对权力的监督。

 给权力制定一些规范,实行权力监督。

 注意官民结合,共同治理,鼓励老百姓举报不法官吏,对举报者给予一定程度的保护和奖励。

总之,治理腐败现象是一件任重道远之事,腐败的产生是人类欲望的体现,若要杜绝腐败现象,政府需大力弘扬社会正能量,完善法制、监督制度。同时,目前基层公务员工资水平过低,工资的上涨赶不上物价的增长,使得人民实际生活质量降低,也是腐败现象产生的一个原因,故国家在治理腐败时也应兼顾提高人民生活水平,适当抑制CPI涨幅,增加中产阶级收入水平,使人民生活更加富足,真正做到藏富于民。

第五篇:如何建立长效的学习机制

解决方案的过程、沟通的过程,以及之后怎么去执行

关键是找那些企业的领导们,他们能够认识到公司必须不断变革以适应环境变化,并且愿意接受外部的建议,这些建议在帮助他们决定作何种变革和怎样变革方面大有裨益。国外许多行业的公司很早就知道,他们不可能在所有他们涉及的领域都处于世界先进水平,因此没有必要拥有那些在偶然情况下才会用到的专家。

运筹帏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我不如张良;定国安邦,安抚百姓,供应军需,保证粮道畅通,我不如萧何;统领百万大军,战必胜,攻必克,我不如韩信。”

如何建立长效的学习机制

古语有云:欲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求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加强学习,增强内功就是培元固本。要使每个党员思想政治觉悟高于群众,业务技能高于群众,工作业绩高于群众,在各行各业各个工作岗位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就必须建立一系列党员学习的长效机制,实现党员学习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如何建立长效的学习机制呢?笔者认为关键是要在激发党员学习积极性上下功夫,使之学有激情、学有热情、学有动力、学有实惠。

一、领导带头示范学。

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是我们事业兴旺发展的重要保证,是领导工作能否创新、单位工作有无活力的前提。因此,只有领导干部带头示范,本部门本行业才能兴起一种勤奋学习的良好风气,从而带动全员整体科技文化素质的提高,带动一批年轻干部健康成长。

一是要带头抓好理论学习。一个单位或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各个单位的领导干部能不能自觉、主动地加强学习。很难想象一个“以已昏昏,使人昭昭”的领导干部能胜任领导工作。因此,作为领导干部,在理论上要先学一步,学深一步,才能带领你的单位和部属争先进、创一流。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静下心来研读理论,把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理论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结合起来学习。

二是要带头参加民主评议。领导干部要多组织支部党员召开民主生活会,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带头查找自己学习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开展自我批评,敢于剖析自身学习上存在问题的根源。同时也要虚心接受别人对自身学习问题上提出的批评意见,很多问题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领导干部自身存在的问题往往自己觉察不到,这就要求领导干部要学会接受“下属”的指正。在开展自我批评的同时,也要带头对其他同志进行批评,帮助他们取得好的学习效果。

三是要带头巩固学习成果。领导干部无论是工作上还是平时生活上,要与其他党员交流学习体会,巩固学习成果。能够定期为党员上党课;能够带领本单位或支部党员深入思考在全面实践“三个代表”、全力推进“两个率先”的进程中,如何立足本职在学习上保持党员先进性,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能够带头把所学的新知识、新方法运用到工作实践中去,在实践中检验所学,达到提高综合素质、提升工作水平的目标要求。

二、严格制度规范学。

要建立党员长效学习机制就必须有一套健全的学习制度。“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就要求我们建立一套符合于实际的可行的学习制度,让每个党员知道要学些什么,要怎么去学。

一是建立督学制。要认真做好“三定”。首先是定时间。党政机关每周要确定一个党员集中学习日,原则上不要在会上安排其它内容与活动;企业、学校的党员每半个月至少要集中学习一次;农村和社区党员每月至少要集中学习一次。其次是要定内容,主要学习各种法律、法规以及党和政府的各项政策或文件,还要重点学习本行业的业务知识;其三是定方式。采取领导干部宣讲、聘请专家辅导、年轻干部宣讲等方式进行学习。举办学习心得交流会,开展学习竞赛活动,进行“三比三看”即:“比谁读的书多,看谁记的笔记细;比谁读的书精,看谁在实际运用中发挥的好;比谁研究的深,看谁的观点最新”。

二是建立评学制。定期把所有党员开展学习和实践所撰写的经验文章和心得体会集中起来,由单位领导结合各自的分管工作进行评价打分。打破界限,采取党员互评、领导与一般党员之间联评的方式,实行全员“评学”,对单位每位党员的学习情况和学习效果做出客观的评价,并在单位集中学习日上进行公开点评。

三是建立奖学制。规定凡是获得地市级以上优秀调研成果的,要在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并记入个人学习档案,做为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单位党员按照岗位需要,到外地参观学习或到高校学习深造,单位要补贴一定的学习费用。

三、建立机制激励学。

要想党员学习有激情,就必须建立一套强有力的激励机制,强化对党员学习的激励约束,激发接受学习培训的自觉性,让党员知道学习是为了扎扎实实提高自己的目的,从而增强学习效果。

一是建立“关口”机制。选拔任用党员干部要实行理论文化知识过关测试制度。凡是符合选拔条件的党员必须通过理论文化知识过关测试合格后,方能列入考察对象人选。考察干部时,要对干部学习情况进行考核,出一些应知应会题目进行测试。

二是建立“挂钩”机制。将党员的岗位安排、职务提拔与学习培训成果紧密结合。切实把学习掌握理论特别是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情况,作为评价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把党员平时的学习情况与经济利益挂钩等等。

三是建立“奖励”机制,党员凡学习勤奋刻苦,学有所成,要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如可树立“党员学习标兵”,党员在报刊发表文章给予物质奖励等等。以此从机制上促使党员由被动学变为主动学,由“要我学”变为“我要学”,由应付学变为好好学,由临时学变为经常学。

四、创新形式灵活学。

灵活运用各种形式,打破枯燥、呆板、沉闷的局面,增强学习培训对党员的吸引力,防止那种不求实效、陡具形式的学习模式。努力形成自觉学习、主动学习、善于学习的良好社会风尚。

一是注重自觉学习。自学是提高自身素质最有效、最便捷的形式。能否持之以恒地坚持自学,是对领导干部责任心、事业心、使命感强弱的具体检验。每个党员集体学习受教育的时间毕竟有限,学习毕竟还是靠持之以恒、坚持不懈,所以形成自觉学习的习惯是非常重要的。要打破人人一个样,人人学的东西、方法也一个样的形式,注重在平时、在自学上下功夫。

二是抓好集体学习。树立“团队学习”的理念,积极参加如集中讨论,支部学习,专家讲座,观看录相,实地参观等学习活动,拓宽自己的视野,提高感悟层次。既要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辅导、会议交流和领导干部上党课等“静态”学习培训方式,又要采取组织党员到基层开展调研、访贫问苦、送温暖献爱心,开展征文比赛、理论研讨、演讲活动的“动态”学习培训方式。党员要经常写心得、谈体会,轮换办板报、学习园地等。

三是搞好相互学习。才有所长,尺有所短。汉高祖说:“运筹帏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我不如张良;定国安邦,安抚百姓,供应军需,保证粮道畅通,我不如萧何;统领百万大军,战必胜,攻必克,我不如韩信。”古人尚能洞察相互学习的重要性,我们党员更应虚心学习别人长处,不断丰富和提高自己。

五、学用结合促进学。

党员学习要注意与实际相结合,注重与本职岗位相结合,注重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通过学习查找不足,及时弥补,充实完善,提高本领,最终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达到促进工作,转变作风的目的。

一是对文化程度不高和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实行结对帮扶送教上门。每名在职党员要采取“一帮一”的形式,对学习有困难的党员进行结对帮扶帮教。党员在自己学好的同时,要经常主动去帮助别人搞好学习,让党员学习的范围广,程度深,达到提高整个党员队伍素质的目的。

二是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每个单位每年要组织集体调研活动,搞清自己的工作需要些什么知识,查找自身知识在哪些方面还有欠缺,在认真总结后回来继续加强学习,以促进自己的工作。

三是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每个党员运用自己的所学、所长积极开展为民便民利民活动。如医疗部门可组织党员医生为群众义诊。司法部门可组织党员进行法律咨询。农业部门可组织党员专家为农民提供农业科技服务等等。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促使学用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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