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工机械安全使用要求

2023-03-07

第一篇:木工机械安全使用要求

养路机械安全使用审批办法

养路机械安全使用审批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保障铁路运输、施工作业安全,加强养路机械的安全使用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新研制及新改造的养路机械(含线路质量检测、安全防护设备及有关小型液压机具等,以下同)在全路推广使用前的安全审查。

第三条 报部审批的养路机械应具备下列条件:1.产品经过铁路局(含院校)组织的技术鉴定;2.产品经过铁道部、铁路局主管部门人员参加的地方省组织的技术鉴定;3.在结构和性能上有重大改进的既有产品,经过铁路局组织的技术鉴定或技术评议。

第四条 养路机械的安全使用审批工作,由铁道部工务局组织实施。由铁道部组织鉴定的产品,不再进行安全使用审批。

第五条 铁路局鉴定的养路机械限于本局试用或使用时,由铁路局比照本办法进行安全使用审查,同时将有关资料报部备查。

第六条 养路机械报部审查时,须由产品生产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有关资料:1.产品技术鉴定证书或技术评议意见;2.进行技术鉴定或技术评议的全部技术资料和涉及行车安全的专项检测报告;3.产品的安全操作规程;4.对审查内容的必要的说明资料等。

第七条 报部审批的养路机械范围包括:1.道碴捣固机械:2.道碴清筛机械,3.道床整形机械;4.轨道稳定和夯实机械;5.起拨道机械(机具);6.钢轨整修机械(含打磨、刨边、直轨、平轨、钻孔、锯轨、轨缝调整和长钢轨拉伸机等);7.轨枕抽换机及方枕器等;8,龙门铺轨机;9.长钢轨运输列车及换轨车等;10.移动式钢轨气压焊机;11.机动螺栓扳手;12.轻、重型轨道车及拖车(含发电轨道车和带吊的轨道车及拖车等);13.地面式钢轨涂油器;14.线上辙叉吊装机械;15.钢轨探伤仪;16.列车接近报警器及列车速度监测仪;17.其他新研制的需上道使用并涉及行车安全的机械设备。

第八条 根据不同的机械及设备,对下列内容进行全部或部分审查:1.安全设施;2.走行及下道装置;3.对轨道电路的绝缘性能;4.人身保护措施;5.机械防卡死性能;6.机械作业状态和下道状态的限界;7.机械使用条件;8.机械安全操作规程及故障紧急处理措施;9.轨行式动力机械及各种专用车辆的动力学性能;10.质量检测、安全防护设备的安全可靠性。

第九条 审批期限为自接到审批申请及完整资料后30日内。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审批时,应及时通知申请单位。

第十条 对上报的养路机械的审查结果,由铁道部工务局发文通告各有关单位。 第十一条 未经或未通过安全审查的养路机械,严禁在全路推广使用。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1994年5月15日起试行。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铁道部工务局负责解释。

第二篇: 起重机械使用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为了规范起重机械的使用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制定本起重机安全管理制度,以确保起重机械的使用安全,并且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安全监察。建立并且严格执行起重机械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一)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二)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三)日常检查和定期自行检查制度; (四)维修保养制度; (五)定期报检制度;

(六)起重机械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 (七)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八)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和救援演练制度。

第三篇:粮仓机械设备、器材管理与安全使用制

一、 粮仓机械、器材是指用于粮油仓储作业的机械、设备、工具和包装等。主要包括:

1、 粮油装卸、输送机械;

2、 库内搬运粮油专用车辆;

3、 粮食干燥成套设备;

4、 粮食清理设备;

5、 粮食称重设备;

6、 粮食保管、防治专用器械;

7、 粮食包装器材;

8、 粮油装具的维修、整理机具;

9、 粮油仓储作业中使用的其它机械、设备。

二、 根据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的专职或兼职的机械管理、技术人员,负责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三、 粮仓机械设备、器材的购置、报废、外借权限:

1、 购置的粮仓机械设备,应按照有关部门规定的购置权限,编造计划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购置的机械原则上应是定型产品,并及时进行验收入库。

2、 粮仓机械主要用于仓库储运作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外借、出售和转让。

3、 对于无法修复使用的机械设备,应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废,报废残值要及时办理入账手续。

四、 粮仓机械设备、器材要按“粮油机械产品编号规则”的统一名称逐台编号、分别建账、立卡,内容包括产品名称、产地、出场时间、机型、价格、投产时间、使用情况、动力分配、管理、操作人员姓名等都需要记载。

五、 操作人员一定要经过培训,特殊岗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操作人员要熟悉机械工作原理、性能,有一定的操作经验。

六、 机械作业、高空作业、电气作业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操作规程,杜绝违规、违章操作,杜绝机械设备带“病”作业。凡因违章操作造成人为事故的,根据事故大小,对操作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将分别给与经济处罚和政纪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七、 各个环节应根据不同机械设备的结构、性能、工艺流程等,分别制定具体的安全操作业务流程、规范,操作流程、规范中应包括操作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操作前应重点检查的部位,机械设备运转过程中要注意的问题和部位,作业结束后应做好善后工作等有关事项。

第四篇:传菜电梯安全使用要求

传菜电梯安全使用规定

为了预防事故发生,确保生命财产安全,请遵守传菜电梯安全使用要求

1、严禁电梯运行中打开电梯厢门。

2、严禁人靠在电梯门上或电梯门口堆放杂物。

3、严禁反复多次按电钮或者按着电钮不放。

4、上下货物时,要放平放稳之后再操作电钮,不能超重,不能将货物堆放在门口 边缘,开关门要轻。

5、注意保持电梯内外卫生,要安排专人打扫,及时清除异物。不得用水冲洗。

6、任何时候都不能将水冲入电梯井道。

7、发生故障时要及时报告,等待专人维修,严禁自行处理。要立即张贴醒目的故 障标志,防止其他人不知情继续使用。

8、严禁在电梯轿厢、顶部放置杂物。

9、严禁将头伸进电梯门内,这种非常危险的举动将会造成严重的人身伤亡。

10、任何时候听到电梯运行有异常声音,或者有不正常气味,都要立即报告酒店经 理或工程部维修。

****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日

第五篇:安全工器具存放和使用要求

1、安全工器具、公用个人防护用品专人保管和维护,检查试验不合格以及试验超期的不得使用,明显标识分开放置;

2、配置到个人的防护用品由使用人员负责保管维护,检查不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不得使用;

3、安全工器具与个人防护用品统一编号管理;

4、安全工器具按“三分开”规定存放,绝缘安全工器具、一般安全用具、材料与机具三者分开不同房间或区域存放;

5、绝缘安全工器具与个人防护用品存放在温度-5°C 至35°C,相对湿度50%至80%的干燥通风的绝缘安全工具室(柜)内,室内配备抽湿机(空调机、红外线灯)、温度计、湿度计设施;

6、使用中如有损坏、变形、故障等异常情况时必须停止使用;

7、对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的安全工器具与个人防护用品,及时向上级报告处理,防止类似事情重复发生。

水唇供电所安全工器具与个人防护用品保管人:

陆河供电局水唇供电所

201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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