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预算改革论文

2022-04-20

今天小编为大家推荐《政府采购预算改革论文(精选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摘要:政府采购预算是部门预算的重要分支,它反映了政府资金的管理水平。本文以J事业单位为例对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的流程,包括采购需求的预测、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和审核、政府采购预算的执行及采购预算的考核等方面进行优化,并提出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水平的对策。从源头上加强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管,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政府采购的工作效率。

政府采购预算改革论文 篇1:

论新形势下如何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

摘要:随着供给侧改革的不断推进,我国经济下行压力逐步增大,如何建立健全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体系,降低政府采购风险越来越受到重视。在竞争日益激烈的新形势下,政府完善采购预算管理体系不仅有助于稳步落实政府预算政策,促进预算管理工作的开展,还可以明确政府的财政支出方向,降低其行政成本,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积极响应国家勤俭节约的倡议。因此,政府完善采购预算管理势在必行。

关键词:政府;预算管理;采购预算

一、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的重大意义

(一)有助于提高政府部门的财务管理能力

随着政府部门的深化发展,采购预算管理也成为其必不可少的财务管理手段。采购预算管理有助于政府部门全面落实预算管理制度,提高政府部门的预算管理效果,加大对资金的管控力度,不断优化政府职能。

(二)有助于提高政府部门的资金利用效率

采购预算管理属于财务管理,其主要的服务对象是资金管理。我国政府部门可通过采购预算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控制资金的科学流向,有效减少资金浪费现象,进而规避资金冗余的问题。因此,政府部门加强采购预算管理,可实现政府部门的持续健康发展。

(三)有助于提高政府部门的风控能力

政府部门加大对采购预算管理的应用,可提高其财务预算能力,提高政府部门的资金预算能力和平衡预算能力,进而保障政府部门的财务预算资金处于科学范围内,科学控制其财务风险。

二、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科学且不全面

我国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一般都实行自下而上、归口管理,即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工作。实际工作中,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因为对政府采购的认识不足,对相关政策不够了解,存在混淆财政资金与财政性资金概念的现象,误以为通过财政资金采购的货物、工程或服务才需要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大大缩小了政府采购预算的编报范围,造成预算编制不全。事实上,我国政府及其部门的资产为国有资产,收入为财政性收入,因此只要在政府采购目录以内,或者目录以外但是限额以上的采购行为,均属于政府采购的范畴,需要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政府采购预算一般要根据政府的发展规划进行编制,如果业务归口管理部门编制前没有对采购项目进行明确的规划或详细的考察,则容易造成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与实际情况差距过大的情况,增加执行难度。因为缺乏对采购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和专业论证,技术参数的确定没有经过详细考察,有一定的盲目性,导致编制的采购预算要么相对宽松,降低资金的使用效率,要么过于紧张,存在预算不足影响采购效果的风险。有些业务归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对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够重视,专业能力相对不足,编制时仅凭个人经验,未考虑科室未来发展需要而随意编制,也会造成编制的采购预算针对性差的不良结果。

(二)对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缺乏管理,采购执行率低

因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缺乏科学性与全面性,编制过程未充分考虑政府未来规划和真实需求,导致采购预算与实际采购需求差异较大。因此,在执行过程中,政府必须不断对采购项目进行调整和变更,以满足政府发展规划和实际需求,从而导致政府采购计划批复后实际执行情况不佳问题,采购项目发生变更或者无法采购的比例很大,实际执行的项目有相当一部分为政府采购预算外采购,计划与执行相分离,导致政府采购执行率偏低。在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指标下达后,因为政府采购的预算编制与现实情况的差异,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根据自身需要随意增减采购预算、未经批准擅自改变采购需求、对采购项目进行变更等行为,都会造成政府采购执行与预算“两张皮”,財务部门无法判断预算与资金是否充裕,招标采购部门无法掌握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进而无法控制政府采购的执行进度,政府采购管理流于形式。以设备采购为例,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时,相关科室根据往年经验认为某种设备数量过少,需要追加,未经过仔细调研便提报采购申请,采购预算和技术参数均与以前年度采购该设备时一致。实际采购时,因学科发展和技术进步,此类设备更新了新的版本,设备功能有所提高,价格更是比之前上涨不少。这就导致采购执行难度加大,如按照原配置实施采购,则采购的设备不能满足使用科室的需要,影响执行效果;如按照最新参数进行采购,又面临预算过低的困境。如果要追加采购预算,还要与财务部门沟通,因为政府的年度采购预算均已编制完成,是否有多余资金可以用来追加本项目预算尚未可知,需要协调,即使通过协调完成了预算追加,也因为繁琐的中间过程影响了项目采购执行进度,也在无形之中给相关部门增加了不少工作量。

(三)政府采购管理的评价与考核缺位

政府采购管理为全过程管理,项目论证、预算编制、执行过程、实施效果、分析评价各阶段联系紧密,环环相扣。目前政府采购的管理主要集中在前期预算编制和采购环节上,严格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而对采购之后的效益分析往往不够关注。因为缺乏对采购项目最终实施效果的全面分析和评价,造成整个政府采购管理的有效性打折。实际工作中,可能会出现政府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的采购项目,不论采购项目前期的市场调研,还是参数论证、预算编制、采购执行等各环节的完成程度都很高,然而最后的实施效果却达不到预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够理想,采购资金的效用没有被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来。在现今政府的发展资金十分有限的情况下,各个业务归口管理部门都想方设法争取政府采购份额,为了避免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与执行实施结果差异过大,一份数据翔实、论据充分的评价报告是十分必要的。其中所包含的信息可以为政府管理层日后的决策提供依据。

三、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的对策思考

(一)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质量,实现预算"应编尽编"

一是要加强对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明确政府采购预算编报类别、范围、金额等要素,并重点关注零星采购项目。针对单次采购金额较小、采购频繁、年度批量金额较大的项目,应该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要按要求规范编制,做到政府采购预算“应编尽编”。二是要增加对政府采购预算的重视程度,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各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应根据本部门自身特点,结合政府发展规划,依据“先重后轻、先急后缓”的原则,既要保障重要项目、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也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采购计划。对申报的采购项目进行市场调研,了解项目目前的行情、技术成熟与否、参数配置等指标,并据此确定大概的市场价格,并进行可行性分析或参数论证。通过这种方式保证编制的采购预算与市场实际情况紧密结合,不至于过松或过紧,有利于业务指标与财务指标的关联,防止出现预算编制与执行相分离的情况,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质量。在采购方式选择上,尽量选择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等竞争性采购方式,严格控制单一来源等非竞争性的采购方式,降低采购成本,减少资金浪费。

(二)加强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的内部控制,保证预算“应采尽采”

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的内部控制,首先要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的约束力。要强调政府采购预算指标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在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树立起政府采购预算一旦确定,不得随意调整的观念。各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应当严格按照上级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安排采购工作。做好采购计划并逐步实施,做到“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采购”,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的执行率。遇到特殊情况确实需要调整预算的,需要经过相应的审核程序,由业务归口管理部门以书面形式提交申请,申请应包含采购预算调整原因、金额、可行性论证、成本效益分析等内容,经政府审核批准后予以调整。要杜绝无审批随意变更政府采购预算的现象。

政府采购在执行过程中,审计部门应对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进行监督,并与财务部门保持沟通,定期将本年度的采购进度和执行情况汇总提交财务部门,财务部门应定期将采购进度与年度采购计划进行比对,如发现实际执行与预算编制差异较大、采购进度过慢等情况,要及时通知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进行说明,做出调整,加快执行进度,保证本年度的政府采购预算“应采尽采”,防止因未及时采购导致采购指标浪费的情形发生。

(三)实行政府采购全过程管理,将政府采购执行情況纳入绩效评价

政府应根据采购管理现状,以提升采购效率、保证采购质量为目标,成立政府采购领导小组等监督机构,对政府采购预算及执行过程的关键环节进行监督、管理、审核和评价,全面掌握政府采购的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及时制止无预算、超预算、变更预算采购等行为,纠正采购预算编制与执行的偏差,防范采购风险,保证政府采购工作合理、合法、合规、有序进行。

建立政府采购管理考评体系,对采购的核心环节进行量化考核,以此加强对采购预算及执行情况的监督。应建立多维度的绩效评价考核体系,从各个方面对政府采购的各个环节进行分析评价,对政府采购预算编制、项目论证、采购执行、执行后成本效益分析等采购流程进行考核,并根据采购项目将评价结果细化至各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对于采购项目管理不到位,预算编制不准确随意性大、无合理原因采购执行调整过大、无审批随意变更采购预算等情况,应通知相应的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对此进行说明,经考核无充分理由、比例过高的,应对其下一年度采购指标予以重点关注,如无明显改进的,则应考虑削减该部门的采购计划,或与部门年度绩效考核挂钩,强化监管,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通过此种方式,将加大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对政府采购的重视程度,提高监管力度和考核水平,逐步建立起全方位的考评体系,达到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的目标。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政府部门需通过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质量,加强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的内部控制,实行政府采购全过程管理等方式,切实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效果,不断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多措并举完善政府的监督手段,提高采购预算管理的可操作性,为我们经济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1]赵冬梅.浅谈政府采购预算管理问题与对策[J].纳税,2019,13(18):210-211.

[2]卞存军.高职院校政府采购管理体制与流程优化问题研究[D].苏州大学,2017.

[3]欧国平.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与执行[J].中国政府采购,2013(11):19-20.

作者:李玉梅

政府采购预算改革论文 篇2:

J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研究

摘要:政府采购预算是部门预算的重要分支,它反映了政府资金的管理水平。本文以J事业单位为例对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的流程,包括采购需求的预测、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和审核、政府采购预算的执行及采购预算的考核等方面进行优化,并提出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水平的对策。从源头上加强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管,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政府采购的工作效率。

关键词:事业单位 政府采购 预算管理

我国政府采购是一个规模巨大的公共采购市场,政府采购支出在总支出预算中占据重要地位,为了促进政府采购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就要在源头上强化管理。笔者以新《预算法》和新《政府采购实施条例》为基础,设计问卷,再对J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现状进行问卷调查并分析结果,切实提高J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水平,并提出对行政事业单位具有普遍适用性的建议。

一、J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问卷调查概况

J事业单位是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以2015年的数据为基础,对其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情况进行问卷调查,问卷调查满分100分,从制度建设、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审核、执行及考核五个方面进行问卷设计,共计25个指标,每个指标分值4分,总分80分以上评定良好,60-80分评定合格,60分以下评定不合格。经问卷调查,结果如下:J事业单位的问卷调查得分是39分,其中制度建设方面得0分,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方面得9分,政府采购预算审核方面得11分,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方面得7分,政府采购预算考核方面得12分。因此J事业单位需要大力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水平。

二、J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情况评价

(一)J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的优点

虽然J事业单位在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中存在许多问题,但也有可借鉴之处。

(1)真正做到细化预算编制,公共预算支出按其功能分类将其编列到项,列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金额按规定分到货物、工程、服务分类中,同时能够与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相对应。

(2)在政府采购执行方面,政府采购预算完成率达100%,不存在超预算、无预算的政府采购情况,维护了预算的严肃性和刚性约束力。同时政府采购成本节约率也较高,说明运用政府采购方式,节约了资金成本,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二)J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的缺点

(1)J事业单位对于整个政府采购预算管理过程,缺乏强有力的制度支撑。没有建立规范的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流程;未成立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小组牵头整个预算管理过程;没有成立专门的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小组,对采购项目完成后的质量进行把关;采购监察审计小组的缺失,不能对政府采购预算管理过程进行全程跟踪,没有利用好内部监督机构在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审核、执行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2)J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准备时间较短,采购需求考虑不周全,概算金额没有经过系统、充分的市场调研,难以编制出高质量的政府采购预算;同时由于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的相关人员掌握的新政策新形势有限,业务素质不过硬,在编制采购预算过程中,采购需求部门参与率低下,有些务必列入当年预算的采购项目无法引起参与部门和管理层的重视,很难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预算,影响单位事业的发展。

(3)J事业单位一般按照各采购需求部门的需求概算金额列入预算。由于各采购需求部门编制预算前的准备时间较短,没有经过充分的市场调查,概算不是很合理,会造成列入采购预算的金额存在虚高或过低的风险。另一方面,未按采购需求制订政府采购计划的,采购需求部门在预算执行中显得较被动,没有一个保证政府采购项目有条不紊进行的时间表。再次,在政府采购预算审核时,存在“重钱轻物”的观念,没有实现需纳入采购预算的设备,与资产管理系统相似设备的信息共享,无法达到闲置资产利用效益的最大化。

(4)J事业单位采购预算管理的关键环节的岗位职责存在相容性,应调整重要环节的职责分工,如:编制和审核的职责不相容,执行和考核验收的职责不相容等。其次,未对每年完成的政府采购项目在验收完毕后,开展审计工作和满意度调查,管理组织对于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得不到及时的反馈。

三、J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流程的优化

(一)建立健全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制度和相关机构

建立专门的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制度,成立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小组、项目验收小组、监察审计小组。采购预算管理小组负责牵头整个政府采购预算的管理工作,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小组负责根据合同对当年完成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验收,政府采购监察审计小组负责对整个政府采购预算管理过程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

(二)规范采购需求,确定程序和标准

每年6月初,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小组下发上报下一年度政府采購需求的通知,督促各部门在6月底之前上报采购需求和概算金额。7月初,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小组汇总各单位上报的采购需求,分类进行专家论证采购项目可行性及概算金额,概算金额要提供三家以上的供应商成本核算内容市场调查报告。政府采购监察审计小组要对专家论证内容全程监督,并存档各采购项目的专家论证意见。

(三)召开政府采购预算准备会,制订详细的采购计划

7月中旬根据部门预算的通知要求,采购管理小组组织召开预算准备会,根据每个采购项目的专家论证意见报告和征求各采购需求部门的意见,对下一年度政府需采购的项目按先急后缓的原则,民主投票决定列入采购预算的项目和金额。政府采购监察审计小组对会议议程进行监督,记录会议内容并存档。财务核算中心根据会议记录,按照类、款、项,逐一编制下一年度的政府采购预算。同时对于列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各采购需求部门着手制订详细的采购计划,包括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数量、金额、项目预期开始时间、预计完成时间、项目完成预计达到的效果等方面的内容。

(四)借助资产管理系统,会同相关机构严把审核关

在编制预算结束后,采购预算管理小组会同监察审计小组,根据政府采购预算准备会的会议记录,对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情况进行审核;特别对于列入政府采购预算的设备项目,需要与行政资产管理系统相核对,是否存在相同或相似性能的闲置资产;并对列入采购预算的项目的政府采购计划逐一核对,计划是否按要求详细编制。当预算审核通过后,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小组和政府采购监察审计小组一并出具审核意见书,财务核算中心根据审核意见书修改政府采购预算并向主管部门上报预算。

(五)及时公开预算,严格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程序

(1)当预算批复后,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小组及时在网站上对预算的各项内容进行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各采购需求部门按照预算批复和政府采购计划及时执行预算。财务部门根据J市地方财政要求,由J市政府采购中心担任代理机构实施具体政府采购活动。

(2)对于年内追加或调整的政府采购项目,由追加或调整采购需求的部门提交书面报告说明必须追加或调整此项目的原因和市场调研报告,政府采购管理小组组织专家论证项目的可行性及概算金额,并根据专家意见确定是否追加或调整此项目。追加或调整政府采购预算批复后,也需及时在网站上公开。

(六)重视考核工作和采购项目的情况反馈

由政府采购监察审计小组对年内完成的,已出具项目验收报告的政府采购项目,集中找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并存档;年末在各部门开展政府采购项目满意度调查,及时汇总意见和建议向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小组反馈,并督导政府采购管理小组及时对群众意见较大的环节进行整改。

四、J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流程优化前后对比

J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流程优化后,单位采购运作效率明显提高,各部门之间配合紧密,政府采购预算能较为全面地反映单位的真实需求,市场调研充分,采购预算金额的确定科学合理,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小组统领整个预算管理过程,政府采购监察审计小组对整个预算管理过程进行监督并根据分析报告督导存在问题的整改等各环节的优化,使得单位整体采购预算管理水平大幅提高。

五、建议

1.增加专业培训,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相关人员的业务素质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和制度的更新换代很快,迫使预算管理相关人员必须加强学习,以便碰到新问题、新情况时可以做出正确判断。而影响采购预算编制质量的因素是采购需求预测的合理性,因此根据新《预算法》的内容对采购需求部门进行培训,使其了解预算的严肃性及刚性约束力,在思想上高度重视采购预算的编制工作,避免因害怕资金不到位、编报大而空的采购需求的现象发生。

2.严把审核关,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质量

成立专门的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小组和政府采购监察审计小组,对采购预算进行审核。通过强化存量资产的管理,将其与采购预算的编制相结合,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大力推行政府采购计划制度,为下一步采购预算的执行设计好时间表,保证各政府采购项目按计划、有序执行。

3.重视考核工作,及时解决采购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重视政府采购预算考核工作,建立采购预算管理存在问题的反馈信息的渠道。通过建立政府采购内部监督机构,对预算管理活动进行全程监督并在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完成后,进行满意度调查,书写监督评价报告,将群众呼声较高的急需改进的预算管理問题及时反馈给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小组,并追踪整改情况。还可邀请社会中介机构对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水平进行绩效评价,对突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参考文献:

[1]刘彦博.中国部门预算改革研究[D].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2010.

[2]丁文.中国政府采购制度研究[D].中共中央党校,2004.

[3]倪毅.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研究[D].中央财经大学,2005.

[4]吴静.政府采购预算研究[D].中央民族大学,2010.

[5]杨柳青.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管理机制研究[D].武汉理工大学,2012.

(作者单位:济南市气象局)

作者:徐静

政府采购预算改革论文 篇3:

浅议新预算法对政府采购的约束及改进建议

[摘要]政府采购预算是采购单位根据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计划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目前,我国政府预算体系涉及财政资金近20万亿元,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成为了一个关乎国计民生的重大课题。本文首先阐述了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的必要性及其意义,并针对新预算法中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的内容,提出了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的措施。

[关键词]新预算法;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措施

1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的必要性及其意义

政府采购预算是制定采购计划的前提和基础,是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质量的重要手段。

《政府采购法》第六条规定:“政府采购应当按批准的预算执行”,《预算法》规定,预算资金的支出先要编制预算,然后报财政部门审核,之后按批准的预算执行。因此,政府采购实行预算管理是保证政府采购活动合法合规的前提条件与基本要求。

第一,政府采购预算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在中国地方政府中,部分采购是盲目的,根本没有进行规划,也没有进行调研。在这种情况下,对供应商缺乏足够的了解,对市场不够熟悉,导致在谈判中难以实现规模效益,甚至是超出预算进行采购。而预算为我们提供了一套程序,使得采购变得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采购人员必须按照规定进行采购,从采购的源头进行了预防。

第二,通过政府采购预算,可以保障政府资金的高效使用。通过政府采购预算,可以对各部门,各地区进行有效的规划,防止了盲目采购、重复采购、超标采购,无预算采购等现象的发生。同时,通过规划,可以清楚地知道下年的税收安排,有利于税收工作的合理开展。

第三,有利于政府的相关活动健康有序地进行。由于政府采购活动是一系列工程项目的开始,如果这一步没有做好,那么接下来的谈判、运送、验收、组织生产等环节也都无法开展。只有做好了采购,才能保障政府工程项目的顺利开展。

2新预算法的特点及其对政府采购的约束

2.1全口径预算管理

在之前,卖地收入,行政事业收费,使用国有资产的有偿收入等作为预算外收入是不列入预算的。在某些地方政府中,这种预算外收入占到了一半以上。中国人民大学的一项调研发现,在部分政府采购预算中,“其他支出”项数额巨大,在一些基层政府中尤为明显,最高的甚至占到本级支出的40%左右。比如,某市2011年一般预算支出中,“其他支出”项的金额达到了146亿元,占总支出的11.6%,仅次于教育支出。“其他支出”项由于看不到具体的支出用途,各种超标消费、吃喝玩乐等超标费用都可罗列其中,成了糊涂账的隐身衣。而这一切将得到彻底改变。

新预算法第4条明确规定“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第5条明确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口径预算管理,是现代预算制度的基本特征,指的是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所有的采购必须有预算,没有预算就不能采购,也不能进行事后编写预算申报。如果一项预算没有进行采购,那就取消这项采购,也不能挪用这个预算的款项。即,要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等现象的发生,以确保采购资金的有效使用,实现政府采购的既定目标。而且,所有的预算由本部门进行编写,再由财政部门审核,最后由同级人大进行审批。通过审批的才准许拨款。

2.2预算公开透明

中国的预算在过去属于国家机密,1997年国家财政局和财政部联合制定了《经济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这个规定指出,财政年度预算、决算、草案及其收支款项的年度执行情况,历年财政明细统计资料等属于“国家秘密”,不得向社会公开。2008年5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财政预算公开引发强烈的反响。2009年10月,有公民向广州和上海市政府递交申请,要求公开部门预算。8天后,广州市财政局称,会将内容放在网上,可公开下载,这也是中国第一个将财政预算公开出来的地方政府。而上海市却以“国家秘密”为由拒绝。但是,这种现象将得到彻底改变。新预算法第14条对“预算公开”做出了全面规定,对公开的范围、主体、时限等提出明确具体的法律要求,并在第92条中规定了违反预算公开规范的法律责任。

新预算法规定,预算通过后,要在20天内向社会公开。公开透明是现代预算制度的基本原则和理念,民众有了知情权,才能够对政府收支行为实现有效监督。同时,公开透明也是“制度反腐”的有效利器,是建设阳光政府、责任政府的需要,也是依法理财、防范财政风险的需要。

2.3预算管理问责

在以前的地方政府预算管理中,经常是只花钱,不问效,也不问责。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原主任高强曾撰文称:近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没有组织过对预算法的执法检查;实践中,也没有遇到过一起因违反预算法而被处理的案件。原预算法仅仅对擅自变更预算、擅自支配库款、隐瞒预算收入等三种情形规定了法律责任,而且缺乏量化的标准。新预算法完善、新增、细化了具体追责的情形,在第92、93、94、95四条里集中详细规定了法律责任。例如,第九十三条对各级政府出现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多征、提前征收或者减征、免征、缓征应征预算收入的”等六项行为之一的相关责任人将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这个处罚的力度,是与欧美看齐的最严厉的惩罚。在此之后,预算将对政府采购形成强有力的约束作用,拍脑袋采购将会受到严厉的惩处。

3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的主要措施

3.1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的审批管理

《政府采购法》第六条中规定“政府采购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根据规定,中国预算年度从每年的1月1日开始,但审批程序则需要到3月才完成,这就是说行政部门具有“先斩后奏”的机会。并且,原来的预算法规定只有总收支差额发生变动才需要人大审批决定,其他的所有变动都可以由行政部门自行调整。这就给了行政部门过大的预算调整权,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人大预算审批的约束力。

我们看一下西方。1921年,美国通过了《预算和会计法案》,正式建立起预算制度。美国联邦预算法发展到现在已经非常详尽,光是目录就有200多页,书就有五大本,光是审核就要花一年的时间。德国每年的3月份,不只是编写下一年的余元,同时还有预先编写未来3年的预算,再提前编制4年的税收计划。有研究称,西方国家的立法机关将超过60%的时间用在审核政府的各种预算上。而中国的情况是:国务院一般于每年9月份下达编制下年预算的指示,来年3、4月份人大表决,在这之间只有6个月时间,而人大审查预算时间一般只有一个星期。而且人大代表并不是财政预算专家,如此短的时间内表决预算本身就有一定的难度,很难查处其中的问题。以后,我们也应当学习西方的标准,严格把控审查关,充分发挥人大审核的作用,保障国家资金的安全与高效利用。

3.2加强信息公开与社会监督

新预算法细化了政府采购预算的分类,收入方面包括6大类、51条款、345项、504目,支出方面包括25大类、203款,以及1313项。从表面上看,已经很多并且很细了,但是,与西方相比这也是远远不够的。目前,新预算法要求政府采购信息最多公开到项即可,但是,项仍然是一个比较模糊的概念。比如,办公用品花了100万,人大代表及其民众需要知道这办公用品到底是包括什么,具体是办公桌还是电脑,都花了多少钱。如果不做详细的公开,民众很难对政府采购实行有效的监督。下一步,希望政府进行更加细化的公开信息,以切实保障民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另一方面,政府要从小培养人民的公民意识,让所有的老百姓都能读懂财政。比如说香港,香港政府从2009年开始,推出财政预算案咨询漫画,免费发放给中学生,就是要让中学生都能看懂。政府应当在各种媒体上介绍财政预算的情况,彻底打破“外行看不懂,内行看不清”的问题,让老百姓真正读懂财政预算。

最后,要邀请专家进行评审。2009-2010年英国政府的财政预算就邀请了阿卡迪亚集团的老板菲利普·格林爵士写审计报告,他发表的审计报告揭露了英国政府的浪费。比如,政府采购标价2000英镑的电脑在网上孩子需要800英镑等等。我们政府也可以邀请苏宁董事长张近东等人组成一个政府采购委员会,去给政府提提意见,让民间真正懂采购的人去监督政府。

3.3加强事后监督审计

在政府财政的审计中,还存在着片面性。从检查的范围来看,财政监督偏重与会计信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而忽视采购的整个过程;偏重对财政收支的检查,而忽视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的审查。比如,张曙光动车腐败案件,审计署检查了招标、与车辆供应商的合同,有的话基本就不往下审了。以后,财政报告要附上详细的材料,应当严格审查供应商,尤其是指定某家企业为特定产品的供应商。

另外,新预算法制定了严厉的惩罚措施,必须要严格执行,决不能仅仅采用罚款这样的措施,纵容采购的违法违规行为。如果新预算法得到强有力的执行,相信能减少很大的腐败空间。

新预算法虽然没有尽善尽美,但仍标志着我国在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对这项预算管理制度的改革,李克强总理评价称,“是一项自我革命的财税制度改革,首先触动的是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政府部门的利益。全面规范和公开透明的财政制度,在提升政府公信力、推进制度反腐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施文正.加快《预算法》修订,建立现代预算管理制度[J],北京人大,2013(7).

[2].高莹.公开透明应成为政府采购的首要原则[J].中国政府采购,2007(4).

作者:逯长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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