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矛盾论文范文

2022-05-12

本文一共涵盖3篇精选的论文范文,关于《马克思矛盾论文范文(精选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摘要:对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方法的矛盾分析方法,既不能作直观的、经验的赫拉克利特式的朴素辩证法的理解和把握,也不能作概念的、思辨的黑格尔式的思辨辩证法的理解和把握,更不能作古希腊芝诺的“二分法”式的诡辩论的理解和把握。必须从实践思维方式和实践逻辑,对它作实践辩证法的即从实践理解的矛盾分析方法的理解和把握。

第一篇:马克思矛盾论文范文

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矛盾现实根源的探究

[摘要]马克思认为人是对象性的类的存在,并通过劳动所创造的对象来确证和感受自身的存在和价值,但是马克思所看到的却是一个与他的看法非常矛盾的社会。马克思从对现实的人的生活状况的关注出发,对前人使用过的“异化”概念进行了改造使用,提出了“异化劳动”的概念,并认为异化劳动就是资本主义社会整个矛盾的社会现实的根源。

[关键词]异化劳动;类存在:劳动;异化

资产阶级经济学说提出劳动创造价值,马克思认为劳动是一种人将自己的本质力量、类的力量外化为对象的活动,人通过自己所创造的对象世界来确证自己的类本质。但是在现实中劳动者却不能占有自己所创造的财富、对象。这引起了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矛盾现实的思考。

一、马克思对劳动和人的关系理解及与现实的矛盾

马克思认为人本身是一种对象性的类的存在。人的劳动是一种对象性的活动。这种对象性活动的结果或者说是人们的劳动产品就体现出了人的这种的类的本质、类的存在,“这些对象是他需要的对象,是表现和确证他的本质力量所不可缺少、重要的对象。”正是通过劳动,人创造出一个对象世界,并在这个对象世界中证明自身的存在和自身的价值;也正是通过劳动,人创造了人类社会、创造了自身。作为主体进行劳动的人,也自然地要求占有他所创造的对象世界,也就是他的劳动产品,并通过这种方式证明自己的存在、体现自己的生命本质。人自身对象性的创造物、劳动产品越多,就越能证明和感受到自己的存在、自身存在的价值。人们的劳动产品也因此理所当然地归生产它的人们所占有。

然而在现实中马克思所看到的事实却根本不是这样:“工人生产的财富越多,他的产品的力量和数量越大,他就越贫穷。工人创造的商品越多,他就越变成廉价的商品。物的世界的增值同人的世界的贬值成正比。”这造成了这样一种事实:一方面,工人的劳动产品作为一种对象成为了一种外部的存在;另一方面,他把自己的生命给予了对象,但是这种对象却与他相对立。劳动的对象化却变成了对象的丧失,对对象的占有变成了对象对自身的外化和对立、奴役。“工人对自己的劳动的产品的关系就是对一个异已的对象的关系。因为根据这个前提,很明显,工人在劳动中耗费的力量越多。他亲手创造出来反对自身的、异已的对象世界的力量就越强大,他自身、他的内部世界就越贫乏,归他所有的东西就越少。”这样,一方面“一切东西都可用劳动来购买,而资本无非是积累的劳动;”但是另一方面,“工人不但远不能购买一切东西,而且不得不出卖自己和自己的人性。”工人用自己的生命力用努力地生产着劳动产品,但他们却仍然一无所有,他们不能占有自己所创造的对象世界、自己的劳动产品。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根本没有回答这一问题,“国民经济学没有向我们说明劳动和资本分离以及资本和土地分离的原因。”

从表面上来看,资本主义社会条件下的这些经济事实与马克思对劳动的理解是相矛盾的。因为人的劳动成果并不能为劳动者所占有,人并不能够占有自己生产的对象世界,相反它却反过来成了劳动者的对立物。为什么会是这样呢?马克思引出了“异化”的概念对这一问题进行解释。他认为,这是由于劳动的根本性质发生了变化。劳动变成了异化劳动。劳动本来作为一种确证人的自身力量、证明人的生命存在的人的生命活动,现在却成为了使人丧失其生命本质力量的活动,成为了与人相对立的活动,这就是劳动的异化。“马克思对象性的活动的思想克服了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和哲学家关于私有财产的思辨理解,揭示了在资本主义现实条件下。人的本质在异化劳动中被否定的历史性事实。”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人不再能够通过自由、自主和能动的劳动来实现对自我的创造,因为劳动已经变成了异化劳动,正是异化劳动制造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现实。

二、马克思对“异化”概念的改造使用

马克思认为。正是由于劳动的异化导致了工人同他的产品之间的异化、对立。“异化”作为一个哲学范畴。在马克思之前就已经存在了,一般来说主要指分离、疏远等意思,所以它包含着对立的意思。黑格尔认为异化的含义主要有:自然界脱离绝对精神、观念向自然界的倒退。或是绝对精神外化、转化为自然界、对象世界,或是劳动的异化即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根源。总的说来,黑格尔认为“异化”只是绝对精神在不同阶段的自我运动、是精神的异化。费尔巴哈从人本主义的角度提出了人的本质的异化,认为宗教就是人的本质异化的结果,但是他的异化只是抽象的人的本质的异化。马克思的异化观念是从对人的现实生存状况的关注、是从对资本主义社会经济事实的分析得出的。在马克思之前,莫泽斯?赫斯就对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异化现象进行了关注。他通过对货币的异化现象的分析,揭示了异化同私有财产的关系。他认为人的活动应该是自由的具体的活动,并因为这种活动人才获得自我意识并成为人,但是在资本主义条件下不可能有人的真正的自由的活动,存在的只是人的非人化。赫斯的经济、金钱异化思想对马克思是有一定的影响的。比如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货币》一节中说:“凡是我作为人所不能做到的,也就是我个人的一切本质力量所不能做到的,我凭借货币都能做到。因此,货币把这些本质力量的每一种都变成它本来不是的那个东西,即变成它的对立物。”从这些论断中我们一方面可以看出赫斯等人的影响,另一方面也可以看出一定的马克思自己的异化观。马克思在此基础上进一步通过对整个资本主义的经济基础的深入分析来考察异化的根源,因而看到了现实社会异化现象的物质基础。

马克思从对现实的人的生活状况的关注出发,他认为所谓异化就是异已化,就是对人来说那种相对立、相违背的现象、状况、力量等,是在一定条件下人们的物质或精神活动的产物,又反过来支配和统治人,它是与人的活动联系在一起的。自然界也有异化。它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产生的,也不是无条件的,因而是个历史的范畴。如果它对人的支配和控制与人的活动没有联系,那么也不构成异化。马克思从对现实、对人的关注出发,将异化与人、人的劳动结合了起来,这也是与他考察问题的根本出发点有关的。马克思在批判研究前人思想的基础上,深入研究资产阶级国民经济学的内存矛盾,通过哲学的批判和经济学的批判,找出了资本主义经济异化的根本即劳动的异化,从理论上提出了“异化劳动”这一概念,从而揭示出了异化的真正内容。在马克思这里,异化就是指劳动的异化,是人的本质的异化,是人同自身相对立、是人的自我异化。

马克思认为,在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劳动是工人的劳动,但劳动资料、生活资料等却被资本家所占有,因此劳动也就变成了是和劳动资料、生活资料等相分离的基础之上的劳动。在这样的条件下,劳动必然会走向异化。在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的劳动,其实质就是异化劳动。正是劳动的异化导致了劳动和资本的分离,导致了人类社会各种异

化现象的出现。

三、异化劳动的四个内在规定

马克思从“异化劳动”的事实出发,从工人方面来看,他认为它主要有四个方面的规定。它的第一个规定就是劳动者同劳动产品之间的异化。异化劳动使工人的劳动产品反过来成为奴役、统治自己的力量;它毁灭了人的个性,使人的个性的自然性、完整性、和谐性等受到损害;它使作为体现人的生命本质的、原本属于自己的、丰富的劳动产品,不但不能使人感受到自身的能力和价值,相反却被贬低成为了人保持最低生活条件的手段。马克思认为劳动者同他的劳动产品之间的异化必然有着更深层次的原因。“如果劳动的产品是外化,那么生产本身必然是能动的外化,活动的外化,外化的活动。在劳动对象的异化中不过总结了劳动活动本身的异化、外化。”所以,劳动产品的异化,只是劳动本身异化的一个结果,劳动自身的异化才是社会异化现象的根本原因。

马克思通过上述分析得出了异化劳动的第二个规定即劳动者同劳动过程本身相异化,这就是工人同自己的劳动之间的关系。工人“在自己的劳动中不是肯定自己。而是否定自己,不是感到幸福,而是感到不幸,不是自由地发挥自己的体力和智力。而是使自己的肉体受折磨、精神遭摧残…他的劳动不是自愿的劳动,而是被迫的强制劳动…这种劳动不是他自己的,而是别人的;劳动不属于他;他在劳动中也不属于他自己,而是属于别人。”这些情况表明,工人的劳动过程是同他相对立的,劳动产品的异化只不过是劳动过程异化的结果。

异化劳动的第三个规定就是人同自己的类本质之间的异化。马克思认为,劳动是人最根本的现实的活动,也是人区别于动物的根本的东西。作为对象性的类的存在的人。他的存在就是通过占有劳动所创造的对象世界来证明的。但是,劳动过程本身和人之间发生了异化,这就会导致人失去了自己的类生活和类本质。劳动作为人确证自身、发展自身的活动,作为把人和动物直接区别开的有意识的生命活动。却变成了劳动者维持生存的手段。这种劳动对象的异化和劳动过程本身的异化,实际上也就是人同自己类本质的异化。劳动作为人的类本质,却不能被人所占有,也就是说,人不再能够占有自己的类本质。不再是一个自由的存在物。因为劳动已经不再是人的自由自主的、能动的活动了。

最后,由异化劳动以上的三个规定所造成的直接结果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异化,这也就是异化劳动的第四个规定。因为人是一种社会存在物,人同自己类本质的异化必然要通过人们之间的相互关系体现出来。劳动发生了异化,那么人与人之间也就会产生对立。马克思经过分析认为,“劳动和劳动产品所归属的那个异已的存在物,劳动为之服务和劳动产品供其享受的那个存在物,只能是人自身。”这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对立、人与人的异化。这样。马克思从人与物之间的关系中得出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从劳动的异化得出了人类社会关系的对立。

通过异化劳动,“人不仅生产出他对作为异已的、敌对的力量的生产对象和生产行为的关系,而且还生产出他人对他的生产和他的产品的关系,以及他对这些他人的关系。”总之,正是异化劳动生产出了对人来说异已的产品、异已的人,产生出了私有财产。异化劳动从人那里夺去了他的劳动对象,夺去了他的类生活。也夺去了他的无机的身体即自然界,它使劳动者一无所有。资本主义社会下的劳动已经完全被异化劳动所代替,而这也正是资本主义社会整个矛盾的社会现实的根源。“这种异化的状态不能达到人的一切感觉和特性的彻底解放,只有异化的彻底扬弃,人才能在所创造出来的产品中,真正实现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只有消除劳动的异化状态,才能真正消除整个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现实,才能实现整个人类的解放。

[参考文献]

[1]马克思,1844年经济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

[2]刘国胜,马克思对私有财产批判的真实意义[J],南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01)

[3]罗泽荣,龙佳解,吴红艳,论马克思异化劳动理论之文化批判向度及其当代启示[J],学术论坛,2011,(07)

[责任编辑:冯延臣]

作者:王永战

第二篇: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矛盾分析方法

摘要:对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方法的矛盾分析方法,既不能作直观的、经验的赫拉克利特式的朴素辩证法的理解和把握,也不能作概念的、思辨的黑格尔式的思辨辩证法的理解和把握,更不能作古希腊芝诺的“二分法”式的诡辩论的理解和把握。必须从实践思维方式和实践逻辑,对它作实践辩证法的即从实践理解的矛盾分析方法的理解和把握。本文的研究有助于厘清人们对矛盾分析方法的误解,正确地理解、把握和应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矛盾分析方法,去把握、分析属人世界中的一切属人矛盾——即由人的活动所生成发展的实践的对立面统一关系。

关键词:实践思维方式;属人世界;属人矛盾;矛盾分析方法

一、矛盾分析方法的根基、概念和实质

(一)方法的实践根基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看来,“对立统一”即矛盾不是不属人的自在存在物的自然状态或自在存在物自发的产物,而是属人世界(人类世界)中,人对实践存在物内在对立统一的本性、本质和规律的反思性概念地把握的产物。不仅自在存在的矛盾,只有当它通过实践中介为实践存在的矛盾,才能为人所把握和理解;而且人所把握和理解的对立统一,以实践思维维度,无不是对人的实践及其发展有作用和意义的矛盾。人从动物进化而来,动物所具有的那种自然性,亦是人所具有的最为基础的属性。然而,人之为人,却恰恰不在于它的自然性,而在于它的实践性。动物的活动,无论它的活动样式怎样,它都是一种顺从自然、适应自然的本能的活动,法(遵循)的是自然的道或理。它与自然不是双向的对象化关系。所以,动物的活动,不仅不会破坏自然的自在统一,确恰是在本能地在维系着自然的和谐与统一,这就是动物活动的自然性。人的活动,无论它的类别和性质怎样,它都是一种驾驭自然、改造自然,使自然满足人的生存和发展、从而使人的生存和发展又满足于它与自然的和谐与统一的自为的活动。人的这种双向的对象化活动,首先是一种否定原自然界中物的统一的活动,使人与自己活动对象的自然物、从而与自然真正地互为对象,生成和发展了原自然界及其事物中所不曾有的“主体一客体”新型的对立关系。

如何把这种新型的对立关系,通过主体客体化、客体主体化的对象化活动,实现主体和客体对立面的统一,使之发展为属人关系(即实践的对立面的统一)?这就不能从动物活动的自然性,而必须从人的活动的实践性去理解。人在自己的活动中既要贯注主体的本质、目的于客体之中,同时又要贯注客体的本质、规律于主体之中,这是由人的活动即实践的内在本性所决定的。人的实践是求“是”的活动,它追求的是主体和客体、主观和客观、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本然和应然、理想和现实、真善美等对立面的统一。

而要使这些由实践所造成的对立面达到统一,人就必须寻求使对立面之间相互转化、由此达彼的手段、途径、中介和桥梁。在这个意义上,方法就是实现实践的对立面统一的人的活动(人的行为)的手段、中介和方式。它是人在自己的活动中贯注主体的本质、目的,使主体与客体双向对象化(使物人化和使人物化),从而构建属人关系的手段、中介和方式。

人的实践既造成自在世界与属人世界的对立、造成属人世界中一切存在物的对立;人的实践又造成自在世界与属人世界、造成属人世界中一切存在物对立的统一。因而,既不能脱离实践去理解属人世界即实践存在物的对立,也不能脱离实践去理解属人世界即实践存在物的统一。所以,马克思主义哲学要求我们以实践思维方式和实践逻辑理解、把握和分析作为实践存在的矛盾,从实践存在的统一中把握对立和统一,使我们思维方式合于实践存在的生成发展方式,使我们的思维逻辑(logic)合于实践存在的逻各斯(规律——logos)。

(二)矛盾分析方法的概念

矛盾分析方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矛盾观即对立统一规律的具体方法化。所谓矛盾分析方法,就是通过分析事物的矛盾本性,掌握事物的特殊本质及其发展规律,以便有效地认识和改造客观事物的方法。毛泽东指出:“这个辩证法的宇宙观,主要地就是教导人们要善于观察和分析各种事物的矛盾的运动,并根据这种分析,找出解决矛盾的方法。”从辩证法的发展历史来看,矛盾分析方法有两种存在形式:一种是像苏格拉底那样,以揭露、分析对方议论中的矛盾(逻辑矛盾)来“接生”真理;或者是像黑格尔那样,通过揭示、分析概念中的矛盾本性来构筑他的逻辑学(哲学)的理论体系。另一种就是像赫拉克利特那样,从客观世界中去发现事物的矛盾和进,行所谓“一分为二”的矛盾分析。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矛盾分析方法,一方面超越了赫拉克利特朴素的、经验(关于世界事物的)辩证法,克服了那种“高山、峡谷”、“咸水、淡水”式的矛盾分析的朴素性;另一方面又超越了黑格尔思辨的、概念(关于对象的本质)辩证法,即在对概念的思辨中——发现本质(概念)自身所具有的矛盾,从而使矛盾分析方法成为奠基于自己实践唯物主义世界观的一种认识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二)矛盾分析方法的实质

矛盾分析方法是人们分析事物矛盾、解决矛盾问题的基本方法。它要求人们按照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矛盾原理,根据事物的矛盾本性去揭示事物内部诸因素之间、事物与外部其他事物之间、事物发展进程中的过程与过程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等,因而它是人们分析事物矛盾、解决矛盾问题的普遍行之有效的基本方法。矛盾分析方法,又是辩证法的基本形式。人们通常使用的如质和量统一的方法、肯定和否定统一的方法、分析和综合统一的方法、历史和逻辑统一的方法、理论和实践统一的方法等,无不是一种贯穿对立统一的矛盾分析方法的具体形式。在这个意义上,列宁认为“可以把辩证法简要地规定为关于对立面的统一的学说”。毛泽东对列宁的这一观点十分赞同,他在《矛盾论》中指出,事物的矛盾法则即对立统一,是唯物辩证法的最根本的法则。

矛盾是标志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的对立和统一关系的哲学范畴。矛盾分析方法是一种按照矛盾原理、符合矛盾本性的分析事物的哲学方法,本身是内在地包含综合的。矛盾分析方法的实质是“从统一中把握对立,从对立中把握统一”,它与列宁谈到的辩证法的实质是同一的。列宁在《谈谈辩证法问题》一文中指出:“统一物之分为两个部分以及对它矛盾着的部分的认识”是“辩证法的实质”。列宁这一论断主语的前一分句,讲的是从统一中把握对立,即“一分为二”;后一分句讲的是从对立中把握统一,即“合二而一”,是前一分句的逻辑补充。矛盾分析方法的实质与矛盾分析方法的基本内容,也是高度的同一的,这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和方法的高度统一性。

二、矛盾分析方法的内容

矛盾分析方法,从具体的矛盾分析看,人们可以根据不同的思维方式、不同的思维逻辑、不同的认识对象和关系来

把握其思想内容,但其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是:从统一中把握对立、从对立中把握统一。

(一)从统一中把握对立

列宁说:“辩证法是一种学说,它研究对立面怎样才能够同一,是怎样(怎样成为)同一的——在什么条件下它们相互转化而同一的,——为什么人的头脑不应该把这些对立面当做僵死的、凝固的东西,而应该当做活生生的、有条件的、活动的、彼此转化的东西。”“从统一中把握对立”是指在我们分析事物中,要把事物视为一个矛盾的统一体,从其内在对立面的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相互联结和相互贯通中,把握它们的相互排斥、相互离异、相互限制、相互否定的对立的性质。这表明矛盾分析方法把握的对立:(1)对立不是形而上学或形式逻辑把握的A不是-A的绝对的对立,而是相互依存、相互关联的同一中的对立性质;(2)对立不是外在的反对,而是矛盾统一体自身内在的相互否定,在否定中每一方都是它自己的对方的对方。这样把握的对立,对于直观思维、形而上学或形式逻辑思维来说是很难理解的。在持直观思维、形而上学或形式逻辑思维的人看来,矛盾只存在于悖理的思维中,客观事物是自身同一的,怎么可能“自相矛盾”呢?如美国实用主义着悉尼·胡克认为,只是判断、论断、证明才可能有矛盾,事物和现象决不可能有矛盾。意大利哲学家卢·乔·科莱蒂认为,矛盾只存在于命题与命题之间,而不存在于事物之间;对于科学来讲,矛盾永远而且只能是应该排除的主观错误,科学包含了无矛盾原理,当理论自相矛盾时,科学会立即宣判理论的虚伪性。这种看法也并非完全没有道理,因为客观事物确实具有“自身同一”的一面,或者说具有相对静止、质态的相对稳定性的一面,否则的话,客观事物就不可能被我们“直观”、“经验”。但是,一个事物如果不包含与它自身性质相否定的东西,那它怎么可能动变、转化为与它正相反的新事物呢?因此,我们必须从事物的“自身同一”(统一)中去发现事物自身包含的“对立”,才能透过事物的现象深入其本质,把握事物运动发展的内在规律性。

“从统一中把握对立”,可以用中国化的语言“一分为二”来通俗表达,但应把这里的“一”理解为“统一”,“二”理解为“对立”,“一分为二”含义应理解为从统一中把握对立。而不应从字面上或从经验的层面,把事物从构成成分上分割成对立的两半,即赫拉克利特朴素辩证法那样“高山、平原”、“咸水、淡水”式的“一分为二”。我们不少的同志,也是在这种意义上来理解和应用“一分为二”的。例如:评价一个人,能指出他的优点、缺点是什么,就是“一分为二”的辩证法。总结一个单位的工作,找出成绩,看到不足,也认为是“一分为二”的辩证法。对待传统文化和西方文化,区别它的“精华”与“糟粕”,就是“一分为二”的辩证法了,如此等等。殊不知,所谓“优点、缺点”、“成绩、不足”、“精华、糟粕”等“对立物”,并非是泾渭分明或是像“拼盘”那样,可以凭我们的口味来挑挑拣拣的。这些“对立物”大都是“同一”的,一般说来是不能从构成的成分上进行分割的。例如,我们从资本主义学习的“股份制”经济形式,它的积极因素和消极因素就无法从构成上把它们区别开;资本主义制度对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正面效应和负面效应,就是同一个东西——资本的矛盾本性使然,并不是两个不同的东西等。其实这样矛盾的事物,它的“精华”(正面效应)所在,就是它的“糟粕”(负面效应)所在,当然也就不可能像某些好心同志所说的那样,只引进“精华”而能够抛弃它的“糟粕”了。在这里,对立面是统一的、无法分割的,我们只能从“统一”中去把握“对立”,在对立中思维,把所谓的“一”分为“二”。正如黑格尔所说:“从对立面的统一中把握对立面,或者说,在否定的东西中把握肯定的东西。”这应是“从统一中把握对立”的真谛所在。人们通常所执著的那种一分为二,认真说来其实就是典型的形而上学方法,而不是从统一中把握对立的矛盾分析方法的这个方面。人们通常在分析事物中,对人的优点和缺点、单位的成绩和不足、文化的精华和糟粕的“一分为二”,把本来是统一的对立面割裂开来:优点就是纯粹的优点,缺点就是纯粹的缺点;精华就是纯粹的精华,“糟粕”就是纯粹的“糟粕”等。这岂不就是形而上学所推崇的“是就是,不是就不是”的公式么?可见,由于我们以往庸俗使用的“一分为二”,实际上是在辩证法的名义下大搞了形而上学,但我们的许多同志并未能自觉到——他们是认形而上学为辩证法了。

(二)从对立中把握统一

“从对立中把握统一”是指我们分析事物中,要把事物视为一个矛盾的统一体,从其内在对立面的相互排斥、相互离异、相互限制和相互否定中,把握它们的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相互联结和相互贯通的统一的性质。我们知道,依其事物的矛盾本性,矛盾着的对立面,由于此方对彼方的排斥、导致彼方对此方的反排斥,由之生成和发展对立面的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相互联结和相互转化。这表明矛盾分析方法把握的统一:(1)统一不是形而上学或形式逻辑把握的A=A的绝对的同一,而是相互排斥、相互否定的对立中的同一性质;(2)统一不是事物自身或一物与他物的等同关系,而是矛盾着的对立面内在的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相互关联和转化的关系。正相反的东西而具有相成的关系,这对于直观思维、形而上学或形式逻辑来说,也是根本无法理解的:两个正相反对的东西怎么会具有统一性呢?诸如黑与白、是与非,我们怎么能混淆呢?要说统一(同一),只有那些不具有反对关系的事物才可能存在联系和统一,如人和羊、狗统一于动物,彩电和钢铁、飞机统一于商品,等等。矛盾分析方法较之直观思维、形而上学和形式逻辑思维的深刻性在于,它把握住了正相反对、否定、排斥、对立的事物之间的内在依存和关联性质。恩格斯说:“辩证法根据我们过去的自然科学实验的结果,证明了:所有的两极对立,总是决定于相互对立的两极中的相互作用,这两极的分离和对立,只存在于它们的相互依存和相互联系之中。”可见,辩证法研究的联系和统一,决不是停留在相异事物的一般联系和同一上,而是研究正相反对(否定)和排斥的对立面之间的联系和统一。只有对立面之间的联系才是无法分割的联系,只有对立面之间的统一才是内在的有机统一。我们过去忽视和误解了辩证法所特指的这种联系和统一,所以才会有诸如“红”与“专”、“筲箕”与“簸箕”、“黄山”和“黄河”,究竟是不是矛盾的争论。一些同志认为,既然“红”与“专”等事物既存在差异、又存在联系,就应该构成矛盾关系。问题在于,它们的“差异”并不一定构成双方的相互排斥、相互否定的“对立”的关系;它们的联系也不构成双方的相互依存、相互贯通和转化的“统一”的关系。我们牵强附会地把它们说成是作为推动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的矛盾关系,只能是令人啼笑皆非,成为把辩证法矛盾观庸俗化的一种表现。

“从对立中把握统一”,也可以用中国化的语言“合二而

一”来通俗表达,但应把这里的“一”理解为“统一”,“二”理解为“对立”,“合二而一”含义应理解为从对立中把握统一。而不应从字面上或从经验的层面,把一分为二的事物构成一个整体或去探寻两个不同事物(如人与狗)的抽象同一性(A=A)。如把一块泥分成两半,用水调和又使之成一团(块)泥;人和狗的合二而一即同一性是动物,张三和李四的合二而一即同一性是理性等。只有对立面之间的统一(同一),才是生动的、本质上相互贯通的、可以发生相互转化的,因为,只有对立面之间的相互否定、排斥和斗争,才会造成对立的双方力量对比的此消彼长,从而突破原事物质的限度而转化为新质的事物。而所谓“红与专”、“筲箕与簸箕”之类的同一,由于它们不是相互否定关系,就不会相互排斥、彼此斗争,因而它们之间所谓的“对立”(或差异),由于它们的同一只是一种抽象的同一,而不是具体(对立)的同一,所以,它们之间的差异也只是一种僵死(抽象)的相异关系,就不可能发生对立面之间的相互转化。众所周知,在我国主张“合二而一”的杨献珍先生曾遭受到不公正的待遇,那是人们硬把“一分为二”说成是承认辩证法,把“合二而一”说成是形而上学,甚至说成是“阶级调和论”。其实,“一分为二”与“合二而一”按其正确的理解,各自都只是矛盾分析方法不可分割内容的一个方面,这两个方面的统一才是矛盾分析方法的全体。“一分为二”的侧重点强调的是从统一中把握对立,“合二而一”的侧重点强调的是从对立中把握统一。一方面,它们各自是相互依存、相互补充的矛盾分析方法的一个方面,承认了“一分为二”就等于承认了“合二而一”,反之亦然。另一方面,它们各自都不能代表矛盾分析方法,只有它们的统一(两个方面的结合)才是矛盾分析方法,怎么能够片面地把一个捧到天上,把另一个打入另册呢?可见,我们对辩证法的矛盾分析方法,不仅存在理解方面的问题,而且还存在运用方面的问题,当然,运用方面的问题是由理解方面的问题所导致的。

“从统一中把握对立”和“从对立中把握统一”,归结为一句话,就是要善于“在对立面的统一中把握对立面”。这是我们对任何矛盾进行分析的一致性、普遍性的方面;事物都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所以,我们对事物具体矛盾进行分析,又必须注重其差别性、特殊性的方面。这就是矛盾分析方法的共性和个性。

(三)矛盾分析方法的共性和个性

矛盾分析方法的共性,是指矛盾分析方法的统一性、普遍性。它是说,不论矛盾分析方法的具体形式怎样,只要是一种矛盾分析方法,它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都是从统一中把握对立和从对立中把握统一,这两个方面的结合或统一。矛盾分析方法的个性,是指矛盾分析方法的差别性、特殊性。它是说,具体的矛盾分析方法,如质和量统一方法、内容和形式统一的方法、历史和逻辑统一的方法等等,由于各个方法所分析的事物的内容、关系的不同,每一方法所体现的矛盾分析方法的具体形式各有其特殊性。矛盾分析方法的共性与个性是辩证统一的。矛盾分析方法的共性、普遍性存在于矛盾分析方法的个性、特殊性之中,通过其特殊性表现出来、并且是从其特殊中所体现的普遍而抽象出来的;没有矛盾分析方法的个性,也就没有矛盾分析方法的共性。反之,矛盾分析方法的个性、特殊性中又包含(体现)着矛盾分析方法的共性、普遍性,并与矛盾分析方法的共性、普遍性相联系而存在;没有矛盾分析方法的共性,也就无所谓矛盾分析方法的个性。这就要求我们,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矛盾分析方法,也要从它的共性和个性的统一中把握对立、从它的共性和个性的对立中把握统一。

三、如何运用矛盾分析方法

(一)从共性与个性的对立统一关系分析事物的矛盾

在人类世界中,无论什么由实践活动所对象化的事物,无不处在实践的对立面统一的共性与个性的矛盾关系中,人们认识、分析事物,首先就要把握事物的共性和个性这个矛盾的关系。毛泽东把这个事物的共性和个性的关系,视为整个矛盾问题的精髓,认为不懂得它就等于不懂得辩证法。可以说,把握属人事物矛盾的共性与个性的辩证关系,不仅是认识事物矛盾的重要内容,而且是认识、分析属人事物矛盾的起点。如果“起点”都错了,那以后的整个认识过程就偏离了正确的方向。我国革命和建设的历史表明,一切“左”和右的机会主义路线错误,无不是在这个问题上失足的。例如,在中国革命发展进程问题上,陈独秀教条主义地搬用马克思主义关于革命发展进程的一般原理,认为中国的无产阶级革命只能是在中国的资产阶级革命取得成功,而且资本主义有了相当发展之后才有可能。因此,在中国民主革命的进程中,无产阶级只能辅助资产阶级进行革命,革命的领导权理所当然是资产阶级来掌握。基于这样的认识,陈独秀心甘情愿地拱手交出革命的领导权,犯了右倾投降主义的路线错误,给中国革命造成了惨重的损失。显然,陈独秀的错误归根结底在于不懂得共性与个性的辩证关系,片面地夸大共性、抹杀个性。我们知道,马克思主义的一般原理,固然对各国无产阶级革命都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但它决不可能取代各国无产阶级革命的具体实践,中国革命是有它的特殊性的,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等著作中作了精辟的分析。他指出,中国社会是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性质,因而中国的民主革命就不只是反对封建主义,而且还具有反帝国主义和帝国主义在中国利益的代理人——官僚资本主义的性质,这就使得中国民主革命的敌人十分强大、任务异常艰巨。而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不仅力量弱小,而且革命带有极大的妥协性,因此不可能领导完成中国民主革命的任务。只有代表无产阶级和广大劳苦大众利益的中国共产党,才能担负起这一历史重担,领导中国人民完成推翻三大敌人的民主革命的任务。这就是中国革命的特殊性之所在,不懂得这一点,就根本无法理解为什么明明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却要由无产阶级来领导的道理。同样,王明的“左”倾冒险主义的错误,归根结底也是由于不懂得中国革命的特殊性,机械地照搬前苏联“十月革命”的模式所导致。从另外一方面来说,中国革命如果离开了马克思主义普遍理论的指导,也是不可能取得胜利的。从“太平天国”起义到“辛亥革命”的失败,无不雄辩地证明着这一点。

在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问题上,在一个较长时期,我们只看到了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各自的特殊本质,不懂得在发展经济上二者有着共性的东西,所以,我们曾将资本主义经济形式拒之门外,闭关锁国走自己的道路,结果拉大了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在经济发展上的差距。当我们终于认识到各国的现代化建设有其共性的东西可借鉴,从而实行对外开放的国策时,一些同志又忽视了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特殊性,盲目照抄照搬西方资本主义的东西,结果也在实践中给我国社会主义建设造成了巨大的损失。这些都是由于不懂共性和个性的辩证关系,不会从共性与个性的对立统一关系分析事物的矛盾所造成的。邓小平提出的建设

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新的党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由于内在较好地处理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一系列共性和个性的矛盾关系,从而成为指导我们新时期伟大实践的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旗帜,使我们不犯或少犯形而上学、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的错误。

(二)从“两点论”与“重点论”的有机统一分析事物的矛盾

矛盾总是由两个对立的方面构成的,认识、分析事物的矛盾,必须弄清楚事物矛盾的两个方面各自的基本状况及其联系,这叫“两点论”地分析矛盾。过去人们往往把“两点论”简单等同于“一分为二”,而忽视了“合二而一”也是“两点论”的内在要求,从而造成“两点论”的简单化,有时甚至走向形而上学。例如,有的哲学读物说:“两点论”就是“一分为二”,一切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一个人既有优点,又有缺点;一个单位既有成绩又有不足;社会主义基本矛盾,既有相适应又有不相适应的地方;民族资产阶级在民主革命中,既有革命性的一面又有妥协性的一面;改革开放既有利也有弊,既有动力也有阻力;如此等等。这种“既有……又有……”的公式,几乎已成为我们的干部运用“两点论”辩证法的固定模式,只是在不同场合填上不同的内容罢了。这是将“两点论”简单化、庸俗化了,变成了僵死、机械的形而上学。它不能揭示对立面的内在联系,揭示对立面在何种条件下的相互发生转化。这就是许多人在“两点论”分析矛盾中,实际上屡犯的“一点论”错误的根源。因为这种“两点论”,把作为对立面的两点机械地分割开来,就容易造成在借口“形势要求”下,强调“重点论”而只讲其中的一点。

矛盾分析方法的“两点论”内在地包含着“重点论”。当我们把事物矛盾的“两点”区分开来后,就要对之作进一步分析,从而发现矛盾的两个方面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各自所处的地位和作用的不同:其中必有一个方面对事物的性质和发展起决定性的作用,而另一方面则处于被支配的地位,只能起辅助作用。对于一个包含着若干矛盾的复杂事物来说,各个矛盾在事物发展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也是不同的:其中总有一个矛盾对事物的发展起支配、决定的作用,其他矛盾则处于被支配的地位,只能起辅助作用。因此,我们在工作中就要善于抓住事物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把主要精力放在解决好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上,这样就可以避免“眉毛胡子一把抓”,能够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时,我们也不能把次要矛盾和矛盾的非主要方面弃之不管,这是因为:一方面,次要矛盾和矛盾的非主要方面对事物发展是起辅助作用的,解决好次要矛盾和矛盾的非主要方面的问题,有利于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问题的解决;另一方面,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以及矛盾双方的地位和作用也不是绝对不变的,在一定条件下,主次矛盾和矛盾双方的地位和作用是可以转化的。正如我们打击敌人不能两个拳头同时出击,但是,当这个拳头出击之后,另一个拳头也就成为下一次出击的主要方面了。可见,“重点论”是在“两点论”、“转化论”前提下的“重点论”,决不是不及其余的“一点论”。在我国革命和建设的实际工作中,把“重点论”搞成了“一点论”的教训是很多的。如在“大跃进”中,只抓“钢铁”不抓“粮食”;在路线斗争中,只重视反右,不重视反“左”;在处理生产与生活的矛盾时,又只重视抓生产,不重视抓生活;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只抓革命,不抓生产;改革开放的一个时期,只重视抓物质文明建设,不重视抓精神文明建设;如此等等。

在分析事物的矛盾中,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的有机统一,必须反对“均衡论”。这对于有绝对平均主义价值取向传统的中国人来说,显得尤其重要。例如,我们在社会主义建设的一个较长时期,“不患贫而患不均”的儒家价值观演变成刮“共产风”,搞“一平二调”,大家宁愿“绑在一起受穷”,也不愿让少数人、少数地区先富起来。在如何建设发展的问题上,各地都眼睛朝上,向中央争投资、争政策,要求中央“一碗水端平”,使有限的中央财政投资更加分散。在改革开放的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党中央明确提出了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然后带领大家一起致富,让一部分地区先发展起来、然后带动全国一起发展的方针,就是要打破长期存在的绝对平均主义的束缚,在“两点论”的基础上讲“重点论”。改革开放30年来我们所取得的巨大成就,证明了党中央的这一方针是完全正确的。

(三)从“内因”与“外因”的辩证统一分析事物的矛盾

当我们认识、分析事物的矛盾时就会发现,有些矛盾是事物自身的内在关系所构成的,它是事物赖以存在的根据,缺少了它事物便不复存在,我们把此类矛盾称之为内部矛盾;而有些矛盾则是由此事物与其他事物的外在关系所构成的,是一事物与他事物的外部联系,我们把此类矛盾称之为外部矛盾。我们知道,在人类世界中,矛盾是推动属人事物运动、变化、发展的原因,但内部矛盾和外部矛盾各自在事物发展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又是相互区别、各不相同的。形而上学割裂事物内部矛盾和外部矛盾的有机统一,有时表现为夸大外部矛盾的作用、抹杀内部矛盾,有时又表现为夸大和歪曲内部矛盾的作用、否认外部矛盾。前者叫做“外因决定论”,后者叫做“片面内因决定论”。“外因决定论”把事物运动的原因归结为事物外部力量所推动,最终必然导致寻求所谓“第一推动力”而陷入神学唯心主义。在实践上,“外因决定论”不是引导人们把基点改在自己的努力、斗争上,而是把希望寄托于外界的偶然的恩赐上,是一种消极无为的懒汉思想。而“片面内因决定论”,由于否认外部矛盾在事物发展过程中的作用,必然导致实践中的“孤立主义”、“关门主义”。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不在于事物的外部,内部矛盾是事物运动发展的根据和源泉,它决定着事物发展内部的性质和方向,是第一位的原因。外部矛盾是事物的外部联系,事物发展的必要条件,它对事物的发展起加速或延缓的作用,而且这种作用也只能是通过内部矛盾的作用发挥出来,所以永远是第二位的原因。毛泽东将此概括为:“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这里需要澄清理论上的一种误解,即有些同志认为,外因在一定条件下也能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例如,帝国主义对弱小民族的入侵,使弱小民族沦为殖民地;又如,温度过高就会破坏受精卵的发育过程,等等。这种说法虽然加了“一定条件”的限制,但实质上是取消了“内因决定论”的基本原则。因为,既然外因在“一定条件下”起决定作用,那内因就不是在任何条件下都起决定作用的,这就混淆了内因和外因各自的地位和作用。帝国主义侵占弱小民族这种外部力量,实际上也是要通过弱小民族的内因才能够起作用的。正如毛泽东在分析中国大革命失败原因时所指出:“两军相争,一胜一败,所以胜败,皆决定于内因。胜者或因其强,或因其指挥无误,败者或因其弱,或因其指挥失宜,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一九二七年中国大资产阶级战败了无产阶级是通过中国无产阶级内部的(中国共产党内部的)机会主义而起作用的。当着我们清算了这种机会主义的时候,中国革命就重新发展了。后来,中国革命又受了敌人的严重打击,是因为我们党内产生了冒险主义。当着我们清算了这种冒险主义的时候,我们的事业就又重新发展了。”毛泽东的分析同样适合帝国主义与弱小民族之间的胜败问题。帝国主义之所以能取胜,是因为其内部力量的强大,弱小民族之所以失败,是因为其内部力量弱小,当着弱小民族变得强大起来以后,帝国主义纵然有强大的力量,也未必就能取胜。可见,帝国主义侵占弱小民族的例子不仅没有否定“内因决定论”的原理,反而证实了这一原理的正确性。应当明确,由于“内因决定论”,它并不否认外因在事物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因此,我们应坚持从“内因”与“外因”的辩证统一分析事物的矛盾,重视外因在推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四)注意区分不同性质的矛盾,寻求不同的解决方法

我们分析事物矛盾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寻求解决矛盾的方法。要找到解决矛盾的正确方法,就必须注意区分不同性质的矛盾。毛泽东说:“不同质的矛盾,只有用不同质的方法才能解决……用不同的方法去解决不同的矛盾,这是马克思列宁主义者必须严格地遵守的一个原则。”

责任编辑 刘荣军

作者:倪志安

第三篇:对应有和现有矛盾的思考:马克思早期哲学思想三次转向的内在动力

摘要:对应有和现有的矛盾既是马克思早期思想发展的一个重要课题,也是马克思早期哲学思想发展的内在动力。通过对这一对矛盾的思考,实际上促成了马克思早期哲学思想的三次转向:即马克思的哲学思想从康德、费希特的浪漫主义理想哲学转向黑格尔的理性哲学;从黑格尔哲学转向费尔巴哈唯物主义;从费尔巴哈唯物主义转向唯物史观和共产主义。可以说,对应有和现有矛盾的思考,促成了马克思早期哲学世界观的形成。

关键词:马克思;三次转向;内在动力

对应有和现有的矛盾既是马克思早期思想发展的一个重要课题,也是马克思思想发展的内在动力。马克思对应有和现有的矛盾的思考和解决的过程,也是马克思哲学世界观形成的过程。马克思自从接触应有与现有的矛盾以来,这对矛盾就一直存在于他的内心,挥之不去。马克思为解决应有和现有的矛盾,一直冥思苦想,做了大量的理论探究,这些理论的探究集中体现在马克思哲学思想的三次转向当中,即存在于马克思的思想从康德、费希特的浪漫主义理想哲学转向黑格尔的理性哲学;从黑格尔哲学转向费尔巴哈唯物主义;从费尔巴哈唯物主义转向唯物史观和共产主义。在三次转向中马克思逐步探究应有和现有的矛盾的解决之道,逐步形成自己成熟的哲学世界观,最终创立了马克思主义哲学。

1.从观念第一性到发现理性

从马克思早期的哲学思想发展的轨迹来看,经历了三次从信仰到反叛的转向过程。他的第一次转向就是从康德、费希特的理想主义转向黑格尔哲学。大学初期,马克思在哲学上是信仰康德、费希特的理想哲学的。受此影响,马克思分析问题的思路和逻辑也是完全按照康德和费希特的那一套。一直到马克思开始建构一部法哲学体系时,马克思发现了康德哲学的缺陷,即割裂了应有和现有,把应有和现有对立起来。为了理解现实,马克思开始钻研黑格尔哲学,因为马克思研究发现,在处理应有和现有的关系上,黑格尔显得更加深刻。马克思从黑格尔哲学中得到启发,认为研究“应有”必须从客体出发,必须从“现有”出发,从现实本身去寻求理想,决不能分割他们,更不能将他们对立起来。受黑格尔哲学的影响,马克思高举理性的大旗,把人的意识看成第一性的东西,把人的存在看成是第二性的东西,把人的理性当做世界万物的决定力量。

2.从强调理性的伟大到唯物主义

随着马克思的学习生活的不断延伸,马克思早期哲学思想又迎来了第二次明显的转向:即从黑格尔哲学转向费尔巴哈唯物主义。马克思早期在马克思的《博士论文》中,我们明显可以看到马克思博士毕业时仍然是一个真实的黑格尔主义者。马克思在博士论文中表达的一个基本的观念和立场是:“强调观念(理论、理性)的力量。”[3]他在论文扉页上以诗歌形式歌颂理想主义,“理想主义不是幻想,而是一种真理。精神,乃是您所信赖的伟大神医。”[1][2]但马克思在处理自我意识和现实问题的关系上是不同于黑格尔的,既不同于黑格尔把两者调和起来,也不同于黑格尔把意识凌驾于现实之上。在马克思博士毕业之后,马克思担任了莱茵报的主编,出版自由、农民生活、保护关税、等级会议等现实的问题纷纷而至,应有和现有的矛盾再一次凸显出来,集中表现为“要对物质利益发表意见”。如果按黑格尔的法哲学原则,国家和发是理性的体现,但是现实中的国家和法不但不是如此,而且还呈相反的面貌出现。这使得马克思开始酝酿的二次的反叛,即从黑格尔哲学转向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在《莱茵报》时期的政治斗争及发表的一系列文章,表明马克思开始了从黑格尔的唯心主义理论观向唯物主义理论观的转变。现实世界的斗争使马克思以满腔热忱投入直接反对专制和争取民主的斗争。在《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中,马克思针对普鲁士政府的书报检查问题发表看法,猛烈地抨击了德国的封建专制制度。他强调作者有权按照自己的风格从事写作,反对把人民的思想倒进一个模子里去的普鲁士专制的书报检查制度。《关于林木盗窃法的辩论》一文是马克思理论观转变的一个重要标志。1842年10月,马克思第一次遇到对物质利益问题发表意见的难事,从而开始动摇了他对国家和法的理性主义幻想,提出了国家是统治阶级工具的思想。这些文章虽说不是马克思研究纯哲学、纯理论的东西,但是文章中反映的思想确实体现了马克思哲学思想的转变。

3.从唯物主义到唯物史观和共产主义

在《莱茵报》遭到查封之后,马克思辗转来到了巴黎。在巴黎马克思与当时的无产阶级取得了联系,为了改变无产者的悲慘境遇,马克思转而研究政治经济学,并从中发现了劳动异化。然而,当时他接受的费尔巴哈哲学是从感性的人出发研究异化问题的,因此,费尔巴哈的哲学只能是直观唯物主义,他所讲的感性的人是抽象的、非历史的、生物学意义上的人,而不是现实的在社会历史上活动的个人,因而又陷入了历史唯心主义。此外,费尔巴哈只看到了人在宗教和哲学中的异化,却没有看到人在政治、经济领域的异化,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费尔巴哈唯物主义,不是进步而是向黑格尔唯心主义的倒退。马克思在发现费尔巴哈哲学的局限之后,决心揭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的劳动异化以及由此产生的人的异化。于是,马克思在《巴黎手稿》中指出,劳动是人的本质,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劳动是人的本质异化。为了将劳动者从异化劳动当中解放出来,马克思进行了进一步的理论研究和论证。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引入实践的观念,认为实践是解放无产者的最终出路。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将这种实践具体化,指出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实践是无产阶级运动,并号召全世界的无产者联合起来,推翻资本主义制度,最终达到共产主义。

马克思并非天生的马克思主义者,但是马克思是与生俱来尊重现实权威的一个人,在马克思的哲学世界观形成之前,理想与现实的偏差甚至对立,“应有”和“现有”的矛盾,使得马克思的内心陷入高度的紧张状况之中,这种紧张状况也成为马克思早期哲学思想发展的内在动力,在不断解决应有与现有矛盾的过程中,一位伟大的哲学家和科学的哲学理论体系由此诞生。

参考文献

[1] 张义桂,张瑞忠.马克思理论观形成的历史过程探微[J].南京政治学院学报.2006,126(2):21~24

[2].马克思,博士论文[M].贺麟,译.北京:人民出版社,1961

作者简介:刘小兵,男,1989年10月生,湖南安化人,现任中共长沙县委党校办公室副主任,助理讲师,曾获湖南省长沙县2020年脱贫攻坚专项工作嘉奖

(中共长沙县委党校湖南长沙410100)

作者:刘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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