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抵押登记

2022-07-27

第一篇:如何办理抵押登记

如何办理土地抵押登记

如何办理单位/企业土地抵押登记

一、土地抵押需准备的资料

(仅公司、单位的土地抵押,个人土地抵押不参照)

1、抵押人、抵押权人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抵押人、抵押权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抵押人、抵押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会议纪要(董事会或股东会议或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纪要)

5、董事、股东或职工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6、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7、房屋他项权证(复印件),(如是在建工程抵押应提交市房地产抵押登记表)

8、乌鲁木齐市房产抵押合同(契约)

9、土地使用证及附图(原件)

10、借款合同(原件)

11、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的抵押物清单(单位为平方米与万元)(包含内容为总建筑面积、抵押建筑面积、房地产他项权证号、评估价值、总用地面积、抵押用地面积、土地证号、评估价值)双方单位需盖章、年月日

12、抵押合同(担保合同)(原件)

13、土地价格评估报告(原件)

14、属共有土地使用权的,应提交共有土地使用者的书面同意证明(原件)

15、属出让用地的,应提交共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金发票(复印件)

16、属集体土地的,应提交村委会证明或集体经济组织证明(复印件)

注:

1、为他人提供抵押担保,如借款人为个人,请借款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如借款人为单位,请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结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与抵押权人签订保证合同的,请提供保证人证明资料。

3、例如建设贷款,抵押人是XX公司,抵押权人XX银行。

二、在土地抵押办理过程中的一些经验浅显总结

1、公司和银行贷款客户经理(也就是双方的委托人要同去,现场核对本人和身份证原件);(一般35000平米抵押登记费在15000元左右)

2、一般在每个区县均有土地交易中心,俗称一大厅、二大厅等,我们通常是在土地所属的区县土地交易中心大厅办理,并非市土地交易中心;

3、因办事流程和填报资料过多,对于生手企业,可以请一些房产测绘公司、房产经纪公司给予代办,私人代办费通常在1500~3000元之间。但是所有这些必要资料,还是得自己提供。

4、会议纪要可自行草拟,例如内容为“XX公司因XXX原因,需要资金,特向XX银行申请贷款,经开会讨论一直同意将XXX宗地抵押给XXX银行,抵押期限从XX年至XX年。”后附所有股东的签字、手印等。

5、例如公司是由三位股东出资的(以申报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时的备案资料为准、暗股股东不算),则需提交三位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

6、房屋所有权证通常在房产局交易大厅办理他项权证时候就已经上缴了,所以这里提交的是复印件。

7、如果是在建工程抵押,那么房产局交易大厅在先办理在建抵押成功时,会有制式表格填报,这就是《房地产抵押登记表》。正确流程是先办理在建抵押,后办理土地抵押。在建抵押办理时,每栋单体各一份《房地产抵押登记表》,房产局会给每栋单体一个独立的编号,盖过房产局公章方为有效。

8、抵押合同(担保合同)通常由银行提供的制式版本。

9、土地价格评估报告这里不再多说。

10、办理成功后,土地交易大厅会在土地证上注明抵押并盖公章返给企业。

第二篇:如何办理注销房产抵押登记手续

如何办理注销房产抵押登记手续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债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注销房地产抵押登记是指抵押双方已依约履行债务,由抵押双方申请解除抵押关系的行为。

住房公积金借款人还清借款本息后,借款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即告履行完毕,借款人可依据《个人住房公积金政策性借款合同》的约定申请解除房产抵押登记。因此注销房地产抵押登记的条件是借款人已按《个人住房公积金政策性借款合同》约定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注销房地产抵押登记的办理部门是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

抵押人注销房地产抵押登记应提交以下材料:

1、抵押人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凭证》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现金缴款单》;

3、《贷款还清证明》;

4、《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他项权证》、《房地产共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权证;

5、《注销登记申请书》。

注销公积金贷款房产抵押登记流程: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后,抵押人持借款人最后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凭证》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现金缴款单》,要求贷款发放银行开具《贷款还清证明》,并领

取存放在贷款发放银行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他项权证》、《房地产共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证件(四县到县公积金管理部领取),市区到市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要求开具《注销房地产抵押登记证明》,四县到县公积金管理部开具,然后抵押人持《注销登记申请书》和上述证件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四县在各县房产管理处办理),房产管理部门收回《房地产他项权证》,并在《房屋所有权证》上设定他项权利摘要栏内填写注销日期且加盖注销抵押登记章。

对于借款人购买预售商品房办理的按揭贷款,如果所购的商品房尚未具备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条件,借款人已经提前还清借款的,借款人可持最后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凭证》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现金缴款单》,要求贷款发放银行开具《贷款还清证明》,市区到市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要求开具《注销房地产抵押登记证明》,四县到县公积金管理部开具,然后借款人持《注销登记申请书》和经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四县在各县房产管理处办理),房产管理部门在计算机商品房预售管理系统内注销抵押登记。(贷款管理科 梁光毅)

第三篇:如何办理在建工程抵押登记

1、项目名称:在建工程抵押登记

2、设立依据:(1)《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3)《房屋登记办法》。

3、申报材料:(1)房屋他项权利权调查表;(2)房屋他项权利权申请表;(3)产权人身份证:如法人,需提交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以及法人代表身份证,核对原件,收复印件(4)担保合同(抵押合同);(5)借款合同(属最高额抵押的,则不需此合同);

(6)土地使用证原件;(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建设用规划许可证原件;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8)评估报告书原件;或提交由抵押权人与抵押人签订的房地产价值协商议定书;(9)如已办理过预售的,需提交预售备案总表;(10)施工进度与已投入工程资金表(11)计委批文;(12)登记机关认为必需的其他文件资料。

4、审批标准和文件(1)《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3)《房屋登记办法》。

5、办理程序:产权人申请登记→查询档案→询问并受理→初审→复审→审批→打证缮证→记载于登记簿→收费发证

6、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

7、收费标准与依据:住房80元/件、住房以外其他房屋550元/件、发改价格[2008]924号。

8、办理人员:房产管理局办证大厅抵押办

第四篇:土地储备机构抵押储备土地的,如何办理抵押登记?

(在平时工作中,经常遇到土地储备机构将储备土地用于抵押贷款并申请登记发证,但其不是土地的完全的使用权人,如何登记发证)?

答:根据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2007年11月19日颁布的《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土地储备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为实现调控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目标,依法取得土地,进行前期开发、储存以备供应土地的行为。土地储备工作的具体实施,由土地储备机构承担。土地储备机构应为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隶属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统一承担本行政辖区内土地储备工作的事业单位。 土地登记机构办理储备土地抵押登记,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申请抵押的储备土地必须产权清晰,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证。

二是申请贷款的土地储备机构必须满足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要求。土地储备机构举借的贷款规模,应当与土地储备计划、土地储备资金项目预算相衔接,并报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不得超计划、超规模贷款。

三是政府储备土地设定抵押权,其价值按照市场评估价值扣除应当上缴政府的土地出让收益确定

四是政府储备土地抵押程序参照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程序执行。

第五篇:如何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变更登记

申请人(单位)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

一、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变更登记需提交:

1、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书(原件);

2、《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土地他项权利证》(原件及复印件);

3、变更后的抵押合同或相关材料(原件);

4、部分土地使用权抵押物变更的

申请人(单位)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

一、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变更登记需提交:

1、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书(原件);

2、《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土地他项权利证》(原件及复印件);

3、变更后的抵押合同或相关材料(原件);

4、部分土地使用权抵押物变更的须提交如下材料(原件);

5、单位名称变更的须提交工商更名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6、地上物权属证明文件;

7、抵押人为股份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的,需提交董事会同意抵押的证明(原件);

8、以共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原件);

9、抵押人为国有企业的,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10、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1、法人单位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12、委托代理人申请办理土地登记的,需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材料。

二、现状房地产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变更登记需提交:

1、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书(原件);

2、《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3、变更后的抵押合同或相关材料(原件);

4、《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他项权利证》(复印件);

5、房地产开发项目抵押物变更的须提交如下材料(原件);

6、单位名称变更的须提交工商更名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7、抵押人为股份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的,需提交董事会同意抵押的证明(原件);

8、以共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原件);

9、抵押人为国有企业的,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11、法人单位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12、委托代理人申请办理土地登记的,需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1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材料。

三、在建工程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变更登记需提交:

1、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书(原件);

2、《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3、变更后的抵押合同(原件);

4、抵押物变更的须提交如下材料(原件);

5、单位名称变更的须提交工商更名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7、新增或更换抵押物的须提交抵押双方出具的抵押物未出售证明;

8、抵押人为股份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的,需提交董事会同意抵押的证明(原件);

9、以共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原件);

10、抵押人为国有企业的,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12、法人单位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13、委托代理人申请办理土地登记的,需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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