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科研处工作计划

2022-11-13

人生的旅途中,我们总是不断面临机遇与挑战,而一份好的计划能让我们抓住机遇,翻越障碍,那么你会拟定一份合格的计划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院科研处工作计划》的相关内容,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第一篇:学院科研处工作计划

学院科研工作总结

20**年,是我院的“科研工作推进年”。在学院党委和行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院教师的努力,初等教育学院科研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为今后科研工作的发展、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现将2010年科研工作总结如下:

一、指导思想

科研工作是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抓好科研工作,有利于教学工作的开展和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为此,在2010年,学院以“立足教学搞科研,以科研促教学”作为科研工作的指导思想,以科研为导向,依靠科研提高教师素质,依靠科研提高教学质量,紧紧围绕学院的学科建设五年规划的任务目标,采取了多项旨在调动教师的科研积极性,加强科研工作的手段和措施;开展了各项科研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学院的科研气氛;制定了鼓励和奖励措施,鼓励教师积极申报课题、撰写论文、出版专著、编著和教材,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使学院科研水平不断提高。

二、2010年的科研工作情况

1、营造积极的学术科研氛围,准确定位学术科研研究方向

2010年,学院的科研工作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首先,学院领导高度重视科研工作,在各种会议上多次强调科研工作的重要性,要求教师更新观念,提高对科研工作的认识。与此同时,学院对科研工作定位准确。一方面要求全体教师紧紧围绕小学教育专业建设开展学术研究,提高专业学术水平。另一方面积极支持鼓励广大教师注重自身学科与小学教育专业相结合,丰富教学内容和扩大对社会的服务。同时,实现自身学科专业水平和小学教育专业水平的“双提高”。

2、组织教师外出进修和学习,支持教师参加学术活动

今年,学院在组织学习学校有关科研管理文件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了教师进修学习管理办法及相应的奖励措施。此项办法一出台,迅速引起了全院教师的学习积极性。如2010年学院有一名教师(车林花老师)到北京进修学习。通过进修,她学习并了解了当今的前言理论和知识,拓展了视野,为今后的发展奠定了很好的基础。另外,认真组织教师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如2010年12月,李斌院长率学院教务科、团委负责同志参加了在海南省XX市举行的全国教师教育学会小学教师教育委员会年会。教师通过参加一系列全国性学术会议和学术活动,提高了对科研工作的认识,增强了科研意识。 20**年学院教师外出学习交流一览表

3、积极加强与小学的联系,组建面向小学的教学团队,开展大学教师和小学教师双赢发展的合作研究

2010年上半年,在与江西师大附小、站前路小学长期合作的基础上,我院派出了两支三人组成的教学团队,分别赴这两所小学进行了为期一学期的学习、调研。下半年,学院又派出了两支3-4人组成的教学团队,分别赴南师附小、珠市小学进行学习、调研。本参与的教师人数共计13人,所在的4所小学均为在XX市享有很好声誉的重点小学。总的来说,我院组建教学团队到小学学习调研取得了预期的效果,加深了教师们对小学一线的了解,提高了教师教育专业发展水平,基本实现了大学与小学的双赢。

4、积极开展系列学术讲座。今年组织专题学术报告共6场,主讲者为外省专家学者,如首师大的郜舒竹教授和上海师大的惠中教授,来自小学教育一线的名师,如XX市站前路小学黄筱红老师,以及本校在教学和科研工作中做出了突出贡献的中青年教师,如赖大仁教授。学术讲座丰富了学院的科研气氛,推动了学院的科研工作。

5、学院结合学科建设工作实际,提出并认真实践学科暨师资队伍建设五年规划,即学科建设要坚持提高办学层次,坚持提高教学质量和毕业生就业率这一中心,坚持抓好学术科研和人才队伍两大建设。通过学科建设培养一支具有创新精神的团队。

6、每年三月份被确定为我院的“科研活动月”,定期召开科研工作会议,及时总结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找出差距和不足,制定今后的科研发展计划。

7、抓住机遇,积极竞争,提高了科研项目的数量。一是认真组织,集中优势科研力量,加强项目申报的力度,提高项目申报的成功率。二是加强对外联系,拓宽科研项目申报渠道,争取申报更多、更高层次的纵横向项目。

三、20**年的科研成绩

多渠道争取科研项目,积极主动与各级主管部门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为学院科研项目的申报打开了良好局面。先后组织了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等申报工作。

广泛动员,给予必要指导,在组织项目申报工作中,在广泛动员的基础上,进行重点的推荐,并对缺乏项目申报经验的教师给予必要的指导,使参与申报的教师人数增加,范围扩大,申报项目的教师也逐步掌握和了解项目论证的技巧、方法,积极性有很大提高。

1、2010年学院科研立项情况

申报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3项,申报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1项,申报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4项,申报江西师大校级教改研究课题7项,申报2010江西师范大学青年成长基金项目3项。

批准立项的科研项目有:

(1)2010江西师范大学青年成长基金项目3项(黎玮、计芸、黄莉) (2)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2项(章波、向晶) (3)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4项(李斌、邓格琳、李民香、刘碧珍) (4)江西师大校级教改研究课题4项(李斌、邓格琳、李民香、刘碧珍)

2、发表论文

本学院教师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10篇,再加上第二作者1篇,合计:11篇。教师发表的论文层次有了一定提高,其中有1篇论文发表在二类学术期刊上,3篇论文发表在三类学术期刊上。

3、编著

学院教师参编著作2部。

四、存在的不足

1、目前我院科研工作的基础非常薄弱。科研管理工作才刚刚启动,还有许多方面需加强和完善。如本学年全校科研成果统计中,我院的份额太小,权威、核心期刊,我院仅有1篇;

2、学术交流还需要加强,科研团队建设还未真正形成;

3、教师的科研投入还需要加大,科研思路和科研方法还要不断创新;

4、缺少高层次、有影响的科研项目;

5、科研基地建设,特色还不明显、运行管理还不够规范、投入严重不足;

6、科研所自身的信息化建设和管理模式的改革比较缓慢;

7、科研人员的力量有限,科研条件也相当有限,如学院图书资料建设还不完善等。

总之,一年来,在学校各职能部门和学院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下,在全院广大教师和科研人员的辛勤工作和共同努力下,学院的科研工作呈现了上升趋势,在某些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学院发展的要求及广大教师的期望还有较大的差距。营造科研环境,改善科研条件,凸现科研特色,增强科研实力的目标和任务还十分艰巨,还需要坚持不懈的努力工作、求真务实和开拓创新。

第二篇:上海商学院科研处同行来我校调研科研管理工作

10月13日下午,上海商学院科研处处长王云玺等一行4人来我校就科研管理工作进行学习交流。我校科研处处长李叶率科研处全体人员与来宾进行了座谈。

李叶处长首先代表学校对王云玺一行来访表示热烈欢迎,并简要介绍了我校近几年科研项目立项、科研工作管理和规章制度建设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以及存在的问题,并表示希望通过此次学习、交流,进一步促进学校科研管理水平及总体科研水平的提升,为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王云玺处长对我校的热情接待表示感谢。他认为两校同属地方新建本科高校,性质相同、问题相似,有许多可供学习交流之处。他表示,此次调研的一个重要目的是要虚心学习、借鉴兄弟院校的成功经验。

卢成慧、聂峰、叶晓岚分别介绍了我校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研究情况及科研考核管理的经验。

与会人员还就科研激励机制、科研制度建设、科研经费管理、交流活动和科研工作考核等问题展开了深入、热烈地交流与讨论。双方一致希望今后两校在科研协作方面多加强合作。

第三篇:农林科技学院2008年科研工作总结

2008年农林科技学院在学校的关怀和大力支持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围绕市场搞科研,全面贯彻和落实中央提出的“科教兴国”、“可持续发展”战略,进一步更新观念,适应形势,齐心协力、顽强拼搏,从实际出发,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动本院科研工作的全面开展,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科研工作任务。现将全年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制度建设初见成效

为使我院科研工作能规范、有序地运行,学院修订了《农林科技学院科研管理工作制度》、《学术活动管理办法》、《科研档案管理制度》等制度。目前,学院科研管理工作已基本纳入制度化管理的轨道,科研制度建设初见成效。

二、在研项目进展顺利

2008年我院承担各类科研项目共20项(不含延期),其中上年接转12项,今年新立项8项,其中,积极疏通立项渠道,在省科技厅立项3项,使我院在重点、难点科研项目上有了新的突破。各项科研项目在克服诸多不利因素影响下,都较好地完成了计划任务,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三、科研成果成绩喜人 1.获奖成果

在全体科研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今年有10项科研成果获奖。其中“冬小麦新品种西峰27号选育”获甘肃省科技进步三等奖;“冬小麦新品种长6878”、“西峰区菜篮子放心工程”、“优质谷子新品种晋谷35号引进示范”3项成果获庆阳市科技进步二等奖;“粥化酶生物技术生产及其在苹果汁加工业上

1 的应用研究”、“陇东地区黄瓜、大葱地方品种资源调查与利用研究”、“马铃薯新品种庆薯1号选育及丰产栽培示范”3项成果获庆阳市科技进步三等奖;“优质紫花苜蓿新品种引选及丰产栽培技术研究”等3项成果获甘肃省教育厅科技进步

二、三等奖。

2.鉴定成果

我院今年有3项成果通过鉴定或结题。“冬小麦新品种陇育1号选育”、“冬小麦新品种陇育216选育”通过甘肃省科技厅组织的技术鉴定,其中,“冬小麦新品种陇育1号选育” 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冬小麦新品种陇育216选育” 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旱作农业区水土资源保护及永续利用机制研究”顺利通过学校科技处验收结题。

3、专著、论文

我院全体科研人员在认真完成各项教学科研任务的同时勤于笔耕,今年编辑出版专著3部(果树栽培学、化学实验指导、果树设施栽培),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9篇,其中中文核心及以上期刊14篇,对加快成果的应用、转化与推广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四、重点学科建设初具规模

我所始终坚持突出特色、发挥优势的学科建设方针,巩固传统优势学科,大力发展应用学科,经过不断整合和建设,具有传统优势的“旱地作物遗传育种学”校级重点学科,目前已形成具有学术阵容强大、研究方向稳定的学科阵容,研究范围涉及农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园艺等方向,新建校外科研基地3处;已建立遗传育种、耕作栽培、生理生化、土壤肥料、昆虫病理、生物技术、环境科学、果树蔬菜科学、食品科学等9个实验室,有各类科研

2 仪器800台(件),价值215万元。集教学科研于一体的旱作农业重点实验室正在逐步建成。

五、学术交流与学术活动丰富多彩

在科学发展观思想指导下,我院积极开展学术交流,2008年我院有1人在武汉大学参加访问学者学习;邀请河西学院农学系4名专家来我院交流;院内专家在校外开展学术报告22人(次)。我院举办外聘专家学术报告3次(李丙智2次,陈伟星1次)。学术交流与学术活动营造了浓郁的学术氛围,极大地提高了科技人员业务素质,更新了科技人员的知识结构,增强了科技人员的创新意识,有力地促进了工作效率的进一步提高。

六、科研队伍稳步壮大

建设一支高素质科研队伍是农业科学研究所的重中之重。一年来,我们依据“农科所科研工作五年规划”及“农业科学研究所学术梯队建设计划”,努力提高科研队伍的学历层次,通过引进高学历人员和资源整合,科研队伍稳步壮大。目前共有科研人员45人,其中教授3人、研究员2人,副教授15人,副研究员3人,高级农艺师6人,讲师13人,助理研究员1人,农艺师2人。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32人,其中硕士生12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1人,省“333人才工程”1人,省“555人才工程”3人。初步形成了高、中、初比例较为协调的科研队伍。

七、校地(企)合作成效显著

根据庆阳市科技局及陇东学院科技处“科技特派员”工作安排与部署,我院今年有9名科技特派员在庆阳市的有关公司、乡(镇)、村组,进行了大量的科技推广与合作,工作得到了省、市和学校有关部门的极大肯定,孟建军副教授被庆阳市人民政府评为“科技特派员工作先进个人”。

1、新技术、新品种示范推广效益显著

一年来,在被服务的地方政府的支持和科技特派员的努力下共推广农作物栽培和施肥新技术3项,推广面积0.73万亩,使农户增加收入20.3万元,农作物新品种1个,使农户增加收入3.4万元。推广牧草品种7个,1万亩。蔬菜栽培新技术8个,面积0.3万亩,收获无公害优质蔬菜0.52万吨,新增产值131.2万元。指导新建蔬菜大棚108座,指导蔬菜大棚栽培812座,324亩。推广苹果园管理新技术,指导苹果园生产0.818万亩,桃园、油桃园50亩,枣园40亩,核桃、樱桃、杏园21亩。

2、农民技术培训绩效良好

进行科技培训是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主要途径,一年来,科技特派员很重视农民的技术培训工作,先后在我市西峰、宁县、合水、环县、正宁、华池等县(区)举行培训31期(场次)、6110多人次,发放科技培训资料1000多份。李志军副院长带领科技特派员在西峰董志镇进行的科技支农宣传培训活动被庆阳电视台跟踪宣传报道。

3、新品种选引弥补了当地栽培品种不足

品种更新换代,能显著提高科技含量和生产力,科技特派员一年来共引进牧草新品种8种20多个品种、果树新品种92个、甜瓜新品种1个、西瓜新品种1个,有力的弥补了当地栽培品种不足的局面。

八、研究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思路

今年我院的科学研究、科技推广,科技宣传与交流等科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还存在着很多不足,科研基础条件差、技术手段落后、经费少、创新意识不强、市场经济观念跟不上等,严重制约了我院的进一步发展。

1、项目经费不足,科研缺少年轻有影响的技术带头人。农业科研项目田间工作量大,经费开支面广,项目经费不足问题极为突出,加之现有科研人员年龄偏大、知识老化,缺少年轻有影响的技术带头人,致使科研质量受到一定影响。建议学院下年在经费和科研力量方面能继续给予关心和支持,有计划地安排一定数量的科研人员适时走出去,到国内外有关科研院所交流学习,促进科研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同时引进年轻有影响的技术带头人,保证农业科研特色的加强。

2、学院科研基地急待建设。原校内科研基地、水泥晒场等在学院基建中已毁,种子晾晒、风干、考种、存放无场地,新的科研用地无围墙,试验田管理难度大,使农业科研受到极大限制。望学院加快科研基地的建设步伐。

3.科研管理机构急待健全。农业科学研究所是应用型科研机构,有60年的历史积淀,科研项目相对多且涉及范围广,但其管理没有专设的科级机构及相应人员,靠学院办公室兼管严重限制了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建议学校在学院办公室增设专职业务管理干事。

陇东学院农林科技学院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三十日

第四篇:荆州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处

荆州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处第3期2008年5月8日

【编者按】教高„2006‟16号文件明确指出,工学结合是人才培养模式的切入点。如何准确理解工学结合的真正含义,对正确定位高职教育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对工学结合课程的认识(一)

工学结合作为职业教育的重要特征已经逐渐被大家所认识。然而在工学结合职业教育模式的实践和研究中,目前人们主要聚焦在校企合作机制和实习基地建设等宏观管理层面。事实上,在中观和微观的课程和教学层面上,我们也有必要积极探索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符合工学结合要求的新型课程模式。

什么是工学结合的课程呢?概括成一句话就是:“在工学结合的课程中,学习的内容是工作,通过工作实现学习”。这里蕴含着丰富的现代职业教育的理念、思想与方法。建立工学结合课程模式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它需要我们付出巨大的努力。系统化地去解决课程领域的诸多问题。主要包括:①明确促进综合职业能力发展的培养目标;②构建学习领域的课程;③通过职业资格研究确保职业分析的质量;④通过分析典型工作任务确定课程门类;⑤按照工作过程系统化的原则确立课程结构;⑥按照职业成长的逻辑规律排列课程序列;⑦采用便于学生自主学习的课业方式组织课程内容;⑧按照行动导向原则实施教学;⑨建设以专业教室和工学整合式学习岗位为代表的教学环境;⑩建立以过程控制为基本特征的质量控制与评价体系。

一、综合职业能力。尽管“能力本位”已经成为我国职业教育界的共识,然而目前我们对“能力”这个泊来概念并没有统一的认识:有的按照英语对能力的理解强调结果,看重通过考核鉴定可以确定的技能和绩效:有的则接受德国概念强调能力的形成过程。不同理解影响了我们对课程目标的定位:即职业教育是培养学生的“岗位能力”,还是培养完成整体化工作任务的“综合职业能力”?不同选择的教育结果,可能是保证学生实现当前的就业需要,也可能是奠定持久职业生涯发展的基础。如果选择后者,那么对课程的实现方式就提出了全新的要求。

二、学习领域课程。目前企业对职业院校不满意的一个主要问题是毕业生缺乏必要的工作能力,对企业所需人才来说仅仅是个半成品。要想让企业对教育质量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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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职业院校学生应当具备一定工作能力和基本工作经验,其前提是在校期间系统化地完成过一些典型的工作任务。因此,工学结合课程的核心不再是传授事实性的专业知识,而是让学生在尽量真实的职业情境中学习“如何工作”,专业课程也只能是从一个个具体的“工作领域”转化而来的用于学习的“学习领域”,即来源于工作实际的、理论与实践一体化的综合性学习任务。

三、职业资格研究。过去我们在课程开发工作中,通过专家研讨会找到一些“能力点”后,不知道如何更好地将它们归类并形成新的课程,得出的结果有很大的不确定性。高质量的课程开发应当有可靠的职业和工作分析作为保障。要想培养学生与工作直接相关的综合职业能力,必须进行“整体化的职业资格研究”(心理学译为胜任特征分析),即将行业分析、工作分析和工作任务分析结合在一起,同时兼顾生产过程分析、生涯发展和教学设计,通过实践专家访谈会等程序化的方法,确定课程的基本内容,即典型工作任务。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在“工作要求”、“职业资格”以及“学习内容”之间建立起直接的联系。

四、典型工作任务。当前,任务引领式的学习方式已经深入人心,然而不同的学习任务,对职业能力发展的促进程度是不一样的,例如由简单的封闭性学习任务引领的学习,就达不到综合的开放性学习任务的效果。职业教育的学习过程是一个工作与学习一体化的、智力与身心的综合发展过程,其核心专业课程应当是从工作内容中提炼出来的典型工作任务,它包含了“工作”的方方面面(如工作对象、工具、工作方法、劳动组织和工作要求等),但并不一定是企业真实工作任务的简单再现,而是教师将其按照“教育性”要求进行“修正”的结果。

(转载:《职教论坛》2008[1]下,赵志群)

对工学结合课程的认识(二)

职业教育工学结合的课程建设还应理清和解决以下问题:

一、基于工作过程。作为职教课程开发的重要基础,“工作过程”目前已成为使用频率很高的概念,但是大家对它的理解却多种多样:如有的关注生产和服务流程,有的则强调人在工作中的活动程序。事实上,作为对人的职业行动这上复杂系统进行科学分析的工具,对工作过程的讨论至少应当涉及三个方面,即结构的完整性(获取信息、计划、实施和评价)、要素的全面性(任务、工作对象、工具、工作方法、劳动组织、工作人员与工作成果)和包含“工作过程知识”。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理应满足这三个要求,这与传统基于知识的课程相比有很大区别,也是工学结合课程建设最大的困难和关键所在。

二、职业成长规律。长期以来,职业教育的教学主要关注学习的基本规律,而相对忽视了人的职业成长和生涯发展规律。著名学者德莱福斯(S.Dreyfus)等的研究发现:人的职业成长遵循从“初学者到专家”共分5个发展阶段的逻辑规律,每个阶段都有对应的知识形态。在此,经验积累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职业成长不是简单的“从不知道到知道”的知识学习和积累过程。而是“从完成简单工作任务到完成复杂工作任务”的能力发展过程。采用什么方法和载体,才能把学生从较低发展阶段有序、有效地带入到更高的发展阶段?如何设计符合发展逻辑规律的系列学习任务?这对课程开发技术和教学设计提出了新的挑战。

三、课业及课业文本设计。工学结合课程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促进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发展,这需要科学和系统组织的学习内容,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课业。课业是根据学习情境设计的、学生在教师指导下或自主完成的综合性学习任务,是学习情境的物质化表现。它帮助学生在学习新知识技能的同时获得关键能力,特别是学习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传统课程和教材主要呈现和传授显性知识,由于缺乏与工作的直接联系,对学生综合职业能力提高的程度十分有限。因此,教师参与课程开发工作的重点,是根据实际情况开发校本课程和校本教材,编写以“工作页”和“引导文”为代表的课业文本,包括任务描述、学习日标、内容说明、时间要求和评价标准等等,为任务引领式学习和项目学习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源。

四、行动导向教学。工学结合课程采用适合学生特点、具有职教特色的教学方式、方法和组织形式,行动导向教学具有重要的意义,即让学生围绕明确的学习目标完成学习任务。这里的行动不是简单的重复性操作,而是为达到学习目标而进行的有意识的行为,学生通过主动和全面的学习,达到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统一。

从各地教学实践看,目前亟需澄清以下问题:行动导向不是一个或一类具体的教学方法,而是一个综合性的学习方案(德语Konzept),其基本特征体现在“行动过程完整”(获取信患、计划、实施与评价)和“手脑并用”(理论实践一体化学习)两方面。行动导向教学一般分三个层次,即实验导向、问题导向和项目导向教学,可以采用思维导图、讨论、案例教学和项目教学等多种教学方法,其关键是:强调学生是主动、不断优化和自我负责的,能在实现既定目标过程中进行自我反思,学习是一个自我控制的过程。在行动导向的教学中,并不完全排斥传统的教学方法。

五、学习环境与实训基地建设。工学结合课程需要相应的教学媒体和环境,应创设尽量真实的工作环境,让学生有机会完成与典型工作任务较为一致的学习任务。在此,高质量的实训基地具有重要的意义。目前实训基地建设的一些问题需引起注意,特别是盲目追求设备高端化。与课程建设脱节,许多先进设备缺乏相应的课程支持,无法发挥最佳效益。实训基地建设是课程建设的重要内容,其核心是校内“理论实践一体化的专业教室”建设和校外基地的“工学整合学习岗位”建设。应特别注意“学习岗位”设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并加强相应的、能促进学生自主学习的学习资源建设,以保证实习教学不流于形式。

六、课程质量控制。在工学结合课程的实施过程中,教学内容和教学活动更加丰富,教学空间增大,加大了职业院校教学管理工作的难度。这样,课程和教学质量控制的重点应当从外部评估转向教学者的自我控制。应建立全面、系统而科学的课程质量监控与评估(M&E)体系,其核心任务是发展职业院校的自我质量控制能力,即“认清课程运行状况、识别成功潜能、尽早发现问题并及时进行调整”。这里,国际质量控制领域的诸多理论和实践给我们提供了丰富的经验,如IS09000的质量因素控制、欧洲质量管理基金会(EFQM)的“质量控制系统化工具”等。可借鉴经合组织(OECD)“国际学生评价项目”(PISA)经验,对职业教育进行定期和动态的社会化评估,建立课程领域的决策者提醒机制,以及时纠正任何不利苗头。

(转载:《职教论坛》2008[2]下,赵志群)

第五篇:《“中央音乐学院科研资助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院发[2006]12号

中央音乐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央音乐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根据《社会科学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国家其它有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以中央音乐学院及其下属机构名义或以中央音乐学院教师(或科研人员)的身份承担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包括诸如教育部、文化部、北京市等上级主管部门资金立项的纵向科研项目,院内利用“中央音乐学院科研资助计划”基金立项的科研项目,以及与校外其它单位横向联合的科研项目,接受学校统一管理,其研究经费应一律汇入中央音乐学院计财处账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上述经费汇入其它财务账号。中央音乐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由科研处与院计财处共同负责管理。

第三条 中央音乐学院科研项目基金(即“中央音乐学院科研资助计划”基金)来源于学院拨付的科研专项基金,用于支持我院科研事业的发展。该基金亦由学院科研处负责管理。科研处根据学院科研情况,提出每年的资助项目数和资助总金额,经学院评审委员会批准执行。

第四条 项目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和本办法的规定,同时要方便科研,有利于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

第五条 项目经费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截留、挤占和挪用。项目经费的使用同时接受上级财务部门和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 项目经费使用范围

第六条 项目经费的使用范围,限于项目研究直接需要的费用,主要包括:

1. 资料费:指研究工作所需要的报刊、档案、文献、稿件的抄录、誊印、复印、复制、翻拍、翻译费用,以及必要的图书购置费用等。

2. 设备购置与使用费:指与科研直接相关的计算机、收集资料、采集分析数据所需的数码相机、摄像机、扫描仪等,或其它视听仪器设备购置费用。设备使用费包括资料录入费、资料查询费、上网费和软件费等。

3. 办公用品及耗材:含纸张、墨粉、文具、工具、计算机等各种媒体的存贮材料、记录材料、消耗材料。

4. 国内调研及学术活动差旅费:指为完成研究工作而必须进行的国内社会调研活动及参与和课题研究有关的学术会议等活动开支的差旅费,含交通、餐饮、通讯、住宿及其他费用。涉及港、澳、台地区及国外的调研差旅费,须经科研处审批。调研及学术活动差旅费不得用于课题组以外的人员。

5. 小型会议费:指为完成研究工作而举行的项目开题、专题

讨论、成果鉴定等小型会议所开支的费用。会议参加者一般应为课题组成员。小型会议费的开支标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 数据采集费:指使用计算机作为辅助研究手段的项目所支出的计算机数据处理费、以及用于课题研究的资料查询、信息交流等上网费、电话费、通讯费和软件费用等。

7. 咨询费:指为开展课题研究而进行的问卷调查费、统计分析、专家咨询、被试费、被调查者劳务费等支出的费用。

8. 劳务费:指直接参与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助研津贴,以及非课题组成员、科研辅助人员的劳务支出等。

9. 印刷费:指打印、誊写调查问卷材料、调研报告和研究成果的费用。

10. 出版费:仅限于所资助研究项目成果的出版补贴。

11. 成果鉴定费:指由科研处组织的成果鉴定活动所需的费用,包括会务组织费和鉴定专家的劳务费、鉴定工作的组织者和会务人员的劳务支出等。鉴定专家的劳务费根据鉴定工作量确定。

12. 管理费:除上级有关部门有明确规定,科研处按不同项目的性质从每个项目经费总额中一次性提取:

(1)上级主管部门立项的科研项目每项收取5%的管理费;

(2)校内立项课题每项收取5%的管理费;

(3)与校外横向联合的科研项目每项收取10%的管理费; 管理费主要用于科研项目立项评审、提供科研条件和服务费用的补偿,以及财务管理工作补贴。管理费作为研究管理活动的基金,由科研处和计财处按照3:2的比例共同支配。

13. 招待费:是指因科研需要接待相关人员的工作餐费。每次报销的金额不得超过该次报销经费总金额的10%。

14. 其它:项目研究过程中必须开支的其它费用。

第三章 项目经费的拨付

第七条 项目经费资助金额由项目立项单位或院评审委员会审定。项目经费一次核定,分期拨款,包干使用,超支不补。

第八条 科研处在评审工作结束后的半个月内,与项目负责人签订《中央音乐学院科研项目立项协议书》,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计财处,之后即可按照所批准经费数额报销使用。

第九条 为保证科研项目按期保质完成,科研处从每个项目中提取资助总金额的15%作为预留保证金(仅限于校内立项课题)。保证金优先用于项目鉴定所需费用,余额在项目鉴定通过后由项目承担人报销使用。

第十条 校内科研项目经费由科研处掌握分配额度,分三次下达:第一次在项目立项后下达,额度为资助总金额的1/2;第二次在项目通过中期检查之后下达,额度为扣除管理费和预留保证金之后的剩余经费;第三次在项目结项后下达,额度为扣除结项鉴定费用后的预留保证金。

第十一条 科研项目结项后,结余部分经费(含保证金)必须在6个月内完成财务结账手续。过期不办理者,其剩余经费由学院收回,作为科研基金统一支配。

第十二条 在项目进行过程中,经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暂停

1、 需要调整课题组负责人或主要成员的;

2、 需要修改、变更或终止项目协议的;

3、 未能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的;

4、 经费开支不符合本办法及有关规定的。

第四章 项目经费的管理与监督

第十三条 项目负责人在科研处和本单位财务管理部门的指导下,按计划自主支配使用项目经费。

第十四条 项目经费可跨年度累计使用。

第十五条 科研经费采取票据报销的方式支付,由科研处负责人签字。报销单据均须为客户名称标记为“中央音乐学院”的国家正式发票。

对于无正式票据的酬劳性费用,如私人收藏的乐谱、音像、音响资料提供费,被采访人的误工费,专家咨询费以及其它形式的劳务费等酬金支出,须由课题负责人开具每项支出的详细清单(包括资料提供者的姓名、所在地及资料目录,或被采访者的姓名、所在地及调研采访的内容、时间、地点等,以及酬金核算的标准),并由接受该酬金者、调研采访者及项目负责人共同签字,作为支付凭证。校外接受酬金者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号码,校内接受酬金者的酬金划入工资账号,并据此依法纳税。

第十六条 购买科研项目所需的办公用品、仪器设备等,应按照国家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执行;属于固定资产的应办理固定资产登记

第十七条 项目一经批准,不得无故中止。对无故不完成研究任务或自行终止研究者,停止对该项目的拨款,并追回已拨经费。

项目负责人一年以上无故不参加本项目研究工作的,作无故中止项目处理。无故中止项目者,三年内不得申请新的项目。

项目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因不可抗力需终止研究工作的,须向科研处提出报告,报评审委员会审核批复后,作因故中止项目处理,剩余经费返还学院。

第十八条 科研处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有监督、检查权。对违反本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分别采取书面警告、通报批评、停止拨款、撤销项目等处理措施。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院教师所承担的各类来源的科研项目,包括横向联合项目、本院立项的项目以及教育部、文化部、北京市教委等上级部门立项的各类科研项目。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中央音乐学院科研处。

中央音乐学院

2006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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