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签证知识范文

2022-06-01

第一篇:护照签证知识范文

护照知识

1、党政机关副处级以下因公临时出国人员。

2、除外商独资企业、私人企业以外的各企业、事业单位从事经贸、科技等活动的人员。

3、参加各种非政府间国际学术组织和国外学术团体举办的学术会议的人员,及参加中外学术团体、教育机构间互访的人员,单位派往国外讲学、任教和工作的人员。

4、民间组织的出国人员。

5、新闻机构出国人员。

6、出国演出或举办展览的人员。

7、出国参加比赛或训练人员。

8、国内远洋公司海员。

9、从事对外经济援助的人员。

10、常驻国外民间机构的人员。

11、到国外进修的中科院和工程院的院士、高等院校的校长、副校长及相当这一级别的人员(其余公派留学人员原则上持用因私护照)。

12、为执行科技合作协议,并持有《执行科技合作协议出国合作研究、进修人员登记表》(KW121表)的出国进修人员。

13、颁发护照机关认为需持因公普通护照的人员。

护照有一定的有效期限,过期即为无效护照,丧失法律证明效力。我国因私普通护照有效期一般为5年,可以延期两次,每次不超过5年。从2007年开始一般都是10年了。

办理护照的方法?

第一部分 申请办理护照的程序

护照是公民在国际间通行所使用的身份证和国籍证明,也是一国政府为其提供外交保护的重要依据。为此,北京市居民出国旅游,需要申请办理护照。

具体程序是:

1、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公安分县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或者参团

旅行社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填写申请表。

3、提交申请。提交申请时必须携带下列材料:

A、 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原件和户口簿首页、本人资料页、变更页及身份证的复印件。

B、 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原件。

C、 符合要求的彩色照片一张。

4、领取护照。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受理申请后,审批、制作和签发护照的时间是14个工作日。领取护照时,须携

带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领取护照《回执》和200元工本费。凡在《回执》上标明取证日期3个月后没有领取证件的

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将予以销毁。

备注: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地址: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2号

海淀受理点:海淀区阜成路67号

朝阳受理点:朝阳区京广中心商务楼二层

接待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8:30至16:30

咨询电话:84020101

网 址:eservice.bejing.gov.cn

港中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证照部咨询电话:85183131-8611

第二部分 填写申请表

填写《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一定要认真细致,逐项如实填写。在填写时,必须使用黑色或者蓝黑墨水,字迹清楚整洁,不准涂改。具体项目的填写要求是:

第一页:

“申请人姓名”,填写本人姓名;

“受理日期”等项目无需填写;

第二页:

“姓名”,填写本人现用名,须使用国家标准简化字,与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一致;

“拼音姓名”,须按普通话拼写;

“出生日期”,与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一致;

“民族”,与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一致;

“公民身份证号”,逐格填写;

“出生地”,填写省、自治区、直辖市;

“婚姻状况”,按实际情况填写;

“户口所在地”,填写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的详细地址;

“户口所属派出所”,按户口簿上派出所的印章名称填写;

“政治面貌”,可以填写“中共党员”、“共青团员”、“群众”或者民主党派的名称;

“文化程度”,填写国家主管教育部门承认的最高学历;

“职业、职务、职称”,按申请人现状况和国家承认的“职称”填写;

“工作单位”,填写全称,申请人人事档案与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填写现工作单位,在备注栏内注明档案存放地;退休人员人事档案

存放在原单位,填写原单位;

“联系电话”,填写可以直接联系的电话;

“家庭住址”,填写现住址;

“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按实际情况填写;

“前往国家或者地区”,填写此次拟前往的第一个国家或者地区;

“属第( )次申请因私出国(境)”,指在公安机关申请出国(境)的次数,未被批准的也合并计算,并在备注栏内说明未被批准

的情况;

“出境事由”,选择“旅游”一项;

“本人简历”,从初中开始,起止日期要准确、衔接;

第三页:

“境外邀请人基本情况及申请人的关系”,填写“自费出国旅游”;

“国内外家庭主要成员”,按实际情况填写,境外人员的单位和地址用中文填写;

“备注”,填写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页:

“单位或者派出所意见”,填写是否同意申请人出国(境)。意见内容包括:申请表所填内容是否属实、申请人是否具有法定不准

出境的五种情形和是否同意申请人出国(境)等。负责出具意见的人员必须签名、加盖公章、注明准确的联系电话和日期。单位或

者派出所意见自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法定不准出境的五种情形:

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

2、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

3、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4、正在被劳动教养的;

5、国务院有关主管机关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关于单位或者派出所的意见,需要说明的是:

(一)国家公职人员,由其组织人事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意见。

(二)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和事业单位员工,由所在企、事业法人代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人事、保卫部门签署意见,法人代表

本人出境,由相应的上级人事管理部门出具意见。

(上述人员已经离开原单位。但是档案仍在原单位的,应由原单位出具意见。)

(三)14周岁以上(含14周岁)的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出具意见。未满14周岁的,由其父母或者监护人出具意见,免交单位或者

派出所的意见。监护人是祖父母、外祖父母或者近亲属的,须提交能证明亲属关系的证明,如派出所或者监护人单位出具的

亲属关系证明和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等。

(四)上述

(一)

(二)

(三)类人员以外的申请人,档案存放在全国人才交流中心、北京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的,可由“中心”

出具意见;档案存放在北京市区(县)人才交流中心的,可分别由“中心”和区(县)人事局或者劳动局出具意见。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各部委人才交流中心、北京市教育系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等仅限为中心存档的本系统内部流动人员出

具意见。

(五)在外地工作的北京市居民符合上述

(一)

(二)类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意见。

(六)其他人员由北京市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意见。

注意事项:一是全部相应证明材料和复印件必须是B5或者A4纸规格;二是因为需要当即拍摄护照专用照片,所以客人应注意本人的服饰与仪表;三是贴在申请表上的照片须是直边正面免冠彩色本人半身证件照,光面相纸、背景颜色为淡蓝色,人像要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儿童不系红领巾。不符合上述要求及一次性快照、翻拍的照片或彩色打印机打印的照片不予受理。

第三部分 护照换发补发延期

我国目前使用的普通护照有效期为5年,可以在有效期满前6个月之内申请办理延期2次,每次5年。

北京从2000年7月18日起开始签发新版护照。为此,在2000年7月18日前领取的旧版护照不再延期、加页,当其有效期届满时一律换发新版护照。换发护照工本费200元,加注20元。

换发护照:

换发护照须提交填写完整的《护照换发补发延期变更申请表》一份和一张符合要求的照片,并到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接待大厅拍摄护照数码扫描专用照片。申请换发护照,必须符合下列情况:

1、护照已经延期2次,即将届满不能再延期的;

2、护照的签证页已经用完;

3、护照出现质量不合格的问题;

4、护照被损坏申请换发的;

5、 护照被涂改的申请换发的;

6、公安出入境管理机关认可的其他情形。

申请换发护照,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姓名、出生日期、居民身份证号码发生变化时申请换发,须出示变更后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 损坏护照申请换发的,公安部规定,自受理之日起3个月后才可以办理换发护照。工本费加倍收费400元,加注20元。

3、 涂改护照申请换发的,自处罚终结3个月后才可以申请换发。工本费加倍收费400元,加注20元。

4、 申请人要求保留原护照上的签证,可以将换发的新护照与已经注销的原护照合订使用。

加注护照:

申请人申请获得护照后,资料登记页内容发生变化需要加注时,必须提交填写完整的《护照换发补发延期变更申请表》一份和一张符合要求的照片。加注收费20元。具体要求是:

1、 中文姓名加注,须提交相应的户籍证明;

2、 外文姓名加注,须提交注有该姓名的相应材料复印件;

3、 出生日期加注,须提交相应的户籍证明或者出生证明;

4、 减少携行人加注,须提交持照人出具的减少携行人的说明。

补发护照:

遗失护照要求补发的,须提交填写完整的《护照换发补发延期变更申请表》一份和一张符合要求的照片,并到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接待大厅拍摄护照数码扫描专用照片。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受理后经核实无误,于3个月以后补发。工本费加倍收费400元,加注20元。具体程序是:

一、 在出境前遗失

1、 在遗失地公安机关开据报失证明;

2、 在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备案;

3、 凭备案证明到《首都公安报》登报声明作废;

4、 提交报失证明、作废声明、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相应复印件,在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申请补发。

二、 在境外遗失

1、 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2、 提交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相应复印件;

3、 在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与遗失地我国驻外使领馆核实后补发。

三、在外长期居住短期回国遗失

1、在遗失地公安机关开据报失证明;

2、在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备案;

3、凭备案证明到《首都公安报》登报声明作废;

4、 提交报失证明、作废声明和在国外定居、学习、工作的有效证明,申请补发,5个工作日后即可领取。

备注:在《首都公安报》登报声明原证件挂失作废的费用是160元。

第四部分 外地居民在京申办护照

在北京工作的外地居民,可以前往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申请办理护照。但是,受理的范围和程序具有严格的规定。

受理范围:仅限在“三资企业、境外商社在京常驻”中连续工作一年以的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暂住人员,因本企业需要出国的,可在暂住地申请办理护照。在户口所在地申办过护照的人员在暂住地不得再申请护照。具体申办手续如下:

1、 所在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2、 已经在京居住一年以上的《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所在企业的工作聘书或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上注明姓名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免交工作聘书或者合同);

4、 企业派遣函(企业法人可免交);

5、 户籍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 暂住地派出所出具的在暂住期间无违法犯罪行为的证明;

7、 由原存档单位出具的出国意见(在申请表上出具意见或者另出公函均可);

8、 境外邀请函及其中文翻译件;

9、 贴有符合规定要求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

10、 护照工本费200元

审批程序:公安机关受理后,须与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核查。何时领取护照等待通知。 此项申请不能办理加急手续。

第五部分 委托外省市旅行社协助办理护照

没有护照的外省市居民参加该公司组织的出国旅游团队,可以根据客人的要求,委托外省市旅行社协助为其办理护照,也可以为其出具办理护照所需的参团证明。

1、委托外省市旅行社协助办理护照。在客人提供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联系电话和户籍所在地等信息后,与客人所在省市旅行社联系,并出具委托办理护照的“委托书”。此后,还需要将委托的旅行社联系人和电话通知客人。

2、客人申请办理护照需要该公司提供参团旅游证明时,可以酌情为客人出具。

申请香港和澳门地区旅游证件须知 TOP

第一部分 赴香港和澳门地区旅游

内地居民赴香港和澳门地区旅游,必须持有有效的《港澳通行证》和旅游签注,并参加由国家旅游局批准的特许经营港澳游的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集体进出港澳地区。在停留期间,可以按照旅游团的安排进行观光、探亲访友或者购物等活动。个人不能赴香港和澳门地区旅游。

该公司是获准特许经营港澳游的旅游公司,配备有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指定安装的拍摄制作《港澳通行证》数码扫描专用照片的设备。参团人员可以在该公司申请办理赴香港和澳门地区旅游的全部手续,无需再前往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首次申请办理《港澳通行证》和旅游签注的程序是:

一、准备材料

1、 在该公司前台或者门市领取《中国公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审批表》(简称“申请表”);

2、 填写申请表和单位出具意见(参见填写出国申请表和单位意见要求);

3、 提交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

4、 3张符合规格要求的彩色照片;

5、 团款发票。

二、 照相

客人必须本人来公司,在照相室现场拍摄制作《港澳通行证》的数码扫描专用照片。

三、 收费标准

该公司对于单办《港澳通行证》和旅游签注的客人每人收取300元。参团的收费标准依客人参团的线路而定。

四、 办理的时间

申请办理《港澳通行证》和旅游签注需要10个工作日。特殊紧急情况,可以申请办理加急手续。

备注:已经定居国外在北京居住或者工作的中国公民申请办理《港澳通行证》和旅游签注无需提交单位或者派出所意见。

申请办理旅游签注的程序是:

《港澳通行证》有效期5年。旅游签注自签发之日起3个月有效,可以一次入出境。在《港澳通行证》有效期内可以多次申请旅游签注。持有效证件再次申请旅游签证,无需提交单位或者派出所意见。

具体程序是:

1、 在该公司前台或者门市领取和填写申请表;

2、 提交3张符合规格要求的彩色照片;

3、 提交团款发票。

香港或者澳门一地旅游签注60元、港澳两地旅游签注100元。参团的收费标准依客人参团的线路而定。

第二部分 《港澳通行证》的换(补)发

《港澳通行证》有效期限5年。有效期满不能延期,只能申请换发。如果过期,必须交回过期证件,并按首次申请《港澳通行证》和旅游签注的手续重新申请。

持证人在申请旅游签注时,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换发证件:

1、 证件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

2、 证件有效期剩余时间短于将签发的签注有效期;

3、 证件签注页用完或者即将用完的;

4、 证件被损坏的;

5、经审批机关或者主管部门认可的其他特殊情况。

持证人遗失《港澳通行证》,在申请补发时必须履行下列手续:

1、 提供遗失地公安派出所的报失证明;

2、 凭报失证明到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备案;

3、 凭备案证明在《首都公安报》登报声明原证件挂失作废;

4、凭登报声明、报失证明、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和户口簿、身份证的原件与复印件到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申请补发证件。

备注:在《首都公安报》登报声明原证件挂失作废的费用是210元。

第三部分 赴香港和澳门地区从事商务活动

内地居民赴香港和澳门地区从事商务活动,实行限额审批,签发《港澳通行证》和相应签注。

商务签注分为14天一次、3个月多次、1年多次和3年多次四类。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或者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多次商务签注在有效期内每次在港(澳)停留不超过14天。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3个月多次、1年多次和3年多次商务签注有两个有效期限,即:第一个有效期限是从签发之日起开始计算的3个月首次入境期限,如果没有在此期限内入境,此多次商务签注即失效;第二个有效期限是从首次入境之日起开始计算的3个月、1年和3年多次往返期限。

一、申请范围:

1、 签订合同或者参加招标、投标的;

2、 检验、监装设备、货物的;

3、 参加展览会、交易会的;

4、 解决索赔问题或者参加民事诉讼活动的;

5、 应邀从事商务、科技考察的;

6、 从事其他经贸活动的。

二、申请程序

申请赴香港和澳门地区从事商务活动应提交下列证明:

1、 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审批表》(香港和澳门地区各一份);

2、 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

3、 所在企业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一年和3年多次商务签注需要提交上的纳税证明;

4、 所在企业、机关的派遣证明;

5、 聘书或者聘雇合同等雇用证明;

6、 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认为必要的其他相应证明;

申请1年(含)以上商务签注的,申请人单位需在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备案。申请3年多次商务签注的申请人,必须曾办理过1年多次签注并多次使用。

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应聘在内地企业工作期间需要赴港从事商务、培训活动的,除提交上述相应证明以外,还需要交验中国护照或者其他能够替代护照的证件、定居证明、在内地企业或者机构工作的证明和临时住宿登记记录。

外省市居民赴香港和澳门地区从事商务等非公务活动,在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申请3个月以内多次商务签注不受在京暂住的限制。申请1年多次商务需要在京暂住1年(含)以上。申请时提交《暂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收费标准:

公安机关收取的《港澳通行证》工本费是每本100元、香港商务签注100元、澳门商务签注100元。

四、办理的时间

申请办理《港澳通行证》和商务签注需要10个工作日。参加紧急商务活动需在10日内到达的,提交有商务活动日期的邀请证明可以申请办理5个工作日加急。

二、 领取证件

领取证件应携带本人户口簿或者居民身份证和《回执》,在交费后领取。凡在《回执》上标明取证日期3个月后没有领取证件的,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将予以销毁。

第四部分 申请办理《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是发给台湾居民前来大陆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或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交流等活动使用的通行证件,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委托有关机关签发。目前,主要委托香港、澳门中国旅行社、外交部驻香港特派员公署、澳门签证办事处等机构受理,由广东省公安厅签发。另外,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还指定一些口岸公安机关签发。经由国外来大陆的,由中国驻外使领馆或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签发《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通行证》。通行证有效期为5年,由发证机关在通行证上逐次签注。台湾居民因在大陆投资、贸易等经济活动或者因其他事务来大陆后,需要多次来大陆的,由公安机关办理多次有效的签注。

申请办理的具体程序是:

1、 填写《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一份

2、 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A、台湾护照复印件

B、台湾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C、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复印件

D、两寸近照3张

3、 办理时间:约需15----20个工作日

办理北京口岸团体旅游签证须知

根据北京市公安局和北京市旅游局《关于在北京口岸办理团体旅游签证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港中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有权为外国旅行团和因紧急事由需要入境的外国人申请办理北京口岸团体旅游签证。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可以申请口岸团体旅游签证的人员

持因私普通护照来华旅行的外国人。旅行团组团人数不受限制。

口岸签证机关为来华旅行的外国人签发的是一次或者两次入境有效的团体旅游签证,有效期30天。因交通工具、气候条件和突发性伤、疾病等特殊原因,提供相关证明可以办理提前或者推迟出境手续。

二、不准申请口岸团体旅游签证的人员

1、 我国依法规定的不准入境外国人;

2、 持外交、公务、官员(特别)护照的外国人和外国记者;

3、 来华目的与旅行者身份不符的外国人;

4、 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外国人。

三、申请程序

1、 组团社须在团队抵达北京口岸72小时前提供团队成员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职业、国籍、护照号码、护照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等相关内容信息(俄罗斯人需要提供每人的护照复印件)。

2、 该公司负责将团队成员信息录入和传输至北京市旅游局和北京市公安局口岸签证申请系统;

3、 该公司负责填写《旅行社办理旅行团入境签证通知申请表》一式一份、从北京市旅游局和北京市公安局口岸签证申请系统下载

《团体旅游签证表》一式二份;

4、 该公司负责将《旅行社办理旅行团入境签证通知申请表》和《团体旅游签证表》送北京市旅游局综合管理处审批;

5、 该公司负责将北京市旅游局和北京市公安局核发的《签证通知函电》和《团体旅游签证表》交给组团社。

四、入境程序

1、 旅行团持北京市旅游局核发的《团体旅游签证表》登机;

2、 旅行团成员抵达口岸后持《签证通知函电》和《团体旅游签证表》到口岸签证机关申请口岸团体旅游签证。

3、 口岸团体旅游签证实行贴纸签证,做在《团体旅游签证表》的第一页,并加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编号国徽章

4、 入境时,旅行团向边防检查站提交全团成员的护照、《团体旅游签证表》,免填“入出境登记卡”。

五、目前口岸签证费用

1、 对等国家口岸签证美元收费标准

韩国:20美元 澳大利亚:25美元

日本:30美元 美国:30美元

英国:40美元 法国:40美元

加拿大:40美元 俄罗斯:50美元

2、 非对等国家口岸签证收费12美元。

六、申请手续费及付款方式

一人旅行团每人收取100元人民币;

二人至九人旅行团每人收取50元人民币;

十人以上旅行团每人收取30元人民币。

上述价格不含机场接机费用。如需该公司单独派员机场接机,费用另计。

申请手续费实行单团核算,以现金、支票或者银行汇款形式支付。

护照遗失了怎么办 TOP

护照是国家主管机关的给本国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旅行、居留使用的合法身份证件和国籍证明。持照人对护照应妥为保管,防止丢失或损坏。以北京市居民为例,如因不慎在本市遗失了护照,请立即向遗失地区、县公安机关申报,并凭上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前往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备案,然后持证明到《首都公安报》社办理护照挂失声明手续,待"挂失声明"刊载后,持"挂失声明"到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申请办理新护照。具体办法是:

一、 出境后又返回国内丢失护照的,可持本人在国外的身份证明(主要指要国外的身份证、居留证、注册的学生证、就职证明)申请补发护照。

二、 在外埠丢失护照的,可持遗失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遗失证明,先在《首都公安报》办理护照挂失声明手续后,再申请补发护照。

三、 在国外丢失护照,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或者其他入出境证件回国的,可凭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有关证明和入境证件及有

四、 丢失我国驻外使领馆签发护照的,持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出国前系北京市常住户口的证明申请办理。

在国外丢失护照的补办办法:

护照为重要身份证件,持照人应妥为保存,不得损毁。凡在国外遗失中国护照者,应立即向当地或附近的中国大使馆或领事馆报告并办理以下申请补发护照手续:

1、填写“中国护照、旅行证、护照延期、加注、加页申请表”一份;

2、交近期正面免冠像片三张,其中一张贴在申请表上;

3、提供原护照号码、护照颁发机关和发照日期,最好提供原护照影印件;

4、写一份报告,详细说明护照遗失过程;

5、登报声明原护照丢失并作废,将登有遗失声明的报纸连同其它文件一起送交大使馆;并提供报警号码;

6、提供获准在加拿大居留的身份证件;

7、尽可能提供能证明本人身份、出生日期的其他补充材料;

8、公派留学、进修人员及访问学者申请补发护照,须通过大使馆教育处办理有关手续,联系地址如下: EDUCATIONAL OFFICE EMBASSY OF CHINA 80 COBOURG STREET OTTAWA, ONT. K1N 8H1 TEL: (613) 789 - 6312

9、凡申请补发护照者,必须由本人亲自来大使馆办理。

10、因私普通护照遗失后补发须交费:130 加元;因公普通护照遗失后补发须交费:80 加元。付费方式可用现金、汇票或保付支票支付。收款人请写“EMBASSY OF CHINA”。请勿使用个人支票。

第二篇:护照签证

怎么办签证和护照

准备出国探亲、访友、旅游、留学、定居、就业或从事商务等其他非公务活动,需要申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请您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公安分(县)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或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入国(境)申请表》。按照附发的办理护照须知要求填写申请表,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准备与出境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工具/原料

本人携带全部原件和A4规格的复印件 贴近期2寸淡蓝色背景彩色证件照1张 与出境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户口簿首页、本人资料页、变更页和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

方法/步骤

本人携带全部原件和A4规格的复印件,到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提交申请。申请时须提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原件,贴近期2寸淡蓝色背景彩色证件照1张;与出境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户口簿首页、本人资料页、变更页和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

5个工作日后,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和取证回执单,交付200元工本费即可领取取护照。

2.领取申请表

您准备出国探亲、访友、旅游、留学、定居、就业或从事商务等其他非公务活动,需要申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入国(境)申请表》。领表地点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公安分(县)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沈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领取。

3.填写申请表

填写申请表须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笔填写,要求字迹清楚、整洁,不准涂改。

“身份证号码”以户口簿升位后18位填写(如没有升位仍可填写15位);

“姓名”使用国家标准简化汉字,与户口簿、身份证一致?

“拼音姓名”按普通话拼写;

“出生日期”须与户口簿、身份证一致;

“出生地”填写省、直辖市即可;

“婚姻状况”按实际填写;

“政治面貌”可填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民主党派名称或群众;

“文化程度”填写国家主管教育部门承认的最高学历;

“户口所在地址”填写与户口簿一致的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的详细地址;

“家庭现住址、邮编”请依照家庭现居住地如实填写;

“本人身份”须如实依项选择;工作单位填写全称,注明职务;档案与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填写现在的单位,在备注栏注明档案存放地,退休人员档案在原单位填原单位;

“单位地址”须写清单位的具体位地址门牌号码;

“前往国家地区”按出境后第一个国家填写或中国台湾,不含过境国家;

“属第几次申请因私出境”填写在公安机关申请出境的次数,未被批准的也合并计算,并备注栏说明未被批准情况;出境事由只选择一项;

“申请证件种类类别”请按实际申请证件种类只可选择一种;

“原护照号码”选择护照延期、换发、补发的请填写此栏;

“家庭主要成员”填写配偶、子女、父母、公婆、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家庭成员在境外的,用中文填写境外单位、地址;

“本人简历”从参加工作填起至今,起止日期要准确、衔接;

“取证方式”请自愿选择;

“以下由申请人所在位组织人事部门填写”是由单位负责人填写,签署意见并盖章签名。

4.哪些人员需要单位出具意见并盖公章

1) 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在职的县(处)级以上的领导干部,离(退)休的厅(局)级以上干部;

2) 金融机构,国有企业的法人代表,金融机构分支行(分支公司)以上领导成员及其相应职级的领导干部,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国有控股企业中的国有股权代表;

3) 各部门、行业中涉及国家安全及国有资产安全、行业机密人员;

4) 其他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人员。

5.申请加急的条件

如果您遇到紧急情况,符合下列条件并经公安机关审查批准后,可在提交申请时办理加急。申请加急的条件:

1) 出国治病或探望危重病人,须提交境外医院开具的证明。

2) 出国奔丧,须提交境外医院或警察局开具的死亡证明。

3) 出国参加紧急商务活动,须提交境外邀请函。

4) 出国留学、开学时间临近,须提交录取学校入学通知书。

5) 前往国入境许可或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

6) 公安机关认为确属紧急的其他情形。

办理加急业务申请,外文材料须到公安局指定的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

6.领取证件

取证可由本人领取或通过邮政局速递,按照《取证回执单》上的日期领取证件。须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持《取证回执单》,交费后领取证件。因故不能本人领取的,须写委托书,受托人持本人和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登记后领取。制作完毕的证件保管期为三个月,过期不领取的予以销毁。

取证程序:

1) 凭《取证回执》到收费台交费;

2) 凭交费收据到领证台领取证件;

3) 领取证件时,请仔细核对护照内容,避免发生差错。

为减少您的往返次数,一次办结护照申请,建议采用邮政速递业务。愿意速递的人员,请在办结申请手续后,持《取证回执单》到邮政局设在出入境管理处接待大厅的服务台办理邮政速递手续,护照邮寄费用直接交邮局柜台即可。

7.哪些出境事由需提交证明材料

1) 公派留学,包括国家公派和单位公派,须提交填写完整的《公派留学人员申 请护照登记表》。

2) 收养儿童出国定居,须提交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省级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登记书、领养人的护照或其它身份证件。

3) 由劳务公司办理的出国劳务人员,须提交有外派劳务经营权的劳务公司出具的劳务项目的说明。

4) 一般办理周期是7——15个工作日 一般7天可以领取!

办理护照的一般程序为:

1.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公安分县局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填写申请表。

3.提交申请。提交申请时必须携带下列材料:

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原件和户口簿首页、本人资料页、变更页及身份证的复印件。

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原件。

符合要求的彩色照片一张。 4. 领取护照。

当地出入境管理处受理申请后,审批、制作和签发护照的时间是14个工作日。领取护照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领取护照《回执》和200元工本费。

办理护照具体程序为

中国公民申领因私普通护照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其 (一般程序是): (1)领取出境申请表:

本人(或委托亲友)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的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和证件: ①户口簿;

②身份证或其他户籍证明; ③工作证(退休证);

④与出境事由有关的相应材料(邀请信,担保书等); ⑤介绍信。

(2)填写《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 ①填写前,首先要仔细阅读表格内的每项内容以及填表须知,如有不明白处要向入 境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询问或通过有关咨询服务机构帮助填写;

②申请表格必须用钢笔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不能潦草或涂改; ③此表一式四份,必须全部填写,且每项内容必须一致;

④表格的右上角印有申请编号(四张表编号是一致的),申请人必须牢记,以便日后 查询; ⑤标题后的括号内应填写本人申请前往国家或地区的名称;

⑥“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和派出所的填写,必须与本人户口簿内的记载相一致; ⑦申请表内各栏填写的要求。

“姓名”一栏,申请人的姓名必须与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上的记载相一致,必须用标准 汉字的正楷书写,不得任意更改姓名,也不得填写别名。 “外文译名”一栏,必须按照本人汉语姓名的普通话读音的汉语拼音字母拼写,书写 时分姓氏和名字两部分,姓氏在前,名字在后,不得将姓氏和名字两部分连在一起写;复 姓连 写,但也必须和名字分为两部分书写;少数民族语姓名,须按照民族语的读音,用汉语拼 音字母名翻译转写;如有的申请人姓名有其他拼写形式,可以申请加注在备注页中。

“身份证号码”一栏,应根据公安机关颁发的本人正式身份证内的号码填写,不得填 写临时身份证内的号码。没有申领过居民身份证的申请人可以不填写此栏或填写”无”。

“出生日期”一栏,须与户口簿和身份证中记载的出生日期(包括年月日)填写一致。

“出生地”一栏,须与本人户口簿上的记载一致,出生于中国的,填写出生地的省或 自治区,直辖市,或香港,澳门,台湾;出生于国外的,填写出生国的中文名称。

“籍贯”一栏,必须与户口簿的记载一致。

“民族”一栏,必须与户口簿上记载一致。

“婚姻状况”一栏,必须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填写“已婚”,“未婚”,“离婚”和“丧偶”四种情况之一。 “文化程度”一栏,按照本人最高学历填写。

“政治面目”一栏,须按本人实际情况填写“群众”,“团员”,“中共党员”或“某民主党派”等。

“工作单位”一栏,须填写本人工作或学习单位的全称。没有工作单位的可填写“ 退休”,“退职”,“退学”,“待业”等。

“职务”一栏,须填写本人现在所担任的实际职务,或本人所从事的职业。

“职称”一栏,应按照有关部门实际评定的本人专业技术职称填写。没有经过评定职 称的,可不填写。

“地址”及“电话”二栏,无论是工作单位的地址电话,还是家庭住址的地址电话,都必须填写详细地址,包括区,县,乡镇,街巷名称,门牌号码,邮政编码等。 “本人简历”一栏,须填写从上小学开始的主要学历和工作经历,包括起止年、月、单位名称和本人职务等,要连续填写到填表日期止,中间不得有时间间隔或中断。

“出境事由”一栏,根据本人要求出境的实际理由和邀请信的邀请内容填写“探亲”, “访友”,“旅游”,“定居”,“留学”,“研修”等。

“单程或双程”一栏,除出国出境“定居”者应填写“单程”外,其他出国事由者,均应填写“双程”。

“偕行不满16岁的儿童”一栏,如大人和儿童共同申领一本护照的,须填写此栏。 分别申领护照者,则无需填写。

“在境外期间的经济担保和经济担保人情况”一栏,须填写担保人的姓名,年龄,国 籍或籍贯,与本人关系等。

“自费留学就读学校”一栏,填写前往国家留学就读的学校的名称(全名)。

“留学生类别”一栏,应根据本人出国学习的性质填写,出国读语言的填“就读”,读专科学校的填“专科”,读大学或接受大学以上教育的填“留学”。

“所读专业”,“所读学位”,“学年”,“开学日期”几栏,申请人应根据国外(境外) 校方所发的“入学通知书”规定的有关内容填写。 “国内外主要亲友”一栏,国内亲属主要指直系亲属和近亲属,国外的亲友主要是联 系密切的,且须填写其在国外的住址(中英文均可)。

“备注”一栏,须填写本人申领护照的理由或凭据,如出国工作的填“工作聘书”或“ 合同书”;出国留学就读的填“入学通知书”,“经济担保书”;出国探亲定居的填“邀请信”等 。

(3)递交《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

①按填表要求填写完《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后,须经所在单位党委或人事保卫部门盖章,如系待业人员须经所在街道办事处或派出所盖章;如系农村户口,须经所在农 村乡镇党委一级部门盖章;

②开具《因私申请出国介绍信》一封(由在申请表格上盖章的单位在盖章的同时开 具),介绍信台头应当写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内容写同意申请人前往XX国家(或地 区)探亲访友,定居,留学等;

③拍好护照照片(一般为小二寸、近三个月内的黑白或彩色免冠正面照片)并按要求贴在《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上。此外至少另外准备2~3张同样的照片并在照片背面写上 本人姓名; ④准备好有关出国出境的证件材料,如邀请信,担保书,入学通知书等的复印件 ;

⑤准备好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工作证或其他户籍证明,或“学生证”、“待业证”、“离退休证”、“辞、退职证明”、“职称证”等。

⑥到公关机关的出入境管理部门递交已填写完毕的《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及 国外(境外)邀请信,担保书,单位介绍信,户口簿,工作证及学生证或待业证,离退休证,身份证和本人照片等。 如因特殊原因申领加急护照,必须在递交材料的同时特别说明。 ⑦等候护照: 公安机关的出入境管理部门接受本人所递交的申请表格和相应材料并审核后即可做出是否批准同意申请人的申领护照决定,并一般在30天内(地处交通不便偏僻的在60天内, 加急的一般在一周左右)即可通知申请人。交表时务必记住本人的申请编号以便查询。 ⑧领取护照: 当公安机关受理本人的申领护照材料后,须经过审核和制作护照的过程,申请人可在规定 的时间之内耐心等待并可按递交材料时约定的时间或在接到公安部门的通知后前往领取护照 和出境登记卡。

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接到公安部门,关于领取护照的通知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章第五条规定: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接到审批结果通知的,有权查询,受理部门应当作出答复;申请人认为不批准出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的,有权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管理 机关应当作出处理和签名。如申请人遇到此类情况,可根据此规定办理。 有关签证的注意事项

签证申报所需证件、材料

各国团组或个人向外国驻华使领事馆申办签证时,必须备齐一切必要的证件、资料、表格、照片和签证费用等。这些证件、资料包括:

1、提供有效的护照;

2、提供国外邀请函电;

3、提供申请人的照片(照片应与护照相一致);

4、填写外国签证申请表格;

5、因公务出国,由省、市、自治区外事办或中央部委外事局备妥致前往国家驻华使领馆的照会或函件;

6、准备好签证费。

各国驻华使馆对申请签证所持邀请电函的要求不尽相同,但大体有以下几点: (1)、邀请函电必须是前往国本土发来的,有邀请人亲笔签署的信函原件,邀请信上要注明邀请人的地址、电话。

(2)、邀请函电上必须注明团组人数、成员姓名、访问目的(访问目的要详细,不能只说 考察培训等,要写明具体内容)、停留期限(停留期限是写某年、某月、某日到达,到达后停留多长时间;或写从某年、某月、某日到某年、某月、某日出境)、出访费用由何方负担。如系外方负担全部费用,应给予写明;如系外方负担部分费用,则应写明负担哪一部分费用。 (3)、邀请信函不得做任何改动,即使是邀请人本人对其内容进行修改也应重新发出邀请函,不得涂改后复印,否则会引起外国使领馆的误解,甚至会影响到签证人单位的信誉。 有些国家对入国签证有特殊要求,如赴日本的团、组或人员需提供日方《入国理由书》、 《身元保证书》、访问日程表等。

外国使领馆对送交申请签证的护照有以下要求:

(1)、护照必须有效。送交外国驻华使领馆的护照有效期必须在6个月以上,如有效期不足6个月,外国驻华使馆将不予签证。 (2)、持照人必须在护照上签名。

签证申请

1、使领馆:同中国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大部分建有使领馆。使馆在北京,领馆在经济发达的中心城市。他们均负责办理前往他们国家的签证事项。分工为领馆负责所辖区域的签证事宜,使馆负责其他地区。

具体领事馆情况如下:

上海:日本,澳大利亚,美国,德国,荷兰,丹麦,挪威,新西兰负责

上海市,浙江,安徽,江苏

加拿大,法国,英国,意大利,瑞士,以色列,奥地利,巴西负责

上海,江苏,浙江

广州:美国,法国,德国负责:广西,广东,福建,海南

日本负责:广州市

加拿大负责:广东,广西

澳大利亚负责:广东,广西,海南

成都:美国负责:贵州,四川,云南,西藏,重庆 沈阳:美国负责:东北三省

日本负责:辽宁

因私人员申请签证途经:

本人直接或通过旅行社签证处向外国驻华大使馆申请,所需材 料如下(仅供参考,以各使领馆规定为准):

1、护照正本:须签名,并离申请回国日至少有6个月的有效期。

2、照片若干张:2寸,应与护照一致。

3、邀请函:传真件或正本原件。须由本土发出。

4、签证表:以英文或前往国文字填写,可复印。

5、身份证:复印件,有些国家要求交验原件。

6、全家户口本:正反面复印件。

7、公司/单位任职证明:英文或前往国文字打印在公司信函纸上,说明职务,部门,月薪,准假和承担费用。

8、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册资金最好不低于50万。

9、名片两张:中英文。

10、公司/单位宣传册:体现规模与实力。

11、银行存款证明:本人3个月以上定期存款,2万元以上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12、房产证:产权为申请人及其配偶或父母。

13、购车发票:所有人为申请人及其配偶或父母

14、持有股票,证券等证明 往返机票或确认14单酒店定单

15、详细旅程

16、海外保险证明

17、旅行社担保书

18、签证申请费(无论签证与否,均不退还,只有美国等少数国家收取)

因公人员申请签证途经:

由外交部,中央各部委的外事局(司)或经授权的并经外交部 同意的局级单位的外事部门以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外事办公室申办。申办程序如下:

1、提供有效的因公护照(签字,有效期6个月以上)

2、提供必要的证件(邀请函),邀请函要求: (1)、必须是本土发来,有邀请人亲笔签名的信,函原件或复印件(各国规定不同)邀请函上要有邀请人的地址,电话。

(2)、邀请函上必须注明团组人数,成员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工作单位,职务,访问目 的(详细的考察培训内容),停留期限(具体抵离日期,天数),出访费用由谁负担等 . (3)、不得涂改。

(4)、有特殊要求的国家(日本,德国等,见后边相关解释)

3、照片

4、填写申请表(有的国家不填)

5、申办单位要审核有关批件,护照,邀请函等有关证件及签证表填写是否正确。

6、申办单位备妥致前往国使领馆照会或函件。

7、签证费

8、送交,等待签证。

过境签证

过境是指取道该国前往第三国而言的。一国公民在国际间旅行,除可以直接到达目的地外;前往其他国家往往需要经过

一、二个途经国家才能最后进入目的地国境。这时,不仅需要取得前往国家的入境许可,而且还必须取得途经国家的过境许可,一般称之为过境签证。 关于过境签证的规定,各国也不尽相同,有宽有严,有的要求办理签证,有的免办签证。有的则规定在指定的时间和范围内不需办理签证,如超过时限和范围则必须办理签证手续。不少国家规定,凡取道该国入第三国的外国人,不论停留时间长短,一律办理签证。按照国际惯例,如无特殊限制,一国公民只要持有有效护照、前往国入境签证或联程机票,途经国家均应发给过境签证。

如取道办理签证国家,前往互免签证国家或口岸签证国家,那么则须持有前往国邀请电函或口岸签证批准证件,方可申请该国的过境签证。同样根据需要可申请一次过境、两次过境和多次过境。一般过境签证均按所申请的要求签发,在个别的情况下,也可能不发或未按要求发给过境签证。遇有这种情况,可采取取道其他国家或转机时不出机场的办法来解决。

近年来,随着国际关系的发展,许多国家简化了过境许可手续,采取在一定时限内无需办理过境签证的便利措施。例如,英国、加拿大等不少国家规定,过境的外国人如持有有效护照,前往国入境签证和联程机票,停留时间不超过24小时,可免办签证,但不得离开候机厅或机场。超过24小时或欲离开机场进入当地城市的,需办理过境签证或临时入境许可。有的国家将签证的限制时间规定为72小时或2周。例如日本、巴基斯坦等。

另外,有的国家对过境许可也实行差别待遇。因过境申请者的身份或国籍的不同,而实行不同的规定。例如泰国规定,与泰国建立外交关系的大部分国家的公民,在泰国境内停留15日以内,不必申请过境,即所谓"过境优待国"。然而对中国与其他一些国家的公民,则规定凡停留6小时以上的必须办理过境签证。 为加强对外国人的入出境管理,各国对过境签证都有严格的规定。应当办理而未办理签证的,将被视为非法入境而被遣返出境,并处以巨额罚金。

签证的有效期、停留器、有效次数

签证的有效期

签证有一定的规范格式,一般包括签证种类、入境目的、居留期限、有效日期、以及签发机构、签发官员、日期和签证费用等等。

签证的有效期,是指从签证签发之日起到以后的一段时间内准许入境,超过这一期限 该签证就是无效签证。

一般国家发给3个月有效的入境签证,也有的国家发给1个月有效的入境签证。有的国家对签证有效期限制很严,如德国只按申请日期发放签证。过境签证的有效期一般都比较短。

签证的停留期

是指持证人入境该国后准许停留的时间。它与签证有效期的区别,在于 签证的有效期是指签证的使用期限,即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证人可出入或经过该国。如某国的入、出境签证有效期为3个月,停留期为15天,那么,这个签证从签发日始3个月内无论哪一天都可以入、出该国国境,但是,从入境当日起,到出境当日止,持证人在该国只能停留15天。有的国家签发必须在3个月之内入境,而入境后的停留期为1个月;有的国家签证入境期限和停留期是一致的。如美国访问签证的有效期和停留期都是3个月,即在3个月内入境方为有效,入境后也只能停留3个月。签证有效期一般为1个月或者3个月;最长的一般为半年或者1年以上,如就业和留学签证;最短的为3天或者7天,如过境签证。

签证的有效次数

签证除了有效期、停留期之外,还规定有效次数。一般分为一次有效签证、两次和多次有效签证等。签证的有效次数是指该签证在有效期内,使用一次就失效。两次有效签证,即在签证有效期内可以使用两次。多次有效签证,即在签证有效期内持照人可以多次出、入其国境。例如澳大利亚、印度的旅游签证有的是在3个月或者6个月内允许多次入出境。有些国家受雇签证也是多次入境有效。当然签发何种签证,有效期限多长,有效次数多少,签证机关是根据入境申请者的具体情况决定的。

入境许可证明

入境许可证明,是指各国入境主管机构针对各种入境申请者签发的不同类另物证明材料, 包括允许移民者入境的批准书,高等院校录取的入学通知书以及同意谋职者入境的劳工证明等。入境许可证明是一种表明接受单位或主管当局表示同意的证明,也是批准入境的重要手续。

一些国家实行入境许可制度,即首先由邀请者代申请者向入境国家的主管机关提出申请,说明入境申请者的身份、双方的关系和入境理由等。如果符合入境条件,主管部门便签发一份入境许可证明。这种入境许可,一般都写明申请者的姓名、性别、国籍,并注明入境的停留期限。

一些国家实行入境担保制度,凡是以亲友关系申请入境的,都要具备法定的生活担保证明。生活担保证明除了要注明双方关系外,还要写明担保人的财产情况,以表明担保人有足够的资产可为入境申请者作担保,能够承担入境者的往返旅途费用,负责解决入境者在该国居留期间的住宿费用,保证入境者不会成为入境国公众的负担,并且保证入境者在签证期满时能够按时离境,返回原居住国。生活担保证明必须经公证认定后才有效。

有些移民国家颁发一种劳工许可证或工作许可证,即未来的雇主为入境申请者向主管劳工的部门,申办雇佣许可手续。劳工许可证上记录被雇佣者的姓名、性别、国籍、将从事的职业、就业年限及报酬数额等。

每个国家对入境留学的申请者,发给入学通知书或入学许可证。上面写明申请者的姓名、性别、接受学校、专业名称、报到入学时间及地点、留学的年限等。

具体办理外国入境许可的程序如下:

(1)、申请者向国外的亲友联系说明出国意图,是想赴该国旅游、探亲,还是自费留学或工作等,如果征得国外亲友的同意,要立即将自己的详尽情况告知国外的亲友,并将一些有关的文件准备齐全。

(2)、亲友向主管部门申请。国外的亲友根据出国者的意图,根据不同的类别向本国的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3)、获得相关的许可证明。主管部门经核准,认为申请者符合入境条件,便发给申请者入境许可证明。需要经济担保证明的,国外亲友办好生活担保书。如移民国外的,由国外的亲友办理好移民入境许可证明。

(4)、申请者持入境许可证明和相关证明,到前往国驻华大使馆申请入境签证。

申办外国签证的途径

同中国已建交的国家中,大部分都已在中国建立了大使馆或领事馆。大使馆设在首都北京,总领事馆设在经济发达的中心城市,如上海、广州、沈阳、成都等。一些未建立使、领事馆的国家,或在香港设有领事馆,或已委托其他国家的使领馆代办领事业务。

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申办外国签证大致有三种途径:

(1)、本人直接向外国驻华大使馆申请办理;

(2)、委托中国旅行社的签证处申请办理;

(3)、由外国亲友直接向该国当地移民局申请入境许可证明。

以上三种方式的采用要视情况而定。如本人情况熟悉,大使馆又受理个人申请的,可以本人直接向该国驻华大使馆、领事馆申请签证;有的国家在中国没有设大使馆,则应由国外亲友在当地办理入境许可证明,获得批准后,再由亲属寄给申请者,申请者即可持护照和入境许可证明,与前往国驻香港总领事馆或被授权的有关国家驻华使馆联系办理入境签证

中国公民因公务出国人员,根据本单位的所属关系,应将有关材料送交下列机关对外申办签证,出国人员个人不得自行前往外国驻华使领馆申办签证。

1.由外交部、中央各部、委的外事局(司),或经其授权的并经外交部同意的局级单位 的外事部门,向驻华大使馆申办;

2.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外事办公室对外申办。

因公出国人员向外国驻华领事馆申办签证时,要将申办签证的有关材料,由中央各部、委、局的外事局或省、市、自治区外事办公室,出具致该国驻华大使馆、领事馆的照会或函件办。 外国驻华大使馆、领事馆都负责办理前往他们国家的签证事项。但是每个国家的驻华大使馆和领事馆对申请前往他们国家签证是有分工的。

外国驻华领事馆负责办理其领区范围内人员申请前往他们国家的签证;外国驻华大使馆负责办理其驻华领事馆的领区以外国人员申请前往他们国家的签证。如云南省属美国驻成都总领事馆的领区,云南省内因公务赴美的出国人员,要将有关材料送交省外事办公室,由他们发出致函给美国驻成都总领事馆的照会或公函,向该总领事馆申办。

在中国设有领事馆的只有美国、加拿大、日本、泰国等少数几个大国,多数国家只有北京设有大使馆。因此,申办签证的出国人员,有必要事先了解你前往国家驻华大使馆、领事馆及管辖地区。

申办签证的程序

中国公民申办外国签证,无论采取哪一种方式,是委托代办,还是自己直接办理,一般都需要经过下列几个程序:

(1)、递交有效的中国护照。

(2)、缴验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各种证件,包括前往国的入境许可和我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各类有关证明;

(3)、填写外国签证申请表格。签证不同,表格也不同,有的要用外文填写。同时缴付本人照片,必须和护照上的照片一致。

(4)、同前往国驻华大使馆或领事馆官员会见。有的国家规定,凡移民申请者必须面谈后,才能决定;也有的国家规定,申请非移民签证也必须面谈。

(5)、大使馆或者领事馆,将填妥的各种签证申请表格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呈报国内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有少数国家的使领馆有权直接发给签证,但仍须转报国内备案。

(6)、前往国家的主管部门进行必要的审核后,将审批意见通知驻华使领馆。如果同意,即发给签证。如被拒绝入境,也会通知申请者本人。

(7)、获得批准者向有关国家的驻华使领馆缴纳签证费用。一般来说,移民签证费用多,非移民签证费用少。也有些国家根据互免签证费协议,不收费。

提问者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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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护照签证制度

第一章

护照 第一节

护照概述

一、护照的概念

护照是主权国家的主管机关颁发给本国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旅行时使用身份证件和国籍证明。

二、护照的样式与内容

(一)外部

三、

护照的种类

四、

护照的作用

1、证明持证人身份和国籍;

2、是持证人行使出入境自由权的许可;

3、是持证人获得外交保护的有效凭证;

4、是持证人到国外旅行、居留的必备证件。 第二节

护照制度的历史沿革

一、国际护照制度的形成和发展

(二)国际护照制度的形成

1、世界各国护照制度的形成为国际护照制度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2、世界各国的护照内容的一致性为国家间的相互承认准备了条件

3、国家间对护照效力的广泛承认是国际护照制度得以存在的关键

(三)国际护照制度的发展趋势

1、职能方面

总的趋势是逐步简化、逐步淡化

2、技术方面

利用高科技防伪,如电子护照

二、中国护照制度的形成

(一)中国护照的历史渊源

汉朝为了对出入国者进行管理,法律规定“关用传出入”,即凡出入国境的人员都要有符节凭信。 “传”称符传,是普通百姓出入关卡的证明,有县官府发给进行边境贸易的人。 “节”是官方使者出入境的通行证和身份证明,由皇帝颁发。

唐宋元时期,商人要到国外从事贸易活动必须到官府申请,由官府审核批准,颁发出入境许可证明,才可以出国。

这种出入境许可证明,唐代称为“过所”; 宋元时期称“引文”“公凭”“公验”“公据”等。

(二)中国护照制度的形成

1、清政府开始使用“护照”并建立护照制度

1877年,清政府为解决华工被诱骗出国的问题与西班牙签定的《会定古巴华工条约》规定,凡属自备川资出国者,需先向口岸的海关申请执照,送交西班牙领事馆签字后再发给申请人。 1882年,清政府在美国的主要出入境口岸纽约设领事馆,专为旅美华工颁发护照。 1884年,清政府开始颁发商民护照和游历护照。

1893年清政府为保护商民,授权各地领事馆官员发给海外华侨护照,以帮助他们返回家乡。 1908年,清政府根据驻美大臣伍廷芳的建议,决定由外务部统一护照格式为三联单式,并规定了14项内容和颁发章程,从而以中央政府统一标准颁发的护照取代了各地自行制作的护照。

2、中国护照制度的改进

1911年,辛亥革命成功后,孙中山领导的国民政府颁布了第一批护照申请法令 《侨商回国请领护照简章》 《领署给发护照简章》

1 对华侨回国申领护照的方法、程序作了详细的规定,并确定护照为四联单式,分为正照、照根、和第

一、第二副照。

1930年后国民党政府制定了一部《护照条例》,从理论上对护照制度作了改进。

(1)明确区分了持照人身份。护照分为外交、官员和普通三种,封面上分别印有红色、棕色烫金和黑色烫银字样。

(2)改用三联本式护照。除封面、存根外,还附有一定的空白页,用作办理签证。 (3)申领护照需填写表格,提交照片,办理一定手续。 (4)不同种类的护照有不同的格式和有效期限 (5)护照均附有英、法两种外文。 第三节

护照的效力和特征

一、护照的效力

(一)护照的国内效力

1、是国家主权的体现形式

2、是持照人国籍的有效证明

3、是持照人享有外交保护的有效证明

4、是行使自由出入本国国境权利的证明

(二)护照的国际效力

1、是持照人申请外国签证的身份证明

2、是持照人进入缔约国的资格证明

3、是持照人享有豁免等外交特权的身份证明

4、是持照人在侨居国享有法律地位的身份证明

5、是持照人在国外旅行的必需证件

二、护照的特征

1、护照与国籍的一致性

2、护照颁发与国家主权行使的同一性

3、护照效力的国际性

4、护照使用的规范性

5、护照作用的趋同性 第四节

中国护照

一、中国护照的种类

二、中国护照的颁发

(一)护照的颁发机关

根据《中国公民出境人境管理法》规定,我国公民护照的颁发由外交部和公安部分别负责 1.外交部系统

(1)境内的护照颁发机关

①外交部颁发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因公普通护照

②外交部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外事机构颁发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因公普通护照; ③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及沿海开放城市外事机构颁发公务护照和因公普通护照。

(2)境外的护照颁发机关

①中国驻国外的外交代表机关颁发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因公普通护照和因私普通护照; ②中国驻国外的领事机关颁发因公普通护照和因私普通护照;办理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因公普通护照和因私普通护照的延期及加注手续;

③外交部驻香港、澳门特派员公署领事部可换发、补发、改发各类护照以及为各类护照办理延期及加注手续;

④香港出入境事务处和澳门出入境管理局分别负责颁发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 2.公安部系统

公安部和公安部授权的地方公安机关颁发因私普通护照。

(二)护照的颁发对象

1、外交护照的颁发对象

(1)党、政、军高级官员,人大、政协的 常务委员及各省、市、自治区的主要领导人;

(2)驻外国使、领馆中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权的外交官员以及享有特定外交使命的人员; (3)外交信使及发照机关认为有特殊原因需要发给外交护照的人员; (4)持外交护照人员的随行配偶。

2、公务护照的颁发对象

(1)常驻国外的工作人员及其随行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2)不属于领取外交护照范围的临时因公出国人员; (3)颁发机关认为需要发给公务护照的人员

3、因公普通护照的颁发对象

(1)国家或单位派遣的出国从事学说交流、洽谈贸易、学习进修等人员; (2)受雇于国外公司的工人、海员;

(3)其他不便于使用公务护照出国执行任务的人员。

4、因私普通护照的颁发对象

(1)出国从事非公务活动的中国公民; (2)侨居国外的中国公民;

(3)发照机关认为应发给因私普通护照的人员。

(三)护照的颁发原则 1.合法原则 2.公开原则 3.国籍原则 4.一人一照原则

四、中国护照的管理

(一)护照的效力

1、有效期与延期

我国因私普通护照的有效期是5年,可以延期两次,每次不超过5年。 护照延期即延长护照的有效期。

2、护照的失效

(1)护照的有效期届满; (2)持照人死亡;

(3)未经发照机关许可,护照项目被涂改。 (4)一次出入境有效的护照已经使用的; (5)护照被宣布作废或吊销 (6)护照签证页用完的。

(二)护照的换发与补发

1、护照的换发

护照换发(重新签发)指原先使用的护照,因故不能或不宜继续使用,需要更换新的护照。 (1)期限届满或该护照使用次数被限定,不能再延期的; (2)护照内的签证页用完; (3)护照确属非故意被损坏的;

(4)原发照机关或上级主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情形。

2、护照的补发

护照遗失的,应当在报告主管机关,登报声明或者挂失声明后申请补发。

(三)护照的变更与加注

1、变更

2、加注

护照颁发时或颁发后,护照颁发机关在护照有关栏目内,按规定格式办理有关内容的文字说明,称为加注。

(四)护照的收缴、扣留和吊销

1、收缴

(1)正常收缴:原发证机关或其他出入境管理机关收回失效证件。 (2)强制收缴 2.扣留

有权机关是司法机关和原发证机关 3.吊销

护照的吊销是原发证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依法直接使已颁发的护照失去效力的强制性行政措施。

①持照人具有法定不准出境情形的;

②持照人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活动的; ③非法进入前往国或者非法居留被送回国内的;

④护照被伪造、变造、冒用、转让或用以招摇撞骗的; ⑤护照颁发机关工作人员违法失职颁发的。 第五节

护照代用证件

一、

外国护照代用证件

(一)护照代用证件

护照代用证件是指主权国家主管机关发给不便使用护照的本国公民和少数外籍人员用于出入国境并能证明其国籍和身份的文书凭证。

1、联合国通行证

联合国通行证是联合国官员在国际间往来执行公务所持用的身份证件。

2、海员护照

海员护照是海员在执行国际航行任务时使用的证明其国籍和身份的专门证件。

3、南森护照

南森护照即难民身份证,是国际间为解决难民出入境、居留和 就业问题而制定的一种身份证书。

4、旅行证件

旅行证件是一国政府主管机关发给居住在该国的非本国公民出国旅行和返回使用的证件。

5、身份证件

(1)政府主管机关发给居住该国的非本国公民证明身份的证件;

(2)政府主管机关发给本国公民因有特殊协议,该身份证可以在特定国家旅行时使用; (3)是一国政府发给侨居国外的本国公民在国外居住或回国时使用的身份证件。 二 、

中国护照代用证件

(一)发给中国公民使用的护照代用证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简称《旅行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或被授权的其他驻外机构颁发给那些不便或不需发给护照的中国公民使用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护照 简称《海员护照》,由我国港务监督局签发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入出境通行证 《入出境通行证》,出入我国国(边)境的专用证件,由公安机关颁发。 (1)香港、澳门居民要求往返内地,但不愿申领《港澳同胞回乡证》的; (2)不宜在其护照证件上留下来华痕迹的华侨; (3)某些中国血统的外籍人;

(4)入境人员丢失证件或其他原因不能出境;

4 (5)边境地区的中国公民参加边境旅游出境; (6)在华日侨用《归国渡航书》出境回国等。 《入出境通行证》

发给外国人使用的护照代用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出入境证》

1、居住在我国的外国人没有护照,要回国探亲的;

2、已退出国籍,准备去国外定居的;

3、外国人所持护照逾期或丢失,本人在中国境内领不到新护照的。

(三)中国区域性证件

1、往来港澳地区的证件 (1)《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 (2)《前往港澳通行证》 (3)《往来港澳通行证》 (4)《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往来台湾的证件 (1)《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三、

边民往来证件

(一)国家间协议规定的证件

1、中老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

2、中蒙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

3、中越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

4、中朝边境地区居民过境通行证和中朝边境公务通行证。

(二)两地方政府间协议使用的证件

1、中尼边境地区居民,使用边境地区居民身份证;

2、中缅边境地区居民,使用边民出境卡、边民入境卡和中缅边境通行证。

第四篇:护照签证办理(持续更新中……)

本文简单介绍了护照、签证的办理。

太忙的人只看黑体即可。

Ⅰ、护照和签证的区别

1、护照是本国公民在国外的身份证明,由本国政府颁发,可在户口所在地的出入境管理处办理 。

签证是你要去的国家给你的入境许可,凭此签证可以进入该国。签证一般可以在外国驻本国大使馆,领事馆申请。

2、护照不是永久性的证件, 都有一定的有效期限。护照在有效期内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即为有效护照,否则即为无效护照,不具备法律效力。

各国护照的有效期不尽一致, 一年、二年、三年、五年期的都有, 也有十年内有效的。 我国的护照有效期有五年期和十年期的。

一般地说, 各国使(领)馆在颁发签证时都要求护照的有效期必须在六个月以上。如果护照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 则必须先到公安机关申请延期后, 再到使领馆申办签证。 签发给16周岁以下儿童的护照有效期为五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种护照的有效地区均为世界各国。

办理护照延期手续,须注意以下几点: (1)护照延期申请须在护照有效期届满前半年内提出,持照人须持原本护照到原发照机关延办理延期手续。 (2)护照已超过有效期后即为失效护照或无效护照,公安机关则不再受理延期申请。 (3)如护照有效期不足外国签证年限要求的,持照人可持该国有关签证证明提前向发照机关提出申请。 (4)持照人在国外旅行期间申请护照延期的,须到我驻外使(领)馆或外文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构提出延期申请。 (5)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需要在国内办理护照延期的,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及其授权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

Ⅱ、护照办理流程

办理护照,必须要你本人到你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的公安局入出境管理部门办理,这是不能委托他人代办的,也不能异地办理的。

办好护照之后,如果你想出国,还需要到前往国驻华大使馆办理签证。

以下是办理护照的须知:

一、需要携带以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复印件为A4规格(身份证需要复印正反面,户口簿需要复印户主页,和你所在的那页);

4、相片(必须在公安局指定的照相馆拍照,也可以在出入境拍照,一定要记得拿拍照回执,建议在出入境即时拍照)。不要穿颜色太浅的衣服,因为照片是白底。

二、办理费用:

护照200元,拍照和快递费用大概50元左右。

三、办理时限:

10-15个工作日。

四、办理程序:

1、排队拍照

2、填写申请表

3、排队轮号

4、轮到后,提交申请表,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相片及拍照回执

5、交验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6、交费

7、拿回执(一定要记得拿回执,这是领取护照的凭证)

有时候办证人多,建议先取号排队,等待照相,同时填表、复印。

第五篇:办理护照签证所需材料

就业证延期:3工作日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护照 和就业证原件,

公章,

延期表格加盖公章

两寸照片一张,

介绍信,

经办人身份证。

住宿登记证

居留许可延期:都要原件和复印件5工作日

1、外国人就业证

2、住宿登记(去派出所办理的)

3、护照

4、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

5、居留许可延期申请表(出入境有的)(2寸浅蓝色照片+公章)

6、营业执照副本

7、家属证明

8、公章

本人必须去。

就业证申请材料:5工作日

1.外国人就业许可证

2.体检证明(须出示北京卫生检疫局出具或确认的健康证明。地址:海淀区德政路10号,电话:82403675)

3.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及被聘用的外国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并注明聘用期限)

4.有效护照正本及复印件

5.外国人就业登记表(在申办单位处盖章)一份,近期二寸证件照片二张。

居留许可申请:

1.护照 0

2.住宿登记证明 0

3.2寸相片一张 0

4.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15.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批准证书。0

6.体检证明 0

7.外国人就业证/家属就业证。 0

8.家属需要家属证明,结婚证,亲属关系证明0

原件和复印件都要有,

必须本人到场。

延期 变更

1、外国人就业证

2、住宿登记(去派出所办理的)

3、护照

4、居留许可延期申请表(出入境有的)(2寸浅蓝色照片+公章)

5、营业执照原件、副本

7、公章

本人必须去。

乘车路线:地铁-2/5号线 雍和宫站下 往东

公交车-606终点;1

16、68

4、

13、80

7、

44、117北小街豁口下 公交车606 40分钟左右

打车 20多元

咨询电话:840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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