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2022-07-02

制度是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制度对实现工作程序的规范化、管理方法的科学化,起着重大作用。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安全生产奖罚制度》,供需要的小伙伴们查阅,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篇: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奖罚制度或奖罚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

处罚规定

为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结合本工地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奖罚规定,希望各施工队严格按此执行:

1、各工种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帽,发现一人一次不戴罚款50元,施工班组长及管理人员不戴罚款100元。

2、施工现场上班穿拖鞋、高跟鞋及赤膊者,每人次罚款50元。

3、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或安全带不符合标准的,每人次罚款100元。

4、施工现场私自乱拉乱接电线者,每次罚款100元

5、操作电夯、金属壳电钻、电锤等电动工具不戴绝缘手套,水中操作电动工具不穿绝缘靴者,每人次罚款50元。

6、向下或向上抛掷工具、建筑材料、或重物者,每次罚款100元

7、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坑井、通道口等未按规定进行防护的,每处罚款200元。

8、阳台、楼层、屋面、梯段等临边未按规定进行防护的,每处罚款200元

9、未采用TN-S系统,工作接地与重复接地不符合要求,专用保护零线设置不符合要求,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混接的,隐患重大的,每次罚款1000元。

10、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漏电保护器失灵或参数不匹配,,隐患重大的,每次罚款1000元。

11、违反“一机、一箱、一闸、一漏”,闸具损坏,闸具不符合要求,

无隔离开关或可见分断点断路器的,每处罚款500元。

12、电箱下引出线混乱,电箱无门、无锁、无防雨措施的,处以500元的罚款。

13、外电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封闭不严,现场照明不符合要求的,处以500元的罚款。

14、未经主管领导批准,私自拆除或移动安全警告标志、信号装置、照明装置者,处以500元的罚款。

15、未经主管安全保卫领导批准,在近火区或易燃易爆附近动火、焊接和在非专用库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者,处以500元的罚款。

16、非指定专业安装人员,私自攀爬吊架、乘坐卷扬机吊盘上下者,处以500元的罚款。

17、未经主管安全领导批准,私自拆除、移动关键、要害安全设施装置,脚手架主要部件设施者,处以500元的罚款。

18、施工单位对监理及上级隐患整改通知单、停工整改整顿令,不执行、不整改、不反馈和主要隐患整改不到位者,处以5000~10000元的罚款。

19、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场所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或者与员工宿舍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20、基坑、基础施工未编制施工方案及支护、防护方案的,处以500元的罚款。

21、基坑施工未设置有效排水设施,积土、料具堆放和机械施工距坑边距离小于规定的,处以500元的罚款。

22、未按规定进行基坑支护变形监测或未按规定对毗邻建筑物和重要

管线、道路进行沉降观测的,处以500元的罚款。

23、模板工程无施工方案,现浇混凝土模板的支撑系统无设计计算或支撑系统不符合设计要求已施工的,处以1000~3000元的罚款。

24、支撑模板的立柱材料不符合要求,立柱底部无垫板,不按规定设置纵横向支撑,立柱间距不符合规定的,处以1000~3000元的罚款,隐患重大的,另给予停工处罚。

25、模板上施工荷载超过规定,模板上堆料不均匀,大模板存放无防倾倒措施的,处以500元的罚款。

26、浇筑混凝土前,未按规定对模板支撑系统进行验收的,处以500元的罚款。

27、支拆模板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混凝土强度未达规定提前拆模的,处以500元的罚款。

28、塔吊、施工升降机未制定安装拆卸方案,安装单位无安拆资质证和安全许可证,操作人员(含安拆和司机)无证上岗,审批手续不全的,处以500元的罚款。

29、塔吊、施工升降机基础制作不符合规定,未安装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失灵、无效的,处以500元的罚款,隐患重大的,另给予停工处罚。

30、塔吊、施工升降机金属结构扭曲、变形腐蚀严重,零部件漏装、错装、联接不符合规定,架体垂直偏差超过规定,架体与建筑物附着不符合要求,钢丝绳达到报废标准未报废的,处以500元的罚款,隐患重大的,另给予停工处罚。

31、塔吊多塔作业无防碰撞措施的,处以500元的罚款。

32、塔吊、施工升降机未通过检测验收就投入使用,使用中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机械带病作业、维修保养不及时的,处以500元的罚款,隐患重大的,另给予停工处罚。

33、塔吊、施工升降机进料口无防护棚,卸料口无防护门,缺基础围栏、排水通畅,架体外侧无立网防护,处以500元的罚款。

34、脚手架无施工方案或未经审批,落地式脚手架高度超过规定(50m)或悬挑脚手架无设计计算,处以1000元的罚款。

35、落地脚手架立干不平、不实、不符合方案设计要求,立杆缺少底座、垫木,无扫地杆,无排水措施;悬挑脚手架悬挑梁安装不符合设计要求,外挑杆与建筑结构连接不牢固,处以1000元的罚款,隐患重大的,另给予停工处罚。

36、脚手架架体与建筑结构不按规定进行拉结的,处以500元的罚款,拉结严重不足的,另给予停工处罚。

37、脚手架架体杆件间距超过规定要求,不按规定设置剪刀撑,脚手板材质、铺设不符合要求的,架体封闭不严实,处以500元的罚款。

38、卸料平台搭设不符合规定的,处以500元的罚款。

39、脚手架搭设前不按规定进行交底,搭设完毕不进行验收的,处以500元的罚款。

40、附着式脚手架未经建设部组织鉴定并发放生产和使用证,不具备当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放准用证,无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含设计计算书)或未经审批的,处以1000~3000元的罚款。

41、附着式脚手架主框架及架体构造不符合规定的,处以1000~3000

元的罚款。

42、附着式脚手架架体与建筑结构不按规定进行拉结的,处以1000~3000元的罚款,拉结严重不足的,另给予停工处罚。

43、附着式脚手架无同步升降或达不到同步升降的,无防坠、防倾装置或不起作用的,处以3000~5000元的罚款,隐患重大的,另给予停工处罚。

44、附着式脚手架每次提升无具体检查记录;每次提升后,使用前无验收手续的,处以500元的罚款。

45、附着式脚手架脚手板材质、铺设不符合要求的,架体封闭不严实,处以500元的罚款。

46、附着式脚手架安装、升降、拆除时操作人员无证上岗,操作前未进行技术交底的,处以500元的罚款。

47、现场不设建筑垃圾池,建筑垃圾随意堆放及现场建筑垃圾清理不及时、不到位的,处以1000~3000元的罚款。

48、模板、架子拆除后,必须7天内清理,码放整齐,违反此条规定者,处以1000~3000元的罚款。

49、总包对各分包队伍有管理、监督职责,各分包队伍必须服从总包的合理管理,违反此条规定者,处以1000~3000元的罚款。

50、总包对工地的所有成品(含甲方分包)保护负有全面责任,对单元门、进户门、窗、百叶、消防箱、开关、插座、上下水管、洁具、灯具、开关面板采取有效的保护,如有污染、损坏,按最低100元~损失价的2倍进行赔偿。对地面污染、损坏,按每间100元~损失价的2倍进行赔偿。

51、电梯前室、首层大堂饰面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对墙面的阳角进行护角,地面采用夹板覆盖保护。严禁在已装修好的电梯前室、首层大堂使用金属轮毂的手推车,违反此条规定者,处以500元的罚款。

52定主要是针对现场常发生的违规行为而制定的,并不全面。如现场发生的不安全文明施工行为,本规定未包含,可参考本规定的处罚程度,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罚。

第二篇: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中国联通华北(廊坊)一期数据楼A

1、

A2新建楼工程项目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总包单位名称:中

分包单位名称:

议签订日期:

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国联通华北(廊坊)一期数据楼A

1、A2新

建楼工程项目项目经理部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一、编制依据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程》(GB50194-93)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JGJ130-2001)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JGJ80-9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JGJ46-88)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天津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手册》

本规定适用于天津东疆港区商业项目工程,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及各项专业分包单位的全体施工现场作业人员

二、. 奖励

2.1 在施工生产中,具备以下条件的给予奖励,奖励金额500—3000元。 ① 及时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消除和预防重大事故的有功人员。

② 坚持原则,杜绝了安全事故的有功人员。

③ 在抢救工伤及事故中的头功人员。

④ 为确保安全生产积极进行革新,发明创造,提出合理化建议,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2.2 奖励申报由项目安全部提出申请,经项目生产经理审核,报项目经理进行奖 励。

三、 处罚

3.1 、每周少于一次安全教育活动及交底,罚分包单位专职安全员及(工长)100-300元。罚分包队长100元。

3.2 无班前讲话记录的,每天罚款100元。最高罚款3000元/月

3.3未按规定对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每缺一分项工程安全交底罚款100元。安全技术交底无针对性,每项罚款50元。无施工前全面安全技术交底,对分包主要负责人罚款200元。

3.4不按规定填写班前讲话记录的,对该负责 领导罚款200元。

3.5无安全资质、无花名册(市建委注册)、的分包队,限期不整改罚1000元,立即停止施工、责令退出现场。

3.6未经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的人员或使用安全教育不合格人员进场作业以及用工违反规定的(使用童工、未成年工、超龄工、女工从事禁忌作业等),每人次罚款100元。五人及以上未教育为严重安全隐患,停工并重新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同时清除上类人员。

3.7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每一人罚款200元,最高罚款2000元。五人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工取证或更换合格作业人员。特殊工种操作证过期,每一本

罚款200元,最高罚款2000元。十人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工办理延期手续或更换合格作业人员。

3.8对不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及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罚队分包负责人200-500元。对不按规定佩戴、使用合格劳动防护用品、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罚款50-200元。

3.9现场人员未正确佩戴合格的安全帽,每一人/次罚款50元,最高罚款500元。五人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工并重新进行教育,屡教不改者清除现场。

3.10高空作业人员未正确使用合格的安全带,每一人/次罚款50元,最高罚款500元。五人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工并重新进行教育,屡教不改者清除现场。

3.11高处作业站在钢管、钢筋、模板上等危险部位未系安全带作业的,罚款100-500元。

3.12穿高跟鞋、拖鞋、短裤或赤脚进行施工作业,罚款50-200元。

3.13材料不按规格、要求堆码,限期不整改罚款分包单位200-5000元。

3.14临边防护不到位,以3延长米及以内为一处,每处罚款500元,最高罚款5000元。五处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工整改。

3.15预留洞口防护不到位,25cm~1.5m洞口未作安全防护,每一处罚款200元,最高罚款2000元。十处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工整改;1.5m以上洞口未作安全防护,每一处罚款500元,最高罚款5000元。十处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工整改。

3.16通道口未作安全防护,每一处罚款500元,最高罚款5000元。两处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止使用并整改。

3.17电梯井口未作安全防护,每一处罚款500元,最高罚款5000元。五处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止使用并整改。

3.18坑井口未作安全防护,每一处罚款500元,最高罚款5000元。十处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工整改。

3.19脚手架防护不到位:

1)密目网以5延长米及以内为1处计,每一处未做封闭,罚款50元,最高罚款5000元。十处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工整改。

2)水平网以5延长米及以内为1处计,每一处未做防护,罚款500元,最高罚款1000元。十处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工整改。

3)脚手板以4延长米及以内为1处计,每一处未做满铺,罚款100元,最高罚款1000元。十处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工整改。

4)防护栏以3延长米及以内为1处计,每一处未做防护杆,罚款100元,最高罚款1000元。十处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工整改。

5)作业人员私自拆除拉结点,每一处罚款500元,最高罚款5000元。五处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工整改。

3.20临边防护低于施工层限期不整改罚款3000元。

3.21施工现场吸烟,无动火证动火或动火无看火人、无灭火措施,罚款100-1000

元。

3.22氧气、乙炔瓶使用间距小于5米,与明火距离小于10米的,乙炔瓶倒放使用,乙炔气瓶无回火装置,气瓶无防震胶圈,气瓶压力表损坏,氧气、乙炔瓶无库房及无分开存放、罚款100-500元。

3.23易燃易爆危险品未专库、分开存放的,罚款100-500元。

3.24违章翻越护栏、攀爬脚手架的罚款100-500元。

3.25对因违反劳动纪律,不服从管理,破坏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以及酒后作业等,罚款500-1000元,并立即责令退出现场。

3.26对随地大小便者罚款100-500元。

3.27施工用电未采用TN—S系统(三项五线制、两项三线制)设置临电系统,罚款5000元。停止使用并整改。无漏电保护装置,每发现一处罚款1000元。最高罚款5000元。5处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止使用并整改。

3.28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电灯,施工作业、生活用电须由专业电工安装操作,违者罚款200-1000元。

3.29电箱配置不符合临电JGJ46-2005规范要求,罚款200-1000元。

3.30电箱内电器开关一闸多机,电器开关、插座破损、电箱门无软编连接线、电箱内未按规定设置接线端子罚款、机械设备(包括金属灯具外壳)未接保护零、电箱电源线未接保护零、电源线插头未接保护零、电源线绝缘破损、使用多用插排及两芯线护套线、电箱无门、电箱内未张贴线路图、电箱未编号、未明确责任人、电箱内电器无标识、电缆、电源线未绝缘吊挂,每项罚款100-500元。

3.31碘钨灯未使用封闭式灯罩,金属灯架无绝缘护手措施或金属灯罩与金属灯架无绝缘板,灯架底座不稳,每项罚款100-200元。

3.32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手持电动工具罚款100-200元。

3.33机械检修、维护、保养过程中未拉闸断电,未派专人看管或未悬挂警戒标志,看管人员擅自离岗的,每项罚款200元。

3.34卷扬机司机、外用电梯司机擅自离岗未对操作设备进行妥善处理(拉闸断电、电箱上锁,厢笼停至地面)的,罚款200-500元。

3.35吊篮作业违章运输超重、超长材料,每台次罚款100-500元;未按规定设置限载标志每台罚款50-100元。

3.36电动吊篮无超高限位每台罚款500-1000元并责令立即停用整改;配重不足、支架超长,罚款500元;无保险绳每台罚款100-200元;吊篮内作业人员未将安全带系挂在安全绳上罚款100-200元;吊篮上人超过2人每超一人罚款500元;吊篮重锤落地或距地小于15cm,每个罚款100元;安全锁锁绳制动超标每台罚款200-500元责令并立即停用整改。作业人员在吊篮尚处于高空状态时违章翻越吊篮罚款200-500元;吊篮保险装置失效仍继续使用罚款500-1000元。

3.37机电设备缺乏防护装置或防护不到位,不按操作规程操作,罚款200-500元。

3.38机械设备未按规定设置操作规程牌的,每台罚款100元。

3.39施工现场的一切防护栏、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指示牌等,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拆改,挪作他用,违者罚款100—500元。

3.40施工现场及塔吊运行范围内搭设的临建设施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末做安全防护设施的,预期末整改的罚款1000元—5000元。

3.41电焊机未使用专用漏保,双线不到位,电源线、把线超长,接线侧无防护罩,焊把钳绝缘损坏,电源线、把线破皮漏电,每项罚款100-500元;高处施焊无接盘措施罚款100-200元。

3.42人字梯无保险链、缺档、梯子材质破损、腐朽,每项罚款100-200元。

3.43砂轮切割机锯片破损仍使用、锯片半径小于2.5cm仍使用、无工具托架、使用砂轮机侧面打磨工件、无防火罩,无手柄开关,每项罚款100-200元。

3.44门式架无连接销钉,罚款100-200元,作业面无防护栏杆,罚款500元。

3.45分包队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不参加项目组织的各项会议及现场检查的,管理人员罚款次/人500元、施工作业人员罚款次/人50元。

3.46不按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搭设安全装置,限期不整改每项罚款500-1000元。无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未经审批施工,罚款1000-2000元。

3.47安全检查、检测及验收资料不齐全,对相关责任人罚款50-300元。

3.48工长不按期对隐患整改通知书进行反馈的每次罚款50元。

3.49对不重视隐患整改,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致使类似工伤事故重复发生的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罚款1000—3000元。

3.50未按所在地《职业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对有害作业人员进行体检的,每发现一人对其直接负责人罚款500元。

3.51对发生职业病未按规定上报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罚款200~500元。

3.52进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安全锁、劳保用品及材料等)必须向项目部上报安全检测报告、出厂合格证,未按规定上报的每项罚款200-500元。

3.53减少人为噪音扰民,装卸材料轻拿轻放,对故意大声吵闹,乱敲钢管等制造人为噪声的罚款200-500元。

3.54工完场清,现场(建筑、生活)垃圾应及时清理,指定堆放地点,违者罚款200-500元。

3.55发生伤亡事故、未遂事故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告安全主管部门,报告不及时或不报告的每次罚款1000-3000元,情节严重加倍处罚。

3.56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破坏事故现场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罚款500-1000元。

3.57施工现场构成以下严重违章和重大隐患,每项处以1000元—5000元的罚款。

⑴ 安全管理体系有缺陷,作业队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配备。

⑵ 开挖沟、槽等土方施工,超过1.5米深未按规定放坡或做支撑。

⑶ 脚手架操作面上未满铺脚手板,漏洞大,有探头板、飞跳板、脚手架未按规定设置十字戗及与建筑物拉接,末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的,脚手架末经验收使用的。

⑷ 井架、龙门架、卸料平台无防护门,吊笼无门,无超高限位,不设缆风绳,进料口无防护棚及安全设施未经安全验收投入使用的。

⑸架设材料使用非标及破损的、施工中不按规定设置安全网。

⑹施工中由高处往下投掷、掉落物料。

⑺起重设备进场未验收、进行使用罚款5000元,为严重安全隐患,停止使用并重新组织验收。

⑻塔式起重机电缆线破损严重且无卷线器。

⑼ 塔式起重机或提升设备吊索具破损严重,安全装置失灵,罚款5000元。为严重安全隐患,停止使用并整改。

⑽电锯、电刨无防护设施。

⑾施工现场的配电系统不按规定装设二级漏电保护装置或漏电保护装置失灵。 ⑿施工现场的电气线路老化,电器损坏,失修严重。

⒀施工外用电梯限位装置有一项失灵。

⒁安全检查出的问题未按规定整改的。

⒂动用消防器材、设施配备严重不足,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

3.58对安全问题不服从管理的人员和单位安全部门有权当场进行10-1000元的罚款。被罚款单位或个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及时交纳罚款,对不如期缴纳罚款的,在责任工资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及劳务费中加倍扣除。

四、针对上述各类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无理取闹、甚至威胁伤害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的人员,立即责令清退现场、对触犯北京治安管理条例及法律、法规的依法报警处理,对强行违章指挥、违章专业的安全部有权行使紧急停工权,采用一切措施停止该部位施工。

注:本规定处罚由安全部具体设施、项目经理批准、项目安全部出具违章罚款通知书,并附上相应照片,由被处罚人签字并将罚金3日内交于项目商务部,逾期不交由项目部进行加倍处罚,对于无正当理由拒不在罚款通知书签字的按本规定第3.58条另行处理并以邮件或拍照送达方式视为罚单已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年月日年月日

第三篇: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全和健康,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切实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促生产和发展,多创安全标准化工地。根据建设部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强制性标准和省人民政府二00年第125号《安徽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省长令要求。公司对各项目现场安全状况,特制定如下奖罚制度:

一、 安全管理

1、 各项目不要配备兼职安全员,如没有,则对项目经理罚款100元;若安全员做出成绩,则奖100元。

2、 施工组织设计无安全措施和分部、分项无安全技术交底,罚施工员100元。

3、 对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拒不执行者,每次罚款50元。

4、 无班前活动制度或无班前安全记录罚款50元。

5、 工人违章、无证操作、管理人员违章指挥每人次罚款50元。

6、 施工现场无安全标牌、标志、标语或不全不符要求的罚款100元。

二、 文明施工

1、 在市区主要路段工地周围未设置高于2.5米围挡和一般路段工地未设置高于108米围挡的罚款200元;围挡要坚固、稳定、整洁、美观且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

2、 施工现场进出口无大门罚款50元;无门卫制度罚款50

元;门头未设置企业标志罚款50元。

3、 工地地面(主要指搅拌机、砂浆机附近,材料堆放场地和主要道路)未做硬功化处理且道路不畅通的罚款200元;无排水设施、排水不通畅、工地有积水罚款100元。

4、 建筑材料、构建、料具不按总片面布局堆放,料堆未挂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罚款100元;砂、石材料未用砖砌围挡、未设排水沟罚款100元;堆放不整齐、未做到工完场地清罚款50元;易燃易爆物品未分类存放罚款50元。

5、 在建筑工程兼做住宿,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不能明显划分罚款100元。

6、 无消防措施制度或无灭火器才的罚款50元。

7、 未建立治安保卫制度,责任未分解到人且治安防范措施不利,常发生失盗事件,工地现场发现打架斗殴事件的,每次罚款200元。

8、 大门口处挂的五牌一图内容不全、无安全标语、未设宣传栏、黑板报的罚100元、。

9、 厕所要用砖砌、粉刷且男女分开,原则上要设水冲式。无厕所,随地大小便罚款100元。食堂无设置吊顶、灶台面未用瓷砖铺设,无卫生责任制罚款100元。

三、 外脚手架

1、 立杆基础不平、不实、材质不符合要求罚款50元。

2、 无扫地杆和无排水措施罚款50元

3、 立杆间距超过1.2米,大横杆步距(上下间距)大于1.5米,罚款50米

4、 连墙点未按高4米,水平间距7米设置,罚款50元。

5、 剪刀撑未按高4米,水平间距7米设置,罚款50元。

6、 脚手板才是不符合要求,罚款50元,发现一处有探头板,施工层不设1.2米高防护杆和挡脚板罚款50元,脚手架外侧未设置密目式绿色安全网或网间不严密罚款50元。

7、 小横杆不按立杆与大横杆焦点处设置,小头直径<9厘米,罚50元,且伸出立杆部分不应小于30厘米,靠墙一端应离开墙面10~15厘米。

8、 杆件搭接小于1.5米,且绑扎小于3道,罚款20元。

9、 架体不设上下通道,且通道不符合哟啊球罚5.0元,。

10、 御料平台为用钢管搭设、平台板未用硬木板铺设、未设防护门、支撑系统与脚手架连接,罚100元。

四、 支抗支护

1、 基抗深度超过50米,无专项支护设计,深度超过2米的基抗施工无临边防护措施,罚50元。

2、 基抗施工未设置有效排水措施、积土、料具堆放距槽边距高小于规定,机械设备施工与槽边距离不符合要求,又无措施罚50元。

3、 人员上下专用通道,设置的通道不符合要求,罚20元。

4、 挖土机作业时,有人员进入挖土机作业半径内,挖土机作业位置不牢、不安全、未按规定程序挖土或超挖,司机无证作业,罚款50元。

五、 模板工程

1、 模板支撑系统不牢固,立柱材料不符合要求,立柱底板无垫底或用砖垫高,不按规定设置纵横向支撑,立杆间距不符合安全要求罚50元。

2、 模板上施工荷载超过规定、堆料不均与罚50元。

3、 大模板存放无防倾倒措施、各种模板存放不整齐、过高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罚50元。

4、 支拆模板2米以上高处作业无可靠立足点,拆除区域未设置警戒线且无监护人,留有为拆除的悬空模板,罚50元。

5、 模板拆除未经拆模申请批准、支拆模板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罚20元。

6、 混凝土强制未达规定提前拆模,罚50元。在模板上运输混凝土无走到垫板,走道垫付板不稳步牢,罚50元。

7、 祖业面孔东及临边五防护措施、垂直作业上下隔离防护措施,罚50元。

六、“三宝”“四口”

1、有一人不戴安全帽罚20元。

2、在建工程未测未用密目安全网封闭,安全网规格,材质不符要求。且未取得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标准用证罚100元。

3、悬空作业人员未系安全带、安全带系挂不符合要求,罚20元。

4、楼梯口、电梯口、予留洞口、坑井处无防护措施、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或不严密、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的罚50元、

5、通道口网路防护棚、防护棚不牢固、材质不符合要求、未设通道标志,牌罚50元。

6、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防护不严、不符合要求罚50元。

七、施工用电

1、架空线路与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线之间少于安全局距离又无防护措施,罚50元。

2、未采用TN-5系统即三相五线制罚100元。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混接的罚50元。

3、配电箱、开关箱未采用铁制配电箱,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罚100元

4、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开关(未级)无漏电保护或保护器失灵,罚50元。

5、电箱无门,无锁、无防雨措施、电箱下引出线混乱,配电箱内多路配电无标记,闸具损坏等,每处罚50元。

6、照明专用回路无漏电保护,使用螺口灯头,现场照明超过36V电压,室内线路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4米,室外低于3米

灯,每处罚50元。

7、配电线路电线老化,破皮未经包扎,线路过道无保护、电杆、横担、架空线不符合要求。未使用无忒线电缆架设或埋设不符合要求等,罚50元。

8、闸具、熔断器参数与设备数量不匹配,安装不合要求或用其他金属代替熔丝等罚50元

9、无专人管理、无电工操作证、无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无电工巡视,维修记录或填写不真实记录或不真实等罚50元。

八、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字架)

1、假体制度不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无厂名、无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准用等罚50元。

2、吊栏无停靠装置、停靠装置未形成定型化,无超高限位装置,使用摩擦式卷扬机超高限位采用断电方式。无下极限位器、缓冲器或无超载限制器等罚100元。

3、缆风绳架高20米时设一组、20~30米设二组。少一组发罚50元。

缆风绳不使用钢丝绳、钢丝绳直径小于9.3毫米或角度不和45度~60度;地锚不符合要求罚50元。

5、 连强杆使用钢管和脚铁或连接做法不符合要求罚50元;连墙杆连接不牢或与脚手架连接罚50元。

6、 御料平台两侧无防护栏杆或防护不严,脚手板搭设不严、不牢、平台无防护门或未起作用罚50元;地面进料

口无防护棚罚50元。

7、 吊篮无安全门、违章乘坐吊篮上下,吊篮提升使用单根钢丝绳罚50元。

8、 假体基础部符合要求、假体垂直偏差超过1/400之规定、架体与吊篮间隙超规定、架体外侧无立网防护或防护不严等罚50元。

9、 卷扬机地锚不牢固、卷筒钢丝缠绕不整齐,第一个导向滑轮距离小于15倍卷筒宽度、卷筒上无防钢丝绳滑脱保险装置、滑轮与钢丝绳不匹配,每处罚50元。

10、 无联络信号、卷扬机无操作盘,罚50元。

九、塔吊

1、无超高、行走、力距、变幅限位和吊钩、绳筒保险装置即“四限位、两保险”或保险装置不灵敏罚50元。

2、塔吊高度超过规定不安装附墙装置、附墙装置安装不符合说明书要求,无夹轨铅,罚50元。

3、未制定安装拆卸方案、作业队伍没有取得资格镇证得罚50元。

4、塔吊司机无证上岗、高塔指挥部使用旗语或对讲机罚50元。

5、路基部坚实、不平整、无排水措施、轨距偏差超过规定、轨道无极限位置阻挡器等罚50元。

6、行走塔吊无卷线路或失灵、塔吊也架空线路小与安全距离

又无防护措施、道轨无接地线、接零、罚50元。

十、施工机具

1、平刨和圆盘钜合用一台电机的多功能木工机具的罚100元,平刨无护手安全装置、传动部位无防护罩、未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无人操作时未切断电源的没处罚50元。

2、圆盘锯无钜盘护罩、分料器、防护挡板安全装置和传动部位无防护、未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无人操作时未切断电源罚50元/处

3、使用手持电动工具随意接长电源线或更换插头、或不按规定穿戴绝缘用品的罚50元。

4、钢筋机械为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冷拉作业区及时对焊作业区无防护措施、传动部位无防护等罚50元/处。

5、电焊机未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无触点保护器、一次线长度超过规定或不穿管保护、电源不使用自动开关、焊把线接头超过3处后绝缘老化、电焊机无防雨罩等每处罚50元。

6、搅拌机未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达不到要求、操作手柄无装置、无防雨棚和作业台不安全、料斗舞保险挂钩不使用、传动部位无防护罩等罚50元/处

7、潜水垒未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保护装置不灵敏、使用不合理罚50元。

一、罚没款

1、 罚没款有公司财务科在工程款总直接扣除,对于拒

不执行公司安全制度、不服从公司管理,以及造成伤亡事故,造成及坏影响的项目部,公司将给予2000元罚款,并有权限制项目部经理的投标资格。

2、 对认真执行公司安全制度、服从送死安全刮泥、无伤亡事故,创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公司的项目步部,公司将给予2000元奖励,并在投标项目上优先考虑。、 以上奖励制度,从即日起实行。

宁国市金喜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2008年8月7日

第四篇: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重庆凯富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制订日期:2011年6月24日发布日期:2011年6月24日实施日期:2011年6月24日

1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重庆凯富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2011年6月24日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管理理念,建立健全公司奖惩机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奖励

对全年无死亡、重伤事故,负伤频率不超标、无重大机械责任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各项安全管理全面达标,并且全面做到以下几点的项目部,公司将予以奖励。

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度及上级文件精神。

2、领导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关心、支持安全部门的工作,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健全。

3、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特种作业、安全技术等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责任明确,并逐步落实到位。

4、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安全措施经费满足需要。

5、劳务人员的录用、管理及使用符合要求,并签订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书。

6、实现安全生产责任状目标,实现年度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指标。

7、未因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工作存在问题被上级部门予以罚款、通报批评或责令停工整改,未被新闻媒体予以曝光,未被业主予以投诉。

奖项目经理1000元、项目专职安全员800元。

二、处罚

(一)、施工生产缺少防护设施或存在事故隐患

1、生产施工设施、设备在没有安全防护设施或安全防护设施存在严重缺陷时,不得安装运行,对确定安装使用防护有严重缺陷的设备、设施或场所的责任者,对随意确定拆 3 除安全防护设施的责任者,罚款100-200元。

2、已开工的工程项目无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中无安全技术措施的,一经查出,对工程负责人处以100元的罚款。

3、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且接到“停工整改通知书”逾期不解决的施工现场,对施工负责人处以300-500元的罚款。

(二)、现场管理及检查

1、职工进入施工现场赤脚、穿拖鞋,不戴安全帽、电气作业人员不穿绝缘鞋、不戴护目镜,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等违纪者,每人罚款200元;项目经理及相应的管理人员罚款400元。一次发现施工现场有10人或10人以上违纪者,处罚工地主要负责人3000元,并停产整顿。

2、特种作业人员未持上岗证处500元罚款,并不得从事该种作业。

3、电动升降机、各种手持电动工具及施工用电等设施、设备在使用前未经验收或虽经验收但未通过验收,就擅自使 4 用者,对工长和相关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处以100-500元的罚款。

4、对违章指挥者视情节轻重处以100-500元的罚款,对于违章操作时视情节严重处以100-500元的罚款。

5、公司内部检查,对达不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相关要求的施工现场,对施工现场负责人处以200-500元的罚款。

6、市级以上的安全检查,对受到通报批评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加倍处罚,并在全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

(三)、工伤事故

1、发生轻伤事故,每轻伤一人处以50-500元的罚款,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事故责任者扣发当月工资的10%-30%,扣除当月奖金。

2、发生重伤事故,每重伤一人处以1000-5000元的罚款,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项目部支付,事故责任者不论是伤者本人或他人,一律扣发当月工资的10%-30%,并在1-6个月内免发岗位奖金。

3、施工现场发生死亡事故,按“四不放过”原则及国家有关规定处罚。

4、对发生事故拖延报告或隐瞒不报者、对有意破坏事故现场者,处200-500元的罚款。

(四)、设备事故及隐患

1、对擅自拆除设施、设备安全防护设施、装置造成隐患者,根据情节轻重处以100-500元的罚款。

2、对于发生机械设备事故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5%-10%的罚款(并不得少于300元)。

(五)、火灾事故及隐患

1、火灾隐患

(1)、一般隐患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改者,第一次给予批评教育,第二次不改者,每项按300元处罚责任者。

(2)、重大隐患要求限期消除,第一次限期不改者,给予责任人批评教育;再不改者,对责任人处以200-500元的罚款,对拒绝执行整改的,报公安机关处理。

2、火警

6 (1)、对火灾损失折款5000元以下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10%的罚款。

(2)、对火灾损失折款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20%的罚款。

(3)、对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责任者,报公安机关依法惩治。

(4)、对因不认真吸取教训,一年内连续发生两次以上火灾事故的责任者,要加倍处罚。

(六)、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要对单位负责人和事故责任者几倍处罚:

1、对于违章操作,经上级有关部门检查提出后,仍坚持不改,造成事故的;

2、对于违章指挥所造成事故者;

3、事故发生后,隐瞒或谎报事故情况、破坏事故现场、防碍事故调查者;

4、接到“停工整改通知书”后,逾期不解决因而造成事故者。

重庆凯富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2011年6月

第五篇: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制度

(之)

安 全 生 产 奖 罚 制 度

二OO六年七月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总则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文明意识,充分发挥其工作自觉性,积极性和创造性,遵章守纪。进一步规范人行为安全,减少事故隐患,提高安全综合保障能力,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施工环境。为适应新的形势发展需要和企业安全管理实际,特制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奖励

凡隶属于公司的集体和个人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方面管理工作扎实,成绩显著。可参照下列条件给予奖励500—5000元。

1、 分公司、项目部被省、市、局级评为安全生产先进集体或被授予文明工地的。

2、 分公司、项目部(车间)在局、公司组织的定期检查考评中被评定为优良等级的。

3、 在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科研、革新、改造方面有突出贡献或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明显成效的。

4、 在预防事故、消除险情或积极控制事故、及时组织抢险的有功人员。

5、 制止违章行为,及时反映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

处罚

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管理松懈、措施不力、隐患严惩的,对有关集体或责任人给予处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项目部处罚500—5000元。

(一) 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方面:

1、 凡在上级检查的安全考评中,被定为不合格工地或不文明工地及受到通报批评的。

2、 施工现场未建立安全管理网络,无安全、文明责任人、未按规定配备现场安全员。

3、 作业人员入场未进行上岗安全教育,提供不出有效记录资料。

4、 特殊工种人员及机操人员未经培训,擅自安排从事作业。

5、 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未履行安全技术交底手续。

6、 危险作业区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强令工人冒险作业。

7、 对上级发出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不落实,逾期不整改。

8、 发生工伤及重大事故苗子,隐瞒不报,无“四不放过”记录。

9、 未按规定开展安全活动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无记录资料。

(二) 现场安全设施方面

1、 现场施工用电未按规定实行三级供电、二级保护,未采用标准电箱。

2、 外输架空线路安全间距不能满足施工时,未制定有效的防护方案和措施。

3、 施工临街、巷、居民区未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4、 洞口、临边未采取防护措施、脚手架低于作业面。

5、 拆除作业区不设警戒、无人监护。

6、 电器、井架、脚手、机具未经验收通过而使用。

7、 使用不合格安全防护用品。

(三) 个人行为安全方面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处罚20—200元。

1、 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高处悬空作业不系安全带。

2、 高处作业或清理过程中乱抛物品。

3、 架子工、电工、焊接工、机械操作工未经培训无证操作。

4、 赤膊、穿高跟鞋、拖鞋、酒后上班。

5、 翻爬脚手、井架,井架吊篮乘人上下。

6、 未经批准擅自拆除、挪动安全防护设施。

7、 材料堆放严重超载、垂直运输严重超载。

8、 现场线路架设不规范、电器装置不齐全、不完好。

9、 违章使用电炉、利用碘钨灯烤火取暖。

10、 禁火区域违章动用明火或吸烟。

11、 操作时木工园锯、平刨、车床、刨床、钻床带手套。

12、 施工现场发现小孩(处罚监护人)。

13、 工地随地大小便、随倒垃圾。

14、 明火作业未办理动火手续,未配置消防器材。

15、 不服从现场指挥,阻挠管理人员正常工作。

附则

1、 奖惩程序以公司、分公司、项目经理部三级为执行主体,凡受奖惩的集体或个人原则上由其上一级负责实施控制,按规定进行下达或收缴,签发奖惩单时经办人须签字确认。

2、 公司、分公司应建立安全奖惩专项基金帐户,具体收缴、兑付统一由财务部门提供有诳凭证,不得挪作他用。

3、 严格规范执罚的时效性、严肃性,凡发出处罚通知后,七日内必须如期到帐,逾期不缴则按每天5%加收滞纳金。超过十五日则处罚,在工程款中扣除,并给予内部通报,

4、 各分公司可根据本制度精神结合自身实际制订实施细则。

5、 本制度与上级有关文件不一致时,以上级文件为准。

6、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南京市第六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二OO五年七月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上一篇:安全生产风险公告下一篇:安全教育培训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