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财力财政税收论文

2022-05-03

下面是小编精心推荐的《地方财力财政税收论文(精选3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摘要]中央与地方政府财政体制一直是我国改革关注的重点领域。历次财政体制改革,特别是1994年以来的分税制改革,更多的是在调整中央与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所占的比例关系,唯“占有比例”式的财政体制改革模式似乎被“锁定”,带有制度变迁路径依赖的某些鲜明特征。

地方财力财政税收论文 篇1:

财政与税收体制的创新对策探讨

财政税收是我国经济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着我国的经济水平,所以加强财政与税收管理尤为重要,只有保证财政与税收管理的科学性才能够促进区域的协调发展,促进社会的稳定。而随着社会的发展,传统的财政与税收体制已经无法满足新形势下的要求,因此必须要加强对财政与税收体制的完善。本文主要对财政与税收体制中的问题以及创新对策进行了分析。

财政税收在我国财政来源中占有非常大的比例,也是我国经济宏观调控的主要方式,随着我国综合实力的提升,财政收入一直呈现逐年上升的态势。但是我国财政税收的种类非常多,导致财政税收管理体制的难度增大,传统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已经无法满足当前社会的发展需要,所以必须要加强对财政税收体制的创新,这样不仅有利于我国税收事业的发展,对我国财政的稳定运行也具有重要的作用。

一、我国财政税收管理体制中的问题分析

(一)财政税收监管体系不完善

财政税收监管体系是保证财政税收管理体制有效落实的重要手段,但是随着我国社会机构的改革,财政税收管理以及监管工作都面临着巨大的变革,而从税收管理的具体落实情况来看,一部分地区的监管力度并没有得到有效地提升,缺乏对财政税收监管工作的重视,降低财政税收的人力、财力,打消财政税收监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导致财政税收监管水平降低。此外,部分地方的税收管理人员缺乏对税收监管机制的正确认知,在税收监管工作中滥用职权,导致财政税收监管部门的工作开展受到限制。还有部分地区没有设置专门的税收监管机构,将税收监管工作完全交由审计部门进行管理。同时审计部门没有配备专门的税收监管岗位和人员,这种情况也导致财政税收监管落实存在一定的难度。

(二)财政税收体制缺乏民主性

部分地区由于社会和经济环境的影响,在财政税收管理中非常有必要实施民主管理,但是在具体的落实过程中民主管理工作却过于形式化,无法起到税收监督作用。通过调查显示,大部分地区的财政税收民主管理体制形同虚设,无法发挥其自身的价值。而且在民主监督选举的过程中,也没有真正实现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人群大部分都是内定。而这种情况下必然会导致财政税收管理工作在落实过程中缺乏必要的监督,导致税收工作开展受到阻碍。

(三)资金运用效率低

我国的财政税收制度可以分为两个部分,分别为收入制度和支出制度,从理论上来说这两个部分必须要严格划分,但是部分地区在二者间的划分方面仍然存在模糊不清的情况,在实际的运行中也存在很多的影响因素。同时从具体的运行和人员分工情况来看,各部门间的权责和利益间难以进行明确的区分。而这些因素导致财政资金的使用受到牵制,部分项目开展的过程中会由于资金的问题难以及时开展,影响财政税收制度的运行效率。

(四)财政税收法律制度不完善

财政税收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基于良好的法律制度,我国虽然设置了很多的财税管理法律制度,但是在实际的财政税务工作落实中仍然存在随意性强的问题,自由权过大导致财政税收管理人员工作不受规范的限制,使财政税收部门的公允性和权威性受到影响。同时,从我国当前的财政税收法律体系建设情况来看缺乏系统性,导致财政税收的法律制度宽松,对财政税收管理的约束力度不足。

二、财政与税收体制的创新对策

新时期下财政税收体制管理和监督中仍然存在很多的问题,所以需要针对这些问题进行改善和创新。

(一)加强财政税收监督机制的建设

财政税收监管体系是保证财政税收管理有效落实的重要手段和方式,要想加强对财政税收管理工作的完善,首先需要对财政税收监督管理体系进行完善。财政税收管理人员需要认识到监督工作在财政税收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并设置专门的财政税收监督管理部门,配备专业的监督管理人员,保证财政税收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财政税收管理人员在工作的过程中也需要严格遵守财政税收监管制度,不得滥用私权干扰和参与财政税收监督管理工作,税收监管工作必须要独立于税收管理部门,保证财政税收监管工作的客观性,提升税收监管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使税收管理工作得到有效的落实。

(二)加强改革,完善民主监督制度

税收体制改革必须要保证实事求是,坚守原则。我国财政税收制度改革的原则为保证纳税的合法性,完善国民收入分配,通过税负调整工作,加强对税收机构的完善,做好宏观调控,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符的税收制度。财税管理体制改革需要以社会主义经济发展为基础,及时发现与社会经济发展不符的财政税收制度,并进行改善和创新。此外,完善民主监督制度,税收针对人民,服务人民,所以人民有权利了解税收的收取和去向是否合理,在税收监督管理工作中加入人民的力量也是必要的。为了保证民主监督制度的有效落实,首先需要保证参与民主监督人员选拔的合理性,必须要通过民主投票,公开、公正、透明选拔;其次,民主监督人员需要保证自身监督工作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真正落实民主监督。

(三)加强税收管理创新,提升经济运营效率

財务管理中的记录必须要具有一定的依据,并根据政策和制度的变化不断的进行改革和完善,做好账单的管理和保护工作,使票据以及账单保持一致。加强对税收制度改革工作的推进,做好各级收费、免收基金等方面的工作,做好政府资金工作的清理。对于财政非税后的收入进行合理的规划和统一的安排,保证收入的合法性和使用的规范性,并在每年的会议中对管理的具体情况进行核查和汇报,并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如果发现工作人员存在违反规定的工作,必须进行严肃处理,保证财政税收工作环境的良好风气。做好财政税收执行单位的联系工作,对非税收财政来源进行联合分析,解决财政税收中的问题和困难,并加强对执行单位的收入状态和执行情况等进行深入的了解,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此外,为了提升经济运营效率,需要做好事业单位资金投放的管理,保证财政收支平衡。财政税收部门需要将税收资源进行统合整理,并在公共平台上对收支情况进行公开,实行透明化管理。在投资过程中必须要做好行业的发展前景调研工作,发挥财政税收的管理优势,构建完善的资金整合协调机制,加强财税资金的监管,提升资金应用效率。

(四)完善全面预算管理体系

财政税收管理部门需要建立预算管理委员会,加强对预算管理责任的落实,健全预算管理机制和体系,进而更好的发挥全面预算管理作用。同时在预算编制的过程中需要结合不同的经营方式合理选择编制方法,进而做好预算项目的协调工作。在预算管理方案编制完成后,还需要严格根据预算方案执行,保证预算管理的有效落实。最后,充分发挥预算管理的作用,强化预算管理执行,提升管理人员对预算管理的重视,严格遵守操作流程。

三、结语

综上所述,国民经济的发展以及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使得我国财政税收管理工作也面临更多的挑战。特别是随着我国经济开始进入新常态,使得财税管理工作面临一系列的调整,因此必须要加强对财税管理体系的完善。为了实现管理目标,必须要参考相应的政策规定,坚持以可持续发展为宗旨,加强财政税收工作的改革,提升财政税收管理水平,保证国家资产管理的公平、公正和合法性,促进我国财政税收工作的顺利、可持续发展。(作者单位:赤峰市敖汉旗房地产管理局)

作者:刘月华

地方财力财政税收论文 篇2:

我国中央与地方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路径依赖的困境及其消解

[摘要]中央与地方政府财政体制一直是我国改革关注的重点领域。历次财政体制改革,特别是1994年以来的分税制改革,更多的是在调整中央与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所占的比例关系,唯“占有比例”式的财政体制改革模式似乎被“锁定”,带有制度变迁路径依赖的某些鲜明特征。要消解财政体制改革路径依赖的困境,可以从实现中央与地方政府财权、事权复位;跳出中央控制与地方积极性的二元思维,发挥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实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三个方面着手。

[关键词]中央与地方;分税制;财政体制;财权与事权;财政转移支付

[文献标识码]A

一、引言

政府财政分配体制是中央与地方财权划分的一种制度安排。财政分配体制可以反映出中央与地方政府间的利益关系,而政府利益关系的调整也有赖于政府财政分配体制的变迁。所以,政府财政分配体制改革成为政府间关系调整的“晴雨表”,它集中反映了不同历史时期国家的制度安排。从新中国成立初期到计划经济时期,再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我国政府财政体制先后经历了统收统支体制、财政包干体制和分税制财政体制三个阶段。通过审视历次财政体制改革特别是1994年以来的分税制改革可以发现,每一次改革的焦点都集中于中央与地方所占有的财政数字比例方面,甚至将其作为财政体制改革本身的目的,忽视了中央与地方政府职能方面的内容。财政体制改革作为一种制度变迁的过程,受到路径依赖的制约,且主要体现在财政体制改革的目标价值选择层面。现阶段,无论是财政体制改革的具体实践方面还是学术理论层面,都只把中央与地方所占有的财政比例作为改革的手段、策略。很显然,财政体制改革模式已经被“锁定”,即倾向于财政比例的改革设计,这无疑有着鲜明的路径依赖特征。

自1994年以来,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始终无法摆脱路径依赖的制约。分税制改革相当注重中央与地方所占的财政比例,减少地方财政所占比例,增加中央财政比例似乎成为本次改革的主要目的。经过20余年的改革,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开始出现新的问题:财权大幅度向上集中,事权则大范围向下溢出;形成强中央与弱地方的新结构;地区间形成制度性的不平衡等。中央与地方政府占有财政的数字比例可以直观地显示出二者之间的关系,但是片面地强调中央与地方之间的财政数字比例,甚至将它们之间的财政数字比例作为财政体制改革的目的,则有失偏颇。一方面,将改革重点聚焦于单纯的比例关系方面,容易迷失在改革的方阵之中,无法达到财政体制改革的真正目的。另一方面,极易造成政府财政资源配置的错位,使政府财政陷入钟摆式的徘徊中,降低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水平和能力。为此,我们拟探讨我国财政体制改革陷入路径依赖之困境以及如何摆脱现实困境之策略选择。

二、我国财政分配体制改革的路径依赖及其困境

W·BiranArthur发现,技术在发展演变的过程中具有路径依赖的特征。随后,诺思(Douglass C·North)开创性地将路径依赖理论引入到制度变迁的理论范畴,发展出“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1]理论。他认为,制度变迁与技术变迁类似,也具有自我强化和报酬递增的机理。一旦制度变迁走上某路径,它的既定方向会在以后的发展过程中得到某种自我强化,也就是说,“人们过去作出的选择决定了他们现在可能的选择”[2]。具体而言,制度变迁初始形成的轨迹会逐步固化,进而形成一种制度变迁的惯性,影响到以后的制度选择。沿着既定的路径,如果制度变迁进入良性发展轨道,则会迅速优化;相反,如果顺着错误的路径演变,则会被锁定在某种无效率的状态之中。制度变迁路径一旦被锁定,则摆脱原有路径就变得极为不易。

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初步划分了中央与地方的税种及范围,并以二者所占的财政数字比例直观地反映出来,初步理顺了中央与地方的财权关系。由于受计划经济及其过渡时期统收统支、分级包干等财政体制的影响,分税制改革急于划清中央与地方的财权,倾向于以所占财政比例来描述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关系。例如,1994年中央与地方财政收入分别为557%、443%,1998年为495%、501%,2002年为55%、45%,2006年为528%、472%,2010年为511%、489%,2014年为46%、54%①。这种中央与地方自上而下的财政分配比例基本保持在5∶[KG-2mm]4的水平,且历次改革只是对财政比例做出微调,在中央与地方政府间事权方面则没有作出实质性的变动。所以,分税制改革在设计之初就带有以财政数字比例来衡量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倾向。分税制财政体制初始的改革倾向为后续的改革划定了范围,使后续财政体制变迁产生路径依赖。纵观1994年以来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几乎每次的调整都会聚焦于中央与地方财政比例关系,且不由自主地将其作为财政体制改革的重点。

路径依赖理论很好地回应了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的数字比例倾向性问题,而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也是路径依赖理论的一种具体表现方式。理论上,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与路径依赖理论有着天然的耦合性,路径依赖理论的引入使得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问题更加清晰化。按照路径依赖理论,一些微小事件或偶然事件的差错会导致一种特定的制度变迁路径。显然,“如果某一个措施有某种偏差,它会对后续改革带来困难,甚至会使改革走入死胡同,或者得到南辕北辙的结果”[3]。由于设计之初的偏差,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初现路径偏离的端倪,不可避免地陷入路径依赖的泥淖之中。

(一)事权与财权的不对等导致政府角色混乱与职能困境

分税制改革之前,中央财政收入呈现下降的趋势,到1993年,中央与地方财政收入之比为22%∶[KG-2mm]78%,央地财政收入极不平衡,降低了中央宏观调控的应有能力。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在一定程度上理顺了中央与地方的财权关系,初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财政体制。但是也出现了另一极端,那就是中央与地方政府财政收支呈现“反向剪刀状”,即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例不断减少,财力上移,而财政支出占全国总支出的比例逐步攀升[4]。分税制仅仅把财权进行细分,而缺乏对中央与地方政府事权的清晰界定,导致中央与地方财权、事权严重的非对称性,表现为中央与地方职能混乱与责能困境。

首先,中央政府职能错位与越位。目前我国经济社会事务是实行中央管理、地方管理、中央地方共同管理的模式,中央与地方共管的经济社会事务范围比较广,事权界定较为模糊,所以,对这类经济社会事务的管理常常出现“管理者缺位”。政府对某些事务管理的缺位说明它将重点放在了其他领域,相反,对某一领域的过多关注也必然导致政府职能越位与错位问题的出现。长期以来,经济社会事务的“管理者缺位”逐渐演化为中央政府职能的越位与错位,而中央政府职能的越位与错位主要来自“地方政府承担中央支出职能和中央承担地方政府支出职责”[5]两个方面。第一,本属中央政府支出的项目,中央政府以强势的行政命令要求地方政府给予资金支持。例如中央垂直管理部门的经费、跨区域的较大项目以及涉及全民基本生活保障等方面的事务,中央政府都要求地方政府给予充足的配套资金支持。第二,中央承担地方政府支出职责。中央对地方产业的资金扶持、地方基础设施建设的补助等均属于此类现象。

其次,地方政府陷入责能困境的泥淖。分税制后中央与地方财权、事权的非对称性在地方政府层面表现更为突出。财权上移、事权下放,中央“请客”、地方“埋单”的财政体制给地方政府带来了沉重的财政压力和繁杂的社会事务大包袱。在不对等的财政体制下,地方政府缺乏足够的财力进行地方社会事务管理和提供地方公共服务,无法发挥其原有的功效,政府机构形同虚设,凸显出制度的空洞与虚置。目前民众要求地方政府不断加大对公共服务的投入力度,以满足民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但是,受制于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捉襟见肘的困境,地方政府无法提供基本的公共服务以及更高质量的公共服务。地方政府受制于中央政府要求提供配套资金以及地方民众要求增加公共服务投入的双重困境,极易陷入责能困境的泥淖之中,并以不作为的姿态抵制中央政策与地方民众公共服务的需求。地方政府责能困境导致地方政府权威的流失与政府信任度的骤降。

最后,财政体制的缺陷可能鼓励或变相刺激地方政府的乱作为。受制于中央政府的高压态势,地方政府不得不采用各种方式进行创收,增加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以完成中央政府赋予地方政府的众多项目配套资金支持的要求。一方面,地方政府以市场主体的角色出现,与民争利,汲取市场资源。中央政府财权上收后,切断了地方政府在现行财政体制内获取财政资源的途径,财政压力使得地方政府想方设法创收,其极端的方式就是以市场主体的角色出现。现行政府办企业、政府办食堂等现象就是政府以企业的身份参与市场竞争,这种政府市场化的行为侵蚀了地方市场活力。长期来看,必然造成地方市场萎缩,阻碍市场发展,同时使地方政府迷失于创收的误区中,忽视了地方政府的性质与功能。另一方面,地方政府不惜以违法行为创收。在既有权限不足以产生较大额度的资金时,地方政府会逐步突破既有权限的束缚。例如,地方政府以大量违规侵占农民土地、联合房地产商推高地区房价等方式来促进地方政府经济增长,增加地方政府收入。在这一过程中,地方政府甚至采取强制、粗暴方式侵占农民土地,完全无视农民合法的利益诉求。同时,在联合房地产公司开发土地的过程中,频现各种违反法律的行为。以上地方政府职能缺位、越位、错位等现象的出现不能片面地看作是地方政府本身的原因,实质上是现有财政体制倒逼地方政府而产生的一种被动、衍生性的行为。

(二)中央控制与地方积极性的钟摆式取舍

“政府间事权财权问题实质上是以集权和分权为中心的物质利益基础上的关系。”[6]财政体制改革不仅仅是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单纯的财力分配,更多的是中央集权与分权关系下的一对次生关系的调整。中央与地方政府财政体制关系的调整,不可避免地会受到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影响。探究历次中央政府文件,不难发现,财政体制改革往往与集权、分权的逻辑联系在一起。因此,历次财政体制改革总是在中央控制与地方积极性之间做钟摆式的取舍。某次财政体制改革明显导向中央,地方政府积极性会表现出不足,那么,下次的改革就会适当增加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比例。相反,如果某次财政体制改革偏向地方政府,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就会发挥出来,而中央政府就会显现控制不足的羸弱境地,下次的改革必然会增加中央政府财政收入的比例。1993年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例仅为22%,出现对地方控制力的不足。所以,1994年分税制改革就是在中央政府财政收入持续下降的背景下做出的一次大调整,通过调整,1994年当年中央财政收入迅速激增至557%,理论上实现了对地方的控制。

受中央与地方政府二者所占财政收入比例这种路径依赖的制约,财政体制改革陷入中央政府控制与地方政府积极性发挥非此即彼的单向度误区,导致中央控制与地方积极性发挥步入钟摆式取舍的境地,呈现出中央控制与地方政府积极性不平衡的状态,难以真正实现中央控制与地方积极性发挥达到双赢的效果。一是中央政府对地方的控制不具有科学性和权威性。单纯以财政收入优势比例作为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控制的方式难以取得积极的效果,欠缺一定的科学性。中央政府对地方的控制有诸多方式,不必局限于以财政收入作为惟一的控制方式。中央对地方政府的控制应体现综合性、多维度、宽领域,例如,综合采取法律、行政、人事、财权等方式进行控制。与其他控制手段相比,财政收入比例控制方式缺乏一定的权威性,不足以对地方政府产生足够的威慑作用。二是财政收入比例下的地方政府积极性发挥不具有稳定性和持续性。在现行的唯财政收入比例背景下,地方政府积极性的发挥始终与地方政府获取财政资源的多少紧密相连。当地方政府获取足够多的财政收入时,地方政府积极性相应地得到发挥,职能得到很好的履行。相反,当地方政府缺乏足够多的财政收入时,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就会受到抑制。所以,财政收入比例背景下地方政府积极性的发挥不具有稳定性和持续性。我国作为单一制的国家,在改革的过程中理应时时关照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在维护中央权威的同时,也要采取可行性的策略激发地方政府的活力。实质上,地方政府利益是国家利益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地方政府财政的存在是为了实现中央政府在地方的基本职能。实践中,往往无法认清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实现政府职能的一面,一味地将中央控制和地方积极性割裂开来,改革中做出非此即彼的钟摆式取舍,人为地制造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零和博弈的局面。这种思路下的财政体制改革,无法跳出“一收就死,一放就乱”的魔咒,地方政府呈现积极性与消极性的间歇性状态。

(三)财政转移支付与地区间累积性的不平衡

为了弥补分税制后地方政府财力不足的问题,中央将相当一部分的财政收入以财政转移支付的形式返还地方政府。但是转移支付的税收返还仍然无法解决地方政府财力不足的问题,甚至导致地区间累积性的不平衡,诱发不同地方政府之间的恶性竞争,这主要源于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本身存在严重的缺陷。分税制以来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采用“基数法”来确定各省应得的数额,这对本身就富裕的省份来说无疑是“锦上添花”,而对财政紧张的省份则是“雪上加霜”。此种做法实际上是维护原有地方政府税益的税收返还,即税收返富不返贫。财政转移支付的结构也存在缺陷,“在转移支付的构成中,均等化转移支付偏少,专项转移支付比重较大”[7],一般性的转移支付平衡地区间财政收入的能力有限。另外,专项转移支付制度要求地方政府建立相应的配套资金,在地方政府财力有限的情况下,这更是加重了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因此,专项转移支付制度也没有达到其弥补地方财政不足的目的。总之,财政转移支付这种税收返还形式非但没有解决地方政府财力不足的困境,反而拉大了地方政府之间的财政收入差距。

长此以往,财政转移支付造成地区间财政收入的累积性不平衡,进而导致地区间公共服务能力的不同和质量高低的不一致。地区财政能力的大小是影响其公共服务供给的重要因素。财政转移支付对不同省份额度多少不一,短期来看,它对各省的影响不明显,但是放到相当长的时期去审视,我们会发现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会导致不同省份之间累积性的不平衡。而财政收入累积性的不平衡也会扩散到公共服务层面,富裕的省份有足够的财力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服务,而一些西部边远的省份受制于财力因素,公共财政投入不足,其公共服务提供总体上存在数量不足、质量低下等诸多问题,出现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结构性失衡。

三、中央与地方政府财政分配体制改革困境的消解

虽然现行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陷入路径依赖,出现一系列较为棘手的问题,但是远远没有达到积重难返的地步,仍可以借助一些理念性工具和采取必要的措施实现路径依赖既有方向的扭转。

(一)中央与地方政府财权、事权的复位

中央与地方政府财权、事权的错位、越位有着多方面的原因,中央与地方政府事权划分不清、职能模糊是首要原因,而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事权则是财权划分的主要依据。央地间事权划分的模糊性直接导致财权分配出现错位,因此,中央与地方政府财权的复位有赖于事权的清晰界定。事权的界定首先要区分三类社会事务的分属主体,即“全国性的公共产品由中央提供,地方性或区域性的公共产品由地方政府提供,交叉性的公共产品在地方管辖范围则由地方提供,超出地方管辖范围则由中央负责”[8]。同时,建立政府事权的负面清单制度,将中央承担的事务、地方政府承担的事务以清单的方式详细予以公布,特别是交叉性的事务,要逐步细化,直到无法细化下去为止。例如,从宏观层面规定“经济与社会发展职能应收归中央,经济监管、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职能应下放地方”[9],以此类推,将不同层级政府的职能予以明确。

中央与地方政府细化事权的过程可能持续时间较长,浪费一定的行政资源,但这是必要的,它不仅可以使中央与地方跳出事权模糊的泥沼,也可以为财权的划分提供准确的参考。中央与地方政府财权的划分要以事权为标准,即以事权划分财权。中央政府在保证财政主导地位的前提下,要按照地方政府承担的事权多少、重要程度等合理划分财政,建立事权与财权相匹配的财政分配制度。较之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在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能方面压力更大,形势更为严峻。所以,中央政府在下放财权的同时,地方政府也要在法律范围内、行政权限内积极创新财政税收途径。一方面,要积极尝试发行地方债券。由于财政紧张,地方政府只能举债兴修大型基础设施,债务负担沉重。地方基础设施更多地体现社会公益性,具有长期的公共价值,其建设成本理应分摊到收益年份。因此,“‘本着一级政府,一级财权’的原则赋予地方政府举债权,这不仅是缓解地方政府财政危机的有效途径,而且也是保障地方政府全面履行职责的物质手段”[10]。另一方面,建立以财产税为主、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等为辅的地方政府税收体系,为地方政府提供稳定的税源,避免地方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制度空洞和虚置现象的出现,增强地方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总之,理清中央与地方政府的事权,以事权划分财权作为中央与地方政府财政分配的基本原则,积极探索多种可行性的方式以增加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从而有效消除中央与地方政府事权、财权的非均衡性,这是对以往事权、财权错位的一种矫正,也是中央与地方政府关系的一种复位。

(二)跳出中央控制与地方积极性的二元思维,发挥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

我国历次财政改革,特别是1994年以来的[HJ2.9mm]分税制改革,始终都无法走出中央控制与地方积极性的二元思维,财权过于分散,则迅速上收财权;财权过于集中,则大力下放财权。改革的结果大体都是在中央控制与地方积极性之间做出取舍,由此带来中央政府“左手放、右手拿”,地方政府“今天松、明天紧”的钟摆式财政困境。这种二元式的改革是基于一种形而上学思维障碍,只认识到中央控制与地方积极性矛盾的一面,而忽视了其内在的统一性。中央控制与地方政府积极性有其内在统一的一面,二者不是此消彼长的关系,不能简单地以中央与地方政府所占的财政比例来衡量二者之间的关系,它们二者可以得到调和并实现再平衡。

跳出中央控制与地方积极性的二元思维,走出财政体制改革的钟摆式取舍困境,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并进行制度设计。首先,财政体制改革要放“钱”不放“权”。这里的“钱”主要是指财力,“权”则是指有效的控制权而非财力的控制权,如法律意义上的行政领导权、政治层面的控制权等。这样,中央政府通过有效的控制权(例如地方政府官员的人事任命权)可以达到控制地方政府的目的,避免地方政府财政出现“诸侯经济”。同时,财力的下放可以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充分保证区域和地方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其次,建立和完善中央与地方政府税收法规。从国外的经验来看,不少国家主要是依靠法律来调整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而我国则是典型的政策调整。“政策调整表明中央政府在将某些财权财力下放给地方政府的同时,保留了收回这些权力的权威。”[11]政策调整的方式不可避免地带有浓重的人治色彩,因而也不具有权威性、稳定性和连续性。为此,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调整要由政策调整逐步过渡到法律调整,增强其规范性。一方面,建立国家层面的中央与地方政府财政分配法律,在宪法中增加相关条款。另一方面,继续完善《预算法》。我国宪法规定,各省级政府具有制定地方政府规章的权力,所以省级地方政府要尝试制定地方性税收规章。同时,在《预算法》中加入预算责任追究机制。总之,通过建立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来保证中央与地方政府财政关系的连续性、稳定性和规范性,规避中央控制与地方积极性长期呈现的钟摆问题。最后,建立财政激励制度,发挥中央与地方政府两个积极性。建立以地方公共服务为评价标准的激励机制,将地方政府的重心转移到提供地方公共服务方面上来。地方政府可以凭借其服务质量的高低获得来自中央的财政奖励,而中央也可以保证财政资源用到实处,减轻财政后期监管压力。

(三)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实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属于典型的二次财政分配,应体现公平性,同时发挥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承担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的职能。目前,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仍是中央利益返还地方的一个最主要方式,要逐步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变其原有的路径,使其回归填补地方政府财政不足、实现地区间财政收入的相对平衡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价值取向。首先,改变财政转移支付的分配原则。财政转移支付分配原则由“基数法”逐步过渡到“因素法”,用“因素法”来确定各省财政应得的比例。在确定具体省份财政返还额度时,要多方面考量相关因素,尤其是各省所承担的事权,财政额度比例首先要与事权相匹配。同时,创制一整套完善的财政转移支付法律体系,并建立科学合理的量化标准,实现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法制化,确保其科学性。其次,调整财政转移支付的结构。中央要主动改变以往专项转移支付比重较大、一般性的转移支付比重较小的财政转移支付结构。在转变结构的过程中,要本着平衡地区间财政收入差异的原则,适当扩大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比例,弱化专项转移支付的比重。最后,建立以纵向转移支付为主、横向转移支付为补充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新时期,中央要继续加大纵向转移支付力度,建立纵向转移支付的长效机制。纵向转移支付制度在保证中央对地方控制的前提下可以适当调整区域间的利益关系,是平衡地区间关系的重要砝码。同时,也要积极探索地方政府之间横向的转移支付制度。我国东南沿海一些富裕的省份财政收入极大地超出财政支出,而一些西部或边远地区的省份则入不敷出,财政压力较大。地方政府之间财政收入差异性的客观存在,为横向转移支付制度的建立提供了某种可能性。目前实行的东部支援西部、对口援建等政策实际上是地方政府间一种非正式的横向转移支付。地方政府间横向转移支付制度有其现实的合理性。一方面,涉及区域性的负外部性问题需要地方政府间横向的转移支付。例如在荒漠化治理,长江、黄河水域综合治理等方面,财政能力相对较弱的地方政府显然需要来自财政能力相对较强的地方政府的转移支付。另一方面,区域间正外部性的事务需要横向转移支付制度。例如,教育资源丰富的中部省份为东南沿海培养出源源不断的高素质人才,东部沿海省份也应对其作出补偿。显然,地方政府横向转移支付是弥补地方政府财政不足,实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一种有效方式。

注释:

①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历年资料。

参考文献:

[1]North, D. C., 1997.“ The Contribution of the 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 to an Understanding of the Transition Problem.” WIDERAnnual Lectures 1.

[2]诺斯.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M].陈郁,罗华平,译.上海:三联书店,1991.

[3]吴敬琏.路径依赖与中国改革——对诺斯教授演讲的评论[J].改革,1995,(3).

[4]孔善广.分税制后地方政府财事权非对称性及约束激励机制变化研究[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7,(1).

[5]胡贺波.论中央与地方财政现状及改革的进一步构想[J].求索,2007,(1).

[6]周波.我国政府间事权财权划分的方式演变、面临问题及对策建议[J].改革,2008,(3).

[7]杨之刚.中国分税财政体制:问题成因和改革建议[J].财贸经济,2004,(10).

[8]宏观经济研究院课题组.公共服务供给中各级政府事权、财权划分问题研究[J].宏观经济研究,2005,(5).

[9]李冰心.论中国政府职能结构及其纵向分配[J].甘肃社会科学,2014,(6).

[10] 李金龙,章彤.国际经验视域下我国赋予地方政府举债权的可行性探讨[J].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4).

[11] 关晓丽.国外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支配力量及启示[J].社会科学战线,2008,(1).

责任编辑刘绛华

作者:李金龙 武俊伟

地方财力财政税收论文 篇3:

加强财政税收体制改革探究

随着我国的不断发展与建设,现如今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背景下财政税收体制改革是必然趋势。但根据调查发现,目前我国的财政税收体制当中出现的问题逐渐突出,如果不加以改善势必会影响到我国的发展,所以改革势在必行,因为科学合理的财政税收体制能够确保税收这项工作顺利有效地进行下去同时也能满足于现代化社会发展需求并保障全国上下各方面政府资金供给,因此相关工作者需要从中深入探究然后思考如何才能改善这一现状。本文通过对财政税收体制的概述、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意义、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存在的各种问题以及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相关路径展开讨论,并提出了个人的见解。

税收是我国经济体系中的核心内容,而且国内的绝大多数国有资产和经济都是来源于税收,在社会不断发展和进步的基础上这项工作所凸显的重要性越来越明显,因此必须要针对线下发展的主流趋势进行税收体制的创新和完善,从而确保我国的社会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对国内的经济发展趋势能表现出以前的财政税收体制无法满足于现状,如果財政税收不能提高的话会带来很多弊端,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已经不言而喻。
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意义

财政税收体制在市场经济发展中是关键点,尽管社会和时代一直都在变化这项工作还是至关重要,那么对财政税收体制展开改革能够促进国家的经济发展和建设并稳定社会。在此其中需要分析目前国内各地区之间的经济差异还有财政税收体制不同之处,然后有针对性地进行创新并完善,这样一来全国人民的生活就能加以保障,社会也可稳定安全地发展下去,将现代化社会经济的模式从粗放过渡到集约型。深化财政税收体制改革能为政府的运行提供支撑,政府在进行市场宏观调控的过程中以动态的特性去完善财政税收,经过改革以后这项工作就不会受到外部太大影响。另外,对财政税收体制的改革能够调整目前国家的收支结构,弥补很多地方的不足之处,从而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
财政税收体制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对目前我国经济发展的趋势进行分析可以发现财政税收的体制存在很多问题,虽然国家的经济处于快速发展一些新型的行业出现在社会中,他们都能成为国家经济发展建设的推动力,但因为财政税收的模式比较新而且财政部门对于那些新的行业税收工作开展并不合理,这样就导致政府的财政收入损失很严重。而且财政税收这项工作本身就有着固定性,一般来说地方政府在征收完税款以后除了必要留下的一部分之外其他都要上缴国家,但财政税收体制存在的漏洞有些税款没有缴纳,这样地方政府为了满足国家的财政需求把大部分税收资金上缴,自身所拥有的资金往往满足不了运营需求和业务开展,各地区的经济发展平衡将会被打破。同时地方级的行政事业单位也会受到影响,如果基础公共设施设备建设或者活动开展没有足够的资金支撑,这就会带来一些负面现象。预算无论是任何单位还是国家政府都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它能确保资金方面的工作质量完成效果,财政预算就包括绩效考核和管理等业务,但目前我国的财政税收体制并未完善,所以在预算工作这方面依然有着很多漏洞。尤其是预算管理体制方面的范围狭窄,使得很多地方政府财政力量薄弱,如此一来管理不善导致内部运行效率不高,这对于开展业务活动而言十分不利。
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

明确总体思路

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应当从收支体制配套改革、预算体制改革这两个方面进行。要求是支出体制、收入体制和预算体制能够达到科学合理的状态,重点放到财政税收预算、财政税收试样以及财政支出和财力相匹配这些方面。也就是说相关部门要把改革的顺序理清,明确改革的内容和方式,以此形成整体战略,通过不断地调整和优化为我国的财政税收体制改革提供铺垫。要从各地区的政府作为出发点,明确他们的职责,让财力和权力平衡划分,实现一种集权性和系统性的任务形式。通常来讲财政税收预算体制改革要不断扩大范围,加强监督和管理力度,改革面广,提高执行力,建立长期的监管体系,让政府的宏观经济调控与财政预算形成相对应的关系。

总结改革内容

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必须建立在透明规范以及统一的标准上,现阶段国内经济环境还有资金的使用支付都在发生变化,分税制有待完善,加强分税制改革使之有着强适应力以后向着资源节约和友好型过渡。把各地区的政府和中央财政部门联合在一起形成统一的收入分配有体系,优化其中的支出结构,以此来避免财政支出不合理的情况发生。
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策略

树立科学观念

要实现我国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科学合理性,那么改革的观念上就必须做好先导。结合税收现实情况政府应当根据需求投入到基础设施建设之中,最根本的就是提升人们的生活水平质量。新时期下国家的财务税收部门对财政税收改革应当加以重视,强调税收的公平合理性,简单说就是建立于社会资源的角度上,以多数人的纳税角度出发,减少少数人的税收款额支出,形成平衡的税收体系,是维护社会和平稳定和公民健康高质量生活的重要保障。改革的实践过程中可以降低一些必需品的税收额度,提供一些享受型产品的税收,对于那些科技新型产品以及环保产品都应当降低税收力度,企业方面中企业降低税收,成熟企业提高税收。

优化财政税收结构

财政支出的结构优化是完善公共服务和设施建设的基础,其中需要提高资金预算管理工作效率,让政府的财政支出结构达到科学合理水平。各地区的基层政府通过调节财政支出达到节约效果,把其他更多的资金放到基础建设、社会保障还有招商之中,加强对地方政府财政的保护功能,缩小城镇化差距。鉴于我国各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要以平衡为工作中心,给那些贫困地区带来更好的福利和保障。无论经济发展水平如何,地方政府都要以人民利益为角度服务于大众,在他们管辖的范围内发挥自身职能,优化财政支出,降低人们之间的财务差距,这是确保财政税收公平性和人民幸福感的核心依据。对部分有发展潜力的区域政府要对其加以支持,保障其中的基本服务和功能,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及时提出及时提出指导意见,加快他们的财政税收和财政支出改革,建立城乡一体化服务体系,用专项的资金作为福利激发各地区改革的积极性。

明确权责

权责划分应当围绕着我国所制定的法律法规进行,有利于规范和约束各级政府财政税收改革工作各方面。考虑国务院对各级政府的职责规范提议,通过法律条款对政府中的财政税收职能工作人员要全责进一步确认和划分。根据目前已经确定了财政税收人员职责突出的问题要以科学合理的角度珍惜如何解决,把各级政府的权力分开,包括财政和支出的责任都要明确划分,出现了问题就要归咎于部门和个人,这才能让各地区的政府在进行财政税收体制改革中的工作上对于支出和事权责任明确划分,避免不良情况出现。

优化税收结构

结合目前税收体制改革的情况要想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财政税收的结构是一个重点问题,从这个角度去分析,我国各级政府必须抓紧营改增,严格避免地方税务局出现资源浪费和闲置的情况,对地方政府和税务局适当放权,使他们有能力和权利根据本地区的财政税收情况进行工作上的改善和创新,是提高其财政税收效率质量,确保市场经济稳定发展的前提。
结 语

综上所述,在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经济发展建设改革的道路中目前已经进入了重要阶段,尤其是财政税收这项工作不仅可以稳定国家的发展建设以及经济,还能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保障。因此展开财政税收体制改革是有必要的,但在此其中也需要注意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内容与方式还有各地区的经济体制差异化,只有考虑全面在践行改革才能达到理想效果,并能真正的实现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路径。

(湖南省永州市江华县财政局)

参考文献:

[1]贾为喜.浅议深化财政税收体制改革[J].中国集体经济,2021(15):91-92.

[2]麻磊.新形势下医院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创新[J].财经界,2021(09): 179-180.

[3]陈秀.深化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思考[J].财经界,2020(32):204-205.

[4]范志强.基于创新思维的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分析[J].经济管理文摘, 2020(21):11-12.

[5]周英.财政税收体制改革模式创新与规范化发展探讨[J].中国外资, 2020(12):15-16.

作者:刘昀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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