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党建责任区制度

2022-11-08

在当今社会,我们在很多情况下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一般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制度或行动准则,也是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规章制度或一定规格。那么如何制定相关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您收集的《学校党建责任区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第一篇:学校党建责任区制度

学校党建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中学学校党建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党建工作创新,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实施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总体要求是:以习总书记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着眼于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建立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促进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努力构建和谐企业,为科学发展提供可靠的政治和组织保障。

第三条 实施党建工作责任制要把握四条主要原则:

(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把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加强领导,逐级明确责任,整合力量,强化工作措施,层层抓好落实。注重分类指导、整体推进。各党支部要找准加强党建工作的着力点,以点带面,重点突破。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党委抓党建工作要围绕学校发展的中心任务,服务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努力做好提高党员素质的各项工作,把握“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方向,使学校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紧密融合,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三)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和谐。要把促进教职工的全面发展作为发挥党组织政治优势的重要切入点,建立健全组织机制、改进宣传动员机制、健全民主机制、完善服务机制,整合运用优势资源,切实把广大党员和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充分发挥出来,促进学校科学和谐发展。

(四)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自身建设,创新活动载体,坚持发挥好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教育党员、干部,树立新理念、拓展新思路、

第四条 实施党建工作责任制的主要目标是:努力把学校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做到组织坚强有力、党员作用突出、工作效能提高、员工群众满意,为构建发展科学、安全稳定、管理高效、环境优良、文化优秀、服务优质、稳定和谐的一流技术技能培训基地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

第二章 责任内容

第五条 学校党建工作的总体责任是:建设政治素质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师生拥护的领导班子;建设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创新性,凝聚力量,推动发展;

第六条 学校党建工作的具体责任是:

(一)贯彻上级决议,制定党建规划。认真贯彻落实教育党委关于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指示,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建工作规划、计划、制度和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充分发挥教育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围绕学校改革发展稳定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三)加强党建工作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师生利益表达和利益协调机制;党组织和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制度;党员经常性教育制度;流动党员管理制度;在学校形成一套科学、合理、有效的党建工作机制。

(四)领导和指导学校党组织工作创新。明确新时期、新阶段学校党组织的工作职责,强化学校党组织服务党员、服务群众的功能,拓宽、改进服务师生、凝聚师生的方法。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不断建立和完善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不断提高党组织整合运用优势资源的能力,结合实际,不断开展富有成效的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实现学校党组织的工作创新。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认真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不断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员工支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长效工作机制,抓好领

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党员的廉政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领导干部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作风建设,确保政治安全、经济安全、形象安全。

(六)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加强党委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工作制度建设。按时换届选举,选好配强学校党组织负责人。加强党组织的功能建设,指导党支部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做好发展新党员工作,引导党员自觉履行八项义务,保障党员八项权利,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发挥党员在党建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做好党内统计工作,健全党员信息库,充分发挥统计工作的信息、咨询、监督作用,为持续加强党的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数据信息服务。

(七)加强党对工会、离退休工作和共青团工作的领导。坚持把工会、离退休工作和团青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的总体格局之中。学校党委要定期研究工会、离退休和团青工作。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校,保障教职工民主权利,充分发挥工会组织联系教职工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坚持以党建带团建,不断拓展团员青年发挥生力军作用的途径和方法。认真落实上级关于离退休工作的各项政策。

第三章 主要工作措施

第七条 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要采取五项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建立健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学校党委统一领导。要强化目标管理,细化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校党委要定期检查考核党支部工作。

(二)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以点带面,推动面上的工作,同时要通过调查研究,掌握师生普遍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注重解决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三)强化服务功能,营造良好环境。坚持上级党组织为下级党组织服务,党组织为党员服务,党组织和党员为群众服务,营造群众支持党组织开展工作的良好环境;建立党组织开展工作和活动的物质保障机制;建立党员诉求表达机制;建立服务党员,特别是对困难党员服务帮助的长效机制。

(四)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工作质量。校党委按照党建工作责任制要求,通过组织人员督导、检查、互查学习、调查研究和随机抽查等方式,了解和掌握各支部党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特别要检查巩固和发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创建特色党支部,党员经常性教育,党组织、党员联系和服务教职工等基层党建工作各项制度和工作的落实情况。

第四章 责任考核

第八条 学校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采取三种方式进行考核。年度考核结合年终业绩考核、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一并进行。日常考核是通过检查工作、专项调查等形式,对各支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的经常性考核。专门考核是根据实际情况,专门对各支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综合情况或专项工作情况进行的考核。

第九条 党建工作责任制执行情况的年度考核在校党委统一领导和具体部署下进行。日常考核和专项考核由党工部具体负责。

第十条 党建工作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坚持定量指标考核与定性综合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年度考核先由各支部根据工作情况自检评分,然后由学校组织检查考评,并通报公示考评得分。每年进行一次表彰奖励。

第十一条 党建工作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评采用百分制。考核结果分“优、良、中、差”四个层次,90分及以上为“优”,80分-89分为“良”,70分-79分为“中”,69分及以下为“差”。

第十二条 在党建工作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过程中,要重点考核党支部书记作为落实支部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履职情况,以及所属部室负责人配合抓好党的建设的工作情况。

第十三条 党建工作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程序和方法:

(一)听取被考核支部书记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汇报。

(二)查阅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有关文件、记录、台账和资料,同时采取个别谈话方式进行核实和征求意见。

(三)采取小型座谈和问卷测评方式进行民主测评(参加人员由部室提供花名册,考核组随机选定)。

(四)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对被考核支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提出评价意见。

第十四条 党建工作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结果,列为民主评议党员、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的重要内容。

第十五条 实施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奖惩原则:对实施党建工作责任制成绩突出、考评得分达90分及以上的党支部,校党委给予表彰奖励。对目标不明、责任不清、制度不健全、记录台帐资料不规范、工作不落实、考评得分低于70分的党支部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党建工作严重薄弱,党政关系不协调、问题较多、连续考核不合格的党支部,校党委将予以整顿,直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发生政治安全,生产安全、经济安全、企业稳定等重大考核问题,一票否决。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各党支部都 要相应制定符合实际的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篇:学校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为进一步明确学校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本校实际,特制定本校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原则

(一)学校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促进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全面推进学校的长远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学校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的主要原则:

1、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始终把基层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逐级明确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主动抓,层层抓落实。

2、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基层党建工作放到教育建设的大局中去谋划,紧紧围绕党教育兴国的宗旨来开展,促进教育发展的各项工作。

3、坚持分类指导、整体推进。从各个年级组、处室的实际出发,找准基层党建工作着力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全面推进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

4、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发展的眼光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使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

二、主要责任和工作目标

(一)学校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的主要责任是:

1、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指示,研究制定本单位基层党建工作规划、计划、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2、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领导和指导基层党组织有效开展工作。

3、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选好配强基层党支部书记,及时整顿软弱涣散、不起作用的支部。

4、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指导基层党支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注意在服务一线和优秀教师中发展党员,注意发展年轻党员,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认真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引导党员自觉履行义务,保障党员充分行使权利。

5、关心爱护基层党务干部,为基层党支部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6、做好基层党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

(二)学校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要达到的主要目标是:

1、组织坚强有力。党的基层组织健全,设置合理,隶属关系明确,各项制度配套落实,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真正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2、党员作用突出。广大党员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理想信念坚定,宗旨观念牢固,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3、工作得到促进。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贯彻落实,广大党员和群众

的积极性、创造性得到发挥,影响学校开展正常工作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4、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党建工作体现群众意愿,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和服务群众工作成效明显,群众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和发展,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统一领导。学校党委对本校基层党建工作负总责,书记是抓基层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基层党建工作。学校党委要建立健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由党委统一领导,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学校党委和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决定基层党建工作重要问题,督促完成基层党建工作各项任务。

(二)深入调查研究。学校党委要结合基层党建工作实际,确定重点课题,组织力量进行调查研究。党委成员要经常深入各年级组,总结推广经验,研究解决问题。

(三)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学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各自分工,建立支部党建工作联系点。特别要注意在党组织力量比较薄弱、工作难度大的工作部门建立联系点。要经常深入联系点具体指导,努力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以点上经验推动面上工作。

(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学校党委要根据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目标要求,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适时评选表彰先进

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五)搞好党建宣传。要把宣传党的先进性及先进性建设作为一项长期任务。通过党建园地、各种会议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党的光辉历史和新形势下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及时推广、介绍优秀党支部党建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浓厚氛围。

(六)强化督促检查。学校党委要采取督查、巡回检查和随机抽查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基层党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注意检查党员经常性教育、党员联系和服务教师等基层党建工作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

四、考核及考核结果的运用

学校党委每年底要在党委会上报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并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把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情况作为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党总支、各党支部要切实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办党委每年底要认真做好考核评价,要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与业务工作考核一并进行,必要时可以组织专门考核。要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工作实绩评定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对抓基层党建工作成绩突出的要予以表彰,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要提出批评,限期整改。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责任范围内基层党建工作存在的严重问题没有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追究领导班子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篇:学校党建工作责任制

今年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一年。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我们的各项任务,我校在新形势、新任务下对党建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进一步增强广大职工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激励全校教职工立足本职工作,迎接十四届市运会的召开。为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制定以下党建工作责任制:

一、责任分工

1、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日常工作,履行本单位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围绕中心工作,团结带领支部班子成员,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动员、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求真务实地完成单位的各项工作。同时,认真抓好党支部工作制度的落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实行党建目标管理,促进党支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2、副书记:在书记和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积极协助书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指导学校公会、团支部、大队部工作。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抓好教职工经常性的思想工作,负责处理、解决好思想工作中的矛盾。

3、宣传委员:主要负责宣传工作。及时了解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动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上级党组织的部署,组织党员学习党的理论知识。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指导开展文体活动。办好学校党建工作的宣传橱窗,做好通讯报道。激励先进,树立典型,推进精神文明建设。

4、组织委员:主要负责组织工作。了解和掌握支部的人员状况。提出党支部组织生活安排,检查和督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负责做好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的各项工作。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5、纪检委员:主要负责纪律检查工作。抓好党组织的作风建设,定期对党员进行反腐教育。保障和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情况和纪律检查工作情况。

行政领导要积极支持党支部的工作,带头参加支部活动,完成支部交给的工作任务,为党建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1、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思想政治学习不放松

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可以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和工作水平,从而适应新形势,更好地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任务。可以使党员把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重大问题,在党的会议上进行民主讨论,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统一思想,做出决议。可以建立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从而在各项工作中自觉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扎实备战、全力应战十四届市运会,力争取得新的突破

全力以赴做好夏训工作。对重点运动员实施有效突破。着力点放在得牌得分队员,以及单项的丙组运动员和集体项目的小学生队。在确保无伤害事故的前提下,组织各项目进行热身比赛。同时,正确制定基本战术和应变方略。并有针对性地演练遭遇强手的应变策略,使现有的技术水平在运用正确的战术中发挥尽致。

各项保障无条件到位。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一线督战,主管教练具体指挥,后勤部门全力保障。举全校之力,确保人力和物力的投入。同时,做好与市青训中心、市体工队和直属二线、各项目协会裁判、各承办单位的协调工作,确保运动员和教练员可以全身心地投入市运。

3、积极投身“建功世博会、奉献在徐汇”主题活动

认真参与世博先锋行动。于7月26日—7月31日,每天上午8:00至晚上6:00,派2名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到漕溪北路篮球公园参与志愿者活动。

积极开展共建结对活动。根据局机关党总支统一安排,组织全体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参观世博会。并积极参与世博会观后感展示活动以及“世博记忆”网络摄影大赛。

努力投身争先创优活动。积极参与“区文明单位”、“区体育局系统文明单位”、“安全文明校园”的建设和评比,努力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

4、抓好党支部的自身建设

发挥党员干部的骨干带头作用。通过“抓班子、抓党员、抓骨干”,要求党员干部做到“管好人、做好事、带好头”。同时发挥领军人物、学科带头人、项目带头人的模范和引领作用,起到“以点带面”的效果,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对优秀青年进行重点培养,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充实和壮大党员队伍。同时,积极做好对学校工会、团支部、大队部的指导工作。通过倾听职工心声、协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关心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等方式,营造团结互助、文明有序的校园氛围。

5、进一步探索有效的体校教学方式

力争“二九七五”目标见成效(即:初中、高中每年2名在籍在读学生进入重点学校学习;合格率小学90%;初中70%;高中50%)。

进一步深化“体教结合”模式。围绕四个“体教结合”文件精神(《优秀个人评选办法》、《教学质量监控奖励办法》、《学生双优奖励办法》和《优秀班主任奖励办法》),探索适合体校学生特点的教学方式,增强教练员和文化教师的连带责任意识,着力提高文化教学质量。

6、做好安全保障工作,构建和谐文明校园

突出重点环节。对枪弹库保卫、射击训练、食堂用餐、宿舍管理、场馆开放等重点部位,进行定期自查,认真整改,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强调全程监控。根据上级部署和要求,制定和完善了访客登记制度(电话核实、凭有效证件换取访客牌、填写会客单)、重要时段监护措施(上学、放学时段校门口监护,训练、用餐、晚自习时段重点监护)、安保器械使用和保管规定(24小时佩戴,做好交接登记防止遗失),切实加强学校的安全防范工作。

提高自救能力。完善各项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紧急疏散演习,提升学校应急处置水平,提高学生和教职工的防灾自救能力。

加强信息化建设。以校园网站、家校之桥、电子显示屏、宣传栏、标语和横幅等为载体,着力推进学校信息公开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

第四篇: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作用,从制度上规范机关及社区党支部党建工作,完成区委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特制定巴音赛街道党建工作责任制。

第二条 党支部党建工作由支部负责,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第二章 责任内容

第三条 党工委切实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党支部的工作汇报,适时提出指导性意见;充分发挥党工委在党建工作中的作用,帮助解决党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保障党建活动经费的落实;支持支部履行职责,督促党员干部带头执行党工委的决议。

第四条 党支部书记对工作全面负总责,切实担负起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抓党建,带队伍,促工作。并根据党支部工作的特点和有关部门的部署,适时提出工作要求,对支部提交的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及时帮助解决。

第五条 党工委在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中,要抓好支部决议、重大活动和具体工作的落实。坚持经常深入调查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指导支部做好工作。

第七条 党工委每年至少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支部成员要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好自己分管的工作。同时,要积极参加所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第八条 党支部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坚持年初制定工作计划,半年、年终检查总结;每年召开至少2次党支部大会,报告、部署工作;每年至少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分析党员队伍、干部职工队伍的思想状况,安排党课教育。

第九条 支部必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每季度思想动态分析制度、向党工委报告工作制度、党员向组织汇报工作制度、入党积极分子及预备党员的培养考察报告制度等。党支部的各项活动和会议均应按要求记录在下发的《党支部工作记录本》中。

第十条 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对本支部的工作负责,支部委员要根据各自分工,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坚决执行党工委的决议。

第三章 责任考核

第十一条 党工委负责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年终进行工作总结。

第十二条 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要与干部考核、工作目标考核、年终考核等结合进行,必要时也可组织专门考核。

第十三条 党支部成员执行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的一项重要内容,接受党员的监督和评议。

第十四条 党工委作为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职能部门,负责对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

第五篇: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1、党支部(总支)年初按上级党组织下发的党建目标任务,并结合本支部(总支)工作实际制定全年党建工作计划,将目标任务分解到有关部门(或党员),年底进行全面地总结考评,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考核。

2、坚持党建例会和思想政治工作例会制度,党支部(总支)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建例会,对党建和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分析、疏理,从而有针对性做好各项工作。

3、党支部每年在“七一”前要对开展“争先创优”、“结对共建”、“党员义务日”等活动进行一次总结,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推动党建工作上新台阶。

4、党支部每年制定党员教育计划、党员发展计划,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正确处置不合格党员,保证党组织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5、党支部每年至少确立一个党建课题,并确定课题负责人,进行调查研究,寻找新的突破口,探索党建工作新路子。

党支部主要职责

1、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保证和监督上级党组织、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决定、指示在本单位贯彻执行。

2、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等工作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和协助校党委开展工作,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3、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

4、做好本单位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开展好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不断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党政共同负责本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

5、加强党支部自身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发展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6、正确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做好统战工作,支持民主党派的基层组织,按各自的章程开展活动。

7、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的领导。认真研究并指导工、青、妇工作,在团员中广泛开展党的知识教育。

支部(总支)委员会议事规则

一、议事范围

1、讨论研究本单位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工作计划。

2、讨论决定管理权限内的机构调整和干部任免及推荐名单。

3、研究分析本支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问题,处理和解决党组织自身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4、研究制定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计划。

5、讨论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提出的重大问题。

二、会议的召开

1、支委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到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2、支委会议一般由书记召集并主持。

3、支委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能举行。

4、支委会议拟研究的问题,需提前将有关书面材料通知参加会议人员。

三、议事决策方法

1、支委会议题,由提出议题的书记或支委就议题作简明扼要的说明。

2、讨论时提倡充分发表意见,发言要中心突出,观点明确。

3、主持会议的书记要根据讨论情况进行归纳集中,提出决定或决议草案。

4、支委会议讨论的决定和决议,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支委成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5、支委会议决策时,应当认真考虑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对重大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时,除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会议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上报上级党委或党组,请示裁决。

6、支委议事后,参加会议的同志,必须保守秘密,杜绝泄密现象,违者要追究责任。

四、决议的实施

1、支委会议决定的事项,委员要按照分工,各负其责,抓好落实。

2、在落实支委决议过程中,如遇原决议不当或情况发生变化,确实不能按原决议执行时,应及时提请支委复议。

3、支部书记对决策执行情况,要及时或定期检查、催办和指导,保证贯彻落实。对支委决策拒不执行或无特殊原因未付诸实施的,应追究责任。

4、每次支委会议应有专人记录,记录要实事求是,详细具体。

学习制度

为提高党员干部职工政治理论素质和政策水平,坚定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信念,增加党性观念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促进本支部教育教学工作的发展,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制度。

1、学习内容主要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党的基本知识和党史党建知识;现代科技和业务知识;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学校中心组成员除要按时参加校中心组集中学习外,还要参加本支部、党小组的学习,因故不能参加的要事先向组长请假,事后要抽空补课;平时要挤出时间认真自学;要建立健全学习考勤制度和学习情况备案制度。

2、支部要按规定和学习计划组织好本支部的周四“学习日”学习。学习可采用多种方式进行,如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专题报告与个人研读相结合,

3 中心发言与集体讨论相结合,学习文件与学习音像材料相结合,警示教育与学习先进典型模范人物事迹相结合等;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贯穿“要精、要管用”的精神,讲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均应撰写一定篇目和较高质量的学习笔记;建立健全学习考勤制度和学习情况汇报制度。

党员活动日制度

党员活动日制度是严格党组织生活的重要制度,是党员加强组织观念,享受党员权利,履行党员义务的体现。

1、党员活动日每月不少于1天。活动以集中为主,可结合实际采取其它形式,具体时间由支部根据实际安排。

2、支部认真安排党员活动日,做到有计划有准备。

3、党员活动日的内容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确定以下两方面:

(1)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等重要思想和党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时事政治,开展形势教育。

(2)开展寓教于乐的文体活动,组织党员参加义务劳动、访贫问苦、重大课题调研等。

民主生活会制度

民主生活会制度,主要指党员在支部、党小组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形式的生活会制度。

1、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一般在4—8月进行。会议应提前一星期通知全体党员,并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

2、党支部书记、委员除参加党员民主生活会以外,还要专门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

3、支部班子成员在会前要交换意见、沟通思想,听取或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4、民主生活会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应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以诚相见,相互监督与勉励,

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

5、会议基本内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本支部决议的情况,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岗位职责履行情况。

6、对会上提出的问题,要及时落实整改;对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要将整改措施用适当的方式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党组织生活制度

1、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或党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

2、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文件。

3、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议,研究党的自身建设方面的工作。

4、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通报有关情况,安排各项工作。

5、每季度安排党员接受一次党课教育。

6、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支部书记和委员除了参加党小组党员民主生活会之外,还要专门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

7、适时组织党员开展灵活多样、严肃活泼、注重实效的各类组织活动。

8、党员参加各类组织生活要做到有记录、有总结、有汇报。

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党员纯洁性的重要措施。为切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根据《党章》规定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要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按照党员标准,树立历史的、辩证的观点,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2、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1次。

3、民主评议党员在广泛征求党内党外意见的基础上,采取“双评一审”(党内评议、群众评议、党组织审定)的方法进行。

4、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上级党组织统一布置,在党支部领导下进行,必要时上一级党组织派员参加。评议等次由党支部根据党内评议和党员日常表现综合审定,评议结束后,党支部应将评议情况传达本人,并报上一级党组织。

5、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包括党员思想、工作、学习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情况,评议时以看表现,摆问题,提意见,找差距为主,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能搞成单纯的评功摆好。

6、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民主评议,以身作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虚心听取党员意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决不允许打击报复。

7、民主评议党员可与评先评优活动、党员集中培训及党支部民主生活会等结合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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