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父母随迁入户条件

2022-12-20

第一篇:北京父母随迁入户条件

2018年深圳夫妻投靠随迁入户深户办理条件

深圳市已于2016年9月1日起实施《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夫妻投靠由“夫妻分居满三周年”调整为“夫妻分居满两周年。以下是2018年深圳夫妻投靠随迁入户深户办理条件。

2018年深圳夫妻投靠随迁入户深户办理条件

一、被投靠人登记为本市常住户口时间及夫妻结婚登记时间均满两年,被投靠人属经本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或硕士以上研究生学历条件人员的不受分居时间限制;

二、申请人不符合本市人才引进迁户条件;

三、经拟入户地街道计生部门审核符合本市迁户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申请人需先行携带相关资料到拟入户地街道计生部门审核,审核同意后相关计生信息通过深圳市政务资源交换平台流转到我局,不需提供纸质材料);

四、申请人有法定抚养责任的未成年子女须一并申请;

五、可随同申请人一并申请的成年子女:

(1)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在高中(含中职、中技)或大学(户口未迁入高校集体户)教育阶段在校就读成年子女;

(2)一级或二级病残且生活基本不能自理的无配偶成年子女;

六、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第二篇:2018年深圳父母投靠随迁入户深户办理地点_时限_费

深圳市已于2016年9月1日起实施《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老人投靠由“申请人身边无子女”调整为“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在深圳共同生活,被投靠人迁入深圳户籍连续满8年且仍拥有深圳户籍”,同时取消身边是否有子女的限制条件。以下是2018年深圳父母投靠随迁入户深户办理地点_时限_费用。

2018年深圳父母投靠随迁入户深户办理地点

被投靠人户籍地公安分局或派出所户政窗口(点击查看:深圳市随迁业务受理窗口汇总表)

(1)其中被投靠人户籍在罗湖、福田、南山、盐田四区及光明、坪山、龙华、大鹏新区的,到被投靠人户籍所在区(新区)公安分局人口管理科(治安大队)申请;

(2)被投靠人户籍在宝安、龙岗两区及龙华新区的,到被投靠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

2018年深圳父母投靠随迁入户深户办理时限

按入户申请的受理时间顺序安排审批,从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调查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限。

2018年深圳父母投靠随迁入户深户办理费用

免征《准予迁入证明》工本费

依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2〕97号);《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深财资〔2012〕38号);《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取消、免征、降低部分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粤价〔2013〕223号)。

第三篇:夫妻随迁入户规定

申请条件(以申请日为准):

1、夫妻一方是深圳市常住户口,另一方是非深圳市常住户口;

2、夫妻合法登记,分居时间满三周年(深户和非深户结婚登记日或夫妻之中先入深户一方正式入深户日起算);

3、申请迁入一方如果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必须是无业人员(未正式办理招干或招工手续);

4、该户家庭内不能发生过被视为超计划生育的事实;

5、申请迁入一方如果有未成年的子女则必须携带,如果要求携带18周岁以上的子女,则其必须在高中以下教育阶段正式在校就读且不得超过20周岁;

6、本省生源的大中专院校在读学生户口未迁至学校,尚随本省户口父或母的,且随父或母一起申请迁入的,不受年龄限制,不受在读院校所在地限制;

7、申请人不得具有同时向我市其他政府部门申请(招调)迁入的情形。

申请材料:

1、《入户申请审批表》(原件一式2份);

2、申请人及其配偶、携带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复印件1份,验原件);

3、申请人及其配偶、携带子女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4、申请人及其配偶结婚证的其中一本(复印件1份,验原件);

5、携带子女的原始性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6、拟迁入地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随迁入户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7、属非农业或已不区分户口性质的居民户口申请人还须提供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等基层政府机构名义或其下属主管业务科办名义当年出具的无业证明(原件1份);

8、属携带18周岁以上20周岁以下的子女,还须提供高中以下教育阶段正式在校就读证明(原件1份)

9、属携带收养子女的,须额外提供的材料为合法办理的《收养登记证》、办理收养时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的收养计生证明复印件加盖该机关核验章(如果当时未履行此程序性要求,现在才开收养计生证明或者是计生部门拒绝开具只出具随迁入户计生证明的情况较普遍,虽违反法定程序,但可以受理),生父母为送养人的还须提供生父母与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订的不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协议复印件加盖收养登记机关核验章;在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弃婴、孤儿及自行拣拾的弃婴童不需提供出生证明,但需提供入院审批手续;凡未按法定程序收养或公安机关认为有疑义的组织亲子鉴定(市公安局组织,根据情况追加其他子女参与鉴定)。

申请方式:

符合随迁入户条件的,到拟入户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办结时限:

根据市政府每年下达的指标数,按受理入户申请的时间顺序统一安排审批。如当年入户指标用完的顺延至下一年审批。

收费标准:

收取《准予迁入证明》工本费人民币4元,收费依据是:粤价费(1)函(1994)57号、粤价(1996)238号。

办理之后:

随迁入户已获批准的,特区内申请人接到通知后持申请回执和有关证明材料到各区公安分局人口管理科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宝安、龙岗两区直接到派出所领取《准予迁入证明》。申请人持准迁证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后到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第四篇:夫妻投靠随迁入户须知

入户申请材料

申请人或被投靠人如实填写《入户申请审批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1.申请人、随迁子女(含养子女、继子女,下同)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核验原件);

2.被投靠人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核验原件);

3.结婚证(复印件1份,核验原件)。如申请人夫妻一方或双方属再婚的,还须提供历次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民事调解)书;因丧偶再婚的,还须提供前配偶死亡证明文书,如户口簿不能反映与前配偶夫妻关系,补充提供与前配偶的结婚证或当地公安、民政部门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等相关材料;

4.随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核验原件);

5.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随迁入户《计划生育证明》;

6.深圳市居住证或居住证(业务)受理回执(核验原件);

7.遇有下列情形,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相应材料:

三、申请程序

由申请人(或被投靠人)向被投靠人户籍地公安分局或派出所提出申请(其中被投靠人户籍在罗湖、福田、南山、盐田四区及光明、坪山、龙华、大鹏新区的,向公安分局人口管理科(治安大队)申请;被投靠人户籍在宝安、龙岗两区的,向派出所申请),层报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根据市政府每年下达的入户计划,按受理时间的先后顺序轮候审批(如当年入户计划执行完毕,顺延至下一办理)。如无调查事由,正常政策性随迁申请材料从受理之日起50个工作日内审结。

四、温馨提示

材料复印要求

材料复印件应使用A4纸张竖向复印。家庭户口簿须同时复印户口簿扉页、当事人页;集体户口簿只复印盖有户口专用章的当事人页;登记项目发生变更的,须在同一纸上复印“登记事项变更和更正记载”页;身份证应在同一张A4纸上复印正反两面;结(离)婚证须复印婚姻登记员签章页、盖有登记机关专用钢印章的当事人信息页和证号印制页。

第五篇:深圳随迁入户准备材料

一、夫妻随迁入户

(一)须符合下列条件

1、夫妻分居满三年,深户入户满三年;

2、申请随迁人员必须是无业人员,不属在职干部、职工;

3、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二)须如实填写《入户申请审批表》,提供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A4纸)

1、结婚证;

2、双方户口簿和身份证

3、拟迁入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相当复杂,请见第二项);

4、申请人属非农业(居民)户口的,提供户口所在地镇或街道办事处当年出具的无业证明;

5、夫妻随迁同时携带未成年子女的,需提供子女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

二、迁入地街道办开“计划生育证明”

1、查环查孕报告单(3个月有效)及复印件。(拿相关证件先去居委会开介绍信)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女方结婚证复印件,且复印首页登记机关);

3、独生子女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没有,也相当复杂,N个章)

4、“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页全部复印,定期盖章)

5、双方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女方户口首页及本人,男方全部);

6、“婚育状况证明”原件。(深圳领表,女方居委会、计生部门盖章)

7、居委会开具的“计生生育证明”原件(未超生)。

以上资料全部盖章后签字。

三、申请程序

准备好以上第“一”项资料后,由申请人向拟入户地所在辖区派出所人口管理科提出申请。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根据市政府下达的当年入户指标数统一排队候批(约半年)。审批下来,派出所会及时通知。

四、迁出地办迁移证:

持深圳接收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女方身份证、户口本,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五、回深落户:

持“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需出示以下证明:迁入人《居民身份证》;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迁入的提供《结婚证》;迁入人(16周岁以上)两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光纸黑白大头标准照片。办身份证顺便提供照片回执。

需要准备的材料有:结婚证、双方户口簿和身份证、拟迁入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如申请人属居民户口,还须提供户口所在地镇或街道办事处当年出具的无业证明;如同时携带未成年子女,需提供子女户口簿和出生医学证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备齐上述材料后,到拟入户地公安分局办证大厅咨询、申请。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上一篇:百货商场考察心得体会下一篇:八个笑话领悟人生哲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