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发放办法

2022-10-05

第一篇:农民工工资发放办法

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避免发生农民工工资纠纷,维护企业市场良好信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西安市农民工工资保障办法》(西安市人民政府令65号),西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实施细则》(市劳发[2007]131号)等文件,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施工企业工作要求

1、施工企业作为项目部的上级单位,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要经常进行督查,必须成立防止与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指导并负责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2、施工企业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有关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办法和制度。施工企业领导要经常深入项目建设一线检查工作,并要把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作为一项重点的检查内容,对一些苗头性问题要立即督办整改,一旦出现拖欠行为和劳务纠纷时,要积极进行协调,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解决问题,防止事态扩大,矛盾上交。

3、施工企业要在施工现场、农民工住所通过公布本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举报电话,张贴发放维权宣传单等形式对农民工进行维权宣传教育。

4、施工企业要加强项目部内部管理,防止由于管理疏漏而出现的“跑、冒、滴、漏”现象,切实提高经济效益;加强财务管理,保证工程用款,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积极筹措资金清理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新开工项目杜绝拖欠,未发生拖欠的项目杜绝发生新的拖欠。

5、施工企业必须保证建设管理的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挪作他用。

二、施工企业项目部工作要求

1、项目部建立民工的花名册和暂住证办理情况的台帐。仔细审阅身份证的有效性,对童工、未成年人、无效证件者拒绝吸纳为职工,并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系,由公安部门下派二名协管员下驻项目部,专门到现场为民工办理暂住证,确保每一位民工的进场时间和出场时间都能反映在台帐中。

2、项目部财务室对民工建立民工花名册,并将每个农民工的身份证复印,进行一一核对,然后每月30日各工区将考勤表及工资表交财务室,财务室在10日前将民工工资准备完成,并将民工工资发放到民工手中。

3、按照“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项目部经理是落实支付农民工工资第一责任人。并要求各劳务施工队或包工队推荐1~2名代理人专门负责该施工队或包工队工程计量、结算和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劳务承包人每月30日将工资分配方案报项目部审批,待计量结束,张榜公示,民工认定无误后,由业主项目办现场监督,项目部经理参加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手里,必须做好工资发放台帐记录。

4、每期农民工工资发放完毕后,将工资分配名单在农民工驻地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公示后报业主项目办备案。

5、项目经理部认真把好劳务公司结算关,加强责任成本管理,严格分解、明确责任,杜绝劳务协作队伍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出现。资金无论如何紧张,必须首先保证各工区农民工的工资支付,并督促劳务协作队伍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

6、项目部发放工资时,记录一些重要的信息资料,必须要求农民工本人在工资发放册上签字确认,以便于发生劳务纠纷时能够拿出真实可信的证据。

7、项目部必须安排一名专人负责农民工工资兑付工作,将其联系方式报业主,并积极与业主现场代表衔接,共同解决好农民工工资兑付过程中的问题。

8、项目部要掌握劳务人员的详细登记情况(姓名、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登记表应由农民工本人填写,签名画押,本人必须提供真实的身份证和家庭住址,施工企业项目部负责核实并将登记表和身份证复印件立档备案,不得使用无身份证的劳务人员,必须发放农民工维权卡,建立农民工管理档案,含现场照片、身份证复印件、住址、联系电话等。

9、针对建筑劳务市场农民工流动性强的特点,加强动态管理,当务工人员发生变动时,施工企业项目部应及时了解并进行统计上报业主现场代表备案。

10、项目部必须编制真实有效的《农民工工资纠纷的应急预案》。

三、监理单位工作要求

1、监理单位应把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到日常工作中,通过现场调查等形式掌握施工企业项目部是否按要求发放农民工工资,对存在拖欠行为的施工企业项目部,在工程计量,价款支付时应按合同规定扣除3 O%的价款,并注明原因。

2、监理人员签认价款要及时准确,在权限之内对工程计量、变更等注明金额,使建设资金能够及时足额地用于工程建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

3、若发生拖欠行为或出现劳务纠纷,协调过程中需要监理人员参加时,有关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协调现场。

四、罚则

1、对检查或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无论是施工企业项目部还是监理单位,必须要求其限期整改,把问题解决在现场,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将按合同规定、制度办法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并对各施工企业项目部及相关监理单位进行通报。

2、业主现场代表发现施工企业项目部在签订劳务合同和兑付农民工工资清单上弄虚作假的,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公路局清欠办。

3、对信用不良,拖欠严重的施工项目部(包括项目部经理)和劳务承包人或机械租赁人将上报省交通厅建议将其列入信用不良项目部、信用不良劳务承包人或机械租赁人名单,并对其上级公司进行书面通报批评。

五、罚金

1、凡农民工上访至我公司管理处的,对该施工单位处罚1万元。

2、上访至总公司的,该施工单位处罚1-2万元。

3、上访至区管委会的,对该施工单位处罚2-5万元。

4、上访至市政府的,对该施工单位处罚5-10万元。

5、在新闻媒体曝光并经查实,事态严重,影响较大,以致可能诱发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处罚10万元,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对其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在处罚的同时,责令施工单位七日内解决,对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解决或不解决的,先从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履约保证金和扣留的保留金中垫付所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后从施工单位期中价款中扣回。

第二篇:上海工程加强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维护全公司民工的合法权益,规范企业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促进社会的稳定和企业健康持续发展,从而保障民工工资有序发放。

二、范围

适用于G237蒙城段路面改善工程施工第二标段工程。

三、实施办法

3.1、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全面监控和重点监控相结合,列为重点监控对象的,要定期向相关部门报送工资支付情况。

3.2、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分包单位缴纳一定数额的工资保证金,一般按照签订分包合同金额的3%--5%;以保证农民工工资不因单位资金状况而被拖欠。

3.3、推行分包单位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建立健全分包单位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信息网络,完善监控手段。

3.4、推行民工上下班考勤制度,动态监管各民工个体工时情况,以保证民工工资核算真实性、准确性。

3.5、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行动计划,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都必须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权利义务明确、规范的劳动关系。

四、保证措施

4.1、项目部成立农民工工资发放领导小组,负责本项目农民工工资管理的监督、宣传、协调和查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备相应的专项监管人员,负责项目农民工工资管理的日常工作。 4.

2、各项目部的项目经理担任该领导小组组长,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同时选举一名派驻项目部的管理人员为该小组副组长,负责制定该项目农民工工资管理合同、管理制度和工资发放等工作。 4.3、民工进场后,项目部安排相关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同时做好民工相关信息登记,建立录用的农民工用工花名册;办理进出场工牌,以便用于民工上下班考勤。

4.4、项目部应建立民工考勤制度,用于编制民工工资支付清单,如实记录民工姓名、身份证号码、用工天数、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情况,并保存二年以上备查。(附表2) 4.

5、每月末各分包单位根据实际已完工程量提交当月工程进度款申请报告,项目部及时针对各分包单位已完工程量、考勤信息及分包合同支付比例审核各分包单位工程进度款,并最终确定当月支付金额。 4.6、各分包单位根据项目部当月支付金额及民工出勤情况,编制民工工资支付清单,并上交项目部农民工工资发放领导小组审核。 4.

7、项目财务部应根据民工工资支付清单及时支付当月民工工资,且应将民工工资直接发放给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班组长或其他不具备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

4.8、各项目部应定期自检,集团公司采用不定期抽查。一旦发现拖欠苗头,要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避免事态扩大。对于出现拖欠、克扣及农民工工资发放数额不实等情况的项目,由公司研究限期整改和通报批评,同时针对实际情况对项目部处一定罚款。

4.9、工程结束或民工退场,各分包单位在3日内完成民工工资结算工作,确定支付时间、支付方式,并上报项目部。对已完工程,项目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该项工程结算工作,项目部根据劳务分包合同支付比例,支付时间;确定支付金额,且应先保证该工程民工工资足额发放。

4.10、各项目部农民工工资发放领导小组同时负责处理拖欠民工工资投诉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及时处理突发事件,让事态从源头上进行遏制。

五、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民工工资维权告知牌》

项目部必须于开工前将《民工工资维权告知牌》 设置在“五牌一图”处,如有损坏应及时更换。

六、拖欠民工工资投诉的处理

6.1、项目部应高度重视拖欠民工工资投诉,对有拖欠民工工资的工程项目,必须采取措施,及时给予解决,避免民工到有关部门投诉。

6.2、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建设工程承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致使建设工程承包企业拖欠民工工资的,由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民工被拖欠的民工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

6.3、项目经理把民工工资发放给班组长等不具备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导致拖欠民工工资的,由项目部负责解决所拖欠的民工工资。

6.4、若有民工投诉拖欠工资问题,项目部接到相关部门通知后,应立即派项目部处理拖欠民工工资的负责人及项目经理到指定地点处理。已结清工账的,当场确定清欠期限、清欠方式等;未结清工账的,当场确定结清工账的期限、清欠期限、清欠方式等。

第三篇: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

抱龙美丽乡村项目 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

为规范项目部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劳务协作队伍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以及与业主签订的承包合同等法律法规、文件等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的各劳务协作队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

二、本制度所指各劳务协作队伍,是指在我项目部范围内从事土方、石方、混凝土、木工、钢筋工、、水电安装、设备安装、钢结构等一切与工程有关的劳务协作单位。

三、项目部负责本合同段内各劳务协作队伍工资支付的监督管理,对项目部执行本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项目部各劳务协作队伍应当依法与所有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新工人进场3日内将劳动合同签署完毕),明确工资结算方式与具体月工资数额,所有劳务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将劳动合同副本提交项目部一份。同时,进场的所有劳务工人必须认真登记有关信息,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交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1份交与项目部存档。

五、每月25日,各劳务协作队伍必须向项目部上报当月考勤表(出工汇总表)、工资计算表等有关资料原件,与工资数额相关的考勤表、工资计算表等需经劳务人员书面签认,并按手印。

六、项目部将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结算方式以及劳务队伍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于每月30日向劳务人员发放工资(如无30日的,本月最后一日即为工资发放日)。根据各项目部劳务队伍劳工合同而定,如合同签定三个月支付以合同支付时间为准。

七、项目部内各劳务人员工资由项目部根据劳动合同注明的工资标准,或劳务协作队伍提供的有关工资计算资料统一造表发放。

八、根据公司的要求,各项目部内的劳务人员工资可以以货币形式直接发放或办工资卡发放到劳务人员本人。劳务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领取工资,且每人限拿一张身份证(或一个户口本),防止冒领现象的发生。

九、劳务人员领取工资时需在工资表上签字确认,并按手印后方可领取工资,钞票当面点清,事后概不负责。如工资卡发放财务转账单留存。

十、项目财务部负责本项目部各劳务协作队伍工资支付等有关工作,项目部安排专人对劳务人员的进场情况,督促劳务队伍及时上报新增人员的有关资料,督促劳务队伍及时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

十一、项目部内各劳务人员工资计入相应劳务队伍劳务费中,项目部在每月工资发放前将各劳务协作队伍的劳务费用计算出来并提供给财务部复核,确保工资总额在劳务费总额之内。若有工资总额超过劳务费用的情况,将动用相应劳务协作队伍缴纳的工资保障金予以补平,并将有关情况通报项目部农民工工资支付领导小组以及相应的劳务协作队伍负责人。

十二、财务部每月向项目部农民工工资支付领导小组报送本单位工资支付情况。每月28日前将当月考勤表(出工汇总表)、工资计算表、工资表报公司工程管理中心,不管工资是否发放都必须报公司工程管理中心备案。做到工资每月一报制度。

十三、项目部内各劳务协作队伍应按有关规定缴纳工资保障金,存入项目部指定的专户,用于垫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十四、各劳务协作队伍必须严格按照《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最低工资规定》等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项目部范围内的任何员工、任何农民工有权就劳务协作队伍出现的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情况向项目部、公司工程管理中心等有关单位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项目部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工作,如情况属实,将一次给予协作队伍1万元罚款,拖欠、克扣情节严重的,我部将与其解除劳务合同关系,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处理。以下几方面行为都属本项目部禁止出现的行为:

(一)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的;

(二)支付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拖欠或克扣工资的;

(四)不支付加班工资的;

(五)侵害工资报酬权益的其他行为。

十五、项目部对农民工工资做到及时发放,月结季清,绝不拖欠,并欢迎业主和监理对本部农民工工资发放进行监督。如项目部未能及时发放,当所欠农民工工资超过三个月,项目部将动用专用资金代替劳务协作队伍进行支付。如专项基金不足以支付农民工工资时,项目部将接受业主动用施工保证金支付。

十六、项目部必须积极配合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本合同段内各劳务协作队伍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监察,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本合同段内各劳务协作队伍在接受监察时应当如实报告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和证明。

十七、农民工与本项目部内各劳务协作队伍因工资支付发生争议的,按照国家劳动争议处理有关规定处理。

十八、本制度解释权属于抱龙美丽乡村项目部,日常解释工作由工程管理中心、财务部负责。本制度如有遗漏,项目部财务部、办公室、工程管理中心将及时予以修订。

十、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抱龙美丽乡村项目部 二O一八年一月一日

第四篇:农民工工资发放预案

招商小石城五期二标 农民工工资发放预案

一、 成了年内农民工工资发放领导小组

公司和项目部联合成立农民工工资发放及纠纷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处理农民工工资发放及纠纷的应急事件。 组长(公司负责人): 副组长(项目负责人): 成员:

二、领导小组成员分工与职责

组长:

1、负责与业主单位协商,确保农民工工资包括材料供货

商应付款资金按时落实;

2、及时做好项目部上报的年内资金发放申请表审核、批准工作;

3、一旦发生恶性工资纠纷或上访等事件,及时赶达现场,将矛盾解决在工地内部;

4、及时向各领导部门汇报农民工(供应商)资金发放情况。 副组长:

1、编制本项目农民工(供应商)年内资金支付申请计划表,

并及早提交公司负责人审批;

2、负责与公司的协调,跟踪年内发放资金的落实情况,并编制班组资金发放计划表;

3、配合公司做好工资发放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协调工作;

4、监督资金发放过程,确保农民工工资如实按计划发放。 组 员:

1、根据项目部编制的资金发放计划,有序安排好各班组资 金发放的时间、场地,提前做好告知工作;

2、现场监督各班组负责人签订《农民工工资发放承诺书》,及

监督班组负责人发放职工工资过程,留有影像资料。

3、配合财务准确、有序、安全的发放资金。

4、一旦发生工资发放纠纷,配合公司做好协调安抚工作;

5、负责资金发放场所的安保维稳工作。

组 员:

1、根据项目部编制、公司审批的资金发放计划如实发放农民 工资到各班组负责人手中;

2、做好资金及时发放,并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做好发放资金台账,,保护好资金的安全。

组 员:

1、及早完成班组的对量工作,编制好各班组年内已完工程量 清单;

2、做好发生纠纷时关于工程量的解释工作;

3、配合项目部做好资金发放现场的安保工作。 组 员:

1、做好资金发放现场的安保维稳工作;

2、配合公司做好工资发放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协调工作。 组 员: 做好资金发放的资料、图片的整理工作,归档。

三、 资金发放的流程及形式

班组申报年内已完工程量及价款---预算部门审核---项目部编制年内资金发放申请表---公司审核并落实资金--班组负责人签订承诺书、提交农民工工资发放表---项目部告知发放时间、场所---由财务将资金发放班组负责人---项目部监督班组负责人按照农民工工资支付表发放工资---农民工签字确认领取工资款。

四、 农民工工资纠纷及处理

1、发生农民工工资纠纷事件时,项目部要在第一时间内按程序逐级上报告公司、业主及上级主管部门,不得出现忽视、隐瞒,甚至纵容

或激化矛盾的情况发生。项目经理要及时到达现场亲自处理,各单位应急领导小组要积极协调,做到态度诚恳、用语文明,努力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尽量做到项目的事不出工地,争取化解在公司内部。严禁激化矛盾,造成上访。事件妥善处理后,项目部要将处理情况及时向上一级应急领导小组汇报。

2、当发生农民工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电话投诉时,应急领导小组要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调查、落实和处理,尽快将处理情况书面报告连同经当事人签字认可的工资支付表、处结协议或证明分别报送处理投诉的政府有关部门。

3、当发生农民工闹访或集体上访(5人以上)等影响较大的事件时,公司领导要立即到达事发地点,并及时向政府主管部门说明情况、表明态度。并尽快平息化解矛盾,将当事人带回妥善处理。各单位于三日内将处理情况书面报告连同经当事人签字认可的工资支付表、处结协议或证明分别报送政府各有关部门。

4、项目部在处理纠纷时,确实无能力解决资金问题时,应立即向单位领导汇报,单位领导根据情况及时做出资金安排。

5、对个别不讲诚信,恶意讨薪,无理取闹的劳务人员,要积极应对,妥善处理,并按规定程序上报。要通过提供强有力的证据资料,抵制其不法图谋,排解纷扰,同时积极利用公安、法律、公关等手段,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有限公司 -------------------项目部 ----年--月--日

第五篇:农民工工资发放预案

招商小石城五期二标

农民工工资发放预案

一、 成了年内农民工工资发放领导小组

公司和项目部联合成立农民工工资发放及纠纷应急领导小组,负

责处理农民工工资发放及纠纷的应急事件。

组长(公司负责人):

副组长(项目负责人):

成员:

二、领导小组成员分工与职责

组长:

1、负责与业主单位协商,确保农民工工资包括材料供货

商应付款资金按时落实;

2、及时做好项目部上报的年内资金发放申请表审核、批准工作;

3、一旦发生恶性工资纠纷或上访等事件,及时赶达现场,将矛

盾解决在工地内部;

4、及时向各领导部门汇报农民工(供应商)资金发放情况。 副组长:

1、编制本项目农民工(供应商)年内资金支付申请计划表,并及早提交公司负责人审批;

2、负责与公司的协调,跟踪年内发放资金的落实情况,并编制

班组资金发放计划表;

3、配合公司做好工资发放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协调工作;

4、监督资金发放过程,确保农民工工资如实按计划发放。

组员:

1、根据项目部编制的资金发放计划,有序安排好各班组资金发放的时间、场地,提前做好告知工作;

2、现场监督各班组负责人签订《农民工工资发放承诺书》,及

监督班组负责人发放职工工资过程,留有影像资料。

3、配合财务准确、有序、安全的发放资金。

4、一旦发生工资发放纠纷,配合公司做好协调安抚工作;

5、负责资金发放场所的安保维稳工作。

组员:

1、根据项目部编制、公司审批的资金发放计划如实发放农民工资到各班组负责人手中;

2、做好资金及时发放,并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做好发放资金台

账,,保护好资金的安全。

组员:

1、及早完成班组的对量工作,编制好各班组年内已完工程量清单;

2、做好发生纠纷时关于工程量的解释工作;

3、配合项目部做好资金发放现场的安保工作。

组员:

1、做好资金发放现场的安保维稳工作;

2、配合公司做好工资发放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协调工作。

组员:做好资金发放的资料、图片的整理工作,归档。

三、 资金发放的流程及形式

班组申报年内已完工程量及价款---预算部门审核---项目部编制年内资金发放申请表---公司审核并落实资金--班组负责人签订承诺书、提交农民工工资发放表---项目部告知发放时间、场所---由财务将资金发放班组负责人---项目部监督班组负责人按照农民工工资支付表发放工资---农民工签字确认领取工资款。

四、 农民工工资纠纷及处理

1、发生农民工工资纠纷事件时,项目部要在第一时间内按程序逐级上

报告公司、业主及上级主管部门,不得出现忽视、隐瞒,甚至纵容

或激化矛盾的情况发生。项目经理要及时到达现场亲自处理,各单位应急领导小组要积极协调,做到态度诚恳、用语文明,努力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尽量做到项目的事不出工地,争取化解在公司内部。严禁激化矛盾,造成上访。事件妥善处理后,项目部要将处理情况及时向上一级应急领导小组汇报。

2、当发生农民工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电话投诉时,应急领

导小组要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调查、落实和处理,尽快将处理情况书面报告连同经当事人签字认可的工资支付表、处结协议或证明分别报送处理投诉的政府有关部门。

3、当发生农民工闹访或集体上访(5人以上)等影响较大的事件时,

公司领导要立即到达事发地点,并及时向政府主管部门说明情况、表明态度。并尽快平息化解矛盾,将当事人带回妥善处理。各单位于三日内将处理情况书面报告连同经当事人签字认可的工资支付表、处结协议或证明分别报送政府各有关部门。

4、项目部在处理纠纷时,确实无能力解决资金问题时,应立即向单位

领导汇报,单位领导根据情况及时做出资金安排。

5、对个别不讲诚信,恶意讨薪,无理取闹的劳务人员,要积极应对,

妥善处理,并按规定程序上报。要通过提供强有力的证据资料,抵制其不法图谋,排解纷扰,同时积极利用公安、法律、公关等手段,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有限公司-------------------项目部----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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