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模式论文范文

2022-05-10

今天小编为大家推荐《经营模式论文范文(精选3篇)》的文章,希望能够很好的帮助到大家,谢谢大家对小编的支持和鼓励。【摘要】随着政府大力推进市场与互联网结合的经营模式,互联网+各领域的电子商务模式逐渐发展。而传统房地产估价行业的信息交互速度慢、缺少监督运营机制、资源利用与整合能力不高等问题在互联网时代下逐渐暴露。与此同时,随着团购类网络购物的兴起,O2O这种新型电子商务模式迅速发展。

第一篇:经营模式论文范文

浅谈“统一管理分散经营”广告经营模式

近年来,随着传媒产业化进程的不断发展,中国电视产业也进入了产业整合阶段。与之相适应,电视广告经营也由过去单一的事业体制,发展到事业板块下和产业板块下混合经营的广告体制,进而围绕“统一”和“分散”两个概念而派生出了多种经营模式。作为“统一管理,分散经营”这一全新经营管理模式的先行者,河南电视台几年来通过经管模式的创新和成功实施,广告事业发展迅猛,广告创收屡创新高,并于2008年首次突破10亿元大关,成为了业界瞩目的成功典范。笔者作为河南电视台广告经管模式改革创新的执行者和见证者,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积累了不少经验,现将个人的一点心得体会与大家交流共享。

何为“统一管理,分散经营”模式

所谓“统一管理,分散经营”模式,实际上是指媒体将广告经营权分散到下属频道,由频道设立自己的广告部,并作为相对独立的经营主体开展经营活动,与此同时成立统一的广告中心行使对各经营主体的管理权和审核监督权。在这种广告经营模式下,广告中心的“统一管理”将会有效促进媒体整体广告发展战略的实施,增强媒体的广告整体效益,同时也可以减少广告违章现象,并加强广告财务的控制,从而达到宏观调控上的统一,实现电视台统一财务收支、统一广告价格、统一经营方式及统一管理制度的目的;各频道的“分散经营”将会极大地激发各频道的积极性,使媒体的整体广告经营战略能够真正落实到频道的战术层面,使频道在统一管理下,享有更多的经营自主权,保持广告运作流程的畅通与高效率。同时这种经管模式也改变了以往节目部门与广告经营部门分工分家的状态,加强了两者的互动配合,有利于节目整体的科学编排和协调,有利于频道内部节目生产的积极性,有利于节目质量的提高和广告创收的增长,使媒体的广告经营既能享受统一有序的管理,又可拥有独立经营的空间。

正是基于这种考虑,2004年年底,河南电视台对传统广告经营管理模式进行了大胆的突破和改革,通过全力推行“统一管理,分散经营”的模式,通过机制创新为全台广告事业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强力“加速器”。在新的广告经营管理机制中,原来的河南电视台广告部改称为河南电视台广告经营管理中心,明确了其管理、监督、协调、服务的基本职责,身份从原来的经营者转变为了各频道的管理者和服务者。原来在广告部集中统一的广告经营权被分解到八个频道,由各频道自设广告经营部,作为相对独立的经营主体对外开展经营活动。

新的机制对广告经营管理中心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方面,中心要保证管理监督到位,切实维护河南电视台广告经营秩序稳定、核心利益不受损失,另一方面,要对各频道广告经营部门放权充分,以完善配套的服务措施全力支持各频道的广告创收工作。

如何在“统一管理”和“分散经营”之间把握好管理的尺度,如何协调和平衡中心和各经营部之间的责、权、利关系,如何充分利用好这一新机制的优势加速河南电视台广告事业的超常规跨越式发展,这些都是广告经营管理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面对这些全新的课题,广告管理中心积极调整心态,转换思路,努力探索一条适合河南电视台实际的管理之路。通过几年的实践摸索,我们通过不断的创新管理终于在“权利”和“责任”、“管理”和“服务”之间找到了一条适位发展之路,确立了广告经营管理中心管政策、管合同、管价格、管播出的基本职责,成功构建了具备河南电视台特色的广告经营管理体系,在确保中心各项管理措施科学性、操作性和执行力的同时也为各经营部的广告创收增收营造了顺畅、宽松的环境,真正做到了管而不死,放而不乱,有利促进了河南电视台广告事业的蓬勃发展。

具体来说,笔者认为要真正释放“统一管理,分散经营”这一机制的活力,广告经营管理中心重点要行使好“管理员”和“服务员”两个职能。

当好“管理员”

广告经营管理中心作为媒体的宏观管理者和经营秩序的维护者,必须首先要扮演好“管理员”的角色,通过广告政策的科学制定,广告合同的审核管理和播出环节的有利监管为各经营部开展广告经营活动打造公平、公正、透明、诚信双赢的广告经营管理平台。

制定科学的广告经营政策

只有科学制定广告经营政策,才能给广告经营以正确的方向指导,保证广告创收的顺利完成。广告中心借助国内媒介研究公司提供的各种数据和资讯,结合省级兄弟台的发展态势,对各经营部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进行研究,通过制定科学的创收任务目标、价格体系和广告经营政策,促进各频道广告经营工作在良性发展的轨道上不断前行,使各频道不但形成了竞争的合力,而且,还充满了活力,在“八仙过海,各显其能”的同时又能够互相配合,协调一致,共同推动河南电视台广告事业的快速发展。

规范管理广告合同与业务流程

广告合同从签署到完整、准确地执行完毕,牵涉到全台对外的整体经营形象,更是经营目标实现的重要保证。因此对于广告合同和业务流程的管理成为广告中心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首先,要增加广告合同的透明度。所有广告形式均按照规定签署广告业务发布合同。各频道广告经营部独立经营开发广告业务、洽谈并签订合同。其次,要严格进行合同的审核、录入及广告串编单的编制,不符合规定的合同,返回至相关频道广告经营部重新签订。另外,广告合同经签订、审核和执行后,合同原件及其它附属原件、变动通知等,一律建立档案管理。最后,各频道广告经营部设立广告审查员和广告制作员,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严格审验发布广告的合法性,并按照广告经营管理中心审核确认的广告串编单进行广告串编制作,从根本上杜绝违法违规广告的播出。

加强广告安全播出流程管理

安全播出不只是技术与播控安全,它涉及全台节目生产、广告制作、节目编排、准点播出、包装等各个环节,是一个环环相扣的整体工程。因此广告合同从执行到播出过程中的各个环节都必须高度重视。广告管理中心加强对安全播出流程的管理,高度负责,力争将广告的错、漏播和不可抗拒的因素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降到最小。

严格广告客户资源管理

广告客户资源是广告经营活动的生命线,建立一套有效的客户资源管理方法至关重要。广告经营管理中心集中统一管理各种客户来源途径,杜绝客户资源“谁获得谁拥有”的现象,同时出台相关标准和规则,由广告经营管理中心建立统一信息平台,协调各频道在大客户开发谈判中的关系。通过客户资源的宏观调控,实现全台整体利益的最大化。同时对于在经营上有法律纠纷、恶意欠款、扰乱市场等不良行为的广告客户,由中心录入“黑名单”并在各经营部进行通报,彻底杜绝不良客户在全台广告经营活动中的出现。

做好“服务员”

在做好“管理员”的同时,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深化服务意识,通过建立长效服务机制,真正做到监管与服务的有机统一,是广告经营管理中心的又一个重要职能。

创新管理模式,贯彻服务意识

为全力支持各频道广告经营部做好广告创收工作,广告经营管理中心根据河南电视台“一大多强”发展战略的要求和各频道经营实际,严格落实目标责任,灵活调整工作思路,确保管理服务工作与经营创收工作的协调顺畅。特别是针对当前广告创收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广告经营管理中心根据各频道实际情况,对广告经营政策和措施实施灵活管理,按照“只要是能够促进广告创收工作顺利开展的经营政策就是好政策,只要是能够确保广告创收任务完成的经营措施就是好措施”的原则,努力为各频道营造了更为宽松的经营环境。

同时,广告经营管理中心积极与各经营部进行沟通,及时提供经营部急需的数据资料,全力支持各频道广告经营部的经营创收工作。帮助各频道广告经营部妥善解决广告播出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在播出管理环节做好服务,力求实现广告播出的事前管理,守好门,把好关,通过建立有效反馈机制,使各频道广告错、漏播率降至最低,确保了广告经营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健全沟通协调服务机制

为了帮助各频道经营部及时解决经营中遇到的问题,广告经营管理中心每月会牵头组织召开一次广告经营管理工作协调沟通会,各经营频道负责人对当月经营和管理的情况进行总结,广告经营管理中心针对各频道在广告经营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协调沟通,并主动征求大家对广告经营管理中心在工作中的意见和建议,以切实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同时,本着节约成本、统一形象、减少内耗、有序竞争的原则,广告经营管理中心对各频道的广告招商会进行统一的规划、组织、实施,广告中心按照各频道的创收任务指标和定位特点对客户资源进行科学地调配,通过政策性调控实施跨频道、跨栏目的综合销售策略,实现媒体利益的最大化。

提供决策支持

为了在竞争激烈的广告创收大战中做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广告经营管理中心一方面配合权威媒介咨询机构做好河南电视台广告收入、收视数据收集及分析工作。另一方面,广泛收集兄弟媒体大量、详实的经营数据、管理方式等,汇编后报送局、台领导,为局台领导全面了解广告经营现状及兄弟媒体动态并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同时还为各频道广告经营部及时提供急需的广告经营数据、监播数据及其它与创收相关的数据资料、经营动态,使各经营部的日常经营和各类广告推广招商活动在完善数据的支持下更加科学化、规范化。

做好公关事务

规避政策风险,加强危机公关,为广告经营创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需要广告经营管理中心不断地加强与E级主管职能部门的有效沟通,随时与广告监管部门保持协调关系,建立良好的沟通联络机制,加强沟通与交流,培养感情,加深友谊。包括主动汇报上级主管部门对我台下发违规广告通知整改情况,认真听取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定期派专人到相关部门进行拜访,主动学习最近的法律、法规和有关的政策文件精神,并且及时而准确将信息传达给一线经营部门。

2009年是河南电视台推行“经管分离”广告经营机制的第四年。机制转换以来,各频道广告经营部作为河南电视台的对外经营主体逐步走到了广告经营的第一线,极大推动了河南电视台广告事业的超常规跨越式发展。广告经营管理中心也在“权力就是责任,管理就是服务”这一理念的指导下,真正摆正了位置,找准了定位,正确处理好了管理者与经营者之间的矛盾,既立了规矩,又搞好了调控,既充分调动了各频道广告创收的积极性主动性,又构建了公平公正公开高效统一的广告经营平台,为河南电视台今后各项事业的可持续性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

作者:王军保

第二篇:房地产估价行业O2O经营模式与传统经营模式比较分析

【摘要】随着政府大力推进市场与互联网结合的经营模式,互联网+各领域的电子商务模式逐渐发展。而传统房地产估价行业的信息交互速度慢、缺少监督运营机制、资源利用与整合能力不高等问题在互联网时代下逐渐暴露。与此同时,随着团购类网络购物的兴起,O2O这种新型电子商务模式迅速发展。本文采取比较分析的方法,以业务交易流程为基础从交易前提、交易基础、交易过程与交易结果这4个方面比较房地产估价行业O2O经营模式与传统经营模式的区别与优劣,为房地产估价行业转型升级提供理论基础。

【关键词】O2O模式;房地产估价;比较分析

【Key Word】real estate appraisal;O2O operation mode;comparative analysis

1、引言

自90年代以后,我國房地产估价行业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然而由于房地产估价行业并没有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适时调整行业的经营模式,其信息交互速度慢、信息化程度低、资源利用与整合能力低、缺少监督运营机制、行业透明化程度低等问题逐渐暴露。

与此同时,随着政府大力推动互联网+各领域的电子商务的发展,如“美团”、“滴滴”与“携程”等O2O类新兴商业模式逐渐发展,极大提高了各行业整合信息等资源的能力,并对我国餐饮业、旅游业与休闲娱乐业等服务型行业造成了巨大的冲击。

房地产估价行业的业务主要在线下完成,在业务交接过程中,时间成本与业务转接成本较大,业务受理与业务流程也较繁琐,降低了房地产估价行业资源利用效率与工作效率;且行业发展较为滞后,行业局限于传统,电子信息技术未在行业内得到广泛的推广。O2O模式作为互联网时代下行业转型升级的解决对策,将其运用在房地产估价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房地产估价行业O2O模式可缓解房地产估价行业低成本高价格的难题,提高房地产估价行业的整体效益。本文将利用比较分析研究方法研究与分析房地产估价行业O2O经营模式与传统经营模式的差异与优劣,旨在为房地产估价行业在互联网时代下进行转型升级提供理论基础。

2、房地产估价行业O2O经营模式简述

O2O(Online to Offline)模式最早由Alex Rampell在2011年提出,是一种新型的电子商务模式。“O2O模式”是指业务通过互联网来进行委托与受理,其核心是线上消费与线下服务相结合的互联网新型运营模式。移动端设备与高速网络的普及为运用O2O商务模式普及奠定了技术基础,同时其也提升了行业信息利用效率与信息交互速率。我国美团、大众点评、饿了吗、滴滴打车等O2O模式企业发展迅速,主要涵盖了餐饮、住宿与旅游等多种服务行业,本地化服务特性是这些成功O2O模式行业的特征。

房地产估价行业作为本地性服务行业的一种,利用O2O模式可降低估价业务成本、提升估价业务效率。房地产估价行业O2O模式是指通过构建开放的系统,将估价业务线下作业与线上操作相结合,为估价业务提供服务的模式。该模式可通过整合估价数据等资讯,高效利用行业资源、降低估价成本、提高行业透明化程度,将信息技术运用于局限于传统的房地产估价行业,促进互联网时代下房地产估价行业的健康发展。

3、房地产估价行业O2O经营模式与传统经营模式比较

企业的盈利高低与经营模式的选择息息相关,好的经营模式可以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经营效率,而经营模式其中一个重要的评判维度是交易流程,因此本文将从交易流程的角度比较与分析房地产估价行业在两种经营模式下的差异与优劣。房地产估价行业O2O经营模式与传统经营模式在交易前提、交易基础、交易过程与交易结果等这些方面都是不同的。

3.1交易前提

业务的获取是房地产估价业务交易前提,因此需比较分析业务搜寻的难易与业务搜寻成本的高低。

传统经营模式的房地产估价行业需委派业务员去中介、银行与政府机关等地去获取业务,且估价公司不仅要支出业务员搜寻业务过程中车程费、薪酬等相关费用,也要承担在业务交接的过程中较高的转介费,同时为扩大市场份额,房地产估价行业也需投放大量广告从而提升机构影响力来获取更多的估价业务。

O2O模式的房地产估价行业入驻O2O平台后,主要通过平台来获取业务,无需派驻业务员。估价业务委托人在线对房地产估价行业进行搜索,根据自身喜好与机构信用评级确定估价机构并下订单,被选中的估价机构可通过查看该用户的信用再确定是否接受估价业务委托,且平台将会基于位置服务根据业务委托人浏览痕迹给其推送广告,估价机构可获得广告推送服务与业务搜寻服务。

综上所述,房地产估价行业O2O模式比传统经营模式业务搜寻难度更低、业务搜寻成本更低、业务拓展成本更低。

3.2交易基础

估价基准数据与政策、法规等资讯是房地产估价业务交易的基础,因此需比较分析估价数据的来源渠道与获取数据的成本高低。

传统经营模式的房地产估价行业的信息来源有这样3种:①机构自行收集估价资产周围的数据资料,以市场基准价为基础进行房地产估价。②机构需收集整理政策条文与法律法规。③机构可通过向云数据服务商购买数据服务来获得房地产估价的相关基础数据。

O2O模式的估价机构信息来源为如下3种:①估价机构与O2O平台上其他估价公司合作共建在线的估价信息基准数据库,数据交互速度快。②O2O平台将为入驻估价机构提供的数据支持与政策法规相关资讯的整合服务。③O2O平台与云数据公司合作:平台将房地产估价结果进行整合提供给云数据公司,云数据公司将基准数据提供给估价平台共享给入驻的估价公司。

综上所述,房地产估价行业O2O模式与传统经营模式收集数据的渠道不同,O2O模式获取数据的方式提高估价机构信息流通速度与信息使用效率,且其降低获取数据的成本与减少获取数据过程中的资源浪费。同时由于估价数据库的建立,估价基准数据统一化与标准化,极大提高了估价结果的可靠性。

3.3交易过程

提升交易效率是估价机构降低成本提升收入的关键,因此需比较分析估价业务交易的过程。

传统经营模式的房地产估价行业业务流程如下:估价业务委托人通常通过中介来委托估价业务;估价公司往往通过业务员从银行、中介与政府等组织获得抵押估价的业务,然后估价人员在线下完成业务,业务委托人获取估价报告后将报酬支付给评估机构,估价作业周期一般为10-15个工作日。

O2O模式的房地产机构业务流程如下:估价业务委托人在线对房地产估价行业进行搜索并下订单,被选中的估价机构若接受业务委托,则该顾客在平台预付定金和尾款后获得估价报告,并对估价服务进行评价,若估价服务顾客满意则平台将薪酬结算給估价机构。在估价业务完成过程中委托人可实时查询并监督估价业务进程。

综上所述,房地产估价行业O2O模式利用了互联网时代下信息技术与通讯技术建立估价业务操作在线平台,通过减少在业务进程中的时间浪费,提升了交易效率。同时平台通过实时监督、透明化交易与服务评价等平台功能,保证估价服务质量、完善用户体验。

3.4交易结果

估价结果是否可靠是估价业务质量检测的标准,因此需比较分析两种模式下估价结果的可靠性。

传统经营模式的估价机构主要通过中介获取业务,委托人对受理机构了解较少且其可选择的机构较少。同时,由于传统估价机构获取信息的速度慢——基准数据、政策与行业动向等数据获取滞后,所导致估价结果可靠度降低。

O2O平台准许估价机构入驻时需对对有评估资质估价机构进行信用评级与服务评级,估价业务委托人在获取估价服务前可通过对比估价机构服务价格、服务评价、服务质量排名与商业信用排名的比较选择合适的估价机构,同时O2O模式所特有的服务评价模块也使估价机构信用评级更加完善。O2O平台的数据库可实时更新业内最新数据与最新资讯且平台也需利用大数据将估价结果目标房屋附近估价结果进行类比与分析使其属于合理区间。

综上所述,估价机构O2O模式比传统经营模式信用评级制度更加完善,数据资讯库更新更及时,估价业务服务质量得到更好的保证,估价结果可靠性与可信度更高。

3.5总结与分析

4、新模式的问题

O2O模式虽给房地产估价行业带来了便利性与快捷性,然而该模式在交易中也会带来一定的问题:经营风险更大、管理更复杂、人才要求更高、监管更困难。

(1)经营风险更大:O2O模式下估价行业组织结构相较传统经营模式更复杂,其中引入数据服务提供商与O2O平台合作等环节,使该模式的参与者身份更复杂,也使O2O平台新入者威胁增大,从而增大了经营风险。

(2)管理更复杂:由于新模式下行业信用评估机制不健全、估价业务进程与估价结果信用监督制度不健全等原因将提高新模式下企业管理的难度,同时由于O2O模式企业组织复杂程度提高、经营模式与传统模式差异较大等原因使该模式下企业管理难度提高。

(3)人才要求更高:O2O作为新兴模式,对此交易模式熟练掌握并能运用技术的人较少,人才不足,O2O运营与网页设计等技术模块设计的人才较为紧缺,同时新模式对估价O2O平台技术、估价基准数据库功能、在线估价业务操作平台与在线服务功能等要求更提高也引起对高技术人才的需求。

(4)监管更困难:O2O模式的下房地产估价行业缺少估价交易相关的法律,O2O交易的时间不确定性与交易隐蔽特性导致政府监管难度加大同时也将导致O2O估价市场健康发展受到阻碍。

5、结论与展望

房地产估价O2O模式是一种新型交易模式,在交易前提、交易基础、交易过程与交易结果等方面都与传统经营模式不同:降低了业务搜寻与数据获取的成本且提高了估价业务效率与估价结果的可靠性,是互联网时代下估价行业解决信息化程度低、资源利用效率低、行业透明化程度低与缺少第三方监督等困境的一种方式。尽管如此,新模式与传统模式相比在经营、管理、人才要求与监管要求等方面的要求更高,是其发展中需要解决的难题。虽然本文创新式地将房地产估价O2O经营模式与传统经营模式进行了比较与分析。本文的研究仍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如对两种模式下估价机构的比较只采取定性分析未采取定量分析、对房地产估价O2O的具体建设未深入探究。随着我国“互联网+”战略的深入实施,互联网通讯技术与信息技术将不断更新,O2O模式也将得到充足的技术支持。为了顺应时代的发展,我国房地产估价行业将迎来新的革命,线上线下融合的电子商务模式将是其的发展方向,房地产估价O2O模式发展前景较为广阔。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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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Tsai T M, Yang P C, Wang W N. Pilot study toward realizing social effect in O2O commerce services[C]//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Social Informatics. Springer, Cham, 2013: 268-273.

作者简介:

孙洁(1996-),女,浙江绍兴人,浙江理工大学工程管理系学生,研究方向:房地产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

李波(1969-),男,辽宁台安人,浙江大学管理学博士,理论经济学博士后,浙江理工大学讲师,研究方向:企业集团与母子公司管理

基金项目:

浙江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作者:孙洁

第三篇:碎片出版的经营模式

数字出版之所以给传统出版以致命打击,是因为无纸化阅读与纸书阅读有天壤之别。同样,“碎片”阅读方式和“块状”阅读方式的不同,将带领数字出版不可避免地走向新的发展方向。

追溯历史,我们不难发现,出版方式的发展、变化、更替有两个动因,一是工业技术的革命,二是人类阅读习惯的变化。工业技术革命推动出版生产方式发生根本性变革,而人类阅读习惯的变化则优化与改良了出版方式。

革命:刻字记事(手工)——造字传播(借助工具)——手抄阅读(利用纸张)——印刷传播(批量复制)——电子阅读(无纸化),在这条发展路线上,每一次更替都是根本性的,其背后有着不同的生产方式,承载着不同的出版使命。

改良:刻字记事(刻在龟壳上、刻在石头上);刻字传播(泥活字、木活字、铅活字);手抄阅读(手抄报、油印报);印刷传播(图书、报纸、期刊、多媒体);电子阅读(阅读器阅读、互联网阅读、手机阅读、随时随地阅读)。

当今,传统出版遭遇数字出版的冲击,应该是革命性的。但是未来,数字出版又将走向何方?谁又将革了它的命?就在数字出版还未理清头绪的当间,一个叫做“碎片出版”的家伙横空出世了。让我们一起来预见一下,碎片出版将如何改良并革了数字出版的命?

一、数字出版的归属

放眼全球,因互联网的普及,人们对于信息的收集、阅读、整理、利用,已经达到空前的高度。人们不再拘泥于纸书、ebook、光盘、电子书这样的“块式”阅读方式,更热衷于以不同关键字搜索而得到更直接、有效内容的“碎片”阅读方式。

数字出版之所以给传统出版以致命打击,是因为无纸化阅读与纸书阅读有天壤之别。同样,“碎片”阅读方式和“块状”阅读方式的不同,将带领数字出版不可避免地走向新的发展方向。

1.实质上的趋同

关于数字出版,已经有很多宏论和研究文献。本文从阅读习惯的角度,对数字出版下一个定义:数字出版是基于块状内容的打碎、整合分类、立体传播为基础的一场传播方式上的变革。有一位专家说:“对于当今的出版人来说,把各种内容打碎,放在一起,才是数字出版业真正令人激动的地方。”而碎片出版,是直接基于碎片的出版传播方式,甚至不需要 “打碎”。

2.要件上的接近

数字出版有两个要件,一是内容本身,二是与读者见面的通路。原理上,只要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大小出版社都可以做数字出版。只是,要成为数字出版行业的前三甲,内容必须海量,并且被大规模地使用。那么试问,最海量的内容来自哪个出版社?很显然,没有任何一个社能够完成。最海量的内容来自读者,隐藏在世界各地的读者,他们上传并共享的碎片内容,将成为真正的海量内容源。这些来自民间的海量信息,毫无疑问地会被最广大的民间大规模地使用。

3.碎片出版的可行性

据统计,我国每天上传到互联网上的内容达到1000G,这些信息包罗万象,如果以一定的方式对这些信息进行梳理、审核、把关,重新包装再传播,将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可持续发展的宝藏。虽然,当前这些信息良莠不齐,让人们无从选择,但使用“出版手段”进行过滤、加工、整理后,它们就是财富。有专家说,在互联网上,内容提供已经变得不重要,重要的是内容的价值。

4.未来出版的中心

传统出版主要以“产品”为中心,数字出版则以“客户”为中心,而碎片出版以“共享”为中心。以产品为中心,不难理解,一本书就是一个产品,有其严谨的逻辑和体系。以客户为中心,也不难理解,即把内容按照尽可能多样、便捷的方式送给读者。以共享为中心,则兼顾了上述两个方面,一则共享什么?内容要合适;二则如何共享?方式要到位。都说信息时代,内容为王,谁掌握了资源谁就是胜者,从长久看,最终是读者掌握资源,也是读者分享这些资源。由此,基于全世界范围内读者上传与下载的碎片出版方式已经势在必行。

二、碎片出版的核心

1.碎片出版的本质

从本质上讲,碎片出版是在第三方提供审核、把关、加工、营销的责任和义务下,基于读者的自动上传和读者的自愿下载的一种互联网出版方式。其根本特征是“关键词出版”,即所有出版的内容都可以按照关键词来索引,一个出版内容通常只满足一个特定的需求。一组出版内容,可以满足一个系统的需求。其功能,立足于“碎片式”阅读需求,但经过组合可以实现“块式”阅读的功能。好比“变形金刚”,碎片出版物就是阅读需求的变形金刚,它可以任意搭配与组合。

2.碎片出版的代表

不要以为这是危言耸听,实际上碎片出版的“代表人”已经高调亮相了,它就是微博。微博诞生后,全世界的人都可以同时拥有“作者+读者”的双重身份,仅140字,连续几次,就能把作者思想袒露清楚。李开复先生的《微博改变一切》已经说明,以微博为代表的碎片出版将改变信息技术时代下的出版方式。如果说微博最早是由新浪网提出的,那么,碎片出版的第二个“代表人”应该是百度创造的,它就是“截图分享功能”,由百度旗下高清视频网站奇艺正式推出。它通过“分享”的方式,可以把任何影视剧的某一部分截取,放在微博等平台上与网友共享。随着科技的发展,碎片式出版与传播的方式也将越来越多。

3.碎片出版的盈利模式

与数字出版苦苦不能建立盈利模式之痛不同的是,碎片出版会轻易地建立盈利模式来。所有的在线教育、按需出版、网络出版、数据库销售、决策研究、网络广告、业务推广、付费查阅、下载文献、脱机借阅、购买ebook等都是它的销售方式。定价也很活泛,有的信息只需要一毛钱,有的信息组合可以卖到一万,以一个关键字,提供10条内容,可以收1元,以10个关键字,提供100条内容,就可以收100元。所以,碎片出版物的定价,从0到1个亿皆有可能。只要在第三方的平台上,标明作者认可、读者接受、物价局核定过的价格就可以了。

4.谁能做碎片出版

碎片出版的主体,也就是连接作者和读者的第三方平台,不再仅限于出版社,而是一批拥有国家碎片出版从业资格的“把关人”,与之相配套,应该受一个国际公约的指导和约束,以使之全球化。这个道理立不住脚吗?让我们看一组数据:据悉,2010年,中国数字出版产值800亿,网游占1/2,手机占掉剩下一半的2/3。事实证明,数字出版的主体是多元化的,出版社只是在综合主体当中承担了一个把关的角色。与数字出版不同,碎片出版的第三方平台是唯一主体,它兼容了除读者和作者以外的全部主体,只要能担当把关的任务,就可以充分进行,不受制于任何因素。

5.第三方平台的任务:把关

随着碎片出版的深入发展,第三方平台也会经历不同的变化。可以想象,在可以预期的将来,第三方平台只有国家一个主体。也就是说,这个平台上有很多个审核的窗口,只要有读者上传,就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审核、加工完毕,然后放在平台上任读者自由下载(可付费)。当然,也可以有N个主体,比如汉王这样的科技公司、出版社、杂志社、政府机关、行业团体、公司、个人,只要获得了国家认可的把关资格,拥有把关团队,就可以成为运营主体。但是,这个主体必须有能力构建起与内容资源相匹配的技术平台,即方便作者上传、读者下载。

6.最绿色的出版方式

与当前倡导的绿色出版相比,碎片出版是最绿的出版方式。它不用环保油墨,不用纸张印刷,也不用制造各种软件来整合数字出版格式。碎片出版模式中,作者所提供的都是素材,可以在平台上自动生成目标销售载体,读者应其不同的阅读条件而选择不同的格式即可。

7.生命周期最有价值

毫无疑问,与一本书相比,把它的各个章节分别单独使用,要比整本书的生命周期更长、更有效。碎片出版模式中,会筛选出经典的内容,把它们过滤到常用资源库中,供读者直接选用。而一些渐渐失效的信息,将依据实际价值层层下行到特定的数据库中,直至销毁。这比判断图书馆中几百万册图书(含电子书)哪本有用,哪本没用有效得多。因为,它们作为块状组合在一起,可能只有一个章节有用,而其他章节无用,即便要销毁也无从下手。

8.不依赖于任何模式

数字出版模式中,内容的传播过分依赖通路。汉王开发了阅读器,苹果也开发了iPad,并且相互不能兼容,要想做数字出版,先要研发自己的阅读器,这多么可笑!实际上,这是在浪费资源,也阻碍了阅读的最大化。碎片出版模式则不然,它的理念是共享,想要就下载好了,即便相互传阅,也是可以的。享受者也是制造者,制造者也是享受者,这种模式下,消除了公平与不公平的感觉。而第三方毫无疑问是可以赚钱的,他们提供的是平台,而海量的上传与下载,即便一次收取一美分,也相当可观。据悉,中国知网的下载量每年达到180亿次。

三、出版的未来

如果可以畅想一下,我想未来的出版应该有这样几个特点:(1)无固定阅读载体,不同场合用不同的方式;(2)无固定阅读场所,在哪儿都能阅读;(3)无固定阅读时间,随时可取任何信息;(4)阅读终端随处不在,不光是个人的便携设备,更多的是社会的公共设备;(5)个性化阅读方案满足各种需求,只有想不到,没有办不到。

甚至没有了书包,没有了教室,没有了图书馆,没有了书报亭,没有了大书城。不管你在哪里,轻轻一触摸周围的屏幕,就会有一个光标随着你的手指而去你想要去的任何领地。最为关键的是,很未来的未来,阅读可能会是一种免费的享受。届时,下载碎片出版物是一种享受,上传碎片出版物也同样是一种享受。下载别人的东西可能会受到免费+礼遇,上传自己的东西也可能会收费+认真打造。

如同“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的广告语,没有利益纠葛,也就没有数字出版的乱战。届时,互联网将是碎片出版的最大阵地,黑客将取代恐怖分子成为人类最大的公敌。

作者:赵英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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