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监察工作总结

2022-08-13

工作总结是我们在工作过程中,获得的工作经验,通过工作总结的方式,我们可以更加了解自己的工作水平,了解自身的不足之处,从而明确自身的成长方向,一步步向着更好的目标前进。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执法监察工作总结》,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第一篇:执法监察工作总结

执法监察工作总结

###县#年上半年执法监察工作总结

#年上半年,###县监察局根据地、县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县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和地区监察局《阿克苏地区#年执法监察工作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实际,不断拓宽工作领域,扎实有效地开展了执法监察工作,进一步推进了政府机关依法行政和廉洁高效。现将#年上半年执法监察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对重点建设项目开展了执法监察

对#年以来水利、交通重大项目尤其是#乡灌区2510亩滴灌工程和农村公路通村油路两个重点建设项目开展了执法监察。#乡灌区2510亩滴灌工程总投资214万元,资金来源属塔河项目资金,中标价179.9245万元。截至目前,该项目已完成进度114.6万元,地区塔河办已拨入资金200万元,已支付施工单位进度款34.46万元,预付施工单位工程款53.6万元,支付建设单位管理费0.37万元,目前余额111.94万元。农村公路通村油路项目资金由自治区交通厅按每公里350万元贷款补助,其余地方政府自筹解决。中标价541.31585万元。截止目前,给施工单位已拨付资金共计174.4万元预付款。

二、对落实节约集约用地工作落实情况和整顿土地市场秩序进行专项检查 为加强土地宏观调控,有效解决当前突出的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切实保护耕地,县监察局对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加强了经常性监督检查。完成了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工作,加大了闲置土地清理力度,不断提高建设用地利用率。加大对土地出让的监督力度,严格土地出让合同管理,加大了对开发商的建设时间、投资规模、容积率和土地出让金缴纳超时限等的跟踪管理。同时,县纪委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县乡镇开垦荒地情况进行了调查,全县开荒面积共44627.4亩,其中国有土地22223.41亩,集体土地4414.85亩,公益林范围844亩,草场范围17145亩。根据清理结果,向县人民政府提交了初步处理意见,现有关处理工作正在落实当中。

三、对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 5月份,县纪委监察局组织财政、审计、农业、农机、林业、畜牧、民政等部门,对全县#年以来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和雨雪冰冻灾害救灾款物拨付发放情况进行了检查。#-#年全县涉农专项补贴资金共计814.48万元,截止5月初,核发各项补贴和救灾物资共计729.69万元,各单位预留共计84.79万元,未发现截留、挪用等违规使用涉农专项资金的现象。

四、对救灾捐款资金进行了全程监督检查

自县委、政府动员干部群众为四川震灾捐款以来,县纪委监察局及时安排部署对抗震救灾捐助资金的监督检查工作,全程参与了对抗震救灾捐助资金收集和使用的监督。截止5月23日,全县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各界人士共为受灾地区捐款350783.8元。未发现截留、挪用抗震救灾专项资金等违规现象。

五、加强对物价监管和应急款物拨付发放的监督检查 2月份,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地区有关通知精神,确保我县春节期间保障市场工作方法,加强市场价格监督管理,维护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由县监察局牵头,县发改委、经贸委、民政局、财政局、农业局、畜牧局、公安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粮食局等11个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与人民群众生活紧密相关的农资、粮油、肉、菜、成品油、液化气等商品和服务行业的市场价格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未发现价格违规、违法现象,也未接到任何价格投诉。同时,对我县救灾应急款物的发放进行了检查,没有发现挪用、截留、克扣、滞留救灾款物的问题。

六、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检查

在春节、五一等节日期间,县监察局、卫生局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对全县98家餐饮业、食品经营、加工户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对1家违反卫生法规的经营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责令7家经营户限期整改。通过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食品卫生安全隐患,有效预防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七、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

我县凡党政机关和公有制企业、事业单位投资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除县招标范围以外的重大项目外,均纳入县招标范围,做到了“应招尽招”。并严格执行地区行署下发的新招投标管理实施办法,对2项大型水利工程均按照要求联系地区有资质的中介公司进行公开招标。县监察局全程参与,对开标、评标工作作现场监督,确保了招投标工作的开展,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上半年,我县共招投标工程项目10项(公开招标5项,议标5项),中标金额3643.31万元,节约资金200余万元,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八、加大对教育收费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行为

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各项政策规定,###县纪检委、监察局、纠风办会同财政、审计、教育等部门,加强监督检查,深入各农村中小学校,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将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作为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要求各学校严格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收费标准执行,并将免费项目、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向社会进行公示。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各中小学校除按规定收取作业本费外,没有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九、加强对农民负担工作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

一是继续落实各项减负措施。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和围绕减负“四项制度”,彻底治理农村“三乱”,积极稳妥的推进农牧民减负工作,做到了减负工作有组织、有监督、有落实,县乡齐抓共管;二是继续落实涉农收费公示制度。全县各行政村都实行了村务、财务、涉农收费公开,公开率达到100%;三是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上半年,联合农业局、纠风办、质监局等有关部门开展了3次农资市场清理整顿和打假专项治理。对全县25户农资经销商的农资经营范围、经营种类、经营场所及农资的销售、库存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的审核备案。责令6家经营手续不全的经销商停业整顿,限期整改。四是认真落实自治区、地区各项惠农政策措施,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十、继续做好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继续做好行政许可收费项目的清理工作。二是清理、简化年检和报表,明确除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以外,其他年检事项一律予以取消。严禁在年检时搭车收费、搭车乱订报刊等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三是严格执行相关规定,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任何行政机关不得擅自对企业进行检查,严禁对企业重复检查、多头检查等行为。四是认真落实自治区有关改善投资软环境的若干规定,对已经公布取消的涉及企业的各种收费项目以及降低收费标准等政策,是否已经真正落实到非公有制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没有发现违规收费行为。

十一、继续做好治理公路“三乱”工作

县监察局会同交通、公安等部门定期对公路“三乱”问题开展联合检查,对公安交警执法态度强硬、登记本填写不全、罚款单填写不规范等执法行为不规范、服务态度方面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及时纠正。#年上半年,共开展执法监察3次,明查暗访6次,未发现有公路“三乱”现象。通过加强对公路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基本杜绝了公路“三乱”现象。

十二、对政府采购行为的监督检查情况

年初,县监察局、财政局联合制定下发了《###县政府采购实施细则》,转发了《关于阿克苏本级#年政府采购目录的通知》,重新规定了政府采购工作流程,明确规定了政府采购的原则,采购物品目录及工作程序,县监察局对政府采购行为进行全程监督。截止目前,共实施政府公开招标采购4批次,询价采购2批次,实际支付采购资金106.7万元,节约资金6.35万元。

第二篇:执法监察工作总结

一、主要工作回顾

(一)、切实加强对国家及区重点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

一、为进一步做好中央投资项目的实施工作,确保中央投资落实到实处并发挥效益,纪委监察局组织财政、经发、审计等部门对我区XX年中央投资的6个项目进行督查,经检查,中央补助资金602.4万元已全部到位,并且已专款专用,其中,峰尾镇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二期)、纵深防护林、联户沼气、农村沼气项目乡村服务网点等4个项目共完成投资594万元,已全部完成建设;泉港区石化企业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协作服务平台、峥嵘海堤等2个项目共完成投资1400万元,基本完成中央下达投资计划。检查中也发出,个别项目进度缓慢,已当场责令相关项目业主加快工程进度。

二、全力服务前期重大项目。敦促7个前期项目业主做好相关的前期工作,全力做好炼化新建1200万吨/年炼油、台湾石化专区、湄洲湾南岸铁路支线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力促项目早日生成,确保重点建设有序、持续推进。

(二)、建成交易服务平台,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为更好地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我区按照监管和和运作分离的原则,成立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来规范交易行为,对全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将分散于不同部门管理的建设工程交易、土地使用权转让、产权转让、政府采购等交易机构进行整合,实现了由分散到集中,监管与业务相分离,监督与操作、监督与再监督相互制约机制,真正做到阳光交易;从而也提高行政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提升政府的社会管理水平和公共报务质量,达到从源头治理腐败的目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配备了专业的视频监控系统、信息发布系统、综合评标专家管理系统、专家随机抽取系统以及自动通知、指纹识别系统,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于5月15日正式挂牌成立,目前一切运行良好有序。

(三)、清理规范市场中介,严历查处中介组织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建立健全了举报投诉制度、服务跟踪制度、中介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行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行业监督员制度,提高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现机率。二是以价格欺诈、提供虚假信息、不正当竞争等群众强烈反映的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加大了案件查处力度,切实维护了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对中介组织的违法违规行为,除经济处罚外,还采取了限制其进入中介市场、取消执业资格、清出中介市场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专项整治其间,通过综合监察,立案查处了4家未按规定明示相关信息的经纪中介机构。

(四)、继续加大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违约查处力度。

一是加大违法违规案件行政处罚力度。自XX年底以来共立案查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违法违规案件6宗,总共处罚金额达61.801万元;其中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建设

单位,泉州泉港华福树脂有限公司处罚金1.41万元、泉州市泉港博文中学处罚金25万元、泉州市泉港区宝泽电子厂处罚金5.625万元、泉州市泉港圆满橡塑有限公司处罚金0.81万元;对存在违规行为的施工单位福建省中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处罚金2.956万元;对存在违规行为的监理单位福建海川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处罚金1万元;二是加大合同违约行为处理力度。截止目前共对南部截污管道各标段监理、施工单位违约行为处罚36次,涉及9个单位,累计处罚金额达60.75万元。其中对福州闽教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处罚4次,处罚金额2.4万元;对福建弘信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处罚1次,处罚金额1万元;对福建海川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处罚3次,处罚金额1.4万元;对福建成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处罚1次,处罚金额0.3万元;对福建长兴建设有限公司处罚6次,处罚金额5.5万元;对福建顺荣建设有限公司处罚6次处罚金额10.3万元;对福建省中兴建设有限公司处罚7次,处罚金额13.45万元;对福建中瑞建设实业有限公司处罚5次,处罚金额7.9万元;对福建永春新兴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处罚3次,处罚金额18.5万元。其中,还督促相关主管部门将福建永春新兴市政建设有限公司纳入省建设系统的违法违规档案。

第三篇:执法监察工作半年总结

库车县林基路小学汉语学校

执法监察工作上半年工作总结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地区纪委、县教育局的有关文件精神和部署安排,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纪委、市纪委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紧贴中心、服务大局、把握重点、突出特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意预防的方针,创造性地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结合我校实际,现将上半年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机制

(一)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我校召开了纪检工作专题会议,会上明确了由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成员间相互配合的组织领导机构,同时安排部署了我局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将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了各位领导、办公室,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二)制定完善了责任追究制

1、在年初的工作安排中,我们把责任追究制列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落实到各办公室和每位领导干部中。凡出现了腐败问题或有腐败问题而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要坚决追究分管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同时认真落实了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亲友利用领导干部职务之便谋取私

利的规定;凡大额度资金的使用、重大事项的决策、重点项目的安排,都能够按照制度要求严格执行。

2、严格执行了领导干部重大事项的报告制度,按要求能够及时报送,并建立了档案。

3、单位内的公费用实行了单独列项,并能及时如实的申报公费的支出情况。

4、财务、政务能够按时公开。

到目前为止,单位内部没有一起行贿受贿、贪污腐败现象的发生,净化了行风、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

总之,在局各位领导的支持下,在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下,在全笑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完成了其工作要求,但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下半年将继续努力,做出好的成绩。

单位:库车县林基路小学汉语学校

2012年5月18日

第四篇:2009执法监察工作总结及

2010年工作打算

2009,我局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的大力配合下,严格落实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制度,不断总结经验,探索执法监察新路子,较好地完成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目标。现将2009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执法监察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1.加强动态巡查,及时受理群众举报线索,及时发现、制止、查处各类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建立统计台账,按时按要求上报各类统计报表,无弄虚作假、虚报瞒报、压案不查等现象。积极配合上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严守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职责,积极开展各类执法监察活动,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秩序。

2.及时报告重大违法违法案件。对我区发生的涉及土地面积较大、社会影响较大的土地违法案件及时上报,2009来先后对山东豆禾食品有限公司、淄博市博山晨光机械有限公司等重大违法案件及时向市局和区政府进行了报告,同时对今年来新发生的违法案件,在严格程序查办的同时,及时向相关镇政府进行了通报。

3. 今年来查处违法用地情况。今年来共查处违法用地案件91宗,面积26.8224公顷,其中耕地13.3663公顷(含基本农田2.1154公顷)。这91宗违法用地案件,其中2009新发生55宗,面积13.3839公顷,耕地面积6.8096公顷(含基本农田1.2603公顷);历年隐漏案件36宗,面积13.4385公顷,其中耕地6.5567公顷(含基本农田0.8552公顷)。

对这91宗违法用地案件,立案查处78宗,面积25.171公顷,制止13宗,面积1.6513公顷。对立案查处的78宗违法用地,分别进行了立案处理和由区、镇政府进行整改。其中拆除22宗,涉及土地面积6.0495公顷,拆除建筑物面积16329平方米;没收26宗,涉及土地面积6.5685公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3宗,面积2.5852公顷,收缴罚款166.841万元,提出党纪政纪处分5人,落实5人。到期应结案61宗,实结案61宗,面积12.5680公顷。处罚后补办用地手续2宗,面积0.656公顷,办理养殖手续5宗,面积0.2027公顷。

二、执法监察工作开展情况

(一)土地方面

1.积极开展第九次卫片执法检查。我局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建立了工作队伍,进行了全面部署。共监测60个图斑,面积593.3亩。涉及70宗用地,其中合法用地27宗,面积395.7亩,实地未变化28宗,面积132.4亩,农业结构调整10宗,面积46.3亩,违法用地5宗,面积18.9亩,耕地12.4亩。5宗违法用地案件已全部立案,并依法下达了处罚决定书,目前查处的5宗违法用地案件,已缴纳罚款4宗,收缴额28.6566万元。已没收3宗,已办理用地手续1宗,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宗,追究党纪责任1人,全部结案。

2.配合市局做好对我区房地产市场的清理整顿工作。会同储备中心、耕保科、利用科、财务科及各所做好房地产市场清理整顿外业核查、资料调取和其他服务保障工作。共清理违法在建房地产项目5宗,面积10.3225公顷,全部由市局立案查处。

3.开展了2009新增建设用地大清查活动。为确保我区通过2009卫片执法检查,由执法队、耕保科、利用科、储备中心牵头,以各国土资源所为单位,对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全区新增建设用地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对所有新建在建项目进行拉网式清查,逐一建立卷宗台账,对违法用地依法调查处理。共清查违法用地4宗,面积1.9533公顷,其中耕地0.7820公顷。这四宗违法用地全部立案查处,目前已缴罚款4.03万元。

4.配合市执法支队对我区进行土地执法巡查。通过对全区所有在建新建项目进行检查及对今年以来所有违法案件进行清理,共清理违法占地案件41宗,面积18.5795公顷,其中耕地9.9772公顷(含基本农田1.9317公顷)。这41宗用地其中5宗已拆除恢复,面积0.568公顷。其余36宗已全部立案查处,并已对相关镇政府下达整改通知,整改工作正在进行中。

5.代区委区政府拟草了《中共博山区委博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的意见》,建立健全了耕地保护制度,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完善了巡查和案件报告制度、土地执法联动机制、约谈警示与土地限批制度,为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严守耕地红线,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防止和遏制各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全区良好的土地管理秩序提供了有力保障。

6、向区政府报送了《关于全区今年来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的报告》,报告了今年以来全区土地违法案件的基本情况和重点案件,并提出了处理意见,落实长效机制,对全区违法用地进行处理。同时对今年以来发生的违法用地案件向相关镇政府进行了通报,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由各镇组织整改到位,对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进行整改。要求对今年来新发生的违法用地予以依法处理,一是对非法占用耕地或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顶风而上的违法用地,坚决依法拆除、复耕、复绿或恢复土地原状;二是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投资强度或标准,以及已办理农转用、征收手续的,对人对事处理到位后,抓紧完善用地手续,力所能及减少违法用地比例,确保我区卫片检查不出问题,顺利过关。

7.严格落实巡回检查制度,严厉打击新的违法用地行为。一是对去年底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尚未拆除到位的案件,进一步加大了督办力度,对相关镇政府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进一步促进了拆除工作。二是不断加大巡查频率,防止新的违法行为的发生。严格落实国土资源巡查责任制度,组织开展了春、夏、秋三季土地巡回检查,有效地及时发现、制止、查处了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

8.未报即用违法用地清查整改工作开展情况。与博山区监察局联合下发了《关于集中开展未报即用违法用地清查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对2007年10月1日至2009年10月31日发生的未报即用违法用地进行清查整改。共清理出未报即用违法用地12宗,面积87.57亩,其中耕地56.16亩,其中违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产业政策4宗,面积26.78亩。12宗违法用地全部立案查处,拆除建筑物964平方米,没收建筑物12339平方米,提出党纪政纪处分3人,落实3人,已全部结案。

(二)矿业秩序整顿方面

1.加大巡查力度,对全区各类非法采矿点及关闭小煤井进行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制止、查处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今年共依法巡查300余次,查处违法开采点80处,其中私开煤井67处,铁矿3处,石灰石矿3处,粘土点7处,花岗岩1处,采砂点2处,立案查处超层越界采砂案件1起,依法取缔非法粘土砖场2处,并全部登记造册,有力打击了各类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

2.建立长效联合执法机制。区政府成立了打击私开滥挖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博山区关于严厉打击私开滥挖煤炭资源违法行为的实施方案》,组织了由国土、公安、安监、煤炭、供电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多次对白塔镇万山区域、八陡镇福山区域等重点地区采取联合执法行动,对62家私开小煤井及开发区龙门煤矿、山头镇东坡村徐家堰煤井共5家政策性关停煤井私采滥挖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共炸毁井口4个,填平夯实井口63个,实行封闭填堵井口2个,拆除房屋69间,其中厂房16间,拆除总面积1780平方米,对67个私开滥挖煤井全部依法彻底取缔,对非法开采行为起到了强大的震慑力量,全区打击私采滥挖煤炭资源行为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效果。

3.狠抓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要求,制订了《区矿产资源安全生产委员会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活动方案》、《博山区国土资源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夏季战役实施方案》、《淄博市国土资源局博山分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秋季战役继续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开展了矿产资源监管领域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工作。共检查、排查安全隐患19处,全部登记在册,责令矿山企业及时改正,并及时跟踪督促责任单位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有效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信访工作方面

1.坚持执法监察与信访工作紧密结合,及时查处各类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全力消除信访隐患。对受理的信访案件严格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包案到人,及时处理。对有署名的信访件,实行回访制度,对上访人出具《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填写《上访户回访单》,对匿名的信访件,处结后以张贴公告的形式给予答复,消除影响,做到了信访案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有效避免了集体访、越级访的发生。今年以来,我们利用第九次卫片土地执法检查、2009年新增建设用地大清查和全区私开滥挖小煤井综合整治等时机,及早发现、制止查处了违法用地、违法开采行为,严厉打击了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预防了各类国土资源问题矛盾纠纷,全区国土资源信访稳定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开展了国土资源信访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尚未处理到位的国土资源信访案件、重大信访案件,尤其是可能出现重访、越级访和群体访的信访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建立了信访排查明细台账,逐一落实包案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明确办结时限,迅速全面查处到位。对信访老户、缠访老户及有可能进京上访、非正常上访重点人员建立专门台账,明确包案领导和责任人员,对上访人员进行稳控。共排查梳理信访案件20件,已全部结案结服。

2009年以来我局共受理部、省、市转信访案件53件,其中“12336”32件,其他案件21件。通过其他方式受理252件。对这些案件我们都及时进行了处理,并按要求答复并回访上访人,及时消除了信访不稳定因素,处结率100%。

四、明年工作工作打算

1.继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用地行为。一是加强巡查,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把违法用地消灭在萌芽状态,避免形成违法事实,加大查处工作难度。二是贯彻落实《中共博山区委博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的意见》,健立健全土地执法网络和协管员制度,严格执行动态巡查责任制,完善土地违法行为查处工作机制、社会监督机制、土地执法联动机制和约谈警示与土地限批制度,有效防止和遏制各类土地违法行为。二是做好第十次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完成好图斑核查和违法用地调查处理工作,确保我区顺利通过检查验收。

2.加大矿业秩序整顿力度,做好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一是加强巡查,及早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查处各类私采滥挖行为,维护我区矿业秩序的稳定。二是联合执法队伍按照《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博山区关于严厉打击私开滥挖煤炭资源违法行为的实施方案》要求,对重点区域私采滥挖煤炭资源行为进行综合整治。三是继续抓好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3.全力做好信访工作。严格落实信访制度,畅通信访渠道,健全信访工作网络,坚持执法监察与信访工作紧密结合,及时查处各类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及时查办信访案件,全力消除信访隐患。

二0一0年一月二十九日

第五篇:监察局执法监察总结

一、XX年开展工作情况

(一)开展清理私设“小金库”的专项检查为切实加强清理“小金库”工作的领导,**市专门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茂文同志任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郭山同志任副组长,市委办、政府办、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人事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监察局,负责清查办日常事务工作,相关工作人员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为全面扎实有效地开展清查“小金库”工作,下发了《关于认真开展清查市直预算单位“小金库”和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通知(潞办发〔XX〕5号),并从XX年2月1日开始我市全面开展清查市直预算单位“小金库”工作,在开展重点抽查工作中主要采取内外联合调查的方式进行。一是检查单位开设账户;二是检查被查单位的出租、承包和经营性收入管理情况,预算外资金是否全部纳入单位管理实行专储;三是检查资金使用情况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四是检查从相关部门争取来的补助资金,是否纳入单位管理使用。该项工作从XX年3月1日起至3月24日结束。共抽查了34个部门单位及31个下属站、办、所,涉及帐户124个,收缴违规资金88072.89元。经过抽查绝大多数单位都按相关规定要求管理使用资金,但也发现了少数单位及下属、制度还不够完善、内部管理监督不够到位,出现了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问题,(如民政局、文体局、芒市二小),并责令要求限期整改。通过清查“小金库”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展开了一次很好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教育,提高了对禁止私设“小金库”的认识,增强了自觉遵纪守法、依法行政,照章办事的观念。

(二)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为全面落实好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和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执行的力度。XX年6月,* 本文来自文秘114 http://,转载请保留此标记。 *市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联合成立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分组重点对全市27个单位XX年—XX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是否按照政府采购范围实施政府采购;是否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是否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是否按照采购结果签定采购合同等12项。通过检查发现两年中未经政府采购的有271项。涉及金额197万元。从检查的情况看各单位都在逐年规范政府采购工作,但部分单位还是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没有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目录进行采购;二是一些部门未通过政府采购;三是政府采购目录宣传不到位。

(三)坚持对全市安全生产的督查

今年以来,**市监察局执法室按照州纪委监察局对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的工作部署,切实从以下两方面加大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一是加强对贯彻中央、省、州、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以法行政,保持政令畅通;二是加强与安监局、经济局的工作协调和联系,强化对行使安全生产执法权的监督。目前,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在安监部门和监察部门共同监管下,呈现出良好的工作态势。

(四)对贯彻落实州委“五不准”和行政问责等“四项制度”的督促检查

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优化发展环境,转变机关作风,建设法治、服务、责任、效能、廉洁政府,切实加强对干部的监督,促进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全面、正确履行职责,推动富民强市进程,根据《德宏州委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部门及州市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的实施意见》、《中共**市委关于领导干部问责制的实施意见》和《**市行政机关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和要求,8月5日至11日、8月25日至28日,由市纪委监察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办、市法制局、市广电局组成执法检查组,就全市贯彻落实《中共德宏州纪委 德宏州监察局德宏州人民政府纠风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通知》(德纪发〔XX〕16号)精神和行政问责等“四项制度”工作开展情况,对33个乡镇、市直部门进行了综合检查,其他部门进行自查。检查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痕迹资料、走访企

业等方式,通过检查后认为:全市各乡镇、政府职能部门在贯彻上级文件精神、执行州委“五不准”、《德宏州国家工作人员十条禁令》和行政问责等“四项制度”方面做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一是工作作风有新转变。全市各乡镇、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每周学习制、上下班签到制、外出工作报告制等内部管理机制,自身建设有较大的改进,依法行政、诚信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有较大提高。如:遮放镇、西山乡坚持干部职工上下班签到制度,干部职工挂牌上岗制度、外出工作报告制度;市残联执行了外出工作、请销假公示制度;市交通局在每位干部职工岗位上摆放廉政警示牌;市劳动局、市残联、市发改局、市计生局执行了干部职工挂牌上岗制度;市公安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局民警的思想状况进行研究,深入剖析民警队伍中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和隐患,提出开创民警“零违纪”活动,加强了队伍建设。二是服务理念有新增强。好的作风体现在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公共服务上。**市积极推行执法责任制度,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窗口办事人员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精神状态饱满,服务周到热情,业务部门制定了相关制度。如:市农业局出台《加强和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的实施细则》和《软环境建设工作制度》;中山乡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中山乡人民政府公务接待暂行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乡政府公务接待管理工作;勐戛工商所制定工作岗位责任制,所长跟全所干部职工签订《党风廉政工作责任书》等。但在检查过程中也反映出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一是机关干部参与打麻将、斗地主等赌博现象时有发生;二是利用办公电脑玩游戏、炒股票、炒基金等违反工作纪律的现象还存在;三是少数单位“四项制度”未上墙公示,还停留在组织学习、制定制度的阶段,在抓落实上力度不够。针对存在的问题,各单位已严格按照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通知》(潞纪发〔XX〕9号)精神进一步抓好落实和认真整改。

(五)对全市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

为切实履行执法监督职能,积极参与全市节能减排工作。8月11日至15日,**市监察局执法室会同环保局、经济局组成检查组,对全市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节能减排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加大了对违反国家能源管理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案件的查处工作力度,围绕地方政府部门在落实节能减排指标上领导不到位、组织不得力、目标不落实的问题,特别是对产业政策主管部门不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擅自放宽能耗和环保标准、规避环境影响评价审查进行违规审批或核准立项等问题。积极推进关停和淘汰落后产业工作,督促并配合环保局健全节能减排工作监督机制,加强对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奥环水泥厂、城郊水泥厂、永利发竹木业开发有限公司、卓信硅厂、永鑫硅厂五家企业及市直部分窗口服务部门。广泛听取了群众对节能减排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以及基层查处阻力较大的环境污染问题,要求及时采取措施,切实加以整改和完善。据统计,XX年—XX年,根据国家的产业政策要求相继关停了芒市造纸厂、遮放水泥厂粉末车间、芒市硅厂、法帕水泥厂和清华铁合金厂5家落后企业,淘汰了遮陇水泥厂年产5万吨水泥熟料生产线一条,完成了3个糖厂锅炉燃料改造项目,共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629.5吨,化学需氧量排放353吨。

(六)对影响行政效能和阻碍软环境建设案件的调查

一年来,**市监察局执法室充分发挥党内专门监督、行政监察等职能作用,认真开展行政问责等“四项制度”贯彻落实,有效地扭转部门和领导干部在履行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在本着教育与惩戒相结合,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下,对在执行市委、市政府安排的专项工作中,由于态度不端正、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等原因,导致工作不能按计划正常实施所造成不良影响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旅游局、市发改局三个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行政责任问责。

(七)对“5.12”“8.21”抗震救灾款物及发放情况的督查

XX年5月12日上午,四川汶川发生了8.0级特大强烈地震,地震发生后,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何勒弄带领执法室、纠风办一行3人到市红十字会、市民政局两个部门进行“5.12”抗震救灾款物工作的监督检查。经查实,两个部门的救灾募捐资金管理严格、规范,每笔捐款均开具救灾专用票据,实行捐款情况日报制,及时以简报形式上报和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并按上级要求将所收到的救灾款分批及时汇往了灾区。

XX年8月21日,我州发生地震后,执法室陪同领导先后3次下到受灾比较严重的五岔路乡、江东乡、遮放镇进行救灾物资发放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了此项工作的正常运行。

(八)对房地产调控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

为认真开展对党的“xx大”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城乡建设部与监察部联合下发的《招标投标法》和《关于加强房地产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强化对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一年来,市监察局执法室充分发挥执法监察的职能作用,对全市投资50万元以上的项目工程实行招投标监督,截止10月31日,共参加工程招投标监督21项次,签订廉政合同21份,合同金额4118.14万元,并对部分廉政合同签订单位履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参与招标工程项目验收9期。对**市经济实用住房和廉租房的建设和分配进行监督,提出改正工作意见建议3条。其次是根据《云南省建设厅、云南省监察厅关于转发加强房地产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市实际,在房地产部门认真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市监察局执法室及时成立了专项检查组,围绕在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中国家工作人员是否存在以权谋私、玩忽职守的问题;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涉及的房地产企业违法违规建设、销售和囤积房源、炒地炒房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进行了专项检查。第三季度,我市完成的300套经济适用住房,240套廉租房,通过检查,尚未发现违法违规现象。

在总结回顾一年来执法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一些存在问题和不足:一是工作人员少,执法室现有的两个编制人员,除正常的执法专项工作外还承担着全市软环境建设办公室和行政问责办公室的工作任务,工作面广,有顾此失彼的情况;二是执法室工作人员都是新手,业务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三是少数部门对行政执法的意识还不强,违规违法的现象仍有发生。

三、XX年工作要点

XX年,我们将在认真总结XX年工作成效和不足的基础上,一如既往地按照州纪委执法监察室和市纪委常委会的要求,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圆满完成全年任务。

(一)继续深入开展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在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认真做好各阶段规定的工作,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同时,在抓延伸上下功夫,继续深化对各类财政基金的监督检查,提高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效益,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实际利益。

(二)进一步深化土地市场执法监察工作。以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和征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为核心,加强对经营性土地招拍挂工作全过程的监督。

(三)继续搞好建筑市场和《招投标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一是督促建设主管部门针对实际操作中暴露出的问题,继续完善工程量清单报价、合理低价中标的招标办法;二是进一步规范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行为,完善管理办法,实行动态积分管理;三是制定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督暂行办法,强化对重大公共投资项目招投标工作的监督检查。

(四)积极参与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一是要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事故问责规定;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对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及其工作人员正确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各项安全生产法规的贯彻落实;三是在查处重大特大事故时,注意发现事故背后隐藏的腐败问题,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堵塞漏洞,从源头上治理腐败。

(五)认真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房地产开发建设全过程监管,开展房地产市场和商品房预售体系专项治理整顿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切实整治房地产交易环节违法违规行为。

(六)加强环境保护工作。一是督促和配合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企业违法排污的监督检查;二是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落实环境保护领导责任制和环境目标责任制,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长效机制;三是认真落实对环境保护违纪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配合环保部门抓好重点环境污染案件的督办工作。

(七)注重协调配合,建立完善与相关部门的联合工作机制。一方面,善于借助外力外智,继续坚持与财政、审计等部门的配合,弥补纪检监察机关在某些专业领域知识的不足,提高工作效率;另一方面在已经与国土部门实行联查联办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联合,扩大范围,建立与行政执法部门的联合办案机制,使事实认定与责任追究有机衔接起来,增强行政执法的严肃性和党政纪责任追究的准确性。

(九)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强化监督检查,切实推进行政问责等四项制度工作的有效落实。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的工作指导和督查力度,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二是继续完善四项制度实施方案,加强横纵向的工作联系,形成政府办牵头、部门联动、乡镇配合、监察、人事、法制等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三是进一步加大行政问责等四项制度的宣传落实力度,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及时宣传报道工作开展成效,增强干部执行行政问责等“四项制度”的自觉性;四是充分发挥“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及时掌握各乡(镇)、各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对工作不力或工作措施不到位造成严重影响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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