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秸秆禁烧宣传广播稿

2022-12-26

第一篇:村秸秆禁烧宣传广播稿

夏季秸秆禁烧广播稿剖析

2014年夏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 工作宣传广播稿 广大的农民朋友: 为切实做好今年夏季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工作,进一步改善乡村大气环境质量,根据市、区有关要求,特向广大农户宣传有关秸秆禁烧事项。

一、秸秆禁烧宣传,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覆盖全乡”,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全乡秸秆实现全量还田,达到“田间埂头,沟渠路道、净土一片”,露天焚烧秸秆、坚决拘留罚款。确保全乡“不着火、不冒烟,不污河”。

三、凡在曹集境内收割小麦的收割机,必须带粉碎机装置方可下田作业,收割茬口低于10cm,违反规定的农民可以拒付收割费。

四、重罚纵火人,做到“有烟必查、有火必罚、有灰必究”,对在全乡放第一把火的纵火人,实施行政拘留并罚款2000元—10000元。即:被乡级督查到的,对农户罚款2000元/次;被区级督查到的,对农户罚款3000元/次;被市级督查到的,对农户罚款5000元/次;被省级督查到的,对农户罚款10000元/次。

请全乡广大干部群众严格执行,欢迎举报监督!

第二篇:村秋季秸秆禁烧工作责任书

周家湾村秋季秸秆禁烧工作责任书 根据七里办事处2011年9月15日禁烧会议安排,结合我村实际,经村组干部会议研究,特制定周家湾村秸秆禁烧责任书,确保我村禁烧工作宣传到位,责任夯实,任务到人,圆满完成办事处下达的禁烧工作任务。

一、全村八个村民小组是本组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组的禁烧工作,按照“三烧、三不烧”的原则,逐户上门宣传,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村组干部每天四点半统一到田间地头,村上点名考勤,考勤工作由黄秀华负责。

三、村上成立两个督检组:

1、

2、

3、8组由周富贵负责督检,

3、

4、

5、

6、7组由黄秀华、刘明海负责督检。

四、对禁烧工作不负责,擅离职守的干部除严肃批评外,还将扣罚禁烧误工费。如该组大面积禁烧被市、区办或新闻媒体曝光,第一次扣罚组长100元,第二次扣罚200元,第三次扣罚300元,对督察人员同时做出相应的处罚,组长年终不得评选先进个人。

五、谭庙成、谭汉伟是全村秸秆禁烧工作的总负责人,负责全村八个小组的禁烧督检工作,并接待上级的检查。 村委会主任:

组长:

2011年9月25日

第三篇:禁烧秸秆宣传标语

秸秆禁烧宣传标语

1、焚烧秸秆可耻,利用秸秆光荣。(2)

2、禁烧秸秆,保护环境。

3、禁烧秸秆,美化家园。

4、响应政府号召,坚决不烧秸秆。(2)

5、严禁焚烧秸秆,净化生态环境。

6、做守法公民,当禁烧模范。

7、秸秆还田,土地增肥。

8、烧荒烧草烧秸秆,害人害已害子孙。(2)

9、焚烧秸秆污染大气

秸杆还田肥沃土地(2)

10、秸杆只要利用好

增加收入又环保

11、提高秸杆综合利用

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2)

12、 秸秆用途真广泛

燃气餐具好资源

13、 秸秆只要利用好

增加收入又环保(2)

14、 焚烧秸秆危害大

综合利用人人夸(2)

15、 禁止秸秆焚烧

加强综合利用

16、秸秆利用能挣钱

秸秆焚烧要罚钱

(2)

第四篇:秸秆禁烧宣传内容

烧荒烧草烧秸秆害人害已害子孙 麦收来临,我们在欢庆丰收的同时,又为处理秸秆的问题发愁,每年这个时候,多数农民朋友往往将秸秆付之一炬,方便了自己,却污染了空气,坑害了全县60万群众的身体健康,同时,燃烧秸秆的农民朋友也会触犯法律,引致牢狱之灾。因此,我们号召全县的农民朋友一定要正确处理秸秆,杜绝燃烧,还我们一个蓝天。

一、 燃烧秸秆的性质

秸秆焚烧是指将农作物秸秆用火烧从而销毁的一种行为。

二、燃烧秸秆的危害

危害一:污染空气环境,危害人体健康。有数据表明,焚烧秸秆时,大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三项污染指数达到高峰值,其中二氧化硫的浓度比平时高出1倍,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的浓度比平时高出3倍,相当于日均浓度的五级水平。当可吸入颗粒物浓度达到一定程度时,对人的眼睛、鼻子和咽喉含有黏膜的部分刺激较大,轻则造成咳嗽、胸闷、流泪,严重时可能导致支气管炎发生。

危害二:引发火灾,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秸秆焚烧,极易引燃周围的易燃物,尤其是在村庄附近,一旦引发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危害三:引发交通事故,影响道路交通和航空安全。焚烧秸秆形成的烟雾,造成空气能见度下降,可见范围降低,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危害四:破坏土壤结构,造成耕地质量下降。焚烧秸秆使地面温度急剧升高,能直接烧死、烫死土壤中的有益微生物,影响作物对土壤养分的充分吸收,直接影响农田作物的产量和质量,影响农业收益。

危害五:焚烧秸秆所形成的滚滚烟雾、片片焦土,对一个地区的环境形象是最大的破坏。

三、 燃烧秸秆的打击

秸秆燃烧行为轻则违反《消防法》,对实施者处以行政拘留,重则违反《刑法》,对实施者予以刑事处罚。每年到这个时候,公安机关都会依法对于实施燃烧秸秆者予以处罚以示警告,考虑到实施燃烧秸秆的农民朋友实际情况,我们以往总是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但是收效甚微。今年,我们将严格执行法律作为“禁烧”的工作重心,使用法律手段遏制燃烧秸秆的蔓延趋势,让守法者得到公平,让违法者受到惩罚。总之,我们将严惩燃烧秸秆实施者,切实维护法律尊严,让天空更蓝,让空气更好,让人民更幸福,让生活更美好。

望各位农民朋友相互转告,正确处理好自己的秸秆,杜绝焚烧,避免受到法律惩处,做一个懂法、知法、守法的好公民,为维护共同的环境做出自己的贡献。

*****县公安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

燃烧秸秆的法律问题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摘抄: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二)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

(二)过失引起火灾的;

(三)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

(四)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或者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

(五)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

(六)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抄:

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

危险方法破坏工厂、矿场、油田、港口、河流、水源、仓

库、住宅、森林、农场、谷场、牧场、重要管道、公共建

筑物或者其他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

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

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

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

第一条 [失火案(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导致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二)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

(四)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

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

(五)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本条和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按照国家林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摘抄: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五篇:禁烧秸秆宣传标语

(红底黄字,两边各空80公分)共14条

禁烧秸秆宣传横幅

1、禁止焚烧秸秆还我蓝天碧水

2、禁烧秸秆利国利民

3、谁用秸秆谁受益谁烧秸秆谁受罚

4、提高秸杆综合利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5、秸秆禁烧人人有责

6、 秸秆只要利用好增加收入又环保

7、有烟必查有火必究有焚必报有报必罚

8、加强秸秆禁烧创建生态荣炳

9、严禁焚烧秸秆净化生态环境

10、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

(以上为9米一条)

11、严禁露天焚烧秸秆确保荣炳空气质量(13米)

12、露天焚烧秸秆违法综合利用利国利民(13米)

13、露天焚烧秸秆污染空气环境危害人体健康(13米)

14、焚烧秸秆污染大气秸秆还田肥沃土地(13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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