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效应的医患关系论文

2022-04-29

今天小编为大家精心挑选了关于《媒体效应的医患关系论文(精选3篇)》的相关内容,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摘要: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内容。影响医患关系和谐的原因主要是医疗卫生体制的改革不完善,国家对医疗卫生的投入不足,城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滞后,政府的监管职能没有切实履行,医疗机构服务质量跟不上等。

媒体效应的医患关系论文 篇1:

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共创健康美好明天

[摘要]近年来,医患关系问题始终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话题。由于医疗纠纷的日渐增多,如何寻求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加强医患沟通、缓解医患矛盾成为医院必须面对的重要问题。本文深入探讨医患矛盾的主要焦点、产生原因及解决办法,以期能从根本上阐明这一矛盾的本质和根源,为医患关系最终走向和谐提供思路与灵感。

[关键词]医患关系;医患矛盾;医疗保险;医疗法规;医院管理;和谐

近年来,医患关系问题始终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话题。本文深入探讨医患矛盾的主要焦点、产生原因及解决办法,以期能从根本上阐明这一矛盾的本质和根源,为医患关系最终走向和谐提供思路与灵感。

1 医患矛盾的主要焦点

医患矛盾的焦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1 医疗成本居高不下,患者不堪负重

“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是医患关系矛盾较为突出的一个方面,是现实存在而难以回避的。尽管国家采取了一些措施(如降低一些药品的价格),但医疗成本仍居高不下,除少数富裕阶层外,工人、农民、普通的工薪阶层日益不堪治病的重负。社会上相当多的医疗机构从自身利益出发,热衷于追求医疗环境的高标准、超豪华,“富人保健”、“富人医疗”现象趋势严重。医院在所谓成本核算、自负盈亏的压力下追求利润也不择手段。医生救死扶伤的仁术变成了待价而沽的商品。医疗机构公益性、福利性光环的消失使人们在心理上难以承受,“白衣天使”的形象和感情淡化了,医患间的敌对情绪严重。

1.2 医疗行业不正之风

近年来,群众对医疗行业的不正之风反应强烈,认为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弱化或缺失,医疗行为不规范,与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形象不符。主要表现为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问题;“大处方”、“人情处方”、“搭车开药”、“回扣”、“红包”等形式的吃、拿、卡、要、滥检查、过废医疗行为;“生、冷、硬、顶”等服务态度低劣现象。

1.3 疗效和患方的期望值反差大

患者和其亲属认为“既然自己出了钱,就希望得到应有的服务。”只要疾病得到了治愈或缓解,即使花了较多的钱,多数患者也是能够承受的,且一般不酿成医患冲突。但是,当患者的较大经济耗费未能得到自己期盼的“理想”医疗效果时,患者心态不平衡,这种利益冲突就会爆发出来。

以上各种医患矛盾的表现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医疗活动的正常开展,如果不从根源上予以纠正,必将导致医患矛盾的激化。

2 医患矛盾的主要原因

2.1 医疗保险制度不健全

尽管我国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取得了重大进展,但对于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发展中国家来说,要建立全民医疗保险制度仍然是任重而道远。在我国现行医疗体制下,大部分患者都是以自费方式来获得医疗保健服务,这种医疗服务付费方式使患者对医疗服务的预期效果有较高的期望。而绝大多数医患纠纷都是由于医疗费用与患者的期望疗效不相符合所引起的,即使医生尽心尽力去治疗每一个患者,仍有—定比例的患者由于种种原因达不到满意的治疗效果。对于花费了高额医疗费用的患者,如果没有得到满意的治疗效果,难免会有一些想法。在发达国家,由于经济发达,绝大部分的医疗费用由保险公司和国家政府来承担,不需个人支付高额的医疗费,患者在心理上容易接受这种现实。因此,我国医疗保险体系初建、不完善和基本医疗保险的承受能力较低等情况也是导致医患关系紧张的因素。

2.2 某些大众传媒推波助澜,误导群众

大众传媒具有覆盖面广、时效性高、真实性强、影响力大等得天独厚的优势。面对日益加剧的医患矛盾,某些新闻媒体非但不发挥缓解矛盾、调整关系、增进理解的作用,反而“火上浇油”,误导视听。如曾经由众多媒体炒作而轰动一时的哈尔滨“天价医疗费事件”,根据调查结果,“天价医疗费事件”中该院的医疗费用总量是138.9万元,乱收费数额为20.7万余元,另外的400万元是患者的自购药费用。调查组的调查发现,由于患者及家属不能提供充分的证据,包括自购药的数量、渠道和依据等,因此自费购药的数量不能定论。因此说,当初媒体报道的500万元“天价”医药费的说法毫无根据。

媒体一直都将医院看作是所谓的“强势群体”,从而对患者这个弱势群体加以更多的关注。关注患者的遭遇这是应该的,但谁来关注医者的无奈与权利呢?现有关医患关系的讨论中充斥着谩骂与想当然的指责,却绝少进行理性的分析以及采取客观的态度。媒体的偏袒使得本已倾斜的舆论天平倾斜得更加严重。传媒报道的情绪化;为迎合某些受众、增加卖点,而偏离事实或法律的轨道进行炒作,有意制造轰动效应;宣传舆论出现错误导向,干扰司法工作和对当事人施加舆论压力等,对于合理解决医患矛盾起到极为消极的影响。

2.3 医患双方缺乏必要的信任和理解

在众多媒体的误导宣传之下,医患双方维权意识不断增强,患方强调保护自己的隐私权、知情同意权,而医方也需要全面了解病史、正确把握病症,同时保护自身的安全,医患间戒备心理严重。最重要的原因是医患之间缺乏理解和信任,不能换位思考。医者应该深入研究患者的心理,满腔热忱地关怀患者,千方百计地为患者减轻痛苦、减少负担。

另一方面,患者也应当增加对医者的理解,认识医疗工作的高风险性和不可预知性,增强对医务人员和对医疗工作的信任。当医疗结果与期望出现偏差时,防止情绪激动而导致医患矛盾激化。正是由于社会已把医生整体“妖魔化”,医患矛盾变得一触即发,就好像是一个随时可以引爆的定时炸弹。据报道,福建一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在坐诊时竟被自己的患者用刀捅死。这种因没治好病就把责任归给医生,并持刀行凶的行为已经是目前日益恶化的医患关系的一个活生生的例证。更加耐人寻味的是,在并不了解内情的情况下人们对遇难的医生并不同情。在网上1000多条评论中,80%的评论却是“理解”患者,而对医生则进行质疑和批评。更为荒唐的现象是,现在一些患者用来防医生“高招”迭出。某些患者看门诊时甚至带着录音笔、摄像机,将医生的一举一动都记录下来,好像要随时准备跟医生算账。试问在这样的环境下医生怎么能够专心工作?

2.4 医疗行业的害群之马

不可否认,现实中存在医务人员收取红包回扣现象,但须承认这只是少部分人的行为。让所有医务人员都背负起黑锅,担当着见利忘义、道德沦丧的罪名的确不公平。长久以来,正是医疗体制的种种积弊异化了医务人员的形象。

2.5 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当前我国尚没有一部完整的医事法,部分医疗行为没有法律规范,医患矛盾较突出,医患之间发生纠纷后缺少判断正误的依据。有一部分法学家们认为,医事领域中的行为属民事法律调整范畴,没有必要单独立法,只需在民事法律中加入一个章节即

可。还有一部分法学家们认为,只需单立一部医疗损害赔偿法即可。诚然,医疗行为属于民事法律调整范围,但是它的专业性太强,并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用民法通则调整难免笼统和模糊,法官因不具备医学知识,在审判实践中很难操作,有时往往很难体现公平和公正。

再者医患关系中不仅只是存在医疗机构的损害赔偿、调整医疗机构的行为,同样还应当有法律规范患者的行为,才能保证医疗行为中正常诊疗秩序和正常的医患关系,确保医学科学技术水平的正常发展,真正体现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

因此,应当有一部独立的医事法对医患关系中的民事法律关系进行调整。确立医患双方的权利义务,设立医疗行为的规范标准,医疗损害的赔偿和影响正常医疗运行行为的具体处罚项目和标准,确切保障医学科学技术发展和教学工作开展的法律地位。

3 努力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需要政府、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患者三方共建理解和信任。只要善待患者,加强沟通,设身处地地为患者着想,为患者提供温馨、细心、爱心和耐心的服务,就会赢得患者对我们的尊重和认同,和谐的医患关系就一定会建立起来。

3.1 政府承担公共卫生和维护群众健康权益的责任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基础

加快卫生事业发展,努力解决好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根本措施。当前卫生工作中存在的基本矛盾是群众越来越高的卫生健康需求与该水平医疗服务的供应严重不足之间的矛盾,集中的表现就是群众看病难、看病贵。而医患关系不和谐,医患矛盾、医患纠纷,甚至医患冲突是这一矛盾的具体体现。尽管目前绝大多数的医疗机构都是公立医院,但是相当多医院的正常运行主要靠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收取的费用,医院设备购置、规模扩大靠收费的积累,医疗服务收入由医院自行支配。这种机制的直接后果是医院过分注重经济收入,而忽视群众利益这也是造成医患关系紧张的一个重要原因。

我们要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就必须研究如何完善医院的运行机制,维护医院的公益性质,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必须坚持走适合中国国情的卫生事业发展道路,坚持卫生事业为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服务的宗旨和公益性质,发挥政府保障群众基本医疗的主导作用、改革医疗服务体制、转换公立医疗机构运行机制、加强政府对医疗服务行业监管、大力发展农村和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事业等。

3.2 加强医院内部管理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前提

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医护人员是关键。医护人员首先要具备良好的医疗技术和职业道德,这是取得患者信任的前提。其次,要理解和尊重患者。因为求医的过程比较艰难,这期间患者会承受很大的精神和经济压力,非常需要医护人员的理解和关怀。第三,要学会与患者沟通。医患之间发生误解与矛盾很大程度上是一些医护人员缺乏沟通技巧导致的。第四,注意医务人员的形象和礼仪。医院的环境、医务人员的仪表形象能给患者产生第一印象,优美的环境给患者增加舒适感。医务人员对患者合适的称呼是建立良好沟通的开端。患者对热情、开放、真诚、幽默、可信、忠诚、责任心强的医务人员充满尊敬和信任,而往往讨厌虚伪、不尊重人、自私、嫉妒、固执、骄傲、冷酷的医务人员。

坚持社会效益准则,打造诚信医院。各级医疗机构要坚持以社会效益为最高准则,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严禁各种“开单费”;努力降低患者的医药费用,建立医疗费用阳光制度,认真做好收费咨询工作,让患者和家属随时查询花费情况,让患者放心;采取有效的措施消除患者就诊过程中挂号时间长、交费时间长、取药时间长、看病时间短的“三长一短”现象;严格执行药品集中招标制度,杜绝药商在医院带钱促销药品的现象;实行医患协议制度,严禁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和接受“吃请”;聘请社会监督员监督医院的医德医风。

3.3 患者的理解和包容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关键

医患关系和谐与否涉及医患双方,单靠医护人员的努力是不够的,这就需要患者能够全面正确地理解医生这一职业。一些患者以为进了医院就等于进了保险箱,认为既然医院是治病的,那么治不好病当然就是医院和医生的错。其实,医生不是万能的,不是什么病都能治的,一些疑难杂症在某种情况下医生也是有心无力。因此,有些时候医生需要患者更多的理解和包容。不少患者看待医院、医生常是只看重结果、不看过程,尤其是缺乏承担风险的意识,对医疗效果的期望值过高,甚至超出了当前的医疗技术水平,不少医疗纠纷就是因此而起的。其实,人体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机体,在手术过程中以及手术之后会出现许多意想不到的问题,这与医生的医术和责任心无关。患者对此缺乏认识,就会与医生产生矛盾。只有社会对医护职业的艰辛、繁重和高风险性给予充分理解,只有医患之间相互理解、相互尊重和相互依存,才能真正实现和谐的医患关系。

3.4 加强与媒体的沟通,正确引导舆论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平台

新闻媒体是我们与社会沟通的桥梁。医疗卫生工作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新闻宣传的焦点。要高度重视与媒体的沟通联系,及时向媒体提供准确、全面的信息,让媒体及时了解真实的情况,发挥正确的舆论引导作用。对于媒体揭露医疗卫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要坚持不护短、不遮丑,坚持正确对待、举一反三,积极主动地采取改进措施。要学习新闻传播知识和技能,学会与媒体沟通,不断提高宣传工作水平。真诚地希望新闻媒体坚持正确的舆论引导,客观如实报道医疗卫生服务活动,不刻意炒作个别医疗纠纷事件,大家共同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维护健康有序的医疗秩序。

3.5 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保障

法律是人类一切社会活动得以正常进行的最终保障。正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只有法律法规健全完善,明确规定医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医疗活动参与各方的行为尺度,对正当合理的行为予以保护,对破坏医疗秩序、危害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的行为予以严惩,才能从根本上保障医疗活动正常及有序的顺利的开展。

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我们要坚持常抓不懈,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推动者,让人民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效果,努力构建互相尊重、互相理解、温馨和谐的医患关系,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参考文献]

[1]刘国祥,赵万一,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辩证思考,中国医院管理杂志,2005,21(7):502

[2]吴煦东,医患沟通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思路[J],医院管理论坛,2007.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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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时维武,如何加强医患关系管理,中国医药导报,2006,3(13):105

[5]曹世国,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中国医药导报,2007.4(25):113

(收稿日期:2009-01-16)

作者:马 超 潘屹鸣

媒体效应的医患关系论文 篇2:

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思考

摘要: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内容。影响医患关系和谐的原因主要是医疗卫生体制的改革不完善,国家对医疗卫生的投入不足,城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滞后,政府的监管职能没有切实履行,医疗机构服务质量跟不上等。和谐医患关系的构建需要政府加快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建立起覆盖全社会的基本医疗社会保障体系;医疗机构需要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建立完善沟通制度,促进与社会各界关系的和谐、融洽。

关键词:医患关系;和谐社会

医患关系是近些年来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对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社会和谐发展呼唤和谐的医患关系

在全社会建立起相互理解、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谐的医患关系对于促进卫生事业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总是处于一定的社会关系中,离开社会关系的人是不存在的。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医患关系是人们在现实生活中经常发生的社会关系,也是医疗实践中最重要、最基本的人际关系。它不仅是病人个体和医务人员个体的交往关系的集合,而且是整个医务界乃至社会关系的缩影,是社会人际关系的折射。一般认为,医患关系包含两方面的内容,即技术关系和非技术关系。技术关系是医患之间的行为关系,包括为病人治疗、与病人讨论治疗方案、在诊疗实施前征求意见等与医疗技术手段有直接关系的行为。医患之间的非技术关系,是指医疗诊治过程中医务人员与患者基于社会的、心理的和经济等方面的影响所形成的道德关系、利益关系、价值关系、法律关系和文化关系等。后者是医患关系中最重要的方面,是探索和建立新型医患关系的关键所在。人一旦生病,生理上及身体上的痛苦就可想而知,就医的目的就是为了请医生帮助解除这种生理、身体上的痛苦;医生给病人看病是为了实现救死扶伤的目的,同时希望得到患者和社会的尊重。显然,如果医患关系和谐,医患双方的目的就能顺利达到;否则,病人非但不能减轻生理及身体上的痛苦,反而会增加心理痛苦,医生则可能遭遇工作受冲击、心理受打击的痛苦。医患双方“痛苦”的叠加,又可能波及其他人际关系,引起社会人际关系的恶化。据有关组织的调查,当前社会上认为医患关系和谐与比较和谐的只占32%左右,认为医患关系紧张和比较紧张的达50%以上。近年来,各地因医疗纠纷而引发的恶性事件也呈上升趋势。因此,医患关系紧张和由此而引发的医疗纠纷不仅仅是一个单纯的医疗问题,已经演变成为一个社会问题。

医患关系的现状已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并正在成为社会的焦点、热点问题。民生问题是最根本的政治问题,群众就医问题是民生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入分析影响医患关系的因素,并在此基础上探索有效的治理途径既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基础,也是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影响医患关系和谐的主要因素

1 卫生资源和医疗保障体制方面的原因。如果说“看病难、看病贵”是导致医患关系紧张的直接原因,那么产生这“两难”问题的深层次根源主要还是政府对医疗卫生的投入不足和城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滞后。一是我国卫生资源总体不足,卫生发展落后于经济发展。统计数据表明,在全世界卫生总花费中,我国只占2%,而我国的13亿人口,却占全世界人口的22%。至于其他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卫生总费用占GDP的比例都比我国高,如英国、日本是8%,加拿大是10%,美国近15%,中国约占5.5%。在我国目前卫生总费用中,大约有56%靠居民自费,27%靠集体负担,政府投入仅占17%。卫生资源不足,特别是优质卫生资源严重不足,是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政府一直没有对公立医院建立比较好的补偿机制,对医院多开药、多检查、不合理治疗、分解收费等自我补偿行为无可奈何,无力纠正。二是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农村和城市社区缺医少药的状况仍未根本改变。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会不断提高,健康意识和健康需求自然而然就会大幅度地增加,可是医疗资源的配置却跟不上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的增加。主要表现在医疗资源的配置不合理——医疗资源过度向大城市、大医院集中,导致大医院人满为患,医护人员超负荷工作。久而久之,不仅使供需矛盾更加突出,也导致大医院医疗服务质量的下降。三是医疗保障体系不健全,相当多的群众靠自费就医,高额医疗费和药价使患者不堪重负。医疗保障体系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减震器。目前我国已建立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障体系,但覆盖面太小。国有企业职工基本参加了医疗保险,但私营企业、外资企业中的职工,特别是进城务工的农民大多没有参加,城市下岗职工、失业人员、低保人员中,缺乏医疗保障的情况也比较普遍。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医疗保障存在问题更多,现在很多地方实行“新农合”,但存在着报销难、报销数额少等问题。

2 药品管理和医疗单位收费方面的原因。国家对药品的生产、经营、销售和管理不够完善,致使药品虚高定价,这是造成看病贵的重要因素。例如,治疗感冒的药费由过去几元钱涨到几百元,危重病人的抢救一般都要花费几万元钱,这对普通百姓来说是难以承受的。其原因是国家对医疗单位的收费和药品生产、定价、经营、销售的政策不完善。一是药品企业为了提高生产成本,将有些同类药品更换药名后再投入生产,而药品管理、物价审批部门把关不严,致使药品虚高定价。二是销售环节多渠道,有厂家直销、医药公司经销和个体销售,每个环节都提高了药品销售价格。三是厂家虚假宣传药品性能、用途、疗效,诱导患者消费。同时,政府对医疗单位的检查费、治疗费没有及时调整,使药品费用在医疗费中比例加重,导致老百姓看不起病。

3 医生及医院方面的原因。在医患关系中,由于医院和医生事实上掌握着医疗资源并处于医疗信息的优势地位,使得部分医务人员难以摆正自己的位置,对患者常常表现出居高临下的态度,缺乏必要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常常为医疗纠纷的发生埋下了隐患。具体表现为:在医疗工作中缺乏严谨、认真的态度;对诊疗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问题估计不足,缺乏必要的准备;擅离职守造成诊治延误;医疗文书书写不规范;不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对病人及诊治风险告知不明,一旦病人病情发生突变时,难以取得病人及家属的理解。

特别值得重视的是,目前广大医务人员普遍缺乏与患者沟通的艺术,对病人及其家属的知情权的尊重普遍重视不够,使得有时正常的医疗行为也难以取得患者的理解和信任。医生的服务对象是一个个具体的人,即使患同样的疾病,他们的体验、愿望、心理各不相同,受各自文化素质、性格、家庭、生活习惯、经历等的影响,使其对疾病、诊疗等有不

同的理解、不同的心理状态,需要医务工作者发挥高超的沟通艺术以取得患者的理解和配合。从一定意义上说,医生是在医学科学指导下的艺术工作者。要“换位思考”,站在病人的角度看问题,把病况的可能变化、治疗效果等婉转地向病人做一些说明,避免造成心理负担。医生这样做并不是为了保护自己,而是为了发挥病人的主观能动性,取得更好的疗效。只有加强沟通,充分发挥医疗服务的艺术性,才能赢得患者的理解、信任和配合。

同时,由于改革不配套、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尚不健全等方面的原因,在社会分配中仍存在着许多不合理因素。如当前医疗高风险与患者高期望之间的矛盾,传统价值观与市场化医疗现实之间的矛盾,医务人员的知识劳务价值与知识分子的报酬差距太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因此而受到严重挫伤。同社会上其他行业的人相比,他们既劳力又劳心。风险大,教学和临床的任务重,知识储备要求高,操作技能难度大,但行业报酬低,因而就出现了个别医务人员通过违规途径来提高医院及个人收益的现象,诸如开出没有必要的检查项目、大处方,故意夸大疗效及病情的严重程度,从中收取更多的费用。

还有个别医务人员职业道德失范,收受甚至索要病人及家属的红包,一旦病人及家属对医疗结果不满意就可能造成医疗纠纷。有的医务人员甚至和医药代理商互相勾结。利用药品的暴利搞药品促销,开方提成拿回扣,接受商业贿赂。

有些医疗单位为了追求经济效益,违反医疗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科室承包,设立“院中院”,以经济利益为诱饵促使医务人员多收费,甚至利用虚假广告诱导患者消费。

4 患者方面的原因。现代医学是一个高度专业化的领域,由于患者对医学知识的了解有限,处于医疗信息获取的劣势地位,往往对医疗工作的实际效果与主观愿望之间的差距产生不理解。出现不满意的医疗结果或医疗机构一旦因医疗活动发生意外事件,甚至只是正常的药物反应等,都可能引起一些患者或家属的过激行为。此外,有的患者受利益驱使,为了不支付医疗费用或获取经济赔偿,故意无理取闹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医闹”现象必须及时解决,否则会产生负面的连锁效应。

5 新闻媒体方面的原因。当前新闻媒体对医疗行业改善服务质量确实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对医疗卫生行业保障人民健康所做的贡献,对广大医务人员辛勤工作、救死扶伤的典型事迹、先进人物正面宣传不够。由于其在专业知识上的局限性,特别是部分媒体对医疗纠纷的刻意炒作,带有明显的感情色彩,报道医患纠纷事件时过度渲染患方权益受损,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缺少客观公正的分析评价,看问题和负面评价的较多,一定程度上放大了医患矛盾,误导了社会公众,形成了“一边倒”的社会舆论,引起社会群众的不满。于是,医疗机构作为“强势群体”往往成为舆论批评的对象,其合法的正当权利难以得到充分的尊重和保障。这大大增加了医疗纠纷得到公正合理解决的难度,常常是以医疗机构支付巨额赔偿而了结。

三、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途径

1 加快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从根本上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一是国家应增加对医疗卫生方面的财政支出,调整不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适当调整诊断费、治疗费,提高医疗技术人员的劳动价值。一方面,医疗机构应实行按劳分配、奖优罚劣,按效益、贡献、职称、职务适当拉开距离,坚持分配向临床重点科室倾斜,向技术含量高的岗位倾斜,向贡献大的人员倾斜,应根据不同岗位的责任、技术、风险程度、工作量和社会效益等情况设立岗位工资;另一方面,国家要对公立医院建立起比较好的补偿机制,改变“以药养医”的传统医疗模式,降低药费在医疗费用中比例。在加大医务工作者创造性劳动报酬的同时,实现医疗服务总体收费水平的下降,切实减轻人民群众的经济负担。二要加快卫生体制改革,创新卫生管理体制,逐步放宽民营资本进入医疗卫生领域的约束条件。引入竞争机制,使医疗服务领域充满生机与活力,从根本上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三是减少药品销售环节,切断医疗机构与药品营销机构之间的经济利益联系,逐步做到医药分开。通过集中招标规范药品市场,同时鼓励医疗部门和生产厂家直接销售,以降低药品价格,让利患者。四是政府应切实履行监管职能。对药品生产、定价、经营、销售活动进行调控,严格药品生产审批制度,提高药品质量,合理药品定价;对医疗行为主体资格、执业行为和医疗质量进行监管;对乱检查、违规收费、开单提成、接受商业贿赂的医疗单位和医务人员,按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同时,对法人和直接领导进行责任追究;此外还应该加强有关服务信息的披露,促使医疗机构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更好地维护公民的健康权益。

2 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基本医疗社会保障体系。我国目前只面向部分人的选择性医疗保障不仅违背了公平性,而且成本很高。要尽快建立和完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基本医疗社会保障体系,最终实现人人都能享有基本的医疗保健服务。

3 尝试建立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利用市场机制维护患者和医务人员双方的合法权益。医疗服务具有很高的风险性和不确定性,通过运用市场机制建立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实施医疗责任保险,一方面有利于医疗单位分散风险,减轻医疗单位可能承担的高昂医疗赔偿费用负担,也避免了医患双方直接接触,减少了发生冲突的可能性,使得医院和医生可以全身心地投入到医疗工作中去;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患者及时、全面地获得赔偿,不至于因为长期等待而导致生活质量的下降。

4 建立完善沟通制度,促进与社会各界关系的和谐、融洽。绝大多数医患矛盾产生的主要原因是医患双方沟通不够,因此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进程中,必须加强医患双方的沟通。医院要通过建立和完善医患沟通制度和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受理和处理病人投诉,定期收集病人对医院服务中的意见,并及时改进;医务人员要充分尊重和维护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要体恤患者的痛苦、同情患者的困难、尊重患者的想法、打消患者的顾虑,使医患关系更加趋于平等与民主,把医患不和谐的因素解决在萌芽状态。

一旦医患纠纷发生,要及时与新闻媒介和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积极沟通,正确通报事实真相,及时反馈处理信息,避免舆论的消极导向与新闻炒作。目前,大多数医疗机构面对负面报道时往往采取不理不睬的方式对待,这样社会只能得到来自患者的声音,就更容易形成有明显倾向性的舆论导向。所以医疗机构的沉默不仅不能保护自己,反而会印证媒体和公众印象中的不良猜测,对自身造成更大的损害。因此,医疗机构要积极主动地与媒体联系沟通,用阐明事实、讲清道理的方式争得主动;同时,也可以借助于媒体进行相关的医疗科普知识宣传,让公众了解疾病的复杂性以及医疗技术的现状和局限,从而争得社会更多的理解和支持。

其次,要建立起有效的医疗纠纷鉴定仲裁机构。患者在

医疗关系中总处于弱者地位,一旦发生纠纷,很难通过正常的渠道解决问题。即使部分患者家属与医院对簿公堂,也往往因为证据不足而难以得到满意的结果。因此,要尽早建立起公平有效的医疗纠纷仲裁机构,让第三方仲裁,避开当事双方,确保医疗事故得到公正合理便捷的解决。患者维权有路,自然就不会再发生到医院闹事的现象。

5 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医德医风是每一位医务工作者思想、文化、素质、业务技术水平和医院医疗文化的综合反映。加强对医生的职业道德教育,培养其尊重病人、爱岗敬业的品质,是减少医疗过失和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基础。必须认识到,病人不仅是疾病的载体,更是一个有个性、有情感的人。医务人员要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人文关怀——重视人应胜于重视疾病,不要以疾病为中心,而应以病人为中心。因此,在医疗服务中,医务人员必须从“整体人”生活质量的角度全面考虑其生理、心理、社会需求并加以解决,以个性化、人格化的服务调动病人的主动性,使之积极参与健康维护和疾病控制过程,通过医患的密切合作来提高医疗效果。

不仅如此,医务人员还应该努力学习,刻苦钻研,提高医疗技术水平。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要求也随之提高。再加上人类疾病的不断发展变化,这就要求医务人员不但要有好的服务态度,还要具有精湛的医疗技术。要运用现代医学的新知识、新技术,同人类的各种疾病作斗争,用精湛的医术解除患者的病痛。

医疗单位、医务人员只有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宗旨,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才能以精湛的技术、优质的服务赢得医疗市场,增加经济效益,才能真正构建起和谐的医患关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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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柏理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加强医德医风建设[J],卫生行政管理,2007,(4)。

作者:司福亭

媒体效应的医患关系论文 篇3:

全媒体时代医患纠纷事件研究

摘 要:医患纠纷作为当前常见的社会问题,已成为全媒体重点关注的内容。因此,本文将医患纠纷作为研究内容,分析医患纠纷的传播特点,并结合全媒体时代进行深入探讨,围绕着加强医患纠纷事先预防措施、主动在全媒体平台进行发声、发挥意见领袖的引导作用以及做好医患纠纷事后总结工作四个方面进行考虑,提出全媒体时代医患纠纷的解决策略,旨在为促进医患关系提供有效参考。

关键词:全媒体;医患纠纷;危机管理

随着医患纠纷事件不断发生,社会对于医患关系也更加重视。从数次医患纠纷事件中来看,既有因医院医疗不当引起的医患纠纷,也有因患者故意闹事而引起的医患纠纷,还有因医院以及患者存在误会而引起的医患纠纷。归根结底,主要在于医院作为医患纠纷的主体没有及时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从而加剧了医患纠纷的严重性。因此,解决医患纠纷问题,已成为今后医院管理中至关重要的内容。

一、医患纠纷事件的传播特点

目前,国内医患纠纷事件不断发生,从其传播特点来看,医患纠纷事件传播具有三个特征,分别是危机来源碎片化、传播速度极速化以及事态效果严重化。其中,危机来源碎片化是指在全媒体时代下任何网络用户都可以发表自己关于医患纠纷的看法,但网络用户发表的观点不受任何约束,使得医院无法掌握负面信息;传播速度极速化是指在全媒体时代下只要通过网络媒体将关于医患纠纷的相关信息进行传播,如文字、视频以及音频等内容,就可以实现裂变式传播效应;事态效果严重化是指如果医院不对负面舆论进行有效引导,反而一直保持沉默,就会引发蝴蝶效应,而大众具有一定的从众心理,会将医患纠纷事件的严重性无限放大。

二、全媒体时代医患纠纷的解决策略

(一)加强医患纠纷事先预防措施

医患纠纷作为医院的危机事件,医院应认识到危机管理的必要性,提高做好相应的防范措施,尽量减少医患纠纷事件的发生次数。从医患纠纷的引发因素来看,主要归结于两点,分别是内部管理欠缺以及医患交流不当。为此,医院应对医患纠纷事件形成高度重视,加强医患纠纷事先预防措施。首先,在全媒体时代下,医院管理者应增强对医患纠纷问题的预防意识,并主动提高与患者以及患者家属交流意识,学会与全媒体以及大众的互动技巧,并围绕着患者、患者家属、全媒体、大众以及管理部门等诸多方面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并完善现有的早期反馈医患纠纷问题的制度,从源头上减少医患纠纷问题。其次,医院管理者可依照自身岗位的实际特点,并组织基层医务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使基层医务人员能够掌握医患纠纷问题的处理方式以及法律法规,确保基层医务人员能够做好医患纠纷的事先预防工作。此外,医院管理者还应主动培养媒体自身的危机公关意识,建立一个医患纠纷事件管理系统,引导全媒体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报道,维护医院的荣誉精神,给大众传递积极的正能量。

(二)主动在全媒体平台进行发声

国内全媒体普遍具有偏向弱势群体的显著特点,主要倾向于反映患者的意见以及观点,但关于医院的声音相对较少,这就容易导致医院在医患纠纷事件产生之后往往处理失语状态,使得大众无法真实了解医患纠纷的实际过程,从而加深了大众对于医院的误解。为此,医院应主动在全媒体平台进行发声,转变以往被动式公关状态,在医患纠纷问题产生的第一时间借助全媒体发表声明,将媒体舆论的主动权掌握在医院手中,以便获取媒体舆论的支持。同时,医院可建立发言人制度,在面对媒体舆论的负面新闻时主动采取应对措施,通过医院官方微博、医院微信公众号以及各大电视台进行发声,将医患纠纷全过程进行如实讲述,并主动邀请媒体进行有效采访,使大众能够了解医患纠纷事件的真相,以免大众被第三方非法信息所误导,以此减少媒体舆论负面新闻的影响。此外,医院管理者应在第一时间表明自身的态度,并向大众声明自身关于医患纠纷问题的处理方法,并积极配合管理部门的调查,尽快发布管理部门的调查结果,借助正面新闻来消除负面新闻的危害,以此引导媒体舆论的走向。

(三)发挥意见领袖的引导作用

在医患纠纷事件中,由于大众往往对于患者具有较强的同情心,使得医院自身的发言难以得到大众的信任。为此,医院应充分发挥意见领袖的舆论引导作用,聘请知名的医疗教授、法律人士以及网络大V对于本次医患纠纷事件进行解读,并对新闻报道进行合理分析,减少大众对于医院的误会。同时,医院自身应提高对负面新闻的监控力度,及时了解新闻舆论的导向,包括微博、微信公众号以及电视台等媒体传播的新闻内容,以便对医院舆论弱势现状有着明确认识。如果有媒体在新闻传播上存在错误引导情况,医院可立即启动調查,制止不良媒体的错误行为,并对不良媒体进行法律起诉,促使媒体机构能够正确把关医患纠纷事件内容。此外,医院自身也应秉着诚恳的态度去对待医患纠纷事件。如果医院在本次医患纠纷中的确存在治疗过错以及服务不当等问题,就应主动承认错误,而不是一味推脱。如果医院在本次医患纠纷中并无过时,不能抱着冲淡事件的态度进行对待,应坚决表明自身的态度,。

(四)做好医患纠纷事后总结工作

在医患纠纷事件解决之后,医院应主动对本次医患纠纷事件加以总结,分析本次医患纠纷事件产生的原因,了解本次医患纠纷事件处理的不足之处以及可行之处,将成功做法作为今后医患纠纷问题的解决经验,并对不足之处进行针对性改进,以便更好的应对未来医患纠纷事件。例如,如果基层医护人员在本次医患纠纷事件中表现出经验不足的问题,并且未能及时采取有效的处理方式,可针对基层医护人员开展相关培训,提高基层医护人员在面对医患纠纷事件的反应能力,使基层医护人员能够有效缓解医院以及患者之间紧张情绪。如果基层医护人员在本次医患纠纷事件中表现出不以为然的态度,并且任由医患纠纷事件升级,加剧了医患纠纷的严重性,可对基层医护人员进行道德素质的培训,提高基层医护人员的职业素质,并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对今后在医患纠纷问题上存在疏忽大意行为的工作进行严厉处罚,使基层医护人员能够认真对待患者,加强对医患纠纷问题的重视。此外,医院可建立一个患者反馈机制,定期收集患者的反馈信息,包括服务评价、投诉内容以及改善建议等,拉近医院以及患者之间的距离,避免医院以及患者之间在治疗过程中产生误会。

结语:

综上所述,医患纠纷作为严重社会问题,医院应加强医患纠纷事先预防措施,主动在全媒体平台进行发声,发挥意见领袖的引导作用,做好医患纠纷事后总结工作,以此减少医患纠纷事件。

参考文献:

[1]许莹.“弱者立场”与医患纠纷事件的传播共识——以“肾失踪”风波为例[J].青年记者,2017,(5):18-19.

[2]许雯婧.新媒体时代医患纠纷处理的法律问题研究[J].法制与社会,2015,(8):177-178.

课题:2019年度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基础能力提升项目《全媒体时代医患纠纷报道事件研究》(项目编号2019KY1082)

作者:王蕾 梁世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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