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员工安全责任书

2022-10-31

第一篇:物业员工安全责任书

物业公司员工安全责任书

眉县安居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员工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甲方:(安全负责人)

(简称甲方)眉县安居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安全生产责任人)

(简称乙方)

为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搞好劳动保护工作,提高全体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结合本小区物业管理的实际情况,防止和杜绝事故和违章现象的发生,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法律法规,特签定本责任书,具体事宜如下;

一、认真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生产经营服从安全需要的原则,确保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二、各小区主任为本服务中心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本小区的安全生产和安全教育工作,贯彻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制度,按公司要求组织实施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细则,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贯彻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分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定岗定人做到事事有人管,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不留空白。

四、各小区主任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安全生产督促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在工作日志中做好记录,积极配合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五、各部门员工必须树立起“安全第

一、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的思想,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高自身的安全素质,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六、加强安全意识教育,遵守安全活动制度,参与安全教育考核,使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七、积极参加安全活动,发挥主动精神,预见性地发现问题,提出切实有效的处理办法,做好预防工作,把事故消灭在发生之前。

八、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多提有助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协助做好安全预防工作。

九、按照工作要求参加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对事故隐患能及时整改,解决安全生产中问题,并将检查、整改记录结果及时向公司汇报。

十、工作人员必须如实报告身体状况,做好个人信息详细登记,严禁酒后上岗,严禁疲劳、带病作业;因个人原因出现的人身体意外伤害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每位作业人员的工作责任区即为本人的安全责任区,当发现任何可能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时,能够自行处理的自行处理。

十二、秩序员、保洁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用具、 用品,并做好保养和劳动用具、用品保管工作。

十三、自觉服从公司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监督,服从公司领导和现场负责人的指挥和管理,不违章作业。

十四、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私自串岗作业,工作时不打闹、开玩笑或从事与工作内容无关的其他事情。提高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严禁带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区。

十五、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放射性等有毒有害危险品进入工作区,严禁捡拾不明物品。

十六、秩序人员必须熟悉本小区的应急疏散通道,会使用报警按钮、手提式灭火器等器材,知道消防栓的位置,懂得报警程序。如在工作责任区范围内遇有突发火灾时,要及时报警并积极参与火灾初期扑救,视情况发展积极组织疏导人员撤离。

十七、发生了安全生产事故,要尽快组织并参与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立即向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报告,隐瞒不报着责任自负。

十八、在工作中凡因个人违章行为导致发生工伤事故或造成他人伤害的、造成的财产损失或产生的经济纠纷由当事人全部负责。

十九、因违反公司安全制度而造成公司设备、财产的重大损失,当事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责任书签定期限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眉县安居物业管理 乙方:(签章) 服务有限公司(签章)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职务: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物业公司员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瑞达项目部员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搞好劳动保护工作,提高全体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防止和杜绝事故和违章现象的发生,保障瑞达项目部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保证瑞达项目部生产经营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法律法规,项目部与各位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以资遵守。

一、认真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生产经营服从安全需要的原则,确保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二、各部门主管为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和安全教育工作,贯彻落实物业项目部安全生产制度,按物业项目部要求组织实施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细则,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坚持“分层管理,分线负责”原则。

三、贯彻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分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定岗定人做到事事有人管,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不留空白。

四、各部门主管为安全生产检查员,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安全生产督促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积极配合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五、各部门员工必须树立起“安全第

一、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的思想,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高自身的安全素质,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六、积极参加安全活动,发挥主动精神,做好预防工作,把事故消灭在发生之前。

七、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协助做好安全预防工作。

八、每位作业人员的工作责任区即为本人的安全责任区,当发现任何可能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时,能够自行处理的自行处理,不能自行处理的向本部门主管报告。

九、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具,准确操作设备和利用劳动工具,精心保管物业提供和配发的劳动用品。

十、自觉服从物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监督,做好设备保养和劳动用具、用品保管工作,保证正常使用。

十一、服从物业领导和现场负责人的指挥和管理,不违章作业。

十二、严格劳动纪律,不得私自串岗作业,工作时不打闹、开玩笑或从事与工作内容无关的其他事情。提高自我安全保护意识,严禁带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区。

十三、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工作区。

十四、熟悉项目部的应急疏散通道,会使用报警按钮、手提式灭火器等器材,知道消防栓的位置。如在工作责任区范围内遇有突发火灾时,要及时报警并积极参与火灾初期扑救,视情况发展积极组织疏导人员撤离。

十五、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各项指标的完成,按照工作安排进行安全检查和例行巡检,严格交接班手续,做好工作记录。

十六、发生了安全生产事故,要尽快组织并参与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立即向物业领导及相关责任人报告。不得迟报、瞒报和现场处理后再报。

十七、发生人身、设备事故必须按规定的处理原则和程序进行处理。事故处理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的不放过;事故发生后没有整改措施的不放过;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的不放过。)

十八、在工作中凡因个人违章行为导致发生工伤事故或造成他人伤害的,当事人除对事故负有全部责任外,造成财产损失或他人伤害的,视情节承担相应赔偿。

十九、对在生产中因个人过失而造成险情或造成影响轻微的事故,物业中心将视情节予以追究。

十、因违反公司安全制度而造成公司设备、财产的重大损失,除应承担相应的赔偿外,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二十一、对已签订《责任书》并能遵守安全规定的人员方可上岗作业,凡未签订《责任书》的一律不得上岗,且如一但发生事故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个人承担。

北京瑞达物业管理中心:(盖章) 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三篇:新中物业员工宿舍安全管理责任书

为加强员工宿舍的管理,维护安全、整洁、卫生、文明的生活环境,保证宿舍各项设施正常使用,员工自觉遵守宿舍安全管理制度,特制定员工宿舍安全管理责任书如下:

一、安全自控管理: 1. 员工住宿需服从宿管员管理和监督,严禁私自换床位。

2.使用电视、收音机不得妨碍他人休息;室内外不得吵架、大声喧哗

或影响他人休息。

3. 辞退人员未经批准禁止入员工宿舍;宿舍内不得留宿外来人员或擅自在

宿舍内接待异性。

4. 贵重物品应自行保管,违反规定放入室内而致丢失者责任自负。

5. 不得在墙壁、橱柜、门窗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

6. 废物、垃圾等应集中倾倒在指定场所。

7. 房间清洁由员工轮流负责;出入房间随手关门,注意提防盗贼。

8. 住宿人员应节约用水、用电,不许长明灯、长流水,做到人走灯灭,设

施自然损坏要及时报修。

9. 不得在宿舍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从事其他不健康活动。

10. 住宿人员轮流值班,负责公共地区的清洁,水、电、门窗等的安全巡视,

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立即采取措施。

11. 住宿人员应按规定及时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办理暂住证。

12. 员工须合理使用及维护宿舍各项设施,不得损坏,因个人原因损失者按

原价赔偿。

二、消防安全管理:

1. 住宿人员应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消

防安全责任;对人员密集场所作到整体防控;员工应自觉遵守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2. 室内禁止明火烧煮、烹饪或私自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3. 宿舍内严禁吸烟;室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及违禁物品。

4. 员工不得私自乱拉乱接电线、插座。

5. 宿舍内不得使用电炉、电热水壶及各种易燃器具、交流电器用具。 6. 禁止在员工宿舍范围内燃放烟花鞭炮。

以上为尽事宜

宿管员:

住宿人:

新中物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民生银行大厦项目部

二00八年十一月十七日

第四篇:物业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书(物业项目)

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陕西省消防条例》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促进各物业项目管理规范化,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各项目的负责人(经理或主管)为项目防火安全责任人。各项目防火安全责任人必须认真履行如下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陕西省消防条例》及有关消防的法律、法规;

2、制定本项目消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3、建立、完善本项目生产、经营防火安全责任制,落实防火安全责任人,并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生产、经营、储运过程中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

4、坚持对全体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保证员工全员培训上岗,杜绝无证违章操作;

5、按国家规定标准配备完善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6、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解决;本项目或个人无力解决的,要立即采取措施,并报告上一级消防安全责任人解决,消除火灾隐患;

7、保证本项目生产、经营场所消防通道按规范设置,疏散导流标志、应急照明完整有效,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8、坚决杜绝“三合一”,严禁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存在“二合一”(即生产经营场所或库房和员工宿舍合一)。不允许乱拉乱接电源照明、动力线,应及时更换残旧供电线;

9、人员密集的场所不得安装防盗网:安装防盗网的必须预留逃生口 ;

10、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或者使用、销毁易燃危险物品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到公安消防部门办理审核程序;变更地点、方法的,应当重新办理审核手续;

11、新建、改建、扩建、装修生产经营场所必须向消防部门申报,竣工验收后才能开业;

12、要建立本项目专、兼职消防队伍,制定应急灭火和人员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13、火灾发生时,应当有组织、有秩序地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积极组织灭火救援,力求将火灾扑灭在初起阶段;火灾扑灭后,应当按照公安消防机构的要求保护火灾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实的情况,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或变动火灾现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

14、违反上述规定的,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行政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各项目消防安全责任人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消防安全责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物业项目: 消防安全责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防 安 全 责 任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16年

书消

第五篇:物业租赁安全责任书

甲方 乙方:

为了明确甲方为房屋出租单位,对乙方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乙方为生产经营单位,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此甲、乙双方签订以下安全责任书。

一、乙方租赁甲方生产(经营)用房,在经营中应承担以下安全责任。

(一)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地方各项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自觉接受执法和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甲方监管。

(二)乙方应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各项具体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演练;制定安全岗位责任制,划分防火责任区,指定安全防火责任人,按照国家标准完善安全生产必备的硬件设施,配备消防器材并掌握其使用方法,办理完毕各类资质许可和证照方可营业。

(三)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工作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组织好安全值班、值宿,确保双方资产及货物的安全完好。

(四)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禁止房内拆墙、打洞,堆放超过房屋负荷的重物,损坏附属设施,影响房屋的建筑结构。需要对房屋装修的,在不影响建筑结构的情况下,报经公安、消防、房管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并验收合格,才能使用,所需费用由乙方自理,水、电、气配置图交甲方备存。

(五)乙方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在承租区域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乙方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等违法犯罪活动。

(六)乙方应妥善管理承租区域内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检查、

维护,对过期、失效消防器材进行更换。

(七)乙方用电必须符合安全规定,不准乱拉接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使用电炉和其它违禁电器,不准使用不符合标准的保险装置。停电后,可用电筒和停电宝,禁止使用蜡烛等明火照明。

(八)禁止在柜台内、堆货场所吸烟和使用明火。在营业场所需要安装火炉使用明火时,必须符合安全规定(不具备条件的,禁止使用)。经防火负责人批准,并指定专人管理。火炉和炉筒与商品、柜台、电线、顶棚、房檐、门窗、墙壁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并用耐火材料隔开。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引火,不准在火源附近堆放商品和可燃物,不准靠近火源烘烤衣物和其它物品。

(九)乙方因经营需要配备的电工、锅炉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上岗证复印件加盖乙方公章报甲方及相关部门备案。乙方必须制定锅炉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控措施,对危险源管控到位。乙方应按照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地方相关特种设备规定,定期对锅炉、电梯等特种设备进行检测检修,保证安全使用。

(十)乙方每天停止营业后,必须进行彻底检查,消除易燃物,处理好电源、火源、办妥交接班,有关人员方可离去。

二、乙方在进行装修施工过程中应做到以下安全要求:

(一)乙方在开工装修前应向消防主管机关申报,待批准并获得消防部门批复的有关文件后方可施工。乙方要严格执行有关部门批准后的施工方案,不得擅自更改。装修完成后,并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方可营业。

(二)乙方负责其所承包装修区域内的治安、消防等安全工作,乙方负责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防火安全教育,并按照有关标准制定动

火、用电、高空作业等装修施工安全防范措施报甲方备案。

(三)乙方施工的堆料或垃圾不得阻挡消防设施,不得堵塞消防疏散通道,并及时清理垃圾。

(四)施工中,凡因乙方未遵守消防法规而造成火险、火灾,乙方必须承担责任并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五)甲方在检查中发现施工过程有违反消防安全规定或未按相关规定施工的,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乙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

三、违约责任

乙方接受当地公安消防和甲方的检查、指导,严格执行消防法和有关规定。甲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全责任书以上条款的约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监督和检查。甲方在检查中发现乙方违反以上条款约定,或违反消防、治安及其他安全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乙方应积极落实整改。乙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严重影响甲方正常生产经营及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给甲方资产造成重大安全风险,甲方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租赁使用期内,因乙方违反消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发生火灾和其它人身伤害事故及财产损失,乙方应负完全经济赔偿责任、民事、刑事责任。

四、附则

此安全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代 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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