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共政策分析

2022-07-24

第一篇:农村公共政策分析

农村公共支出现状分析

(一)现状。

1.农村公共支出的增长与变化。国家统计年鉴中“国家财政用于农业的支出”的口径包括:支农支出、农业基本建设支出、农业科技三项费用和农村救济费。财政部农业司提供的财政农业投入总额数据的口径比上述口径宽泛一些,包括基本建设投资(国债资金)、农业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用、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农业综合开发支出、农林水气等部门事业费、支援不发达地区支出、水利建设基金、农业税灾歉减免补助、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农产品政策性补贴支出、农村中小教育支出、农村卫生支出;农村救济支出、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补贴等15项,实际上相当于农村公共支出。由图1可对比两种财政农业投入口径数据。 两种财政口径图片

上述两种口径的数据虽然有差别,但反映了同一种趋势,即国家财政用于农业支出的绝对量呈现稳定上升态势,且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经历了三次高速增长的台阶:一是1993年分税制改革之后,由于国家财政收入迅速增加,国家财政对农业的支出增长速度也随之提高;二是1998年开始,实施积极财政政策,财政支出规模空前加大,财政支农支出也出现高速增长格局;三是从2001年起,“三农”问题越来越受到高层的关注,国家开始着力加大财政支农的力度,特别是农业基本建设支出的力度。与此同时,为贯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中央增加了对农村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

2.农村公共支出结构的变化。从统计年鉴反映的财政支农结构来看,财政支农结构变化不大,支持农村生产支出和农业基本建设支出这两项支出所占比重2005年均保持在90%以上,2006年国家财政支农支出增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补助村民委员会支出等支出内容,上述支出结构才有所变化(见图2)。

从公共支出运行来看,农村公共支出结构的变化表现出以下几个特征:

(1)用于改善农业生产和生活条件的投入比重大幅度增加。表现为基本建设投资和水利建设投入大幅度增加。1996年,这两项支出仅为141.5亿元,到2005年,增加到828.68亿元,占财政支农总投入的比重由18.28%提高到27.85%。1998-2004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基本建设投资为4284.38亿元,其中国债投资3622.59亿元。如果加上这一期间水利建设基金168.16亿元,投入总量达到4452.54亿元,平均每年投入636.08亿元。资料表明,2001-2004年,中央已经投资约800亿元(其中国债资金470多亿元)用于“六小工程”建设,累计解决了6000多万农村人口饮水困难和饮水不安全的问题,恢复和改善灌溉面积1.12

亿亩,完成草场治理面积1.9亿亩。农村电网改造也取得明显进展。2000-2005年,农网和城网改造资金240.9亿元,其中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35.42亿元,地方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21.05亿元。除了直接支持外,财政通过为电网公司提供资本金的形势支持农村电网建设。

2)用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大幅度增加。近年来,中央政府贯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大幅度增加了对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这是一个非常明显的转变。中央财政用于农村中小学教育和卫生的支出大幅度增加。1998年,中央用于这两个方面的支出仅为9.39亿元,到2005年增加到144.69亿元,占财政支农资金的比重相应由0.81%提高到

4.86%。最突出的表现在于大幅度增加了对农村教育事业的投入,1998年,农村中小学教育支出为8.84亿元,到2005年,这一支出增加到106.69亿元。从全国财政支出结构来看,2000年到2004年,农村义务教育预算内投入从604亿元增加到1325.88亿元,5年时间增加1.20倍,占全国财政支出的比重由,3.80%提高到4.65%。在卫生领域,公共财政范围的扩大主要体现在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支持。2005年,中央财政拨出5.4亿元支持中西部地区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如果考虑到地方财政对农民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支持,2005年这一项支出超过45亿元,2006年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补助村民委员会支出达300亿元。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来看,2000-2006年,国家财政对县及县以下剧团、剧场、图书馆、文化馆(站)的投入从10多亿元增加到40亿元左右。

(3)用于农村社会稳定的支出占一定的比重。从中国农村地区的情况来看,农民负担沉重对农村社会乃至整个社会的稳定造成了明显不利的影响。“少取”是保持农村社会稳定与和谐的基础。为了促进农村的稳定,并激发农民的积极性,从2000年起,中国开展了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2006年,全国人大废除《农业税条例》,在全国取消农业税,彻底结束延续几千年的种粮必须缴纳“皇粮国税”的历史。为了实现这一任务,中国政府近年前所未有地加大了投入,中央财政专门增加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支出项目。这项支出从2000年的11.50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662.04亿元。到2005年,为了缓解农村税费改革对财政困难县造成的财政压力,还增加了55亿元的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转移支付。这两部分资金,主要是为农村社会稳定服务的。2005年,这两项支出占财政支农资金的比重达到了24.10%。

第二篇:农村电力公共产品供应的分析

摘要

农村是我国用电需求潜力最大的地区,由于受电网的制约,加之管理体制不合理,农村用电需求还很低,"有电用不上和有电用不起"的问题还相当严重。为了解决这一问题,1998年以来,国家实施了大规模的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

一、二期已经基本完成,经过5年多的努力,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作已取得了显著成效。农村电网覆盖面不断扩大,供电能力、质量和可靠性明显提高,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得到改善。但总体来看,农村电网结构还比较薄弱,还不能满足农村地区用电快速增长的需要,继续完善农村电网、加强农村电力建设将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而由于中国电力行业是由国家垄断经营,且短时间内无法改变这一现状,因此笔者认为中国现阶段的农村电力建设仍只能以电力企业为主导,各级政府提供资金与政策上的支持。而在将来中国农村市场经济达到成熟时再引入市场竞争。

关键词

新农村,潜力,观念 目录

第一章 电力体制改革的必要性

一、农村电力的潜力

二、农电管理的缺陷

第二章 电力体制改革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电力企业如何转变观念

二、农电建设应该如何进行

三、农电管理应该如何进行

四、做好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工作使电价合理化 第三章 市场机制的引入 结论

本 论

第一章 电力体制改革的必要性

一、农村电力的潜力

我国农业用电占全国用电量的40%,全国有2179个县级电力公司和45450个乡级电管站,都属农电系统用户。我国农村通电率为95%,人均用电量只有102千瓦时。距离国家标准要求人均用电量300千瓦时相比还是有一定距离。

然而,就发展潜力而言,农电在整个电力市场中处于基础性和主导性的地位。我国农电的特征却是点多、面广、线长,技术和管理水平较低。 其直接原因是,长期以来"重发,轻供,不管用"。例如,长期以来我国对发、输、配电的投资比例始终保持在1∶0.27∶0.2,而同期西方国家则达1∶0.45∶0.7。国家对110千伏以下输电线路几乎没有投资,三分之二是靠地方和农户筹资建设的。但随着经济发展的需要,人们已经认识到了这一问题的严重性,正在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改进。在这一股电网改造以及电力制度改革的战斗中,越来越反映出农村电力市场的潜力是巨大,发展前景是广阔。

一是农村用电总体水平有待提高。我们国家十分重视农村、农业和农民问题,提出了"以农业为基础"的发展方针。但是,由于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目前的农村和农民还比较贫穷,经济基础比较薄弱,农村用电水平远远低于城市。

二是农村家用电器用电量正在迅猛增加。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居民收入的提高,家用电器已成为农村市场的消费热点。这些耐用消费品的转移,将为农村电力市场带来一个较大的需求空间。

1 三是民营企业将成为新的用电大户。就目前县及县以下的用电结构而言,对于农村电力市场影响最大的还是工业生产。

随着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农民的收入逐年增加,农村生活用电量也将大幅度增加。乡镇企业也成为农电的重要用户。用电管理机构也要配备相应的电能量计费管理设备。随着国家又投入巨资(约1500亿)进行农村电网改造,大大提高了农电网络的输电能力和安全性能,为农电系统的市场化改革和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雄厚的物质基础。可以说,我国农电的发展前景是广阔的,目前的舆论环境、政策环境和投资环境也是最好的。

因此,关注和推动农村社会的全面发展,是中国政府的重大课题。加快推进农村电气化,是国有电力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同时也必将为电力企业的发展开辟广阔的市场空间。从当前情况看,我国农村电网设施相对于城市仍然比较薄弱,安全可靠性差;农村电力消费水平低,还有2300多万人口没有用上电;一些地区电价水平还比较高。展望未来,中国农村电气化事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任重而道远。

二、农电管理的缺陷

虽然广大农民有着较强烈的电力消费需求,但由于线损高、管理差等诸多问题,致使有的地区电价居高难下,老百姓无法使用,挫伤了农民的用电热情,这也是用电量增长缓慢的原因之一。我们对全盟各乡镇的调查发现,同等经济条件下,由于农村到户电价水平的不同,直接带来了电力消费水平的差异。电价偏高制约了农村用电水平的提高。

1、 观念陈旧

目前,农电企业普遍存在管理意识陈旧,不重视农村电力市场的研究,重工轻农的思想误区。有的人认为农村市场是小头,不需要开拓就可以带来丰厚的利益。因此,电力销售中存在一些不适应市场要求的现象。一方面电网有电送不出;另一方面,有的用户用电又得不到保障,时常因检修工作协调不好造成频繁停电。

2、 基础状况与管理体制的滞后制约了农电市场的发展

电力价格机制不合理。我国目前的电力营销还没有一个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价格是市场配置资源的主要杠杆,应该是市场主体开展竞争、优胜劣汰的主要参照物。而目前电力企业的销售价格不是以市场为导向,以实际成本为依据,而是凭政府的指令,缺乏必要的灵活性,不能反映市场供求的变化,不能正确指导资金投向。一方面使发电和电网的效益扭曲,谁也不愿意搞电网改造;另一方面也由于地方的层层加码,造成客户电价偏高,挫伤客户用电的积极性,电价机制已经成为影响电力营销的主要因素。

电网结构不合理。电网结构不合理,特别是农网陈旧。"两改"前的农村电网一般都存在布局不合理,线路因陋就简、线经细、供电半径大、电压质量差、供电可靠性低等问题。虽然近年来各地政府、电力部门和农民百姓都有不同程度的专项投资进行农村电网整改和农村电气化建设,但毕竟投入资金有限,使得线路损耗难以得到有效控制,供电质量难以得到保证。

但国家非常重视农电发展工作,2004年新年欲始,国家发改委就发出通知:这次提高电价的政策,不单包括发电企业的上网电价,还包括了供电企业的销售电价。通知称,除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和化肥生产用电以外,其余各类用电价格统一在现有基础上每千瓦时提高0.8分钱。不过,这次调整不涉及居民生活用电。 第二章 电力体制改革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电力企业如何转变观念

农电市场有三个明显的特性(1)垄断竞争性。它属于自然垄断和完全竞争之间的垄断竞争性行业。"垄断性"体现在一区只能有一个供电企业并实行区域专营,独占市场,这一点也反映在我国的电力法中。"竞争性"反映在需方对商品或服务不满意时,有权选择其他能源消费方式。(2)投资主体多元化。(3)用电季节性强,供需波动幅度大。但随着社会的进

2 步,随着电网的改造以及电力体制的不继改革,随着电力市场的不断发展,电力买方市场已经逐步形成,客户对服务质量、供电质量、价格水平等问题提出了越来越严格的要求,也将成为社会长期关注的热点和焦点。

二、农电建设应该如何进行

在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资金与政策支持下,电力企业应该与社会资金相结合,积极寻求贷款,将电力基础设施建设与电力供应结合起来。谁投资,谁就拥有将来的收益,在政府的监督下搞活电力供应。在电网规划和建设、电力生产与经营等方面从上到下做到统筹兼顾,尽量减少中间环节,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真正解决电力建设资金缺乏、地方影响较大、执法能力不强等方面的问题。同时建议由政府从财政收入中划拨电力专项资金,加强电力建设和维护,使其真正发挥“经济要发展,电力必先行”的应有作用。这样才能切实解决建设资金的问题,解决目前中国农村电力建设进展缓慢的问题。

三、农电管理应该如何进行

农电营销市场的特性及企业战略定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结合供电企业市场营销所具有的特性,有必要重新思考企业的战略定位。市场的垄断性和社会公益性要求企业必须具有较强的服务功能和自我约束能力。因此农电企业的战略定位目标应向服务型、竞争性、经营性、法治化、现代化发展。

建立一种极具管制性、协调性、促进性的市场监督体制,是保证农电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农电市场的拓展,要求农电企业必须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实现农电企业公司化改组,商业化运营,法制化管理,在自主经营、自负营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方针指导下开拓农电市场,占领农电市场,向市场要效益,以市场促发展,是县级供电企业的根本取向。

农电体制改革后,还必须建立农电市场的监督机制,包括外部监督、内部监督、政府监督、行业监督、公众监督以及供用电市场的监督机制,坚持企业效益和社会监督并重的原则,来实现农电市场各个环节的有机结合,有序进行,有效运转,以保证农电市场的健康发展。因此说,县级供电企业只有转变观念,盯住农电市场,提高服务质量,赢得用户信赖,在管理上下工夫,为开拓农电市场、提高企业效益营造一个良好宽松的环境,才能如期实现农电工作的目标。

四、做好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工作使电价合理化

“两改一同价”是我国现行农电管理体制、农电经营机制、农电市场开发管理以及电价体制的一次整体性的重大调整与变革,是用传统计划经济的思路,还是用市场经济的思路来认识和实施“两改一同价”,事关这一改革的得失与成败。 按照市场要求进行资源优化配置,我们在农网建设和改造中就不会只把着眼点放在投资上,就会按照对潜在市场的分析和还贷的要求,科学地论证区域网络的配置效率,从而按优化原则调整和建设区域电网。在投入资金的使用方向上,在加大生产、经营性投入,通过调整原非生产性投入的存量资产从而减少非生产性投入,调整资产结构,化解盲目投资带来的经营风险。

按照政企分开,最终成为具有“四自”功能的独立供电公司的要求,积极推进农电体制改革。在建立适应市场要求的内部经营机制的同时,要根据区域电力市场的分析、政策、环境条件,获取外部资源的能力和内部资源等因素,按市场要求确立并不断调整企业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策略,全力避免城乡用电同价后电力行业出现全行业亏损局面。

城乡用电同网同价既是此次重大变革的出发点,又是落脚点。城乡同价不是简单拿现有农村电价和城市电价综合完事,而是在通过“两改”有效地降低成本的基础上的同价。因此,要认真抓好农电体制改革和农网改造,调整资产结构和用人结构,在供电增长率逐步提高的基础上,有效地降低不变成本和可变成本,准确测算销售收入、成本、利润等各项经营指标,积极试点,审慎实施。

3 第三章 市场机制的引入

在农村经济进一步发展,基础设施大体建设完毕,农村电力需求进一步增加的情况下,我们就很有必要引入市场机制。这与日本在明治维新时的方针较为相似,即国家进行基础设施投资,而后再交由社会经营。这为进一步加强农村电力服务提供了绝好的机遇。打破垄断,加强竞争,必然会提高服务水平,而且由于是由国家进行的建设工作,对于宏观调控以及防止投机资金进入电力这一关系到国计民生的行业有很大的作用。在将电网交由企业经营的同时,国家又能尽快回笼资金,又能保证其他项目的建设,可以说是一举多得。

结 论

农村电力市场是广阔的,潜力巨大,农网改造、农村电力体制改革已经取得了可喜的战果,但同时我们也看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工作,以及对于贫困地区电力的护持任务十分艰巨,特别是电力体制改革更是存在大量的工作,转变地方政府以及电力企业观念,加强用电管理,增强电力服务质量,加快市场竞争的引入等等,为农民走上富裕之路,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的工作任重而道远。

参 考 文 献 [1]网上相关资料

[2]中国国家电力信息网相关资料

[3]郭树清 在过剩和贫穷之间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北京 2005年9月 [4]高培勇 崔军 公共部门经济学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北京 2001年9月

第三篇:当前农村金融的现状及政策分析

" 〔摘要〕我国农村金融基本上形成了以正规金融机构为基础,正规金融机构与民间金融组织分工协作的农村金融体系。但是,在该体系中存在着正规金融服务机构缺位、非正规金融服务机构受到抑制、农业保险越来越萎缩、相关政策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制约了农村金融的发展。为此,需要从各个方面深化改革。 〔关键词〕农村金融,问题,改革建议 “三农”问题是我国迈向现代化进程中的难点,也是我国政府工作的重点。要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农业的发展,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就必须优化农村的资源配置,培育和完善农村的要素市场,推动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而这些问题的解决都依赖于农村金融的发展和支持。

一、当前我国农村金融的基本形式和特点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金融业获得了快速发展,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农村金融基本上形成了以正规金融机构为基础,正规金融机构与非正规金融组织分工协作的农村金融体系。 第一,正式金融。在我国农村的金融体系中,这样的金融包括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其主要特点就是除邮政储蓄受到国家邮电局的监管外,其他的金融组织都受到国家金融当局的监管。 在正规的金融组织中,除了中国农业银行外,其他的三大国有商业银行涉及农业的业务很少;农业发展银行是一家政策性银行,是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中为实现农村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相分离的重大措施而设立的。农村信用合作社是分支机构最多的农村正规金融机构,也是所有农村正规金融机构中唯一一个与农业农户具有直接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是向农村和农业经济提供金融服务的核心力量;农村商业银行属于股份制银行,目前只有张家港、常熟和江阴农村商业银行三家,均由原来的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造而成;农村邮政储蓄机构只吸收储蓄,它把储蓄资金转存入中央银行,以转存利率与吸储利率差额作为其收益来源。 第二,非正式金融。该体系主要泛指存在于个体、家庭、企业之间,在官方正式的金融体系外进行的金融交易活动,包括民间借贷、民间互助会、地下钱庄、地下投资公司等。其主要的运作形式有合会、私人钱庄、当铺、集资、贸易商放款和商业信用、民间票据机构等。这些金融组织通常建立在人缘、地缘和血缘关系基础上,带有互助合作的性质。它们既没有纳入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又没有纳入政府部门监管,所以归入非正式金融。部分以农村扶贫为中心的小额信贷活动也可归入。 非正式金融的运作嵌入于社会网络和传统型制度环境中,基于社会网络中的人缘、地缘和血缘关系,即信任关系。从知识论角度看,非正式金融比任何正式金融更能发现和利用分散在各地的局部知识,而且许多局部知识不能通过正式金融机构的标准化操作所发现和利用。加上非正式金融都建立在明晰的私人产权和无限责任基础上,所以改革开放以来,非正式金融在我国的农村地区尤其是江浙一带得到了快速的发展。

二、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中存在的问题探讨 (一)正规金融服务机构缺位 在农村的正规金融体系中,只有中国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和农村邮政储蓄机构的业务涉及到农业。其中,只有农村信用合作社才是一家真正和农业农户有直接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是农村正规金融机构中向农村和农业经济提供金融服务的核心力量。但农村信用社由于产权不明晰、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历史包袱重、资产质量差、服务手段落后等因素制约,无法发挥其农村金融主力军的应有作用。目前,农业新增贷款85%以上都来自于农村信用社。仅仅靠农村信用社是根本无法满足所有农民、农村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需求的。中国农业银行建设的初衷是为了支持农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但实际上农行的业务基本上与农业农户无直接关系,其贷款的绝大部分都投入了国有农业经营机构(如粮食局和供销社)和乡镇工业企业。农业发展银行是一家政策性银行,它的业务也不直接涉及农户,而是承担国家规定的政策性金融业务并代理财政支农资金的拨付,它的支援农业的作用是十分有限的。农村邮政储蓄机构在农村只吸收储蓄,而不进行放贷,其结果是更大程度上促进了农村资金的外流。大量农村资金通过邮政储蓄转存人民银行进而从农村流向了城市,直接导致农村资金供给不能满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求。 (二)非正规金融机构受到抑制 正是由于正规金融机构收缩农村阵地,农村金融市场中正规金融机构的金融服务供给越来越少,农民的信贷需求不得不转而依赖于非正规金融。根据国际农业发展基金的研究报告,中国农民来自于非正规市场的贷款大约为来自正规信贷机构的四倍。对于农民来说,非正规金融市场的重要性要远远超过金融金融市场。据统计,仅在浙江温州市,地下金融的规模就已达到600亿元人民币之巨。 (三)农业保险越来越萎缩 目前,我国虽然已建立政策性的农业保险制度,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业务。但是现在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就是少征营业税。相对来讲,我国农业保险起步较晚,政府重视程度不够,农民保险意识和保险承受能力差,保险公司经营能力不足,险种适用性不强,业务发展规模不大。 (四)相关的政策机制不完善 一是社会信用环境问题。我国农村社会信用体系缺失严重,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也缺乏相应的法律基础和制度保障。各地农村基本上没有什么农村信用体系。农村信用观念的相对淡薄和法律意识的欠缺,使得我国农村很难建立社会信用体系。二是社会担保体系不够健全。社会担保体系的建立对于解决农民和农村贷款难的问题是十分重要的。信用担保体系可以通过大大降低信贷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以及由此引起的潜在成本,从而对农民的信贷产生激励作用;三是缺乏有效的处置抵押物的市场机制。农民要获得贷款,必须有相应的机构和物品作担保或抵押。但是,根据现行规定,农民的土地是不可抵押的,农村的房子也不可以抵押。另外,农村有大量的乡镇企业占了很多地,但没办国家征用手续,就不能抵押农民可抵押品十分有限。农村中小企业和农户贷款难的问题并未根本解决。四是抵押评估手续繁、环节多、费用高、时间长、有限期短,影响了贷款的正常发放。

三、相关的改革建议 农村金融的发展不仅要依赖于正式金融的发展,更重要的是要依赖于多个层面的金融体系的发展,在农村建立一个多元化的农村金融体系。 (一)加快我国的农村金融体制改革 (二)逐步推进农村非正式金融的合法化 确立非正式金融的合法身份是促进农村非正式金融发展的当务之急。从法律层面上正式承认非正式金融,允许非正式金融参与金融市场份额的分配,正确认识正规金融和非正式金融对经济发展的互补作用,使其经营活动从“地下”转到“地面”上来。另外,要扶持和促进非正式金融的发展,还应该降低其市场准入条件,为其发展提供一个较为宽松的金融竞争环境,使它真正能够在“公正、公平”的平台上与正规金融进行平等竞争。对农村非正式金融的扶持和认可,绝非让其放任自流。政府在承认非正式金融合法身份的同时,应对其进行规范管理,通过制定合理的制度,明确公正、有效的竞争规则,使其在自我约束的条件下从事经营活动。 (三)建立多层次的农业保险机构,积极开展农业保险业务 首先,必须明确农业保险既不同于民政部门的救济救灾,也有异于一般商业性保险的最大收益原则,其本质是政策性保险,是政府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实施保护的一项重要内容,属于特殊的准公共物品,因此应逐步把农业保险业务从商业保险中分离出来,成立专门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其次,要加大国家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力度,财政应对农民、农村企业所交纳的保费以及农业保险公司的经营亏损提供适当补贴。第三,建立农业保险基金。鉴于政府可能难以承受巨大的农业保险补贴负担,建议建立国家和省两级农业保险发展基金,在财政补贴之外,支付农民的保费补贴和农业保险部门的超额赔款补贴。第四,通过政府补贴或委托代理的方式,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进入农业保险市场为农业原保险提再保险支持,这样做的好处在于既不违背商业保险的利润原则,也有利于风险的分摊,还可以通过间接参与的形式避免政府“寻租”。第五,必须逐步完善农业保险相关立法的问题,为农业保险的经营及其参与各方提供法律上的依据和保障。 (四)在我国目前社会信用体系极不完善的情况下,可以建立政府担保体系为农民提供融资担保 在信用担保体系方面,尽管我国已全面启动社会信用工程,但目前提供的融资数额远不能满足农村信贷的现实需要。我国可以仿效美、日的做法,建立相应的信用担保体系制度。可以建立合作制的担保机构,担保基金由政府、银行和地方农户共同提供。担保机构是一个合作制组织,主要向本地区的农户提供贷款担保。由于担保机构是地区性机构,并具有独立的经营权,所以能够发挥担保的信息和成本优势;同时,由于地方农户参与提供担保资金,所以这些农户都有冬季区共同监督接受贷款的农户。农户之间互相监督、互相帮助,可以起到“互保”、“联保”的作用,提高银行贷款的安全性;由财政出资并进行及时补偿,可保持基金的动态平衡;该基金通过与银行签订合作协议,专为农户贷款提供担保。

第四篇:用民生的角度分析农村的公共管理

农业比重大,农村人口多,这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只有农村的人民真正的富裕起来,我国才能全面进入小康社会。我们应以战略的眼光高度看待民生问题,把更多的公共资源投向农村,不断加快改善农村民生的步伐。

尽管我国一直没放松加大对农村建设的投入和管理力度,但是我国农村的建设还是存在不少问题。

首先,义务教育发展水平依然偏低。尽管各地都加大了对农村教育的投入力度,但是由于教育经费短缺,农村学校设施落后,城乡教师存在酬劳不公,导致乡村老师较少等各种原因导致的农村义务教育年年抓,年年进步不大的局面。

其次,农村的医疗卫生条件依然较差。各地对农村基层医疗事业投入较少,致使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缓慢,很多乡村农民依然处在“小病不用看,大病看不起”的阶段。

再次,社会保障体制体系依然不全。农村低保边缘户救助问题越来越突出,这部分生活水平处于低保线临界点状态的低收入户,按政策不能纳入低保范围,但家庭往往会因病,学,灾等情况导致贫困。

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我国总人口的绝大部分,因此农村的民生问题一直是国家重点关注的问题,当然,发展农村的公共事业管理发展,不可能一蹴而就,只能循序发展,稳步施行。

首先,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水平,繁荣农村公共文化。要加大农村义务教育投入,努力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的素质,减少城乡教师收入差距。努力实施对中西部和边疆地区的教育资源投放计划,鼓励教师自愿到西部任教。

其次,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提高扶贫开发水平。要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健全政策法规和运行机制基础上,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家庭全部纳入低保范围,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保障五保供养对象权益,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鼓励各地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要继续坚持开发式扶贫的方针,增加扶贫开发投入,逐步提高扶贫标准,加大对农村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

再次,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交通。要加大中央和地方财政性资金、国债资金投入力度,继续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强化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管,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完善扶持农村公共交通发展的政策措施,改善农村公共交通服务,推进农村客运网络化和线路公交化改造,推动城乡客运协调发展。

此外,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进度,增加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投入,加强农村水资源规划和管理,推进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扩大小水电替代燃料建设规模,增加农村沼气投入,加强沼气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实施农村电网改造,继续实施乡村清洁工程,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交通,加强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总之,民生问题是我国最重要的问题,农村的民生问题更是重中之重,要发展民生,农村的公共管理当然必不可少,只有建立健全的公共管理制度,才能保证人民可以享受的权利不被剥削,才能从最根本上实现全面小康社会。

第五篇: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过程中公共产品服务分析

摘 要:近2年来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遇到了瓶颈约束,一方面我国的很多地方出现了“民工荒”,另一方面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速度连续多年呈下降趋势,并且出现城市农民工贫困化和边缘化问题。上述情况源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过程中,公共服务提供不足和缺位,进而得出结论,政府和现有的工会引导和参与构建农民工工会将是解决瓶颈约束的一个有效措施。

关键词:农民工工会 ;公共产品;农村剩余劳动力

1 国外研究综述

国内外学者从发展经济学、人口学、地理学等角度对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进行了大量研究,比较有影响的有下面四大理论:

刘易斯理论。认为许多发展中国家都存在着两个截然不同的经济部门,一个是城市资本主义化的工业部门,该部门集中了大量资本,具有较高的劳动生产率;另一个是传统的乡村农业部门,该部门缺乏资本,劳动生产率极其低下,农民仅能维持最低的生活水平,但拥有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劳动边际生产率等于零,这时只要工业部门需要,就可以从农业部门得到无限的劳动力。

拉尼斯―费景汉理论。该理论在刘易斯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理论的基础上,把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划分为3个阶段:农村劳动边际生产率等于零阶段;农村劳动边际生产率大于零小于农业平均固定收入阶段;农村劳动边际生产率等于和大于农业平均固定收入阶段。同时提出,为了使农村剩余劳动力持续转移到第三阶段,在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过程中,要同时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使农业生产部门和工业生产部门同步发展。

乔根森理论。该理论认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前提条件是农业剩余。当农业剩余等于零时,不存在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只有当农业剩余大于零时,才有可能形成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

托达罗理论。该理论认为,在许多发展中国家,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不仅存在,而且事实上正在加速。农村剩余劳动力决定其是否转移到工业部门的决策,不仅决定于城乡实际收入差异,而且还取决于城市就业率和失业率。

2 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公共产品分析

农民工工会提供的维权服务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农民工工会在为农民工群体维权的时候,所有的农民工都能享受到维权的成果。比如,要求废除户籍制度对农民工群体就业的限制,要求取消对农民工子女入学入托的限制,以及取消一些社会服务部门对农民工的歧视,改善农民工的生活和工作环境,等等。而要想排除一部分农民工使他们不能分享维权成果几乎是不可能的。

农民工工会还具有规模效应。假如工会的规模较小,那么,在劳资谈判的过程中它的组织力量将会被洪洪的民工群流所淹没,不但难以取得明显的成果,反而可能由于要求了比其他非组织民工较高的条件,而使组织成员失去就业或工作的机会;另外,在同其他的侵权主体进行斗争的时候,由于群体势力较小而缺乏威慑效果,通常要付出较高的成本,而且维权的效果也会大打折扣。

构建农民工工会还具有巨大的外部效应。通过构建农民工工会可以以谈判的方式协调解决劳资矛盾,避免双输的劳资博弈,从而提高社会劳资资源的配置效率。农民工工会可以作为一个连接农村与城市的枢纽组织,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提供必要的服务、有效的就业与培训信息,还可以对进城农民工组织进行必要的培训,便于他们更好的生活,因此对我国的城市化建设也将会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农民工群体的正当权益得到有效的保护也是社会稳定与和谐的一个重要因素。

舒尔茨(Schulz,1961,1971)和加里.贝克尔(Becker,1964)著作中有关人力资本投资报酬的大量研究表明,对社会的经济回报要大于学生的机会成本和教育成本。职业技术培训也是耗费时间的过程,而且随着在其后接受培训人数的不断增加,原先接受培训者的劳动收入还会下跌。农民工文化素质、技术水平的提高,对于我国制造业的产业技术升级,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提高社会的文明程度等方面,都有很大的促进作用。而且知识技术与信息具有外溢性,在劳动生产过程中,未受培训的工人可以通过观察、模仿的学习效应而免费的提高自己的职业生产技术和获得相应的市场信息。

因此,农民工的技术培训具有外部性;加上农民工的经济条件限制和文化素质水平较低,以及对获取市场信息的渠道不畅通,存在着信息的不对称等,这就决定了农民工对市场培训的需求(如右图)D0小于社会对培训的实际需求D1,从而,通过市场机制对农民工群体提供的技术培训D0将远远达不到社会的需求D1,即市场在这方面存在失灵。

奥尔森在《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中对集体行动进行论述的时候认为:“为了一个具有共同利益集团的利益而采取的集体行动的好处,对这个团体来说,是某种公共财货或集体商品,他们像法律与秩序、国防与污染治理这类公共财货一样,利用那些自愿和自发的市场机制是提供不了这些公共财货的。之所以不能达到,是因为集体商品或公共财货都不是排他性的。由于许多具有共同利益的集团显然不具有征税赋或任何类似资源的权利,因此就可以做出预言:许多会从集体行动中获益的集团,事实上并不会为了他们的共同利益而组织起来采取行动。”

拉本德拉.贾在《现代公共经济学》中所讲到的,“只要涉及到了公共物品,每个消费者都有搭便车的愿望”,这就是在公共产品提供的过程中所面临的囚徒困境问题。对于长期生活在农村,深受小农经济思想影响的农民工群体而言,搭便车的问题更是很难解决。比如,假定要成立农民工工会,每人需要交纳5元的会费,但是,通过工会每人能得到10元的好处,如下面的个人支付与收益矩阵所示:由于存在搭便车的机会,个人最优的行动方案就是选择免费搭车,由于每个农民工都面临着一个相同的支付收益矩阵,因此,依靠农民工群体自愿的方式建立工会是相当困难的。

农民工工会的成立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方式是由所在地区的工会或劳动部门帮助成立,另一种方式是由企业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方针政策成立,但是,这些企业主要是国有企业。因此可以说现存的农民工工会几乎都是在有外部力量介入的情况下产生的。

3 公共服务模式的相关探索

3.1 “自愿解决”的俱乐部式供给

由于几乎没有哪种物品或服务满足纯公共物品的极端定义,相反,大量存在的却是非纯粹公共物品。这些物品通常在某种程度上具有排他性,可以排斥不付费的人使用。因此,作为市场失灵的一种自愿解,作为自愿解决方式的俱乐部可以用来提供某些纯粹公共物品。

1965年,詹姆斯.布坎南为了解决俱乐部这种类型的合作安排为什么是一种有效率组织某些物品生产的方法,提出了俱乐部经济理论。布坎南认为,消费纯粹私人产品最有效的单位是个人,一个人获得了这种物品,也就减少了另一个人可以相应获得该物品数量。但一种公共物品最有效率的消费单位是无穷大的,因为一个人对它的使用并不妨碍另一个人的使用。布坎南认为,对于市场不能有效提供的介于这两个极端之间的物品,可以组成各种各样的俱乐部来提供。丹尼斯C.缪勒同样认为,一种公共物品当通过某种方式能够建立排他机制的时候,可以通过自愿的建立俱乐部的形式来提供。

但是,由于农民工流动性很大,形成了所谓的“候鸟型”、“钟摆型”的流动方式,农闲时进城农忙时归,这是很大一部分农民工流动的规律。即使时间长一些的,一般一到两年也会换一个地方。再加上长期生活在自给自足的农村小农经济环境下,以及文化素养偏低,因而会出现目光短浅,合作意思淡薄。所以,对于农民工这一数量巨大群体,若以自愿的方式来构建农民工自己的维权组织――农民工工会,将会面临巨大的谈判或交易成本。Calabresi(1968)认为谈判成本会阻止或抑制协商性的解决方式,如果交易费用高到足以排除资源解决方式时,谈判会因降低了效率而被放弃,也就根本不存在市场失灵。换言之,当考虑到所有的成本时,放弃以市场自愿方式本身就是一种由市场机制产生的自愿解决方式。

因此,以自愿的方式构建农民工工会,巨大的交易或谈判成本将是者以解决方式所面临的一个巨大挑战。而且,即便通过某种方式能够解决谈判或交易成本问题,但是由于建立排他性的需要,产生的工会将会丧失相当一部分十分必要,但又无法排它的职能,在提供劳动就业信息方面,等等;并且,以俱乐部形式组建的工会还会受到第二部分所论述的规模效应的制约。

3.2 政府或第三方组织参与式的供给方式

弥补市场失灵市政府的应尽职责。当依靠非政府方式提供的公共产品无法满足需要时,政府就应该承担起相应的服务。科斯在1937年发表的《企业的性质》的文章中,放弃了把企业视为生产过程的观点,而把交易作为基本的分析单位,由此对企业的产生解释如下,市场交易的运行是有成本的(考虑一下了解产品信息和相对价格、寻找合适的交易对象以及进行谈判协商的费用),如果允许一个权威来领导一个组织支配资源的话,可以节约一部分市场运行成本。

同样,在为农民工群体提供服务的时候,如果政府或现有的工会组织出面作为一个权威来组织为农民工提供的各种服务资源进行配置,形成一个包含农民工维权,职业技术培训和提供就业信息等等相关服务的组织――农民工工会。即由政府或现存工会组织参与和引导,在各大用工城市或地区构建受政府或现存工会组织支持、领导的,由农民工参与监督、管理的农民工工会,形成所谓“铁打的营盘(农民工工会),流水的兵(农民工)”。这样将可以节约大量的社会成本,并且将会大大的提高政府针对农民工群体的服务效率。不但能节约农民工群体的维权成本,而且更重要的是,使农民工维权变得更具有了可实现性;针对帮助农民工就业提供的职业技术培训,可以把它从对农民工需求的大后方――农民工的输出地,搬到生产制造的第一线――各用工城市,不但能及时地了解和把握市场的需求方向进行及时的培训调整,而且由于纳入了农民工工会,还可以减少在政府对外分包农民工免费职业技术培训过程中寻租行为的发生,并且还能提高监督效果和减少社会监督成本;就业市场信息也可以以农民工工会这一固定的组织和部门为平台,形成有效的传播机制。当这些方面的问题能得到有效地解决的时候,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过程中的瓶颈约束也将得到有效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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