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023-03-15

第一篇:全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自查报告

XXXXXX:

根据《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转发上级部门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专项检查有关问题的通知》(昆人社通„2012‟200号)的要求,按照上级部门统一部署,我单位高度重视,成立了由XXX所长任组长,XXXX副所长及办公室为组员的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原人事部第6号令)、《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等相关文件,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认真开展公开招聘情况自查工作,在自查工作中,没有发现违规情况,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人员情况

我单位现有编制XXX人,现有在职在编XXX人。

二、2010-2012年公开招聘情况

2010年计划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X人,实际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X人;2011年计划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X人,实际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X人;2012年计划公开招聘管理人员X人、专业技术人员X人,实际公开招聘管理人员1人、专业技术人员X人。

二、招聘主要做法

(1)根据单位工作需要和编制情况,向主管部门申报计划,取得同意后,向编办申请编制使用计划,待编制审核批复后,由上级部门制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和方案,报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备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和方案经审核通过后,在昆明市科技局公开网站、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网站公布。

(2)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向招聘单位进行报名,我单位由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初审。通过初审的通知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带齐规定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单位现场进行复审,审核的内容由报名者现场签字认可,并签报考诚信承诺书。审核通过人员,经上报上级部门审核后在公开网站公示,无异议后,才能进入笔试环节。

(3)笔试和面试均由市人社局考试中心命题,参加笔试人员,在考试现场验明身份,并由本人签字方能参加笔试。笔试人员及成绩在公开网站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规定的面试人数,按规定人数取最高分进入面试环节。参加面试人员,在考试现场验明身份,并由本人签字方能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并由面试者签字认可。面试人员及成绩在公开网站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计划招聘数,取综合成绩最高分者参加体检及考核。“笔试+面试”全过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参加,目的就是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防止暗箱操作

和腐败现象发生。

(4)体检合格人员,由单位派专人到毕业学校(学校在外省的发函)进行在校期间的调查,调查内容主要为: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在校表现、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情况、奖惩及回避情况。考核合格者,由单位形成书面报告,并附规定证件复印件报昆明市科技局和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备案,待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昆明市事业单位聘用通知》后,单位才正式通知本人已被录用。

三、近三年无聘用政策性安置人员、从党政机关及其他企事业单位调入人员和其他方式聘用人员情况。

四、无聘用不符合政策规定和未经公开招聘直接聘用的人员情况。

XXXXXXXXXXX

第二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

2006-03-16 00:56:4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提高人员素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适用本规定。参照公务员制度进行管理和转为企业的事业单位除外。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

第三条 公开招聘要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四条 公开招聘要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第五条 公开招聘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进行。

第六条 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是政府所属事业单位进行公开招聘工作的主管机关。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与事业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七条 事业单位可以成立由本单位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职工代表及有关专家组成的招聘工作组织,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二章 招聘范围、条件及程序

第八条 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凡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第九条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

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

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

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

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要求。

第十一条 公开招聘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

制定招聘计划;

(二)

发布招聘信息;

(三)

受理应聘人员的申请,对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四)

考试、考核;

(五)

身体检查;

(六)

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

(七)

公示招聘结果

(八) 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三章 招聘计划、信息发布与资格审查

第十二条 招聘计划由用人单位负责编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招聘的岗位及条件、招聘的时间、招聘人员的数量、采用的招聘方式等。

第十三条 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的招聘计划须报人事部备案;国务院各部委直属事业单位的招聘计划须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并报人事部备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招聘计划须报省(区、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备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的招聘计划须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并报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备案。

地(市)、县(市)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的招聘计划须报地区或设区的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第十四条 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应当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应当载明用人单位情况简介、招聘的岗位、招聘人员数量及待遇;应聘人员条件;招聘办法;考试、考核的时间(时限)、内容、范围;报名方法等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或组织招聘的部门应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

第四章 考试与考核

第十六条 考试内容应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第十七条 考试科目与方式根据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

第十八条 考试可采取笔试、面试等多种方式。对于应聘工勤岗位的人员,可根据需要重点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第十九条 考试由事业单位自行组织,也可以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统一组织。

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考试服务机构和人才服务机构可受事业单位、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或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委托,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提供服务。

第二十条 急需引进的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

第二十一条 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用人单位应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第五章 聘 用

第二十二条 经用人单位负责人员集体研究,按照考试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第二十三条 对拟聘人员应在适当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至15日。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报批或备案。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第二十六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第六章纪律与监督

第二十七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第二十八条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九条 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本规定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和纠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三十条 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违反本规定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 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 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四) 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五) 事业单位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六) 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

公平、公正进行的;

(七) 违反本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三十一条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第三十二条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事业单位需要招聘外国国籍人员的,须报省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招聘。

第三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本地区的公开招聘办法。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

二○○五年十一月十六日

第三篇: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简报

10月28日上午,2012年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在XX县一中举行。今年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考共有1440名符合条件的考生报名,其中:中小学教师253名、事业站(所)1037名、乡镇产业站150名。市上向我县下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录用指标320名,其中中小学教师146名、事业站(所)167名, 2010年三支一扶服务到期人员专项指标7名。乡镇产业站拟录用指标72名,报名人数按1:3的开考比例调整后,拟录用人数调整为46名。在报名过程中,抽调纪检、组织、教育、人社等部门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了严格审查,坚决杜绝持假证报名考试现象发生,确保了高校毕业生公平就业。

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县人社局与相关单位密切协作,精心安排部署,于10月27日下午组织召开了考务工作会议,进行了考务工作培训,县人社局、教体局负责人对考点设置、人员抽调、考务安全、后勤保障等方面做了细致的安排,市巡视组组长朱志宇、县政府副县长包翠霞、县纪委负责人出席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对这次考试考务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这次考试考务工作共从县委办、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政府办、人社局、教体局抽调工作人员165人,同时邀请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对考试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市、县领导对考试工作进行了认真巡视,充分体现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严肃性,维护了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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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个人总结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

***个人总结

,女,党员,汉族,19年 月 日出生,临沂市临沭县人,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20年06月毕业于 学,应用数学专业,非师范类,20 年06月毕业于 学院,师范类,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大兴镇兴龙社区,普通话二级乙等,高级中学数学教师资格,证书编号: ,报考岗位为: 。

一、政治思想方面

在思想上,我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认真学习党的理论,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理论水平和党性修养。工作中自觉遵守“两学一做”重要指示,时刻紧随党的脚步,始终坚持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中国梦,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坚决抵制腐朽文化和各种错误思想观点,坚持自身的党性修养,以身作则。从平时做起,从小事做起。在日常生活中体现一名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作为一名教师,我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注意培养自己良好的师德,关心和爱护每一位学生,做他们学习和生活中的良师益友,时时处处为人师表,在思想上,时刻能以一个优秀党员教师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

二、学习方面

在学习上,我积极参加各种学习活动,提高思想觉悟,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自觉遵守《教师法》中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教育方针,努力探索教育教学规律,积极参加教研活动,服从分配,认真完成各项工作,处处以身作则,为人师表,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在新时期,牢牢树立服务学生的理念,以学生为中心,使所有学生都能学有所得,学有所长。

三、生活方面

在生活上,我更是严格要求自己,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与同学、朋友、同事和谐相处,尊敬领导和长辈。我始终坚持以党员的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用党纪法规约束自己,用入党誓词检验自己,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激励自己,努力做社会主义新人,做人民的贴心人,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思想的侵蚀,

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四、缺点与不足

总结自己多年来的成长过程,尽管有了一定的进步和成绩,但在一些方面还存在着不足。比如,教学实践经验仍然欠缺,这就要求在今后的教学工作中不断加强学习,通过向领导和同事求教、反思自己的教学过程、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等方面,来提高自己的各项能力。正视这些问题,发扬成绩,克服不足,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在今后的工作和学习中,自己要更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先进的党员教师学习,注意克服自己的缺点和不足,争取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有更大的进步。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以百倍的努力,满腔的热情,忠实的履行一个共产党员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五、需要回避的关系

与考聘单位无需要回避的关系。

总之,我会努力做好工作、生活的每一件事,做精致教育,出色地完成各项教学任务,争取早日成为一名政治强,业务精,思想硬的优秀人民教师。

汇报人:赵克秀 2016年08月05日

第五篇:2013莱芜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公告

公职考试知名品牌

2013莱芜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公告

根据2013年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规定,现就体检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的范围

根据各岗位计划录用人数,按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进行体检,名单附后。

二、时间及地点

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间:2013年9月5日上午8:30-6日上午11:00。

领取体检通知书地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市机关办公大楼206房间,文化北路001号)。

体检集合时间:2013年9月7日(周六)早6:30 。 体检集合地点:市机关办公大楼前(文化北路001号)。

三、有关要求

1、体检工作依据及相关标准参见招聘简章;

2、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以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交纳体检费350元(含交通费);

3、参加体检人员当天须空腹,体检前几日勿饮酒,避免过于劳累;

4、参加体检人员必须准时到指定地点集合,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5、参加体检人员在集合、点名、分组后,请自觉将手机关机并交本组工作人员暂为保管,待体检全部完成后再返还。体检期间如若发现考生接打电话,按作弊处理;

6、体检时要自觉服从指挥,按照体检单位的要求有序进行;

7、体检时如发现替检等违纪现象,直接取消当事人录用资格,并按作弊处理。 联系电话:0634-6214502 附: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xls

莱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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