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风险防范措施

2023-01-21

第一篇:工程施工风险防范措施

工程风险防范措施

蓝光·十里蓝山项目工程风险防范措施

十里蓝山项目处于高边坡上,高差80多米,地质地貌复杂,高边坡深基坑较多,安全风险难以想象;质量以精品打造,贵在细节雕琢管理;进度特紧,保证工程安全质量的前提下按计划工期目标完成将存在极大的风险。由此须要施工、监理、建设及其它单位群策群力地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予以预防,杜绝出现不希望出现的问题。 一. 工程安全方面

重大危险区域在图纸上标注,施工、监理、业主负责人在相应 位置签名,并做好监控检测,监理人员监督施工方落实处理,出现异常启动应急预案,将风险控制到最小。

(一)边坡坍塌防范措施

主要是7

8、112栋之间冲沟上段的土体,与中海交接冲沟段的土体、中心景观区临时堆放的土体、坡顶边线边坡、各高边坡段容易受到雨水的影响而出现泥石流或边坡坍塌,根据各施工单位报批的防滑坡专项方案及应急预案,督促施工方落实,监理人员组织施工方做好监控监测,并做好记录。强调:防止地表水的影响,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出现滑移趋势的给予技术处理。

(二)防洪排洪防范措施

重点是中心冲沟、与中海交接段的冲沟、62栋西边排水沟区域,雨季带来的影响很大,督促各施工单位根据批准的防排洪专项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处理,并根据现场情况予以动态处理。在图纸上标注,施工、监理、业主负责人在相应

1 位置签名,并做好监控检测,监理人员监督施工方落实处理,出现异常启动应急预案,将风险控制到最小。

1、开挖土石方前,在距坡边2-3米处做一条排水沟,并顺着山势进行有组织排水至排洪沟。

2、对永久性挖方的边坡坡度,应按设计要求放坡,对使用时间较长的临时性挖方边坡,土质较差时,边坡可放宽一些。

3、做好地面排水措施,避免积水渗泡坡脚,适当位置设2×2×2米集水坑,随时用抽水泵排出积水。

3、在挖好的坡顶和斜坡部分用塑料布保护好,避免雨水冲刷。

4、所有挡墙施工时按设计要求埋设好排泄水孔,避免挡墙施工完后内侧积水。

5、配备充足的水泵等排水设施,在雨期排专人抽水。

6、现场建立安全责任制,明确各段施工安全负责人。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日常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整改工作。

7、定时巡视检查,每次巡视检查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应记入运行日记,并对出现的危情立即处理。

(三)森林防火防范措施

消防道路要畅通,杜绝在森林周边出现火源,做好工人的森林防火教育,配备必要的物资和设备,管理人员和工人能迅速指挥管理和操作。

1、加强场内可燃物管理,对起火源比如电线接头、配电箱、吸烟

2 区进行严查严控。

2、在易着火区域挂警示牌严禁吸烟,也避免电源线穿入其中。

3、严格管理野外用火,在普遍防范的基础上,主要火源的全方位管理,做到专人负责,死看死守,不留死角和空白。强化野外巡逻检查,依法惩处野外违法用火行为,做到“见烟就查,违章就罚,违法就抓”。

4、从实际需要出发,各森林防火任务单位都要组织森林扑火实战演练,使有关领导、部门和人员熟悉预案内容,熟练工作程序,熟记自身职责,确保出现火情能有序开展工作。

5、要加强装备建设,严格训练,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和扑火灭火技能。防火期内,森林消防专业队要做到严阵以待,做到有火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努力减少林火损失。发生森林火灾时,项目管理要亲赴火场一线,靠前指挥,以人为本,重兵出击,科学扑救。扑明火的任务必须由专业队伍承担,清守火场的任务由群众性扑火队伍承担,努力把火灾扑灭在初始阶段。

6、物资保障准备。负有森林防火任务的人员要建立与扑火任务相适应的物资储备,建立联防救援机制,落实后勤保障措施,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7、现场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明确各段施工安全负责人。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日常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整改工作。

8、定时巡视检查,每次巡视检查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应记入运行

3 日记,并对出现的危情立即处理。

(四)一般安全防范措施

1、四口五临边防护

住宅、挡墙、边坡中临边督促各施工单位做好安全防护,围挡、栏杆、安全网、挡脚板等必须搭设到位,并挂上安全警示标语,监理人员跟踪监督落实,并加强日常监督。

1)、第一节护壁高于地面30mm、防止物体落入井中伤人。

2)、井口边1m范围内内禁止堆放任何物资、防止物体落入井中伤人。 3)、井口边1m处用钢管搭设三面高1.2m的防护架,设置20mm高的挡脚板,并挂好密目网

4)、己成形的井口,无人作业时用九层板全面覆盖。避免人员坠入井中受伤。

5)、井口边1.5m处挖一道宽60mm深80mm的排水沟,做到雨水有组织排放,避免雨水渗透井 内,防止井壁垮塌伤人。

6)、挖出的弃土要及时清理转运,避免对井形成荷载,防止井壁垮塌伤人。

7)、井边悬挂、粘贴安全警示,标示、标语。

2、基坑(槽)、边坡临边防护

主要是各挡墙边坡基槽、15~18栋边坡、73栋边坡、坡顶边线边坡、33与61栋之间施工、各交叉施工段的安全防护,监理人员监督各施工单位落实,加强日常监督,并要求施工方派专职安全员加强管理,出现问题立即处理。

4 1)、基坑(槽)周边用钢管搭设一道高1.2m的防护架,设置20mm高的挡脚板,并挂好密目网

2)、基坑(槽)周边的弃土及时清理转运,避免对基坑(槽)形成荷载,防止基坑垮塌伤人。

3)、基坑(槽)边1.5m处挖一道宽60mm深80mm的排水沟,做到雨水有组织排放,避免雨水渗透基坑(槽)内垮塌伤人。并对周边的浮土用彩条布全面覆盖。

4)、基坑(槽)边悬挂、粘贴安全警示,标示、标语。 3.安全用电管理管理

安装监理督促各施工方落实批准的安全用电专项方案,加强 日常检查,每周定期大检查,发现异常要求施工方立即处理,杜 绝出现超负荷使用等不规范行为,防范于未然。 1)、二级、末级配电箱内、箱外、做到标示清楚。 2)、现场机械用电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3)、现场动力与照明用电,线路分开搭设与使用。 4)、井下作业使用安全电压。 5)、现场配置1—2名专业电工。 6)、做好职工安全用电教育。

7)、悬挂、粘贴安全用电,标示、标语。

二.质量风险管理

1、平基方面:主要是回填质量控制,不准将粒径大于500㎜的硬石块倒入回填范围,监督施工方层层压实回填,每层厚度不超过500

5 ㎜,回填区域周边的压实度容易被忽视,是监督的重点,派监理人员旁站监督回填质量,发现异常立即要求施工方予以处理。

2、住宅、挡墙质量控制:测量放线务必准确,防水、钢筋制安、模板、支撑系统等方面,工程各工序要求施工方自检合格后监理人员全面复查,不放过任何质量问题,坚持贯彻精品意识并执行。

三.进度控制

1、各批准住宅销售计划工期目标控制,由项目经理、总监代表、业主方张中诚,施工方配备足够的人料机,综合组织安排,根据工期目标细化的工程进度计划,监理人员跟踪督促,一旦出现滞后则立即要求施工方采取措施,抢回滞后的工期,按时完成。

2、施工过程分部工程进度计划的控制,各分管监理人员负责监督,一旦出现滞后就向施工方提出,发监理通知,施工不响应或采取的措施不力将予以严惩,使之综合有效安排并加快进度,杜绝突破节点计划工期目标。

第二篇:浅析工程合同管理风险及防范措施

【内容提要】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契约经济,合同是商品经济的产物,是商品交换的法律表现形式。现代企业的经济往来,主要是通过合同形式进行的,所以合同管理作为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能否有效防范和控制法律风险,也是当前企业经营管理成败的一个重要因素。合同管理是指企业为实现经济目的,对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所进行的计划、组织、指导、监督和协调等一系列活动。因此,为了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开展,维护企业的经济利益,必须妥善解决工程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关键词】工程合同管理法律风险合同分析合同履行

企业合同管理既是一种为了取得经营效益的经济活动,也是一种保障企业正常经营的法律行为。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健全,内容完善、履行良好的合同管理制度是企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防止财产流失、提高经济效益、增强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和保证,其中工程合同管理在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制度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工程合同管理重要环节分析

我国法律要求,任何一项工程须有合同约束,即共同认可的书面协议以约束双方的行为,从而保证交易安全。工程合同管理过程主要有四个重要环节:规范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全过程跟踪、合同运行质量分析、科学的档案管理。注重合同的过程管理既是为防范企业自身风险,也是对工程进度、成本与质量的跟踪落实。这不仅有利于提高企业自身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也必将能够引进更多的工程施工企业,扩大承包商的选择范围,真正做到择优选商,扩大竞争,降低经营成本,使企业的利益最大化。

1.规范合同的签订行为,保证合同本身合法有效

“财富的一半来自合同”是西方的一句谚语。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要求,工程建设施工,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如果合同签订不规范,将给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埋下风险隐患,会影响企业经济效益的实现。

签订合同时,须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对合同条款认真推敲,防止发生歧义和误解,以保证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和完备性,并选用规范的合同文本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填写合同文本时还要注意下列事项:按照符合合同目的实现的要求填写,不出现缺项、落项;合同条款要条理清晰,语言准确,涉及企业利益方面的条款要认真核对;在合同签订时要避免在需有权人签字处出现代签的不规范行为,保证合同签订的有效性。

2.对合同履行进行跟踪管理

在施工过程中会遇到无法预见的干扰,干扰可能来自业主方、设计方或合同本身的缺陷等,导致合同内容需不断补充,即“合同变更”。如果能够对合同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将实际情况与合同资料进行对比分析,及时发现在合同履行中的偏差,找出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就能降低发生合同纠纷的几率。特别是当因合同变更造成停工、返工、窝工时,要注意收集整理证据,以便索赔时有据可查。

对合同实施状况进行跟踪,必须强化履约意识。要约一经承诺,即具有法律效力。企业应及时了解和掌握合同履行的情况,根据存在问题的严重程度适时运用撤销权、变更权和不安抗辩权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对违约行为要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即采取仲裁或诉讼手段,尽最大努力减少和避免经济损失。

3.合同运行质量分析

工程合同签订后,施工单位就要在施工过程中全面履行自己的合同责任。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不能做到随时查阅合同,加之合同条款繁多,条款之间的联系复杂,增加了企业对合同内容理解和掌握的难度,稍有疏忽就可能导致无法挽回的后果。因此,对合同进行细致分析和分解就显得极为重要。分析就是关注合同履行中的重点部分,评估工程建设各项活动的法律后果,并将措施和要求分解到项目管理的各个环节,使工程施工的全程能按照计划有条不紊地进行。

4.科学规范的合同档案管理

与其他合同相比,工程合同的资料复杂繁多,但部分组成相对固定,且有自成一体的解释顺序,若企业有科学规范的合同管理体系和档案管理系统,则可快速便捷地查询合同资料;相反,如果管理失范、混乱将导致查询无从下手或效率低下。所以企业应建立科学规范的合同档案管理系统,对各种合同资料进行及时全面的收集整理,快速进入档案系统,包括合同相关的各种文件、会议记录、设计变更、来往信函、设计方的索赔报告及其他意见等。

在工程合同管理的合同签订、履行跟踪、运行分析、资料归档四个环节中,以合同签订为重点,强化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有效地化解经营风险;以履行跟踪与运行分析为切入点,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合同管理制度,防范法律风险,不断提高合同管理水平;以合同归档管理为信息化建设的要点,使合同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提高管理效率。

二、工程合同管理常见的问题

1.合同签订不规范。工程项目的合同谈判通常是以招投标方式进行的,招投标文件是有效控制施工进度、施工质量、施工资金投入的法律性文件。在实际工作中,在施工合同签订后,招投标文件的作用往往流于形式,使得施工合同与招投标管理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一定程度的脱节,无法及时掌握施工进度的有关情况,许多签证及变更手续没有经过有效确认。同时还存在招投标文件中部分重要内容没有转到施工合同中,合同条款本身有缺陷,导致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分歧时,解释不清,推卸责任,不积极解决问题。

2.合同变更事项多、随意性大。工程范围扩大、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设计失误、设计文件交付延迟、工期改变(包括推迟开工和提前或延迟竣工)、材料代用、设备材料供应延误等事项导致合同变更,且随意性大。

3.履行迟延问题严重。一是设计图纸未及时下达,现场施工条件限制,交叉施工,互相牵制相互影响工期。二是基本建设过热,劳动力组织难度大,工人技术水平跟不上发展要求。目前,民工荒已成为一种社会现象,在这种社会大环境下,可能会因劳动力不足而延误工期。三是施工方承担项目过多,施工组织不到位,劳动力分配不合理,严重影响工期。

4.合同资料管理不规范。合同文本分发管理不规范,发放记录不准确,合同文本及资料丢失,无法掌握准确的合同履行要求。

三、工程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风险

1.技术与环境方面的风险。工程交底不清,工程设计不规范,施工准备不足,施工组织不科学,施工企业能力不足,自然环境影响。

2.经济方面的风险。一是对设计图纸、工程质量、合同条款以及成本因素分析、研究不足,造成价格波动大。二是对国家劳动力市场政策调整以及物资市场价格变化给工程造价造成的影响分析、研究不足,给施工带来一定影响。

3.合同签订和履行方面的风险。合同条款表述不完整,缺少担保、索赔、保险、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关键性条款;由于选择分包商不当或分包合同有漏洞,分包商违约;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工作效率低,不能及时解决问题,发出错误指令;施工企

业不执行项目管理制度、指挥错误等。

4.违法违规的风险。发包方对施工合同相关的法律法规不了解,违反或规避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被追究法律责任。

四、工程合同管理风险防范措施

1. 建立规范化的工程合同管理体系。合同管理体系是以专业管理为核心,合同管理为纽带,科学有序地组织工程建设,其他相关环节紧密配合,分步把关。多层次、全方位的组织体系是影响合同管理作用与效能的决定性因素。工程管理单位对合同的来龙去脉最为清楚,是管理体系的核心,反映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应由工程管理单位详细掌握涉及到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产生的各类问题、合同变更的前因后果,一旦发生争议和纠纷,由其统一解释、协调,相关单位予以配合。

2.规范合同签订,强化风险意识,划清风险界面,保障双方利益。将合同谈判与合同文本签订紧密结合,把招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转化为合同的条款。合同双方应强化合同风险意识,比如,固定总价合同并非承诺对价格绝对不作调整,施工企业依经验和驾驭建设工程施工的能力,在承担了一定风险后,将正常范围以外的风险在业主与自己之间进行合理分摊,建设单位应适当接受。当然这需要施工方与建设单位在合同中预先就允许调整物资、材料的种类、价格标准、调整幅度等作出明确约定。从根本上来说,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时应考虑优先适用于履行周期短、物资材料市场价格相对稳定的小型工程,此类工程价格变动的几率和幅度都会很低,建设单位与施工方由此而引发争议概率小,符合双方的利益。

3.加强合同履行动态管理,完善制度建设,落实责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着诸多因素导致合同延迟履行,其中有业主方的原因,也有施工企业的原因。作为工程管理单位应该加强合同基础管理工作,定期向合同管理部门提供合同履行报告,对各工程施工环节存在的问题进行统一归纳、整理。对于有关工期及设计变更的情况报合同管理部门备案,以便合同管理部门及时掌握合同的履行动态。由于施工合同管理贯穿于施工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这就要求在质量、安全、技术、人员、物资等方面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提高综合管理能力。

4.开展合同运行分析。对合同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纳、记录,搭建工程管理与合同管理单位之间沟通的桥梁,使其相互间能更及时地发现合同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便及时采取措施,有利于更好地服务于工程建设,也为合同履行评价及对施工企业评价提供详实依据。

5.规范分包合同管理。总包方负有协调和管理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对分包的工程要严格管理,督促分包商认真履行分包合同。在签订分包合同时,应将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工程款结算及支付的时间和方法明确、具体地纳入相应条款。

6.工程管理单位建立合同清单台账,由其实行分发管理,由合同管理单位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第三篇:建筑施工项目常见风险及防范措施

建筑施工项目常见风险

及防范措施

摘 要

建筑工程施工是一个高风险的施工过程,工程建设参与各方均不可避免地面临着各种风险,如不加以防范,很可能会影响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甚至酿成严重后果。我们目前的国内市场尚未发展成熟,相当一部分高超低风险的施工技艺无法完全落实,这更加使得我们的项目施工风险防控工作显得重要和紧迫,对于风险的识别、预防和控制始终都是我们建筑工程项目开展的永恒主题。

为此,本文首先介绍了几种建筑施工项目风险的种类,如技术与环境方面的风险、组织风险、经济方面的风险、合同风险,接着分析了建筑施工项目风险的特点,并提出了建筑施工项目风险的防控措施,如风险控制、险转移、风险自留,最后通过具体的建筑施工项目风险及防范案例分析加以说明。

关键词:

1、建筑工程;

2、风险控制;

3、风险预防

目 录

一、引言 .......................................................................................................... 1

二、建筑施工项目风险的种类 ...................................................................... 2

(一)技术与环境方面的风险 ............................................................. 2

(二)组织风险 ..................................................................................... 2

(三)经济方面的风险 ......................................................................... 4

(四)合同风险 ..................................................................................... 5

三、建筑施工项目风险的特点 ...................................................................... 6

四、建筑施工项目风险的防控 ...................................................................... 7

(一)风险控制 ..................................................................................... 7

(二)风险转移 ..................................................................................... 9

(三)风险自留 ................................................................................... 11

五、建筑施工项目风险及防范案例分析 .................................................... 12

六、结论 ........................................................................................................ 13 致谢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参考文献 ........................................................................................................ 14

一、引言

建筑工程是国家基本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主要支柱产业之一,改革开放20年来,我国建筑业发展很快,建筑市场已初步形成。但是改革开放和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对建筑工程和建筑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满足这一要求,建筑业进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其中推行施工项目管理是对施工企业最有影响的方面之一。其意义在于通过实行施工项目经理负责制,管理层与作业层分离,内部资源的市场化管理等,推动企业内部的机构调整,最终实现企业从粗放型经营向集约型经营的转变,从速度型向效益型转变,从劳务密集型向劳务密集与技术密集结合型转变。通过这种转变来整体提高施工企业的素质。

建筑工程由于具有投资大、工期长、施工难度大、技术复杂以及工程参与方众多的特点,在建设过程中不可预见的因素较多,所以建筑工程施工是一个高风险的施工过程,工程建设参与各方均不可避免的面临着各种风险,如不加以防范,很可能会影响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甚至酿成严重后果。因此,工程项目的风险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而研究建筑工程施工的风险,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的风险管理,可适应国际建筑市场的客观需求,并将有利于国家基本建设和国民经济发展。

为此,本文针对建筑施工项目常见风险及防范措施,谈谈自己的一些看法。

二、建筑施工项目风险的种类

(一)技术与环境方面的风险

建筑施工项目技术与环境的风险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① 工程地质条件。这种风险一般具有较强的不确定性,需要依靠相应的历史地质资料,但这些资料并不可能完全准确,甚至有时准确率还相当低。而且经过时间的推移,地质条件也在不断的变化,再加上目前我们对环境的开发程度的加剧,各种地质情况的互相影响也使得这种风险的期望越来越高。

② 水文气象条件。这种风险主要表现在异常天气的出现,例如台风、暴雨、洪水、大雪、泥石流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现象。这种风险和其他风险的区别在于它不可避免,一旦风险发生,只能尽可能把损失降到最低,不可能避免风险。

③ 施工准备不到位。施工前的准备工作不够到位,导致施工周边或者施工现场存在自然与人为的障碍,亦或者“三通一平”等基本工作准备不够充分,导致建筑企业不能按时达到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影响开工,从而导致工期延误。

④ 设计变更或图纸提供不够及时。这个风险主要来自于业主单位,在前期沟通过程中,业主单位的设计变更理念和图纸如果提供不够及时,导致后期施工过程中出现失误,影响施工安排,从而导致一系列的施工问题,造成承包方的重大经济损失。

⑤ 施工技术。建筑施工经常碰到特殊工艺或者特种施工,例如高空、高温等施工。这些不可取代的工作岗位必须由合格的持证人员担任,而细微的工作疏漏也正是此类风险发生的导火线。

(二)组织风险

组织风险其实是从立场区别的角度去考虑建筑工程风险存在的形式。他从两个相对对立又相互统一的族群里面把各种潜在的风险立场化,就形成了下面两种风险模式。

① 业主方的风险。项目业主若是联营体,则可能由于各合伙人对项目目标、应尽义务、享有权利等的理解、预期和态度不同而造成进展缓慢。即使在项目执行组织内部,项目管理班子也会因同各职能部门之间配合不力而难以对项目实施有效的管理。

事实上,在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各种干扰因素有很多,业主承担的风险很大,

在《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中规定,业主应承担的风险的内容具体包括:战争、敌对行动(不论宣战与否)、入侵、外国敌人的行动、叛乱、革命、保东、军事政变篡夺政权、内战;除工程承包企业或其分包单位雇用人员中的或工程施工中出现的骚乱、混乱外的一切骚乱、**或混乱;永久工程的任何部分为业主使用或占用;由监理工程师的工程设计变更引起的原因造成的损失或损坏;由于任何核燃料或核燃料燃烧的核废物或有放射性的有毒炸药的燃烧引起的粒子辐射或放射性污染;以音速或超音速飞行的飞机或其他飞行物引起的压力波;一个有经验的工程承包企业通常无法预测和防范的任何自然力的作用等。

② 承包方的风险。承包商应承担的风险是指工程项目实施中的除规定为业主的风险以外的所有风险。其中具体在不同阶段他所承担的风险也是不同的。

比如在投标决策阶段主要内容包括是否进入市场,是否对某项目进行投标;当决定进入市场或决定对该项目进行投标时又必须决定投什么性质的标;最后还要决定采取什么样的策略才能中标。在这一系列的工作决策中潜伏着各种各样的风险。

(1)信息失误风险。就是指在获得信息时,存在失误,比如获得的信息是过时的信息等。

(2)中介与代理给承包商的风险。中介风险有可能是由于中介业务人员为谋取私利,以种种不实之词诱惑交易双方成交,给交易双方带来很大风险。代理人的风险有可能是水平太低,使承包商的利益受到损害;也有可能是代理人为私利与业主串通;还有可能是同时给多家代理,故意制造激烈竞争气氛,使承包商利益受损。

(3)保标与买标风险。

(4)报价失误风险。低价夺标寄希望于高价索赔;低价夺标进入市场,如果判断失误,承包商投入全部精力和资金,并未获利,而业主方无后续工程建设能力,既无后续市场,从而使承包商造成亏损;依仗技术优势报高价;依仗关系优势而盲目乐观,从而报高价;选择合作伙伴失误;自作聪明,弄巧成拙。

在签约履约阶段是风险比较集中的阶段,它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工程管理风险。做好工程管理是承包商项目获得成功的一个很关键的环节。在建筑工程项目中,参与实施的分包单位多,相互协调工作难度大,在企业内部各职能部门与项目经理部的关系是否和谐,项目管理的其他相关各主体间的配合是否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的介入等问题上,如果管理跟不上,不能应用现代管理手段,不提高自己的全面素质,结果将导致整个项目的失败,由此可能造成巨大的损失。

(2)物资管理风险。工程物资包括施工用的原材料、构配件、机具、设备。在管

理中尤其以材料管理给工程带来的风险最大。

(3)成本管理风险。施工项目成本管理是承包项目获得理想的经济效益的重要保证。成本管理包括成本预测、成本计划、成本控制和成本核算,哪一个环节的疏忽都可能给整个成本管理带来严重风险。

(4)业主履约能力风险。业主不能按时支付工程款,也是承包商比较头疼的一种风险。

(5)分包或转包风险。分包或转包单位水平低,造成质量不合格,又无力承担返修责任,而总包单位要对业主方负责,不得不为分包或转包单位承担返修责任。这种情况往往是因为选择分包不当或非法转包而又疏于监督管理造成的。因而只要承包商稍加注意和监督就可以避免。

在竣工验收与交付阶段的风险有时常会被一些经验不足的承包商所忽略,其实这一阶段也有很多风险,它主要体现在竣工验收的条件、竣工验收资料的管理、债权债务的处理等方面。

其中,竣工验收是施工企业在项目实施全过程中的重要一环。前面任何阶段遗留的问题都将会反映到这一阶段。因此施工方应全面回顾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以保证项目验收时能顺利通过。

(三)经济方面的风险

经济方面的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 招标文件。作为整个招投标过程的核心,投标者必须研究招标文件中任何一项涉及设计图纸、质量要求以及工程量清单的潜在经济风险。

② 各大要素的市场价格。劳动力市场、设备租赁及买卖、材料市场等的价格变化,特别是目前全国提倡以人为本的前提下,劳动力市场的价格上升和材料市场中材料价格的波动都直接影响着工程承包价格。

③ 融资成本的控制。目前国内的建筑企业基本都是在垫资中生存,任何一家上规模的建筑企业都面临一个融资成本的风险控制问题。金融市场的不确定性和国家政策对工资、税种、税率和银行政策的调控都直接对企业的融资带来影响。

(四)合同风险

合同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 存在缺陷、显失公平的合同。在合同条款上存在不完善的或者没有转移风险的担保、索赔、保险等相应的条款,缺少因第三方影响造成的工期延误或者经济损失的条款,存在单方面的约束性,过于苛刻的权利等不平衡的条款等。

② 发包人的资信因素。发包人经济状况恶化,导致履约能力差,无力支付工程款;发包人信誉差,不诚信,不按合同约定进行工程结算,有意拖欠工程款等。

③ 分包方面。遇到分包商违约,不能按质量按工期完成分包工程等。

三、建筑施工项目风险的特点

投资规模大只是建设工程项目的特征之一,还有实施周期长、不确定性因素多、经济风险和技术风险大、对生态环境的潜在影响严重、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占有重要战略地位等特征。

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和人们生活节奏的不断加快,社会环境瞬息万变,各工程项目所涉及的不确定因素日益增多,面临的风险也越来越多,风险所致损失规模也越来越大,这些都促使科研人员和实际管理人员从理论上和实践上重视对工程项目的风险管理。

建筑工程项目从立项到完成后运行的整个生命周期中都必须重视对风险的管理,建筑工程项目的风险具有如下特点:

第一,风险存在的客观性和普遍性。作为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风险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并超越人们主观意识的客观存在,而且在项目的全寿命周期内,风险是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的。这些说明为什么虽然人类一直希望认识和控制风险,但直到现在也只能在有限的空间和时间内改变风险存在和发生的条件,降低其发生的频率,减少损失程度,而不能也不可能完全消除风险。

第二,某一具体风险发生的偶然性和大量风险发生的必然性。任何一种具体风险的发生都是诸多风险因素和其他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是一种随机现象。个别风险事故的发生是偶然的、杂乱无章的,但对大量风险事故资料的观察和统计分析,发现其呈现出明显的运动规律,这就使人们有可能用概率统计方法及其他现代风险分析方法去计算风险发生的概率和损失程度,同时也导致风险管理的迅猛发展。

第三,风险的可变性。这是指在项目的整个过程中、各种风险在质和量上的变化,随着项目的进行.有些风险将得到控制,有些风险会发生并得到处理,同时在项目的每一阶段都可能产生新的风险。

第四,风险的多样性和多层次性.建筑工程项目周期长、规模大、涉及范围广、风险因素数量多且种类繁杂致使其在全寿命周期内面临的风险多种多样.而且大量风险因素之的内在关系错综复杂、各风险因素之间并与外界交叉影响又使风险显示出多层次性,这是建筑工程项目中风险的主要特点之一。

四、建筑施工项目风险的防控

本文例举了多种建筑工程风险的种类,目前为止,我们在日常建筑工程当中遇到过的和常见的风险并没有如此之多。所以,本文我们重点针对常见的建筑工程风险展开进行探讨。

(一)风险控制

① 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应贯穿项目的全过程,坚持“计划、实施、检查、处理”(PDCA)循环工作方法,持续改进过程的质量控制。项目质量管理应遵循的程序:(1)明确项目质量目标;(2)编制项目质量计划;(3)实施项目质量计划;(4)监督检查项目质量计划的执行情况;(5)收集、分析、反馈质量信息并制定预防和改进措施。

② 建筑工程材料质量控制。工程所有使用的材料及其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构件等应有出厂合格证和材质报告单。对需要作材质复试的材料,应规定复验内容、取样方法并应填写委托单。试验员按要求取样,送有资质的试验单位进行检验,检验合格的材料方能使用。首先,为了达到控制质量的目的,在取样时应首先选取有疑问的样品,也可以由承发包双方商定增加抽样数量。其次检测单位应符合相应的国家规定和地方法规,遵循其明确规定和要求在施工单位的试验室进行试验,也可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且施工企业试验室出具的实验报告是该工程竣工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对建筑施工企业试验室出具的报告有争议时,应委托争议各方认可的、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重新检测。

③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是一个系统性。综合性的管理,其管理的内容涉及建筑生产的各个环节。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制定安全政策、计划和措施,完善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体系和检查体系,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分为五点,分别是:

(1)制定安全政策:任何一个单位或者机构必须由明确的安全政策,施工单位的安全政策必须有效并且有明确目标;

(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体系:一项政策的实施,有赖于一个恰当的组织结构和系统,去贯彻落实。仅有一项政策,没有相应的组织去贯彻、落实,政策仅是一纸空文。一定的组织结构和系统,是确保安全政策、安全目标顺利实现的前提;

(3)安全生产管理计划和实施:计划和实施的重点是使用风险管理办法,确定清楚危险和规避风险的目标以及应该采取的步骤和先后顺序,建立有关标准以规范各种操作;

(4)安全生产管理业绩考核:施工单位应采用涉及一系列方法的自我监控技术,用于判断控制风险的措施成功与否,包括对硬件(设备、材料)和软件(人员、程序和系统),也包括对个人行为的检查进行评价,也可通过对事故及可能造成损失的事件的调查和分析,识别安全控制失败的原因;

(5)安全管理业绩总结:施工单位需要通过对过去的资料和数据进行系统的分析总结,并用于今后工作的参考,这是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工作环节。

① 专项安全方案编制。对于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1)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米(包含3米)的基坑的土方开挖工程; (2)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米(含3米)或虽未超过3米但是地址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3)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4)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5)脚手架工程:搭设高度24米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悬挑式脚手架工程;吊篮脚手架工程;资质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工程以及建筑幕墙安装,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人工挖扩孔桩工程,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预应力工程,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除上述这些所列举的专项工程外,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还应组织专家对单独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② 深入研究和全面分析招标文件。吃透业主意图及要求,了解项目的来源,分析企业现有的状况(包括人力、资金、设备、技术力量等),再研究一下此工程施工的可

行性。详细审查图纸,复核工程量,分析招标文件中存在的风险,如采用竞争性谈判的工程,此工程的风险出现在价格竞争上,投标企业相互之间打价格战(谈判至少两轮以上),这样的工程一般以赔钱为代价而中标;如采用清单报价中的风险,比如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是否存在漏项及工程量需投标人核实,中标后一律不予调整,这种是工程量上的风险。还有措施费不因任何变更而改变,规费竞报一次性包死(定额测定、文明施工、排污、社保、住房公积金等规费文件不可竞争),还有不执行任何政策性调整,不计取总包服务费。研究投标策略,以减少合同签订后的风险。

③ 合同签订规避风险。合同通常的文本格式是固定的,但是在专项条款和敏感节点上,应当留意。例如,在协议书上,工期时间要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准,价款要与专用条款相对应;在专用条款中,工期条款关键要写上“奖罚总额不得超过工程预算价的百分之几”这句话。固定价格合同一定要约定价格包括的范围,那么超出这个范围的就是允许调整的。可调价格合同要把可调范围内的全写上。工程价款的支付要明确支付的节点和支付的金额,并且都必须以实际数据为准,不可出现虚词,例如大约或者左右等。结算条款一定要约定结算审核期限,不能让业主无休止的审来审去,建设部有个107号令,提交结算资料室必须让业主签收。关于质保金条款,建质【2005】7号文“关于工程质量保证金暂行管理办法”上面规定保修金返还期限为六至二十四个月。违约条款上,必须注明“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逾期,承包人不承担逾期责任”,并且需要明确承包人的责任范围。对于专用条款及通用条款的补充,也就是对前面条款中未涉及的内容作补充的补充条款也是必不可少的。

④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规避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是建筑施工合同签订履行的基础,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另一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明确规定了各项合同无效情形和处理方式。建筑公司应将合同归置统一保管,便于查阅和整理归档。

(二)风险转移

风险转移是指在承包商不能回避风险的情况下,将自身面临的风险转移给其他主体来承担,但转移风险并不是转嫁损失,有些承包商可能无法控制的风险因素,在其他主体那里却可以得到控制。

转移风险并不一定会减少风险的危害程度,它只是将风险转移给另一方来承担。在

某些情况下,转移风险可能会造成风险显著增加,这是因为接受风险的一方可能没有清楚地意识到他们所面临的风险。比如:总承包商在和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时,可能会制订一个误期限损害赔偿条款,该条款既包括分包商由于误期而需要对主合同所作的赔偿,又包括对主承包商所遭受损失的赔偿,分包商可能没意识到这种转嫁给他的额外风险,并且分包商很可能不具备承担这些风险的经济能力。一般说来,风险转移的方式可以分为财务型非保险转移和财务型保险转移。

财务型非保险转移是指通过订立经济合同,将风险以及与风险有关的财务结果转移给别人。在经济生活中,常见的财务型非保险风险转移有租赁、互助保证、基金制度等等。

财务型保险转移是指通过订立保险合同,将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保险人)。个体在面临风险的时候,可以向保险人交纳一定的保险费,将风险转移。一旦预期风险发生并且造成了损失,则保险人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责任范围之内进行经济赔偿。

购买保险是一种非常有效的转移风险的手段,通过保险可以将自身面临的风险很大程度上转移给保险公司,让他们来承担风险,以将不确定性化为一个确定的费用。在建筑业中,获得保险的投保费用正在变得越来越高昂。对于建筑工程项目,没有任何缺陷的建筑是无法保证的,它很有可能在项目完工后很久才会被发现。这种在建筑完工时或合同规定的缺陷责任期内无法发现的某些潜在的缺陷正是建筑业的一大特点。由于保险存在着许多优点,所以通过保险来转移风险是最常见的风险管理方式。需要指出的是,并不是所有的风险都能够通过保险来转移,因此,可保风险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

目前对于发现潜在缺陷后的处理安排无法很好的满足业主、承包商或设计者的利益。对于业主来说,存在一种风险,即他必须通过法律程序证明缺陷及其造成的损失是由其他方违反合同、忽略或忽视而引起的,以此来弥补业主的诉讼费和修复费等。但同时也有些业主可能因缺乏足够的资金而无法提出诉讼。对于承包商和设计者来说,他们在项目完工后许多年中都存在着对业主索赔所需承担的潜在的责任。而且,在多方关系中的连带责任,可能导致工程各方中的一方或多方,将不得不承担赔偿中的一个不合理比例。因此这也是风险转移在日后需要完善的。

还有一种方法就是将风险转移给分包商。工程风险中很大一部分可以通过分散给若干分包商和生产要素供应商来处理。比如对待业主拖欠工程款的风险,可以在分包合同中规定在业主支付给总承包商后,在若干日内向分包方支付工程款。

承包商在项目中投入的资源越少越好,这样一旦遇到风险还可以进退自如,不至于无法抽身。在具体的工程、项目上可以通过租赁或指令分包商自带设备等措施来减少资

金、设备的沉淀。

(三)风险自留

那些造成损失小、重复性较高的风险是最适合于自留的。因为不是所有的风险都可以转移,或者说,将这些风险都转移是不经济的,对于这些风险就不得不自留。除此之外,在某些情况下,自留一部分风险也是合理的。 通常承包商自留风险都是经过认真分析和慎重考虑之后才决定的,因为对于微不足道的风险损失,自留比转移更为有利。 风险自留在操作上的具体措施有如下两点:

一、“防止损失或减少损失”

所有的防止和减少损失的措施都需要一定的费用支出,但若采取某些措施,可用较少的费用就可取得较好的效果。损失发生前的措施:在此阶段消除或减小损失发生的可能性;损失可能发生时的措施:在损失发生时有必要的技术组织措施以减少其损失;损失发生后的措施:一旦发生了风险应采取各种措施将损失降低至最低的程度。

二、自我保险

自己承担可能发生的风险有时比转移风险更为有利。这是承包商自己承担风险,称为自我保险。采取这种措施可以节约开支,承包商会积极主动地对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控制。但自我保险实际上也是一种风险,一旦发生就会造成巨大的损失。因此承包商必须具备全面素质,养成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各项工艺规程的良好习惯。

五、建筑施工项目风险及防范案例分析

我公司目前的重点项目“宁波集士港镇董家桥村3号居住B地块项目”在开工初始存在着一系列的安全和风险隐患。我们质安部门在项目初期加大了排查整治力度,在工作中发现了一系列的较为明显和典型的风险隐患,我这里稍微列举几项常见的也是容易被忽略的项目风险,以及和我们的预防工作。

施工用电方面:由于此类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相对较低,并且每个人的工作方式和习惯并非都能一致,所以经常出现这样或者那样的失误,我们在质安检查过程中就发现了诸如下列的问题:部分配电箱接线混乱,保护零线未接,重复接地不到位,不符合“三级配电三级保护”要求,箱内维修检查记录未及时跟上,现场接线存在乱接、乱拉现象,敷设不规范。这些其实都是态度问题导致的失误,虽然发生意外的概率不高,但是不表示不会发生意外,而且一旦发生意外,凡是和电、水、火有关的都不是小事,所以我们当场就训责了安全负责人,责令当场整改处理,防止意外发生。

外架和内设方面:顶层连墙件数目不足,且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落地式卸料平台水平杆弯曲变形严重,未及时更换,安全网破损未修复。楼层内侧临边防护未做,部分作业人员未戴安全帽,南侧基坑临边防护栏杆未及时跟上,通道口未搭设防护棚等。这些安全隐患从属性上分类应该属于多发且是常见隐患,而且通常发生的事故有相当大的重复性,基本都是类似的事故。而且因为导致此类事故的原因比较基础,容易使人麻痹,产生未必需要及时整治的错觉,所以因此而导致事故发生的概率较之上述用电方面的事故概率高得多,我们安全排查工作的目标是零事故,防范工作必须落实到每一个细节,所以即便是安全网破损等小事都要及时发现及时整改,避免任何等级的安全事故,从源头上控制其发生的可能性。

质安工作负责把不到位的都整改到位,未及时跟上的都及时补上,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的三定,然后以电子的形式回复公司主管部门存档,进行典例化的安全教育,给其他有可能发生同类问题的项目给以提醒。

六、结论

我国目前的建筑业市场与国外的建筑业市场相比依旧存在一定的差距,不论是从技术角度还是法规制度,依旧存在相当严重的缺失和不足。但是无论如何,建筑项目的风险控制都必须从始至终摆在首位,当作最为重要的一项工作开展,它关系到建设项目能否顺利进行并完成,以及对项目完成后的质量水平的检测也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目前,我们只有在探索中求发展,慢慢摸索建筑风险控制的方法和防范措施,国外典例都将是我们赖以借鉴的题材。多方面加强学习国外如美国、英国、日本等国家在这方面的经验,同时结合我国国情,形成一套适合我国建筑工程实际发展需要的工程担保制度,这将对我国建筑工程的风险控制有极大的帮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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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软弱地层地铁基坑工程风险分析与防范措施

段浩

中煤邯郸中原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摘要:针对软弱地层下地铁车站基坑的特点,对工程水文地质情况、周边环境以及施工工序引起的工程风险的主要因素分析,对工程风险的防范从施工管理、设计等方面给出了一些建议和管理措施;期望能够给地铁建设起到借鉴作用。

关键词:地铁

基坑

风险

围护结构

降水

措施

前言:随着全国地铁工程建设的不断深入,各种工程事故不断出现,如何控制地铁建设工程风险已经成为工程领域的热门课题。地铁工程的工程风险具有鲜明的特点,其单个工点的工程事故不仅造成进度和经济的损失,给后续施工造成困难和隐患,而且可能影响到整个项目的建设,具有明显的放大效应。地铁车站基坑工程是地铁工程建设中最大的风险源,基坑工程除了其固有的风险外,由于施工对工程周边环境的影响,还存在工程的环境风险;环境的风险往往是工程本体的工程活动造成的,本体的事故往往连带产生环境的问题;环境的制约提高了工程的施工难度,也加大了工程本体的风险。二者相互作用、相互影响,都是工程风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基坑工程在地铁建设中确属于事故高发项目,但通过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也并不是不可预防、不可避免的。

一、地铁车站基坑工程基本概况

以天津地铁车站基坑为例:车站主体区域地质主要为淤泥质土、粘性土、粉土、粉砂、细砂、粉质粘土层;场地埋深45米以上表层地下水类型主要划分为3个含水层:潜水含水层、第一承压含水层Q41a

1、⑧2-

1、⑧2-

2、⑨2-

1、⑨2-2透水性好,为承压含水层、第二承压含水层⑪2透水性好,为承压含水层。地铁的地下车站通常是狭长形的基坑,一般标准地下二层车站长度一般为180m、宽度约20m、开挖深度15~18m。施工大部分采用明挖法;在受交通、周边环境或其他特殊条件制约下,可采用盖挖法、逆作法等施工方法;车站主体结构一般采用地连墙围护;地铁车站附属结构包括风井、出入口等根据其埋深等大部分采用SMW工法或钻孔桩加止水帷幕的形式。

二 、影响地铁车站基坑风险的主要因素

控制地铁车站基坑的工程风险,除了要解决支护体系和立柱的稳定问题,还

1 需要控制基坑开挖施工造成的环境影响,以及承压水降压相关问题,工程的风险期主要集中在开挖阶段。影响地铁车站基坑风险的主要因素极其复杂、繁多,但总结、归纳地铁地下工程影响的主要因素如下:

(1)工程所处的水文地质状况:工程的水文地质条件是决定工程风险程度的首要条件。不同的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条件决定了工程风险的程度,特别是处于承压水、微承压水等复杂水文地质条件下的工程。

(2)工程本身特征:工程本身固有的特征和工程风险程度也密切相关,深基坑的风险大于浅基坑风险,宽大基坑有立柱隆起风险,长基坑有纵向滑坡风险,异形基坑存在局部节点受力不平衡问题等等。

(3)周边环境的影响:工程周边环境主要指受基坑工程施工影响的周边建筑物和管线,不同建筑物和管线抵抗施工影响的能力不同,发生环境事故的次生灾害的影响不同。在粉砂工程地质条件下,若环境有大量水土流失,即使在基坑2倍开挖深度之外,也会对基坑本体造成影响,严重的会导致基坑本体发生次生灾害。

(4)施工工序的影响:车站主体结构与附属结构分期施工往往会产生新老混凝土接头,这些接头、接口部位处置不当往往会引发工程风险。

(5)气候对工程的影响:对地下工程而言。夏秋季节往往是暴雨多发时期,也是水文变化最为复杂的时期。施工稍有不慎,在多种不利因素条件下而引发工程事故。而且,在恶劣气候条件下也不利于工程的应急抢险。

三、地铁车站基坑风险及防范措施:

1、 工程水文地质引发的地铁车站基坑工程风险及防范措施:

在承压水、微承压水或地下水风险条件下砂性土、粉砂性土层的基坑工程,地连墙渗漏引发的工程危害较为常见,也极具危害。对受砂性土影响的深基坑工程。要从地质勘察、设计方案、围护施工等源头,强化设计、施工等技术措施和参建各方的管理措施,加强各工序管理,以确保工程风险受控,主要防范及控制措施如下:

(1)、通过补充勘察,确保地质勘察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

地质勘察资料不能仅利用为主体结构工程而进行的勘察资料,通过对现有勘察报告的分析找出地质报告中显示的薄弱点或者有疑问的部位结合基坑的平面位置,沿基坑周边布孔进行补充勘察。另外,针对目前勘察市场的现状,参建单

2 位应与地质单位沟通好,确保地质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设计方案的针对性

基坑设计方案要根据基坑周边地质条件,环境条件(包括地上建(构)筑物、地下建(构)筑物、地下管线),基坑开挖深度的不同,分别按不同的支撑和围护结构剖面进行设计。设计单位要针对软弱地层区域易发生的施工问题进行设计优化。工程设计应充分考虑水文地质状况,施工工序等安排,对地连墙围护接头型式、分期施工槽段分幅型式,开挖及结构浇注顺序、支撑体系,坑内地基加固与坑内外墙缝止水的结合等,从设计源头确保工程安全。

针对基坑围护结构及支撑体系施工过程、基坑开挖过程的地质情况及监测数据所反映的情况分析支撑及围护结构方案的安全性,若有与原设计依据的资料不符或施工达不到设计要求应及时进行设计变更;根据基坑开挖过程中的监测结果,对原设计方案的安全性进行复核,若基坑未达到设计标高,位移或应力己达到或超过设计报警值,必须及时进行补强设计,确保基坑安全。

地质资料不齐、准确性差;周边环境未调查清楚,超载取值有误;设计未对支护结构的整体稳定进行验算;未能根据实际地质情况作出判断;止水帷幕设计有误,施工质量难以达到设计要求;设计没有选取地质情况最差的钻孔进行设计;支撑与腰梁、腰梁与支护结构节点设计考虑不周局部破环引起整体破坏;未能及时根据监测结果调整设计方案等是常见的由设计原因引起的基坑安全事故。

(3)加强围护结构施工过程管理:

施工过程中须强化从围护施工开始直至结构浇筑各环节、各工序之间的风险梳理,强化技术管理从源头上防范风险。

与设计单位进行充分沟通,明确围护型式包括围护墙深度,是否隔断承压水、地连墙接头型式和地连墙的分幅型式,特别是分期施工,接口段的分幅型式;结合地层分布确定加固方式(包括墙缝止水措施),在墙缝止水措施选择时要考虑浅层砂层土坍孔等对墙缝止水效果的影响,强化对墙缝止水孔定位、引孔、垂直度控制等技术要求。

地连墙施工须结合工程水文地质状况,选用适宜的成槽设备;选用适宜的地基加固、降水或组合加固方式,以确保地连墙施工质量;地连墙施工中应通过试成槽,明确各项施工技术指标,包括工序之间的衔接;对砂性土地层刷壁监控。根据地连墙不同接头型式,做好接头防“绕流”措施以确保接头质量,防止接头处渗漏。

3 根据砂性土层所处不同位置,采取合理措施对地连墙接缝进行止水处理。基坑支撑体系宜优先选用混凝土支撑。

(4)强化降水管理:

在承压水降水设计上要考虑最不利因素进行降水设计,但施工要考虑地墙对水的隔断作用以及承压水位变动等因素尽量少降、甚至不降承压水,以避免承压水降水产生的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根据围护结构与含水层不同关系设置降压井或疏干井,且不宜设置混合井。必须做好深基坑降水试验。在降水试验的基础上,制订的具有针对性的降水方案。严格控制降水井的数量与质量,包括坑外降水观测井;坑外降水观测井的设置应避开地墙墙缝等不利位置,并离基坑有适当距离。在降水过程中做好降水量的统计。水位及安全性判断结果作为基坑监测点主要内容形成报表及时上报有关参建单位。

(5)高度重视基坑监测工作的重要性:

基坑施工过程中及时且准确的监测数据,能够使设计、施工、监理方等对基坑的安全性做出及时评判,也是确保基坑安全的重要措施。

对处于粉质粘土、粉细砂等软弱地层中的基坑工程须加强监测工作,特别是地连墙位置监测,每一幅地连墙墙缝须设深层地表监测点,同时,隔一段距离(20m左右)布设深层地表监测点的断面,强化对墙缝位置的地表变形监测。做好对承压水、微承压水及地表水抽水量、水位观测孔水位变化等监测,及时发现围护结构可能存在的渗漏,以便事先采取相应的防范及应急措施。

认为应严格按规范要求的项目进行监测,水平位移的监测应采用桩顶水平位移及土体深层水平位移(测斜)相结合,且测斜孔应尽量布置在周边环境敏感位置、地质条件较差位置,平面上尽量不要太靠近角点。基坑基准点要设置在基坑位移影响范围之外。必须按照要求设置支撑轴力、混凝土支撑应力监测点,所用轴力计和应变计必须进行校核。

监测初始值在基坑开挖前测量不少于2次,确保基坑在每层土开挖过程中的测试次数不少于一次,位移临近或超过报警值时要加密监测次数。每次监测结果要及时向设计、建设单位等相关部门汇报,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通知相关各方。雨季或出现水管爆裂等异常情况时,要加密监测次数,直至位移稳定、基坑安全有保障才能恢复正常观测。

(6)严格控制基坑开挖程序和施工配合:

4 基坑开挖前须对地连墙围护施工过程和质量、墙缝止水加固、降水监测等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分析及时发现基坑围护可能存在的问题,并对围护结构施工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做好开挖条件验收工作。

在基坑开挖中应严格按照先探后挖、随挖随撑的施工程序执行,防止围护结构出现大的变形,造成地连墙接缝渗漏。基坑开挖须在各项准备工作准备充分前提下,从第一道支撑开挖到结构底板浇注完成整个阶段必须按照快速、有序地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开挖过程中对地连墙墙缝或接驳器等易发生渗漏部位先开样沟检查,发现渗漏及时回填,及时注浆处理。同时合理调整工序。

加快挖土与支撑速度,确保及时挖土、及时支撑。在地墙凿毛过程中,对易发渗漏的墙缝位置严禁混凝土凿毛,对于渗漏点必须随挖随堵,当挖至基坑底标高时,须做到垫层随挖随浇,加快底板施工进度。

2、 基坑结构风险防范技术措施

工程本身结构和特征决定了工程本身的风险。主要反映在下列几个方面:天津地区的深基坑的开挖深度达到一定范围时,基坑风险将会有一个质的变化。一旦深层粉砂、砂性土发生突涌或出现坑底渗漏,不仅对工程产生毁灭性灾难,同时对周边环境也将产生灾难性打击;基坑越宽,基坑支撑体系稳定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基坑的宽度对支撑稳定有直接的影响,受到土体回弹和承压水作用下,立柱在开挖阶段通常隆起,而立柱的隆起对支撑稳定有致命的影响;平面异形的基坑,由于设计通常采用平面计算,不考虑基坑空间受力平衡的问题,容易在基坑异形的部位点产生应力集中,出现节点破坏;基坑由于周边交通等影响,特别是重车等影响,也会加大围护变形或差异变形,引发基坑渗漏或周边管线损坏等事件发生。基坑工程结构引起风险的防范技术控制措施如下:

(1)基坑围护结构及支撑系统的正确选择基坑围护结构及支撑系统的选择必须结合具体的情况和规范要求,同时也要充分考虑环境条件、建筑物的结构对基坑施工的特殊要求、各种围护结构的适用范围、技术特点以及造价。

(2)根据基坑底部土层分布及各土层特性,严格控制疏干井的疏干降水工作,减少微承压水、承压水对立柱隆起的影响。

(3) 信息化施工:基坑工程事故的调查表明,任何一起基坑工程事故无一例外地与监测不力或险情预报不准确相关。在基坑施工中,应时刻关注周边环境的变化,同时对一些异常情况采取必要的工程措施。

3、周边环境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在市区修筑地下工程,尤其是在地面建筑密集、地下管线复杂的城市中心地区,地铁施工引起的地面沉陷将有可能危及周围建构筑物、管线的安全。在施工前必须清楚地掌握工程沿线建构筑物、管线的构造、型式、年代、使用状况等情况,对工前建构筑物、管线进行评估,确定建构筑物、管线的已有的变形以及抵抗剩余变形的能力。其次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监控量测,并根据评价指标进行判断,对建构筑物、管线进行评估。做出比较合理的技术决策和现场应变措施。最后对建构筑物、管线工后进行评估。应开展以下 5 个方面的工作:①建构筑物、管线资料的调查;②建构筑物、管线现状评估;③地铁施工对邻近地层和建构筑物、管线的影响与预测;④地铁施工沉降控制标准的制定;⑤地铁施工过程管理和控制程序的制定。对于周边环境风险采取以下几点措施:

(1)认真核查周边环境资料与设计图纸是否一致。

施工单位在基坑施工前,应先对周边环境资料按设计图纸先核实,特别是地下建(构)筑物,地下管线,一旦发现与设计图纸不符,应及时通知设计进行设计变更。由于种种原因,部分地下建(构)筑物,地下管线在基坑施工前未能查清,则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或发现情况与设计图不同,应及时向设计反映,以便及时进行设计变更,确保基坑安全。

(2)严格施工程序加强施工过程管理:

由于施工不慎引起基坑周边管线(包括给排水管、电缆线、煤气管)等破坏,是基坑工程常见的事故之一,这一点施工单位应高度重视。

(3)、认真核查止水结构能否满足止水要求:

止水结构能否满足止水要求是基坑施工能否顺利的重要因素,也是基坑施工过程中周边环境的安全与否的重要因素之一。目前基坑工程常用的止水结构为搅拌桩止水帷幕、高压旋喷桩止水帷幕。砂层中含有较多的旧基础,特别是木桩基础;砂层中的水为流动水;止水帷幕施工过程中,设备故障多,导致止水帷幕的施工搭接口较多等情况下一般止水效果不佳,建议采取复合型止水帷幕,增加高压注浆。

4、施工工序等引起的基坑风险防范技术措施 (1) 围护结构未完全闭合情况下开挖

由于受交通或某些重要管线的影响,围护结构无法完全闭合。还有某些出入口设计,在端部取消了围护结构,利用放坡作为围护等。围护结构未闭合的情况 6 下开挖对基坑而言是极具风险的。特别是砂、粉性土或土层存在有薄层砂、粉性土,施工又值雨季等地下水变化频繁的季节,极易发生基坑土体滑移而造成基坑坍塌事件。在围护结构未闭合的情况下开挖,必须预先落实专项技术措施。否则严禁开挖。

(2)前后工序搭接或预留存在障碍:

地铁车站施工由于受交通、管线等诸多因素影响,不可能避免地存在有分段施工。如车站出入口、风井与车站主体分段施工。分段施工新老砼的接口处易在新老混凝土结构搭接处发生渗漏、流水流砂,会对环境和基坑工程产生危害。

因此必须包括不同围护结构施工工艺,工法的接口从设计落实防范措施。车站主体与出入口、风井两种不同围护结构工法之间的接口设置旋喷桩止水措。

(3)不同部位对对地基加固止水方案选择。

不同的加固方法有不同特征,无论是双轴搅拌桩还是三轴搅拌桩,与地连墙等其他工艺、工法无法形成有效搭接。需采取旋喷对其搭接部位进行止水等加固。选用适宜的加固形式,优化加固工艺过程,合理安排工序。

四、结束语:

地铁工程建设投资大,施工周期长,车站基坑一般位于城市中心区周边建筑物密集、各种地下管线多,工程结构及施工工艺复杂。包括工程自然环境、场地条件等工程风险影响因素多。因此,造成地铁工程建设期间的风险发生机理具有多发性,潜在的不利后果和损失具有严重性或灾难性,由此而产生的环境影响和社会影响范围大、程度严重。地下工程建设必须加强风险管理,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实施经济、可行、主动的,确保安全的处置对策,减少或降低可能发生的风险及损失。

参考文献: (1)《基坑工程手册 》 刘国彬,王卫东,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9-11-1

(2)上海土木工程学会,地下及隧道工程事故和风险监控技术,2009

作者简介:段浩, 1973.10、男,河北邯郸人、高级工程师,本科;工作单位:中煤邯郸中原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河北省邯郸市滏河北大街114号;邮编:056031;联系电话:15922193826

第五篇:论建筑施工单位项目部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

一、建筑施工单位的法律风险含义及分类

所谓法律风险是指在法律纠纷中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而导致经济损失的现象,它具有客观存在性和不确定性两个主要特点,在建筑施工领域主要有以下三类法律风险:

1、

技术与环境方面的风险,包括地质地基条件、水文气象条件、施工准备、设计变更或图纸供应不及时、技术规范、施工技术协调。

2、 经济与政策的风险,包括招标文件、要素市场价格、资金、材料、设备供应、国家政策改革及法律调整。

3、 合同签订和履行方面的风险,包括存在缺陷、显失公平的合同、发包人资信因素、分包和材料采购方面、履约过程方面。

本文所论项目部法律风险主要指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方面发生的风险:

二、项目经理和项目部概述

(一) 项目经理的定义、职责、权力

在建设部制定实施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中,将建设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定义为受法定代表人委托、对工程施工过程全面负责的项目管理者和建筑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工程项目上的代表人。项目经理职责表现在对工程项目施工负有全面管理与责任,是具体施工项目的直接领导者、组织者和责任人,在工程项目施工中处于中心的地位。项目经理一般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证书或建造师资格证书。项目经理主要权限包括施工指挥权、组织选任权、财务决策权、分包与供应商选择权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授予的其他权利。

(二) 项目经理在施工中的法律地位及代理分类

建筑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作为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的,在具体工程项目上负责管理的代表,其与企业法定代表人之间是委托代理的关系,因此,项目经理作为施工企业代表,其为履行工程承包合同而作出的对内

和对外职务行为,只要不超出授权范围,其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均由施工企业承担。项目经理发生常见的代理行为分类如下:

1、

向发包人进行的代理行为,由于项目经理的主要权限内容,是受托履行与发包人订立的工程承包合同,因此,其主要代理行为就是代表施工企业向发包人履行合同与履行合同相关的行为,包括编制施工计划、组织管理施工进程,以及合同履行中的通知、签证等相关事务。

2、

向发包人、供应商、租赁商、销售商进行的代理行为,在项目经理的权限中,包括有参与选择专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及物资供应企业等项目经理与项目外部相对人之间订立、履行合同中进行的法律作为,如在施工企业授权中无特别限制,应视为代理行为。

3、

内部管理中进行的代理行为,由于项目经理在项目施工过程中,被授予了生产指挥权,内部人事权及一定范围内的财务决策权,其在施工进行中作出的与上述权责有关的法律行为,也可视为代理行为。

4、

日常工作中的其他代理行为,如:必要办公、生活用品购买,在施工安全质量与有关政府部门的往来,都可视为代理行为。

5、

项目经理及项目部对外从事经济活动人员如何构成表见代理?根据《合同法》第19条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该代理行为有效。表见代理行为主要表现在企业公章、合同章、财务专用章等管理不严,有的企业为了方便业务人员联系工程,给其开据了许多的加盖企业印章的空白法人委托书、空白介绍信的工程合同、持有以上空白信函的人可以随意的在任何地点给任何人出具证明,有些人恶意利用这些空白函件骗取工程、赊欠材料,另立帐户、设立分支机构、提供担保甚至工程资金,给企业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三) 项目经理与项目部的区别

1、项目经理是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任命和授权,并需在发包人订立的工程承包合同中向发包人明示;而项目部则由项目经理根据项目施工的需要组建,项目经理有权对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预算员、材料员、资料员及财务、出纳、司机、保安等人员作出任免、调整、指挥和奖惩。

2、项目部除领取营业执照的项目法人外,一般仅是为实施特定项目施工而成立的临时性及一次性内部组织机构,多从事与项目施工有关的事务性工作,包括收发文函及资料但一般不对外进行经营活动。

3、项目经理的意思表示可独立作出并拥有相对独立裁量权,,且在权限范围内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施工企业承担,而项目部企业工作人员一般不能独立向外进行法律行为,而需受到项目经理的指挥与控制,其意思表示能力受到限制,其行为后果除构成表见代理或转委托授权的情况下一般由个人承担。

三、 施工企业项目部法律风险案例及防范建议

(一) 本律师曾经办涉及项目部法律风险的示例:

案例(1)

2001年7月,广州市某某发展有限公司(承包人)承建某某广

场暨某某宾馆工程,承包人派驻某某广场工地的实际施工人邓某以伪造“广州市某某广场工地材料科专用公章”与广州市某模板公司签订了两份《购销合同》。2003年8月1日,邓某与模板供应商最后结帐,确认欠货款人民币5464141元未付,并立具了《欠据》。后来承包人知道邓某伪造“某某广场项目部材料科专用公章”后,向公安机关报案,但公安机关当时未立案。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实际施工人邓某伪造项目部材料科专用章签订合同和确认欠货款是否有效?承包人事实上已通过支票付过部分材料款给模板商,证明确实存在购销合同关系,但是否构成表见代理,模板供应商的证据并不充分。

案例(2)

1993年中建某局某公司与汕头市潮阳某某公司深圳工区签订了三份《某某广场工程分包协议》,协议签订后,潮阳某某公司深圳工区的实际施工人黄某对该工程项目进行挂靠施工,中建某局某公司也向潮阳某某公司支付了工程款项。中建某局与潮阳某某公司因为一直未进行工程量和工程款总结算,中建某局某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潮阳某某公司返还多收的工程款人民币合计5736266.89元。终审法院认为:黄某仅为潮阳某某公司驻深圳工区的代表,协议签订后是由两公司实际履行,其民事行为只代表公司,其民事责任应由公司承担,因此,黄某不应承担协议而产生的民事责任,全部由潮阳某某公司承担返还多收工程款的法律责任。该案判决执行后,几乎导致潮阳某某公司破产,同时也向施工单位敲响警钟,挂靠施工单位后由实际施工人自己成立项目部的管理及法律风险防范是十分重要的。

案例(3)

1995年广东某某工程设计施工有限公司(下称某某公司)承建某某宾馆改造装饰工程,2002年某某公司向甲方某某宾馆发出“催收工程结算尾款函”,请求支付尚欠工程尾款2126240.62元。本律师当时作为某某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前往江西调查取证后发现,广东某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郭某,私刻了“广东某某工程设计施工有限公司江西工程处”的公章后,向江西改造办申请将工程款汇入其指定的江西省建行某某支行储蓄所的帐号。甲方表示同意,但是某某公司与甲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已经明确约定工程款一定要支付到广东某某公司的基本帐号,否则,法律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本案中,除非有某某公司授权江西工程处郭某的委托书及特别授权,否则,某某宾馆作为甲方应承担合同违约的法律责任,先向广东某某支付尾款,再向实际收款人郭某另行起诉追偿。

(二) 施工企业项目部风险防范的律师建议

1、

经常有材料商起诉承包人的案例,材料商拿出由项目部或材料员出具的收据或欠条并得到法院的确认,判决由建筑企业承担债务。因此,有必要在买卖合同中约定:材料的确认必经以项目经理签名并加盖项目公章或建筑企业公章的收货单为准,否则,不能作为材料商供应材料的依据。

2、

施工企业专门成立采购部负责材料设备采购、设备租赁合同的签约工作,公司应向项目部派驻施工材料员,材料员直接向公司负责而非向项目部负责,材料

员每周应向公司作汇报。

3、

施工企业应当向建设单位或业主书面提示:未经承包单位书面授权同意,绝不允许项目部私设银行帐户或变相的项目部帐户,否则,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自负。

4、

施工企业应当书面提示:分包方或挂靠单位不能擅自以项目部的名义签订材料采购或劳包合同,否则,由于造成法律后果自负。

5、

针对表见代理的防范措施,一般对施工企业的资质证照、公章、合同章、财务专用章、法人委托书建立借出回收登记制度,明确公章审批权限,做到一章一请示,一章一登记,分章被盗或遗失要立即登报声明。加盖公章的批准权限一般为公司的总经理,他人需开据介绍信或证明函件等,一定要核实清楚,不可由他人代写,以防止他人增加内容,并且要注明函信有效期,禁止开据任何空白介绍信,空白委托授权书及空白便笺。加盖公章时最好留有只有盖章人自己才能识别的标记,以方便辨认真假。重大合同,由项目部报合同管理部评审后由总经理亲自审批后方可加盖公司合同章。

6、

授权限制,在开工前,以授权委托书的方式明确项目部的授权事项、授权范围和期限,并在该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或在施工开始前向发包人和已确定的分包商及材料供应商单位送达,保留其签收记录。授权排除,在对项目经理或项目部的授权中,将不希望或不适宜由其决定的事项加以确认排除,包括事项比如合同修改与变更、重大施工技术方案的变更、重大分包事项、重大材料和设备采购、重大财务事项以及对外提供担保等。

7、

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项目部印章控制,由于项目部印章具有少备案、易于伪造的特点,因此,在项目施工中,其制作与使用应当格外慎重。如必须使用项目部印章,应当在工程承包及分包、材料供应合同中就项目部印章的使用及事项作出明示,并可在项目部印章作必要的权利限制标记(比如禁用于签订任何经济合同或劳务合同)。

8、

严格选任项目经理,禁止工程挂靠和垫资工程,在项目施工进程中,施工单位加强对项目部工作的检查监督,要求项目经理定期报告工程进度等情况,及时发现隐患,降低风险发生概率。

9、

施工单位应当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及提供刻字公章备案有关程序的规定,向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申请项目部公章的备案,防范他人伪造公章进行损害施工单位的违法行为。

以上是本律师对施工单位项目部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的个人意见,仅供建筑施工单位予以参考,目前建筑领域法规条文有限,但建筑市场法律纠纷是复杂、深刻、多变的,立法与司法总是滞后客观发生的法律现象,因此,作为一名建筑工程领域的法律服务工作者,希望得到各位同仁不同意见与指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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