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造价员范文

2022-05-26

第一篇:注册造价员范文

造价员注册和变更办理须知

全国造价员注册、变更注册(市州内、跨市州、调出、调入)、遗失补办办事指南

一、网上申报程序

全国造价员注册、变更注册(市州内、跨市州、调出、调入)、遗失补办均应先通过“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人员管理程序”进行网上申报。网上数据上报成功后,再提交书面材料到当地造价管理机构。

1、进入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人员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sceci.net:8088/login.jsp),

图1 首先点击“申请密码”, 如图1红圈内所示。

2、进入申请密码页面,如图2所示:

填写该页面每栏内容后,点击“完成”,如需修改,可点击“重写”。

注意:省直属造价员证号在输入时参照如下

3、申请密码成功后即可通过“已注册人员登陆”窗口登陆,填写并上报需申办的数据,同时上传扫描件。

二、提交书面材料

申请注册的造价员应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一)《四川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注册申请表》;

(二)身份证件、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四)受聘于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的,应当提供聘用单位为其交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凭证、人事代理合同复印件。

(五)升考有“审核”权的还应带上全国造价员资格证。

申请变更注册的造价员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四川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注册变更申请表》(市、州内变更或跨市、州变更)一式2份;

(二)本人与变更后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原件与复印件;

(三)造价员资格证。

(四)受聘于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的,应当提供聘用单位为其交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凭证、人事代理合同复印件。

申请造价员跨省(或行业)转出变更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四川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跨省(部门)调出申请表》一式3份;

(二)造价员资格证书和执业专用章。

省外(或行业)转入变更需提交以下书面资料:

(一)《四川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注册变更申请表》(跨省、行业)一式3份;

(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与调入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原件与复印件。

省外(或行业)转入变更需提交以下书面资料:

(一)《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变更注册申请表(跨省)》 一式3份;

(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与调入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原件与复印件。

(六)受聘于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的,应当提供聘用单位为其交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凭证、人事代理合同复印件。

(七)外省(或行业)造价员证及印章;如原管理机构已收回,需在变更表上注明。

造价员证章遗失补办需提交以下书面资料:

(一)《四川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章)遗失补办申请表》一式2份。

(二)登有遗失申明的《四川日报》。

(三)注册单位遗失证明。

以上手续每周三受理

第二篇:注册造价师初始注册程序

一、网上初始注册操作程序

(一)申请用户密码

1、申请人登陆“中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进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首页右侧)】。

2、点击“注册造价工程师登录”框,点击“获取密码”(已经取得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证书的人员),进入“初始注册人员申请用户登记”窗口,输入本人考试时所用身份证或考试档案号码。

3、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初始注册人员申请用户登记”窗口,输入用户密码(用户自编,建议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选择注册机构(浙江省);输入联系电话和本人手机号、电子邮件地址。点击“下一步”弹出“您已经成功申请密码”窗口,这时网上注册登陆申请已经完成。建议打印该窗口信息,留存密码,备查。

(二)申请人网上初始注册

本系统所有打“*”栏为必填项目。

1、在“您已经成功申请密码”窗口点击“登录”按钮,进入【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已申请过密码的,可在“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首页直接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此窗口。

2、用户直接点击“初始注册申请业务”链接,进入初始注册申请业务说明界面,在这里提示申请人注册审批流程和操作顺序。点击“我知道啦,我要马上进入”按钮,进入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界面。

3、点击左侧导航栏中“基本情况”按钮,进入基本情况窗口,在这里填写申请人的一些基本情况。其中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所在地区、考试通过、注册单位、通讯地址、执业资格证书编号、批准日期、签发单位、邮编为必填项。确认正确录入数据之后,点击页面底部的“保存数据”按钮,保存所填写的信息。

※如发现库内原有数据有误,应与浙江省建设厅政务办理中心联系,提供相关修改依据,申请人不得自行修改。

※“报考省份”栏填注册单位所在省份。

※“聘用单位造价资质证书编号”栏指注册单位已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编号,未取得资质的不填。

※“存档单位”栏指本人人事档案以单位的名义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劳动力市场。※“现聘用单位”栏必须按单位公章全称填写,不能简称。

※“单位代码”栏填注册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号,且必须填。

※“聘用单位类型”栏:凡注册单位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申请人选填“有造价咨询资质”,并在“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号编号”栏填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编号;注册单位没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则全部选填“无造价咨询资质”。

4、在“基本情况”窗口下方打开相应扫描件窗口,阅读“扫描件上传方法”。点击“浏览”,选择本机器预先扫描好的对应图片并打开,再点击“上传”按钮,直至窗口出现相应扫描件。※申请人应事先将照片、身份证、人事档案关系证明、执业资格证、毕业证、劳动合同证明、社保证明扫描至计算机或拷贝。每份扫描件只能为一页图片,因此,所有证书类只扫描有照片、姓名、证号、颁发单位印章的内芯,封面不用扫描(若证件姓名和证号不在同一页,需将两页拼接为一张图片)。扫描件必须保存为jpg图片格式,每张图片必须小于100K。

5、点击左侧导航栏中“工作经历”按钮进入“从事造价业务工作经历”窗口,每点击一次“填写”按钮可填一段工作经历,每段工作经历填一个代表性工作业绩,其中带“*”的项为必填项。填完一段工作经历点击“保存”按钮后,可继续点击“填写”按钮填下一段工作经历。在界面中“上报”链接是指上报到建设部的档案库中,记录个人的信息。在已填写的信息没有上报之前可以进行修改、删除操作。上报后则不能进行修改、删除操作只能查看。

6、点击左侧导航栏中“工作业绩”按钮进入“近两年完成主要工作业绩”窗口,每点击一次“填写”按钮可填一项工作业绩。填完一项工作业绩点击“保存”按钮后,可继续点击“填写”按钮填下一项工作业绩。

※工作业绩为近两年本人完成,网上填报至少三项。

※“委托单位”栏指该业绩项目的委托单位。无委托单位的项目填完成该业绩时本人所在的工作单位。

※申请人的工作经历与本人从事工程造价工作年限、工作经历与工作业绩、网上业绩资料与书面业绩资料所填报的内容、起止日期需吻合、一致,并符合注册条件。

第三篇:注册造价师延续注册申请书

延续注册申请书

XXXXXX:

本人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日期为20XX年,注册证书编号为建[造]XXXXXXXXX,执业印章有效期至XX年XX月XX日,注册有效期即将到期,现向你处提出延续注册申请,请予以受理。

申请人:XX

XX年XX月XX日

第四篇:造价工程师注册

一、造价工程师申请初始注册,应提交下列资料并同时在网上申报:

1、《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一式两份(注册申报的人员通过网络将个人基础数据输入“注册管理系统”并上传省级注册机构后,“注册管理系统”将自动生成《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表单,便于申请人直接打印);二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粘贴在表上);

2、《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原件由各注册机构审核无误,并在其执业资格证书内填写“已申报注册”后退还本人。(未领取执业资格证书的,应尽快到当地人事部门办理领证手续);

3、申请人近两年完成的工作业绩简介和证明。

以下近两年从事的工程造价业务的成果文件(复印件)中任意两份:

(1)编制或审核过单项或单位工程的估算、概算、预算、标底、结算、工程量清单等成果文件及相应的委托书或合同书;

(2)编制或审核全国统一定额或地区定额等计价依据的工作报告(每份不少于2000字)。

4、申请人发表的工程造价理论研究的报告;

无上述目录3工作业绩的,可提交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的工程造价专业论文两份;

5、有效的人事档案证明或者离、退休证明;

用人单位的人事存档证明和聘用合同复印件,注册在中介机构的还需提供县级以上人才交流中心提供的存档证明或离、退休证明。

6、学历证明、居民身份证件或有效身份证明;

申请人须将有关资料进行扫描保存成JPG格式,通过网络上传省级注册机构(所需上传资料和上传办法见造价师注册管理系统个人版“初始注册菜单”下基本情况表单中的“扫描件”栏目),同时将相关资料复印件上报。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在每份申请表下方空白处。

7、注册单位为造价咨询企业的人员,在提交上述资料的同时,还应提供本单位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申请注册人应将其所在单位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粘贴在每份申请表的背面;

8、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超过一年,申请初始注册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每不少于40学时的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证明。

报考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的造价工程师,需提供现单位和原单位(报考单位)的调入、调离证明,在外省(市)通过考试到我省注册的造价师,还需提交原注册机构示其“未在当地注册,同意到浙江省注册”的证明。

二、造价工程师申请续期注册,应提交下列资料并同时在网上申报:

1、《造价工程师续期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注册申报的人员通过网络将个人基础数据输入“注册管理系统”并上传省级注册机构后,“注册管理系统”将自动生成《造价工程师续期注册申请表》表单,便于申请人直接打印);

2.注册证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3.与注册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

4.注册期内参加继续教育合格的证明;

5.本人近两年完成的三个典型业务报告封面复印件或工程造价业务报告。

三、造价工程师申请变更注册,应提交下列资料并同时在网上申报:

1、《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分省内变更、跨省(部门)变更注册两种表

式};

2、原聘用单位的解聘证明或到期合同;

3、现聘用单位的聘用合同(如聘用单位是造价咨询单位,则还须提供人事代理委托合同及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费证明);

4、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专用章”;

5、如跨市或跨省(部门)变更注册者,应先将有关材料及注册证书、执业专用章一并送交原任职单位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审核同意盖章后,再将上述有关材料转至新任职单位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上报省建设厅。跨省(部门)变更注册者还须向原注册机构上缴执业专用章,并向新注册机构提交原注册机构出具同意变更注册的意见。

四、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更改、损毁、遗失补办,应提交下列材料:

1、注册证书原件、执业印章;

2、《注册造价工程师补办证、章申请表》;

3、附件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省级以上报纸刊登的遗失声明原件。

五、申请造价工程师注销,应提交下列材料:

1、《注册造价工程师注销注册申请表》;

2、与聘用单位的解聘证明;

3、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第五篇:注册造价工程师考试

考试科目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或安装)》、《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考试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①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六年。

②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四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

③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三年。

④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二年。

(二)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其截止日期为报名当年年底。

(三)凡符合造价工程师考试报考条件的,且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下发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需要参加《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①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②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③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四)根据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文件精神,自2005起,凡符合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相应专业考试。香港、澳门居民在报名时应向报名点

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考试时间

报名时间:五月份已开始陆续报名。

报名方式和地点:一般采用网上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地点在各地人事考试中心

2014年10月18日

上午 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下午 14:00~17:00 建设工程计价

2014年10月19日

上午 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下午 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方可参加考试。

免考规定

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经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考试周期

实行滚动管理,滚动周期为两年,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执业资格;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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