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计算规范范文

2022-06-10

第一篇:预算计算规范范文

土建预算计算顺序总结

为了防止漏项、减少重复计算,在计算工程量时应该按照一定的顺序,有条不紊地进行计算。下面分别介绍土建工程中工程量计算通常采用的几种顺序。 1.按施工顺序计算

按施工先后顺序依次计算工程量,即按平整场地、挖地槽、基础垫层、砖石基础、回填土、砌墙、门窗、钢筋混凝土楼板安装、屋面防水、外墙抹灰、楼地面、内墙抹灰、粉刷、油漆等分项工程进行计算。 2.按定额顺序计算

按当地定额中的分部分项编排顺序计算工程量,即从定额的第一分部第一项开始,对照施工图纸,凡遇定额所列项目,在施工图中有的,就按该分部工程量计算规则算出工程量。凡遇定额所列项目,在施工图中没有,就忽略,继续看下一个项目,若遇到有的项目,其计算数据与其它分部的项目数据有关,则先将项目列出,其工程量待有关项目工程量计算完成后,再进行计算。例如:计算墙体砌筑,该项目在定额的第四分部,而墙体砌筑工程量为:(墙身长度×高度 -门窗洞口面积)×墙厚-嵌入墙内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构件所占体积+垛、附墙烟道等体积。这时可先将墙体砌筑项目列出,工程量计算可暂放缓一步,待第五分部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及第六分部门窗工程等工程量计算完毕后,再利用该计算数据补算出墙体砌筑工程量。

这种按定额编排计算工程量顺序的方法,对初学者可以有效地防止漏算重算现象。 3.按图纸拟定一个有规律的顺序依次计算 ( 1)按顺时针方向计算

从平面图左上角开始,按顺时针方向依次计算。如图 5.1所示,外墙从左上角开始,依箭头所指示的次序计算,绕一周后又回到左上角。此方法适用于外墙、外墙基础、外墙挖地槽、楼地面、天棚、室内装饰等工程量的计算。

图 5.1按顺时针方向计算图5.2按先横后竖,先上后下,先左后右的顺序计算 ( 2)按先横后竖,先上后下,先左后右的顺序计算

以平面图上的横竖方向分别从左到右或从上到下依次计算,如图 5.2所示。此方法适用于内墙、内墙挖地槽、内墙基础和内墙装饰等工程量的计算。 ( 3)按照图纸上的构、配件编号顺序计算

在图纸上注明记号,按照各类不同的构、配件,如柱、梁、板等编号,顺序地按柱z 1 、z 2 、z 3 、z 4 …;梁l 1 、l 2 、l 3 …,板b 1 、b 2 、b 3 …等构件编号依次计算。如图5.3所示。

图5.3按构、配件编号顺序计算

( 4)根据平面图上的定位轴线编号顺序计算

对于复杂工程,计算墙体、柱子和内外粉刷时,仅按上述顺序计算还可能发生重复或遗漏,这时,可按图纸上的轴线顺序进行计算,并将其部位以轴线号表示出来。如位于 a轴线上的外墙,轴线长为①~②,可标记为a: ①~②。此方法适用于内外墙挖地槽、内外墙基础、内外墙砌体、内外墙装饰等工程量的计算。

土建预算计算顺序总结为了防止漏项、减少重复计算,在计算工程量时应该按照一定的顺序,有条不紊地进行计算。下面分别介绍土建工程中工程量计算通常采用的几种顺序。 1.按施工顺序计算

按施工先后顺序依次计算工程量,即按平整场地、挖地槽、基础垫层、砖石基础、回填土、砌墙、门窗、钢筋混凝土楼板安装、屋面防水、外墙抹灰、楼地面、内墙抹灰、粉刷、油漆等分项工程进行计算。 2.按定额顺序计算

按当地定额中的分部分项编排顺序计算工程量,即从定额的第一分部第一项开始,对照施工图纸,凡遇定额所列项目,在施工图中有的,就按该分部工程量计算规则算出工程量。凡遇定额所列项目,在施工图中没有,就忽略,继续看下一个项目,若遇到有的项目,其计算数据与其它分部的项目数据有关,则先将项目列出,其工程量待有关项目工程量计算完成后,再进行计算。例如:计算墙体砌筑,该项目在定额的第四分部,而墙体砌筑工程量为:(墙身长度×高度-门窗洞口面积)×墙厚-嵌入墙内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构件所占体积+垛、附墙烟道等体积。这时可先将墙体砌筑项目列出,工程量计算可暂放缓一步,待第五分部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及第六分部门窗工程等工程量计算完毕后,再利用该计算数据补算出墙体砌筑工程量。 这种按定额编排计算工程量顺序的方法,对初学者可以有效地防止漏算重算现象。 3.按图纸拟定一个有规律的顺序依次计算 (1)按顺时针方向计算

从平面图左上角开始,按顺时针方向依次计算。如图5.1所示,外墙从左上角开始,依箭头所指示的次序计算,绕一周后又回到左上角。此方法适用于外墙、外墙基础、外墙挖地槽、楼地面、天棚、室内装饰等工程量的计算。

图5.1按顺时针方向计算图5.2按先横后竖,先上后下,先左后右的顺序计算 (2)按先横后竖,先上后下,先左后右的顺序计算

以平面图上的横竖方向分别从左到右或从上到下依次计算,如图5.2所示。此方法适用于内墙、内墙挖地槽、内墙基础和内墙装饰等工程量的计算。 (3)按照图纸上的构、配件编号顺序计算

在图纸上注明记号,按照各类不同的构、配件,如柱、梁、板等编号,顺序地按柱Z

1、Z

2、Z

3、Z 4 …;梁L

1、L

2、L 3 …,板B

1、B

2、B 3 …等构件编号依次计算。如图5.3所示。

图5.3按构、配件编号顺序计算

(4)根据平面图上的定位轴线编号顺序计算

对于复杂工程,计算墙体、柱子和内外粉刷时,仅按上述顺序计算还可能发生重复或遗漏,这时,可按图纸上的轴线顺序进行计算,并将其部位以轴线号表示出来。如位于A轴线上的外墙,轴线长为①~②,可标记为A:①~②。此方法适用于内外墙挖地槽、内外墙基础、内外墙砌体、内外墙装饰等工程量的计算。

第二篇:预算工程量快速计算的方法总结

造价工程师工程量快速计算的基本方法总结

第一节:练好“三个基本功”

练好“三个基本功”包括:提高看图技能;熟悉常用标准图做法;熟悉工程量计算规则,等三个方面。

一、提高看图技能工程量计算前的看图,要先从头到尾浏览整套图纸,待对其设计意图大概了解后,再选择重点详细看图。在看图过程中要着重弄清以下几个问题:

(一)建筑图部分

1、了解建筑物的层数和高度(包括层高和总高)、室内外高差、结构形式、纵向总长及跨度等。

2、了解工程的用料及作法,包括楼地面、屋面、门窗、墙柱面装饰的用料及法。

3、了解建筑物的墙厚、楼地面面层、门窗、天棚、内墙饰面等在不同的楼层上有无变化(包括材料做法、尺寸、数量等变化),以便采用不同的计算方法。

(二)结构图部分

1、了解基础形式、深度、土壤类别、开挖方式(按施工方案确定)以及基础、墙体的材料及做法。

2、了解结构设计说明中涉及工程量计算的相关内容,包括砌筑砂浆类别、强度等级,现浇和预制构件的混凝土强度等级、钢筋的锚固和搭接规定等,以便全面领会图纸的设计意图,避免重算或漏算。

3、了解构件的平面布置及节点图的索引位置,以免在计算时乱翻图纸查找,浪费时间。

4、砖混结构要弄清圈梁有几种截面高度,具体分布在墙体的那些部位,圈梁在阳台及门窗洞口处截面有何变化,内外墙圈梁宽度是否一致,以便在计算圈梁体积时,按不同宽度进行分段计算。

5、带有挑檐、阳台、雨篷的建筑物,要弄清悬挑构件与相交的连梁或圈梁的连结关系,以便在计算时做到心中有数。

目前施工图预算和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主要是围绕工程招投标进行的,工程发标后按照惯例,建设单位一般在三天以内要组织有关方面对图纸进行答凝,因此,预算(或清单)编制人员在此阶段应抓紧时间看图,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作好记录整理。在看图过程中不要急于计算,避免盲目计算后又有所变化造成来回调整。但是对“门窗表”、“构件索引表”、“钢筋明细表”中的构件以及钢筋的规格型号、数量、尺寸,要进行复核,待图纸答凝后,根据“图纸答凝纪要”对图纸进行全面修正,然后再进行计算。

计算工程量时,图中有些部位的尺寸和标高不清楚的地方,应该用建筑图和结构图对照着看,比如装饰工程在计算天棚抹灰时,要计算梁侧的抹灰面积,由于建筑图中不标注梁的截面尺寸,因此,要对照结构图中梁的节点大样计算。再如计算框架间砌体时,要扣除墙体上部的梁高度,其方法是按结构图中的梁编号,查出大样图的梁截面尺寸,标注在梁所在轴线的墙体部位上,然后进行计算。

从事概预算工作时间不长,而又渴望提高看图技能的初学人员,在必要时应根据工程的施工进度,分阶段深入现场了解情况,用图纸与各分项工程实体相对照,以便加深对图纸的理解,扩展空间思维,从而快速提高看图技能。

二、熟悉常用标准图做法在工程量计算过程中,时常需要查阅各种标准图集,实在繁琐,如果能把常用标准图中的一些常用节点及做法,留在记忆里,在工程量计算时,不需要查阅图集就知道其工程内容和做法,这将节省不少时间,从而可以大大提高工作效率。

工程中常用标准图集基本上为各省编制的民用建筑及结构标准图集,而国标图集以采用04G329-3《建筑物抗震构造详图》为最多。在实际工作中,如果经常用到某些标准图中的常用节点及工程做法,就应该留心记下来,诸如标准图中的门窗代号代表的项目名称,预制过梁及预应力空心板代号表示的构件尺寸及荷载等级,楼地面工程中的水泥砂浆楼地面、水磨石楼地面、块料楼地面及踢脚线包括的工程内容及做法,墙柱面一般抹灰的砂浆配合比及厚度,屋面保温及卷材防水的一般做法,墙体拉结筋的节点做法,圈梁、构造柱的节点构造等,只要记住了这些常用节点做法及相应编号,以后在其他工程中再次遇到选用该图集中相同的节点及编号时,勿须查阅图集就可以直接计算。

标准图中的节点及工程做法很多,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全部都记住,但是为了节省计算时间,必须牢记一部分最常用的节点和工程做法,以便加快工程量计算速度。

三、熟悉工程量计算规则及项目划分计算工程量是通过“计算规则”这个平台来进行的,不同的计算规则其项目划分、计量单位、包括的工程内容及计算规定有所不同。计算工程量,根据不同的计价方式应分别采用不同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施工图预算,应按预算定额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应按《计价规范》附录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清单计价,应按消耗量定额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消耗量定额”是从“预算定额”的工、料、机消耗量中移植出来的,因此,二者的项目划分和工程量计算规则是基本相同的(以下二者简称为:定额),但是与《计价规范》附录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不同,其特点区别如下:

1、项目的设置不同定额中的项目一般是按施工工序设置的,包括的工程内容一般是单一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的设置,一般是以一个“综合实体”考虑的,项目中一般包括多项工程内容。比如陕02J01图集中,楼地面工程中的水泥砂浆楼地面“地4”一项,工程做法包括五项内容,按定额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要计算三项(其中两项包括在分项子目中),即:20厚1:2.5水泥砂浆面层(计量单位:m2);60厚C15混凝土(计量单位:m3);150厚3:7灰土垫层(计量单位:m3)。但是,在清单项目计算规则中,这三项只用一个项目表示,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2、项目特征划分不同定额中的项目划分只考虑简单的特征,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划分较细,一般来说,同一分项工程中有多少不同的特征就应该划分多少项目。比如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中,“矩形梁”按定额的计算规定,梁截面只要符合“矩形”这一特征,工程量就可以合并计算,但是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划分,要区分梁的不同截面和梁底标高计算。

3、部分构件的计量单位不同。

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的是综合单价法,项目的综合单价具有明了、直观的特点,因而《计价规范》将部分构件的计量单位按自然计量单位设置;而同一项目,定额为了便于分析工、料、机的消耗量,计量单位一般按物理计量单位设置。比如工程量清单项目中,门窗以“樘”为单位计算,而在定额中则是以“m2”为单位计算。

计算工程量,必须熟悉工程量计算规则及项目划分,要正确区分《计价规范》附录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与定额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及二者在项目划分上的不同之处,对各分部分项工程量的计算规定,计量单位,计算范围,包括的工程内容,应扣除什么,不扣除什么,要做到心中有数。以免在工程量计算时,频繁查阅“计算规则”而耽误时间。

第二节:合理安排工程量计算顺序

合理安排工程量计算顺序,是工程量快速计算的基本前提。一个单位工程按工程量计算规则可划分为若干个分部工程,但每个分部工程谁先计算谁后计算,如果不作合理的统筹安排计算起来就非常麻烦,甚至还会造成一定混乱。比如说,在计算墙体之前如果不先计算门窗工程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那么墙体中应扣除的洞口面积及构件所占的体积是多少就无法知道,这时只有将墙体计算暂停,又回过头来计算洞口的扣除面积和嵌墙构件体积,这种顾此失彼前后交叉的计算方法,不但会降低功效而且极容易出现差错,导致工程量计算不准确。

工程量的计算顺序,应考虑将前一个分部工程中计算的工程量数据,能够被后边其他分部工程在计算时有所利用。有的分部工程是独立的(如基础工程),不需要利用其他分部工程的数据来计算,而有的分部工程前后是有关联的,也就是说,后算的分部工程要依懒前面已计算的分部工程量的某些数据来计算,比如,“门窗分部”计算完后,接下来计算“钢筋混凝土分部”,那么在计算圈梁洞口处的圈过梁长度和洞口加筋时,就可以利用“门窗分部”中的洞口长度来计算。而“钢筋混凝土分部”计算完后,在计算墙体工程量时,就可以利用前两个分部工程提供的洞口面积和嵌墙构件体积来计算。

每个分部工程中,包括了若干分项工程,分项工程之间也要合理组排计算顺序。比如基础工程分部中包括了土方工程、桩基工程、混凝土基础、砖基础等四项,虽然土方工程按施工顺序和定额章节排在第一位,但是在工程量计算时,必须要依序将桩基、混凝土基础和砖基础计算完后,才能计算土方工程,其原因是,土方工程中的回填土计算,要扣除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各项基础体积。如果先计算土方工程,当挖基础土方计算完后,由于不知道埋设的基础体积是多少,那么计算回填土和余土外运(或取土)两项时就会造成“卡壳”。

综合上述:合理安排工程量计算顺序,就是在计算工程量时,将有关联的分部分项工程按前后依赖关系有序的排列在一起,然后进行计算,其目的是为了计算流畅,避免错算、漏算和重复计算,从而加快工程量计算速度。学易网提供

①基础工程→②门窗工程→③钢筋混凝土工程→④砌筑工程→⑤楼地面工程→⑥屋面工程→⑦装饰工程→⑧其他工程

第三篇:装饰预算中其他工程工程量的计算

其他工程工程量的计算

一、清单项目设置及说明

1、其他工程共包括七部分48个项目,项目组成见表。

2、相关问题与说明:

1)厨房壁柜与吊柜:以嵌入墙内者为壁柜,以支架固定在墙上的为吊柜。 2)压条、装饰线等项目已包括在门扇、墙柱面、天棚等项目内的,不得再单独

列项。

3)洗漱台项目适用于石质(天然石材、人造石材)、玻璃等

4)旗杆的砌砖或砼台座、台座的饰面可按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的有关章节另行

列项编码,也可纳入旗杆报价内。

5)美术字不分字体,按大小规格分类,固定方式是指粘贴、焊接、铁钉、螺栓、

铆钉固定

二、清单项目工程量计算

其他工程包括招牌基层、灯箱面层、美术字、压条、装饰条、暖气罩、镜面玻璃、

货架、柜类、拆除等。

1)招牌基层

平面招牌基层,其工程量应区别不同造型,按招牌正立面面积以“m2”计算,复杂

形的凹凸造型亦不增减。

沿雨篷、檐口或阳台走向的立式招牌基层,按平面招牌复杂形执行时,应按展开

面积计算。

箱体招牌和竖式标箱的基层,其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外围体积以“m3”计算。突出箱外的灯饰、店徽及其他艺术装潢等均应另行计算。 广告牌钢骨架其工程量按钢骨架的理论重量以“t”计算。

2)招牌面层

灯箱面层,其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箱体封面的展开面积以“m2”计算。

招牌面层,按相应顶棚面层项目执行,其人工乘以系数0.8。

美术字安装,其工程量区分不同材质和字的最大外围矩形面积,按设计图示数量

已“个”计算。

3)压条、装饰线条,其工程量均按设计图示尺寸长度以“m”计算。

4)暖气罩(包括脚的高度在内)按边框外围设计尺寸以垂直投影面积以“m2”计

算。

5)镜面玻璃安装、洗室木镜箱工程量,按镜面镜箱正立面面积以“m2”计算。

6)塑料镜箱、毛巾环、肥皂盒、金属帘子杆、浴缸拉手、毛巾杆安装工程量,按图示设计数量以“只”或“付”计算。不锈钢旗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旗杆高度“m”计算。大理石洗漱台按设计图示台面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不扣除孔洞面

积)。

7)货架、柜橱类工程量,按照货架、柜橱以正立面的面积,架、柜的高(包括

脚的高度在内)乘以宽以“m2”计算。

8)收银台、试衣间等的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其他矮柜类工程量,按矮柜的设计长度以“m”为单位计算。

9)装饰工程中相关构件拆除工程量,按相应构件制作安装工程量的计算股则执

行。

第四篇:在工程预算里直接费和间接费的计算

直接费由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其他直接费组成。直接费的内容如下:

1.人工费,

指列入概预算定额的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及属于生产工人开支范围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1)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质的津贴(包括副食品补贴、煤粮差价补贴、上下班交通补贴等)。

(2)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指开会和执行必要的社会义务时间的工资,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期间的工资和探亲假期的工资,因气候影响停工的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由行政直接支付的病(六个月以内)、产、婚、丧假期的工资,徒工服装补助费等。

(3)生产工人工资附加费,指按国家规定计算的支付生产工人的职工福利基金和工会经费。

(4)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指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修理费和保健费、防署降温费等。

2.材料费,

指列入概预算定额的材料、构配件、零件和半成品的用量以及周转材料的摊销量按相应的预算价格计算的费用。

3.施工机械使用费,

指列入概预算定额的施工机械台班量按相应机械台班费定额计算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机械使用费,施工机械安、拆及进出场费和定额所列其他机械费。

4.其他直接费,

指概预算定额分项定额规定以外发生的费用,内容包括: (1)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2)夜间施工增加费。 (3)流动施工津贴。

(4)因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而发生的材料二次搬运费。

(5)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指施工、生产所需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检验、试验用具等的购置、摊销和维修费,以及支付给工人自备工具的补贴费。

(6)检验试验费,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费用等,以及技术革新和研究试验费。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设单位要求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对构件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

(7)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费用。

直接费是指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直接耗用于建设工程产品的各项费用的总和。是根据施工图纸结合定额项目的划分,以每个工程项目的工作量乘以该工程项目的预算定额单价来计算的。

间接费由规费和企业管理费组成

(1)规费

①规费的内容

规费是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简称规费)包括: 工程排污费:是指施工现场按规定缴纳的工程排污费。

工程定额测定费:是指按规定支付工程造价(定额)管理部门的定额测定费。 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

其中养老保险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是指按照《建筑法》规定,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建筑安装施工人员支付的意外伤害保险。

②规费的计算

规费的计算按下列公式执行: 规费=计算基数×规费费率

计算基数可采用“直接费”、“人工费和机械费合计”或“人工费”,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是,规费的计算一般按国家及有关部门规定的计算公式和费率进行。

(2)企业管理费

①企业管理费的内容 企业管理费是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费用,包括以下内容:

管理人员工资:是指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劳动保护费等。

办公费:是指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用煤等费用。

差旅交通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离退休、退休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养路费和牌照费等。

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管理部门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等的折旧、大修、危险或租赁费。

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劳动保险费:是指由企业支付给离退休职工的易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职金、六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金、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费用等。

工会经费:是指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工会经费。

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费用。

财产保险费:是指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保险费。 财务费: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种费用。

税金:是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车辆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其他: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等。

②企业管理费的计算

企业管理费的计算主要有两种方法:公式计算法和费用分析法 ③公式计算法

利用公式计算法计算企业管理费的方法比较简单,也是投标人经常采用的一种计算方法,其计算公式为:

企业管理费=计算基数×企业管理费费率 其中企业管理费费率的计算因计算基数不同,分为三种:

以直接费为计算基数:企业管理费率=生产工人年平均管理费/(年有效施工天数×人工单价)×人工费占直接费比例

以人工费和机械费为计算基数:企业管理费率=生产工人年平均管理费/(年有效施工天数×(人工单价+每一工日机械使用费))×100%

以人工费为计算基数:企业管理费率=生产工人年平均管理费/(年有效施工天数×人工单价)×100%

④费用分析法

用费用分析计算企业管理费就是根据企业管理费的构成,结合具体的工程项目确定各项费用的发生额,公式计算法为:

企业管理费=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劳动保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财产保险费+财务费+税金+其他

间接费由规费和企业管理费组成

(1)规费是施工企业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规费主要包括: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和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等五项内容。

(2)企业管理费是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的费用。

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1、直接费用:

指企业为生产某一定种类和一定数量的产品所发生的成本费用。包括直接材料费和直接人工费。

(1)直接材料:指直接用于产品生产,构成产品实体的原料、主要材料、外购半成品及有助于产品形成的辅助材料和其他直接材料。

(2)直接人工费:指直接参加产品生产的工人工资以及按生产工人工资总额和规定的比例计算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2、间接费用:

是指不能直接计入产品生产成本的费用。 制造费用是最主要的间接费用,它核算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包括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和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机物料消耗、劳动保护费等。

直接费用包括:

1、耗用的人工费用

2、耗用的材料费用

3、耗用的机械使用费

4、其他直接费用,包括有关

间接费用的分摊方法主要有:

1、人工费用比例法

2、直接费用比例法

第五篇:科技部科技计划课题预算评估评审规范

国科发财字〔2006〕99号

第一条 为了提高科技部归口管理的国家科技计划课题(或项目,以下统一简称为“课题”)预算管理的科学性,推进和规范课题预算评估评审工作,明确相关各方职责,保证预算评估评审活动质量,充分发挥评估评审活动对课题预算决策的咨询作用,根据《关于国家科研计划实施课题制管理的规定》和《国家科研计划课题评估评审暂行办法》精神,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预算评估是指科技部或其授权的单位(以下简称“管理部门”)在审定课题预算前,按照专业化的原则,委托具有科技评估能力的单位(以下简称“评估机构”),按照规范的程序和公允的标准对课题预算进行的专业化咨询和评判活动。

预算评审是指管理部门在审定课题预算前组织评审专家组,由专家组按照规范的程序和公允的标准对课题预算进行的咨询和评判活动。

第三条 科技部归口管理的国家科技计划课题,应引入预算评估评审机制,建立课题立项与预算评估评审之间既相互衔接、又相互制约的机制。因重大自然灾害、突发重大疾病疫情等需要紧急决策的国家特殊目标的课题,可不进行预算评估评审,但必须建立严格的内部决策审批程序,由条件财务司商业务管理司提出预算安排建议,报部务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第四条 预算评估评审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对课题申报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评价,目的是为管理部门对课题预算决策提供咨询。预算评估评审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并自觉接受有关方面的监督。

第五条 课题预算评估评审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分级组织实施。科技部主要负责预算评估评审工作制度和程序的制定、对评估评审过程和结果的检查和监督、财务专家库队伍建设以及预算评估评审信用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 专项经费1000万元以上重大课题原则上采取预算评估的方式,由科技部条件财务司组织;专项经费1000万元以下的课题一般采取预算评审的方式,由承担科技计划过程管理工作的相关部属事业单位或科技部授权的其他单位(以下简称“评审组织单

位”)组织。预算评审工作可以在课题立项工作完成后开展,也可与课题立项评审工作同时进行,但必须出具单独的预算评审意见,保证其独立性。

第七条 管理部门应逐步建立评估评审机构信用记录和动态调整机制,促进评估评审机构的良性发展,保障预算评估评审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八条 评估评审专家是课题预算评估评审工作的重要支撑,应大力加强财务专家队伍建设,逐步建立统一的预算评估评审财务专家库,动态更新和调整评估评审专家,并加强对专家的培训工作。

第九条 预算评估评审应坚持以下要求:

(一)政策相符性。课题预算应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科技经费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如有关预算科目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等方面的具体规定。

(二)目标相关性。课题预算应以任务目标为依据,预算支出应与研究任务紧密相关,预算的总量、强度与结构等应符合研究任务的规律和特点。

(三)经济合理性。参照国内外同类研究开发活动的状况以及我国的国情,课题预算应与同类科研活动的支出水平相匹配,材料、设备费等支出应与市场同类产品一般价格水平相匹配,在考虑技术创新风险和不影响研究任务的前提下,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第十条 预算评估评审的主要依据是课题正式申报的预算书、计划任务书以及在评估评审过程中采集的其他信息。

第十一条 预算评估评审的主要内容包括预算来源和支出的总量、比例结构、人均强度以及与预算支出相应的实物量等方面的合规性、合理性。

人员费:重点审核列支人员费是否符合有关标准及相关管理规定,课题组成员从专项经费预算中列支人员费的合理性,参与课题研究的流动人员列支人员费的情况。

设备费:重点审核仪器设备预算与课题研究内容的相关性、仪器设备共用共享情况,符合《中央级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联合评议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按其规定执行。国际合作与交流费:重点审核国际合作与交流费预算与课题研究任务的相关性,压缩一般性出国考察任务。

间接费用:重点审核列支间接费用是否符合相关管理规定,依托单位提供的各种支

撑条件与课题研究任务的相关性。

协作研究支出:协作研究支出应严格控制,必须以课题任务书中明确列示的协作研究任务为依据。重点审核协作研究支出与任务内容的相关性及开支合理性。

对材料费、测试化验费等业务性支出,重点审核各项支出内容是否存在交叉重复,支出标准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公允性原则,支出结构和总量是否符合经济合理性原则等。

第十二条 预算评估活动包括形式评估、基本评估、重点评估和报告形成与提交四个基本程序。

(一)形式评估。评估机构接受委托,受理委托方提供的待评课题的材料,依据相关管理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核查,包括材料的完备性和规范性、关键数据的一致性与平衡关系等。

(二)基本评估。评估机构对课题预算的政策相符性、目标相关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分析与评价,形成基本评估结论。如果还存在疑难问题,则启动重点评估程序,否则,进入报告形成和提交阶段。

(三)重点评估。本程序为非强制程序,当课题预算存在问题较多或分析判断难度较大时,启动本程序。评估机构根据课题的具体情况,确定重点评估的内容和方法,如对申请购置的大型设备进行专题论证,对重点问题深入咨询调研或组织答辩等。

(四)报告形成和提交。评估机构综合上述工作,形成预算评估正式报告提交给委托方。

第十三条 预算评审活动主要包括以下基本程序:

(一)材料核查。评审组织单位受理课题预算申报材料,依据相关管理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核查。

(二)聘请评审专家。评审组织单位按规定遴选评审专家,并将专家名单报科技部条件财务司备案。在聘请评审专家时应向专家阐明评审的目的、任务与要求、行为准则,对有关评审内容和课题背景作必要的介绍与说明,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费用。

(三)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评审组织单位召开专家评审会,由专家组对课题预算

进行评审,形成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评审会由专家组组长主持。专家组依据预算申报材料,对课题预算的合规性、合理性进行讨论与评价;每个专家独立填写专家意见表;专家组集中讨论评议,专家组组长综合整理各个专家的意见,形成专家组集体评审意见,完成正式的评审报告,并向专家组所有成员和评审机构代表宣布专家组评审意见。

根据课题预算规模、预算复杂程度等具体情况,在预算评审过程中,可以要求课题组对预算情况进行陈述,并对专家组的疑问进行答辩。但在专家组评审的其他程序,课题组人员应回避。

(四)报告提交。评审专家组向评审组织单位提交评审报告及各专家的评审意见,评审组织单位汇总形成正式评审工作报告,并对评审活动的重要内容进行记录存档。

(五)与课题立项评审合并开展的预算评审工作,应保证评审专家组中包括不少于两名财务专家,专家组在评审过程中应设置专门的环节对课题预算进行评议,并出具单独的预算评审意见。

第十四条 单独开展预算评审工作时,评审专家的群体组成应配置合理,专业具有针对性和互补性。专家组应包括熟悉课题研究内容的技术专家和熟悉财政财务政策的财务专家以及管理专家,每个课题的评审专家总人数不得少于5人,并且为单数,来自相同单位的专家不得超过2人。

第十五条 建立评估评审活动的质量控制体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预算评估评审活动的质量。建立预算评估评审结果复核机制,课题负责人或依托单位对预算评估评审结果存在重大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核,复核工作由条件财务司组织。

第十六条 预算评估评审的正式结果为预算评估评审报告,在评估评审活动结束时提交。评估评审机构有义务对管理部门解释评估评审报告。

第十七条 评估评审报告内容描述应明确、具体和充分。除包括评估评审结论外,还应对评估评审活动的目的、范围、依据、方法等主要内容进行说明;预算数据应满足平衡关系,数据调整意见应与文字意见相符;较大幅度预算调整等重大问题必须在评估评审报告中反映。评审报告中除体现评审专家组的一致意见外,还必须对评审专家的不

同意见作出说明,并将各评审专家的意见作为附件附于评审报告后面。

第十八条 评估报告必须经过评估主持人和评估机构负责人的审查,正式评估报告上必须有评估机构负责人签字以及评估机构公章。评审报告上必须有评审专家组组长的签字以及专家组全体成员名单。评审组织单位提交的工作报告,必须加盖单位公章。第十九条 管理部门及工作人员、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评估评审专家、课题依托单位及课题负责人等预算评估评审相关各方的行为准则与规范,按《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评审行为准则与督查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预算评估评审工作经费从计划管理费中列支,开支标准按照《科技部科技计划管理费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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