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

2023-03-10

第一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倡议书

全镇广大干部群众:

环境卫生关系你我的健康。整治环境卫生是保护生态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建设美丽乡村的必然要求,也是广大干部群众的美好愿望和应尽责任。目前,农村的水质恶化、垃圾污染等问题日益突出,长此以往将严重影响我们的生产生活,危害我们的健康。全镇广大干部群众都要引起高度重视和警觉,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争做环境卫生保洁员、文明行为宣传员、环境卫生监督员,把家乡建设成为“庭院绿化、沟渠净化、道路亮化、村庄美化”的新家园。根据中央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和省市区关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卫生整治三年行动方案,镇党委、政府倡议如下:

1、争当环境卫生保洁员。广大群众要认真履行维护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的责任义务,自觉搞好庭院卫生及公共卫生,不乱倒垃圾、污水、渣土和废弃物,做好门前“三包”,自觉将自家的室内外和伙场盘子打扫清理干净;自觉将农膜和滴灌水带等清理;实行垃圾分类处理,废品回收,废物利用,保护再生资源,尽量避免使用一次性用品;爱护花草树木,保护水源,畜禽养殖实行“零排放”,减少环境污染;自觉维护公共卫生,爱护公共设施,支持公益事业。

2、争当文明行为宣传员。广大群众要提高对人居环境整治及清洁家园行动的认识,积极宣传环境卫生整治的意义作用,动员家庭成员和其他群众参与卫生整治清洁家园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争当环境卫生监督员。广大群众要对乱倒垃圾、乱张乱贴、乱停乱放等损害环境卫生的行为进行劝导、举报和制止,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管,共同创造整洁、舒适、文明的居住生活环境。

美化家园,靠你靠我靠大家,人居环境卫生整治行动,人人有责,家家受益。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发挥主人翁精神,坚持不懈,全民参与清洁家园行动,建设美丽新家园,谱写实力、活力、魅力新篇章,让我镇的明天更加光辉灿烂美好。

第二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大力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同时,我国农村人居环境状况很不平衡,脏乱差问题在一些地区还比较突出,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和农民群众期盼还有较大差距,仍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短板。为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顺应广大农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期待,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为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地理、民俗、经济水平和农民期盼,科学确定本地区整治目标任务,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做到干净整洁有序。有条件的地区可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持续推进,不搞一刀切。确定实施易地搬迁的村庄、拟调整的空心村等可不列入整治范围。

——示范先行、有序推进。学习借鉴浙江等先行地区经验,坚持先易后难、先点后面,通过试点示范不断探索、不断积累经验,带动整体提升。加强规划引导,合理安排整治任务和建设时序,采用适合本地实际的工作路径和技术模式,防止一哄而上和生搬硬套,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注重保护、留住乡愁。统筹兼顾农村田园风貌保护和环境整治,注重乡土味道,强化地域文化元素符号,综合提升田水路林村风貌,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保护乡情美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

——村民主体、激发动力。尊重村民意愿,根据村民需求合理确定整治优先序和标准。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动员村民投身美丽家园建设,保障村民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强化村民环境卫生意识,提升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

——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合理确定投融资模式和运行管护方式,推进投融资体制机制和建设管护机制创新,探索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确保各类设施建成并长期稳定运行。 ——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强化地方党委和政府责任,明确省负总责、县抓落实,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地方投入力度,强化监督考核激励,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作、高效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

(三)行动目标。到2020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

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等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基本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村容村貌显著提升,管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中西部有较好基础、基本具备条件的地区,人居环境质量较大提升,力争实现90%左右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左右,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管控,村内道路通行条件明显改善。

地处偏远、经济欠发达等地区,在优先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基础上,实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统筹考虑生活垃圾和农业生产废弃物利用、处理,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有条件的地区要推行适合农村特点的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方式。开展非正

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重点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工业污染“上山下乡”。

(二)开展厕所粪污治理。合理选择改厕模式,推进厕所革命。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以及其他环境容量较小地区村庄,加快推进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治理。其他地区要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普及不同水平的卫生厕所。引导农村新建住房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人口规模较大村庄配套建设公共厕所。加强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将厕所粪污、畜禽养殖废弃物一并处理并资源化利用。

(三)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根据农村不同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程度、污水产生规模,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鼓励采用生态处理工艺。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

(四)提升村容村貌。加快推进通村组道路、入户道路建设,基本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因地制宜选择路面材料。整治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消除私搭乱建、乱堆乱放。大力提升农村建筑风貌,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民族特点。加大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力度,弘扬传统农耕文化,提升田园风光品质。推进村庄绿化,充分利用闲置土地组织开展植树造林、湿地恢复等活动,建设绿色生态村庄。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推进卫生县城、卫生乡镇等卫生创建工作。

(五)加强村庄规划管理。全面完成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或修编,与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村土地利用规划、农村社区建设规划等充分衔接,鼓励推行多规合一。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实施,做到农房建设有规划管理、行政村有村庄整治安排、生产生活空间合理分离,优化村庄功能布局,实现村庄规划管理基本覆盖。推行政府组织领导、村委会发挥主体作用、技术单位指导的村庄规划编制机制。村庄规划的主要内容应纳入村规民约。加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建立健全违法用地和建设查处机制。

(六)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明确地方党委和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运行管理单位责任,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鼓励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城乡垃圾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推行环境治理依效付费制度,健全服务绩效评价考核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村“工匠”带头人等承接村内环境整治、村内道路、植树造林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组织开展专业化培训,把当地村民培养成为村内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重要力量。简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降低建设成本,确保工程质量。

三、发挥村民主体作用

(一)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强化党员意识、标杆意识,带领农民群众推进移风易俗、改进生活方式、提高生活质量。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充分运用“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机制,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公示制度,保障村民权益。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依法盘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空闲农房及宅基地等途径,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营造清洁有序、健康宜居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建立完善村规民约。将农村环境卫生、古树名木保护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通过群众评议等方式褒扬乡村新风,鼓励成立农村环保合作社,深化农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明确农民维护公共环境责任,庭院内部、房前屋后环境整治由农户自己负责;村内公共空间整治以村民自治组织或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主要由农民投工投劳解决,鼓励农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全程参与农村环境整治规划、建设、运营、管理。

(三)提高农村文明健康意识。把培育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发挥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等组织作用,鼓励群众讲卫生、树新风、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乱贴等不文明行为。提高群众文明卫生意识,营造和谐、文明的社会新风尚,使优美的生活环境、文明的生活方式成为农民内在自觉要求。

四、强化政策支持

(一)加大政府投入。建立地方为主、中央补助的政府投入体系。地方各级政府要统筹整合相关渠道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合理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中央财政要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地方政府依法合规发行政府债券筹集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所获土地增值收益,按相关规定用于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和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村庄整治增加耕地获得的占补平衡指标收益,通过支出预算统筹安排支持当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创新政府支持方式,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工代赈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通过发放抵押补充贷款等方式,引导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依法合规提供信贷支持。鼓励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商业银行扩大贷款投放,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支持收益较好、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农村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积极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建设农村人居环境设施。

(三)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鼓励各类企业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污水处理项目。引导有条件的地区将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特色产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有机结合,实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人居环境改善互促互进。引导相关部门、社会组织、个人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等形式,支持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倡导新乡贤文化,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四)强化技术和人才支撑。组织高等学校、科研单位、企业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关键技术、工艺和装备研发。分类分级制定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技术指南,编制村容村貌提升技术导则,开展典型设计,优化技术方案。加强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人员技术培训,加快培养乡村规划设计、项目建设运行等方面的技术和管理人才。选派规划设计等专业技术人员驻村指导,组织开展企业与县、乡、村对接农村环保实用技术和装备需求。

五、扎实有序推进

(一)编制实施方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在摸清底数、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抓紧编制或修订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省级实施方案要明确本地区目标任务、责任部门、资金筹措方案、农民群众参与机制、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等内容。特别是要对照本行动方案提出的目标和六大重点任务,以县(市、区、旗)为单位,从实际出发,对具体目标和重点任务作出规划。扎实开展整治行动前期准备,做好引导群众、建立机制、筹措资金等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要在2018年3月底前完成实施方案编制或修订工作,并报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核。中央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指导,并将实施方案中的工作目标、建设任务、体制机制创新等作为督导评估和安排中央投资的重要依据。

(二)开展典型示范。各地区要借鉴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等经验做法,结合本地实践深入开展试点示范,总结并提炼出一系列符合当地实际的环境整治技术、方法,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建设和运行管护机制。中央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引导各地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建成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市、区、旗)、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市、区、旗),加强经验总结交流,推动整体提升。

(三)稳步推进整治任务。根据典型示范地区整治进展情况,集中推广成熟做法、技术路线和建管模式。中央有关部门要适时开展检查、评估和督导,确保整治工作健康有序推进。在方法技术可行、体制机制完善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财力和工作实际,扩展治理领域,加快整治进度,提升治理水平。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中央部署、省负总责、县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中央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出台配套支持政策,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省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负总责,要明确牵头责任部门、实施主体,提供组织和政策保障,做好监督考核。要强化县级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对实施效果负责。市地级党委和政府要做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乡镇党委和政府要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各地在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等相关项目时,要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筹考虑、同步推进。

(二)加强考核验收督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以本地区实施方案为依据,制定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以县为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作为相关市县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省级实施方案及明确的目标任务,定期组织督导评估,评估结果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通报省级政府,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将农村人居环境作为中央环保督察的重要内容。强化激励机制,评估督察结果要与中央支持政策直接挂钩。

(三)健全治理标准和法治保障。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技术、施工建设、运行维护等标准规范。各地区要区分排水方式、排放去向等,分类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排放标准。研究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立法工作,明确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基本要求、政府责任和村民义务。鼓励各地区结合实际,制定农村垃圾治理条例、乡村清洁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四)营造良好氛围。组织开展农村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光荣榜等活动,增强农民保护人居环境的荣誉感。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广泛宣传推广各地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梯次推动乡村山水林田路房整体改善

——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人就《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答记者问

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确定的重要任务之一。5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正式公布,聚焦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等重点领域,梯次推动乡村山水林田路房整体改善。针对方案中的重要内容,记者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让农民群众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 出台方案有何重要意义?

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近年来,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但我国农村人居环境状况还很不平衡,“脏乱差”问题在一些地区还比较突出。出台这一方案,就是要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稳步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治理,让农民群众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为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方案的重点是什么?

从当前全国大部分农村地区看,人居环境矛盾最突出的就是垃圾污水带来的环境污染和“脏乱差”问题。方案聚焦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等重点领域,集中实施整治行动。

其中,垃圾治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进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着力解决农村垃圾乱扔乱放的问题;污水治理的主要任务是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开展卫生厕所建设改造和粪污治理,普及不同水平的卫生厕所,因地制宜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着力解决农村污水横流、水体黑臭等问题;村容村貌提升的主要任务是以通村组道路、入户道路为重点,基本解决农村通行不便、道路泥泞的问题,同时推进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整治,加强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全国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如何做到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是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一条基本原则。

基本要求是做到干净整洁有序。有条件的地区可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条件尚不具备的地区可根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持续推进,不搞“一刀切”。确定实施易地搬迁的村庄、拟调整的空心村等可不列入整治范围。

方案明确了分区域的目标要求: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等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基本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村容村貌显著提升,管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中西部有较好基础、基本具备条件的地区,人居环境质量较大提升,力争实现90%左右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左右,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管控,村内道路通行条件明显改善;地处偏远、经济欠发达等地区,在优先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基础上,实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

鼓励各类企业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如何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资金投入? 方案主要明确了以下渠道:

一是建立地方为主、中央补助的政府投入体系。

二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支持收益较好、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农村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

三是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鼓励各类企业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激发农民建设美丽家园的自觉性、主动性 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成后如何管理运营?

要着力健全村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激发农民建设美丽家园的自觉性、主动性。

第一,加强村庄规划管理。全面完成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或修编,鼓励推行多规合一。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实施。村庄规划的主要内容应纳入村规民约。

第二,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

第三,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强化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将农村环境卫生要求纳入村规民约,鼓励成立农村环保合作社,明确农民维护公共环境责任。

如何确保方案提出的目标任务有效落实?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地方党委和政府责任,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作、高效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

二是明确实施步骤。各省区要在摸清底数、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抓紧编制或修订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有序启动。

三是加强考核验收督查。

第三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工作方案五篇

【篇一】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合冬春爱国卫生运动,根据《**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工作案》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和全国爱卫办《关于开展冬春爱国卫生运动助力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县爱卫办工作安排,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着力破解农民群众村庄环境卫生难题,充分激发农民群众“自己的事自己办”的自觉性,营造各方参与、共建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行动目标

以清洁村庄助力疫情防控为主题,通过整治行动,着力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实现村庄内垃圾不乱堆乱放、污水乱泼乱倒现象明显减少、粪污无明显暴露、杂物堆放整齐、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村庄环境清爽有序、村容村貌明显提升、村规民约普遍形成、清洁长效机制逐步建立、村民清洁卫生文明意识普遍提高。

三、行动原则

(一)加强工作安排部署。

镇成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任专项小组组长,整治办工作人员为成员,负

责做好村庄清洁行动的部署动员、督促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鼓励群团组织、社会力量等参与村庄清洁行动。

(二)组为单位、农民主体。

坚持群众路线,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以组为单位组织实施“村庄清洁行动”。村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做好“村庄清洁行动”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工作,充分调动农民群众自觉性,培养形成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主动投身“村庄清洁行动”。

(三)教育引导、移风易俗。

坚持环境整改与转变观念相结合,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引导农民群众转变观念,改变传统不良生活习惯,培养农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四、工作内容

针对当前影响农村环境卫生的突出问题,从2021年元月中旬至4月下旬,集中力量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掀起全民关心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村庄清洁行动的热潮。

(一)清理农村生活垃圾。

着力完善“户分类、村收集、镇处理”体系,逐步实现行政组专职保洁员全覆盖。着重清理村庄农户房前屋后和村巷道杂草杂物、积存垃圾,全面治理河岸垃圾、公共活动场所周边及沿村公路和村道沿线散落垃圾等,彻底整治“垃圾山”“死角垃圾”等突出问题。

(二)清洁农村黑臭水体。

清淤治理农村水井、水塘、小河沟、臭水沟等,全面清理水面漂浮垃圾,着力恢复和拓展水域功能、改善水环境。引导农民群众规范排放生活污水,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常识,提高农民群众生活污水综合处理和利用能力。

(三)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

大力清理随意丢弃的病死畜禽尸体、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农作物秸秆等农业生产废弃物,严格按照规定处置,积极推进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规范村庄畜禽散养散放行为,从源头上有效遏制粪污乱堆乱放、乱排乱倒现象,力控畜禽养殖粪污影响村庄环境。

(四)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

加大卫生防疫、健康生活等宣传教育力度,发挥文明村规民约规范村民行为作用,激励引导村民转变观念,培养良好卫生意识,改变不良生活习惯,从源头上遏制垃圾乱丢乱扔、污水乱泼乱倒、柴草乱堆乱积、墙壁乱涂乱画、农机农具乱停乱放等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现象和不文明行为。

(五)不断提升村容村貌。

总结推广“小规模、组团式、微田园、生态化”模式,开展乡村道路、农田林网和村内公共空间的绿化美化。整治农户院落环境,保持庭院地面平整无积水、物品堆放有序、无裸露垃圾、无禽畜粪污。大力发展庭院经济,将改善院落环境和发展休闲旅游紧密结合。

五、工作部署

(一)宣传发动。

充分发挥广播、网络等媒体作用,大力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的意义目的、行动方案、成效成果。采取行之有效的形式,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集中整治。

按照“五清”工作内容,实施村庄清洁行动,在实施过程中,要按照有关规定就近妥善处置清理收集的垃圾、淤泥等污染物,相关责任单位要做好农业生产废弃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处置工作,禁止随意焚烧、堆放垃圾和随意处理淤泥等,不得随意填埋河沟池塘等水域,防止出现次生问题和二次污染。

(三)持续推进。

坚持抓紧抓实、善作善成,阶段部署、滚动实施。针对突出问题,结合当地实际和民俗特点,由易到难,有序安排,扎实推动,促进村庄清洁工作常态化。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居)和场镇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清洁村庄行动对新冠肺炎疫情和其他传染病防控的重要作用,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工作专项小组领导下,统筹推进全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村(居)要根据辖区实际主动作为,切实抓好村庄清洁行动组织实施工作。要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地见效和任务圆满完成。

(三)建立监管机制。

建立“群众事群众抓、群众参与、群众监督”工作机制,设立公开电话、投诉信箱等,接受群众咨询、举报、监督,对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复核和回应。全镇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村庄公共环境保洁制度,推动形成民建、民管、民享的长效机制,着力完善村规民约,明确村民维护村庄环境的责任和义务,切实增强农民群众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培养形成良好的卫生意识和生活习惯。

【篇二】

根据中央和省、市、县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共七个部分。

一、工作目标

以达到省、市整治工作验收标准为基本目标,全力争先。具体要求为:镇域范围所有村(社区)全域整治达标;打造两纵一横(注插线、华注线、S202)示范带,示范带全面见净、见绿、见新;争创两个县级示范村;社区墟场洁净有序。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抓、部门联动。

镇党委、政府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作为重大实事,牵头管总。制定三年攻坚方案,细化具体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各部门发挥职能作用,综合施策,整体联动,形成合力。

(二)村组主推、农民主体。

充分发挥村级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人民群众主力军作用,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引导群众,积极投身到人居环境整治,清洁家园的行动中来,创造自己的美好生活。

(三)因地制宜、实事求是。

根据乡村特色、人情地貌、群众习惯,搞好调查研究。因地制宜制定每个村(社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确定分期实施工作任务。

(四)建章建制,长效管理。

通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摸索总结适应农民、具有操作性和约束力的长效管理办法和体制机制。加强对农民群众的宣传教育,引导农民群众转变观念,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形成爱集体、爱家园、爱整洁、讲文明的良好习惯和行动自觉。

三、组织机构

**

各小组集中行动工作方案由组长牵头制定。

四、达标要求

(一)通畅洁净。

镇域内各村(社区)主干道路通畅,联接到组到户;村居地面、房前屋后、田园庭落干净整洁;农具、工具等堆放整齐;废弃用品、物料、瓶袋有专门堆放收拾场地。

(二)水清岸绿。

建立镇级、村级河湖港库塘长制,清理水域垃圾及污染物,合理控制浮生植物,清理人畜粪污、工业污水排放,达到水域清洁、坡岸绿美的效果。

(三)规范有序。

全面拆除“四类房”,彻底清除偏杂屋,重点治违治乱;规范村民建房,引导集中建房,重点建设美丽乡村示范点。

(四)绿化美化。

大力破除脏、乱、杂,装扮庭院、美化人居,提升绿色植被覆盖率,主干道路、庭前屋后,见缝栽绿,达到90%以上的村居绿化率。

(五)管理有效。

创新基层治理模式,不断完善村规民约,巩固治陋文明成果,建立卫生保洁、平安创建、党建治理等工作制度,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五、主要任务

(一)大力开展拆违拆“偏”

1、完善村庄规划编制,实现乡村规划全覆盖。

2、彻底开展治违拆违拆偏集中行动,拆除“四类房”,努力提升村容村貌。

3、按照“规划先行,先批后建、按图建房、适度集中”原则,全面规范村民建房。安全垸外停止建房审批。镇域内所有建设由镇规划委员会负责审批。

(二)大力整治农村环境卫生

1、配齐村(社区)保洁员队伍。按农村人口数2‰标准配置环境卫生保洁员,实行分区域包干负责、每月评比、奖优罚劣的管理制度。保持保洁员队伍相对稳定,要选择责任心强、工作扎实、身体健康的同志担任。

2、完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每户有完整垃圾池,量大的主要墟场、路口配备足额的垃圾桶、垃圾箱。每村建立1个垃圾回收站、集镇建立垃圾中转站、压缩站,增大垃圾转运能力。推行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集中处理的垃圾清运模式,强化垃圾分类处理和资源的合理利用。

3、建立环境卫生整治有效机制。做到有专人负责管、有专项经费支持、有整套管理制度、有群众为主的自治模式。

4、达到整洁干净的自然常态。通过户参与、月评比、季公布,使农户房前屋后干净整洁;主要道路洁净通畅、无裸露垃圾、无白色污染、无黑臭水体、无污水横流;全域无空中垃圾;公路沿线不新葬坟,以绿遮丑。

(三)大力进行沟港清洗疏浚

1、严格落实主沟主渠、河湖长责任制。对镇级渠道、村级主沟主渠实行河湖长责任制,建立沟渠管理长效机制,确保沟渠水清无杂,保持常年清洁。

2、加大对主沟主渠清洗疏浚力度。通过河道清淤疏洗,清除水生杂草、飘浮物,保持沟渠岸绿水清,实行长年管护。

(四)大力加强粪污治理

1、对于分散养殖户,加强粪污排放基础条件改善,坚决杜绝露天养殖及乱排乱放。

2、对于规模养殖户,严格按照环保要求,落实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3、大力推行农户改厕及污水处理。卫生厕所普及率达100%,生活污水处理率达85%。

(五)大力美化镇容村貌

1、着力集镇墟场清洁行动。全力整治脏、乱、杂。打造整洁有序特色小镇新形象。

2、着力村居植绿提质。大力开展植树造林集中行动,使村(社区)绿化率达到90%以上。

3、着力美丽村庄、美丽屋场、美丽庭院建设。创建一批穿衣戴帽美丽乡村示范点。

(六)大力创新体制机制

1、探索以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推动人居环境整治的工作方法。

2、进一步巩固治陋标兵乡镇成果,严格执行无鞭限塑禁令,形成风清气正、崇尚节俭的良好乡风。

3、进一步深化以“党建+”为引领的“四位一体”基层治理模式。

4、进一步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及人居环境整治管理机制,使农民群众逐步养成良好的习惯。

六、实施步骤

(一)动员培训。

2月底前,全面摸清各村(居)人居环境整治任务底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任务清单,逐级开展动员培训,细化工作任务,制定考核细则。

(二)加大宣传。

层层召开会议,逐级传达学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会议精神;通过召开广播会,印发资料,出动宣传车,利用微信平台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意义、目标、任务等,使农民群众家喻户晓,妇孺皆知。

(三)集中行动。

3至7月份,突出开展拆违拆偏集中行动、植绿提质集中行动、净水扫障集中行动、洁净庭院创建活动。全面完成“三清理、四拆除、三提升”工作任务。

(四)总结评比。

对人居环境整治、清洁村(居)工作,实行总结讲评,打分排队。对工作任务落实滞后、问题突出的单位挂牌督办,对开展

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先进单位,推介典型、总结经验,持续推进。

七、保障及奖罚

(一)加大投入。

镇对村(社区)的支持力度不减,形成常态;村(社区)争项争资,用于人居环境整治,镇政府在资金审批上予以支持,其他挪项决不允许;按照市、县政策规定引导群众集资投劳,鼓励乡贤参与支持;实行上级转移支付平衡,支持创优争先。

(二)加强力量。

明确各村(社区)总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亲自管,成立专门工作组负责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插旗好媳妇”要纳入工作组。村(社区)保洁员由镇指挥部统一考核,保洁员工资中10%用于绩效考核;成立卫生保洁理事会,有专门保洁制度,建立村干部包组、党员联户的监督体系。

(三)加强督查。

要强化办点干部、各成员单位、村(社区)干部的责任,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开展常态督查、一月一讲评、一月一排名、一月一通报、一月一问责、一月一整改,并实行公开曝光;镇督查办将随时督查通报干部到岗到位情况,每月讲评结果全镇公示,公示到村、到组、到户、到责任人;各村(社区)坚决不允许空中垃圾(电杆、灯杆、树杆宣传广告等)存在,发现后不按时拆除的一次处以30元罚款;以扎实作风、严厉手段狠抓干部工作责任到位、狠抓干部作风到位、狠抓干部工作成效到位。凡镇督查办通报发现的问题,必须立行立改,第一次发现未整改进行通报、第二次发现未处理罚款50元,第三次发现未到位罚款500元,并启动问责程序。

(四)比拼竞赛。

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月评比竞赛,对排名最末的村(社区)主职进行约谈,大会表态,办点干部依次表态;连续两次排名最末的单位,镇安排干部主持工作,村(社区)主职专抓人居环境整治,办点干部停岗驻村参与整治工作;连续三次排名最末的办点干部、总支书记、村主任采取停岗学习等组织措施。

(五)加大奖励。

整体验收达标,综合考核排队,制定标准,对优秀村(社区),优秀镇、村干部予以重奖;同时对洁净庭院、优秀保洁员进行表彰。

(六)考核细则按照分线分块负责,指挥部汇总的原则确定。

具体另行研究决定。

(七)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归指挥部。

【篇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和乡村办〔**〕25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农”领域短板,我镇定于从8月开始在全县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对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要求,对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任务,集中利用100天左右时间,进一步强弱项、补短板、增优势,通过在全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行动”,基本实现80%以上村庄达到干浄整洁村标准、40%以上行政村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三联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的目标任务。

二、时间安排

**年8月23日-**年12月1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8月下旬)。

各村要围绕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迅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严格按照上级考核指标要求,找出农村境整治工作方面短板、缺项、弱项,摸清底数,明确重点工作任务和时间进度安排,建立工作台账。

(二)集中行动阶段(**年8月下旬至**年11月1日)。

根据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落实责任主体,发动全社会力量,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扎实推进今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工作,基本完成今年各项工作任务。

(三)现固提高阶段(**年11月1日至12月1日)。

进一步查找问题和薄弱环节,整改不足,补齐短板,不断提升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抓好国务院大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各村要针对国务院在我市大检查反馈的问题开展自查行动,举一反三,全面梳理仍未整改的短板,在全域范围内开展拉网式排查,把反馈的问题全面整改落实到位,积极抓好工作推进;要建立长效管护机制,从制度上遏制新的问题再发生,在今年10月中旬前完成整改工作。

(二)开展村庄人居环境整治。

按照“应拆尽拆”原则,加快农村泥砖房清理整治行动速度,力争在**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农村无人居住破旧泥砖房、“一户多宅”(建新房不拆旧房)原有泥砖房清拆任务。巩固提升

“三清三折三治”工作,已完成“三清三拆三整治”基础任务的村,开展“三建立三开展三实行”,建立“门前三包”制度,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对村容村貌进行绿化、美化、亮化,巩固提升整治效果。**年10月底前,全域基本完成环境综合整治。

(三)抓好示范创建。

扎实推进三联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60%以上自然村基本达到美丽宜居以上标准,加快实现“后进”变“先进”。健全农房建设管控工作机制,强化规划设计管控,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原则。

(四)推进生活垃圾处理。

各村按照“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统筹建设村庄垃圾收集点,完善村、户收运系统。**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各村按要求配备保洁员人数,全面做好日常环卫工作,村庄保洁覆盖面和垃圾处理率达到100%,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比例达35%和资源化利用比例达20%,不断提高垃圾有效处理水平。

(五)推进生活污水处理。

按照高效利用、简便适用原则,对已完成雨污分流管网工程,要全面排查农户污水是否基本收集,建立长效管护机制,防止设施“晒太阳”。大力推进雨污分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率基本达到40%。

(六)推进村道和村内道路硬化。

按照“四好农村路”原则,全面推进自然村村内道路硬化基础设施建设,**年10月底前,自然村基本完成村内道路硬化,通100人以上自然村基本完成村道路面硬化,乡镇通行政村公路达到安全通客车条件,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

(七)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加快推进“厕所革命”,按照《农村三格式户厕建设技术规范》《农村三格式户厕运行维护规范》《农村集中下水道收集户厕建设技术规范》3项国家标准做好农村厕所建设和改造工作。**年9月底前,全面消除旱厕,10月底前,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基本普及、基本完成**年农村公厕建设计划。同步做好污水处理衔接,厕所粪污基本得到有效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同时,抓好完善台账的工作,按“一户一档”、“一村一册”的要求,对农村户厕及农村公厕逐一核对排查完善台账。建立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管护机制,整合资金对公厕等农村生活设施维护实行社会购买服务。

(八)推进村庄集中供水。

按照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市场化运营、专业化管理原则,统筹推进镇村集中供水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城镇周边村庄纳入城镇供水系统统一供水。**年10月底前全镇自然村集中供水基本实现全覆盖,同时建立农村供水工程收费缴费机制,推动建立农村供水长效管理机制。

(九)推进“四小园”建设工作。

制定“四小园”推进工作方案,将“四小园”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内容,充分尊重村民意愿,对“三清三拆”中拆除清理下来的空地进行有序规划建设,坚持典型示范,重点推进,因地制宜开展“四小园”(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小公园)建设,不断改善我镇农村人居环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百日行动”工作,提高思想认识,做到思想与行动的高度统一,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从人力物力财力予以重点优先保障。

(二)加大宣传报道カ度。

加大乡村振兴宣传报道工作力度,营造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利用主要新闻媒体充分宣传“百日行动”的具体措施和工作亮点,报道一批先进典型,深入浅出反映“百日行动”的显著成效,对不作为、问题突出的现象进行曝光,强化舆论监督。

【篇四】

各村(居)委会、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建设秀美宜居乡村的战略部署,对标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要求,大力营造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良好社会舆论氛围,进一步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宣传工作方案。

一、宣传重点

重点宣传我镇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共同攻坚的决心与毅力;重点宣传我镇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全镇农村人居环境面貌明显改善;重点宣传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重点宣传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

二、宣传安排

1、开设专题专栏。在微信平台等新闻媒体开设“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在行动”专栏,及时报道各村(居)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的有效措施、整改进展、成果变化。

2、创新宣传方式。各村(居)开展好假日课堂,充分发挥党员的先进性,各村(居)多用图片、视频等形式,精心策划一批报道,使表现形式更加丰富多彩、传播速度更快、影响范围更广、社会效果更好,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3、加强素材报送。各村(居)要主动与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办公室对接,要明确一名新闻素材报送员,积极报送有价值的新闻素材。

4、加强舆论引导。强化各类负面信息的监控管理,有针对性地做好正面宣传引导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村(居)要深刻认识此次行动宣传工作的重要性,认真抓好新闻素材报送和典型挖掘工作;新闻素材报送员要结合实际,精心制定宣传计划,切实抓好宣传报道,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2、拓展形式,营造氛围。各村(居)要不断改进宣传内容及形式、手段,综合运用各种传播资源,贴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工作实际,多反映群众的意愿和呼声,多反映基层一线工作动态,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

3.多方联动,形成合力。上级媒体和镇属媒体之间、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之间要相互呼应、形成联动,重点稿件要相互转发,扩大传播效应。各村(居)要指定专人配合新闻采访,并提供相关材料,确保宣传报道高效顺畅,形成合力。

【篇五】

各村(居):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要举措,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根据《**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加强乡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建设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完善、生态环境良好、社会和谐稳定的新农村。

二、目标要求

按照“因地制宜、科学施策、全面发动、集中整治,全域覆盖”的要求,迅速开展以“六清一改”(“六清”:清村庄垃圾、清乱堆乱放、清乱搭乱建、清畜禽粪污、清生活污水、清河道沟渠;“一改”:改变影响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为重点的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治任务,实现全镇228个生产组公共卫生、基础设施、人居环境、公共服务、生态文明等方面建设有明显进展,农民生活质量和文明素质有明显提高,形成具有曹甸特色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三、目标任务的实施

1、拆除农村废弃猪圈、厕所。根据年初工作计划,我镇整村拆除废弃的猪圈、厕所13个村共计5109座(环管办已统计、拍照)。涉及村:

**。整组拆除10各村共计784座。涉及村:**。**年1月10日各村(居)与镇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在5月底全部拆除。

2、整治农村河道(沟渠)。实施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推行河长制,加大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和水系连通建设力度。健全农村河道轮浚机制。突出河道沟渠的水面水花生、浮萍等有害植物整治力度,做到制度化、常态化管护、管理,对岸坡杂物垃圾整治以及杂树的清理。拆除骨干河道影响水系沟通渔网、罾簖、废弃船只等设施,到**年底基本实现农村河道(河塘)疏浚全覆盖,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积极开展农村生态河道建设,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农村生态河网。

3、新建农村公厕。全面拆除农村废弃猪圈和厕所,推进农村公厕合理布局。**年在农村新建公厕100座,所建公共厕所统一图纸、统一标准、统一标色、统一编号、统一管理,在10月底全部完成。

4、新建农村垃圾池。新建垃圾池按图纸建设,破损垃圾池及时维修,全镇计划新建垃圾池100座,并对所有垃圾池统一标色、统一编号、统一管理,在8月底完成。

5、做好庄台及游园提升工作。今年我镇做好创建省级环境整治综合示范村一个(周管村),完成10个最差庄台提升,打造5个人居环境镇级示范村,继续提升三星级游园和一个二星级游园,在10月底完成。

6、推进垃圾分类。我镇近两年在集镇、滨河花园、周管村、崔堡村、古塔村已实施垃圾分类,今年计划推进舍新、金吾两村垃圾分类,在7月底实施完成。

四、加强组织领导

镇成立农村人居环境领导小组,统筹组织推进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各村(居)对人居环境整治总负责,支部书记为组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任务分工、明确整治目标、明确序时进度、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人居环境整治任务。镇环管办要加强人居环境整治督促推进,及时发布整治工作动态,通报存在问题,镇督查验收组对各村整治情况组织逐村逐分期考核、验收、通报。

五、加强督查考核

镇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加强目标管理考核,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督查考核结果与各项支持(奖补)政策直接挂钩,作为相关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四篇:XX乡农村环境环境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从2020年4月至10月,在全乡大力开展农村环境整治行动。紧紧围绕《XX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打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仗,努力实现环境卫生和村容村貌明显提升,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顺应广大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围绕“人精神、地干净、物整洁、院绿化、畜规范”的工作目标,以“清脏、治乱、增绿、控污”为重点,实现环境序化、洁化、绿化、美化,着力打造“整洁美丽,和谐宜居”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工作步骤

(一)组织动员阶段(4月下旬至5月上旬)。

制订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明确责任区域和责任人员,签订责任状,每个村庄要设置党员卫生责任区,明确保洁员(环卫岗)保洁范围,建立村民“门前三包”责任制。通过层层宣传发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迅速掀起全民关心关注、村民自觉投入、各界积极参与村庄清洁行动的高潮。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中旬至9月中旬)。

发动广大干部群众,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持续开展居家环境整治活动。根据调查摸底情况,督促农户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加强劝导帮助,对蛮不讲理、拒不整改的,组织人员、集中力量进行专项整治。定期开展现场评分,对工作落后进行调度,确保整治工作落地见效。

(三)检查验收和巩固提升阶段(9月下旬至10月底)。

组织检查验收组对各村检查验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常态长效。组织开展经验交流活动,推动整体提升。

三、整治重点

围绕“人精神、地干净、物整洁、院绿化、畜规范”目标要求,突出重点,瞄准弱点,破解难点,对农村环境全方位开展专项整治。

(一)围绕“人精神”,大力整治聚众赌博、封建迷信及各种违法乱纪和不文明行为。

针对农村存在的利用麻将、纸牌等形式聚众赌博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重点整治。清除和取缔在农村从事封建迷信活动的场所,加强对参加封建迷信活动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严厉打击电鱼及捕杀、交易、食用野生动物行为,坚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引导群众讲卫生、树新风、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乱贴等不文明行为。倡导简朴节约的丧葬礼俗,树立厚养薄葬的孝德理念,积极营造和谐、文明的社会新风尚,使优美的生活环境、文明的生活方式成为农民内在自觉要求。

(二)围绕“地干净”,大力整治污水乱倒、垃圾乱扔、杂草丛生等问题。

全面清理房前屋后的积存垃圾、废弃物和卫生死角;全面消灭旱厕和露天粪坑,大力推广并规范使用三格式化粪池水冲厕,实现粪便无害化处理;加大农村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工程投入,确保村民饮用水安全;引导村民养成污水入沟、垃圾入桶、庭院保洁的生活习惯,确保房前屋后无杂草、无烟蒂、无果皮纸屑、无废弃包装物、无油腻污迹、无积水积泥,墙面、门窗等无积尘杂物。

(三)围绕“物整洁”,大力整治杂物乱堆、器具乱放、车辆乱停等问题。

针对农村居民杂物乱堆、东西乱放、器具乱摆、车辆乱停、电(网)线乱牵、衣服乱晾等问题,集中整治分类归整,实现“三要四不”,即:衣物要干净、物品要整洁、房间要卫生,电线不乱拉、衣物不乱晾、柴草(农具)不乱堆、车辆不乱停;引导村(居)民定期清洗保洁遮阳蓬、门头牌匾、标志牌及房屋各类设施,及时清理施工用的砂石砖瓦、建筑垃圾,保障道路畅通保持庭院整洁。

(四)围绕“院绿化”,大力整治院落破败杂乱、猪圈禽舍乱搭乱建等问题。

督促农户拆除村内侵路占道的乱搭乱建,清理有碍观瞻的坍塌破房、残垣断壁,及时粉刷裸砖墙,提倡修筑有乡村特色的篱笆式简约围墙;教育村民科学利用空间,合理搭建猪圈禽舍;引导村民前庭后院因地制宜栽竹植树、种菜种花,营造庭院景观,发展庭院经济。

(五)围绕“畜规范”,大力整治畜禽乱跑、粪便乱拉等问题。

引导村民家禽家畜实行圈养,做到畜禽不乱撒乱跑、粪污不随地排放,畜禽排泄物定期清除并通过种植作物消纳等途径实行资源化利用;采取防渗漏和防恶臭等措施,防止粪便和污水渗漏、外溢,严禁将畜禽粪便排入河塘。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XX乡农村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乡农村居家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调度协调等工作(详见附件)。健全乡、村、组联动工作推进机制,按照“乡镇班子包村、村组干部包组、党员包责任区、农户包自家房屋内外”的原则,划分责任区域,明确各方职责。落实村级主体责任,行政村村“两委”负责全村环境卫生工作的组织和推进。发挥好村民理事会等村民自治组织的带动作用,形成“党政牵头、村居动员、人人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政策扶持,多元投入。

乡政府将加大资金筹措力度,保障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资金足额到位,共同确保村级管护资金平均每行政村不低于5万元。在此基础上,针对全乡环境专项整治行动适度安排奖励资金,对工作成效明显进行奖励。同时,各村要动员外出创业成功人士、农村致富带头人等支援家乡建设。允许各村根据需要向农民群众适当收取卫生保洁费,激励农民群众投工投劳清洁家园。

(三)全面发动,广泛参与。

要充分利用广播、公告栏、宣传条幅、宣传单(倡议书)、LED电子屏、微信等媒介进行全方位宣传。以广大群众为主体,加强教育引导,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和行为习惯。要坚持正面典型引路、反面典型警示的原则,表扬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模范人物,曝光整治不主动、成效不明显的人和事,营造人人动手、家家参与的浓厚氛围。

(四)健全机制,形成常态。

建立健全农村家庭“门前三包”责任制,推动更多村庄将“门前三包”写入村卫生公约或村规民约,同时设置“红黑榜”,切实增强农民群众自觉性、主动性。建立群众举报制度,向村民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处理群众投诉问题。每月组织村(居)开展一次家庭卫生评比或家庭环境比美活动,通过互学、互评、互检、互帮,激发家庭荣誉感,促进家庭生活环境不断改善。

(五)强化督导,严格考核。

乡环境整治共组领导小组每月对各村开展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明察暗访,积极掌握工作动态,反馈工作情况。定期开展农村环境整治情况大巡查,做到每半月一调度一排位、每月一督查一通报、每季一评价总考核,对工作开展有力、整治效果突出的给予表彰;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村进行约谈整改和表态发言,努力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附件1

农村环境整治行动宣传标语

1.以“清脏、治乱、增绿、控污”为重点,开展农村居家环境整治

2.实现农村居家环境序化、洁化、绿化、美化,干干净净迎小康

3.打造“整洁美丽,和谐宜居”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4.人精神、地干净、物整洁、院绿化、畜规范

5.革除陋习,营造和谐文明新风尚

6.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7.建立“门前三包”责任制,共建共享美好家园

8.整治脏乱差现象,留住记忆乡愁

9.讲卫生、树新风、除陋习,摒弃不文明行为

10.营造优美的生活环境,倡导文明的生活方式

11.携手改变旧环境,共建人居新农村

12.环境卫生,人人有责;美化环境,人人受益

13.要想心情好,环境先搞好

14.为小家,为大家,搞好卫生人人夸

15.清洁清扫坚持做,美丽环境真不错

16.邻里和睦心情舒畅,村院整洁身体健康

17.治理环境齐动手,村容整洁共分享

18.环境卫生人人搞,农村更比城市好

19.关注小环境,共享大健康

20.改水改厕改习惯,治荒治脏治杂乱

21.家家讲卫生,户户比洁净

22.你我多一份自觉,村庄多一份整洁

23.人居环境人人护,护好环境为人人

24.居家环境美丽,人文精神正气

25.村洁路畅凭自觉,文明幸福有感觉

26.房前屋后整洁有序,河塘沟渠水清岸绿

27.清垃圾、治污水、改厕所,同心共建美丽家园

28.千家万户搞卫生,千村百乡更美丽

29.黎明即起洒扫庭院,垃圾装袋投放入箱

30.房前屋后勤打扫,齐心打造新风貌

要求:固定墙体标语、白底红字、规范制作。

第五篇:嵩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根据中央、省、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总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大力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和生态质量,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目标,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与污染防治和脱贫攻坚紧密结合,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美丽嵩县新篇章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因村制宜,分类推进。充分考虑村庄在自然资源、空间形态、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地域文化等方面的差异,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科学确定整治目标任务,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依据镇村布局规划,逐步引导行政村规划发展建

设“美丽宜居乡村”,其中有条件的“特色村”和“重点村”积极创建特色田园乡村;一般自然村加快构建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机制,达到“三无一规范一眼清”标准。

——示范先行、有序推进。学习借鉴先行地区经验,坚持先易后难、先点后面,通过试点示范不断探索、不断积累经验,带动整体提升。加强规划引导,合理安排整治任务和建设时序,采用适合本地实际的工作路径和技术模式,防止一哄而上和生搬硬套,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注重保护,留住乡愁。统筹兼顾田园风貌保护和环境整治, 注重乡土味道,强化乡村传统肌理、空间形态和传统建筑保护,做好重要空间、建筑和景观设计,深挖历史古韵,传承乡土文脉。综合提升村水林田路整体风貌,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

——村民主体,政府引导。尊重村民意愿,根据村民需求,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通过制定规划、项目扶持、财政补贴等方式,引导村民、社会和政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注重发挥村民主体作用,保障村民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提升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坚持系统化思维,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合理确定投融资模式和运行管护方式,积极探索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运营管理机制,确保各类设施建

成并长期稳定运行。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日常管理落实到位、设施维修养护到位。

三、行动目标

2020年年底前,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农民环境卫生意识普遍增强。

经济条件较好的城区周边村、政府所在地村、中心村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景区内的村庄(一类区域),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覆盖,基本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村容村貌显著提升,管护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基本具备条件的村庄(二类区域),人居环境质量较大提升,90%左右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左右,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管控,村容村貌明显改善,管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深度贫困地区农村(三类区域),实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村庄生活垃圾得到全面清理,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有效管控,卫生厕所普遍推广,村庄道路硬化及绿化、美化、亮化水平明显提升。

少数地处偏远、居住分散的村庄(四类区域),在优先

保障村民基本生活条件基础上,实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

四、重点任务

(一)加快推进农村垃圾治理

1.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各乡镇要按照“五有”(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机制、有完善的监督制度)标准和“四个环节”(扫干净、转运走、处理好、保持住)的要求,按照城乡一体、区域统筹、设施共享的原则,加快建立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实施乡镇转运、县处理的乡镇,要建设密闭压缩式垃圾转运站;无法转运至县处理的乡镇,要建设卫生填埋场。村庄要合理配备垃圾清扫和密闭式收集设施。2020年年底前,全县90%以上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并通过验收。

2.推进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探索建立“户分类投放、村分拣收集、有机垃圾就地生态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体系,积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推进垃圾减量化、收集分类化和处理资源化。2018年积极推进饭坡镇曲里村,车村镇天桥沟村、龙王村,何村乡箭口河村,黄庄乡三合村等5个全县首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试点工作,探索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2019年,每个乡镇选择不少于1个村作为试点。2020年有条件的乡镇普遍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

3.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规模化、产业化。推广使用加厚地膜,开展可降解地膜试验示范,逐步建立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机制。规范处置农村地区工业危险废物并达到要求。

4.加大陈年垃圾清理和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的力度。以城乡结合部、环境敏感区、主要交通干线沿线以及河流、水库等区域为重点,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工业污染,禁止城市向农村堆弃垃圾,防止城市垃圾“上山下乡”。严禁露天焚烧、未经防渗处理随意填埋垃圾。乡镇要抓紧制定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分类整治方案,坚持一处一策,明确完成时限,建立工作台账并实行滚动销号制度。2018年24个贫困村农村环境整治达到省定标准;闫庄镇闫庄村建成垃圾中转处理站及保洁设施;饭坡镇曲里村、车村镇龙王村、车村镇天桥沟村、德亭镇德亭村、大章镇东湾村、库区乡桥北村、何村乡箭口河村、田湖镇毛庄村、黄庄乡三合村等9个村建成小型垃圾处理厂及保洁设施。2020年年底前完成全县所有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

(二)开展厕所粪污治理

1.合理选择改厕模式。积极推进“厕所革命”,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合理确定农村户用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模式。在污水管网覆盖地区使用完整下水道式水冲厕所,在污水管网覆盖不

到的地区推广三格化粪池式厕所,在山区、丘陵不适宜三格化粪池施工地区因地制宜选择其他改厕模式。农村新建住房均要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乡村学校、卫生院(室)、村委会等公共场所的厕所基本达到《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三类标准。2018年年底前每个乡镇至少建设2座三类标准公共厕所。

2.建立厕所粪污治理长效机制。乡镇要科学选择区域内农村厕所粪污收集处理方式,明确维修、抽取、转运、处理的实施办法,配备精干高效、责任心强的管护人员,保障日常管护工作经费,确保管护机制落实。县相关部门要在用地、用电、用水等方面研究出台优惠政策,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企业或个人参与厕具检查检修、粪污收运以及粪液粪渣资源化利用等工作。

3.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引导农户逐步实施“三退三进”(退出散养、退出庭院、退出村庄,进入规模场、进入合作社、进入市场循环),发展绿色养殖。2020年年底前,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全县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95%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

(三)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1.科学合理选择污水处理方式。按照“政府主导、企业运营、因村制宜、逐步推进”的总体思路,鼓励各地通过EPC、PPP、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优选专业化企业负责村庄生活

污水治理设计、施工安装、运行维护等全过程建设运行管理,强化市(区)域内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规模化建设、专业化管护、一体化推进。指导各地合理选择接入市政管网、建设小型设施相对集中或分散处理的治理模式,加强处理工艺选择、设备选型和质量管理,重视村庄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

2.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乡镇政府所在地和经济条件较好、居住相对集中的村庄建设使用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已经建成但未正常运行的乡镇,要进一步完善收集系统和运营机制,实现正常运营。加快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和服务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城镇污水管网短期内覆盖不到、居住分散的村庄选择建设小型人工湿地、氧化塘、无(微)动力等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设施。暂无能力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的村庄,要合理建设污水排放沟渠,解决生活污水乱排乱放问题。优先推进乡镇政府所在地、陆浑湖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流两侧、交通干线沿线和县界周边乡镇的村庄生活污水治理。2018年何村乡箭口河村建设污水管网;黄庄乡三合村建成小型污水处理厂。

3.积极开展农村水环境治理。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垃圾清理、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管理。

(四)着力提升村容村貌

1.实施村庄硬化绿化亮化工程。优化完善村庄路网,加快推进通村组道路、入户道路建设,2020年年底前完成所有行政村通硬化路建设。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因地制宜选择路面材料,基本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推进村庄绿化,充分利用闲置土地组织开展植树造林、湿地恢复等活动,建设绿色生态村庄,2020年年底前乡村绿化覆盖率达到30%。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实现村庄主要街道和公共活动场所夜晚有照明。

2.提升村庄形象面貌。加强乡村规划管控,开展专项整治,消除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整治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着力提升农村建筑风貌,新(改)建房屋要突出当地传统民居特色和时代特征,防止盲目照搬照抄、千村一面,严禁脱离农村实际建大公园、大广场、大牌坊等形象工程。加大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力度,弘扬中原传统农耕文化,提升田园风光品质。

3.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按照有关规定,持续开展卫生乡镇、卫生村等创建活动,提升卫生创建工作质量,扩大覆盖面。2020年年底前国家级和省级卫生乡镇、卫生村数量占比分别达到80%、25%。

(五)加强村庄规划管理

优化完善镇村布局规划,根据新型城镇化进程,合理确定重点村、特色村等规划发展村庄和一般村庄。指导乡镇基

本完成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或修编,将公共服务改善、基础设施配置以及其他建设发展要求落实到区域空间,鼓励推行多规合一。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实施,做到农房建设有规划管理、生产生活空间合理分离,实现村庄规划管理基本覆盖。推行政府组织领导、村委会发挥主体作用、技术单位指导的村庄规划编制实施机制。村规民约应包含尊重和支持村庄规划的内容。加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建立健全违法用地和建设查处机制。2020年年底前,实现全县乡村建设规划、实用性村庄规划基本覆盖,村庄规划管理覆盖率达到80%以上。

(六)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

1.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围绕生活垃圾收运处理、道路修护、绿化养护、河道管护、公共设施维护等“多位一体”建设,按照“有规章制度、有管护队伍、有劳动装备、有资金保障、有考核奖惩”的“六有”要求,加快健全完善行之有效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鼓励有条件的乡镇推行垃圾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探索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合理确定缴费标准,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

2.调动村民的积极性。支持村级组织和个人承接村内环境整治、村内道路、植树造林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组织开展专业化培训,把当地村民培养成为村内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重要力量。

3.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设置

“绿色窗口”,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三、强化政策支持

(一)建立多元投入的资金保障机制。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建立各级政府补助、村集体资金及社会资金参与、村民合理付费相结合的费用分担机制。县财政积极支持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和厕所粪污治理等重点工作,将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资金纳入预算,合理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一规划、集中使用、各记其功的原则,统筹农村公路建设、农村环境整治、传统村落保护、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奖补、农村社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河塘整治)、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相关资金,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目标实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所获土地增值收益,按相关规定用于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和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村庄整治增加耕地获得的占补平衡指标收益,通过支出预算统筹安排用于支持当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创新政府支持方式,采取试点示范、分类分档、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工代赈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各乡镇可统筹使用上级均衡性转移支付等有关资金,用于弥补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运营维护费用,建立管护长效机制,不足部分由乡镇政府承担。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积极开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的新贷款品种,适度放宽贷款审批条件,优化贷款审批流程。支持收益较好、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农村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

(三)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积极推广应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污水治理项目,鼓励采取整县打包或城乡一体的模式,增加项目吸引力。引导有条件的地方将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特色产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发展等有机结合,实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人居环境改善互促互进。引导有关部门、社会组织、个人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等形式,支持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支持供销社发挥系统优势、合作经济组织优势和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优势,积极参与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建设。倡导新乡贤文化,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四)强化技术和人才支撑。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县级专家库。探索建立乡村规划师、建筑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下乡进村服务制度,加强业务指导。县直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人员技术培训,鼓励中等学校、企业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关键技术和工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县负总责、乡镇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县委、县政府对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负总责,县直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强化协同推进和分类指导,县住建局牵头做好推进工作。强化乡(镇)级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

(二)扎实有序推进。各乡镇要对照本方案抓紧编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重点方向、目标任务、建设项目、责任分工、资金筹措、考核验收等内容,2018年6月底前,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报县住建、环保、发改部门备案。2018年年底前,选取饭坡镇、库区乡、何村乡、黄庄乡、车村镇开展县级农村人居环境综合试点示范,在垃圾治理、农村户用厕所改造、污水治理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试点示范,探索总结符合实际的治理模式和运行管护机制。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2019年年底前全面铺开,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

(三)加强督导考核。研究制定农村人居环境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作为乡镇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县住建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定期组织督导评估,评估结果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并以适当的形式向社会公布。将农村人居环境作为环保督察的重要内容。评估督察结果与支持

政策直接挂钩。按照有关规定,对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推进不力、懒政怠政、不能按要求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实施问责。

(四)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和党员带头作用,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充分运用“一事一议”“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制度,保障村民权益。明确村民维护公共环境责任。鼓励村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全程参与农村环境整治。结合村庄实际,将村庄规划的主要内容、农村环境卫生、古树名木保护、缴纳保洁费、投工投劳、公共环境卫生整治、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护、推进移风易俗、培养良好生活习惯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培育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激发村民自愿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内在动力。

(五)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作用,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宣传,让村民了解环境整治工作要求,培养良好卫生习惯和行为方式。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光荣榜等活动,增强农民保护人居环境的荣誉感。广泛宣传推广各地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同时,加强媒体和社会监督力度,通过聘请义务监督员、设立举报投诉热线等渠道,曝光村庄环境卫生死角、脏乱差反弹及不文明现象,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加快形

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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