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准则趋同问题企业会计论文

2022-04-12

今天小编为大家推荐《会计准则趋同问题企业会计论文(精选3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使得该区域内的经济合作更加深入,商品、资本、人才的流动也更为频繁。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重要。如何充分发挥会计作为商业语言的作用,缓解交易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降低企业的交易成本,就成为当前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

会计准则趋同问题企业会计论文 篇1:

后金融危机下的全球会计准则趋同及启示

【摘要】 文章主要介绍了后金融危机下世界上两个最典型国家和地区会计准则趋同的现状,做到“以史为镜”,并给出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几个政策建议,希望能够更好地促进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持续趋同。

【关键词】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后金融危机;趋同

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重要。这句话所蕴含的道理在后金融危机时代又一次得到了印证。由美国次贷危机肇始并于2008年演化成的全球金融危机对世界经济造成了深远影响,同时也影响到了各国会计准则的制定。为全球共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而成立的二十国集团(G20)峰会和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在研究了金融危机成因和应对措施后,倡议建立一套全球统一高质量的会计准则,并希望G20各成员国及地区加快会计准则趋同步伐。而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肩负了这一重要任务,并不断致力于其制定的IFRS的完善。在这一背景下,美国、欧盟、中国、日本等国家纷纷表示,支持趋同大势,并将逐步舍弃本国的会计准则,而采用全球统一的国际会计准则。尽管这是一个漫长而又困难的过程,但是各国的会计准则的确会朝着趋同的方向发展。本文主要以欧盟和美国两个世界上最具代表性的国家和地区会计准则趋同现状进行浅析,并提出一些政策性建议,以便对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有所启示。

一、采用IFRS的代表性国家介绍

欧盟是当今世界上区域经济合作最为紧密的国家间联盟,也是世界上最早积极表态支持与IFRS接轨的一个政府间的国际组织。欧盟对IFRS采用了一种“审议选择”制度。首先,由欧盟成员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报表编制和使用者、会计职业组织代表组成的欧洲财务报告咨询组(EFRAG)对IASB新发布或修订的IFRS进行分析,提出欧盟是否采用该准则的建议。其次,由高层次独立专家组成的准则咨询审议组(SARG)对EFRAG的建议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最后由欧盟成员国代表组成的欧洲会计监管委员会(ARC)根据EFRAG和SARG的意见,向欧盟委员会相关部门建议是否采用该准则。欧盟委员会就此作出决定并报欧洲议会批准。履行这些程序后,该准则即成为欧盟所采用的IFRS的一部分。欧盟对IFRS采用的这种“审议选择”制度是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一方面避免了高额的准则制定成本;另一方面又可以此维护欧盟自身利益,争取主动权。

欧盟还坚持以积极的态度处理与美国和其他国家的关系,一方面敦促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采用IFRS替代美国公认会计原则(GAAP);另一方面对与IFRS等效的其他国家会计准则予以认可。2008年11月,欧盟决定自2009年起至2011年年底前的过渡期内,允许中国证券发行者在进入欧洲市场时使用中国会计准则,即不需要根据欧盟境内市场采用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调整财务报表。中欧会计等效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认可了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及有效实施的事实,降低了我国企业赴欧盟上市成本;另一方面也为中国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会计准则等效起到了促进和示范作用。

二、拟采用IFRS或与之逐步趋同的代表性国家介绍

美国会计准则的发展先后经历了“会计程序委员会”(CAP)、“会计原则委员会”(APB)和“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三个阶段,由CAP发布的“会计研究公报”、APB发布的“会计原则委员会意见书”以及FASB发布的“财务会计准则公告”共同形成了美国“公认会计原则”(GAAP)的主体。2002年10月29日,美国的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与IASB的合作有了突破性的进展,双方正式达成了《诺沃克协议》,表明了相互趋同的立场。2006年2月, FASB和IASB联合发布了一份谅解备忘录(MOU),名为“IFRS与美国GAAP在2006—2008年的趋同路线图”。在这份备忘录里FASB与IASB重申了为世界资本市场建立高质量和通用会计准则的共同目标,进一步细化了《诺沃克协议》中首次提出的目标和原则。

2010年6月,FASB与IASB共同发布了《关于承诺会计准则趋同和建立全球统一的高质量会计准则的进展报告》。该报告回顾了双方在趋同工作方面的进展,并针对当前所面临的主要挑战,调整了双方拟在2011年6月前完成的重要项目议程。由此可见,美国希望通过FASB与IASB开展合作来消除差异,推动两者会计准则的趋同。2010年12月23日,奥巴马政府任命莱斯丽·赛德曼为FASB主席。赛德曼在就职声明中称将力求与IASB协调,大举修改美国企业财务报告发布标准,消除美国企业目前遵循的会计准则与世界其他多数企业遵循的IFRS之间的分歧,计划在2011年6月前完成与全球会计准则之间的“趋同计划”。此举将为SEC拟在2011年提交的《美国企业全部遵循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议案打下基础。

三、我国与IFRS趋同的政策建议

基于欧盟和美国在国际会计准则趋同以及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所作出的努力和成就,财政部于2010年4月2日正式发布了《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路线图》,提出了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IFRS持续趋同的目标。但是,由于会计准则与IFRS协调的经济利益是巨大的,又由于各方面的限制,我国会计准则与IFRS还存在很大差距,为了更好地融入全球资本市场,我国应积极借鉴欧盟和美国的经验,建立既符合中国国情又兼顾国际惯例的会计准则。为此,我国应在以下几方面作出努力:

(一)构建财务会计的概念框架,是会计准则趋同的必要前提条件

财务会计概念框架是会计理论中最实用的部分,不包括会计思想、会计思想史、不同的会计观点和学派等等(葛家澍,2005)。由于概念框架是制定和评价会计准则的以会计目标为核心的一套相互关联的会计基本概念体系,可以引导前后一贯、内在一致的会计准则的产生,因此,要使各国会计准则趋同,作为制定会计准则的指导思想或原则体系的趋同是十分重要的(汪祥耀,2006)。所以,西方发达国家的会计准则制定机构陆续制定出了概念框架:FASB发布了系列《财务会计概念公告》(SFAC);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发布的《编制和呈报财务报表的框架》是以FASB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为基础形成的;英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ASB)发布的《财务报告原则公告》是参考IASC的概念框架制定出来的。我国也于1992年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的基本会计准则,虽有巨大进步但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2006年,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下称“基本准则”)作为我国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尽管修订后的基本准则的确比原来的基本准则更加完善也更符合国际惯例,但是两者不管在性质定位上还是结构形式上,都有本质的区别。所以基本准则无法替代概念框架,在条件成熟时我国还是要构建自己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

(二)促使会计计量模式的趋同,是会计准则趋同的核心

美国著名会计学家伊尻雄治(Yuri Iriji)曾经指出,会计计量是会计活动的核心职能。我国著名会计学家杨时展也认为,传统地看,初步地看,和会计这个名词最贴切的性质,或者说,会计的本质属性,首先在于会计计量。因为同一种会计事项采用不同的会计计量方法,将会产生两种截然不同的会计结果,进而影响会计信息使用者的经济决策。当今国际会计界在计量模式中,越来越多地使用了公允价值,并且普遍认为公允价值的应用和驾驭程度是衡量一个国家会计准则体系发达和完善程度的重要标准。随着我国经济国际化程度的深化,在推进我国会计准则协调的过程中,必须重视公允价值的应用问题。我国应该继续密切关注国际相关方面的动态,加强与IASB的沟通,积极开展公允价值计量方法的研究,为完善我国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的计量方法提供借鉴。

(三)追求与IFRS形式上的趋同,是扩大对外开放、吸引外资的要求

实质与形式相比较,我国似乎一直都倾向“实质重于形式”的观点,甚至曾有一段时间我国会计准则制定工作陷于停顿并恢复采用企业会计制度,一些学者甚至认为只要采用与IFRS相同或类似的会计处理方法,采用会计准则还是会计制度的形式并不重要。然而,随着我国在经济全球化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我国会计准则及其产生的会计信息将面向国外使用者,若我国不采用符合国际惯例的表达方式,而一味符合所谓的“中国特色”,那么将很可能极大影响我国会计准则的国际认可度。

(四)改进我国会计准则的制定程序,借鉴IASB的“应循程序”

2002年5月IASB公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前言》阐述了IFRS制定的应循程序(Due Process):首先,工作人员结合《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确定与审核相关问题,接下来与国家准则制定机构交换看法,准则咨询委员会(SAC)建议是否可列入议程;其次成立咨询委员会就该项目向IASB提供建议;再次公布讨论稿征求意见(其中IASB至少8票同意),公布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包括结论基础),考虑收到的意见(有必要的话举行听证会、实地试验),接下来IASB投票(至少8票同意);最后正式公布准则。可见IASB制定IFRS的应循程序具有很强的透明性和可操作性。由于会计准则制定程序的趋同是会计准则趋同的必要条件之一,所以我国应该充分借鉴IASB的“应循程序”,以完善我国会计准则的制定程序。

(五)及时关注IFRS进展情况,积极主动参与IFRS的制定过程,争取更多的发言权

曾经有一段时间,我国对IFRS的进展关注很不及时,对IASB制定准则的参与度也不够,这导致我国会计准则制定的滞后性,客观上失去了主动权。欧盟和美国的经验告诉我们,它们都不是被动地接受IFRS,而是主动争取IASB的控制权。在实现全球会计准则趋同的进程中,我国也要随时关注IASB的工作进度,跟上IFRS制定工作的节拍,积极参与IFRS 的制定与修订过程,充分反映我国各利益团体的呼声,扩大我国会计准则的国际影响力,尽量保持与IFRS时间上的趋同,在国际会计领域发挥更大的作用。

(六)认真贯彻路线图的实施,促进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向纵深发展

2007年美国金融危机的爆发对全球会计趋同的发展产生了巨大影响,为了顺应各国国际趋同趋势,明确我国趋同立场,财政部于2010年4月2日发布了《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路线图》(简称“路线图”)。路线图的发布一方面是为了响应二十国集团(G20)和金融稳定理事会(FSB)的倡议,更好地应对金融危机;另一方面也是深化我国会计改革,部署下一阶段我国会计准则建设工作的需要。发布路线图,积极推动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是我国紧紧把握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契机,是确保我国经济长期平稳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我国主动承担国际责任、积极参与国际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切实维护全球经济金融体系稳定的具体表现,其意义显而易见(刘玉廷,2010)。所以我国要积极做好路线图的宣传工作,认真听取社会各界的反馈意见,为新一轮会计准则建设工作做好准备。

【主要参考文献】

[1] 刘玉廷.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改革与发展[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

[2] 汪祥耀.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路径选择与政策建议[M].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2006.

[3] 汪祥耀.美国会计准则研究——从经济大萧条到全球金融危机[M].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2010.

[4] 财政部会计司.化危机为机遇,以星火成燎原——当前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在全球的采用情况(上)[J].商业会计,2010(17).

[5] 财政部会计司.化危机为机遇,以星火成燎原——当前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在全球的采用情况(下)[J].商业会计,2010(18).

[6] 吴中华.关于推进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几点认识[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0(2).

[7] 梁婷.世界经验对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启示[J].会计之友,2009(2).

[8] 王玉.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现状及对我国的启示[J].会计之友,2007(3).

[9] 郑伟.全球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的主要路线模式评析[J].财务与会计,2010(9).

[10] 张杰.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与我国基本准则的国际趋同[J].财会通讯,2008(11).

[11] 葛家澍.实质重于形式欲速则不达——分两步走制定中国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J].会计研究,2005(6).

[12] 杨时展.会计信息系统说一评——会计的属概念问题[J].财会通讯,1992(5).

[13] Yuri Iriji.The Theory of Accounting Measurement[M].1979.

作者:单全 臧慧萍

会计准则趋同问题企业会计论文 篇2:

中马企业会计准则比较与趋同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使得该区域内的经济合作更加深入,商品、资本、人才的流动也更为频繁。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重要。如何充分发挥会计作为商业语言的作用,缓解交易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降低企业的交易成本,就成为当前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尽管东盟各国都致力于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但历史、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各国准则趋同的程度和进度都有着较大差异,也就是说东盟会计准则趋同的实现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东盟各国之间的会计准则趋同就是区域会计准则趋同前的必要准备。本文拟在对中国与马来西亚企业会计准则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研究中马两国的企业会计准则趋同问题。

一、中马企业会计准则比较

(一)准则制定模式比较 我国属于大陆法系国家,遵循的是以政府参与为主的立法模式。因此,我国的会计准则主要由政府机构制定和颁布,政府既是准则制定过程的监管者,也是准则制定工作的直接参与者。虽然负责准则制定的会计准则委员会中有非政府人员代表,但所占比例较低、范围较小,财政部所聘请的咨询专家涉及的范围略为大些,但只提供咨询服务。这样的安排可能使得准则的制定更多的考虑政府的利益,而疏于考虑其他利益团体的切身利益,但是也确保了政府的主导性和权威性。从会计国际化历程来看,我国属于社会主义国家,会计国际化起步较晚,政府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推动了会计准则国际化的步伐,2006年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使我国除少数差异外基本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可见,无论是准则制定还是准则的国际化,我国的政府都在其中发挥了绝对主导作用。马来西亚会计准则由马来西亚会计准则理事会制定,该机构人员来源广泛,但都由财政部任命,属于半官方性质。因此,马来西亚会计准则的制定要比中国更民主一些,既能顾及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同时又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政府的主导性与权威性。马来西亚曾经属于英国殖民地,其政治、经济和文化都深受英国影响,在会计国际化方面也走在了东盟各国的前列,1979年就加入了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从2007年开始,马来西亚致力于财务报告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等同。可见,马来西亚的准则制定及会计国际化受到了殖民时期历史以及其他利益集团的较大影响,但是马来西亚政府也在其中发挥了主导作用。也就是说,中国和马来西亚在会计制度变迁上主要以强制性变迁为主。

(二)具体会计准则比较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主要由1项基本会计准则、38项具体准则和准则应用指南及准则解释这三部分构成,其中基本会计准则类似于马来西亚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马来西亚财务报告准则(FRSS)主要可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从FRS1到FRS8,相当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S);第二部分从FRS101到FRS104,相当于国际会计准则(IAS);第三部分从FRS201到FRS204,是马来西亚本国制定的会计准则,包括不动产、一般保险业务、寿险业务和水产养殖业会计,其中水产养殖会计是马来西亚特有的准则,国际会计准则和我国均没有相应的准则。由于两国准则都是以向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宗旨来制定的,因此,两国的会计准则大体上是一致的,但由于历史、政治、经济和文化等的原因,两国的会计准则还是存在一些差异。主要体现在:(1)准则设置的差异。由于我国在制定准则时出于本国国情的考虑并未完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体系进行设置,这就使得我国的一些准则设置与马来西亚存在差异,例如我国《CAS 2——长期股权投资》的内容就涵盖了马来西亚的《FRS 127——合并财务报表和单独财务报表》、《FRS 131——合营中的权益》、《FRS 128——联营中的投资》和《FRS 139——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等准则中的一些内容,而马来西亚的《FRS 139——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的内容则涵盖了我国《CAS 22——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CAS 23——金融资产转移》和《CAS 24——套期保值》三个会计准则。另外,我国没有专门的类似于马来西亚的《FRS 5——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终止经营》、《FRS 129——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财务报告》、《FRS 201——水产养殖会计》等准则。(2)公允价值应用的差异。由于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程度以及相关人员技术水平等因素的影响,我国对于资产和负债等的计量采用一般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原则,只有对金融工具以及一些满足条件的资产等采用公允价值等其他计量属性,而马来西亚则是较为广泛的采用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例如对于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我国规定通常采用成本模式计量,满足条件时可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马来西亚允许企业在成本模式和公允价值模式中进行选择,并鼓励企业在能够持续获得公允价值的前提下,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在生物资产计量规定上,我国同样要求用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后续计量只有在满足条件情况下才能用公允价值计量,而马来西亚要求“除了公允价值无法可靠计量的情况外,在初始确认和各个报告期末,生物资产均应按其公允价值减去估计销售费用计量”。(3)对合营企业投资处理的差异。我国规定合营企业不应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进行合并,即只在投资企业单独财务报表中反映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而且只能使用权益法,不能使用比例合并法。而马来西亚规定合营者应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方法可以采用比例合并法或权益法,优先使用比例合并法,投资企业单独财务报表中对合营企业的投资应采用成本法或公允价值法进行核算。存在这一差异的原因主要是两国对权益法和比例合并法的理解不同,我国将权益法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的方法,而马来西亚则将权益法作为合并报表的方法,也就是所谓的“单行合并”,马来西亚认为比例合并法比权益法更能较好地反映合营企业的实质和经济现实。(4)资产减值损失转回的差异。我国的《CAS 8——资产减值》规定的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也就是说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的减值损失是不允许转回的。而马来西亚的《FRS 136——资产减值》规定,企业必须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判定是否已有迹象表明以前年度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再存在或已减少,如果是,企业必须估计该项资产的可收回价值并记录资产减值损失的转回。我国这一规定实质是政府监管部门与上市公司博弈的产物,目的是缩小可能对会计准则进行蓄意操作的空间,降低会计信息的规则性失真和虚假。(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会计处理的差异。根据我国的《CAS 20——企业合并》规定,对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应采用权益结合法进行核算,而马来西亚没有单独对同一控制下企业做出专门的规定,而是要求所有的企业合并业务均须采用购买法进行核算。我国的这一规定是根据我国的国情而制定的,因为我国的企业合并大多数会涉及到国有企业,而这些企业之间的合并并不完全是自愿的市场交易行为,合并对价不一定是公允价值,因而对这一类型的企业合并采用权益结合法更符合我国实际情况。

二、中马企业会计准则趋同

(一)中马企业会计准则趋同可行性分析 由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各国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等构成的会计环境之间差异较大,不少国家都深受不同殖民时期历史的影响,因此,要实现区域会计准则趋同相对比较困难,因此可以先从相对容易的两国会计准则趋同出发,然后再实现区域会计准则趋同。中国和马来西亚两国之间有着悠久的历史往来和密切的经济合作,拥有会计准则趋同所需要的良好的政治和经济基础。早在公元前2世纪就有中国商人去马来岛从事商业活动,马来西亚也是东盟中第一个与中国建交的国家。近年来,两国之间的政治和经济往来都比较密切,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更是推动了两国的经济合作。自2008年起马来西亚连续三年成为中国在东盟国家中最大贸易伙伴,中国也连续两年成为马来西亚最大贸易伙伴。2012年4月,具有“两国双区模式”特色的中马钦州产业园在广西钦州开园,象征着中马两国经济合作的进一步深化。因此,中国和马来西亚之间的会计准则趋同要求更强烈些,趋同基础也比较好,所以中国与东盟各国之间的会计准则趋同应优先考虑中国和马来西亚两国的会计准则趋同问题。应以中马会计准则趋同为基点,将中马会计准则趋同作为其他各国会计准则趋同的示范,推动中国与东盟其他各国的会计准则趋同,进而推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会计准则的趋同。

(二)中马企业会计准则趋同措施 包括:(1)组建协调机构。要实现中国和马来西亚马两国会计准则的趋同,就必须要有一个专门的协调机构。目前中国与东盟之间还没有成立专门的会计准则协调机构,东盟主要的会计组织东盟会计师联合会(AFA)由于组织机构松散、缺乏权威性等原因,其所进行的区域会计协调及趋同成效也并不显著。由于中马两国政府都在会计准则的制定及国际化过程发挥着关键的作用,因此,在AFA改革或专门的协调机构成立前,中马会计准则的协调机构可以暂时由政府进行组建,也就是由政府的强制性和权威性来引导会计准则趋同活动。我国可以考虑在财政部会计司下设立一个东盟会计准则趋同小组,专门负责中国与东盟各国的会计准则趋同问题,当然首先以中马会计准则趋同为试点,以后根据需要再逐步扩大趋同范围。这样的安排既可以充分利用现有资金、人力等资源,也可以保证协调机构的权威性。(2)明确趋同路径。要实现会计准则趋同,就必须明确先在哪些方面实现趋同以及趋同的时间计划等。由于中马两国的经济合作较多的涉及到跨国公司业务、国际投融资业务等,对于这些业务涉及的会计准则例如企业合并等应优先实现趋同,而对于那些不影响实质内容的准则设置等差异可以暂且不动,例如与金融工具有关的一系列准则。也就是说,要本着求大同存小异以及急需业务优先发展的原则,解决重要的和有迫切需求的差异,解决双边经贸与投资关系中的会计实务问题,尽可能的为企业提供良好的会计环境,降低信息披露成本和筹资成本,在此基础上再根据需要逐步推进其他方面的趋同,这样可以提高两国会计准则趋同的效率和效果。此外,由于两国会计准则趋同是区域会计准则趋同的组成部分,也是全球会计准则趋同的一部分,因此,在制定中马两国会计准则趋同路径和内容时,应以国际会计准则作为中国和马来西亚会计实务处理的标准和依据,密切关注国际会计准则的发展动态,注意趋同结果的前瞻性。(3)建立沟通机制。趋同应该是双向的,因此良好的沟通机制的建立可以为中马两国的会计准则趋同提供保障。中马两国会计准则协调机构应建立定期会议制度,主要商讨两国双边经贸与投资业务中所涉及到的会计问题以及趋同的具体事宜,同时举行中马会计准则趋同咨询论坛,邀请两国的企业代表、会计师事务所代表、高校代表等相关人员参加,对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讨论,并结合实地调查法、问卷调查法等进行研究分析,以使相关的趋同措施更合理有效并能为相关利益集团所接受。协调机构还应注意与AFA以及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进行沟通,以使中马会计准则趋同不偏离区域会计准则趋同和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大方向。此外,中马两国会计准则协调机构都应建立与各国企业、会计师事务所等的沟通机制,鼓励他们积极向会计准则协调机构反映两国经济往来中出现的会计问题。(4)储备东盟会计人才。加强国际会计教育,培养东盟会计人才,为会计准则趋同提供人才储备。中马两国都可以在高校中开设国际贸易、国际投融资、国际税收、东盟会计与财务等相关课程,同时多给东盟各国之间的高校创造互相学习交流的机会,加大对专业化师资力量的培养力度,通过高校之间的合作来共同培养师资力量,以东盟区域教育合作来推动东盟会计人才的培养。同时,两国政府也应鼓励各国会计组织、会计师事务所等进行相互交流,促进东盟会计服务的合作,促进中国与马来西亚会计职业界的发展,从而为两国会计准则的趋同以及跨国企业的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

[本文系201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环境下会计准则趋同与发展研究”(项目编号:12BGL038)阶段性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韩彦峰、樊风:《欧盟会计协调对我国会计国际化的启示》,《财会通讯·综合》(下)2010年第2期。

[2]陈红、谢华、唐滔智:《中国——东盟会计准则质量评价及其协调研究》,《云南财经大学学报》2010年第2期。

(编辑 余俊娟)

作者:吴清

会计准则趋同问题企业会计论文 篇3:

我国会计国际趋同进程分析及策略研究

摘 要 当今时代,全球经济一体化已不可阻挡,渐成趋势。而会计国际化也日益成为各国密切关注的问题,为适应世界经济形势的变化,我国也正努力朝着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方向改革。本文通过分析我国面临的国内、国际会计环境及会计国际趋同的进程,以明确改革的方向并提出应对策略。

关键词 会计国际趋同 会计环境 国际会计准则 策略

一、会计视角下国际趋同的概念

会计视角下的国际趋同,通常指由于国际经济发展的需要,要求各国在制定会计准则和在会计实务中逐步采用国际通行的会计准则和惯例,以使国际会计行为便于沟通、协调、规范和统一①。

当前关于其描述很多,有代表之观点有:(1)会计的国际趋同是指随着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要求各国在会计事务中尽量采用国际通行做法,一方面使会计提供的信息可以满足国际经济管理的需要,另一方面使各国在履行对内管理职能时采用一些先进的方法。其主要表现是各国在处理会计事务时向着标准化、规范化和一定程度的趋同化迈进。(阎达五,1991)(2)第二种观点认为,会计国际趋同有三种不同含义:第一,国际趋同就是相互交流、沟通,明白差异之所在;第二,趋同就是在可能的范围内,尽量减少差异,寻求一致;第三,国际趋同就是实行全球会计的一体化,统一化。(葛家澍,刘峰,1993)(3)另有学者认为,会计国际趋同是历史潮流,其本质就是增强会计信息的国际可比性。(杨纪琬,1994)(4)最后,会计国际趋同亦指会计实务从一国范围走向国际。(常勋,2003)②

自2001年4月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后改为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并宣称制定“全球会计准则”以来,会计国际趋同渐渐代替了会计国际协调,人们将关注的焦点由接轨、协调转向了趋同。从此,会计的国际趋同在最近十年中成为会计理论研究的时髦术语,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都纷纷谈论国际趋同。

二、我国会计国际趋同历史进程分析

我们知道,国家利益决定对外政策及其制度构建。因而,一国是否选择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须从是否有益于本国利益考虑,这也就需要恰当把握会计国际化与国家化间的辩证关系。我国会计国际趋同显然要与本国的国情和经济发展状况相适应,这是融入经济全球化和实现资本市场进一步开放的需要。

(一)我国会计国际趋同化的历史背景和进程

自2001年我国正式加入WTO以来,伴随改革开放带来的加速发展,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并逐步实现了由资本输入型国家向资本输出型国家转变的目标。经济全球化浪潮更是不可阻挡,如何有效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成为迫切的现实摆在眼前。

2006年7月以来,国家会计司在三所会计学院开展会计准则培训,受训人数逾万人,这也为新的会计准则的有效实施打下了坚实的人才基础。从2007年1月1日起,我国会计准则体系开始在上市公司施行。其实施也得到了IASB理事会和欧盟的一致肯定。2008年5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专门就中国会计准则的执行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对我国会计制度改革取得的成就报以衷心祝贺。IASB主席戴维•泰迪爵士专门致函,赞赏我国两年来做出的努力。欧盟证券委员会(ESC)就第三国会计准则等效问题投票决定:欧盟允许中国证券发行者进入欧洲市场时使用中国会计准则,并且不需要调整财务报表。因而正式决定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之等效,表明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趋同等效取得突破性进展,并得到广泛认同③。

(二)我国会计国际趋同取得的成就——会计等效认可

1.中国与美国的会计等效。美国作为世界上经济最发达国家,与我国的经济合作日益密切,经济往来更是频繁。2007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宣布允许国外企业在美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报告。随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发布了采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路线图。路线图阐述了在美公司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基础,并提出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七个阶段,从而为中美会计准则等效奠定了共同基础。2008年4月,中美签署了中美会计合作备忘录,达成三点共识:一是两国应加强交流,增进了解,形成更多的共识,为两国经济交往提供便利;二是双方同意采用多种形式,就两国会计准则建设、实施及其国际趋同的经验等进行交流,并加强两国相关机构间相互访问;三是双方同意建立交流工作机制。

2.中国与欧盟的会计等效。欧盟是世界重要经济体,并且一直是我国最大的贸易伙伴。实现中欧会计等效具有重大意义。欧盟从2005年开始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我国与欧盟实现会计准则等效因而具有共同基础。2005年11月,中欧签署了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及双边合作的联合声明。2006年至2007年,又成立了联合工作组,与欧盟委员会就中国会计准则列为第三国等效准则问题进行谈判。2008年11月14日,欧盟证券委员会就第三国会计准则等效问题进行投票,决定允许中国证券发行者在进入欧洲市场使用中国准则,且不需要调整财务报表。

3.中国内地与香港的会计等效。2007年以来,内地先后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制定机构召开会议,就两地会计准则进行比较。最终确认两地仅在关联方认定和长期资产减值转回两项存在差异,此项差异也与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现存差异一致。2007年12月,两地签署了会计准则等效联合声明,确认两地财务报告准则具有同等效力,为两地审计结果获得认同创造了前提条件。

三、阻碍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因素

首先,我国资本市场中会计信息真正需求者的缺失。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阶段,市场经济体制尚不成熟。政府、投资者、债权人及会计师事务所还不是真正基于市场的需要使用会计信息。中国会计信息使用者的构成和对会计信息的需求等与发达国家尚存差距。其次,我国特殊的法律环境限制。一国的会计准则应与本国的法律制度相适应,我国公司法、证券法等侧重于以利润作为评价和监督、考核公司指标,这也与国际财会制度全面评价相左。国际财务报告采用全面收益表,其科学性可谓不言而喻。再次,我国市场经济的完善程度对会计国际趋同的影响。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企业准则作为制度层面上之上层建筑,必然与国家现有经济水平相衬。因此如不假思索寻求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趋同,必然弊大于利。最后,我国会计从业人员素质状况制约。目前我国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化进程较快,而会计实务发展缓慢,主要原因是我国会计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整体素质亟待提高④。

四、策略探究

(一)国家经济利益及经济安全仍应摆在首位

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实现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最终目的是要在趋同中为我国企业争取到良好的国际贸易环境,降低经济活动的成本,简言之就是要在趋同中谋求利益,从而加快我国经济建设,推动经济稳定持续发展。可见目的不是趋同,趋同只是手段。否则趋同还有什么意义可言。国家利益决定内政外交。因此,即使是全球化背景下不可逆转之趋同也不可委曲求全,置本国经济利益和经济安全于不顾。经济全局与相关大政的制定无不以利益为最高标准。任何制度最终都有利益导向,即使是英美乃至其他发达国家虽致力于国际会准则趋同,目标亦非常明显,就是为其资本市场服务,便于其融资敛富。因此,我国在参与会计准的国际趋同中,必须重视经济安全和利益问题。

(二)不断完善本国会计制度

不断加快本国会计准则制度的国际化步伐,实现与国际接轨。拓展准则纵深度,提高准则可操作性。在金融工具、物价变动、投资性房地产、保险业等实务方面,应尽快制定相关准则,填补空白。另外,我们不仅随国际国内环境变化及时修订相关会计准则、制度,以适应经济一体化的需要,更要有前瞻性,避免新出台的准则滞后。这样也不会影响准则的严肃性,不因孤独修改而失去权威和信任。在当前国际化进程不断加快的时刻,尽快出台和完善我国的会计准则,并提高其质量已是很紧迫。

(三)积极参与国际会计制度的修改完善,把握先机和主动

在当前的会计准则国际趋同进程中,我国基本上成为国际规则的跟从者,处于极其被动地位。一方面主要是因为多年来,我国一直致力于主动加入到国际准则中,在向国际趋同的路上快速追赶,与国际准则接轨更是成为实务界与学术界的时髦话题,呈现出被动接受国际准则规范的趋同一边倒局面。在国际社会上更是只沦为规则的执行者,而非制定者,这与我国经济实力和国际地位极不相称,更不利于我国经济利益和经济安全的维护。为扭转此种不利局面,要充分抓住机遇,一方面尽快熟悉国际规则,另一方面要加强与他国合作,冷静处理分歧,并应团结众多发展中国家,争取在 IASB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四)加快推进会计专业人才培养

当前我国会计专业领域人才匮乏,素质参差不齐,严重制约了我国会计理论发展及实务展开。在面对国际会计纠纷时更是捉襟见肘,无人堪用。而对本国会计制度的一知半解也造成会计成本的加大。因此有必要加强人才培养,建设国家级专业会计人才培养基地。并积极引进国外先进制度和成果,拓展会计从业人员视野,提高执业能力。

注释:

①张万瑶.论我国会计的国际趋同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4).

②资料来源,同上.

③刘金星.国际会计准则趋同:进程与现状.财会学习.2009.

④朱星文.会计国际趋同研究的中国视角.当代财经.2009(2).

参考文献:

[1]王军.学先创优 继承发展 谱写我国会计工作新篇章.会计研究.2009.

[2]刘玉廷.中国会计改革开放三十年回顾与展望(上).会计研究.2008.

[3]刘金星.国际会计准则趋同:进程与现状.财会学习.2009.

[4]陈德刚.FASB与 I ASB概念框架趋同项目述评.湖北经济学院学报.2006(7):88-92.

[5]张志远.对会计国际化的实质研究.财政监督.2007(4).

[6]夏李君,陈宏明.论全球会计趋同背景下的中国会计国际化问题.长沙理工大学学报.2005(6):66-69.

[7]刘敏琪.论我国会计国际化问题.科技经济市场.2006(11):275.

作者:董婉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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